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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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背景简介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由于工地上的各种作业都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尤其是建筑工地的扬尘更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

随着社会对环保和健康的重视,建筑工地的扬尘防治标准也日益受到了关注。

本文将介绍当前国家关于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的相关规定。

标准内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是由中国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15年3月发布的,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企业安全管理建筑工地的施工企业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制定和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企业应制定扬尘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设置尘源监测设施,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粉尘控制措施。

地面平整处理在建筑工地的施工过程中,初次开挖和回填作业是对扬尘控制的重点,需要严格控制现场粉尘的产生量,采取土方整块或土方压制处理措施,地面处理应达到平整度要求,积尘和积水面积不得超过建筑工地总面积的5%。

施工设备清洁建筑工地施工设备摩擦和磨损产生了大量的粉尘,工人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为了降低施工设备产生的扬尘和噪音,可以采用水冷却器,减少排放粉尘。

施工现场维护施工现场必须采用防风防尘措施,保证建筑工地的环境质量。

在保存土方和材料时,应采用罩布措施。

在混凝土搅拌、加水、运输、浇灌等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喷淋水雾控制扬尘。

环境监测企业必须建立扬尘监测台站,监测和记录工地粉尘排放情况,并把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到环保部门。

此外,企业还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考核扬尘防治的效果。

建筑工地的扬尘防治标准是对施工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种监管措施,是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

通过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的宣传,提高施工企业的自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扬尘规范国标标准最新

扬尘规范国标标准最新

扬尘规范国标标准最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扬尘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国家环保部门高度重视扬尘污染的治理,相继出台了多项规范和标准,以期达到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的目的。

一、扬尘污染的定义与来源扬尘污染是指在建筑施工、道路清扫、物料堆放等活动中,由于风力作用或人为扰动,导致地面颗粒物悬浮于空气中,形成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PM2.5)的现象。

扬尘污染的主要来源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工业生产、物料堆放等。

二、扬尘控制的基本要求1. 施工扬尘控制: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喷淋、围挡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

2. 道路扬尘控制:城市道路应定期清扫,必要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保持路面湿润。

3. 物料堆放扬尘控制:物料堆放场所应采取遮盖、围挡等措施,防止扬尘扩散。

4. 工业生产扬尘控制:工业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中的扬尘管理,采取密闭、除尘等技术手段。

三、扬尘监测与评价1. 监测点设置:根据城市规模和扬尘污染特点,合理设置扬尘监测点。

2. 监测项目:主要监测PM10和PM2.5的浓度,定期公布监测结果。

3. 评价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扬尘污染进行评价,指导污染治理工作。

四、法律责任1.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扬尘控制规范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2. 责任追究:对于因扬尘污染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扬尘污染的监督和治理,通过举报、投诉等途径,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六、结语扬尘污染的治理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通过严格执行扬尘规范和标准,我们有信心能够改善空气质量,为公众创造一个更加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

以上内容为根据最新国家标准制定的扬尘规范,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系统的扬尘污染治理框架。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严格遵守,共同努力,为实现清洁、绿色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工地周边100%围挡: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做到坚固、平整、整洁、美观,并符合城市风貌规划和车辆行驶安全
视距的要求,在建工程的外立面应用安全网,实现全封闭围护。

2. 物料堆放100%覆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做到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及时清理;在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
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用
防尘布或六针以上的防尘网苫盖,并定期洒水抑尘。

3. 工地路面100%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在雨季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施
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铺设颗粒状小石子对路面进行固化。

4. 拆除作业100%洒水:拆除作业区域应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拆除建(构)筑物时应对拆除的部位进行洒水降尘,并及时清理建(构)筑
物拆除后的碎屑。

5. 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在土方开挖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等湿法作业措施,对土方开挖、装卸等环节实施封闭式作业。

6. 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渣土、土方、垃圾和砂浆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确保车辆密闭,防止物料泄漏和产生
扬尘。

7. 脚手架及结构100%密目网全封闭:在建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
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网》
(GB5725)的要求。

8. 裸露地面100%绿化:对裸露的地面应进行绿化或覆盖,防止扬尘产生。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规范标准》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规范标准》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1 总则1.0.1为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减少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影响,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科学评价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建筑工地扬尘的防治、检查和评定。

1.0.3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检查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建筑工地 Construction site本标准中建筑工地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

2.0.2 扬尘防治 Dust control通过采取管理、技术和经济等措施,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发生。

2.0.3 扬尘防治管理人 Administrator of dust control工程项目负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督管理的人员。

2.0.4 围挡 Fence为了将建筑工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物,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

2.0.5 易扬尘材料 Dust material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细颗粒建筑材料等。

2.0.6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waste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开挖、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

2.0.7保证项目 Assuring items对影响周边施工作业环境起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2.0.8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s除保证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3 扬尘防治要求3.1 扬尘防治管理Ⅰ扬尘防治责任制3.1.1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制,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1.2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扬尘防治考核指标。

3.1.3工程项目部应制定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编制扬尘防治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标准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标准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标准
一、施工围挡整治
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围挡高度应不小于1.8米,且不得有破损、开裂、倾斜等情况。

围挡应采用硬质材料,如砖墙、木板、钢板等,不得使用彩条布、竹篱笆等易破损、易脱落的材料。

围挡底部应设置20厘米高的踢脚板,防止扬尘和泥浆外流。

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清洗设施,确保车辆干净进出。

二、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宽度不小于3.5米,并设置相应的排水设施。

施工现场的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等区域应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相应的排水设施。

建筑土方开挖后,应随挖随运,防止土方堆积,同时应做好场地排水工作,防止雨水浸泡。

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防止长时间堆积产生扬尘。

三、裸露地面处理
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应进行覆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产生。

覆盖材料应采用密目网或帆布等不易破损、易清理的材
料,并定期检查覆盖情况,确保覆盖严密。

裸露土地若不可避免,应进行覆盖、绿化或种植草皮等措施,以减少扬尘产生。

绿化植物应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品种,并定期进行养护和管理。

以上是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三个方面的标准,旨在减少施工现场扬尘的产生,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在实施过程中,各施工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管理力度,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第一篇: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施工工地准备阶段扬尘标准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标准设置围挡和大门,保证围挡安全、稳固、整洁、美观,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

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2、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及举报电话等。

3、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区域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必须覆盖整个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系统,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5、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其他施工场地一律硬化、绿化、固化,硬化后的地面应保持整洁无浮土、积尘。

6、施工现场应安装喷淋设施或配备洒水车,定时对工地道路进行喷洒降尘。

重污染天气、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率,保持路面湿润。

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清扫,清扫时洒水,保持不起尘。

建筑工地土方施工阶段扬尘治理标准1、严格按照基坑开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必须采取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

2、施工现场存放回填土应集中堆放,用密目网覆盖或采用固化、绿化措施。

3、基坑应及时回填夯实,并及时施工地坪或做临时固化、绿化。

4、土方作业过程中,应采用有效降尘、抑尘措施,并安排专人及时清扫路面遗撒泥土,使路面始终保持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5、土方施工期间,遇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停止施工作业。

建筑工地工程主体施工阶段扬尘治理标准1、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现场混凝土或砂浆中转倒运应设置封闭的站点。

2、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周边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要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临边防护栏杆底部设置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产生扬尘。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技术标准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技术标准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技术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文明施工行为,提升施工现场环境品质,制定本技术标准。

第二章围挡设置第二条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

围挡设置应遵循经济、美观、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区(市)县可通过颜色、文字和图案展现本区域特色。

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遗产等范围内的围挡应与当地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相协调。

第三条围挡总高度不低于3m,并在其底部设置0.5m高的黄黑相间警示带,设置应安全可靠。

围挡应采用硬质一次成型板材,现场模块化整体式拼装成型。

第三章出入口管理第四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用防锈铁门或电动门,大门两侧设立柱,大门应做到美观、整洁。

主要出入口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或者装配式道路硬化。

采用混凝土硬化的,混凝土路面厚度≥200mm,强度等级≥C30。

第五条施工现场大门内侧应设置挡水带、排水沟(沟宽×深≥300mm×300mm)、三级沉淀池(池体容积≥4m³),门口应设高压冲洗设施(出水量应≥50m³/小时),冲洗区外侧宜铺设串联成片麻袋、地毯等吸水材料,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确无条件设置冲洗、排水设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1公里施工区内设置出场车辆固定冲洗点,采用移动冲洗设备,并铺设麻袋、地毯等吸水材料。

设置了洗车槽的,洗车槽内洗车水应及时更换。

废水应按照水务部门要求进行排放。

第六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明显位置应悬挂公示标牌(图),至少应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垃圾处置公示牌、扬尘投诉二维码公示牌、施工平面图(以下简称“七牌一图”)。

标牌(图)规格为1400mm×900mm,标牌(图)悬挂高度为底边距地面1.1m~1.6m。

第四章道路硬化第七条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含使用时间超过3个月的马道)应进行混凝土或者装配式硬化。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1 总则1.0.1 为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减少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影响,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科学评价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建筑工地扬尘的防治、检查和评定。

1.0.3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检查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工地Construction site 本标准中建筑工地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

2.0.2 扬尘防治Dust control 通过采取管理、技术和经济等措施,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发生。

2.0.3 扬尘防治管理人Administrator of dust control 工程项目负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督管理的人员。

2.0.4 围挡Fence 为了将建筑工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物,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

2.0.5 易扬尘材料Dust material 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细颗粒建筑材料等。

2.0.6 建筑垃圾Construction waste 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开挖、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

2.0.7 保证项目Assuring items 对影响周边施工作业环境起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2.0.8 一般项目General items除保证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3 扬尘防治要求3.1 扬尘防治管理I 扬尘防治责任制3.1.1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制,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1.2 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扬尘防治考核指标。

3.1.3 工程项目部应制定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编制扬尘防治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一直是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对周围居民的健康和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制定并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一、建筑工地扬尘来源。

建筑工地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土壤、沙石、水泥等裸露地面,在施工过程中的机械作业、装卸运输等活动产生的扬尘。

此外,风力、气温等自然因素也会影响扬尘的扩散和沉降。

二、建筑工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建筑工地扬尘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空气污染、土壤侵蚀、水质污染等。

扬尘中的颗粒物质会对周围植被和水体造成损害,同时也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三、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的制定。

为了有效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需要制定并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标准应包括建筑工地扬尘的监测、评估、防治措施、责任分工等内容,以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四、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的执行。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的执行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同时也需要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配合。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监测和评估,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五、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技术措施。

为了有效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可以采取一些技术措施,如覆盖裸露地面、加强水洒降尘、采用封闭式施工等。

同时,也可以采用绿化、植被覆盖等生态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和扩散。

六、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责任分工。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需要相关部门、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扬尘防治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监测和防治,相关人员应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监督和检举。

七、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社会公众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可以通过媒体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扬尘污染的危害和防治知识,促进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行为。

八、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整治标准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整治标准

银川市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整治标准一、整治标准(一)施工围挡整治标准1、施工现场要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实行全封闭施工。

主干道两侧项目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一般路段两侧项目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2、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围挡必须定期进行清洁,保持坚固、整洁、美观。

(二)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整治标准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采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等。

鼓励推广使用钢板、装配式可循环使用的场地硬化铺装材料。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采用混凝土或细石。

3、施工现场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覆盖、固化、洒水或其它防治扬尘措施。

(三)车辆冲洗设施整治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道路必须采取混凝土硬化或铺设钢板硬化,并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指派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

具备车辆自助冲洗设施安装条件的,优先安装全喷淋的立体冲洗装置。

不具备车辆自助冲洗设施安装条件的,必须采取高压水枪对车辆冲洗。

(四)材料、土方覆盖整治标准1、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存放的土方必须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大面积国有储备地由土地储备管理部门进行绿化与覆盖,由通过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是否达标。

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必须及时固化或苫盖。

停工工地,必须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苫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五)现场洒水降尘整治标准1、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派设专人负责,提高清扫保洁质量:非冰冻期,每天必须至少进行4次清扫洒水作业;Ⅲ级预警状态下,增加现场洒水降尘频次(至少5次/日);Ⅱ级预警状态下,增加现场洒水降尘频次(至少6次/日);Ⅰ级预警状态下,增加现场洒水降尘频次(至少8次/日)。

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建筑施工工地准备阶段扬尘标准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标准设置围挡和大门,保证围挡安全、稳固、整洁、美观,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

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2、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及举报电话等。

3、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区域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必须覆盖整个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系统,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5、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其他施工场地一律硬化、绿化、固化,硬化后的地面应保持整洁无浮土、积尘。

6、施工现场应安装喷淋设施或配备洒水车,定时对工地道路进行喷洒降尘。

重污染天气、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率,保持路面湿润。

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清扫,清扫时洒水,保持不起尘。

建筑工地土方施工阶段扬尘治理标准1、严格按照基坑开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必须采取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

2、施工现场存放回填土应集中堆放,用密目网覆盖或采用固化、绿化措施。

3、基坑应及时回填夯实,并及时施工地坪或做临时固化、绿化。

4、土方作业过程中,应采用有效降尘、抑尘措施,并安排专人及时清扫路面遗撒泥土,使路面始终保持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5、土方施工期间,遇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停止施工作业。

建筑工地工程主体施工阶段扬尘治理标准1、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现场混凝土或砂浆中转倒运应设置封闭的站点。

2、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周边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要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临边防护栏杆底部设置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产生扬尘。

3、楼层清理垃圾式,预先洒水湿润再进行清扫。

建筑项目扬尘防治标准

建筑项目扬尘防治标准

建筑项目扬尘防治标准1、严格按照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治理。

设置相应的扬尘治理公示牌。

2、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随意敞开式施工并在场区四周围挡设置喷淋系统,间隔4米设置一个喷淋点。

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

倾斜或不规整时要及时修整,确保规范。

3、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地面必须进行砼硬化处理,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硬化区域周边部分裸露部位必须绿化或采用1-3cm粒径碎石干铺固化。

4、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定型化自动车辆冲洗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

确保带有泥土的车辆经冲洗干净后才能驶入城市街道。

并随时保持场地内干净、整洁。

洗车池尺寸大小为3700×3000mm,护栏高度为1200mm。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一台防尘喷雾机。

在工程后期不具备设置条件时,要设置小型人工冲洗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冲洗。

5、在施工道路中配备机动洒水车,专人进行洒水,时刻保持地面湿润不扬尘。

在施工作业区主要扬尘部位要配备洒水、喷雾设备,实施不定时喷洒,不得造成作业时扬尘。

6、施工现场裸露的黄土、土方、渣土、散材必须采取绿化、固化或覆盖等措施处理。

覆盖的扬尘网要使用不低于4针加密型材质的网布有效覆盖,接缝处用扎丝绑扎牢固或U型钢扎实,确保接缝严密,不易被风刮开。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施工垃圾应密闭存放或覆盖,及时清运。

生活垃圾应用密闭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8、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因外墙石材安装、边坡支护等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在现场切割、拌合的,应搭设封闭防尘棚,防止扬尘;材料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9、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区域必须进行地面硬化或固化。

材料堆放要规整,型材成垛、散材成方,不得随意堆放、杂乱无章。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1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措施1.1 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2 施工单位具体承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应针对项目特点及施工现场情况,制定扬尘控制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应按照扬尘控制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检查表格,每周进行扬尘控制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单独装订成册。

1.3 监理单位应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监理范围,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扬尘控制工作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及时制止不符合扬尘控制要求的行为,并报告建设单位和安监机构。

应会同施工单位每周开展扬尘控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复查。

2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2.1 施工围挡2.1.1 施工现场应参照《城市建设施工围挡图集》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统一采用钢结构多孔面板式或砌筑式围挡(工期半年以下且施工地点不在中心城区或主干道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可以采用带混凝土基座的装配式夹芯板围挡,淘汰钢围栏、彩钢板围挡)。

位于沿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景观地带、城市重要区域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绿植围挡。

2.1.2 应在工地围挡上均匀设置给水管及水雾喷头,喷头间距 1.5 米,每天 8:00、 14:00 开启喷淋系统各进行30 分钟以上喷淋降尘(雨天除外),轻度和中度污染天气11:00、18:00 增开 30 分钟喷淋降尘,特殊情况下按环保部门要求增加喷淋频次。

2.1.3 应在围挡显著位置上以项目形象宣传广告的形式设置清晰的施工标牌,列明项目名称、设计方案效果图、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要素,图幅大小与公益广告保持一致。

其余应制作刊播中央文明办、市文明办设计发布的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公益广告设置比例大小、图案及期限等要求,按市文明办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2019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2019

1总 则
1.0.1 为减少施工作业对周边环境影响,有效预防扬尘污染,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科学评价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促进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扬尘的防治、检查、评定。 1.0.3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Ⅵ 分包单位扬尘防治 3.1.32 总承包单位应对承揽建筑垃圾运输、土石方开挖、场内道路施工等专业分包单位进 行企业和人员的资格审查。 3.1.33 总承包单位与建筑垃圾运输、土石方开挖、场内道路施工等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分包 施工合同时,应明确扬尘防治管理目标,并签订扬尘防治协议,明确各方扬尘防治管理职责。 3.1.34 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工程项目部扬尘防治管理组织,指派分包单位扬尘防治管理 人。
通过扑捉、吸附、团聚粉尘微粒,紧缩在其既疏松又不失坚固的网状结构内,对裸露土 方起到润湿、粘结、凝结、吸湿、防尘的作用。 2.0.12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demolitionwaste
对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辅助设施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开挖、拆除、铺设等过 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 木材等。 2.0.13 垃圾减量化 Wastereduction
3.2 建筑工地围挡 Ⅰ 现场围挡设置高度 3.2.1 市区主要路段的房屋建筑工程围挡高度不应低于 2.5m,一般路段的房屋建筑工程围 挡高度不应低于 1.8m。 3.2.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使用移动全塑注水围挡高度不低于 2m,使用全塑警示护栏高 度不低于 1.1m,使用交通警示水马,大水马不低于 0.8m,小水马不低于 0.6m。
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技术规定(试行)》规 定,空气质量指数划分为 0~50、51~100、101~150、151~200、201~300、大于 300 六挡,指数越大、级别越高,说明污染越严重,对人体身体健康的影响也越明显。 2.0.6 蓝色预警 Bluewarning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规范标准》原版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规范标准》原版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1 总则1.0.1为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减少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影响,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科学评价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建筑工地扬尘的防治、检查和评定。

1.0.3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检查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建筑工地 Construction site本标准中建筑工地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

2.0.2 扬尘防治 Dust control通过采取管理、技术和经济等措施,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发生。

2.0.3 扬尘防治管理人 Administrator of dust control工程项目负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督管理的人员。

2.0.4 围挡 Fence为了将建筑工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物,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

2.0.5 易扬尘材料 Dust material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细颗粒建筑材料等。

2.0.6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waste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开挖、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

2.0.7保证项目 Assuring items对影响周边施工作业环境起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2.0.8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s除保证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3 扬尘防治要求3.1 扬尘防治管理Ⅰ扬尘防治责任制3.1.1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制,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1.2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扬尘防治考核指标。

3.1.3工程项目部应制定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编制扬尘防治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3 江苏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3 江苏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 G J J×××××-201×DGJ32/J××-201×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Standard of construction site dust control inspection(征求意见稿)201×—××—××发布201×—××—××实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目次1总则……………………………………………………………………………………………2术语……………………………………………………………………………………………3扬尘防治要求…………………………………………………………………………………3.1 扬尘防治管理……………………………………………………………………………3.2 建筑工地围挡……………………………………………………………………………3.3 场地扬尘防治………………………………………………………………………………3.4 车辆冲洗管理……………………………………………………………………………3.5 建筑垃圾处置…………………………………………………………………………3.6 施工降尘措施………………………………………………………………………………3.7 扬尘防治信息化………………………………………………………………………4 检查项目及评分方法…………………………………………………………………………5 检查评定等级…………………………………………………………………………………附录A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检查评分汇总表…………………………………………………附录B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分项检查评分表…………………………………………………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减少施工作业对周边环境影响, 有效预防扬尘污染,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科学评价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促进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建立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1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措施1.1 建立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催促施工单位编制建立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2 施工单位具体承担建立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应针对工程特点及施工现场情况,制定扬尘控制实施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应按照扬尘控制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检查表格,每进展扬尘控制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单独装订成册。

1.3 监理单位应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监理围,催促施工单位按照扬尘控制工作标准进展施工作业,及时制止不符合扬尘控制要求的行为,并报告建立单位和安监机构。

应会同施工单位每开展扬尘控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复查。

2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2.1 施工围挡2.1.1 施工现场应参照"城市建立施工围挡图集"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统一采用钢构造多面板式或砌筑式围挡〔工期半年以下且施工地点不在中心城区或主干道围的市政工程,可以采用带混凝土基座的装配式夹芯板围挡,淘汰钢围栏、彩钢板围挡〕。

位于沿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景观地带、城市重要区域的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绿植围挡。

2.1.2 应在工地围挡上均匀设置给水管及水雾喷头,喷头间距1.5米,每天8:00、14:00开启喷淋系统各进展30分钟以上喷淋降尘〔雨天除外〕,轻度和中度污染天气11:00、18:00增开30分钟喷淋降尘,特殊情况下按环保部门要求增加喷淋频次。

2.1.3 应在围挡显著位置上以工程形象宣传广告的形式设置清晰的施工标牌,列明工程名称、设计案效果图、开工时间、方案竣工时间、主管单位、建立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要素,图幅大小与公益广告保持一致。

其余应制作刊播中央文明办、市文明办设计发布的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公益广告设置比例大小、图案及期限等要求,按市文明办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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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1 总则1.0.1为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减少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影响,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科学评价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建筑工地扬尘的防治、检查和评定。

1.0.3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检查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建筑工地 Construction site本标准中建筑工地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

2.0.2 扬尘防治 Dust control通过采取管理、技术和经济等措施,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发生。

2.0.3 扬尘防治管理人 Administrator of dust control工程项目负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督管理的人员。

2.0.4 围挡 Fence为了将建筑工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物,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

2.0.5 易扬尘材料 Dust material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细颗粒建筑材料等。

2.0.6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waste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开挖、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

2.0.7保证项目 Assuring items对影响周边施工作业环境起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2.0.8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s除保证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3 扬尘防治要求3.1 扬尘防治管理Ⅰ扬尘防治责任制3.1.1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制,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1.2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扬尘防治考核指标。

3.1.3工程项目部应制定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编制扬尘防治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3.1.4 工程项目部应配备扬尘防治管理人。

3.1.5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现场围挡、主要道路硬化、裸土覆盖、运输车辆冲洗、固体建筑垃圾可回收等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管理目标。

3.1.6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扬尘防治管理目标考核小组,对扬尘防治管理目标进行分解、管理、考核。

Ⅱ扬尘防治专项方案3.1.7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3.1.8 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内容,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1.9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应经审核、审批程序批准。

3.1.10工程项目部应按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组织实施。

Ⅲ扬尘防治技术交底3.1.11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扬尘防治技术逐级交底制度。

3.1.12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对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扬尘防治交底。

3.1.13 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对施工作业班组进行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的技术交底。

3.1.14 施工作业班组每日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班前扬尘防治技术交底。

3.1.15 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变更后,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作业班组重新进行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技术交底。

3.1.16 扬尘防治技术交底应有针对性,并由交底人、被交底人、扬尘防治管理人现场签字确认。

Ⅳ扬尘防治检查3.1.17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扬尘防治检查制度,分为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3.1.18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每月组织技术负责人、扬尘防治管理人、分包单位负责人按照本标准进行不少于2次的扬尘防治检查。

3.1.19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1.20工程项目扬尘防治管理人应结合施工动态,每日进行扬尘防治巡查,重点检查易产生扬尘污染的重点部位。

3.1.21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书,由工程项目部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经复查合格方可继续施工。

Ⅴ扬尘防治教育3.1.22工程项目部应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制度。

3.1.23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以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专项方案等为主要内容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入场教育。

3.1.24 施工管理人员每年接受施工企业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应不少于1次。

3.1.25工程项目部应分工种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档案。

Ⅵ分包单位扬尘防治3.1.26总承包单位应对承揽建筑垃圾运输、土石方开挖、场内道路施工等专业分包单位进行企业和人员的资格审查。

3.1.27总承包单位与建筑垃圾运输、土石方开挖、场内道路施工等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扬尘防治协议,明确各方管理职责。

3.1.28 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扬尘防治管理组织,指派分包单位扬尘防治管理人。

Ⅶ扬尘防治标志3.1.29建筑工地入口处应设置扬尘防治制度及渣土运输公示牌等。

3.1.30建筑工地应设置扬尘防治设施平面布置图。

Ⅷ扬尘预警响应3.1.31 工程项目部应编制扬尘预警响应预案。

3.1.32 工程项目部应按照大气重污染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4个预警响应级别,针对工地扬尘防治特点,采取洒水降尘、局部停工、全部停工等预警响应措施。

3.2 建筑工地围挡Ⅰ现场围挡设置3.2.1建筑工地应采用硬质围挡,鼓励采用装配式围挡。

3.2.2 市区主要路段的建筑工地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建筑工地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

3.2.3建筑工地实施全封闭施工,现场围挡应环绕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3.2.4 建筑工地大门设置应适用,并保证道路畅通。

Ⅱ现场围挡安全性3.2.5 砌体式围墙设置距基坑边沿不应小于2.5m,砌筑应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3.2.6装配式围挡应事先设置基础,基础及围档固定立柱应满足抗倾覆要求。

3.2.7工程项目部应负责现场围挡日常维护。

Ⅲ现场围挡标准化3.2.8 建筑工地围挡、大门可采用能重复利用的材料和部件。

3.2.9 建筑工地围挡、大门和施工道路周边宜设置绿化隔离带。

3.3 场地扬尘防治Ⅰ道路场地硬化3.3.1建筑工地道路布置科学合理,道路施工宜采取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绿色施工技术措施.3.3.2 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3.3.3 建筑工地主要道路的硬化宜采用装配式、定型化、防滑钢板等可周转使用的材料构件铺设道路,其道路承载力应能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

3.3.4建筑工地非主要道路应采用硬化干化防尘措施。

3.3.5 建筑工地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应采用硬化干化防尘措施。

3.3.6生活、办公区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宜优先使用能重复利用的预制砖、板等材料。

Ⅱ裸土覆盖和场地管养3.3.7 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必须采取覆盖、绿化或固化等防尘措施。

3.3.8 建筑工地内裸露场地、土堆、基坑开挖等可采用扬尘防治网覆盖、植被种植或固化剂喷洒等防尘措施。

3.3.9 建筑工地空置区域应根据使用周期和使用功能,采取场地硬化、扬尘防治网覆盖或植被种植等防尘措施。

3.3.10工程项目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建筑工地道路、裸土覆盖区域等易产生扬尘部位的定期保洁、洒水,并做好记录。

Ⅲ易扬尘材料覆盖3.3.11建筑工地使用的砂、石等建筑材料露天堆放时,应定期洒水并用扬尘防治网覆盖。

3.3.12 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

3.3.13 城区建筑工地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预拌砂浆应使用自带螺旋输送装置和搅拌设备的专用储藏罐,搅拌设备四周设置全封闭围挡。

3.3.14 建筑工地使用储罐式散装水泥,储罐顶部设置扬尘防治罩,下部设置输送装置,并封闭围挡。

3.4 车辆冲洗管理Ⅰ车辆冲洗基本要求3.4.1 建筑工地主出入口处应设置成套定型化自动冲洗设施,场地特别狭小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建筑工地应配备高压水枪进行冲洗。

3.4.2 建筑垃圾、混凝土罐车等运输车辆驶离建筑工地前应冲洗干净方可上路。

3.4.3车辆冲洗宜采用循环用水措施。

3.4.4 自动冲洗设施冲洗压力应能满足车辆冲洗要求,冲洗设施应能满足各类工程车辆外围尺寸要求。

Ⅱ冲洗设施基础3.4.5 自动冲洗设施基础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

3.4.6 基础内四周应设置循环排水沟,排水沟坡度大于2%,保证排水畅通。

3.4.7 排水沟排水口应与沉淀池连接。

3.4.8 基础周围2m范围内路面,宜按2%坡度向基础方向顺水设置。

3.4.9 沿车辆进出方向宜设置减速带。

Ⅲ沉淀池3.4.10 沉淀池设置应不得少于两级沉淀,水容量应满足自动冲洗的要求。

3.4.11 沉淀池四壁应采用水泥砂浆粉刷并作防渗处理。

3.4.12 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和河、湖等水体。

3.4.13 沉淀池、排水沟中积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

Ⅳ冲洗设施验收与使用3.4.14冲洗设施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冲洗设施基础和安装情况进行验收。

3.4.15自动冲洗设施初次使用前,应由安装人员对设备进行作业调试,满足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3.4.16 车辆冲洗应定人、定岗,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并填写车辆冲洗台账,确保车辆驶离建筑工地前车厢及厢盖外部、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

3.4.17 工程项目部应定期做好自动冲洗设施的清洁和保养,检查喷头、喷孔有无堵塞现象。

3.5 建筑垃圾处置Ⅰ建筑垃圾收集3.5.1工程项目部应分类设置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和垃圾池,垃圾池上部应有覆盖密闭措施。

3.5.2 生活、办公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建筑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3.5.3 建筑垃圾应按不同的产生源、种类、性质进行分类收集,易产生扬尘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湿润或用扬尘防治网覆盖。

3.5.4 室内建筑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密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收集,严禁凌空抛掷。

Ⅱ建筑垃圾清运3.5.5工程项目部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企业负责建筑垃圾运输与处置,委托合同中应明确建筑垃圾运输扬尘防治责任。

3.5.6 工程项目部应核查运输企业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3.5.7建筑垃圾装车运输作业时,应采取扬尘防治措施,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上部厢盖密封到位,车厢栏板锁紧装置可靠有效。

3.5.8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出门时,应做到车容整洁,车辆号牌清晰,车厢及厢盖外部清洁。

Ⅲ建筑垃圾减量与处置3.5.10 建筑工地应采取节材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3.5.11 工程渣土宜场内周转使用,减少外运量。

3.5.12 建筑工地严禁焚烧各类建筑垃圾。

3.5.13建筑垃圾应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别处置。

3.6 施工降尘措施Ⅰ建筑工地综合降尘措施3.6.1 建筑工地应配备小型洒水车、移动式降尘喷头,宜采用风动式喷雾降尘器、高压清洗车等降尘设备。

Ⅱ房屋建筑工程降尘措施3.6.2 房屋建筑工地应安装环绕喷淋降尘系统和高层喷淋降尘系统,定期洒水降尘。

3.6.3 桩基工程应严格按方案施工,合理划分流水作业面,对空置或已完成的场地进行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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