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检查明细表
电梯使用单位监督检查项点明细表(管理部分)
管理制度
2.1是否制定有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相关人员的职责;
2.安全操作规程;
3.日常检查制度;
4•维保制度;
5.定期报检制度;
6.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7•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8.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6.2实施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后,是否经过监督检验合格。
查看技术资料、维保记录等资料,或者通过其他途经了解是否有改造或者重大维修行为,是否经过监督检验合格。
7检查以及隐患管理
(5)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
(6)编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
(7)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8)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纠正和制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3.2机构设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用途、数量等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
(1)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
(2)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注2-2),或者在
公众聚集场所(注2-3)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
7.核查电梯维保记录,查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履行职责。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4.2.2.1安全管理员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是指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DB11T 892-2012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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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标准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标准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来确定的。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电梯主要部件报废的一些常见标准:
1. 操纵装置:通常情况下,当电梯操纵装置出现严重故障、无法修复或者操作性能严重下降时,需要进行更换。
2. 门系统:电梯门系统是非常关键的部件,如果电梯门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正常关闭或打开、无法保持稳定等问题时,需要及时更换。
3. 电动机与驱动装置:当电梯电动机或驱动装置频繁故障、无法正常运转、功率严重下降等情况出现时,需要进行更换。
4. 安全钳与制动器:电梯的安全钳和制动器是确保电梯运行安全的重要部件,如果发现安全钳或制动器失效、无法正常工作、无法保持稳定等情况时,需要更换。
5. 导轨与导向系统:电梯导轨和导向系统的损坏会影响电梯的稳定性和运行安全性,如果发现导轨或导向系统出现严重损坏、变形、无法维持平整等情况时,需要更换。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电梯标准交流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NETEC 梁彦昌2015年6月主要内容一、任务来源二、标准整体结构三、标准条款介绍及说明四、标准意义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一、任务来源• 2013年1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等45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该通知批准了国家标准《电梯主要部件判废规范》制定计划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T-469。
2014年初,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电梯主要部件判废规范》。
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二、标准整体结构•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GB/T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由“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 报废技术条件”组成,其中“4报废技术条件”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
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三、标准条款介绍及说明引言• 本标准规定的主要部件包括部分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部件,未包括易损部件、采用新技术及在用电梯中应用较少的部件等。
•【释义】本标准关注的主要是安全相关的部件,易损件的更换是日常维护工作内容之一,因此本标准不作考虑日常维保中经常更换的易损件。
•新技术部件可能超出目前标准的内容,譬如近期GB 7588的全面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新的GB 7588(特别是PESSRAL、PESSRAE相关内容)与原标准相比有较大变动,会带动新部件的开发和使用。
•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未规定判定报废的程序。
•【释义】本标准是一个技术标准,不涉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和实施主体等业务活动。
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引言• 洪涝、地震、火灾等灾害后,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电梯整体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其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
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63m/s的电力驱动强制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以及额定速度不大于1.0m/s的液压电梯。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不适用于杂物电梯。
特殊情况(如适用于残障人员、火灾情况、潜在的爆炸环境、极端的气候条件、地震情况或运输危险物品等)使用的电梯,除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按照相应标准的附加要求确定报废技术条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的应用必不可少的引用文件有:GB/T 5972—2009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7024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007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2009电梯曳引机。
对于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适用于GB/T7024、GB7588——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主要部件对电梯安全运行起重要作用的部件,例如驱动主机、悬挂装置等。
本标准只涵盖了部分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
3.2 修理部件发生损坏、性能下降或功能失效后,通过采取更换零件、加工、修配等措施,使其恢复原有的结构和功能。
3.3 报废部件因不能继续使用或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而作废。
4.报废技术条件4.1 总则电梯主要部件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报废技术条件且无法修理,应报废。
4.2 驱动主机以电动机和减速箱为例4.2.1 电动机电动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a) 电动机外壳或基座有影响安全的破裂;b) 电动机轴承出现碎裂或影响运行的磨损;c) 电动机定子与转子发生碰擦;d) 电动机定子的温升或绝缘不符合GB/T —2009中4.2.1.2要求;e) 电动机绝缘电阻不符合GB 7588—2003中13.1.3要求;F) 永磁同步电动机的磁钢出现严重的退磁问题,导致无法在GB7588-2003规定的载重范围内全程运行。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标准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标准电梯作为现代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备受关注。
而电梯的主要部件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电梯的安全运行,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判废标准对于保障电梯运行安全至关重要。
首先,电梯主要部件的判废标准应包括对电梯轿厢、悬挂装置、导轨、电动机、控制系统等部件的质量要求。
对于电梯轿厢来说,应当检测其结构是否完整,内部是否有明显的变形、开裂或者腐蚀,门扇是否能够正常关闭等。
悬挂装置的判废标准应包括对钢丝绳的磨损程度、断丝数目、变形等情况的检测。
导轨的判废标准则应包括对导轨表面的磨损程度、变形程度等的检测。
电动机和控制系统的判废标准应包括对其运行状态、故障率等方面的检测。
其次,对于电梯主要部件的判废标准应该明确判废的标准数值。
例如,对于电梯轿厢的判废标准可以规定其内部结构不能有大于一定尺寸的裂缝,门扇关闭后不能有大于一定尺寸的缝隙等。
对于悬挂装置的判废标准可以规定钢丝绳的断丝数目不能超过一定数目,磨损程度不能超过一定标准等。
对于导轨、电动机和控制系统也应有相应的判废标准数值。
此外,电梯主要部件的判废标准还应包括判废的程序和责任。
在电梯安装和维护过程中,应当明确判废的程序,包括谁来进行判废检测、检测的时间和频率、检测的方法和工具等。
同时,对于判废结果的处理和责任也应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对于判废部件的更换、修理或者报废的责任人和程序。
总的来说,电梯主要部件的判废标准对于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判废标准,可以有效地提高电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
因此,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当高度重视电梯主要部件的判废标准,加强对电梯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DB33T955-2015曳引式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
ICS91.140.90Q78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T 955—2015曳引式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abolition for main components of lifts2015-01-29发布2015-02-28实施前言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杭州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容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宁波欣达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耀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毛晓松、徐金海、叶晓新、刘乐雄、郭顺松、俞礼园、王盛、朱亚军、陈本瑶、戴勇磊、李忠、沈健康、陈昊、钱鑫慧、邹家春、李纪毅、吴建兴、惠廷云。
曳引式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曳引式电梯主要部件判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曳引式电梯主要部件的判废。
本标准不适用于杂物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24-2008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10058-2009 电梯技术条件GB/T 12974-2012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 18613-2012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 24478-2009 电梯曳引机3 术语和定义GB/T 7024-200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电梯主要部件和易损件报废标准
电梯主要部件和易损件报废标准电梯易损件报废标准主要部件报废原则有关电梯主要部件和易损件的报废,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出一个统一的、规范的报废标准,可根据GB 6067-86《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已有的部分报废标准,再结合国外一些相关资料提供的信息,总结以下电梯主要部件和易损件报废知识主要部件和易损件的报废标准曳引机电机的报废1、因电动机转子断条或转子铸铝铝条粗细不均造成电机不转或空载能转而有载不能转动时,电机转子应报废。
2、电动机因绝缘性能差,定子绕组漆包线有外伤或匝间、相间、极间绝缘性能差造成定子绕组出现烧包时,电机定子应报废。
3、电机工作时过热现象严重,经常超过规定发热标准,或频繁出现热保护装置动作,无法修复时应报废。
E级绝缘电机温升≤115℃,F级绝缘电机温升≤155℃。
4、因定转子间隙不均匀或不同心,经常出现转子扫镗,经修复仍有扫镗现象,电机应报废。
5、电机有异常响声,电磁响有为硅钢片未压紧,如果无法压紧修复,定子应报废;如果因轴承质量差或有支承保持架破碎等造成异响时,轴承应报废。
6、绕线电机滑环或电机电刷磨损严重,导致滑环电刷机能失效时,滑环或电机电刷应报废更换。
一、传动装置减速器的报废1、减速器漏油现象严重,几经修复仍不能有效解决漏油问题时,减速器应报废。
2、减速器箱体出现裂纹等损伤,其箱体应报废。
3、齿轮有裂纹时,齿轮应报废。
4、齿轮有断齿时,齿轮应报废。
5、齿面点蚀损伤达到啮合面的30%,且深度达到齿厚的10%,齿轮应报废。
6、起升机构减速器的第一级啮合齿轮,当齿厚磨损量达原齿厚的10%时,齿轮应报废;其他级啮合齿轮,当齿厚磨损量达到原齿厚的20%时,齿轮应报废。
运行机构减速器的第一级啮合齿轮,当齿厚磨损量达原齿厚的15%时,齿轮应报废;其他级啮合齿轮,当齿厚磨损量达到原齿厚的25%时,齿轮应报废。
吊运融化金属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的起升机构齿轮为第一级啮合齿轮,当齿厚磨损量达原齿厚的5%时,齿轮应报废;其他级啮合齿轮,当齿厚磨损量达到原齿厚的10%时,齿轮应报废。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文件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文件在现代社会中,电梯作为一个方便和快捷的交通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建筑中。
而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文件,作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标准文件,不容忽视。
1. 什么是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文件?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文件,是对电梯主要部件的技术状况和报废标准进行详细规定的文件。
它主要包括了电梯主要部件的定义、报废标准、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报废判定依据等内容,旨在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 电梯主要部件的定义和分类在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文件中,一般会对电梯主要部件做出明确定义,并根据其功能和特点进行分类。
常见的电梯主要部件包括机房、驱动装置、保护装置、导轨、钢丝绳、悬挂装置、紧急救援装置、限速器等。
每种部件都有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对电梯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3. 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标准和技术要求在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文件中,各个部件的报废标准和技术要求都有详细的规定。
报废标准一般根据部件的实际使用状态、磨损程度、安全性能等因素进行评定。
而技术要求则是为了确保电梯主要部件在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过程中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以保证电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检测方法和报废判定依据为了评定电梯主要部件是否符合报废标准,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文件中还包括了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报废判定依据。
检测方法一般包括了常规检测方法和专业检测方法,如非破坏检测、材料力学性能测试等。
而报废判定依据则是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评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电梯的重要组成部分,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文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电梯主要部件进行详细规范和标准化,可以有效提高电梯的运行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乘客和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电梯主要部件进行报废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规定,也有利于促进电梯制造和维护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推动整个电梯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结回顾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文件对于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8TS-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条件-GBT31821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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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 由“前言”、“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报废技术条件” 部分组成。
➢ 本标准由SAC/TC196(即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提出并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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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新标准规定了“ 1. 驱动主机, 2. 紧急救援装置, 3. 悬挂装置, 4. 补偿装置, 5. 轿厢, 6. 对重, 7. 层门与轿门,
8. 检修门、井道安全 门和检修活板门,
9. 导轨和导靴 10. 安全保护装置, 11. 电气控制装置, 12. 编码器, 13. 液压部件” 等13项对电梯安全运行
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截至2016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1197.02万台。其 中:电梯493.69万台梯。电梯老龄化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4
我国首部电梯主要部件 报废国家标准GB/T 31821-2015 《电梯主要
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2015年7月3日发布,于 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 施。
➢ 这是一部推荐性标准。为使用单位对老旧电梯部件报 废判定提供了科学依据,促进了老旧电梯部件、整机 的更新换代,推动了电梯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将有 效缓解电梯“老龄化 ”带来的问题。
➢ 国际上尚无相关国际标准,该标准填补了多年来国内 外电梯行业缺少电梯报废相关标准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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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标准规定的主要部件包括部分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部件,不是全部零部件。
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和《GB 24803 电梯安全要求》等标准。
➢ 由于某些部件的设计过程、制造质量不尽相同,所以对本标准未定量规定的技术条件,可参 考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中规定的报废技术条件执行。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英文回答:Elevator Major Components Scrapping Technical Requirements.Key Components:Traction Machine: Disassemble and remove all windings, stator, rotor, and bearings. Cut the frame with a cutting machine and separate the core from the coils. Remove insulation materials and copper from windings andstator/rotor.Motor Generator: Similar to traction machine, remove windings, stator/rotor, and bearings. Separate the core from the coils. Remove insulation materials and copper.Control Panel: Remove all circuit boards, wires, connectors, and other electrical components. Separate metalcomponents from non-metal components.Hoist Rope: Cut off the rope end connections and rope clips. Remove any grease or oil from the rope.Door Operator: Disassemble the door operator and remove all mechanical components, electrical components, and hydraulic components. Separate metal from non-metal components.Guide Rails: Cut the guide rails into smaller sections using a cutting machine. Remove any rust or corrosion from the rails.Counterweight: Disassemble the counterweight and remove all metal components, concrete blocks, and other materials.Scrapping Process:Disassembly and Sorting: Disassemble the elevator component into its individual parts. Sort the partsaccording to material type (metal, non-metal, etc.).Cutting and Separation: Cut the metal parts into smaller pieces using a cutting machine or other appropriate tools. Separate the core from the coils and remove insulation materials.Recycling: Send the sorted metal parts to a recycling facility for further processing.Disposal: Dispose of the non-metal parts according to local regulations.Technical Requirements:Safety: All scrapping operations must comply with safety regulations.Segregation: Different materials must be segregated according to their composition.Documentation: Maintain records of all scrappingactivities, including material types and weights.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ollow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to minimize the impact of scrapping on the environment.中文回答: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
2018TS-5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条件-GBT3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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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电动机绝缘电阻不符合GB 7588—2003中13.1.3要求,容易导致:(1)电 动机绝缘失效,引起绝缘击穿,造成人员触电;(2)产生电磁干扰,影响 电梯正常运行。因此不能继续使用。
g) 永磁同步电动机磁钢脱落,存在以下几点安全隐患: (1)电机将无法正常运 行; (2)造成摩擦,使电机内部温度升高,加速磁钢退磁; (3)运行中发生 撞击,产生噪声; (4)减弱磁场强度,影响电动机扭矩; (5)造成转子卡死, 使电机烧毁。 因此不能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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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的主要部件包括部分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部件,不是全部零部件。 本标准未包括易损部件。易损部件的更换是日常维保工作,是电梯维保手册或使用手册中应 明确的内容。 本标准未包括采用新技术的部件。 本标准未包括在用电梯中应用较少的部件。 本标准未规定判定报废的程序。 因为本标准是一个技术标准,不涉及实施流程程序等内容。 本标准不适用洪涝、地震、火灾等灾害后的电梯报废,灾害后的电梯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 对电梯整体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其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可参考《GB/T 20900-2007 电 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和《GB 24803 电梯安全要求》等标准。 由于某些部件的设计过程、制造质量不尽相同,所以对本标准未定量规定的技术条件,可参 考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中规定的报废技术条件执行。 电梯主要部件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报废技术条件,或达到使用维护说明书给出的报废技术条件, 13 并非必须报废,如果存在修理条件,宜优先考虑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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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在本标准中分为13项大的部件进行列项,分别为: 驱动主机,紧急救援装置,悬挂装置,补偿装置,轿厢,对重,层门与轿门,检 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导轨和导靴,安全保护装置,电气控制装置, 编码器,液压部件. •“电梯主要部件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报废技术条件且无法修理,应报废。”体现 了优先修理的原则。 •本标准主要考虑设备本身的失效或不正常使用可能导致的剪切、挤压、坠落、 撞击、被困、电击等危险损伤,而不考虑因环境、土建工程等外部因素影响而导 致的设备出现上述危险状态。在报废技术条件中主要考虑了设备的机械损伤、非 正常磨损、锈蚀、材料老化等失效模式。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标准
ICS91.140.90Q 78备案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892—2012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the obsolete of the main components of lifts 2012-09-27发布2013-01-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 (1)4.1 曳引驱动 (1)4.2 悬挂装置 (3)4.3 轿厢架和轿厢 (3)4.4 对重 (4)4.5 门系统 (4)4.6 安全保护 (5)4.7 电气控制 (6)4.8 导轨 (7)参考文献 (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北京市特种设备协会、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北京日立电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奥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磊、陈辉、赵伯锐、杨勇志、王琦、张弟华、邱志梅、周瑞军、仇景泽、杨京延、刘连璋、蔡金泉、吴鹏、钮星煜、王艺勐、李强、文燕洲、郭海波、李建龙。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梯主要部件判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不包括杂物电梯)主要部件的判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24-2008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10058-2009 电梯技术条件GB/T 24478-2009 电梯曳引机3 术语和定义GB/T 7024-200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12_T531-2014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条件
s for the obsolete of the main components of lifts The technical condition ICS 91.140.90 Q 78DB12天津市地方标准DB 12/ T 531—2014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条件2014 - 08 - 04发布 2014 - 09 - 01实施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DB12/T 531—2014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技术条件 (1)4.1 曳引驱动装置 (1)4.2 悬挂装置 (2)4.3 轿厢架和轿厢 (3)4.4 对重 (3)4.5 门系统 (4)4.6 安全保护装置 (4)4.7 电气控制系统 (5)4.8 导轨 (6)IDB12/T 531—2014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本标准由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如下: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市塘沽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日立电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宏翔电梯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如下:孙书成、吕英辉、张清鹏、魏宏、倪陆、马志诚、肖长青、许琪、张伟、周蕊、卞敬、卢秋朋、吴颖坤、王帅、吕蒸、倪道安、武潇、萧艳彤、王泽军、孙文胜、刘俊玮、苑少军、王健、王文祥、孟彬。
IIDB12/T 531—2014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梯主要部件判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乘客电梯、病床电梯及载货电梯)主要部件的判废。
本标准不适用于杂物电梯、防爆电梯和消防员电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电梯标准交流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NETEC 梁彦昌2015年6月主要内容一、任务来源二、标准整体结构三、标准条款介绍及说明四、标准意义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一、任务来源• 2013年1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等45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该通知批准了国家标准《电梯主要部件判废规范》制定计划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T-469。
2014年初,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电梯主要部件判废规范》。
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二、标准整体结构•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GB/T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由“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 报废技术条件”组成,其中“4报废技术条件”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
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三、标准条款介绍及说明引言• 本标准规定的主要部件包括部分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部件,未包括易损部件、采用新技术及在用电梯中应用较少的部件等。
•【释义】本标准关注的主要是安全相关的部件,易损件的更换是日常维护工作内容之一,因此本标准不作考虑日常维保中经常更换的易损件。
•新技术部件可能超出目前标准的内容,譬如近期GB 7588的全面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新的GB 7588(特别是PESSRAL、PESSRAE相关内容)与原标准相比有较大变动,会带动新部件的开发和使用。
•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未规定判定报废的程序。
•【释义】本标准是一个技术标准,不涉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和实施主体等业务活动。
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引言• 洪涝、地震、火灾等灾害后,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电梯整体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其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标准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标准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2010-xx-xx发布 2010- xx-xx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目次1前言10引言 3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曳引驱动系统 44.1 电动机 44.2 减速箱 54.3 制动器 54.4 曳引轮 54.5 反绳轮、复绕轮、导向轮 64.6 电梯用钢丝绳 65 轿厢系统 75.1 轿厢架 75.2 轿厢 76 对重系统 76.1 对重架、对重块 76.2 补偿装置 87 门系统 87.1 开门机 87.2 层门板、轿门板 87.3 地坎 98 安全保护系统 98.1 层门锁装置 98.2 门保护装置 98.3 限速器 108.4 安全钳 108.5 称量装置 108.6 极限开关 118.7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118.8 缓冲器 119 电控系统 129.1 控制柜 129.2 随行电缆 1210 导向系统 1310.1 T型导轨 1310.2 空心导轨 13前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条明确提出"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第二十九条提出:"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也提出类似规定:"经检验机构论证,电梯确实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已无改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以上文件提供了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高能耗电梯报废的法规依据.电梯的生产制造早已进入模块化和标准化时代,各种零部件在使用现场安装完成,形成整机;又在电梯使用过程中进行部件的维护、修理和更换,对电梯整机难以确认判废标准.因此完全可以通过确定电梯各主要部件的判废标准,以及更换部件的性价比,最终确定电梯是否应该报废.基于上述法规和规章,为能进一步提供电梯主要部件判废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支持下,由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提出、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和众多电梯生产企业、物业管理、以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本标准的起草.本标准的起草工作,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电梯主要部件的技术特性以及判废准则的可操作性.本标准明确规定了电梯主要部件以及判废准则、安全风险、参考技术规范等.本标准的实施将改变电梯部件判废无据可依的现状,同时对推进老旧电梯的改造具有深远的积极意义.本标准由*** ***提出.本标准由*** ***归口.本标准于**年**月**日发布实施.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如下(排名不分先后):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蒂森克虏伯电梯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上海)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爱登堡电梯有限公司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威特电梯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海安县申菱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上海浦江物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引言0.1 为加强电梯设备的安全使用、满足低能耗要求制定本标准.0.2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曳引驱动系统、轿厢系统、对重系统、门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电控系统、导向系统中主要部件的判废准则.0.3 本标准不适用于0.2规定以外的电梯零部件.0.4 本标准的判废准则只考虑由零部件自身因素引起的失效或安全风险,不考虑其他外部因素.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7024-2008《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曳引驱动系统电动机判废准则电动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且无法修复,应判废:电动机轴承磨损、碎裂影响运行.电动机绕组短路、断路.直流电动机的换向器严重磨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动机绝缘电阻下降,冷态未达5MΩ,热态未达0.5 MΩ.电动机本身因素导致工作温升超标,B级绝缘工作温升超过80K,F级绝缘工作温升超过105K. 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高耗能的交流-直流式驱动电动机组,损坏后无备件可供修复.永磁电动机退磁,在额定电流下不能满足满负荷运行.永磁电动机外转子磁性材料脱落,导致电动机损坏.安全风险电动机的不安全,将影响到整个驱动系统的安全运行,易对乘客带来不安全.减速箱判废准则减速箱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蜗轮蜗杆副出现严重磨损,蜗轮齿磨损量大于齿厚15%.探伤发现,蜗轮或蜗杆有隐裂.减速箱油温超过85℃,且无法采取降温措施.轴承磨损后使轴承部位工作温度超过95℃.安全风险蜗轮蜗杆副严重磨损或局部断裂,将会导致减速箱堵转或机械自锁功能失效,电梯存在急停、失速等危险,易造成人员伤害.制动器判废准则制动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工作20年以上,不符合GB 7588-2003 中12.4.2要求.制动器不能满足完全开闸要求,且无法修复.制动器电磁线圈工作温升超标,B级绝缘工作温升超过80K,F级绝缘工作温升超过105K.制动器磁线圈工作温升超过出厂许可温度并引起线圈烧熔短路.制动器出现裂纹等机械损伤.安全风险制动环节,不论是制动弹簧、抱闸臂,任何一方失效,均会造成制动失灵、引起轿厢溜车,从而发生冲顶、蹾底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严重损坏.曳引轮判废准则曳引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曳引轮各绳槽的磨损不一致,各槽节圆之间直径的最大差值大于1 mm,且无法修复.当曳引轮出现磨损,重车绳槽后,各槽面硬度差异大于HB15.曳引轮绳槽槽底与轮毂距离较小,重车绳槽有引起曳引轮强度风险.绳槽磨损造成曳引力不足,无法满足GB7588-2003中9.3 的要求.安全风险曳引轮绳槽磨损将降低电梯的曳引力,可能会引起轿厢溜车,对乘客造成伤害.同时,曳引轮的不均匀磨损也将加剧钢丝绳的磨损速度.反绳轮、复绕轮、导向轮判废准则反绳轮、复绕轮、导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轮槽异常磨损,引起钢丝绳脱槽危险.轮槽有缺陷,引起钢丝绳损伤.轮轴承磨损或损坏,出现异常音或振动,且不能修复.轮体与轴承、轴与轴承出现滑移,且无修复价值. 轮体出现裂纹或破损等机械损伤的.高分子材料轮出现变形、老化龟裂.安全风险反绳轮、复绕轮、导向轮的故障,将影响曳引系统的安全运行.电梯用钢丝绳判废准则曳引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a) 断丝:1) 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2) 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b) 磨损: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或等于原钢丝绳直径的90%.c) 变形或损伤:钢丝绳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安全风险电梯用钢丝绳的缺陷,可能导致钢丝绳断裂或打滑、轿厢跌落,并造成设备和建筑物损坏、以及人员伤亡的严重事故.轿厢系统轿厢架判废准则轿厢架变形或损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的,应判废:轿厢地板倾斜大于其正常位置5%.轿厢架的下梁、上梁、或立梁发生扭曲.轿厢架与井道内其它部件距离不符合TSG 7001-2009中4.1要求.轿厢架出现脱焊、材料开裂,影响电梯安全运行,且无修复价值.安全风险轿厢架变形或损伤有可能导致安全钳误动作、轿厢与井道部件撞击、或坠落,从而使乘客受到伤害.轿厢判废准则轿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应判废:a) 轿壁、轿顶严重锈蚀、穿孔.b) 轿壁、轿顶严重变形、破损,加强筋脱落.c) 玻璃轿厢壁爆裂.d) 轿厢地板严重变形、开裂.安全风险轿厢的不安全因素,有可能对电梯乘客和维护人员造成伤害.对重系统对重架、对重块判废准则对重架、对重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 对重架严重变形,四导靴工作面不在同一平面内,且无法校正.直梁、底部横梁发生变形,不能保证对重块在对重架内的可靠固定,存在对重块坠落危险.对重块出现断裂.安全风险对重块份量短缺,将导致曳引力不足,造成蹾底和冲顶等恶性事件发生.使用不良的对重装置,存在对重块破损坠落的危险,造成井道内的零部件被砸坏或人员被砸伤.补偿装置判废准则补偿装置包括补偿链、补偿钢丝绳、张紧轮,使用时可分为有导向和无导向装置两种形式.补偿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补偿链表面包裹材料出现开裂、撕皮,不能保证曲率轨迹随意摆动,存在拽拉其他设施及自身破断风险.导向装置滚轮、轴承损坏、堵转,造成导轮与补偿链磨擦引起包裹材料撕皮.穿绳链链环表面有严重的锈蚀、脱焊,存在自身破断风险.补偿链使用中发生断裂.补偿钢丝绳判废准则可参照本标准4.6.张紧轮判废准则可参照本标准4.5.安全风险补偿链或补偿钢丝绳断裂后将与其它部件产生严重的撞击并损坏其他部件,张紧轮机构损坏对电梯设备的运行造成危害,对电梯乘客、维护人员造成伤害.门系统开门机判废准则开门机故障频繁,维修费用接近更新费用的,应判废.安全风险开门机的不可靠将引发电梯急停、非正常开关门等现象,会造成冲击、坠落、挤压、剪切等危险. 层门板、轿门板判废准则层门板、轿门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 a) 层门板、轿门板严重锈蚀、穿孔,背部加强筋脱落.b) 层门板、轿门板严重变形,门扇之间、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不符合GB7588-2003中8.6.3要求,且无法修复.c) 玻璃层门、玻璃轿门爆裂.安全风险层(轿)门板是井道隔离、轿厢保护的隔离屏障,门板扇的不安全,将造成乘客重大伤害.地坎判废准则地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修复价值的,应判废:地坎变形,不能保证地坎与门扇之间间隙达到GB 7588-2003中8.6.3要求.地坎因变形使得层门地坎与轿厢地坎间距大于35mm.地坎表面因磨损,滑槽深度变浅,多次发生门导靴脱出地坎滑槽或门扇移动困难.铸铁地坎因重物碾压而断裂,严重影响层、轿门正常工作.安全风险地坎的变形损坏,会导致门系统故障,产生坠落、撞击的危险.安全保护系统层门锁装置判废准则层门锁机械结构变化,不能保证最小啮合长度7mm、且无法调整.安全风险层门锁的不可靠将引发电梯急停等现象,会造成冲击、坠落、挤压、剪切等危险.门保护装置判废准则门保护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电子类门保护装置因器件损坏导致保护功能失效,且无法修复.机械类门保护装置因机械故障导致保护功能失效,且无法修复.电子、机械类门保护装置出现破损或严重变形. 安全风险门区保护功能失效,电梯不能正常开/关门,造成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由此产生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乘客被电梯门挤压等身体伤害.限速器判废准则当限速器及其部件出现以下情况时,限速器应判废:当限速器轴承磨损导致轴部损伤及轴承套损伤,且无法修复.因轮槽不均匀磨损、槽形改变、制动组件磨损等,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绳的张力达不到GB7588-2003中9.9.4的要求.限速器因机械、电气故障,其电气动作速度和机械动作速度不能符GB 7588-2003中9.9.1和9.9.3的要求,且无法调整.限速器钢丝绳判废准则,可参照本标准4.6的要求.安全风险限速器是电梯重要的安全部件,限速器失效将使电梯失去速度监控,可能导致电梯轿厢冲顶或蹾底等重大事故.安全钳判废准则当安全钳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判废:安全钳制动后,钳体出现裂纹、变形,夹紧件(锲块或滚柱等)出现裂纹、变形或磨损,弹性元件出现塑性变形,导致楔块与导轨侧工作面间隙过大,无法有效制停轿厢或对重,且无法修复.安全风险安全钳是电梯重要的安全部件,安全钳失效将使电梯超速时在导轨上失去可靠制停功能,造成轿厢冲顶、蹾底,引发重大事故.称量装置判废准则称量装置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判废:电梯轿厢内载荷大于110%额定载荷的状况下,不能发出正确信号,且无法调整和修复.安全风险称量装置失效,将使电梯承载部件处于不利的受力状态,可能对电梯设备造成破坏从而发生危险. 极限开关判废准则极限开关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应判废:开关胶轮脱落或破裂.保持弹簧失效.触点烧灼或接触不良等,导致保护失效.安全风险如极限开关失效,可能发生轿厢冲顶或蹾底,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判废准则夹绳器夹绳器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应判废: 触发联动机构损坏.本体或制动弹簧出现塑性变形、裂纹.复位装置损坏.双向安全钳、对重安全钳判废准则参照本标准8.4 中安全钳的判废准则.无齿轮曳引机制动器判废准则参照本标准4.3.1中(b),(c),(d),(e)条.安全风险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是电梯重要的安全部件,该装置失效可能导致电梯冲顶等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缓冲器判废准则线性缓冲器线性缓冲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弹簧严重锈蚀.缓冲器动作后,产生永久性变形.非线性缓冲器非线性缓冲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 材料发生开裂、粉碎.缓冲器动作后,产生永久性变形.液压缓冲器液压缓冲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缸体发生隐裂,液压油泄漏、无法修复.柱塞锈蚀或复原弹簧失效,缓冲器复位不能满足GB 7588-2003中F5.3.2.6.2要求.缓冲器动作后,产生永久性变形.安全风险缓冲器时电梯重要的安全部件,当电梯冲顶或蹾底时,缓冲器失效轿厢和对重将失去缓冲保护,将造成乘客伤害和设备损坏.电控系统控制柜判废准则控制柜及其部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控制柜应整体判废:控制电路为继电器逻辑控制,连续三个月每月出现两次或者两次以上故障,且经过维修不能排除故障情况.控制柜内电线、电缆严重破损,以及控制柜内零部件严重损坏.柜体严重变形、损坏,柜内零部件无法安装和正常使用.失效的零部件导致电梯不能运行,且无法消除失效状态,且无法找到相应备件或替代品.对于零部件失效导致电梯不能运行,零部件未经维修可消除失效状态,电梯恢复运行的情况.此种情况发生次数连续三个月每月出现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经过对该零部件的维修亦不能排除上述情况,且无法找到相应备件或替代品.安全风险控制部分具有潜在失效的可能,使电梯运行在不安全状态下,易导致危险事故.随行电缆判废准则随行电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护套发生开裂.绝缘材料发生破损,导致绝缘电阻不满足要求. 线芯发生疲劳断裂,电缆的备用线无法满足需要更换的电线数量.电缆严重变形、扭曲.安全风险信号传输具有潜在失效的可能,使电梯运行在不安全状态下,易导致危险事故.导向系统T型导轨判废准则T型导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因外力作用,导轨发生塑性变形、无法调整,引起井道部件相互碰擦,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导轨因严重锈蚀或磨损,使导轨面宽度小于安全钳有效制动所需的宽度.安全风险导轨是电梯运行的导向部件,导轨的不安全有可能对电梯设备的运行造成危险,并能造成电梯乘客的伤害.空心导轨判废准则空心导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废:因外力作用,导轨发生塑性变形、无法调整,引起井道部件相互碰擦,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空心导轨发生镀锌层起皮、起瘤和驳落现象.空心导轨严重磨损,对重装置存在脱离导轨风险. 安全风险导轨是电梯运行的导向部件,导轨的不安全有易对电梯设备的运行造成危险,并造成电梯乘客的伤害.。
电梯常用钣金部件报废条件概述
电梯是一种典型的机电一体化产品,其中钣金部件又在机械系统中占有较大的比例,鉴于钣金部件质量的优劣会直接影响到电梯整机质量,因此对钣金部件的损坏原因及报废条件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改进措施,将有助于提升电梯的安全性能和质量水平。
电梯主要钣金部件以乘客电梯为例,常用电梯钣金部件主要由1.0~1.5mm的薄板和4~25mm 的中厚板加工而成,如表1所示。
表1 部分电梯钣金部件简要说明上述部件中,主要材料有碳钢板、不锈钢板、铝板等,根据技术标准、部件用途、安装尺寸以及业主订货需求等因素确定。
常见的损坏形式电梯钣金部件常见损坏形式主要有以下七种。
⑴变形。
这是电梯钣金部件最为常见的损坏形式,一般都是外形几何尺寸发生改变,如门板变形后导致局部间隙减小,使得门板运行过程卡阻,或间隙增大致使异物落入井道内,如图1(a)所示。
又如曳引绳绳头板变形等,如图1(b)所示。
⑵开裂。
部件外部或内部出现裂纹,导致部件功能受损或失效,如导轨支架、地坎支架、制动弹簧杆开裂等,如图2所示。
⑶断裂。
部件发生折断并裂开,导致部件完全失效,如图3所示的曳引机架断裂。
⑷锈蚀。
金属材料受周围介质的作用而损坏,如门板锈蚀、安装底座锈蚀等,如图4所示。
图1 变形图2 开裂图3 断裂图 4 锈蚀图 5 脱焊⑸脱焊。
部件原焊接部位因焊接材料、工艺或使用过程损坏等原因造成连接部位脱开,使部件功能失效,如门板封头、加强筋脱焊等,如图5所示。
⑹开胶。
部件粘接处因粘接材料、加工工艺或使用过程损坏等原因造成连接部位脱开,使部件功能失效,如曳引机减振垫开胶,如图6所示。
⑺穿孔。
因磨损、腐蚀等原因造成部件形成孔洞,致使部件功能受损或失效,如轿顶因磨损或锈蚀造成的穿孔。
图6 开胶损坏的主要原因造成电梯钣金部件损坏的原因较多,根据发生的故障统计,主要涉及原始技术设计、原材料选购、生产加工工艺、使用过程的破坏、维护保养不当等。
⑴部分电梯制造厂商为追逐利润而降低成本,在产品设计阶段将安全性能紧靠国家技术标准下限值,这是目前电梯质量在加工设备先进、材料工艺可靠性高、产业工人技能好的大制造背景下,电梯反而比其他机电设备更容易造成损坏的根本原因,甚至有个别的制造单位现场实测门板厚度仅为1.08mm,其强度远远不能满足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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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手动松闸装
置
手动松闸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
条件:
a、制动器扳手出现严重变形或裂纹;
b、制动器扳手组件出现严重锈蚀、变形或裂纹;
c、松闸钢丝绳严重锈蚀、卡阻或断裂。
4.3.2手动盘车装
置
手动盘车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
条件:
a、盘车手轮出现严重严重锈蚀、变形、裂纹或缺
损;
b、结构焊接部位出现裂纹;
c、盘车齿轮副啮合失效;
d、盘车齿轮出现裂纹或断齿。
4.3.3紧急电源装
置
紧急电源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
条件:
a、蓄电池出现漏液;
b、蓄电池无法充电;
c、充电后蓄电池电压低于正常工作电压;
e、充电后蓄电池电量不满足轿厢移动距离要求。
4.3.4液压盘车装
置
4.3.4.1液压管路液压管路报废技术条件见4.14.2。
4.3.4.2液压泵站液压泵站报废技术条件见4.14.3。
4.3.4.3液压马达液压马达结构出现裂纹、变形,或齿轮出现变形、断齿、裂纹,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4.4悬挂装置
4.4.1通则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有一根曳引钢丝绳(或扁平复合曳引钢带)报废,应更换整台电梯的曳引钢丝绳(或扁平复合曳引钢带)。
4.4.2曳引钢丝绳
和液压电梯
悬挂钢丝绳
曳引钢丝绳和液压电梯悬挂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
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断丝:钢丝绳外层绳股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
于表1的规定;
b、绳径减小:因磨损、拉伸、绳芯损坏或腐蚀等原
因导致钢丝绳直径小于或等于公称直径的90%;
c、变形或损坏:钢丝绳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
扭结、部分压扁或弯折;
d、锈蚀:钢丝绳严重锈蚀,铁锈填满绳股间隙。
4.4.3强制驱动电
梯钢丝绳
强制驱动电梯钢丝绳报废技术见GB/T 5972-2009中
3.5要求。
4.4.4扁平复合曳
引钢带
扁平复合曳引钢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
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