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验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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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已经完成但尚未达到验收标准或尚未显露的工程部位进行检查和验收的过程。

该过程通常在建筑工程的竣工前进行,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合规性。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合规性,如墙体、隔墙、天花板、地面、管道、电缆等;检查隐蔽工程的防水、防潮、保温、隔热等质量和合规性;检查隐蔽工程的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如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检查隐蔽工程的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的合规性;检查隐蔽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合规性。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质量和
安全合规性,并且能够达到预期的使用寿命,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同时,也为后续建筑物的使用和维护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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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项目质检员会同技术负责人先检验,检验合格后,由施工员通知建设单位申请隐蔽工程验收。

3.经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检员、施工班组长共同检查验收后,办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签证手续,而后方可隐蔽。

4.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1)地基基础工程:地坑、地槽打钎;坑、槽底土质情况;地坑、槽尺寸和坑、槽底标高;地下水排除情况;排水暗沟、暗管的设置情况;地基处理情况;试桩、打桩记录等。

(2)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混凝土基础;结构中所配置的钢筋;装配式结构的接头处钢筋;钢筋焊接的焊条;沉降缝、伸缩缝及后浇带等。

(3)砌体工程:砌体基础;砌体中的配筋。

(4)地面工程:地下的地基,各种防护层,经过防腐处理的结构和配件。

(5)保温隔热工程:将被覆盖的保温层和隔热层。

(6)节能保温工程:基层处理、保温材料、构造节点等部位。

(7)防水工程:将被土、水、砌体或其它结构所覆盖的防水部位及管道、设备穿过防水层处。

(8)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各种暗装、埋地和保温的管道、阀门、设备等。

(9)建筑电气工程:各种电气装置的接地及敷设在地下、墙内、砼内、顶棚内的照明、动力、弱电信号、高低电缆和大型灯具及吊扇的预埋件、吊钩、线路等。

(10)通风与空调工程:各种暗装和保温的管道、阀门、设备等。

(11)电梯安装工程:曳引机基础、导轨支架、承重梁、电气盘柜基础等。

5.基层公司技术副经理负责检查和监督隐蔽工程检验工作,施工员负责主持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检员参与隐蔽工程验收。

6.隐蔽工程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不经检查验收,不得施工。

7.隐蔽工程验收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隐蔽工程验收流程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有哪些

隐蔽工程验收流程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有哪些

隐蔽工程验收流程隐蔽工程验收内容有哪些隐蔽工程被后续工序隐蔽后,其施工质量就很难检验及认定。

如果不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就容易给工程留下隐患。

为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保证前后工序顺利进行,明确验收程序是关键。

那么隐蔽工程如何来验收呢?隐蔽工程验收程序1、验收程序:承包人隐蔽工程完成自检→隐蔽工程验收申报→通知监理/甲方检查→隐蔽前相关试验→试验合格(不合格退回上一步)→办理隐蔽工程合格签证→隐蔽→完成。

2、承包人自检。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应对照施工设计、施工规范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3、共同检验。

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

接到承包人的请求验收通知后,应在通知约定时间组织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共同检查或试验。

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4、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重新检验。

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5、工程验收合格。

没有按隐蔽工程专项要求办理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办理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1、配电工程:暗线是否有管套,电话线、闭路电视线路、电脑网线等是否通畅,电线的直径是否达标,是否有接地线,电线是否分路、插座的位置是否合理等。

2、水暖工程:排水处是否做了防水处理,水管用的什么材料,暖气管线的连接是否紧密、不漏水等。

3、木制作基层:木龙骨是否结实,基层用的什么板材,用的什么钉子,是否用射钉机等。

4、吊顶基层:吊顶的内部结构是否结实,龙骨是否平整,吊挂件、连接件、坚固件的规格、型号、品质、间距等是否符合要求,用的什么材料,吊顶内的各种管道、线路、设备是否已做密闭试验及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连接是否牢固等。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内容和核查办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内容和核查办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内容和核查办法1.建筑物基础工程的检查内容和核查办法:(1)检查地基及地下水情况,核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检查基础的坡度和强度,核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检查基础施工质量,核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进行地基及地下水位的测量和测试,核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建筑物结构工程的检查内容和核查办法:(1)检查结构施工的过程和品质,核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检查结构施工中使用的材料,核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检查结构施工中的施工方法和操作规程,核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检查结构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核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建筑给排水工程的检查内容和核查办法:(1)检查给排水管道的铺设情况,核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检查给排水设备的安装情况,核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检查给排水工程的防水措施和防渗漏措施,核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检查给水工程的水质和水压情况,核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暖通空调工程的检查内容和核查办法:(1)检查暖通空调管道和设备的安装情况,核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检查暖通空调系统的运行情况,核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检查暖通空调系统的供热和制冷效果,核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检查暖通空调系统的噪声和振动情况,核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电气工程的检查内容和核查办法:(1)检查电气线路的敷设情况,核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检查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接线情况,核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检查电气系统的漏电情况和接地情况,核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检查电气系统的运行情况和电能消耗情况,核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6.装饰装修工程的检查内容和核查办法:(1)检查室内装修施工的质量和施工工艺,核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检查室内装修材料的使用情况,核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检查装饰装修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核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检查装饰装修施工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核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通过以上的检查内容和核查办法,可以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的核实和检查,确保建设工程达到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隐藏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的订立是为了规范与监督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流程,保障企业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涉及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建设、安装、维护和修理及改造等工作。

3.本制度的执行主体为企业法务部门,并与企业项目管理部门紧密搭配,共同负责实施相关的检查验收工作。

二、定义1.隐藏工程:指在建筑物或设备内部,不能直接察看和检查的工程部位,包含但不限于管道、电缆、风管、隔断、防水等。

2.关键部位:指影响建筑物或设备功能、质量和安全的紧要构成部分,包含但不限于电力系统、供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等。

三、流程1.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必需依照以下流程进行:a.施工结束或改造完毕后,责任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项目管理部门和法务部门。

b.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包含检查完工文件和验收料子的完整性。

c.法务部门搭配项目管理部门对完工文件和验收料子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看法。

d.审查合格后,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开呈现场检查,向法务部门提交检查报告。

e.法务部门对检查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验收看法,最终决议是否签发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签证。

2.监理单位和相关技术人员可以参加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工作,供应专业的技术支持与看法。

四、责任与义务1.项目管理部门的责任与义务:a.组织验收工作的筹办和计划布置。

b.指派专业人员参加现场检查并编写检查报告。

c.搭配法务部门对完工文件和验收料子进行审查。

d.提交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申请,接收法务部门的验收看法并处理。

2.法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a.审查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完工文件和验收料子,确保其合法、准确、完整。

b.参加现场检查并对检查报告进行审查,提出验收看法。

c.按时处理签证申请,并及时发送签证决议书予项目管理部门。

d.监督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过程,防止违规操作和质量问题。

3.施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a.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履行工程施工责任。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为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严格隐蔽工程检验程序,制订“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凡应进行隐蔽验收的工程,必须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项目部质量检查人员按照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检查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通知,施工班组应立即整改,自检复查合格后重新进行隐蔽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第二条项目部质量检查人员隐蔽验收检查合格,按规定通知建设(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进行隐蔽验收检查,如未达到验收要求,必须立即整改直至再次复查验收合格为止。

并形成验收文件。

第三条质量监督机构要求到场验收的部位(项目),按照监理公司的通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监理公司签署验收文件,施工单位方可进行隐蔽。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时,应详细填写被验收的分部、单元工程,被验收的部位和轴线、标高、规格和数量,如有必要应画出简图或说明,检查意见栏内不得使用“基本符合”等不肯定用语,亦不能无检查意见。

第五条擅自对应进行隐蔽验收的工程进行隐蔽施工,现场质检人员与工区经理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第六条关键部位验收程序:由该项关健部位工程技术主管组织自
检,经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报分部技术负责人,由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等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自验合格后由分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验证合格后并签字。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5篇)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5篇)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在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并提前____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验,合格者予以验收签证,不合格者由施工单位返工后重新检验。

(二)认真填写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经有关人员签署意见。

(三)隐蔽工程验收后,根据检查情况施工单位要向监理方填报申请隐蔽施工令,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审核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四)监理方在签发隐蔽施工令前,应考虑各个专业的隐蔽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如预留孔洞、预埋管线等是否经过有关专业检查签证。

(五)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基础基底、基础钢筋、转换层钢筋等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查,还须经设计院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和签字认可。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2)隐蔽工程是指在装饰工程之前,已经完成的不易查验的工程部分,例如管道、电缆、线路等被隐藏在墙体或地面内部的工程。

由于这些工程无法直接观察和检查,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来确保工程质量,避免隐患和事故的发生。

隐蔽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一旦隐蔽工程出现问题,不仅会导致装饰工程的返工和延期,还可能影响到整个建筑物的使用安全。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对于确保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一、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的目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隐蔽工程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通过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后期返工和修复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内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1. 施工图审查: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图纸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排查施工图纸中的矛盾和问题。

2. 施工过程监控: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标准和要求。

包括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工序的操作规范、施工材料的配合等方面。

隐蔽工程验收对施工图纸的检查和核实

隐蔽工程验收对施工图纸的检查和核实

隐蔽工程验收对施工图纸的检查和核实引言隐蔽工程验收是施工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对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而施工图纸的检查和核实作为隐蔽工程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承担着判断施工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的关键任务。

本文将对隐蔽工程验收中对施工图纸的检查和核实进行介绍与分析。

检查施工图纸的目的和意义在施工图纸的检查和核实中,主要有两个目的和意义:1.确保施工过程与设计要求一致。

通过检查施工图纸,可以核实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程举措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确保施工质量与设计要求一致。

施工图纸作为工程指引的依据,其中包含了详细的设计细节和规范要求,对于施工过程的合规性和质量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2.预防施工过程中的错误和问题。

检查施工图纸可以提前识别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和问题,避免在实际施工中出现重大的设计偏差和施工缺陷。

通过及时发现问题,并与设计方和施工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可以避免后期返工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施工图纸的检查内容在进行施工图纸的检查和核实时,主要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工艺和方法的验证。

需要核实施工图纸中所规定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例如,在建筑工程中,需要核实施工图纸中的结构连接方式、电气线路走向等是否符合建筑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2.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验证。

检查施工图纸时需要核实所使用的施工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且是否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例如,在管道工程中,需要核实管道的材料、尺寸和安装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隐蔽工程的位置和布置。

隐蔽工程通常位于建筑结构内部或其他不易被察觉的位置,需要核实施工图纸中隐蔽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布置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例如,在给排水工程中,需要核实施工图纸中排水管道的走向和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施工图纸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检查施工图纸时需要核实图纸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包括核对图纸的编号、名称和版本号等,确保使用的图纸与最新的设计版本相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XXX工程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XXX项目部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一、目的为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二、依据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铁路XX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三、适用范围所有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四、验收制度内容1.隐蔽工程是指工程竣工后不能外露的部分。

隐蔽工程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签认后才能覆盖。

2.凡隐蔽工程,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施工队长联合检查。

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

质检工程师检查确认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

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同意并在“隐蔽工程检查证”上签字,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对于隐蔽工程的签证,应由施工单位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或复查。

隐蔽工程覆盖前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重要的隐蔽工程还必须通知项目部,必要时请建设单位一同检查验收。

4.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认自行覆盖,不予验工计价。

并应揭开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其它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

5.隐蔽工程检查证,必须描述详尽,用词准确规范,数据可靠,签字齐全。

6、隐蔽工程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不得擅自隐蔽作业。

7、隐蔽工程检查证必须签章齐全,作为竣工文件妥善保存。

8、关键部位(如:桥梁的地基与基础,墩台、梁部等)应严格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进行质量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关键部位的验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监理工程师、质检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等参加,由技术部门出具验收记录。

关键部位的验收包括以下内容:检测报告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隐蔽工程验收流程、内容及要点

隐蔽工程验收流程、内容及要点

隐蔽工程验收流程、内容及要点隐蔽工程一般是指地基、钢筋、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

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返工需要重新施工和覆盖,会造成非常大的损失,因此,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常对将隐蔽的工序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以下总结有关隐蔽工程验收的要点如下:凡上一道工序(分项工程)的施工结果,将被下一道工序(结果)所掩盖的工程,均称隐蔽工程。

所有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员、质检人员,并请监理参加,涉及到基础和重要结构部位的隐检须请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设计人员和质监人员参加,检查要及时形成隐蔽记录,并及时签证,隐蔽记录的内容由质检员负责填写。

一、隐蔽工程验收流程1.隐蔽工程开工前,应由项目部负责对其所用材料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厂家提供的材质证明、外观检查、抽样试验以及项目部进行的复检报告,检验结果均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隐蔽工序施工应在监理人员、项目总工、专职质检员的监督下进行,重要基础如灌注桩基础必须有设计单位在场,隐蔽工序施工应严格按规程、规范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3.隐蔽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施工负责人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记录,由班长、质检员、技术员、检查人确认合格后签字,再由现场监理员确认合格后签字。

4.施工队检验合格后,由施工队施工负责人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字并报项目部检验。

5.项目部对隐蔽工程进行抽查,并检查施工记录,确认合格后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证,并报监理公司工程监理部检验。

6.监理公司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抽查,并检查施工记录和材料质量证明资料,确认合格后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证。

二、隐蔽工程验收内容➤01桩基工程(1)桩基轴线及样桩放线定位及复核记录。

(2)打(压)桩施工记录、灌注桩成桩施工记录。

(3)预制桩接桩,灌注桩钻孔、清孔,钢筋笼制作、吊放及混凝土灌注。

(4)桩位轴线偏差和标高验收记录(若桩顶标高与施工现场场地标高相同时,应在桩基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项目部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项目部
年月日
1、隐蔽工程验收
1.1 分项工程均需按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报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2 隐蔽工程施工,在班组自检合格后,由工长填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质检员检查。

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验收;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并予以确认,签字齐全后,记录由项目技术员保存。

质检员验收不合格,不得报监理验收。

2 预检工程检查:
2.1专业工长在班组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工程师,由项目工程师组织班组长、质检员、对预检工程进行检验,专业工长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齐全后,由技术组保存。

3、关键部位检查
3.1关键部位在自检合格后,由工长填报《施工检查记录(通用)》,报质检员检查。

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报技术负责人验收。

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隐蔽工程验收手续1、项目施工单位总承包方需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并提前24小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及监理报验,各有关单位应派人员按时到达现场,共同检查。

2、隐蔽验收的参加单位应包括:总承包、勘察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业主、必要的检测单位等,重要部位的隐蔽验收应当邀请业主单位代表和质量监督部门代表参加。

3、总承包方应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准备工作,做好自检记录,并提供相关检验试验记录等技术资料。

4、总承包方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程、规范,对照分包单位自检记录和施工记录进行现场实物抽查,抽查时分包方应出具有关技术资料。

5、经验收签证后的隐蔽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方不得自行变动;验收合格后经参加验收各方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若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按不合格处理制度执行。

若总承包方不按要求处理的,不能进行隐蔽,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7、质量问题处理完后必须通知监理和业主单位重新进行检查,否则业主单位和监理方有权通知施工总承包方返工或停工。

8、施工总承包方未按规定向监理报验而自行隐蔽,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有权通知施工总承包方对已隐蔽完部位进行开挖、剥露或解体,施工总承包方必须按要求办理,其检查费用和有关的施工费用由总承包方承担。

9、若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总承包方自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监理会同业主单位要求总承包方返工或停工,并按合同约定予以相关处罚。

10、经检查发现的问题,如果总承包方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或处理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业主单位和监理有权通知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总承包方负责。

11、隐蔽后,如对其中质量提出疑问,无论业主单位及监理是否参加隐蔽前的检验,当其提出重新检验要求时,施工总承包方须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经检验,如质量合格,提出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赔偿施工总承包方损失,必要时与业主单位协商相应顺延工期;如检验后质量不合格,施工总承包方须全面剥露,全部重新检验,实施返工或返修,并承担一切费用和影响工期的责任。

施工合同隐蔽工程检查

施工合同隐蔽工程检查

施工合同隐蔽工程检查
一、隐蔽工程的范围及定义
1. 本合同所述的隐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钢筋工程、预埋管线工程、
防水工程等。

2. 任何一项被后续工序所覆盖,且无法从外部直观检查的工程均视为隐蔽工程。

二、检查程序与责任
1. 承包人应在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并提前至少48小时告知对
方检查时间。

2. 发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组织专业人员对即将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

3. 如发包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检查,承包人可视为默认通过,继续后续施工。

三、检查内容
1. 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

2. 确认使用材料的种类、规格及质量。

3. 核实施工工艺的正确性及施工质量。

四、处理方式
1. 若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必须立即整改,直至满足标准为止。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五、法律责任
1. 若承包人未经检查擅自隐蔽,导致后续出现问题,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发包人未履行检查职责,导致问题遗漏,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七、附件
1. 隐蔽工程检查表格。

2. 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文件。

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实际合同内容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及关键验收部位主要包括:(1)包括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标高、地基处理(2)主体结构各部位钢筋,内容包括:钢筋品种、规格、数量、间距、接头情况及除锈、代用变更情况。

(3)结构物预应力筋、预埋件、预留孔道的直径、位置、坡度、接头处理、孔道绑扎牢固的情况。

(4)现场结构焊接,包括焊条牌号(型号)焊口规格、焊缝长度、高度及外观清渣等。

(5)施工缝、变形缝位置的埋件规格、数量及埋件位置。

2.隐蔽工程检查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加强质量过程控制管理,质检人员应对本负责区域内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的质量隐患,列为整改项目填写在隐患整改记录内,并必须按规范要求遵循“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并由质检人员负责监督落实。

技术、质检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协助监理工程师做好对隐蔽工程检查。

3.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制度预检,是指在未施工前所进行的预先检查。

为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可能发生的质量事故,在单位工程(制作项目)、单项工程开工之前和重要的分项工程开始之前,要对其进行预检。

对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制作项目)的预检,实行开工考核把关,审查开工方案的可行性,检查开工准备工作的充分性。

对重要的分项工程开工前的预检实行准备工序合格证进行放行施工,检查工序开工的必要具备条件。

预检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必须复检。

预检或复检不合格,不得进行施工。

复检,是指在预检、自检、互检、专职检验等的复核检验,复检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施工前24h施工单位书面通知监理单位,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质检人员,请监理单位代表参加,如有特殊要求,则需请建设单位代表、设计代表参加,检查意见应具体明确,检查日期应提前通知各方,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

5.隐蔽工程检查必须及时填写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在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没有填写报批以前,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这就要求必须及时填写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并报批,以免对该分项工程的工期造成延误,拖延总工期。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名称和位置,记录工程的名称、具体位置和施工单位等
基本信息,以便后续追溯和管理。

2. 检查验收日期,记录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具体日期,以
便确定工程进度和时间节点。

3. 检查验收人员,记录参与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人员姓名、职
务和相关资质,确保检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4. 检查验收内容,详细记录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管道、电线、设备等的布置、连接、固定等情况,以确保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5. 检查验收结果,根据实际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价,包括
合格、不合格或待整改等,并记录相关原因和处理意见。

6. 隐蔽工程照片,在记录中可以附上隐蔽工程的照片,以便后
续查验和备案。

7. 签字确认,检查验收记录应由相关责任人进行签字确认,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的编写应遵循严谨正确的原则,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这些记录也是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的重要依据,有助于发现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隐蔽工程检查及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及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及验收制度隐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结束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为确保隐蔽工程的整体质量。

认真按设计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过施工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并经监理检查合格,签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掩盖和继续施工。

一、隐蔽工程监控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及政府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方面的法规文件;(2)以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为准绳;(3)选好项目质检员、技术员是监控施工质量的关键;(4)坚持工程验收标准是手段。

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程序1、隐蔽工程,由各作业队技术员、质检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附件资料,提前约请有权签证的质量检查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现场实际与设计不符,作业队技术员、质检人员无权处理者,应及时呈报项目部工程部或总工解决。

必要时可邀请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3、隐蔽工程检查证,用黑色碳素墨水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用词规范、描述详细。

各种检查证填写份数满足业主要求。

4、经监理单位、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及时进行隐蔽工程签证,认真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方可掩盖和继续施工。

5、隐蔽工程检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隐蔽工程在下一道工序开工前必须进行验收,按照《隐蔽工程验收控制程序》办理,具体包括:(1)基坑、基槽验收建筑物基础按设计标高开挖后,项目经理要求监理单位组织验槽工作,项目工程部、质检部、监理工程师要求尽快现场确认土质是否满足承载力的要求,如需加深处理则可通过工程联系单方式经设计方签字确认进行处理。

基坑或基槽验收记录要经监理验收确认,验收后应尽快隐蔽,避免被雨水浸泡;(2)基础回填隐蔽验收基础回填工作要按设计图要求的土质或材料分层夯填,而且按施工规范的要求,以确保回填土不产生较大沉降;(3)钢筋工程隐蔽验收1)对钢筋原材料进场前要进行检查是否有合格证,即合格证要注明钢材规格、型号、炉号、批号、数量及出厂日期、生产厂家。

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明确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防止因隐蔽工程缺陷引发的安全隐患。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涉及的隐蔽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防水工程、电气管线、暖通空调系统等。

三、检查流程1. 施工前准备:施工单位需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 材料进场检验:所有用于隐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在进场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由监理单位进行核验。

3. 施工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对关键工序进行自检,并记录检查结果。

4. 隐蔽前检查: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在覆盖前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确保工程质量无缺陷。

四、验收标准1. 结构安全:隐蔽工程必须保证主体结构的安全稳固,无明显的安全隐患。

2. 功能完整:隐蔽工程所涉及的系统和设备应保证功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接口准确:各专业工程之间的接口应准确无误,保证后续工程的顺利进行。

4. 符合规范:所有隐蔽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五、验收程序1. 申请验收: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完成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2. 组织验收: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

3. 出具报告: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出具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并由参验各方签字确认。

4. 存档备案:验收报告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供日后查询和参考。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隐蔽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将依法追究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隐蔽工程的验收及查验

隐蔽工程的验收及查验

隐蔽工程的验收及查验协议书甲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就隐蔽工程的验收及查验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进度:4. 隐蔽工程内容:[详细描述隐蔽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二、验收原则1. 甲方和乙方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验收标准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和查验。

2. 验收依据:[列出相关法律法规、工程验收标准、图纸设计要求等验收依据]三、验收程序1. 隐蔽工程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甲方完成隐蔽工程后,应书面通知乙方进行验收。

(2)乙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及时派专人进行验收。

(3)验收期限:双方应在工程竣工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3.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出具《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并交与甲方。

四、验收标准1. 隐蔽工程验收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1)隐蔽工程的安装、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2)工程验收时,应对隐蔽工程进行详细的测量与检查,并记录相关数据。

(3)隐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明文件、使用说明书等应齐全,并按照规定进行存档。

2. 若隐蔽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五、奖罚条款1.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2. 如乙方在隐蔽工程验收及查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规定。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一、凡实行监理的项目的隐蔽工程,均须进行隐蔽签证,未经签证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签证程序:1)施工项目经理部对隐蔽工程自检、专检后,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并交施工单位复检;2 )施工单位元元对隐蔽工程复检,确认无误后在隐检记录上签字;3)经施工单位签字后的隐检记录交项目监理组进行隐蔽核查并签证;4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隐蔽工程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对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如监理工程师未在规定时间内去检查,被视为认可,施工方做好记录后可自行隐蔽;5)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质量和资料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在纠正后再进行验收,经验收仍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若符合要求的,则在“监理单位”栏目(或“建设单位”栏目)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对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严禁隐蔽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未办理隐蔽验收的工程一律不予计量。

三、如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未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而自行隐蔽,监理有权对隐蔽工程剖隐,剖隐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事故处理费)由违反规定的单位自负,并签发停工令进行停产整顿。

附:隐蔽工程验收内容:1.地基工程:槽底针探,槽底土质,地槽尺寸及标高,槽底坟、井和橡皮土等的处理情况,地下水排除情况,排水暗沟(管)设置情况,打(试)装记录等。

2. 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栓基础;结构中所配置的钢筋类别、规格、形状、数量、接头位置、钢筋代用及预埋件;装配式结构构件的接头;钢材焊接的焊条品种,焊缝接头形式、缝缝长度、宽度、高度及焊缝外观质量;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等。

3. 砌体工程:砌体基础,断面形式和尺寸,组砌方法,基顶标高及砌体外观质量,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砌体中的配筋、部位及钢筋类别、规格、数量、接头形式等。

4. 地面工程:地面下地基,地基土清底夯实,回填土夯实的平整度及标高;各种防护层(防水(潮)层、隔热层);经过防腐处理的结构和配件(防腐材料和涂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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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验收核查地基验槽记录【基本要求和内容】(1)地基验槽必须经土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后,方可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验槽,并提供验槽记录,见质控(建)表4.1.5.1。

(2)基槽(坑)开挖过程中,要严禁地基土受到扰动。

验槽时,应对已开挖的基槽按顺序详细、认真地全面观察检查槽底土层的情况;检查地基持力层是否与勘察设计资料相符,地基土的颜色是否均匀;土的含水量是否一致;表层土坚硬程度有无局部软硬不均。

并对地基的匀质性作出评价,确定是否继续下挖或进行技术处理。

(3)基槽(坑)的几何尺寸和槽底标高或挖土深度(最小埋置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如有局部加深、加宽者,应附图说明其原因及部位。

(4)基槽施工中遇有坟穴、地窖、废井、旧基础、管道、泉眼、橡皮土等局部异常现象时,应将其所处部位、深度、特征及处理方法进行描述,并有附图说明。

(5)对地质复杂的或重要的工程,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以及地基开挖后对地基土有疑义的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或验槽磋商的意见进行有关试验。

(6)经过技术处理的地基基础及验槽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后须进行复验,复验意见和结论要明确,签证应齐全。

必要时应有勘察部门参加并签字。

【核查办法】(1)核查验槽记录能否反映验槽的主要程序,填写内容是否齐全,其主要质量特征(包括基底持力层、地基匀质性、基槽尺寸、标高、基土类别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定。

地基出现异常或与地质勘察资料不符时,是否有处理方案或所采取的技术处理措施有否设计单位认可,有无复验意见,结论是否明确,参加单位的签证是否齐全。

(2)对照基础平面设计的钎探点平面图,核查钎探布孔和孔深是否满足要求;打钎记录的锤重、落距、钎径是否符合规范规定要求;钎探完毕后是否作出打钎记录分析,需处理的是否有处理意见。

【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验槽记录或验槽内容记录不全。

(2)验槽记录签证手续不齐全。

(3)基底持力层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又无技术处理。

(4)地基处理无记录,处理后未进行复验或复验后无明确结论。

(5)需要进行钎探试验的无钎探记录或无打钎平面图。

现场预制桩钢筋安装【基本要求和内容】(1)现场预制桩钢筋必须在钢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后,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4.1.5.2。

(2)桩在现场预制时,应对原材料、钢筋骨架进行检查。

(3)主筋距桩顶距离、锚固钢筋位置、预埋铁件、主筋保护层厚度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主筋间距、桩尖中心线、箍筋间距、桩顶钢筋网片、锚固钢筋长度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核查办法】(1)核查钢筋合格证、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核查钢筋连接方式和试验报告。

(3)核查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核查主筋距桩顶距离、多节桩锚固钢筋位置等是否符合预制钢筋骨架质量检验标准规定。

(5)核查主筋间距、桩中心线、箍筋间距、桩顶钢筋网片、多节桩锚固钢筋长度是否符合预制桩钢筋骨架质量检验规定。

(6)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

【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隐蔽工程的内在质量,不能体现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3)主要的检查内容和质量指标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重新报验。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

预制桩的接头【基本要求和内容】(1)预制桩的接头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的内容有:1)电焊接桩的焊缝及电焊接桩结束后的停歇时间;2)电焊接桩的上下节桩节间的缝隙垫铁;3)硫磺胶泥接桩的上节桩的外露锚筋和下节桩的预留孔;4)硫磺胶泥接桩的胶泥浇注时间和浇注后的停歇时间。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4.1.5.3。

(2)电焊焊缝质量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及设计要求;电焊接桩结束后的停歇时间应大于1min,焊条应按设计要求采用。

(3)电焊接桩的上下节桩节间的缝隙应用铁片垫密焊牢,不得用钢筋头或塑片叠焊。

(4)硫磺胶泥接桩的上节桩的外露锚筋应除锈无污染和下节桩的预留孔无杂物堵塞。

(5)硫磺胶泥接桩的胶泥浇注时间不得超过2min;送上节桩使两端面贴合,硫磺胶泥自然冷却时间应大于7min。

【核查办法】(1)核查隐蔽工程的焊接材料、硫磺胶泥材料等相关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中文说明及检验报告等。

(2)核查电焊接桩结束后的停歇时间、硫磺胶泥接桩的胶泥浇注时间和浇注后的停歇时间是否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

(3)核查硫磺胶泥接桩的上节桩的外露锚筋是否除锈和下节桩的预留孔有无杂物堵塞,硫磺胶泥注入预留孔是否溢出孔外至桩顶整个平面。

(4)核查电焊接桩的上下节桩节间的缝隙是否用铁片垫密焊牢并符合规定要求。

(5)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

【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隐蔽工程的内在质量,核查的内容和质量指标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重新报验。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

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基本要求和内容】(1)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必须在钢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后,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4.1.5.2。

(2)放置钢筋笼前,应对原材料、钢筋连接件、钢筋笼进行检查。

(3)主筋、箍筋直径、间距和长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钢筋的材质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5)钢筋笼埋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核查办法】(1)核查钢筋合格证、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核查钢筋连接方式和试验报告。

(3)核查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核查主筋间距、长度、箍筋间距是否符合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

(5)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

(6)核查钢筋笼埋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体现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3)主要的检查内容和质量指标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重新报验。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

钢筋混凝土工程【基本要求和内容】(1)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必须在钢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在模板合模前或浇捣混凝土前,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4.1.5.2。

(2)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箍筋、横向钢筋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重要构件的钢筋结点隐蔽应附简图。

【核查办法】(1)核查钢筋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是否合格,并与实际钢筋相符。

(2)核查钢筋连接件试验报告,连接试件是否合格。

(3)核对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核对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面积百分率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核查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核查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

(8)核查重要构件的钢筋结点隐蔽是否附有简图。

【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3)主要的检查内容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重新报验。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

砌体工程【基本要求和内容】(1)砌体工程中所含有的隐蔽工程主要有以下内容:配筋砌体工程钢筋安装、填充墙拉结钢筋;(2)配筋砌体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填充墙拉结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4)砌体工程验收前,必须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4.1.5.3。

【核查办法】(1)核查钢筋合格证书、钢筋性能试验报告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根据设计图纸检查配筋砌体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核查填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是否与砌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规格、数量和竖向间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

【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3)主要的检查内容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重新报验。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

钢结构工程【基本要求和内容】(1)钢结构工程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的内容有:1)焊缝;2)钢结构涂装工程涂装前处理后的钢材表面、紧固件、螺栓等被覆盖零部件;3)每遍涂层;4)网架结构的支承垫块、螺栓球节点接缝、多余螺孔封口。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4.1.5.3。

(2)焊缝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焊缝长度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附录A及设计要求。

(3)涂装前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所有紧固件、螺栓等被覆盖的零部件的数量、间距、布置方式等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

(4)每遍涂层的次数、厚度应满足设计及有关规定。

(5)网架结构的支承垫块的种类、规格、摆放位置和朝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橡胶垫块和刚性垫块之间或不同类型刚垫块之间不得互换使用。

(6)螺栓球节点应将所有接缝用油腻子填嵌严密,并应将多余螺孔封口。

【核查办法】(1)核查上述隐蔽工程的钢材、焊接材料、紧固件等相关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等。

(2)核查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是否均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

(3)检查支承垫块的种类、规格、摆放位置和朝向是否符合规定。

(4)检查螺栓球节点是否将所有接缝用油腻子填嵌严密并将多余螺栓孔封口。

(5)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

【核定原则】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主要的检查内容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重新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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