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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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模版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模版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模版一、总则中学教科研成果奖是激励中学教师不断追求教学科研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

根据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教师队伍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范围及条件1.奖励范围本奖项面向全校中学教师,包括所有教研组及个人。

2.奖励条件(1)取得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创新成果;(2)在中学教育教学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3)主持或参与了重要教育教学项目并取得了优异成绩;(4)其他被认可为教育教学领域杰出贡献的事迹。

三、奖项设置1.特等奖对在教育教学研究领域取得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金额为XX万元。

2.一等奖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金额为XX万元。

3.二等奖对在教育教学项目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金额为XX万元。

4.三等奖对在教育教学领域其他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金额为XX万元。

四、评选程序1.申报教师根据个人或团队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2.初评由学校设定的专业评审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初评通过者进入终评阶段。

3.终评终评阶段由由学校教科研室主导,成立终评专家组。

专家组侧重于评估申报人的教学经验和教育研究成果,综合考虑申报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贡献。

4.评选结果公示终评结果将进行公示,并公布在学校官方网站和校园公告栏上,供学校师生查阅。

5.奖励发放在评选结果公示后,学校将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奖金发放,并代表学校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五、奖励管理1.奖金使用获奖者可自由支配奖金,但应合理使用于教学科研相关活动,如购买教学设备、参加学术研讨会等。

2.奖励事项的备案获奖者应将奖励事项及使用情况备案,提供相关支出凭证,以备学校审查与核实。

3.奖励评审结果有效期获奖者所获奖励评审结果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

六、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学校所有中学教师。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2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2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1.获奖内容指论文、教案、教育教学设计、课件、案例、评优课等。

2.获奖范围指教育有关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凡民间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均不予以奖励。

3.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课题获奖,奖给课题组。

4.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教师获得成果的时间必须在本校工作时间内。

论文发表期刊日期或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6.指导学生获奖或者在学生刊物上发表论文均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7.凡在刊物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则降一级奖励。

8.同一成果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不再予以奖励。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奖励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明确学校对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奖励评定标准、程序和条件,规范奖励评定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蓬勃发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兼职教师以及研究生导师等各类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奖励分为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两类。

个人奖励以个人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为评定对象,集体奖励以教研团队或教研项目组完成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为评定对象。

第四条对于学科研奖励的评定应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注重科研内涵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注重科研贡献和科研实绩相结合,注重鼓励创新和保障公信力相协调。

第五条奖励评定的级别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第二章个人奖励评定细则第六条个人奖励的评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科研论著:学术论文、教材教辅、专著等教研成果;(二)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立项项目;(三)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应用化成果;(四)教学成果:教学设计、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模范展示课等;(五)国际合作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六)其他方面:有重大创新、突破或引起学术、教育界较大关注等成果。

教师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

教师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

教师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导语:教师科研成果对于学校和教师个人来说都有重要意义。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审与奖励办法。

本文将探讨教师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的相关问题。

一、评审标准的确定1. 成果质量科研成果的产出质量是评审的关键指标。

通过对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学术价值、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可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 学术影响力科研成果的学术影响力是评审的重要考量因素。

通过引用率、关注度、应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可以衡量成果在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力。

3. 团队合作与独立性评审时需要综合考虑团队合作与独立性。

团队合作能力表明教师在科研过程中的合作精神与协作能力,而独立性则能突显教师的科研水平与个人能力。

二、奖励办法的制定1. 经济奖励对于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教师,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以激励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

经济奖励可以采取一次性奖励、持续性奖励或专项科研项目资助等形式,鼓励教师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2. 荣誉称号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称号,如优秀科研教师、学术带头人等,以表彰其在科研领域的杰出贡献。

3. 学术交流机会学术交流对于教师科研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为优秀科研教师提供学术交流的机会,如邀请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访问学者计划等,可以拓展教师的学术视野,提高科研能力。

三、鼓励团队合作1. 团队科研奖励对于团队科研成果的评审与奖励,可以采取综合考评和分工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综合考评突出团队整体产出的质量和影响力,分工评价则能体现教师在团队中的贡献和专业水平。

2. 促进团队协作学校可以提供各类资源和条件,鼓励教师团队协作。

例如,设立科研专项基金,引导教师组成科研团队,共同攻关解决科研难题,推动科研成果的产出和应用。

四、评审程序的透明化1. 确定评审流程规定评审流程可以确保评审程序的透明化和公正性,并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程序。

评审流程应包括申报阶段、初审、专家评审、最终评审等环节。

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

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试行)为配合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研积极性,提高我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专业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成果奖励范围1.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公开出版的学术类专着,编、译着;3.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艺术作品;4.专利成果;5.获奖的科研成果;6.艺术类作品被省级及以上博物馆、美术馆收藏及获奖或参展;7. 学科、平台、团队建设;8.科研成果转化等。

二、科研成果奖励内容及标准表1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项目注:1.自筹经费项目按相应层次的50%计算。

2.校科研课题以通过鉴定(验收)计算,其他科研课题以立项计算。

表2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论文、论着文学作品按照CSSCI源期刊级别予以计算。

CSSCI扩展版、集刊按CSSCI源期刊(收录)的50%计算。

省级以上立项教材按照学术专着予以计算。

表3 第一承担单位职务专利、转化、决策咨询报告表4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成果获奖奖按照省部级一等奖奖励;②何梁何利奖、光华工程科技奖、紫金山文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等着名奖项按照省部级相应级别奖励。

表5 第一承担单位艺术类作品表6 学科、平台、团队建设注:依托学科、平台等获得的省部级B类以上科研项目与科研获奖,每项按相应层次奖励分值的50%记分给所在学院,由学院统筹奖励。

三、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的几点说明:1.我校为参与单位的科研项目(只计我校单位排名前三),以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到账经费为依据。

按照我校个人排名顺序予以计算。

具体计算办法:个人排名顺序为第二、第三……,按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分值标准的1/2、1/3……依此递减计算。

承担校外有关单位主持的、由科技部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评审下达的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项目申请书和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均注明我校作为合作单位,且课题核定经费20万元以上到达我校财务账户的,视为国家级一般项目;满足上述条件的其他重大专项的子课题视为省部级重点课题。

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

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

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科研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学校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我们需要建立一套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的办法。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该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一、激励教师投入科研教师的科研投入是学校科研成果的基础。

为了激励教师投入科研,学校可以制定一系列政策。

首先,学校可以设立科研经费,用于购买仪器设备和研究材料。

其次,学校可以提供时间和空间支持,给予教师充分的科研自由。

同时,学校还可以组织各类科研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和水平。

二、科研成果评审的标准科研成果评审的标准应该公正、科学、合理。

首先,评审标准应该与学校的科研目标和教育教学水平相匹配。

其次,评审标准应该秉持真实性和创新性原则,对于重大突破和创新性的成果给予更高的评价。

最后,评审标准也应该考虑成果的实际应用和社会影响,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效益。

三、评审专家的选拔与培养评审专家是科研成果评审的重要力量。

学校需要建立一套评审专家的选拔与培养机制。

首先,学校可以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和行业专家作为评审专家,提高评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其次,学校可以培养内部的评审专家团队,通过专业能力提升和学术研究积累,提高评审专家的水平和品质。

四、激励措施与奖励办法为了激励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学校需要制定一套激励措施和奖励办法。

首先,学校可以设立科研奖励基金,对于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和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经济奖励。

其次,学校可以建立科研成果发布平台,为教师提供广泛的展示和交流机会。

此外,学校还可以对于科研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晋升或职称评定,给予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五、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是评价科研工作成果的重要指标。

学校可以建立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管理机构,推动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此外,学校还可以与企业进行合作,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和服务,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

六、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对于科研成果的顺利推进至关重要。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范文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范文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范文一、奖项设置本中学教科研成果奖旨在激励教师深入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培养教师的创新能力和团队意识。

根据中学教科研成果的不同类型和水平,设立以下奖项:1. 教师创新教学奖:表彰在教育教学中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的教师,每年评选不超过3名。

2. 学科教研团队奖:鼓励教师组成学科研究团队,开展跨学科教研活动,提高学科教学质量。

每年评选不超过2个学科教研团队。

3. 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资助教育教学科研项目,提供研究经费和支持,鼓励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

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项目。

二、评选标准1. 教师创新教学奖:(1)具有创新教学观念,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学习效果;(2)在教学过程中能够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率和互动性;(3)在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 学科教研团队奖:(1)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经验;(2)取得了学科教研成果,为学科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出贡献;(3)在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3. 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1)研究项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前景;(2)能够解决实际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综合素质;(3)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和实际应用效果。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1. 申报程序(1)教师创新教学奖:教师可自愿申报,需要提交个人教学创新工作简报和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材料。

(2)学科教研团队奖:教师团队可自愿申报,需要提交团队教研工作简报和学科竞赛成绩、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

(3)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教师可自愿申报,需要提交研究项目申请书和实施计划、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2. 评审程序(1)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科的专家教师组成,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分别评选出教师创新教学奖、学科教研团队奖和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的获奖名单。

(3)评审结果将在年度教师总结大会上公布,并颁发奖状和奖金。

XX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

XX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

XX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了激励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从事科学研究,促进我校科研事业的发展,提高我校学术水平和科研竞争力,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以下简称教职工)的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包括:(一)科研成果奖励:教职工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荣誉称号奖励:教职工在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荣誉称号。

第四条奖励标准:(一)科研成果奖励1. 国家级项目:按照项目级别给予奖励,一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20%,二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15%,三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10%。

2. 省部级项目:按照项目级别给予奖励,一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15%,二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10%,三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5%。

3. 市厅级项目:按照项目级别给予奖励,一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10%,二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5%,三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2%。

4. 成果转化奖励:根据成果转化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成果转化实际收入的20%。

5. 论文奖励:按照论文的影响因子和发表期刊档次给予奖励,影响因子≥10的奖励金额为5000元/篇,影响因子≥5的奖励金额为3000元/篇,影响因子≥3的奖励金额为2000元/篇。

6. 专著、教材奖励:出版专著、教材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专著、教材出版费用的50%。

(二)荣誉称号奖励1. 国家级荣誉称号: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 省部级荣誉称号: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3. 市厅级荣誉称号: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第五条奖励的申请和审批:(一)教职工取得的科研成果和荣誉称号,应当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奖励:1. 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完成人。

信阳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信阳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信阳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讨论稿)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激励广大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根据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励总则一、对优秀科研成果实施量化计分奖励。

二、纳入奖励的优秀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科研奖及产权成果等五类。

三、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经费由学校单独拨付。

四、多人完成的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全部记在成果排名第一的完成人(论文通讯作者可按第一完成人对待)名下,对应的奖励经费由第一完成人按参加人贡献大小自主分配。

五、省特聘教授、校特聘教授、兼职人员的科研业绩考核按照聘用协议进行,具体方法由人事处另行制定。

六、申报人所申报的成果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成果认定时遇到的特殊问题由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第二条成果署名要求科研成果的第一产权单位原则上须为信阳师范学院(英文名:Xinyang Normal University),成果的第一产权人须为我校教职工(论文标注的通讯联系人可视为第一作者)。

第三条计分标准自然科学发表在Science、Nature上的论文由校学术委员会理工分委员会研究奖励标准。

人文社科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杂志上的论文,由校学术委员会人文社科分委员会研究奖励标准。

一、论文二、著作三、科研项目四、科研奖五、产权成果第四条奖励程序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由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每学年进行一次。

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核算工作组负责对优秀成果的认定,人事处负责科研配套经费的审定和发放。

程序如下: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成果原件以及学术反响等证明材料原件。

1.论文:期刊论文或文艺作品原件及其学术反响、收录等证明材料。

2.著作: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原件及其学术反响材料,附3篇以上以申报人为第一作者的与著作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其中至少一篇为F级以上级别论文)。

浙江工商大学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院、教师、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提升我校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创新层次,努力建设具有“大商科”特色,国内同类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计分范围包括获奖成果,应用性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和著作,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专利转化,教学项目,科研项目等(见附件1);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由科研部、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计财处实施奖励。

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分值按多人合作完成成果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见附件2)。

第二章计分标准第三条获奖成果的计分范围主要为我校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成果。

如无特别规定,成果均应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第四条应用性研究成果的计分范围为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被省部及以上党委、政府正式应用采纳,或得到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成果要报》刊发的成果,专利、标准、科技成果转化及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1 —第五条知识产权的计分范围为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被授权的发明专利,及以我校为第一起草单位正式发布的标准。

第六条专利转化的计分范围为在授权后一年内进行转让、实施许可的,以我校为专利权人的授权专利。

第七条学术论文和著作的计分范围为我校认定的学术论文、学术性专著及国家级普通高等教育精品、规划教材和浙江省重点教材。

学术论文和著作的第一作者单位均应为浙江工商大学。

若学术论文有通讯作者单位,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均应为浙江工商大学;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不一致时,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之一的,减半计分。

第八条教学项目的计分范围为教育部和教育厅实施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主要由个人承担的项目,包括教改项目、精品开放课程等。

根据项目类型和建设情况,予以相应奖励。

如无特别规定,项目均应以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

第九条科研项目的计分范围为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单个项目经费达到规定额度的横向项目,及当年累计项目到款经费,根据项目类型、级别和到款经费,予以相应计分。

科研成果结果计算与奖励办法

科研成果结果计算与奖励办法

科研成果结果计算与奖励办法科研成果的计算和奖励是高校和科研机构评价科研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探讨科研成果结果的计算和奖励办法,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科研成果结果的计算科研成果的计算是基于成果的质量和数量来评估的。

其中,质量包括成果的重要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等方面的考量;数量则取决于成果的数量和规模。

1.科研项目科研项目是科研成果的基础,计算科研项目成果的核心是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成果的贡献度来评价。

根据项目的类型和规模,可以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和计算方法。

2.学术论文学术论文是科研成果的主要形式之一,计算学术论文的关键是通过期刊的影响因子、引用次数和作者排名等指标来评估。

此外,可以考虑论文的质量、学科领域和学术会议的论文发表等指标。

3.专利和技术标准专利和技术标准是科研成果的应用导向形式,计算专利和技术标准的方法可以侧重于专利的数量、技术的重要性和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4.科研成果的应用效果科研成果的应用效果可以通过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从而计算科研成果的质量和价值。

二、科研成果的奖励办法科研成果的奖励是对科研人员的努力和贡献的认可和激励。

奖励办法要公平、公正、可操作和可衡量。

下面列出几种常见的奖励形式:1.荣誉称号荣誉称号是对科研人员综合能力的一种肯定和奖励,比如学术带头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2.学术级别和职称晋升根据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对科研人员进行学术级别和职称的晋升,以激励科研人员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和工作质量。

3.资金支持为具有重要科研成果的科研人员提供资金支持,用于继续深入研究和开展更高水平的科研工作。

4.项目优先审批对于科研成果突出的科研人员,可以优先审批其科研项目,为其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5.学术交流和合作组织学术交流和合作活动,为科研人员提供展示成果、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加强内外部合作,促进学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三、建议在科研成果结果的计算和奖励办法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确保评价指标的公正和科学性,避免主观因素和个人偏好对科研成果的评估产生影响。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模版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模版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模版一、总则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旨在激发中学教师的教学研究积极性,促进教科研成果的创新和应用,提升中学教育质量。

本办法根据中学教科研成果的不同形式和级别,设立不同的奖项和奖励办法,鼓励和支持中学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二、奖励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学范围内的教师、教育研究工作者及相关教育单位。

中学教科研成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材教辅编写成果、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开发成果等。

具体奖项和条件将在后续条款中详细说明。

三、奖项设置1. 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该奖项旨在表彰中学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所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

奖项分为三个级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具体条件如下:(1)特等奖:须对中学教育教学工作有深远而重要的贡献,成果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一流水平。

(2)一等奖:须在教育教学研究方向上有突出创新,成果对相应学科或教学实践有较大的提升作用。

(3)二等奖:须在教育教学研究方向上有一定创新,成果对相应学科或教学实践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 教材教辅编写奖该奖项旨在奖励中学教师在教材教辅编写工作中的精品成果。

奖项分为三个级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具体条件如下:(1)特等奖:编写的教材或教辅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对教学实践有重要启示作用。

(2)一等奖:编写的教材或教辅较好地满足了教学实际需求,对学生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3)二等奖:编写的教材或教辅能够有效地辅助教学工作,对学生的学习有一定促进作用。

3. 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开发奖该奖项旨在鼓励中学教师在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开发方面的探索与创新。

奖项分为三个级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具体条件如下:(1)特等奖:所开发的教学方法或教学资源具有创新性和广泛应用价值。

(2)一等奖:所开发的教学方法或教学资源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对教学工作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3)二等奖:所开发的教学方法或教学资源能够辅助教学工作,为学生提供多元化学习资源。

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是指为了鼓励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研究领域取得卓越成就,在教科研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体,制定的奖励政策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的概览:
1. 奖励对象:中心小学全体教职员工及团队。

2. 奖项设置:
- 教学创新奖:对在教学理念、方法、手段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 课题研究奖:对在课题研究中取得突出成果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 考核成绩奖:对在教育教学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3. 奖励标准:
- 教学创新奖:评判标准包括创新度、教育影响力、实际效果等。

- 课题研究奖:评判标准包括研究设计、实验过程、结论推导和学术价值等。

- 考核成绩奖:评判标准包括教育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等。

4. 奖励形式:
- 资金奖励:奖金或补贴发放。

- 荣誉奖励:荣誉称号授予、证书颁发等。

5. 奖励程序:
- 提名:学校内部提名或自荐,提交相关材料。

- 评审: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提名对象进行评审。

- 审批:评审结果报学校领导审批。

- 颁奖:对评审通过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公开颁奖。

6. 奖励保障:
- 奖金和福利待遇:根据奖励等级给予相应的奖金和福利待遇。

- 资助项目:对获奖个人或团队提供进一步的研究经费和资源支持。

总之,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领域不断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整体的发展。

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

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

学院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试行)为配合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研积极性,提高我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专业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成果奖励范围1.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公开出版的学术类专著,编、译著;3.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艺术作品;4.专利成果;5.获奖的科研成果;6.艺术类作品被省级及以上博物馆、美术馆收藏及获奖或参展;7.学科、平台、团队建设;8.科研成果转化等。

二、科研成果奖励内容及标准表1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项目2.校科研课题以通过鉴定(验收)计算,其他科研课题以立项计算。

表2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论文、论著品按照CSSCI源期刊级别予以计算。

CSSCI扩展版、集刊按CSSCI源期刊(收录)的50%计算。

省级以上立项教材按照学术专著予以计算。

表3 第一承担单位职务专利、转化、决策咨询报告表4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成果获奖等奖奖励;②何梁何利奖、光华工程科技奖、紫金山文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等著名奖项按照省部级相应级别奖励。

表5 第一承担单位艺术类作品表6 学科、平台、团队建设相应层次奖励分值的50%记分給所在学院,由学院统筹奖励。

三、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的几点说明:1.我校为参与单位的科研项目(只计我校单位排名前三),以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到账经费为依据。

按照我校个人排名顺序予以计算。

具体计算办法:个人排名顺序为第二、第三……,按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分值标准的1/2、1/3……依此递减计算。

承担校外有关单位主持的、由科技部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评审下达的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项目申请书和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均注明我校作为合作单位,且课题核定经费20万元以上到达我校财务账户的,视为国家级一般项目;满足。

学院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奖励办法

学院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奖励办法

学院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院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繁荣发展,充分发挥教职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学院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和学院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职工参与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成果奖励及分配。

第三条学院设立科研成果奖励制度,采取证书、奖金和荣誉称号的方式对取得重要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的教职工进行奖励,旨在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学院整体科研与技术开发水平。

第二章奖励范围与条件第四条学院对以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予以奖励:1.重要科学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的实施与结题情况、重要成果的论文发表等;2.重要技术开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获批、软著获得等;3.取得国家级、省级及以上各类科研与技术开发奖项的成果。

第五条被奖励的科学研究成果或技术开发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知识产权;2.取得了实质性成果,对学院或社会具有显著贡献;3.经过评审组织的评审并得到认可。

第三章奖励方式与内容第六条获奖者将颁发相应的证书,并根据科研成果的重要程度和贡献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的奖励。

第七条奖金将根据科研成果的特点和贡献度进行分配,涵盖以下方面:1.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和实质性;2.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科研成果的学术影响力和转化应用能力;4.科研成果的持续发展和市场影响力。

第八条荣誉称号将根据科研成果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度授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称号:1.学院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突出贡献奖;2.学院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优秀奖;3.学院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进步奖。

第四章申报与评审第九条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的申报由教职工个人或团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材料和证明文件。

第十条学院将根据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质量,成立科研成果评审组进行评审,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形成评审意见。

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一、引言教师科研成果是学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推动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激励和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制定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是必要的。

二、奖励目的科研成果奖励的目的在于:激励教师开展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科研能力和学科竞争力的提升;推动学校教学内容的科学更新。

三、奖励范围科研成果奖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教师开展的科研项目和课题;2. 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学术会议上的论文;3. 申请和获得的专利;4. 教师所进行的教材编写工作;5. 获得的奖项;6. 其他相关科研成果。

四、奖励标准1. 科研项目和课题的奖励标准将根据项目的难度、创新性、实际应用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2. 发表论文的奖励将根据期刊、会议的权威性、影响力进行评估,高影响力期刊和会议的论文将获得更高的奖励;3. 专利的奖励将根据专利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商业价值进行评估;4. 教材编写工作的奖励将综合考虑教材的质量、对学生学习的影响和反馈等因素;5. 奖项的奖励将根据奖项的级别和竞争激烈程度进行评估。

五、评审机构和程序1. 学校将成立科研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专家学者组成;2. 教师申请奖励时,需向科研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项目说明、论文摘要、专利证书等;3.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科研成果的质量、创新性等因素进行评审;4. 评审结果将由评审委员会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奖励。

六、奖励形式科研成果奖励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经费奖励:对科研项目和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2. 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等荣誉称号,以表彰教师的优秀科研成果;3. 职称晋升:根据科研成果的重要性和贡献,对教师进行职称晋升;4. 奖金和津贴:对教师进行一定额度的奖金和津贴发放。

七、公正公平原则科研成果奖励的评审和发放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评审过程的透明和公开性,避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为激励全院员工在各自的专业领域进行研究和开发,推动全院科研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进一步提升我院的整体科研实力及社会影响力,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成果奖励范围1、本办法的科研成果奖励是指完成岗位职责任务外的科研成果,职责范围内不作为奖励范畴。

2、奖励范围:(1)各类科研项目;(2)专利、发明;(3)对外转让、推广科技成果取得明显经济效益;(4)学术论文;(5)其它。

第三条科研成果奖励原则1、知识产权归本院所有的科研成果,即本院正式在编或聘用职工(以下简称我院职工)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本院为成果第一完成单位。

2、给本院带来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技术进步成果,包括现有资源开发利用,检测设备研制,科研成果转化,能促进本院技术进步、提高工作效率的管理办法等。

3、经本院学术委员会评选、能充分体现本院科研能力、具有影响力的论文、著作。

4、科研成果获得外部奖励的,经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同意,报XXX室备案后,所获奖金归课题组全体人员所有,课题负责人具有支配权。

5、所有科研成果,如有弄虚作假,或有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撤销或追回全部奖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条科研成果奖励具体办法1、实施完成的项目本院学术委员会每年对实施完成的项目进行评选并给予奖励。

奖项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 3000元、2000元、1000元。

2、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1)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所列专业杂志上发表论著论文(版面A4纸一面以上,有中英文摘要),且不属于在研科技项目的,若版面费小于2000元,院财务予以全额报销;版面费超出2000元,由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后决定实际报销比例。

(2)凡在SCI、EI等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实施分区奖励,具体为:I区奖励8000元/篇,II区奖励4000元/篇,III区奖励3000元/篇,Ⅳ区奖励2000元/篇;对列入国家核心期刊目录的专业杂志上发表的论著论文(版面A4纸一面以上,有中英文摘要)每篇分别奖励800元;同时具有CN、ISSN刊号的专业杂志上发表的论著论文(版面A4纸一面以上,有中英文摘要)每篇分别奖300元。

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鼓励广大教职工多出成果,多出精品,为我校建立高质量的科研发展平台,建立健全科研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术论文奖励(一)在《经济研究》、《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文章(2500字以上),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36000元;(二)在权威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15000元;在重要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8000 元;在南大版(CSSCI来源期刊)一般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3000元;在北图版一般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1200元;(以《大学国内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三) 被SCI(核心版)、SSCI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10000元;被SCI(扩展版)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3000元;(四)被EI、A&HCI全文收录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5000元;虽被EI、CPCI-S(原ISTP)、CPCI-SSH(原ISSHP)、A&HCI全文收录,但来源于会议论文集上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每篇论文奖励1500元;(五)公开发表的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署名第一单位为“大学”,转载论文每篇奖励800元;(六)我校教师在《》上发表省部级(含)以上课题成果的论文,每篇论文奖励500元;我校教师发表在核心期刊上并将《》作为引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七)以上奖励如为多人合作所得,分配方式参照《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中‘合作成果分值分配参考比例’执行;一篇论文同为北图版与南大版核心期刊论文,按较高奖励执行,不重复计算;被SCI、SSCI、EI、CPCI-S(原ISTP)、CPCI-SSH (原ISSHP)、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均由区内具有查新检索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为准。

大学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

大学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

大学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
一、背景介绍
为了规范大学科研成果的管理与奖励,激励教职员工积极投入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
1. 科研成果登记:所有教职员工在获得科研成果后,须及时向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2. 成果鉴定评审:科研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登记的科研成果进行鉴定评审,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和重要性。

3. 成果分类管理:根据成果的性质和价值,科研管理部门将成果进行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

4. 成果挂钩激励:对于获得重要科研成果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如奖金、晋升等。

5. 成果宣传推广:科研管理部门将积极宣传和推广优秀的科研成果,提升大学的科研声誉和影响力。

三、奖励办法
1. 科研成果奖励:对于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荣誉称号、证书、奖金等。

2. 科研项目资助:对于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科研项目,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以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3. 学术交流和参访: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参访活动,对于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将给予一定的旅费补助。

4. 奖励名额分配:科研管理部门将根据成果的贡献和价值,制定奖励名额的分配原则,并公示于校园内。

四、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大学科研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大学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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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

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

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科研成果的管理,规范科研项目申报、成果的鉴定、登记、奖励等活动,调动教职工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提高学院教育科研水平,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和《“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总体要求以及《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参照学院关于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采用经费由课题(项目)负责人管理方式,谁主持、谁负责,学院科研、纪检和财务审查、审计、监督,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资助与鼓励并重的原则,形成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成果是指学院教职员工(含聘任制)以学校名义(第一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承担的上级有关部门的科研项目和研究咨询报告,以及有关教学科研的其它成果。

此外,参与国家级项目,及在读研究生(硕士、博士)期间以学院名义和就读单位联合发表的论文同时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学院科研中心负责全院教科研成果的管理,包括:(一)项目的申请报批、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教科研成果的登记,上报申请评奖材料。

(三)教科研成果的鉴定。

(四)教科研成果的归档、评审、奖励。

(五)提供晋职晋级的教科研成果考核材料。

第四条教科研成果内容(一)学术论文在国内外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境外学术机构认证、公开发行的有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与报纸上发表的学术性论文、调研报告等。

(二)著作国内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成果,包括:1.专著:就某方面加以研究论述并公开出版的专门著作。

2.编著:就现成的材料加以整理、编写而成的公开出版成果。

3.译著:通过翻译后公开出版的专业著作。

4.校注:对原出版物进行校订并注释的公开出版成果。

5.工具书:专门为读者查考字义、词义、字句出处和各种事实而编撰的公开出版物。

6.音像作品:公开出版的录音、录像作品。

7.公开出版物:包括通俗读物、教学用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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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
(试行)
为配合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研积极性,提高我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专业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成果奖励范围
1.各级各类科研课题;
2.公开出版的学术类专著,编、译著;
3.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艺术作品;
4.专利成果;
5.获奖的科研成果;
6.艺术类作品被省级及以上博物馆、美术馆收藏及获奖或参展;
7.学科、平台、团队建设;
8.科研成果转化等。

二、科研成果奖励内容及标准
表1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项目
- 2 -
2.校科研课题以通过鉴定(验收)计算,其他科研课题以立项计算。

表2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论文、论著
- 3 -
品按照CSSCI源期刊级别予以计算。

CSSCI扩展版、集刊按CSSCI源期刊(收录)的50%计算。

省级以上立项教材按照学术专著予以计算。

表3 第一承担单位职务专利、转化、决策咨询报告
- 4 -
表4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成果获奖
等奖奖励;②何梁何利奖、光华工程科技奖、紫金山文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等著名奖项按照省部级相应级别奖励。

- 5 -
表5 第一承担单位艺术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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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学科、平台、团队建设
相应层次奖励分值的50%记分給所在学院,由学院统筹奖励。

三、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的几点说明:
1.我校为参与单位的科研项目(只计我校单位排名前三),以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到账经费为依据。

按照我校个人排名顺序予以计算。

具体计算办法:个人排名顺序为第二、第三……,按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分值标准的1/2、1/3……依此递减计算。

承担校外有关单位主持的、由科技部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评审下达的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项目申请书和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均注明我校作为合作单位,且课题核定经费
- 7 -
20万元以上到达我校财务账户的,视为国家级一般项目;满足上述条件的其他重大专项的子课题视为省部级重点课题。

承担校外有关单位主持的、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评审下达的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项目申请书注明我校作为合作单位,项目主管单位下达立项通知书,且课题核定经费6万元以上到达我校财务账户的,视为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省部级重大课题以此类推。

2.徐州工程学院作为参加单位(必须是奖励文件或奖励证书中的署名完成单位之一,只计我校单位排名前三)的科研成果奖,按照我校个人排名顺序予以计算。

具体计算办法:个人排名顺序为第二、第三……,按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分值标准的1/2、1/3……依此递减执行。

3.学术论文必须在连续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会议报道及会议综述文章不在计算之列);在同一期刊连载的论文(论文题名相同)按1篇论文对待;分别发表在同一期刊不同语言版本的论文,按不同版本择其高者计算一次。

4.同一篇论文被多次检索收录或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级奖励的,按就高原则计算。

已计算过的按相应级别给予补差。

5.论文只计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在社科中文期刊上的论文,只计第一作者)。

对于第一和通讯作者非同一人且均为我校人员的理工科论文,可由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自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 8 -
议后由其中一人申报。

除在读研究生的教职工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其中一方为校外人员的,则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机构检索给我校的数据库为依据,被收录到的予以计算,收录不到的不予计算。

6.我校教职工指导我校在校生发表的论文及获得的授权专利,如学生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二作者,徐州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视同教职工为第一作者。

7.理工科类每篇一般应不少于2个版面,人文社会科学类每篇一般应不少于3000字。

8.被SCI、EI、CPCI、SSCI、A﹠HCI、CSCD源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JCR 分区表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文章发表当年分区表(大类)为准;CSSCI期刊源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的文章发表当年数据为准。

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9.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等,只计算第一作者为我校教职工的相关成果。

成果应在作者简介、前言或后记等内容中明确标注作者所在单位为“徐州工程学院”。

10.艺术作品获奖奖励与参展奖励重复时,按就高原则计算。

对于其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请所在学院邀请专家认定处理。

11.我校为参与单位建设的科研平台,以申请书、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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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为计算依据。

徐州工程学院排名顺序为第二、第三……,按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分值标准的1/2、1/3……依此递减执行。

四、科研成果的申报、奖励管理
1.科研成果由项目(成果)承担(完成)者中的我校教职工申请,多人合作科研成果的分值由项目(成果)负责人在合作者中分配。

学科、平台、团队建设科研分值由学院统筹分配。

2.二级学院按照本办法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科研成果的计算与审核,每年进行一次,计算结果报送科研处核定,由学校统一发放科研成果奖励。

3.科研成果分值计算内容中打“*”者为科研二类积分,其余皆为科研一类积分。

教职工年度目标分值外科研一类积分按200元/分额度发放科研奖励,科研二类积分不再发放科研奖励。

4.科研成果分值作为教职工个人科研工作量年度考核依据,相应科研成果总积分作为二级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依据。

5.不在本办法明确规定范围内的突出的科研项目和成果,经科研处初审后,提请学校研究确定。

6.因个人原因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研究结果而被中止或撤消的课题,学校将收回发放的奖励。

科研成果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收回发放的津贴,同时按学术不端行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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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科研成果奖励所需经费在学校年度预算中单独列支。

8.本办法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8年起施行,原《徐州工程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徐工院行教〔2015〕24号)同时废止。

徐州工程学院
2018年3月15日
徐州工程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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