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领域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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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领域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控制标准
国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标准
39年8月15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HJ/T293-XXXX》,将于12月1日实施如表3-7所示,这是中国首次对工业涂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做出具体规定。
表3-7汽车涂料清洁生产标准的指标要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生产(g/m2)
涂料一类二级三级备注2C2B涂料3C3B涂料4C4B涂料5C5B涂料
≤30≤40≤50≤60≤50≤60≤70≤80≤70≤80≤90≤100一级是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是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是中国XXXX清洁生产的基本水平9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6月1日制定了《英国24409-XXXX》,以限制汽车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本标准对汽车用涂料进行了细分。在本标准中,汽车涂料分为两类:甲类为溶剂型涂料,分为热塑性、单组分交联型和双组分交联型;乙类是水性的(包括电泳涂料)
汽车表面涂装工艺所用原材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应符合表3-8和表3-9的要求。
表3-8 A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涂料品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溶剂含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克/升)底漆、中间漆、底色漆(效果颜料漆、纯色漆)、过面漆、底漆中间漆底色漆(效果颜料漆、纯色漆)过面漆、天然色漆双组分交
联底漆、中间底漆(效果颜料漆、纯色漆)≤770苯≤0.3甲苯、总乙苯和二甲苯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甘醇丁醚醋酸酯总量≤0.03热塑性单组分交联类型≤750 ≤550 ≤750 ≤580 ≤670 ≤750清漆自然色光≤560 ≤630注:1。涂料供应商应提供能够确保应用的组分比和稀释比范围。测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受限溶剂的含量项目时,应在准备好组分比例和最大稀释比例后进行测试。2.用于汽车发动机、排气管和其他零件的耐高温涂层被归类为底漆。在单组分交联类型中,用于3C1B(三涂层干燥)涂覆工艺的第一和第二涂层被分类为底涂层类别3.当产品用作不同的油漆品种时,应执行最严格的要求。例如,对于在双组分交联漆中既可用作纯色漆又可用作自然色面漆的产品,应实施自然色面漆的指标。表3-9 B类涂料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值
涂料品种限值乙二醇甲醚、乙二醇乙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乙二醇丁醚醋酸酯≤0.03——水性涂料(包括电泳涂料)粉末、光固化涂料的溶剂含量%总量注:对于水性涂料(包括电泳涂料),涂料供应商应提供施工比例当测试有限溶剂的含量时:不要加水,在测试前混合各组分和溶剂(例如,当需要应用产品时,应添加溶剂,并且应在测试过程中添加)。
北京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标准
北京市发布了《XXXX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并于1月在XXXX实施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要求,包括汽车涂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
本标准以汽车制造、涂装和汽车维修为控制对象,规定了不同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控制指标:
a)对于喷漆室和烘干室排气管排放的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厂界环境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以非甲烷总烃和几种特定的单一物质为控制指标;
b)对于包括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在内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单位产品排放到环境中的有机溶剂质量作为控制指标。控制内容见下表3-10、3-11和3-12
表3-10汽车制造和维修有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源污染物项目最大允许排放浓度总排放限值ⅰ期ⅱ期汽车制造涂料汽车维修和保养苯泽1 1 1汽车制造涂料生产线应同时实施甲苯和二甲苯总排放限值30 18非甲烷总烃50 30表3-11北京市一般污染源排放限值
序号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最大允许排放浓度mg/m3ⅰ期1 2 3 4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12 40 120ⅱ期8.025 40 80 15m 0.36 2.2 0.73 6.3 大气污染物最大允许排放率kg/ 对应于排气管高度H20m 0.61 3.7 1.2 10 30m 2.1 12 4.1 35 40m 3.5 21 7.1 61 50m 3.4 33 11 95无组织排放监测点限值mg/m3 0.10 0.20 2.0
表3-12汽车制造和涂装生产线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值
辆汽车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值g/m2ⅰ型卡车60 75 90ⅱ45 55 70指GB/T 15089中规定的M1型车辆指GB/T 15089中规定的N2
和N3车辆的驾驶室指GB/T 15089中规定的N1、N2和N3车辆,但不包括驾驶室。注:根据GB/T 15089,M1、M2、M3、N1、N2和N3汽车定义如下:M1汽车指不超过9座的乘用车,包括驾驶员座;M2级车辆是指9座以上的乘用车,包括驾驶员座椅,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千克;M3级车辆是指9座以上的乘用车,包括驾驶员座椅,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5000千克;N1型车辆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卡车;N2型车辆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但不超过12000千克的卡车;N3级车辆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千克的卡车
香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标准
XXXX 10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修订了《空气污染管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规例》(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规例》),作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减排目标的一部分根据修订内容,从1月1日起,XXXX 将分阶段加大控制力度,控制范围也将扩大到14种汽车修补漆和涂料、36种船舶和工艺漆和涂料、47种粘合剂和密封剂。所采用的控制方法与加州相似,这将使香港成为限制所涉产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领先城市。
规定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和车辆修补漆的有效日期,如表3-6所示。
表3-6汽车修补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及生效日期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克/升)最大限值于10月1日生效,XXXX
840 4XXXX于12月16日发布,XXXX(文件编号:环保局空字第094010938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20条第(2)款、第22条、第23条和第44条第(3)款的规定,制定了《汽车制造业表面涂装作业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汽车制造过程中使用的挥发性有机物质的购买、储存、使用和处置应进行记录每月向主管当局报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情况。
本标准还规定了干燥室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去除率应达到90%,管道的排放标准为60毫克/立方米(不含氧气校正),汽车涂装相关操作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为110克/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