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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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篇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少年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是新时期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现实需求,是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提出的“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少先队组织要更好地为少年儿童服务”要求,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的作用,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激发少年儿童的科学梦、创造梦、报国梦,提高我省少年儿

童和少先队工作科学化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源潮同志对少先队工作的具体要求,大力加强中国梦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牢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落实组织定位和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少先队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增强少先队组织活力,加强少先队专业化建设,更好地为少年儿童服务,推进少

先队工作取得新发展。

(二)总体目标。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少年儿童心灵,教育引

导少年儿童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学校少先队组织全面覆盖、有活力,少年儿童思想意识教育方法、路径和载体不断创新;党、团、队组织意识和教育内容衔接紧密,少先队分层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少年儿童工作者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更加完善,职业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少工委体系健全,统筹协

调和服务能力加强。

二、在深入实践中加强少先队建设

(三)加强少先队思想道德建设。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加强少先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谋划,统筹部署。推进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以做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的理想志向教育,加强以集体主义为基础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积极向上、勇于创造的心理素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好全面准备。建立党、团、队体化分层思想教育体系,实现“全童入队、全员接受教育”。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和少先队组织要通过评选表彰等方式,大力选树和

宣传优秀少年儿童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各地要按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要求,在所有小学和初中建立少先队组织,让少先队员在

辅导员的指导下自主管组织、自主搞活动。规范各种少先队标识和入队、离队仪式,以及中队会、大队会、少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大队会。加强中队建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中队会,将中队工作与班级

管理相结合。加强小队建设,让小队真正成为组织生活、课堂教学、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的基本单位。积极培养锻炼少先队小干部、小骨干,通过开办队长学校、红领中小社团,组织开展雏鹰争章、夏(冬)令营、鼓号队、少先队文化礼仪等活动,发现培养积极参与少先队活动,在各方面有爱好、有特长的少先队小干部、小骨干,并建立跟踪培养机制。

(五)加强少先队阵地建设。完善校内阵地,将学校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鼓号队等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和用好校外少先队活动阵地,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体育馆、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各类场所建立红领中教育基地,向少先队组织和少年儿童免费开放;依托社区党团活动阵地、“青年之家”“七彩小屋”及其他社会资源,建立社区少先队活动场所。拓展网络阵地,积极培育网上工作力量,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正面引导;净化网络环境,为少年儿童提供健康有趣、积极向上的网络资源。丰富文化阵地,鼓励媒体开设少年专栏,研发推广符合少年儿童特点的影视、动漫、游戏、歌曲、软件、电子书报刊等新媒体文化产品。

三、着力解决制约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

(六)加强少先队活动建设。教育部门要把少先队活动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活动课,纳入各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时开展教育督导和检查。要确保各中小学将少先队活动落实到课表上,不得挤占、挪用少先队活动课时。要将少先队活动纳入各级教育部门的教研安排,建立

教研制度。要加强和创新少先队活动载体建设,围绕“六一”“七一”“十一”等重要节庆日,深化和创新少先队“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手拉手”“雏鹰争章”等品牌活动推动形成少先队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七)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省、市、县在同级团委设少先队总辅导员岗位,由同级团委副职兼任,乡镇总辅导员可由中心校大队辅导员兼任;小学和初中设置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岗位,按不低于学校校级副职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各级少先队组织、红领中教育基地要聘请家长和各行各业优秀人士担任志愿辅导员。抓好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考核和职称制度建设,建立“单设为主、折算为辅”的辅导员参评职称双线晋升路径,教育和人社部门要积极争取将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质量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畴。在中小学教师职称序列中设立“少先队活动”专业科目,推动辅导员参评职称。建立健全少先队辅导员分级全员培训机制,争取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教育部门师资培训体系和继续教育体系。实现每位辅导员每年72小时培训目标。依靠高校推进“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二级学科建设,完善学科体系,建立研究平台,培养专业人才,培育专家队伍,有效指导少先队工作和活动开展。

(八)建立少先队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少先队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应增加,为少先队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各级团委要保证少先队工作必需的经费支出,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小学校在公用经费或办

学经费中安排专门经费用于开展少先队活动。

四、切实加强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九)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深入研究和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推动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要从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将其纳入青少年事业和基础教育发展的整体格局进行统筹规划,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推动工作。党委领导要定期参加少先队活动,始终关心少年儿童,努力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

(十)共青团要切实履行全团带队职责。各级团委要领导和指导好少先队工作,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团的工作总体规划。要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机构和队伍,将少先队工作作为检查、考核基层团委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支持各级少工委成立辅导员培训站、少先队活动中心、少先队传媒中心,为基层少先队组织提供服务。支持好各级少先队报刊、网站的建设和发展。

(十)教育部门要将少先队重点工作纳入基把对少先队总体格局。要将少先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把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纳入教育部门督导、评估工作范围,把少工委建设、少先队活动课时、辅导员配备、培训、参评职称等作为督导的内容,发挥好少先队组织在促进中小学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十二)社会各界要形成支持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合力。各级宣传、文化、民政、卫生、司法、体育、科技、妇联、关心下代工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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