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
供应室技术操作规范
供应室技术操作规范ICS XXXXCXXWS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XXXX—XXXX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 of operating procedure of cleaning and disfection for central sterilesupply department (CSSD) in hospitalX X X X—X X—X X发布X X X X—X X—X 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5.1 回收5.2 分类5.3 清洗5.4 消毒5.5 干燥5.6 器械检查与保养5.7 包装5.8 灭菌5.9 储存5.10发放6、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7、附录A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防护着装附录 B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附录C酸性氧化电位水应用指标与方法附录D 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用水的要求附录E 本标准其他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员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和《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共同构成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技术操作和监测的标准要求。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其中第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88)卫医字第6号]同时废止。
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D、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瑞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省南京市卫生局、煤炭总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3M中国、北京鹊翔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消毒供应室三项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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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物品卸载
• 从灭菌器中取出的灭菌物品,应放置冷却30分钟 后再卸载待温度降至室温时移动,以防止产生湿 包
• 从灭菌器械柜架卸载物品时,进行灭菌质量的确 认
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药械进行消毒; • 6、漂洗:用流动水和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反复漂洗; • 7、润滑:必要时使用润滑剂对器械上油; • 8、干燥:不得自然晾干。 • 评价标准:钳类器械的轴关节和齿部干净、无裂痕,无肉眼
可见的污迹、锈迹和水垢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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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方法
• 干燥箱:金属类干燥温度70 ℃ -90 ℃;塑 料干燥温度65 ℃ -75℃。
清洗剂可乳化、分解和分离器材表面的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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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防护
• 应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专用洗手池、洗 手液、干手用品、手消毒液、洗眼装置等。
• 应常备处理伤口的敷料、皮肤消毒液等卫 生用品、消毒人员在操作中一旦发生职业 暴露的伤害,可立即实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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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要求
区域
操作
病房
污染物品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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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 范
• 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 (包括血液、组织、蛋白质等)及部分微生物 的全过程。
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 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 表面污物的过程。
流动水下的清洗,可更有效地清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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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涤:使用含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 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 品上残留的过程 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 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供应室消毒灭菌技术规范
供应室消毒灭菌技术规范一、总则1.1 本规范明确了供应室消毒灭菌的基本要求、操作流程和监测标准,旨在确保医疗机构中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安全、有效消毒供应。
1.2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及相关科室。
二、基本要求2.1 供应室应具备良好的室内环境,保持干燥、整洁,配备适合的设备和温度湿度控制系统。
2.2 供应室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消毒灭菌知识和技术,保证消毒灭菌操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化。
2.3 供应室应配备不同类型的消毒灭菌设备、清洗设备、储存设施等,以保持医疗器械无菌状态。
2.4 供应室应建立和完善工作流程,包括收货、验货、储存、分发、废弃处理等环节,确保医疗器械和物品的有效消毒供应。
三、消毒灭菌操作流程3.1 收货- 工作人员应按照采购计划接收医疗器械和物品,并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核对。
- 接收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3.2 验货- 工作人员应按照采购合同和相关规定对医疗器械和物品进行外观、包装、标签等方面的检查。
- 检查合格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3.3 储存- 医疗器械和物品应按照种类、规格、用途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 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温度和湿度应适宜。
3.4 清洗- 清洗是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 清洗用水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 清洗设备应选用符合要求的超声波清洗器等。
3.5 消毒灭菌- 消毒灭菌是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或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的病原微生物。
- 消毒灭菌方法应根据医疗器械的材质、用途和病原微生物的特性进行选择。
- 消毒灭菌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3.6 分发- 消毒灭菌后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进行标签标识,注明消毒灭菌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
- 发放工作人员应按照申请单进行分发,确保医疗器械和物品的安全使用。
3.7 废弃处理- 对过期、损坏或不能使用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进行废弃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标准
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一、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性引用文件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2 应根据WS 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的规定。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要求规范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2 应根据WS 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的规定。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最新版本
××县人民医院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1、术语和定义1.1 清洗cleaning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1.1.1 冲洗flushing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1.1.2 洗涤washing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1.1.3 漂洗rinsing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1.1.4 终末漂洗end rinsing用软洗、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处理的过程。
1.2 超声波清洗器ultrasonic cleaner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1.3 清洗消毒器washer-disinfector具有清洗与消毒功能的机器。
1.4 闭合closure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1.5 密封sealing包装层间链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1.6 闭合完好性closure integrity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7 包装完好性package integrity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8 植入物implantable medical device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1.9 湿热消毒moist heat disinfection利用湿热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或凝固酶失去活性,代谢发生障碍,致使细胞死亡。
包括煮沸消毒法、巴斯德消毒法和低温蒸汽消毒法。
2、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2.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的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2 应根据WS 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的规定。
供应室清洗、消毒流程和质量标准要求
重要。
清洗剂的选择:
碱性清洗剂 中性清洗剂 酸性清洗剂
选择清洗剂一定要与器械污染物相适
宜,才能达到去污的最佳清洗效果。医疗 器械清洗时应使用多酶清洗剂,多酶清
洗剂至少要含有四种酶(蛋白酶、脂肪酶、 糖酶、淀粉酶)才能分解所有生物污染物 (血液、脂肪、蛋白质、糖),以彻底清 除器械上的有机物。
• 对有管腔的器械采用专用器械刷刷洗、 高压水枪冲洗、压力枪吹干以达到清 洁目的
生物膜对清洗的影响
生物膜特别容易 在管腔结构中形成 是长期非有效清洗的结果
生物膜的存在 影响灭菌剂的穿透 是造成灭菌失败的
重要原因之一
• 请勿将不锈钢器械浸泡于生理盐水 (Nacl溶液)中,因为如长时间,不 锈钢器械表层会出现点状锈蚀和应力 裂纹锈蚀。
干燥:首选用干燥柜,金属类干燥温度70~90℃、20min干燥
无干燥柜时可使用消毒的低纤维絮擦布进行干燥处理。
• 清洗质量的日常监测
目测法
金属器械类 橡胶类
玻璃类 穿刺针类
所有物品清洗后应无清洗剂、消毒剂、除锈剂等化学剂残留
擦拭法 水滴法 潜血实验(联苯胺法) 微生物学检测 ……
消毒
• 2009年4月卫生部发布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三部强制性 卫生行业标准,其中一项即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此项规范要求,重复使用的物品、器械由原规范先消毒后清 洗的处理程序改为现规范物品、器械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 处理程序(除朊毒体、气性坏蛆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 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清洗前如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消毒方法,可附着器械上污物的蛋 白质凝固变性,增加清洗难度。
• 消毒规范提出: 首选机械热力消毒,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县人民医院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1、术语和定义1.1清洗cleaning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1.1.1冲洗flushing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1.1.2洗涤washing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1.1.3漂洗rinsing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1.1.4终末漂洗end rinsing用软洗、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处理的过程。
1.2超声波清洗器ultrasonic cleaner 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1.3清洗消毒器washer-disinfector具有清洗与消毒功能的机器。
1.4闭合closure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1.5密封sealing包装层间链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1.6闭合完好性closure integrity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7包装完好性package integrity 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8植入物XXX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1.9湿热消毒moist heat n利用湿热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或凝固酶失去活性,代谢发生障碍,致使细胞死亡。
包括煮沸消毒法、巴斯德消毒法和低温蒸汽消毒法。
2、诊疗东西、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2.1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的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2.2应根据WS 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消毒供应室操作流程及规范
量,彻底去除污渍和残留物。
特殊物品清洗
03
对有特殊要求的污染物品,应按照厂家提供的清洗指南进行操
作。
消毒方法与设备选择
消毒方法
根据污染物品的性质和消毒要求 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如高压蒸
汽灭菌、低温等离子灭菌等。
设备选择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的消 毒设备,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安全 可靠。
消毒操作规范
2023
PART 06
消毒供应室质量管理与持 续改进
REPORTING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
制定质量管理计划
明确质量目标、指标、方法和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 步骤地进行。
建立质量管理组织
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评估和改进消毒供 应室的工作质量。
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消毒供应室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监测标准、应急预案等。
消毒供应室定义
消毒供应室是医院内承担各科室 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 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 品供应的部门。
主要功能
负责医疗器械的清洗、包装、消 毒灭菌和供应工作,以确保医疗 活动的顺利进行,并有效预防和 控制医院感染。
消毒供应室的重要性
保障医疗安全
通过专业的清洗、消毒和灭菌流程, 确保医疗器械的无菌状态,从而保障 患者的医疗安全。
包装材料选择
根据清洁物品的性质和用途,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如纸袋、布袋 、塑料袋等,确保包装后的物品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不受污染。
包装标识
在包装上应标明物品名称、数量、清洁日期、有效期等信息,方便识 别和管理。
特殊物品处理流程
01
特殊物品识别
对于需要特殊处理的物品,如精密仪器、易碎品等,应进行特别标识和
消毒供应室三项规范标准
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 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术语和定义
去污区: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 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 为污染区域。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CSSD内对去污后 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 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 域,为清洁区域。
灭菌物品的装载
底部无孔的盆、盘、碗类物品斜放,可使蒸汽由上 往下渗透时,减少阻力,较易达到灭菌效果;包内 容器开口朝向一致。 能够积水的物品,如硬底的盘、盆,放置的方向应 一致,从而能够去掉凝水。 玻璃瓶底部无孔的器皿类物品应倒立或侧放,以利 于蒸汽进入和空气排出。 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不应超过柜室容积 80%。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 不应超过柜室的90%;也不应小于10%和5%。
高度危险性物品:是指穿过皮肤或黏膜而进入无菌 的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材,或与破损的组织、皮肤、 黏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和用品。
灭菌质量的监测
生物监测
化学监测 物理监测
物理监测
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 时间等灭菌参数。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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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无菌物品存 放区 注: √应使用
无菌物品发放 △ 可使用
手工清洗流程
1、冲洗:将有锈的器械用除锈剂除锈,无锈的进行流动水 冲洗; 2、必要时超洗:将器械放入超声清洗机内超洗10min,机内 为多酶溶液; 3、刷洗:用刷子在水面下刷洗钳类轴节和齿部;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或在水面下浸泡; 5、消毒:首选热力消毒,可用75%酒精或取得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药械进行消毒; 6、漂洗:用流动水和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反复漂洗; 7、润滑:必要时使用润滑剂对器械上油; 8、干燥:不得自然晾干。 评价标准:钳类器械的轴关节和齿部干净、无裂痕,无肉眼 可见的污迹、锈迹和水垢残留。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要求规范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WS 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1部分:管理规范2 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三、术语和定义1. 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 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 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 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 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 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 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 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 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 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 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 6 章要求进行处理。
2 应根据WS 310.1 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 的规定。
消毒供应室三项规范标准
手工清洗流程
❖ 1、冲洗:将有锈的器械用除锈剂除锈,无锈的进行流动水 冲洗;
❖ 2、必要时超洗:将器械放入超声清洗机内超洗10min,机内 为多酶溶液;
❖ 3、刷洗:用刷子在水面下刷洗钳类轴节和齿部; ❖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或在水面下浸泡; ❖ 5、消毒:首选热力消毒,可用75%酒精或取得国务院卫生行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规范
马伟利
精品课件
❖ 管理规范( WS 310.1-2009 ) ❖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2-
2009 ) ❖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 310.3-
2009 )
“两规范一标准”两规范一标准是一个 整体,相辅相成
精品课件
第一部分:管理规范
❖ 消毒供应室中心(CSSD):医院内承担各科 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 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精品课件
建筑布局
❖ 辅助区域 更衣间、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
等 ❖ 工作区域
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含独立的敷 料包装间)、无菌物品存放区
精品课件
工作区划分基本原则 ❖ 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 ❖ 空气由洁到污;去污区相对负压,检查包装
区相对正压
精品课件
人员要求: ❖ 应根据需要合理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
❖ 无设备及不耐热器械、器具和物品可用消毒 的低纤维絮布擦干。
❖ 粉刺针、手术吸引头等管腔类器械用压力气 枪或95%乙醇干燥。
精品课件
清洗质量的监测
❖ 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 目测仍然是目前最简便、最主要、最经济的检测方法。
肉眼观察;借助放大镜。
检查重点: ❖ 清洗干净(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
供应室工具清洁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全解
供应室工具清洁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全解摘要本操作规范旨在确保供应室工具的清洁消毒及灭菌工作符合卫生标准,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
文档内容包括清洁消毒和灭菌的定义、操作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1. 清洁消毒定义清洁消毒是指使用相应工具和消毒剂,将供应室工具表面的污垢和病原微生物进行有效清除和减少的过程。
2. 清洁消毒操作流程1. 收集待清洁消毒的工具;2. 用肥皂与水将工具表面的污垢清洗掉;3. 用清水冲洗清洁过的工具;4. 使用适当的消毒剂,按照说明进行消毒处理;5. 清洗消毒剂,确保无残留;6. 用干净的纸巾擦拭工具表面,让其自然晾干;7. 将工具存放在干燥、清洁的环境中。
3. 灭菌定义灭菌是指使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供应室工具表面的全部或部分病原微生物。
4. 灭菌操作流程1. 收集待灭菌的工具;2. 选择适当的灭菌方法,常见的包括高温湿热灭菌、干热灭菌和化学灭菌等;3. 按照灭菌设备或消毒剂的说明进行操作;4. 灭菌结束后,注意防止交叉污染,使用消毒纸包装好工具;5. 将灭菌包装好的工具妥善存放在干燥、洁净的储存柜中。
5. 注意事项- 执行清洁消毒和灭菌操作时,工作人员应佩戴手套、口罩和一次性工作服,保证操作的安全性;- 使用合适的消毒剂和灭菌设备,确保其有效性和合规性;- 定期检查和维护消毒和灭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和灭菌操作的记录,以备查证和追溯。
结论遵守供应室工具清洁消毒和灭菌技术操作规范,能有效保障工具的卫生和安全,为医疗环境提供一个良好的卫生保障。
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并不断加强培训与监督,以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
实用文案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5750.5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 1部分:管理规范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 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 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 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 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 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 6 章要求进行处理。
2应根据 WS 310.1 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的规定。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xx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2 应根据WS 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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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一、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性引用文件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2应根据WS 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的规定。
4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
5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清洗、消毒、灭菌,CSSD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设备、药械及耗材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其操作与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五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1回收1.1使用者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直接置于封闭的容器中,由CSSD集中回收处理;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者应双层封闭包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由CSSD单独回收处理。
1.2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采用封闭方式回收,避免反复装卸。
1.3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2分类2.1应在CSSD的去污区进行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点、核查。
2.2应根据器械物品材质、精密程度等进行分类处理。
3清洗3.1清洗方法包括机械清洗、手工清洗。
3.2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
手工清洗适用于精密、复杂器械的清洗和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
3.3清洗步骤包括冲洗、洗涤、漂洗、终末漂洗。
清洗操作及注意事项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3.4精密器械的清洗,应遵循生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4消毒我院采用75%乙醇、含氯消毒液浸泡进行消毒。
5干燥5.1宜首选干燥设备进行干燥处理。
根据器械的材质选择适宜的干燥温度,金属类干燥温度70℃~90℃;塑胶类干燥温度65℃~75℃。
5.2无干燥设备的及不耐热器械、器具和物品可使用消毒的低纤维絮擦布进行干燥处理。
5.3穿刺针、手术吸引头等管腔类器械,应使用压力气枪或95%乙醇进行干燥处理。
5.4不应使用自然干燥方法进行干燥。
6器械检查与保养6.1应采用目测或使用带光源放大镜对干燥后的每件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
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处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功能完好,无损毁。
6.2清洗质量不合格的,应重新处理;有锈迹,应除锈;器械功能损毁或锈蚀严重,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6.3带电源器械应进行绝缘性能等安全性检查。
6.4应使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
不应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的产品作为润滑剂。
7包装7.1包括装配、包装、封包、注明标识等步骤。
器械与敷料应分室包装。
7.2包装前应依据器械装配的技术规程或图示,核对器械的种类、规格和数量,拆卸的器械应进行组装。
7.3手术器械应摆放在篮框或有孔的盘中进行配套包装。
7.4盘、盆、碗等器皿,宜单独包装。
7.5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不应完全锁扣。
有盖的器皿应开盖,摞放的器皿间应用吸湿布、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管腔类物品应盘绕放置,保持管腔通畅;精细器械、锐器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7.6灭菌包重量要求: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7公斤,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5公斤。
7.7灭菌包体积要求: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30cm×30cm×25cm;脉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30cm×30cm×50cm。
7.8包装方法及材料7.8.1灭菌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19633的要求。
开放式的储槽不应用于灭菌物品的包装。
纺织品包装材料应一用一清洗,无污渍,灯光检查无破损。
7.8.2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其清洗消毒应符合本标准5.3、5.4的流程。
7.8.3灭菌物品包装分为闭合式包装和密封式包装。
手术器械采用闭合式包装方法,应由2层包装材料分2次包装。
7.8.4密封式包装如使用纸袋、纸塑袋等材料,可使用一层,适用于单独包装的器械。
7.9封包要求7.9.1包外应设有灭菌化学指示物。
高度危险性物品灭菌包还应放置包化学指示物;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灭菌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放置包外灭菌化学指示物。
7.9.2闭合式包装应使用专用胶带,胶带长度应与灭菌包体积、重量相适宜,松紧适度。
封包应严密,保持闭合完好性。
7.9.3纸塑袋、纸袋等密封包装其密封宽度应≥6mm,包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2.5cm。
7.9.4医用热封机在每日使用前应检查参数的准确性和闭合完好性。
7.9.5硬质容器应设置安全闭锁装置,无菌屏障完整性破坏时应可识别。
7.9.6灭菌物品包装的标识应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等容。
灭菌前注明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
标识应具有追溯性。
8灭菌8.1 压力蒸汽灭菌8.1.1适用于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
8.1.2包括下排气式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根据待灭菌物品选择适宜的压力蒸汽灭菌器和灭菌程序。
灭菌器操作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用水标准参见附录D。
8.1.3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参数见表2。
硬质容器和超重的组合式手术器械,应由供应商提供灭菌参数。
表2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参数8.1.4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程序包括灭菌前准备、灭菌物品装载、灭菌操作、无菌物品卸载和灭菌效果的监测等步骤。
8.1.4.1灭菌前按以下要求进行准备:a)每天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灭菌器压力表处在“零”的位置;记录打印装置处于备用状态;灭菌器柜门密封圈平整无损坏,柜门安全锁扣灵活、安全有效;灭菌柜冷凝水排出口通畅,柜壁清洁;电源、水源、蒸汽、压缩空气等运行条件符合设备要求。
b)进行灭菌器的预热。
c)预真空灭菌器应在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空载进行B-D试验。
8.1.4.2灭菌物品按以下要求进行装载:a)应使用专用灭菌架或篮筐装载灭菌物品。
灭菌包之间应留间隙,利于灭菌介质的穿透。
b)宜将同类材质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置于同一批次进行灭菌。
c)材质不相同时,纺织类物品应放置于上层、竖放,金属器械类放置于下层。
d)手术器械包、硬式容器应平放;盆、盘、碗类物品应斜放,包容器开口朝向一致;玻璃瓶等底部无孔的器皿类物品应倒立或侧放;纸袋、纸塑包装应侧放;利于蒸汽进入和冷空气排出。
e)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中,大包宜摆放于上层,小包宜摆放于下层。
f)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不应超过柜室容积80 %。
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不应超过柜室容积的90%;同时不应小于柜室容积的10%和5%。
8.1.4.3按以下要求进行灭菌操作:a)应观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及设备运行状况。
b)灭菌过程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中相关规定。
8.1.4.4无菌物品按以下要求进行卸载:a)从灭菌器卸载取出的物品,待温度降至室温时方可移动,冷却时间应>30min。
b)每批次应确认灭菌过程合格,包外、包化学指示物合格;检查有无湿包现象,防止无菌物品损坏和污染。
无菌包掉落地上或误放到不洁处应视为被污染。
8.2快速压力蒸汽灭菌8.2.1适用于对裸露物品的灭菌,灭菌时间见表3。
表3快速压力蒸汽灭菌(132℃)所需最短时间8.2.2注意事项8.2.2.1宜使用卡式盒或专用灭菌容器盛放裸露物品。
8.2.2.2快速压力蒸汽灭菌方法可不包括干燥程序;运输时避免污染;4h使用,不能储存。
8.3干热灭菌8.3.1适用于耐热、不耐湿、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如玻璃、油脂、粉剂等物品的灭菌。
灭菌参数见表4。
表4干热灭菌参数8.3.2注意事项8.3.2.1灭菌物品包体积不应超过l0cm×l0cm×20cm,油剂、粉剂的厚度不应超过0.6cm,凡士林纱布条厚度不应超过1. 3cm,装载高度不应超过灭菌器腔高度的2/3,物品间应留有充分的空间。
8.3.2.2灭菌时不应与灭菌器腔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温度降到40℃以下再开灭菌器。
8.3.2.3有机物品灭菌时,温度应≤170℃。
8.3.2.4灭菌温度达到要求时,应打开进风柜体的排风装置。
9储存9.1灭菌后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区。
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去除外包装后,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
9.2物品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cm~25crn,离墙5cm~10cm,距天花板50cm。
9.3物品放置应固定位置,设置标识。
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
9.4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应干燥、包装后专架存放。
9.5无菌物品储存有效期5.9.5.1环境的温度、湿度达到WS 310.1的规定时,使用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4d;未达到环境标准时,有效期宜为7d。
5.9.5.2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个月;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10无菌物品发放10.1无菌物品发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