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管理及案件防控共85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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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中21种常见的操作风险及防控措施风险点:向不具备主体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会出现债权无法落实、法律诉讼不予支持的问题。
风险表现及识别:1、借款人没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明》,特殊行业没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2、借款时借款人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许可证》没有经过年检或《身份证明》过期;3、借款人是法人分支机构但未经法人机构授权;4、借款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防控措施:1、严格按规定对借款人主体资格进行调查,对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的必须到工商部门或主管机关调查工商注册登记及年检情况;2、对自然人申请贷款的要调查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核对法人代表和自然借款人身份证明。
案例分析:借款人夫妇俩人经常到外地打工,家中只有一个17岁的孩子上学,父母以孩子名义在信用社贷款,贷款到期后没有归还,起诉后法院以借款人虽满16周岁,但在家上学,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二)发放冒名贷款风险点:发放冒名贷款可能导致债务悬空,使信贷资金形成风险。
风险表现及识别:顶名贷款:指信用社工作人员,在自己亲友来贷款时,因对象不符合条件,不能按正常手续办理贷款。
经过有贷款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同意,以其名义申请贷款,交由亲友使用的行为。
搭名贷款:指信用社工作人员因自己或亲友要使用贷款,但又无法贷出时,在正常贷款户贷款时,要求贷款者多申请一部分贷款,将多贷出的部分借自己或亲友使用的行为。
盗名贷款:指信用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他人(或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使用其名义贷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假名贷款:指信用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编造根本不存在的假人名(或单位)进行贷款,然后贷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防控措施:1、坚持两名以上信贷人员进行贷前调查,信贷员实行A、B制;2、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和贷款用途的真实性;3、坚持借款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柜台领取贷款。
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与管理.doc
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与管理一、村镇银行信贷风险类型(一)管理风险管理风险主要来自于村镇银行信贷业务办理流程和人员管理。
村镇银行主要开设在村镇,所需人员较少,管理层级自然设置就少,工作人员招聘时有些来自当地,时间一长与当地农村客户较为熟悉,在信贷业务审核时,个人感情可能会掺杂其中,监督机制不能完全发挥到位,带来信贷风险。
(二)评价风险村镇银行多数情况下面对的是小企业和农户个人,信贷的参与者比较分散,贷款额度比较小,与大中型企业相比,还没有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主要通过信贷人员的实地调查,极易造成村镇银行与农户信息严重的不对称,即造成村镇银行的信贷损失,也让农户失去了信用。
(三)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村镇银行面对的主要风险,主要来自于农村客户的信用意识,有些农户认为还不上无所谓,能拖就拖,能赖就赖,甚至有些客户采取欺诈的手段骗取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存在一方面是没有建立完整的信用等级评价机制,更重要的一点是对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没有发挥作用。
(四)流动风险流动风险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由于村镇银行经营业务范围受限,面对“三农”,主要以存贷业务为主,而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导致资金回收的季节性,再加上现在投资产品的多元化,部分农户可能不会选择存储业务来实现增值,所以极易产生资金需求与供给的不平衡性,从而产生流动风险。
二、村镇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与管理(一)建立健全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建立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对村镇银行和农户都具有重大意义。
对农户和小企业来说,本身固定资产比较少,可以抵押的资产就少,尤其是农户,如果以土地的使用权来进行抵押,一旦出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无法偿还贷款,又没有土地可以生产,损失将会是非常惨重,如果建立健全了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农户具有较高的信用度,成为优质的客户,可以无资产抵押贷款,在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时,可以安全度过。
完善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可以让村镇银行获取小企业和农户的资信状况,信用不佳者不发放贷款,从而降低信贷风险,加强信贷风险管理。
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分析及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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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与租赁权关系的法律条款包括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 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 记的抵押权。”担保法第四十八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 原租赁合同连续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连 续有效。”
是应逐条审核租赁合同的条款,查看合同中是否明确告知租赁物已被抵押及相关的抵押物处
发放贷款。
置风险、租赁期限是否设置合理、租金支付方式是否为按月(季)定时分期支付等。
四是办理好抵押登记。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已登记的抵押权方可对抗在后
最终,实行针对性的掌握措施是关键。虽然在后成立的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在先登记设立
(二)抵押人向银行申请出租抵押物。 银行在接到此类申请后,如一律持否定态度则会使抵押人闲置的抵押物无法体现其经济 价值,对抵押人来说不仅有失公正,也会对抵押人的还款力量产生不利影响。银行在确保抵 押人诚信的前提下允许其出租抵押物的,可同时实行以下措施防控风险: 1.除从前在签订抵 押合同时设定的出租抵押物应经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款外,还应在抵押合同中补充商定对抵 押人的租金收取进行监控的条款,要求抵押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租金收取专用账户。当贷款消 失不良时,银行可自行从该账户扣划资金优先用于归还贷款。 2.要求抵押人将租赁合同交由银行审核,确保合同中包括以下风控措施:租赁物已被抵 押及有关承租风险的告知;租赁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匹配,不得长于借款期限;租金分时(段)给 付,不得一次性支付;抵押权实现时租赁合同即时无条件自动终止(解除);租金收取专户设在 贷款银行并由银行监管,当贷款消失不良时,银行有权扣划租金专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
信贷业务风险管理及案件防控.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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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评定、统一授信
➢ 主要风险点
✓客户评级资料 ✓评级结果调整(小额贷款信用等级调整随意性大)
➢ 风险表现
✓客户提供虚假评级资料、财务报表,骗取授信 ✓银行工作人员和外部人员串通,人为调整评级结果 ✓未对关联企业统一授信,造成关联企业授信失控,套取 银行资金
来自客户的风险 1)客户的偿债意愿风 险 2)客户的偿债能力风 险 3)客户盈利能力风险 4)客户的运营能力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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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贷前阶段风险管理及防控
多年来,持有质量不断下降的贷款就像看日落, 你除了在那里等他落山,其它一点办法都没有。所有的 分析重点都集中于一项交易的事前阶段,极力避免一项 不良资产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上。
④强化一线实时监督检查,促进事后监督向专业化、规范化迈进, 改进检查监督方法,同时充分发挥各专业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督 促作用。
⑤严格执行各项业务规定。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来源
来自于内部的风险 1)内控体系不完善、制 度不健全、流程有漏洞 2)制度执行不到位 3)员工舞弊 4)员工调查没有尽职 5)贷后管理真空
操作风险防控对策
①完善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不断细化操作细则,建立岗位 操作规范和操作手册,通过制度规范来防范操作风险。
②加强业务系统建设,尽可能将业务纳入系统处理,并在系统中 自动设立风险监控要点,发现操作中的风险点能及时提供警示信 息。
③加强岗位培训,特别是新业务和新产品培训,不断提高员工操 作技能和业务水平,同时培养岗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一家银行就是一个“太极”,发展为“阳”,风管为 “阴”,一阳一阴之谓道。
信贷人员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范文
信贷人员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范文我国经济新常态,表面上是增长速度的换挡,背后是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是经济增长动力在发生转换,主要特征如下:一是经济增速换挡呈中高速增长。
由三十多年的高速增长回归到中高速增长态势成为经济新常态最基本的特征。
增速回落要求更好地权衡经济增速和转型升级,追求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二是经济增长动力发生结构转换。
主要表现为第二产业比重下降,第三产业比重上升,由消费带动的内需对于经济增长的支撑力明显增大。
产业结构、工业结构明显优化,产业创新成为经济增长新驱动。
二、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特征在经济新常态下,以往的产业结构将发生巨大的变化,部分产行业将产生“剧痛”,导致一个行业或一个区域出现较大经济波动,进而给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造成巨大的压力。
信贷资产主要特征如下:一是信贷资产质量具有顺周期特性。
信贷资产质量与经济周期息息相关。
经济下行全面影响金融市场,给金融资产管理带来更多不确定性,信贷质量下降,风险控制挑战明显增大。
二是信贷资产质量受多元因素影响。
金融市场固有的敏感性使其极易受到多元因素影响。
信贷资产质量问题与经济泡沫化、增速降低、产能结构等问题相互交织,并通过金融链条快速扩大影响,使得信贷资产风险更加复杂繁复难于掌控。
三是经济转型期贷款结构调整滞后。
近年来经济发展呈快速粗放姿态,信贷业务拓展多关注于信贷规模发展。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需要调整贷款结构,尤其是企业的贷款结构。
但受贷款期限以及企业盈利能力的制约,信贷结构调整空间有限,调整效果相对滞后。
三、新形势下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控制难点针对我国近几年信贷业务发展状况,国家提出了“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宏观调控政策,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具有指导意义。
新常态下,信贷资产质量控制面临诸多难点。
(一)信贷结构优化是一个长期挑战的过程。
盘活存量意味着要收回部分存量贷款,投放到具有发展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但战略性新兴市场需要有一个培育和发展的过程,如果短期内积聚的资金过多,容易出现类似光伏产业产能过剩的情况。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及创新法律风险防控课件
强化合规意识
加强员工合规培训,提高员工 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建立法律风险数据库
收集、整理和归纳各类法律风 险案例,建立法律风险数据库,
为银行提供参考和借鉴。
03
银行信贷业务创新
创新驱动业务发展
创新是银行业务发展的关键驱动力,通过创新可以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 实现可持续发展。
创新需要具备前瞻性思维,关注市场变化和科技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业务策略和产 品服务。
创新业务的风险与机遇
创新业务的风险
在创新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多种风险,
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创新业务的机遇
通过创新可以发掘新的市场机会和 利润增长点,提升银行的竞争力和 盈利能力。
平衡风险与机遇
在创新过程中需要平衡风险和机遇 的关系,制定科学的风险管理策略 和业务发展计划。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及创新法律风险 防控课件
• 银行信贷业务概述 • 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控 • 银行信贷业务创新 •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中的法律风险防控 • 新形势下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控策略 • 案例分析
01
银行信贷业务概述
银行信贷业务定义
01
银行信贷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 供资金支持,客户在约定期限内 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一种金融服务。
提升银行声誉
符合监管要求
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是银行开展 业务的前提,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有助 于确保银行业务的合规性。
良好的法律风险防控有助于提升银行 的声誉,增强客户和投资者的信心。
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完 善各项制度和流程,从源头上
降低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遇到的主要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实证案例与应用课程大纲).pdf
《商业银⾏信贷业务中遇到的主要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实证案例与应⽤课程⼤纲).pdf商业银⾏信贷业务中遇到的主要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实证案例及应⽤课纲)第⼀部分、银⾏授信合同法律风险及控制第⼆部分、银⾏抵押类贷款法律风险及控制第三部分、银⾏质押类贷款法律风险及控制第四部分、银⾏保证类贷款法律风险及控制第五部分、银⾏授信业务中其他法律风险提⽰第六部分、银⾏居间“类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及控制第七部分、投⾏“类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及控制第⼀部分、银⾏授信合同的法律风险及控制(⼀)合同⾯签的必要性1、最⾼法院案例终审判决结果2、银⾏在合同签署时如何防范公章、⽂件造假的风险(⼆)公章、合同专⽤章、私章的法律认定1、合同专⽤章的法律效⼒2、企业法定代表⼈私章的法律效⼒3、公章变更的法律效⼒问题(三)公章变更的法律效⼒问题(四)合同主体的资格1、合同主体的类型2、信贷业务中的借款主体(五)合同的法律效⼒1、⽆效合同的情形2、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3、效⼒未定的合同(六)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对授信合同效⼒的影响(七)⼏种特殊的企业内部决议问题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特殊要求2、国有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决议问题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内部决议问题4、个⼈独资企业的内部决议问题(⼋)公司越权融资的法律后果分析1、越权⾏为的构成情形2、是否构成表见代理3、越权融资的法律后果(九)公司违反公司法第⼗六条的法律后果分析1、合同⽆效的情形之⼀:违反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未提供董事会决议2、主合同和担保合同⽆效的法律后果第⼆部分、银⾏抵押类贷款的法律风险及控制(⼀)可以抵押的财产及不可作抵押的财产1、法律列举可抵押财产2、不得抵押的财产(⼆)抵押登记的效⼒1、抵押的强制登记(登记⽣效)2、抵押的选择登记(登记对抗)3、登记⽣效范围:当事⼈以法律规定强制登记之外的其他财产(三)重复抵押的法律风险分析1、重复抵押2、适⽤“顺位抵押”规则3、先登记先受偿4、房地⼀并抵押原则(四)在建⼯程抵押的法律风险1、在建⼯程应合法合规2、应办理在建⼯程抵押登记3、建设⼯程价款优于抵押权实现的风险防范建议4、商品房预售后,承包⼈的⼯程款优先权不得对抗买受⼈(五)船舶抵押特有的法律风险1、船舶登记制度2、船舶抵押与⼀般抵押的不同3、船舶优先权风险4、船舶留置权风险5、优先权的顺序(六)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1、在已出租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2、在抵押物上设定租赁权3、承租⼈的优先购买权(七)最⾼额抵押的理解1、最⾼额度抵押运⽤2、最⾼额抵押对应的综合授信额度要求(⼋)浮动抵押的理解1、浮动抵押定义2、我国物权法规定的浮动抵押制度的特点第三部分、银⾏质押类贷款的法律风险及控制(⼀)质物的具体种类1、动产2、权利(⼆)质权的设⽴1、动产质押2、权利质押(三)动产质押与动产抵押之⽐较分析1、动产质押与动产抵押的主要区别2、动产的交付3、动产质权与动产抵押权之权利竞合的法律风险(四)保证⾦质押的法律风险1、保证⾦应特定化或交付2、质押约定应明确具体3、保证⾦来源应规范(五)账户质押的法律风险1、出⼝退税账户质押2、⼀般账户质押3、账户质押⽅式⽬前⽆明确法律规定4、法律建议:将账户质押从形式上转化为保证⾦质押(六)应收账款质押涉及的法律风险1、会计学意义上的应收账款与法律意义上的应收账款区别2、应收账款是否属于物3、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依据4、应收账款的概念5、应收账款质押登记6、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风险7、通知不是应收账款质押的⽣效要件8、⼏类特殊应收账款质押法律可⾏性分析9、收费权质押的法律风险及建议10、关于登记的冲突11、收费权质押的法律效⼒,如景点门票收费权、医院收费权、学费收费权等(七)股权质押的合法性要求1、公司章程未作禁⽌或限制性要求2、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3、以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提供质押的特殊要求4、依法办理出质登记第四部分、银⾏保证类贷款的法律风险及控制(⼀)保证⼈的主体资格限制1、保证⼈应不为法律法规所禁⽌2、单位或组织不得充当保证⼈的情形(⼆)⼀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1、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2、银⾏作为债权⼈如何防范法律风险(三)回购担保的法律认定1、司法实践中对回购担保的法律认定2、PE 投资回购条款的法律效⼒(见投⾏部分)(四)保证期间的重要性1、保证期间的含义2、约定保证期间3、推定保证期间(五)阶段性担保对保证期间概念的误⽤1、误⽤表述2、阶段性担保的建议表述(六)物保与⼈保的竞合第五部分、银⾏授信业务中的其他法律风险提⽰(⼀)保函的法律适⽤1、独⽴保证理论分析2、从属保函与独⽴保函的区别3、根据我国法律,保函属于从属保函还是独⽴保函4、⽆保函的明确⽴法,法律规定不清晰(⼆)票据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三)夫妻关系与信贷业务1、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个⼈财产3、夫妻债务(四)银⾏对夫妻举债的风险防范(五)夫妻⼀⽅以其财产抵押的效⼒第六部分、银⾏居间“类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及控制(⼀)居间业务基础知识(⼆)居间⼈的权利与义务(三)居间业务与理财业务(四)居间“类信贷”业务注意事项1、严格按居间业务要求设计和执⾏⽅案2、维护个⼈投资者利益,避免声誉风险3、严控操作风险第七部分、投⾏“类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及控制(⼀)《合伙企业法》的关注点1、⼀般规定2、有限合伙的特殊规定(⼆)《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关注点1、设定银⾏准⼊条件2、仅适⽤于境内并购⽅3、要求评估战略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整合风险、经营和财务风险4、并购的资⾦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例不应⾼于 50%5、并购贷款并购⽅与⽬标企业之间必须具有较⾼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6、借款⼈必须提供充⾜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三)融资平台政策关注点1、《关于制⽌地⽅政府违法违规融资⾏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 号)2、《关于加强⼟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资发〔2012〕162 号)3、其他融资平台政策(四)PE 投资回购条款的法律效⼒1、PE 投资回购条款产⽣的背景2、对 PE 投资回购条款的法律解读3、PE 法律风险控制对策与建议(五)股权类融资相关审批案例《银⾏信贷业务中遇到的法律风险及控制措施》⼩结谢谢,再见!。
信贷法律风险防范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银行业在支持实体经济、促进社会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信贷业务作为银行的核心业务,也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
本文以某银行不良贷款处置案例为切入点,分析信贷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二、案例描述某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在2016年开展了一项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旨在支持实体经济。
在贷款过程中,银行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审查。
然而,由于市场环境变化、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部分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导致银行形成了不良贷款。
具体案例如下:1. 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人甲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制造业。
甲公司在2016年向银行申请了一笔500万元的贷款,用于扩大生产规模。
2. 贷款审批过程:银行对甲公司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包括实地考察、财务报表分析、信用评级等。
3. 贷款发放:经过审查,银行决定批准甲公司的贷款申请,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
4. 贷款违约: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甲公司经营不善,甲公司在2018年开始出现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偿还贷款。
5. 不良贷款处置:银行在发现甲公司违约后,立即启动了不良贷款处置程序,包括催收、诉讼、资产处置等。
三、法律风险分析在上述案例中,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1. 合同风险:银行与甲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可能存在条款不明确、条款违法等问题,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
2. 担保风险:甲公司可能未提供足额的担保,或者提供的担保存在瑕疵,如抵押物价值不足、抵押权不清晰等。
3. 诉讼风险: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可能提出抗辩,如主张合同无效、主张银行未尽到审查义务等,导致诉讼结果不利。
4. 执行风险:即使法院判决银行胜诉,甲公司也可能无力偿还债务,导致银行难以实现债权。
四、风险防范措施针对上述法律风险,银行采取了以下防范措施:1. 完善合同条款:银行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应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因条款不明确导致的纠纷。
信贷法律风险防控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信贷业务逐渐成为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之一。
然而,在信贷业务蓬勃发展的同时,信贷法律风险也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信贷业务的合规性,降低法律风险,本文将以某商业银行的一起信贷法律风险防控案例为切入点,分析信贷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性以及具体措施。
二、案例简介某商业银行在2016年发放了一笔1000万元的个人住房贷款给张某。
在贷款发放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信贷审批流程进行审查,导致张某的信用记录存在瑕疵,且其提供的房产证存在伪造嫌疑。
在贷款发放后,张某因无法偿还贷款而违约,银行依法启动了诉讼程序。
三、法律风险分析1. 信贷审批流程不规范银行在贷款发放过程中,未严格按照信贷审批流程进行审查,导致张某的信用记录存在瑕疵,房产证存在伪造嫌疑。
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增加了信贷法律风险。
2. 贷款合同签订不规范银行与张某签订的贷款合同中,部分条款存在模糊不清、不明确的情况,如贷款利率、还款期限等。
这可能导致在诉讼过程中,银行无法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信贷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银行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对信贷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未充分评估张某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导致贷款违约风险加大。
四、风险防控措施1. 完善信贷审批流程银行应建立健全信贷审批制度,明确信贷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确保贷款发放过程中的合规性。
同时,加强对信贷审批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风险防控意识。
2. 规范贷款合同签订银行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法规定,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明确性。
对于合同中模糊不清的条款,应进行明确解释或补充。
3. 加强信贷法律风险防范银行应加强对信贷法律风险的研究,建立健全信贷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健全信贷法律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防控责任和措施;(2)加强信贷审批过程中的尽职调查,确保贷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3)加强对贷款发放、使用、回收等环节的监管,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4)定期开展信贷法律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信贷业务中的违规行为。
信贷风险的把控方法及预防措施
信贷风险的把控方法及预防措施信贷风险仍是主要风险,因为在以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在我国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制度还未发生根本转变的情况下,存贷款业务依然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生存与发展的根本。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信贷风险的把控方法,希望你们喜欢。
信贷风险的把控方法1、贷前调查要充分,核实借款人资金需求,用途,还款来源,落实好担保,根据资金需求设定合理的借款期限。
2、贷中操作要规范,严格按照信贷操作流程不理,不形成无效担保,不接手有瑕疵的抵押物,尽量要求以本行存单做质押。
3、贷后检查要及时,贷款发放后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类,15日内对客户进行回访核实其资金使用情况。
4、强化客户账户监管,要求客户提供有效的资金回笼证明,定期检查其货款回笼情况,如有异动须采取措施。
5、侧面了解客户动向,对于已形成客户群落的客户,信息收集应当不难,即客户与客户之间是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或是朋友,互相了解对方情况,可通过他们互相进行了解。
信贷风险的防范措施1、加强准入管理。
在授信环节,做到科学核定总量、明确区分种类、严格遵循权限;在用信环节,做到深入调查、详细审查、充分审议、严格审批,提出行之有效的限制条件和管理措施;在审查环节,探索建立独立审查制度、审查合议制度、审查咨询制度以及审查监理制度。
对正常贷款,以加强维护和深度开发为主,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信用便利;对关注贷款,密切关注不利因素的变动趋势,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和充足性,抓住客户资产变现、对外融资、改制重组、经营改善等时机相机退出;对可疑贷款,果断、依法强制清收。
2、加强预警监控。
风险预警是防范信贷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
良好的预警机制,可以前移风险关口,达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效果。
要实现“多渠道”预警,创新信贷风险监测预警手段,综合运用信贷管理系统、专业统计报表以及各类媒体获取风险信息和数据,构建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形成“多角度观察、多方面分析、多渠道传递”的工作局面。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及预防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及预防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作为经济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金融机构,具有重要的角色和作用。
而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在金融危机和各种经济问题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如何降低信贷风险,已成为各家银行共同关注的议题。
本文将重点分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以及预防信贷风险的方法和策略。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是其主要的业务之一,也是对未来盈利的重要贡献。
但是信贷的本质是放款,如果资产质量不好,不仅会影响商业银行的利润,还会危及其更广泛的风险管理能力。
因此,商业银行必须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从而提高其健康的信贷质量,为其业务发展和长期稳定做出贡献。
具体而言,信贷风险可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货币风险,对银行所有类别资产产生影响,包括信贷资产。
2. 信用风险:指其他方无力或不愿意履行合同或支付债务的风险。
3. 操作风险:指因误操作、不适当操作或犯罪行为而导致的损失。
因此,要保持良好的贷款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商业银行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防止信贷风险和承受损失。
二、预防信贷风险的方法和策略1. 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商业银行应建立一套适合其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特征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制定行业标准、银行内部管理规程、风险分析模型等。
其中,信用风险管理是最核心的一项管理。
2. 加强风险情报收集和分析对于经济形势变化和各类风险的分析,有助于商业银行识别风险元素并快速响应,以加强对信贷风险的控制。
具体手段包括现场检查、对所涉受信企业的信誉调查、财务分析等,从多角度评估、使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等。
3. 加强对客户的审核和评估商业银行应通过财务分析、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客户的财务、信用、经营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评估。
还应从客户的生产经营过程、面临的市场风险等方面考虑其未来业绩发展的潜力,以降低信贷风险。
4. 分散投资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分散信贷资产的风险,即通过多种类型和规模的信贷资产投资方式、地区/行业/品种的均衡配置等方法,使信贷风险得到最大程度的分散,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信贷业务中法律风险防范
(二)担保方式
是不是担保方式越多越好?留置权、抵押权、动产质押权的 实现顺序?担保物权优先受偿的有效性?法定 抵押物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和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了优先权与 抵押优先权。(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及《破产法》 关于劳动报酬优先权的规定)
(三)担保物(有价值、能变现)
另《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土地所有权;学校、 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教育设 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 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耕地、宅基 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抵押 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 地的土地使用权;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 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2、质押物
(1)动产质押。 《物权法》第二百零九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2)权利质权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 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 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3)新型的权利质押
(二)不合法的贷款主体:未成年人,法人内部分支机构、职 能部门。
(三)具有法律瑕疵的贷款主体:非以盈利为目的,自身没有 经营收入来源,以公益为目的的主体。如:政府机关、公立学校、 医院、军队、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公司法人。
二、贷款用途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课件
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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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合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 (一)格式合同本身存在的法律风险
• 1、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
•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 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因此,商业银行 在拟定格式条款(合同)时,应当公平地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 义务,既要维护银行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要保障客户的利益,避 免合同条款无效的法律风险。
为,一开始就对丁女士无效,可追究银行的相关责任。
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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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作案骗贷案例2:
• 朋友借钱背债务;骗贷不还被批捕
• 案情简介(P394):
• 2010年3月 ,警方专项行动130万贷款难以追回---信贷 员张某嫌疑---张某为朋友李某在社会上借150万---李 某跑路---债主找介绍人张某---张某在客户不知情贷款 70万、征得亲属同意编制贷款用途贷60万---无力偿还
规定。 • (二)不合法的贷款主体:未成年人,法人内部分支机构、职
能部门。 • (三)具有法律瑕疵的贷款主体:非以盈利为目的,自身没有
经营收入来源,以公益为目的的主体。如:政府机关、公立学校、 医院、军队、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公司法人。
• 二、贷款用途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
• 合法:不能从事法律所禁止性的事项。
• 无论采用何种提示方式信,贷业都务中应的法取律风得险防借范 款人或担保人对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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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格式条款解释的风险 • 当事人“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 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 条款一方的解释“(《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商业银行在拟定合 同书及相关文书资料时,应尽可能做到内容具体明确,文字用语 规范,避免出现矛盾或产生歧义。 • 4、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风险 • 非格式条款是在格式条款之外另行商定的条款,或者对原来格式 条款重新协商的条款,是借款合同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格式条款 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格式条款” (《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因非格式条款具有优于格式条款的效力,商业银 行在对格式条款进行修改或拟定补充条款时,更应深思熟虑。
《公司法》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公司法》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控制第一部分:《公司法》对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启示一、注册资本制度的变化对银行信贷风险的影响从2014年3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受认缴制影响最直观的首先是企业的信用结构。
在实缴制下,注册资本“雄厚”对公司债权人和交易对象来说是一种宣示公司实力的方法,重要交易的前期调查中也必然包括对方注册资本到位状况。
但是在认缴制下,任何一个人均可以成立一个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甚至1亿元的公司,因此注册资本的这一层含义也将失去意义。
在此结构下,商业银行在审查公司时,要把握好几个环节。
首先,在客户评价中要淡化注册资本意识,增强对公司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查。
其次,对股东背景的调查。
股东背景特别是控股股东的背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客户的经济性质、经营方向、管理方式及社会形象等。
对于客户的股东背景有以下方面需要关注:①家庭背景。
②外资背景。
③政府背景。
④上市背景。
再次,就公司信用调查方面,政府也将会随之逐步建立市场主体(企业、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的信用体系,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判决书、诉讼执行结果等全部进行网上公布(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公司的备案登记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信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抽查检查信息也都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信贷业务的风险防范新《公司法》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限制,这对贷前审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要重视检查借款人信用情况及股东诚信状况。
其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贷前审查时要注意审查公司股东情况,同一自然人股东设立的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公司又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都不宜作为借款主体,因为这两种“公司”都为《公司法》所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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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管理及案件防控
31、园日涉以成趣,门虽设而常关。 32、鼓腹无所思。朝起暮归眠。 33、倾壶绝余沥,窥灶不见烟。
34、春秋满四泽,夏云多奇峰,秋月 扬明辉 ,冬岭 秀孤松 。 35、丈夫志四海,我愿不知老。
16、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华盛顿 17、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罗素·贝克 18、最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马云 19、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雷锋 20、要掌握书,莫被书掌握;要为生而读,莫为读而生。——布尔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