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一、噪声限值为了保护工业企业的员工和周边居民的健康和舒适,工业企业厂界的噪音标准应严格遵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工业企业厂界的噪音标准为:昼间不得超过6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
二、监测方法监测工业企业厂界噪音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进行。
监测点应设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米、高度1.2米以上的位置,并尽可能靠近噪音源。
监测应避开偶发噪声影响,如工厂机械启动、停机、放空作业等。
三、测量条件测量条件包括气象条件和测量设备条件。
气象条件应满足无雨、无雪、无雷电、风向稳定等要求;测量设备条件应满足精度要求,如声级计应定期校准,确保测量准确。
四、测量仪器测量仪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声级计、频谱分析仪等。
测量仪器应具备时间计权特性,以适应不同的噪声特性。
五、测量点布置测量点的布置应根据工业企业厂界实际情况确定。
一般情况下,测量点应布置在厂界外1米、高度1.2米以上的位置,并尽可能靠近噪音源。
如果噪音源较多或噪音影响范围较大,应适当增加测量点数量和布置。
六、测量时间测量时间应按照监测计划进行。
一般情况下,昼间监测应在6:00-22:00之间进行,夜间监测应在22:00-6:00之间进行。
对于特殊情况,如工厂机械启动、停机、放空作业等,应记录具体时间并备注。
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了降低工业企业厂界噪音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应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措施可以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隔声、吸声等。
工业企业应在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
八、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排放标准为昼间不得超过6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
如果超过标准,则视为噪声污染。
对于噪声污染的企业,相关部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要求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九、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将对工业企业厂界噪音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
工业企业的噪声标准有三类: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投放限值1、第一类:白天60分贝,夜晚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2、第二类:白天65分贝,夜晚55分贝,适用于工业区;3、第三类:白天70分贝,夜晚55分贝,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噪音的规范用法是噪声,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以及对人们所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
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噪声是一种主观评价标准,即一切影响他人的声音均为噪声,即使是音乐。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影响人们正常学习,工作和休息的,在某些场合“不需要的声音”,都统称为噪声。
如机器燃烧声,各种交通工具的鸣笛声,人的嘈杂声及各种突发的声响等,均称为噪声。
随着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城市建筑的发展,以及人口密度的增加,家庭设施(电视机等)的增多,环境噪声日益严重,已成为污染人类社会环境的一大公害。
从物理角度看,噪声是无规则的机械波。
物理学上,噪声指一切不规则的信号(不一定要是声音),比如电磁噪声,热噪声,无线电传输时的噪声,激光器噪声,光纤通信噪声,照相机拍摄图片时画面的噪声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综上所述,工业企业在日常生产作业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执行标准进行相应的噪声治理。
防止扰民,引起投诉,从而影响正常作业,得不偿失。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主要内容
一:颁布的背景及简介 二:该标准的主要内容 三: 对该标准的总结
颁布的背景及简介
文件编号:GB12348-2008 颁布时间:2008年08月19日 实施时间:2008年10月01日
颁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国
家质量监督验检疫总局
颁布目的: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 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 展
3:工业企业若位于未划分声环境 功能区的区域,当厂界外有噪声敏 感建筑物时,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参照GB 3096 和GB/T 15190 的规定确定厂界外区域的声环境质 量要求,并执行相应的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限值。
4: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 小于1m 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
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表 1 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 价依据。
1961年,一名日本青年从新泻来到东京找工 作,由于居住在铁路附近,日夜噪声折磨, 患失眠症,自杀。
河北省迁安市建昌营镇塘坊村村民何文臣, 自1995年开始在自家院内开办饮料厂,因使 用农用三轮车运货,噪声较大(经测试远高 于生活区域和工厂厂界噪声标准),致使相 邻居住的村民万田林患上神经病,双方据噪 声污染发生多次纠纷,最终唐山市中级人民 法院判决,令何文臣付给受害方2万元。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 值
当固定设备排放的噪声通过建筑物 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 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不得 超过表2 和表3 规定的限值。
测量条件
5.2.1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 风速为5m/s 以下时进行。不得不在特殊气象条
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 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2023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2023随着工业发展的快速推进,工业企业的噪声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宁,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工业噪声管理标准。
本文旨在探讨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023年的要求和目标,并对相关管理措施进行探讨。
一、引言过高的噪声水平对人体健康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如听觉损失、心理疾病、睡眠障碍等。
因此,制定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对于保障职工的健康、提高生产效率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023年要求1. 噪声限制根据工业企业类型和噪声敏感区域的不同,2023年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将进行细化。
例如,对于机械制造企业,厂界噪声限制值为65分贝(dB);而对于化工企业,厂界噪声限制值为75dB。
同时,对特殊噪声敏感区域,如居民区、学校等,将进一步降低噪声限制值,确保附近居民的休息和学习环境。
2. 噪声源控制工业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源的产生和传播。
例如,在设备设计、生产工艺上,应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方案。
对于已建成的工业企业,应加装噪声控制设备,如隔音罩、消声器等,以减少噪声的产生和传播。
3. 噪声监测与评估工业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噪声监测与评估制度。
定期对噪声源、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噪声水平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及时记录和分析监测数据,对超标噪声源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以降低噪声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
4. 员工培训与保护工业企业应加强员工对噪声危害的培训,提高其对噪声危害的认知和防护意识。
此外,应为职工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如耳塞、耳罩等,减少噪声对员工身体健康的危害。
三、管理措施探讨1. 政府监管与指导政府在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制定、执行和监管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政府应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噪声管理机制。
此外,政府还应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噪声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并给予符合标准的企业相应的优惠政策。
2. 技术创新与应用工业企业噪声控制的关键在于技术手段的创新与应用。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Standard of nol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lses
GB 12348-90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1.2
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引用标准
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3、监测方法
按GB 12349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朱煜光、郭秀兰、陈光华、朱建平。
工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噪声的限制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环保部门或相关机构制定,旨在保护工人和周围居民免受噪声污染的危害。
以下是中国的工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1. 昼间噪声限制标准:在白天(8:00-20:00),工业企业的噪声排放应当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通常是65-85分贝。
2. 夜间噪声限制标准:在晚上(20:00-8:00),工业企业的噪声排放应当进一步降低,通常是55-70分贝。
3. 特殊噪声限制标准:对于某些特殊的工业企业,如机械加工厂、纺织厂等,其噪声排放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工业企业的噪声排放标准还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如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周围环境的噪声水平等。
因此,在制定和执行工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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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的噪声标准
生产车间的噪声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dB)。
如果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这一标准,噪声强度最高不得超过90分贝(dB)。
而对于每天接触噪声时间不到8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噪声标准可相应放宽。
请注意,长时间在85分贝以上的噪声环境中工作会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如听力受损、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
因此,厂应采取措施降低车间噪声,如使用低噪音设备、优化布局、加强隔音措施等,以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产效率。
同时,针对工业生产厂界环境的噪音也有一定的规定,《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工业区的噪音等级要求为:白天65分贝(dB) 。
晚上55分贝(dB) 。
这一标准是为了保护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减少工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查阅相关文件或咨询专业人士。
制表:审核:批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eq(dB(A))
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
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监测方法
5.1 测量仪器
5.1.1 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不低于GB3785 和GB/T17181
对2 型仪器的要求。
测量35 dB 以下的噪声应使用1 型声级计,且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
需要。
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GB/T 15173 对1 级或2 级声校准器的要求。
当需要进行噪声的频谱分
析时,仪器性能应符合GB/T3241 中对滤波器的要求。
5.1.2 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
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5.1.3 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5.1.4 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F”档,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工业厂界场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工业厂界场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是为了限制和控制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确保周边环境的安静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噪声是指一些机械设备、工业生产过程或者其他因素所产生的声音,如果超过一定的噪声水平,就会对人的健康和安全产生影响。
工业厂界噪声主要是由于机械设备的运行或者生产过程中的振动和摩擦等所产生的声音。
这些噪声不仅会造成工人的听力损害,还会干扰周围环境的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为了限制厂界噪声的产生和传播,保护环境和人的健康,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1.噪声限制标准:通常根据不同的环境和用途要求,会有相应的噪声限制标准。
例如,白天工业区域的噪声限制常为60-70分贝(A重衡),晚上为50-60分贝(A重衡)。
这些标准是根据对人体听觉和心理的影响进行科学的研究和统计得出的。
2.噪声源控制要求:工业企业应该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将噪声源的产生和传播减到最低限度。
这包括使用低噪声技术、安装隔音设备、控制振动和摩擦、使用噪声屏障等。
3.噪声监测和评估:工业企业应定期进行噪声监测和评估,确保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监测包括在不同时间段和位置进行测量,并记录数据。
评估则是根据监测结果对工业企业的噪声控制措施进行评价和改进。
4.管理和控制措施:工业企业应建立噪声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
这包括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噪声控制目标,培训员工关于噪声控制的知识和技能,以及建立噪声治理控制措施和紧急预案。
5.监督和执法: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业企业噪声的监督和执法,确保企业按照噪声标准进行生产和运营。
对违法噪声污染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维护社会的环境安全和公共利益。
总之,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是为了限制和控制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
通过制定相应的噪声限制标准、采取噪声控制措施、进行噪声监测和评估以及加强监督和执法,可以保护环境、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促进工业企业可持续发展。
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3.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在厂界外进行测量和控制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4厂界
有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
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的厂界为其实际占地边界。
4.1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的限值
4.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限值
表1 单位dB(A)
4.1.2夜间频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 dB(A)。
4.1.3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限值超过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DOCS SMART CREATE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解读与应
用
DOCS
0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污
染现状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污染源分析
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生产线上的各种机械设备,如破碎机、磨机、风机等
• 设备老化、润滑不良等原因导致噪声增大
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 生产线上的高温、高压、化学反应等过程
• 工艺参数设置不合理,导致噪声增大
厂内运输产生的噪声
• 厂内车辆行驶、装卸货物等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 运输线路设计不合理,导致噪声扩散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及危害
01
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 长期暴露在高分贝的噪声环境中,容易导致听力损失、
神经衰弱等疾病
某钢铁企业厂界噪声污染
某化工厂厂界噪声污染
• 生产线上的破碎机、磨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较大
• 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较大,如高温、高压、化学
• 厂内运输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
反应等过程
• 厂内运输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
0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介绍
国内外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比
• 背景监测点:布设在企业厂界外无噪声影响的区域
• 敏感监测点:布设在噪声敏感区域,如居民区、学校等附近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监测仪器设备与技术
噪声监测仪器设备
• 噪声计:用于测量噪声强度
• 振动计:用于测量振动噪声
• 声压级计:用于测量声压级
监测技术
• 定点监测:在固定位置进行噪声监测
B021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Standard of environmental noise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GB GB 12348-90
颁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1990.05.01
实施日期:1991.01.01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规定
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引用标准
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3、监测方法
按GB 12349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2348-90批准日期1990-05-01 实施日期1991-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Standard of nol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lses
GB 12348-90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 eq[dB(A)]
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规定
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引用标准
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3、监测方法
按GB 12349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朱煜光、郭秀兰、陈光华、朱建平。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Standard of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 s 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eq(dB(A))类别昼间夜间Ⅰ5545Ⅱ6050Ⅲ6555Ⅳ7055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3监测方法按GB 12349执行。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朱煜光、郭秀兰、陈光华、朱建平。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 12349-90 Method of measuring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1.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89235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字号:大中小《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eq(dB(A))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1.2。
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1.2。
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
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
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3 监测方法按GB 12349执行。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朱煜光、郭秀兰、陈光华、朱建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 12349-90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1。
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按此定义此量为:Leq=10Lg()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Leq=10Lg()式中:L—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in-采样总数。
1.3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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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Standard of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GB12348-90 1990-11-09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工厂及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边界的噪声限值,如下:单位:等效声级Leq(dBA)。
各类别在昼间和夜间的标准值分别为:居住、文教机关为主 55,45;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60,50 ;工业区 65,55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70,55 。
标准同时配有监测方法。
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 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eq(dB(A))
类别昼间夜间
Ⅰ5545
Ⅱ6050
Ⅲ6555
Ⅳ7055
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
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
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
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3监测方法
按GB 12349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