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人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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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XX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XX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监督,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建发〔2023〕1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XX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其各县(市、区)平台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招标人委托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第四条XX市各级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分别对招标代理机构进入交易平台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进行考核和诚信管理。

XX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招标代理机构进入交易平台代理业务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第二章场内行为管理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进入交易平台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具有与代理业务相适应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进场开展代理业务,应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和流程。

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在指定媒介发布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同时,须在交易平台同步发布。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穿着干净整洁、注意仪容仪表、举止文明。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交易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交易现场相关准备工作:在项目开标开始前2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确认相关设备使用性能合格,设置屏幕显示项目相关信息;组织接收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组织投标人签到,开标评标所需其他相关材料,规范接收、整理移送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员工考核标准

招标代理员工考核标准

招标代理员工考核标准招标代理员工考核标准一、工作效率考核1. 项目进度:评估员工能否按时完成任务,并将项目推进到下一个阶段。

2. 工作质量:评估员工提交的文件、报告等是否准确无误、内容清晰明了。

3. 问题处理能力:评估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能否妥善处理,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二、团队合作考核1. 沟通协调能力:评估员工与项目组成员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否有效的传递信息并协调各方利益。

2. 合作精神:评估员工能否与项目组成员密切合作,积极参与团队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3. 互助支持:评估员工是否乐于助人,能否给予同事合适的支持,共同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专业素质考核1. 法律法规水平:评估员工掌握国家招标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能否熟悉并正确运用于工作实践中。

2. 招标技巧:评估员工是否熟悉招标的流程和方法,能否灵活运用招标技巧解决实际问题。

3. 学习能力:评估员工对招标领域新知识的学习能力,是否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

四、责任心考核1. 履职尽责:评估员工是否能够主动承担工作职责,按时完成任务。

2. 客户意识:评估员工服务客户的态度和能力,是否能够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3. 风险意识:评估员工对项目风险的认识和规避能力,是否能够提前发现并有效应对项目风险。

五、综合能力考核1. 创新能力:评估员工在工作中是否有创新意识,能否提出改进项目工作的建议。

2. 抗压能力:评估员工在工作压力下是否能够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能否有效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

3. 专业形象:评估员工工作时的仪表仪容、言谈举止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是否给人以专业的印象。

以上是招标代理员工考核的一些主要标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适当的奖惩和激励措施,以提高员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应该注重给予员工培训和成长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

朝阳区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

朝阳区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第一条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进行综合考核。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招标业务、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

第三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综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接受代理、组织协调、工作效率、服务意识、专业水平、人员素质、公告信息、备案资料、配合监督检查等九个方面。

接受代理,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否接受代理任务,是否及时领取已批复的立项表,是否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等内容;组织协调,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文件评审、开标、评标/谈判/询价等活动是否合规有序;工作效率,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是否能够按照进度计划及时高效完成代理任务;服务意识,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是否能够为采购人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积极主动协助采购人推进项目;专业水平,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法规、工作程序;人员素质,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是否认真负责代理项目,具备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综合素质;公告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变更信息、预中标/成交信息等依法应予公告的信息是否准确、全面、及时等内容;备案资料,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财政局备案的资料是否齐全,备案是否满足时限要求等内容;配合监督检查,包括是否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是否按时参加市、区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在处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时,是否及时、合法合规。

组织协调、工作效率、服务意识、专业水平、人员素质等五个方面,由采购人进行考核,并填写《朝阳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情况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

第四条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九个方面。

接受代理评价,该项指标满分为10分。

受理项目后,超过5个工作日领取立项表酌情扣1-5分;领取立项表后,超过5个工作日签订委托代理协议酌情扣1-5分。

招标部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试行)

招标部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试行)

招标部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试行)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招标部员工的工作行为,准确了解和公正评价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为员工的奖惩、培训、职务调整等提供依据,并促进广大员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员工队伍的管理和建设,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激发员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开拓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评分细则。

1.2适用范围
本细则只限于招标部在册工作人员。

试用期人员不参加考核。

2、考核频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2.1考核频次
绩效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月度考核于次月1日~3日进行。

每月15日之前(含15日)试用期结束的员工参加该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内容主要从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及能力、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进行考核。

考评小组由部门经理和主管以上人员组成。

考核指标的评分为满分100分制,90分为平均分,高于90分的进行奖励,低于90分的进行扣罚。

2.2月度量化考核表及绩效系数
2.2.1月度量化考核表
2.2.2绩效系数
本月绩效考核统计
备注:若员工在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奖励,并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1)招投标过程中发生重大失误,给公司的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
(2)招标时出现严重工作渎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3)打架斗殴、赌博以及偷盗公司财物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导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泄漏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5)被业主、投标人或公司合理投诉
附件:
考核登记表
部门负责人签名:主管领导签名:。

公司招标代理岗位考核(3篇)

公司招标代理岗位考核(3篇)

第1篇一、引言为了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提升公司招标代理团队的整体素质,现对公司招标代理岗位进行考核。

本次考核旨在全面评估招标代理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协作和综合素养,为公司选拔和培养优秀招标代理人才提供依据。

二、考核目的1. 了解招标代理人员的专业能力,确保其具备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基本素质。

2. 评估招标代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促进其职业素养的提升。

3. 选拔优秀招标代理人才,为公司的招标代理业务提供有力支持。

4. 促进招标代理团队整体素质的提高,提升公司招标代理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三、考核对象本次考核对象为公司所有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招标代理部全体员工。

四、考核内容1. 专业能力考核(1)招标法律法规知识:考察招标代理人员对招标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招标程序及流程:考察招标代理人员对招标程序及流程的熟悉程度,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3)招标文件编制:考察招标代理人员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包括招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等。

(4)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察招标代理人员对招标代理业务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包括招标代理服务、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招标代理人员资格等。

2. 职业道德考核(1)诚信守法:考察招标代理人员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2)公平公正:考察招标代理人员是否公正对待各方当事人,维护招标投标秩序。

(3)保密意识:考察招标代理人员对招标投标信息的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安全。

3. 团队协作考核(1)沟通能力:考察招标代理人员与同事、客户、供应商等各方沟通的能力。

(2)协作精神:考察招标代理人员在团队工作中的协作精神,是否能够主动承担责任,共同完成任务。

(3)团队贡献:考察招标代理人员在团队工作中的贡献,包括提出合理化建议、解决团队问题等。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招标代理工作考核办法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招标代理工作考核办法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招标代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岛市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的从业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从事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活动,是指接受招标(采购)人的委托,以招标(采购)人的名义,进行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服务、货物(设备、材料)等招标采购的行为。

第四条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资源交易管理办)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从业行为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及内部管理情况;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执业道德、执业能力和履行职责等情况。

(一)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代理招标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交易、虚假招标、串通招标、规避招标等情况;是否存在超资质范围代理业务,出借、出卖、转让资格证书、图章等行为;是否以挂靠方式允许他人以本机构名义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等情况;(二)内部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代理业务档案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等。

(三)执业道德: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情况等;(四)执业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公开招标过程中各项业务的办理情况;(五)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第三章考核办法、计分标准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以综合考评和年度项目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核分=年度综合考评分+年度项目评价分。

其中年度综合考评分为40分,年度项目评价分为60分。

如招标代理机构在考核期(年)内无代理业务的,不进行年度考核和年度项目评价,其考核分直接按60分计算。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细则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细则

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评分管理办法XXX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日常监督管理,并组织日常考核和定期考评,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八十分,每个招标代理项目完成后7日内进行一次考核打分。

年终进行总考评,每个项目的考评打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一)从业人员(30分)1、资格后审或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项目组成人员,上述人员须亲自签署有关文件。

凡不具备上述条件扣10分。

2、开标、评标等重要环节投标文件项目组成人员到场人数不少于2/3,投标文件项目组成人员不能到场应由候选人员替补,否则每少1人扣5分,本项最多扣10分。

3、开标时项目组长必须到场,合同必须由项目组长审核并签字,审核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凡不具备上述条件扣10分。

(二)代理质量(70分)1、招标方案不合理,不完善扣7分。

2、招标公告、预审文件内容不完整、不合理扣8分。

3、资格预审或后审,未按招标公告、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扣8分。

4、未按规定给潜在投标人发送资格预审或后审合格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扣6分。

5、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或补充说明编制不严谨、前后条款互相矛盾,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有缺项扣10分。

6、未做好开标准备工作,致使开标现场混乱扣10分。

7、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标情况说明、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通知书扣6分。

8、因代理机构人员不熟悉法律、法规等原因,招标备案资料反复修改、调整扣7分9、草拟合同条款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扣8分。

二、考核结果及责任1、XXX在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七日内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并将考核结果通报招标代理机构。

2、年度考核结果为优良、合格的合作单位,我公司将延长战略合作期。

3、招标代理机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罚履约保证金,并直接取消其招标代理资格。

(1)泄露招投标活动中有关情况和资料;(2)因代理工作失误导致招标失败或代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不符合工作要求造成招标人损失。

(3)因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造成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提出索赔的。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考试,旨在评估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招标代理实务、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等。

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不同级别有所区别。

2、考试方式:考试通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

3、考试难度:由于该考试是国家级的职业资格考试,因此难度相对较高。

考生需要全面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才能顺利通过考试。

4、合格标准:考试满分为100分,通常合格标准为60分。

如果考生在某科目中未达到合格标准,可以申请补考。

5、证书颁发:通过考试的考生将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该证书是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法定资格凭证,也是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的依据。

总的来说,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评估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和信誉的重要保障。

新时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新时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据考核结果,以"优胜优先、兼 顾公平"为原则,通过自主委托、择优比选等方式确定中介机构。
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项目,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中介机构。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8月1H起试行。市住建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市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中介机构考核内容进行 适时调整。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12、编审概(预)算、结算或工程量清单误差超过有关规定标准,或工程造价计价中工程量明显按比例扩大或 缩小情形的,或造价成果被审计局或财政局核实为多计工程造价的每次扣5分;
13、代理过程中,因存在过失,导致项目被动延期开标或重新招标的,每次扣6分; 14、擅自修改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确认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每处扣10分;
1、熟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造价咨询活动的业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职格;
3、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相关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能力,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通过市住建局组织的专业测 评或考试,取得上岗证;专职人员在我市从事招标代理活动时应挂牌上岗,上岗证不得转借;
专职人员不得同时为两家及以上招标中介机构服务;
第九条中介机构应在书面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中介活动。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中介活动,并对中介业 务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核办法
第十条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市住建局分别对造价咨询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考核打分,具体内容由"基础考 核”、"日常考核"、检查考核”构成(详见附件1和附件2),综合反映中介机构履约能力。
4、与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招标代理管理制度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招标代理管理制度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招标代理管理制度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1. 引言招标代理是在招投标活动中为委托方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或个人。

招标代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激发招标代理的工作积极性,提升绩效水平,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非常必要。

2. 绩效考核指标2.1 完成招标项目数量完成招标项目数量是衡量招标代理工作效率和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委托方可以根据不同项目难度和规模,设置相应的评分标准。

2.2 招标文件质量招标文件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招标项目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要求招标代理提交完整、准确、规范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撰写、审核、修改等环节。

2.3 招标活动过程中的问题管理在招标代理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和风险。

招标代理应能够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并做好风险应对工作。

评估其问题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

2.4 客户满意度客户满意度是衡量招标代理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

可以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问卷、客户反馈等方式来评估招标代理的服务态度、响应速度、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

3. 绩效考核方法3.1 定量评估选取各项指标的权重,采用定量评估的方法进行绩效考核。

例如,完成招标项目数量可以根据项目规模和难度分别设置不同的权重,招标文件质量可以给予一定的分数评估等。

3.2 定性评估除了定量评估,还可以采取定性评估的方法,对招标代理的工作态度、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估。

定性评估可以通过主管领导的直接观察和评价,以及同事间的互评等方式进行。

4. 激励机制招标代理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可以相互结合,进一步激发招标代理的工作积极性。

4.1 绩效奖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优秀的招标代理一定比例的绩效奖金,以激励其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现和提升工作质量。

4.2 职称晋升根据招标代理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制定相应的职称评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进行职称晋升,并给予相应的薪资调整,以提高工作积极性。

招标代理绩效考核方案

招标代理绩效考核方案

招标代理绩效考核方案一、总则为树立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整体形象,激发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进取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二、考核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单位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德、能、绩、效、廉”的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奖罚分明的原则,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积极营造一个爱岗敬业、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团结和谐、廉洁自律、争先创优的工作环境、努力打造文明单位、服务型单位、学习型单位的阳光形象。

三、考核对象招标中心各部门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人员.以下人员不参与考核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参加考核;2、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上班期间的月度考核照常进行;四、考核方式、内容及标准采取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人员互评、领导测评相结合.月度考核中,岗位目标考核占90%,领导测评占5%,工作人员互评占5%.年度考核时,月度考核分加总占70%,工作人员互评分加总占10%,领导测评分占20%。

工作人员应熟悉招标采购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招标采购工作程序和岗位业务知识,积极主动、开拓进取、有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满分100分。

1、发布招标公告、公示、招标文件等信息未经审核或不按规定办理(发布)以及出现差错的每次扣2分;2、以市招管办、交易中心名义对外的文件、资料等在制作、审核环节不认真或把关不严发生差错的每次扣2分;3、在开评标活动中所有开标活动必须由2人以上参加,并按规定操作。

操作程序不规范或因准备工作不到位耽误开标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做好开标记录的每次扣1分;4、严格把好投标报名关,对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投标(采购)活动,发现一例扣1分,造成中标等严重后果的,扣2分;5、工作中责任性不强、疏忽大意导致工作失误或因业务不熟出现工作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6、招标采购业务资料、文件材料保管不全、资料遗失、数据不准或数据录入错误(不完整)影响考核、评标、统计等工作的每件(次)扣2分;7、每月不及时上报信息或没有完成规定的上报信息任务,相关人员扣1分;8、遇到重要情况和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未及时报告的扣5分.9、严格按流程单执行招标采购程序,如有差错视情节严重每次扣1—2分。

招标代理公司绩效考核

招标代理公司绩效考核

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招标代理行业逐渐成为市场竞争激烈的一个行业。

招标代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为了提高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对招标代理公司的绩效考核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招标代理公司的绩效考核目标、考核指标、考核方法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招标代理公司绩效考核目标1. 提高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水平,确保招标活动合规、高效、透明。

2. 提高招标代理公司的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3. 优化招标代理公司的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4. 降低招标代理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5. 促进招标代理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行业竞争力。

三、招标代理公司绩效考核指标1. 合规性指标(1)招标文件编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2)招标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3)招标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2. 服务质量指标(1)招标文件编制质量。

(2)招标过程组织管理。

(3)招标结果执行。

(4)客户满意度。

3. 人力资源指标(1)员工培训及考核。

(2)员工离职率。

(3)员工绩效评价。

4. 经济效益指标(1)项目中标率。

(2)项目利润率。

(3)项目回款率。

5. 综合发展指标(1)企业品牌知名度。

(2)企业社会责任。

(3)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招标代理公司绩效考核方法1.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1)定性考核:通过专家评审、客户评价、同行评价等方式,对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定量考核:根据招标代理公司的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等,对招标代理公司的经济效益、发展能力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

2. 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1)定期考核:按季度或年度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连续性。

(2)不定期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代理公司在特定项目或事件中的表现进行专项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

1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专职从业人员

1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专职从业人员

附件1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专职从业人员信用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提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行为,提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务院、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从业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分为项目经办人及项目主管。

项目经办人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持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专业从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人员项目主管除满足项目经办人的条件外,还应有招标代理机构的任命。

其中: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任命3名项目主管,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任命2名项目主管,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任命1名项目主管;在此基础上,甲级和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前一年主体考核分数在100分以上每增加40分可增配1名项目主管,考核分数在100分以下(不含)的只可任命1名项目主管。

最终,本地招标代理机构任命的项目主管最多不超过5名,外地入青招标代理机构最多不超过2名。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对全市辖区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并具体管理考核市南、市北、李沧区进行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其他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日常从业行为,并按规定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汇总。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做出的考核结果及处理决定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严格执行。

第五条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平测试中一次性通过的,加2分;第二次通过的,扣2分;高于两次的,每增加一次扣3分。

招标代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工作,提高招标代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保障招标代理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招标代理人员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注重实际工作能力与职业道德相结合原则;(三)动态管理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招标代理人员考核内容包括:(一)专业知识与技能考核:考察招标代理人员对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政策、业务流程、专业知识、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二)实际工作能力考核:考察招标代理人员在招标代理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沟通、解决问题等能力;(三)职业道德考核:考察招标代理人员的诚信、敬业、廉洁等职业道德素质;(四)工作业绩考核:考察招标代理人员在招标代理工作中的业绩和成果。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五条招标代理人员考核分为以下阶段:(一)自评:招标代理人员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二)部门考核: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代理人员进行部门考核,形成考核意见;(三)综合考核: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代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形成考核结果。

第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第七条招标代理人员考核结果作为以下事项的依据:(一)招标代理人员晋升、职称评定;(二)招标代理人员薪酬待遇;(三)招标代理人员奖惩;(四)招标代理人员培训计划。

第八条对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代理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应进行培训、辅导,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招标代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实施本制度,有助于提高招标代理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

招标代理绩效考核方案

招标代理绩效考核方案

招标代理绩效考核方案一、背景和意义招标代理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服务行业之一。

作为企业伸出的手和拓展的脚,招标代理为企业开展市场竞争提供有效支撑,同时也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

在招标代理行业,绩效考核是提升企业发展和服务水平的利器。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招标代理绩效考核方案,对优化企业服务质量、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核指标体系招标代理行业是以经营赢利为目标的服务行业,因此,考核指标应全面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服务水平。

本方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以下方面:1、营业额和营业利润这是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反映企业是否有稳定的市场和盈利能力。

可以考核企业总的营业额和营业利润,也可以按照行业、地区和项目等维度进行划分。

2、招标成功率和招标代理数量这是衡量企业经营能力和市场地位的重要指标,反映企业在市场中的认可度和市场竞争力。

可以考核企业招标成功率和招标代理数量的变化情况,进行同比、环比等统计分析。

3、客户满意度这是评价企业服务水平和口碑的重要指标,反映企业是否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可以通过客户调研等方式收集客户满意度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业务流程和工作效率这是考核企业服务效率和规范程度的重要指标,反映企业是否具有高效、规范的工作流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

可以通过审计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方式进行考核。

5、社会责任和行业贡献这是评价企业社会责任和行业贡献的重要指标,反映企业是否能够承担起行业发展的责任和义务。

可以考核企业参加行业协会、捐赠公益事业、贡献研究成果等方面的绩效。

三、考核流程和方法招标代理绩效考核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流程和方法。

建议考核流程如下:1、指标选择和权重分配在建立考核指标前,应先电子编制绩效考核指标,根据企业的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来确定考核指标,并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性和贡献度进行权重分配。

不同指标的权重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数据收集和分析在考核期期满后,对各项指标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

招标代理绩效考核方案

招标代理绩效考核方案

招标代理绩效考核方案一、背景与意义企业或政府在进行招标采购时,由于自身资源和能力的限制,需要借助招标代理机构的帮助,进行采购代理服务。

为了保障采购的效率和公平性,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需要得到有效的考核。

因此,制定招标代理绩效考核方案,对于促进招标代理机构的健康发展、提高服务水平、推动招标采购的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核指标1. 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评估第一部分是考核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评估的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服务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制定了与服务内容相符的专业服务标准?是否按照标准执行服务?(2)工作效率: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较好地完成了标书策划、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议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3)专业知识: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领域是否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包括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相应政策、招标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4)团队协作: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否很好地协调内外部资源,配合工作,实现收益最大化?2. 招标代理服务业绩评估第二部分是考核招标代理服务业绩评估的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业绩目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制定了符合自身规模和实力的业绩目标?该目标是否合理,是否有具体的实现路径?(2)业绩实现:招标代理机构是否能够按照业绩目标,有效地实现采购项目、拓展客户、提高服务水平,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3)客户满意度:招标代理机构是否能够有效地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及时响应客户的问题和需求,提高客户的满意度?(4)品牌影响力:招标代理机构在行业和客户中是否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是否能够有效地提高市场占有率和话语权?三、考核周期和方式1. 考核周期:该招标代理绩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周期应设定为一年一次,以评估招标代理机构在过去一年中行业地位、综合实力、运营效能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2. 考核方式: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具体为:(1)定性评估:采用问卷调查、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法,综合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评估指标的表现情况。

招投标部绩效管理办法

招投标部绩效管理办法

招投标代理部绩效管理办法鉴于市场的变化,对现有招标代理,投标人员和项目管理以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原则1.招标代理部与投标部合二为一,项目及人员合并。

2.绩效统一按季度由招投标部进行汇总,报公司财务核算;3.部门按季度核算的人员绩效的发放明细报公司,经公司批准后由财务统一发放;4.绩效发放的前提:项目已收款,按公司规定将资料移交完整。

5.项目管理(1)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承办的项目负有全面的质量责任;(2)一般性项目由项目经理独立完成;特殊、重大项目组建项目组共同完成。

二、薪酬1、人员工资组成:底薪+绩效;2、底薪:1)正式入职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能够独立完成招标代理项目):2)入职人员(不能单独完成招标代理项目,协助完成招标代理项目):三、绩效:1、招标代理项目的绩效1.1、按实际到账的金额作为计算基数。

计算基数=报名费+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评审费-其他开支(评审费如果收回,收入与支出相抵,未收回评审费的,相对应扣减。

)其他支出指:因项目需要的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必要支出;每个招标项目绩效的上限为:元;下限为:元;1)项目绩效:计算基数的%作为项目绩效,每一个季度统计一次。

2)招标代理项目的绩效分配:(1)项目组成员:项目经理获得项目绩效,其中项目经理绩效的%作为协助人员的绩效;(2)开评标时协助人员根据项目的简易复杂程度:元绩效;说明:公司合作的代理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议定。

1.2、关于服务费的创收:除去公司应交税金后,用于投标项目的报名费以及打印费,车辆使用费等费用。

年底若有结余,则%上交公司,%用于部门人员绩效的平衡或转为下一年度部门备用金。

2、投标项目的绩效2.1 投标项目的项目来源2.1.1、公司领导跟踪、承揽的项目。

2.1.2、投标部自行网上搜索、跟踪的项目。

2.1.3、合作单位项目,包括分公司、项目部、合作企业、个人承揽跟踪的项目。

2.2 投标项目绩效标准:(略)考核惩罚一、因投标人员因投标文件制作质量差、时间差错、封标盖章、原件审核等投标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废标或无效投标导致投标失败的,相关涉及人员均承担二、因招标代理人员工作失误出现废标重新招标而导致委托方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涉及人员均承担处罚:。

招标代理部各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制度

招标代理部各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制度

招标代理部各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工资、奖金的管理,切实发挥其激励作用,参考同行规则,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部门招标代理部第三条部门人员配置职位数量部长 1招标代理从业人员8第四条招标代理人员工作职责招标代理部部长:李佩一、工作目标1、对每一个招标代理项目质量把关,做到客户满意率100%,资料存到率100%;2、完成公司承接的所有招标代理项目的工作任务安排,质量把关,向总经理负责;二、具体职责1、负责招标代理项目的总体控制,参与各种与工作相关的技术会议;2、招标代理项目前期洽谈;3、审核招标代理合同签订;4、审核招标方案制定;5、审核招标全过程相关资料;6、监督招标、开标、中标过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一、工作职责1、起草招标代理合同签订;2、起草招标代理方案制定;3、起草招标全过程相关资料;4、招标、开标、中标过程工作主持;5、对招标代理部的工作质量负责,做到客户满意率100%,资料归档率100%;6、招标文件制作;7、向招标代理部部长负责;8、负责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五条处罚规定1、发布招标公告、公示,必须由吴主任审核并签字,与委托人沟通落实后完成上网,未经审核或未按规定办理,导致项目进展拖延扣罚200元;网上发布出现差错一次扣罚500元;2、编制、发布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未经吴主任审核并签字,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出现差错一次扣罚200元中标公示于开标结束当天或次日网上发布,办理中标通知书于公示结束后1-2天内完成;3、档案资料未按时整理归档,一次扣罚300元开标结束后一周,造成丢失等一次扣罚1000元;4、代理费无特殊原因未收回应于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步收回,未收回备注原因,并及时跟进;5、参加开标会人员仪容仪表不规范必须全身工装,大声喧哗,玩弄手机,影响公司声誉者一次扣罚200元;6、发布当日工作汇报,没有及时发布的一次扣100元;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在群里请示7、每周没有按要求及时汇总个人项目信息进展情况、归档情况,没有计划下周工作内容,一次扣100元;8、每周落实个人应收账款事宜,做到每周有回复;不能落实回复的一次扣100元;9、外出办事遇紧急情况需要打车的,及时请示李佩,说明情况后可打车;否则不予报销;10、每月报销款项,发票需注明办事内容、时间等信息;否则不予报销;注:注:以上规定如有延期,请提前告知原因并申请完成时间,复核人责任同等;见附表2项目奖金第一条项目奖金项目奖金:能为公司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项目,项目成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还需要付出额外努力才能达成项目目标,公司为体现项目成员辛勤付出的认可而提供奖励的项目,项目奖金已经包含了加班费用;一、招标代理费提成:按项目规模情况不同,提成如下计算:工资制度第一条固定工资的组成人员工资=固定工资部分+绩效奖金部分第二条奖金发放招标代理奖金: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代理费到账后按月发放;第三条修订各部门对于本规则有任何疑义产生时,则由各部门主管汇整后,呈报行政人事部代为解释疑义;尚或有修订的必要时,则应由招标代理部、行政部负责人提列改善建议方案后,呈报总经理评核;第四条本制度自经年月日公司会议讨论后通过,年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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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专职从业人员
信用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行为,提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务院、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从业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分为项目经办人及项目主管。

项目经办人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持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专业从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人员项目主管除满足项目经办人的条件外,还应有招标代理机构的任命。

其中: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任命3名项目主管,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任命2名项目主管,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任命1
名项目主管;在此基础上,甲级和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前一年主体考核分数在100分以上每增加40分可增配1名项目主管,考核分数在100分以下(不含)的只可任命1名项目主管。

最终,本地招标代理机构任命的项目主管最多不超过5名,外地入青招标代理机构最多不超过2名。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对全市辖区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并具体管理考核市南、市北、李沧区进行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其他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日常从业行为,并按规定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汇总。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做出的考核结果及处理决定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严格执行。

第五条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平测试中一次性通过的,加2分;第二次通过的,扣2分;高于两次的,每增加一次扣3分。

第二章考核内容、方式及依据
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职业道德、履职情况以及其他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等情况。

第六条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实行动态计分、季度统计、年度考核制度。

根据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和业绩情况即时进行分数加减,每季度初统计前一季度的考核分数,每年初统一公布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100分(不含100分)以上的,年度考核等级为A 级,80分-100分(含80分)的,年度考核等级为B级,60分-80分(含60分)的,年度考核等级为C级,6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等级为D级。

第七条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加分扣分应依据下列文书认定:
(一)有关部门表彰或投诉处理决定文件;
(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已生效的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
(五)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六)经有关部门和机构查证属实的材料。

第八条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定期通过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作为评先评优、业务开展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考核计分标准
第九条考核加分项目及分值:
(一)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在招标代理工作方面获得国家、省、副省级城市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得国家、省、副省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加8分、6分、5分; 获得国家、省、副省级城市行业协会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同一事项获得多级别表彰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

(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在青岛市组织应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以及应急事件中表现突出的,获得国家、省、副省级城市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5分、12分、10分;获得国家、省、副省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

同一事项获得多级别表彰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

(三)本市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在外埠市场所负责代理的招标工程项目,在当地无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的,代理招标项目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每10万元对项目主管及项目经办人加0.001分(不足100平方米或10万元不计,下
同)。

本项累计加分最高20分(本项加分最终值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下同)。

(四)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所负责代理的招标工程项目,无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的,代理招标项目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每10万元对项目主管加0.002分,对项目经办人加0.003分。

在青岛设立办事处的外地招标代理机构,只考核其从业人员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代理业绩。

第十条考核扣分项目及分值: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主管及项目经办人均扣40分,并停止从业资格:
1.负责的工程建设项目逃避招投标监督部门监管的;
2.参与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的;
3.为所代理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制作投标文件等违法违规服务的;
4.所代理项目因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原因引起投诉,情节极其严重的;
5.经查实,利用工作之便向中标单位介绍分包队伍、建筑材料和设备的;
6.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所负责的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项目主管每次
扣10分,对项目经办人每次扣20分:
1.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招标投标活动、擅自更改评标办法,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发布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的;
2.直接干预资格预审或评标、定标的;
3.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的;
4.因工作失误给招标人、投标人造成损失,情节严重的;
5.所代理项目因招标代理原因引起投诉,情节严重的;
6.违反有关法规、规章的其他行为。

(三)所负责的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项目主管每次扣5分,对项目经办人每次扣10分:
1.所上报代理项目现场勘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
2.间接干预资格预审或评标、定标的;
3.应保密而未对所代理工程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严格保密的;
4.所代理的项目因招标代理原因引起投诉的;
5.不积极配合招投标管理部门处理投诉的;
6.书面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与网上公告不一致的;
7.其他违反规章及地方性招投标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所负责的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项目主管每次扣3分,对项目经办人每次扣5分:
1.对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未及时贯彻落实的;
2.未按时组织招标人抽取评标专家或未按时组织开标会的;
3.向投标人收取不合理费用,或收取费用不开具发票的;
4.所代理的项目未按规定收取保证金,或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无正当理由不返还或拖延返还投标保证金的;
5.因工作失误给招标人、投标人等造成损失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情况报告的;
7.未按照业主委托合同内容开展工作,受到业主投诉的;
8、未按要求参加B、C、D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专业人员专项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
9.其他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所负责的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项目主管每次扣1分,对项目经办人每次扣2分:
1.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开展业务时未统一佩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作的上岗证的;
2.不积极、认真参加培训学习的;
3.上报的代理项目存在明显把关不严问题的;
4.未按规定办理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的;
5.招投标工程资料不齐全,管理混乱的;
6.未按规定时间携带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与代理业务手册进行业绩登记的;
7.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评标区的;
8.其他违反有关制度的行为。

(六)其他加分扣分项目和分值:
1.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代理业务手册》中配备的从业人员与网上提报项目及实际负责项目的从业人员不符的,每次对从业人员分别扣1分。

2.代理项目每退件一次,对项目主管扣0.3分,对项目经办人扣0.5分。

第十一条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季度末将本季度代理从业人员考核扣分情况汇总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对扣分有异议,可在被扣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扣分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经查实属不当扣分的,应取消或变更扣分记录,并书面通知各相关单位。

争议无法解决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年度考核等级为A级的,在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年度考核等级为B、C、D级的,取消年度各项评先评优资格。

第十四条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年度考核等级为B级的,须接
受专项培训,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业务。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年度考核等级为C级的,依法取消其作为项目经办人的资格至少三个月,在接受专项培训,并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业务。

第十六条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年度考核等级为D级的,依法取消其作为项目经办人的资格至少半年,在接受专项培训,并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业务。

第十七条项目主管及项目经办人季度考核分数80分以下的,招标代理管理考核系统将自动锁定其承接新项目的资格,下一季度的考核分数达到80分后,方有资格重新行使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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