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及建筑层高控制规定
金华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及建筑层高控制规定
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及建筑层高控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的计算及建筑层高的规划管理,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金华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结合金华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商务、商业类建设项目。
二、建筑密度计算1、建筑密度系指在规划建设用地内,建筑基底面积的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2、建筑基底面积按接触地面的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计算。
3、建筑物底层的走廊、门廊、门厅、架空层按围护结构外围或结构底板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4、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阳台按围护结构外围或结构底板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5、有顶盖(包括可开启式顶盖)的中庭、采光厅、采光井、内廊等设施按水平投影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6、室外楼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但与室外地坪高差小于1.5米且无顶盖的室外楼梯不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三、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计算容积率系指在规划建设用地内,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住宅建筑多层、高层住宅建筑层高控制在3.4米(含)以内(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大户型层高可适当增加,但不得大于3.6米),低层住宅层高控制在3.9米(含)以内。
跃层式或低层住宅允许起居室(厅)单一空间在户内通高,当起居室(厅)单一空间在户内通高部分的投影面积不超过该户该层建筑面积的20%时,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当户内通高部分投影面积超过该户该层建筑面积的20%,超出部分按1.5倍计入容积率。
2、商务建筑商务建筑首层层高控制在4.8米(含)以内,二层及以上层高控制在4.2米(含)以内。
二层及以上层高超出以上标准,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大于4.2米小于7.2米时,按该层建筑面积的2倍计入容积率;大于等于7.2米时,按该层建筑面积的3倍计入容积率。
3、商业建筑商业建筑层高控制在5米(含)以内。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建筑面积密度建筑面积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主要指标。
计算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时,通常不包括±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密度的表示公式为:建筑面积密度=(总建筑面积÷ 建筑用地面积)(m2/hm2)容积率容积率是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以公式表示如下: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 建筑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经济性的主要指标之一。
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总面积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
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人口净密度人口净密度是居住区规划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公式为:人口净密度= 居住总人口÷居住宅用地总面积(人/hm2)建筑间距建筑间距主要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宅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病房等建筑的正面间距,也适用这一原则。
日照标准日照标准中的日照量包括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两个标准。
日照时间是以住宅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受到的日照时数为计算标准。
日照质量是指每小时室内地面和墙面阳光照射积累计的大小以及阳光中紫外线的效用高低。
1993年7月,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对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已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日照标准日采用冬至日和大寒日两级标准。
【精品】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一、一般情况下,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并按其实际面积计容积率。
二、特殊情况下的建筑工程按下列规定控制层高、计算面积、容积率:1、住宅建筑(包括公寓、排屋、别墅等)一般情况下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3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5.6米。
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3.3米且小于4.9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9米且小于等于5.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错层式住宅的起居室(指客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不列入超层高控制范围。
2、办公建筑(含写字楼)一般情况下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5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6.6米。
若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等于5.1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办公建筑标准层高大于5.1米且小于等于6.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办公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可根据功能需要适当提高建筑层高,此类功能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含酒店和临街商铺)一般情况下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5.0米,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大于7.8米。
若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0米且小于等于6.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若商业建筑标准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7.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算容积率。
单层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空间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不列入超层高范围。
建筑层高控制以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层高控制以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建筑层高控制以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建筑行业也越来越重要。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建筑层高控制以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是重要的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层高控制和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一、建筑层高控制的背景与意义建筑层高控制是指规定在某一区域内建筑物的最高高度和层数。
它的主要目的是合理控制建筑的高度和密度,达到城市规划的环境美观、生态可持续、社会和谐等目标。
此外,建筑层高控制还可以防止过高建筑对周围住宅产生阴影,从而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建筑层高控制的原则是要充分考虑区域的现状、人口、交通和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建筑的最高高度和层数。
在制定建筑层高控制规定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利益,比如开发商的经济利益和居民的居住需求。
二、建筑层高控制的实施原则1. 环境和地理条件在制定建筑层高控制规定时,需要考虑各方面因素,如环境和地理条件等。
如果地形和环境条件适应建筑的高度较高,可以适当放宽建筑层高限制,否则必须加强规划管控。
2. 交通和社会关系建筑层高控制规定应考虑到周围的道路、交通、社会关系及人口密度等因素。
如果建筑物高度过高,将对交通道路和人口流动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其地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3. 安全和火灾等因素建筑物的高度和层数与其安全和火灾防治的情况有着密切关系。
因此,在制定建筑层高控制规定时,需要科学地评估安全性和火灾防治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4. 应用新技术和材料随着建筑技术和材料的不断创新,提高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是相对容易的。
因此,在建筑层高控制规定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不断应用新技术和材料,加强技术创新,以及提高建筑的安全性。
三、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容积率是指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主要用于合理控制建筑密度、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实施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1. 科学评估地价容积率的计算首先需要评估土地的价值。
建筑密度、容积率中建筑面积按照下列规则计算
一、建筑密度、容积率中建筑面积按照下列规则计算:(一)居住建筑层高大于3.6米,小于或者等于5.8米(即3.6+2.2)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不含阳台部分)的2倍计算;当层高大于5.8米,小于或者等于8.0米(即5.8+2.2)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不含阳台部分)的3倍计算,以此类推;(二)普通商业建筑,当层高大于6.0米,小于或者等于8.2米(即6+2.2)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层高大于8.2米,小于或者等于10.4米(即8.2+2.2)时,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三)大型商业建筑,当层高大于6.6米,小于或者等于8.8米(即6.6+2.2)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层高大于8.8米,小于或者等于11米(即8.8+2.2)时,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以此类推,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应当专题论证;(四)办公、酒店建筑层高大于5.5米、小于或者等于7.7米(即5.5+2.2)时,不论其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层高大于7.7米小于或者等于9.9米(即7.7+2.2)时,不论其层内是否设有夹层, 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以此类推;(五)本计算规则第(一)、(二)、(三)项所列各类建筑物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有特殊功能需要的建筑通高部分按一层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六)跃层式居住建筑起居室(厅)的户内通高部分不超过该层套内面积的35%且高度不大于7.2米的,该通高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倍计算;通高部分超过该层套内面积的35%或者高度大于7.2米的,按照本计算规则第(一)项计算;(七)起居室(厅)之外的其他部分(不含阳台)出现通高情况时,按照本计算规则第(一)项计算;(八)居住建筑底层或者商业、办公裙房上的架空部分净高大于或者等于3.6米,小于或者等于4.8米,且用于绿化、公共休闲活动空间的,其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但需计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规定指标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规定指标一般而言,容积率分为:独立别墅为0.2~0.5;联排别墅为0.4~0.7;6层以下多层住宅为0.8~ 1.2;11层小高层住宅为1.5~2.0;18层高层住宅为1.8~2.5;19层以上住宅为2.4~4.5;住宅小区容积率小于1.0的,为非普通住宅。
并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有所差别。
新建居住区的居住建筑密度是:4层楼区一般为26%左右,5层楼区一般为23%左右,6层楼区不高于20%。
绿化率是开发商宣传楼盘绿化时用的概念,并没有法律和法规依据。
对公共绿地最小的要求是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且至少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日照,而宅旁绿地在计算时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算入绿化用地。
在房地产开发中,政府规定这个指标一般不少于30% 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
绿化率也是如此。
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
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
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容积率比净容积率要低50%左右。
这两个指标都是合法的,除特别说明外,说到容积率时一般都是指净容积率。
但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开发商只能宣传净容积率,于是,一些开发商就钻的空子,将净容积率换算成毛容积率来宣传,购房人弄不明白其中的奥妙,还以为这个小区的容积率真的很低,入住后才发现上当了。
什么是容积率?按照《成都市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解释,容积率是地面以上各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直接关系居住的舒适度,容积率越低,居住密度越小,人们的居住舒适度就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是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中常用的指标,用来规定和控制建筑物在土地上的规模和占地比例。
以下是一般的计算规则和定义:
1. 建筑面积(building area):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水平方向上所占据的地面实际面积,包括各楼层的建筑面积的总和。
建筑面积通常以平方米(m²)为单位进行计量。
2. 容积率(floor area ratio,FAR):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的比值,表示建筑物在垂直方向上的体量利用程度。
容积率越高,表示建筑物的密度越大。
容积率可以用公式进行计算:容积率 = 建筑总面积 / 地块面积。
3. 建筑密度(building density):建筑密度是指用地上允许建设建筑物的面积与用地总面积的比值,表示用地的利用程度。
建筑密度主要关注建筑物占地的比例和布局,而不考虑建筑物的高度。
建筑密度可以用公式进行计算: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规则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具体的建筑项目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考虑到相关规章制度或土地使用规定的限制条件,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计算和规划。
金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金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1)
第三章建筑容量 (2)
第四章建筑绿地 (5)
第五章建筑间距 (6)
第六章建筑退让 (11)
第七章建筑高度 (14)
第八章建筑基地出入口、配建停车位 (15)
第九章居住区规划 (1章其他 (23)
第十二章附则 (24)
附表一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附表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图示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规定指标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规定指标一般而言,容积率分为:独立别墅为0.2~0.5;联排别墅为0.4~0.7;6层以下多层住宅为0.8~ 1.2;11层小高层住宅为1.5~2.0;18层高层住宅为1.8~2.5;19层以上住宅为2.4~4.5;住宅小区容积率小于1.0的,为非普通住宅。
并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有所差别。
新建居住区的居住建筑密度是:4层楼区一般为26%左右,5层楼区一般为23%左右,6层楼区不高于20%。
绿化率是开发商宣传楼盘绿化时用的概念,并没有法律和法规依据。
对公共绿地最小的要求是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且至少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日照,而宅旁绿地在计算时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算入绿化用地。
在房地产开发中,政府规定这个指标一般不少于30% 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
绿化率也是如此。
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
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
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容积率比净容积率要低50%左右。
这两个指标都是合法的,除特别说明外,说到容积率时一般都是指净容积率。
但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开发商只能宣传净容积率,于是,一些开发商就钻的空子,将净容积率换算成毛容积率来宣传,购房人弄不明白其中的奥妙,还以为这个小区的容积率真的很低,入住后才发现上当了。
什么是容积率?按照《成都市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解释,容积率是地面以上各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直接关系居住的舒适度,容积率越低,居住密度越小,人们的居住舒适度就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金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1)第三章建筑容量 (2)第四章建筑绿地 (5)第五章建筑间距 (6)第六章建筑退让 (11)第七章建筑高度 (14)第八章建筑基地出入口、配建停车位 (15)第九章居住区规划 (19)第十章公共配套设施 (21)第十一章其他 (23)第十二章附则 (24)附表一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附表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计算规则附录三建筑间距图示金华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金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临时建设工程、村(居)民建房之外的建设项目,以及与城乡规划有关的设计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
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应按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可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金华市区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和特殊用地等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附表一)。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按附表二规定执行;在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按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第六条凡未列入《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表二)规定适建范围,需修改规划用地性质的,涉及城市“绿线”、“紫线”、“黄线”、“蓝线”控制范围等强制性内容修改的,应当依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批。
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七条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工程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各项指标,应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暂未覆盖又确需建设的地块,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或专项(专业)规划等上层次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应按《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表》(表一)的规定,宜采取单独编制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有关程序报批。
金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1)第三章建筑容量 (2)第四章建筑绿地 (5)第五章建筑间距 (6)第六章建筑退让 (11)第七章建筑高度 (14)第八章建筑基地出入口、配建停车位 (15)第九章居住区规划 (19)第十章公共配套设施 (21)第十一章其他 (23)第十二章附则 (24)附表一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附表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计算规则附录三建筑间距图示金华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金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临时建设工程、村(居)民建房之外的建设项目,以及与城乡规划有关的设计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
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应按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可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金华市区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和特殊用地等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附表一)。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按附表二规定执行;在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按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第六条凡未列入《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表二)规定适建范围,需修改规划用地性质的,涉及城市“绿线”、“紫线”、“黄线”、“蓝线”控制范围等强制性内容修改的,应当依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批。
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七条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工程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各项指标,应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暂未覆盖又确需建设的地块,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或专项(专业)规划等上层次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应按《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表》(表一)的规定,宜采取单独编制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有关程序报批。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
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一、通常情况下,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T 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并按其实际面积计容积率。
二、特殊情况下的建筑工程按下列规定控制层高、计算面积、容积率:1、住宅建筑(包括公寓、排屋、别墅等)通常情况下住宅建筑层高不应大于3.3米,不得出现大于5.6米的住宅层高。
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3.3米且小于4.9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等于4.9米且小于等于5.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错层式住宅起居室(指客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不列入超高范围。
2、办公建筑(含写字楼)通常情况下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应大于4.5米,不得出现大于6.6米的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
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等于5.1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当办公建筑标准层高大于5.1米且小于等于6.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办公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可根据功能需要适当提高建筑层高,此类功能面积按层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含酒店和临街商铺)通常情况下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应大于4.5米,不得出现大于7.8米的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
当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等于6.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当商业建筑标准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7.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的层高不受一般层高度控制,此类功能面积按层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
经营性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及建筑层高控制规定
经营性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及建筑层高控制规定一、建筑密度的计算:建筑密度是指用地上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例。
建筑密度的计算可以采用以下公式:建筑密度=建筑面积/用地面积×100%其中,建筑面积是指用地上所有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用地面积是指用于建筑的土地面积。
建筑密度的计算结果反映了用地的利用水平和效果。
建筑密度的控制通常由城市规划部门根据城市的发展规划、土地资源状况和城市形象等因素确定。
二、容积率的计算: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所占用的总体积与用地面积的比例。
容积率的计算可以采用以下公式:容积率=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其中,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的含义与建筑密度的计算相同。
容积率的大小决定了建筑物在用地上的占用程度,也是反映城市建筑规模的重要指标。
容积率的控制既要考虑建筑物的使用需求,又要兼顾城市的发展规划和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三、建筑层高的控制:建筑层高是指建筑物从地面到建筑顶部的高度。
建筑层高的控制是为了保护城市形象、景观和人居环境,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性。
建筑层高的控制通常由城市规划部门根据城市的特点、用地功能、道路交通状况和建筑风格等因素确定。
一般而言,城市中心区域的建筑层高要严格控制,以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景观特色;而城市非中心区域的建筑层高可以适度提高,以满足城市的功能需求和人口增长。
建筑层高的控制有利于保持城市的整体形象和风貌,防止高层建筑过度拥挤,影响周围环境的采光、通风和安全等。
同时,建筑层高的规定也需要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强度、抗震性和灾害防范等技术要求。
总之,经营性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和建筑层高的控制规定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控制城市建筑规模和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
这些规定需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科学制定和调整,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_1
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_1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_1建筑层高控制是指对建筑物的高度进行限制,以确保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遵循城市规划的要求和空间规划的原则。
容积率是指在一定用地范围内允许开发建筑的总体积的比值。
本文将介绍建筑层高控制和容积率指标的计算规则。
建筑层高控制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内容,主要目的是保持城市建筑的整体统一性和视觉效果,同时保护环境和维护居民的利益。
建筑层高一般是由城市规划部门提出,并在相关规划文件中明确规定。
通常情况下,建筑层高控制会根据不同区域和用途进行具体的划分。
例如,在城市中心地段,一般会限制建筑物的层数较多,而在居住区附近则会限制层数较少,以保证居民的采光和视野。
建筑层高控制一般是以建筑物的高度进行规定的。
在城市规划中,建筑物的高度一般是指建筑物顶部距离地面的垂直高度。
建筑物的高度计算时会考虑地下室或架空层的高度。
一般来说,建筑物的高度不包括机械设备、太阳能设备、通风管道等附属设备的高度。
容积率是针对城市用地而言的,它是用来衡量和控制建筑密度的一个指标。
容积率是指在一定用地范围内允许开发建筑的总体积与该用地面积之比。
容积率的计算是将用地面积与可建设的总楼面面积进行比较。
可建设的总楼面面积是指在规定的用地范围内,根据规划要求允许开发的建筑面积。
容积率的计算一般是建筑规划设计单位根据相关规划文件的要求进行的。
通常情况下,容积率是根据在用地范围内规定的建筑物总面积和用地面积进行计算的。
容积率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容积率的计算结果一般取小数点后两位数,并以百分比表示。
容积率的数值越大,表示在同样的用地面积内可开发的建筑体量越大,建筑密度越高。
在城市规划中,容积率的控制是为了合理利用有限的用地资源,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过高的容积率可能会导致建筑物过于拥挤,影响居住环境和交通状况。
因此,在制定城市规划时,需要根据不同区域和用途的特点合理确定容积率的数值。
202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202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2024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计算规则是根据当地的城市规划和建筑法规来确定的。
每个城市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以下是一般的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水平面上的投影面积,包括地下室、地上楼层以及可能的设置的阁楼等。
建筑面积的计算主要根据国家及地方城乡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建筑面积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总面积:指建筑物在地上的所有楼层和地下室的总面积,包括主建筑和附属建筑(如车库、储存间等)。
建筑总面积的计算一般按照建筑法规的要求进行,通常也需要考虑每个楼层的净高度。
2.地下室面积:指建筑物地下部分的面积,通常包括车库、储存间、地下室等。
地下室面积的计算一般按照建筑法规的要求进行,通常也需要考虑每个地下层的净高度。
3.阁楼面积:指设置在建筑物顶层的较小的层次,通常用于储物或其他特定用途。
阁楼面积的计算一般按照建筑法规的要求进行,通常也需要考虑阁楼的净高度。
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之间的比值。
容积率的计算一般按照国家及地方城乡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一般来说,容积率越高,建筑物可以建得越高,占地面积越小。
建筑密度是指单位面积内建筑物的总体积与用地面积之间的比值。
建筑密度的计算一般按照国家及地方城乡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建筑密度的限制是为了控制城市建设的紧凑度和人口密度,以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计算规则是根据国家的城乡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不同城市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建设项目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计算,并遵守相关法规。
容积率~建筑密度~楼层数量三者之间的换算公式
容积率~建筑密度~楼层数量三者之间的换算公式楼间距、进深、面宽、公摊面积、容积率、面宽进深比、车位比,这些决定你买的房子好不好,也决定着你未来居住的舒适度,很多人对此却迷迷糊糊。
一楼间距:是两相邻楼的外墙面距离,越大越好,楼间距密集,严重影响底楼采光通风。
一般来说,普通小区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按照国家规定,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
需要提醒的是,许多楼盘的沙盘模型并没有呈现出实际楼间距,或者利用光影制造错觉,所以,要详细咨询。
二、进深:房子南北墙之间的宽度,决定相同面积能得到的居室数,越短越好。
面宽:房子东西墙之间的宽度,决定能有几个南向厅室,越大越好。
面宽:进深的黄金比例是:4:6三、容积率: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它直接涉及到居住舒适度,容积率越低,舒适度越高。
一般来说,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地率应不低于30%。
四、得房率:得房率越高越好,但公摊面积也别太小,会影响居住舒适度,比如电梯空间狭小、楼道黑暗狭窄等等。
一般来说,多层得房率在80%以上,公摊系数在0.11~0.16之间。
楼层越高,得房率越低,高层得房率在70%左右,公摊系数一般在0.18~0.26之间。
五、层高:净高层高为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也就是一层房屋的高度。
层高减去楼板的厚度或结构层的高度的差,叫做净高。
一般住宅层高都在2.8米左右,这可以在保证居住舒适度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节约能源。
一般来说,合同中写的是层高,验收时测量的是室内净高,忽视了楼板厚度,因此产生误解。
商品房的楼板厚度一般为12厘米至15厘米,以此初略判断房子层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六、车位比:目前大多数小区包括知名楼盘的停车位都是跟不上的,如果你不想下班之后抢车位,那就买的时候问清楚,小区停车位配比至少达到1:1,并实地考察是否属实。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规定指标
1.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2.建筑密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建筑密度=(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3.绿化率:绿化率=绿地面积/规划建设土地面积。
计算公式:绿化率=绿地面积/规划建设土地面积这里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水池、亭榭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
4.示例在900平方米的地上起了一栋楼,六层,每层350平方米容积率:(6*350)/900=2.3333建筑密度:350/900=38.8%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规定指标是多少?一般而言,容积率分为:独立别墅为0.2~0.5;联排别墅为0.4~0.7;6层以下多层住宅为0.8~1.2;11层小高层住宅为1.5~2.0;18层高层住宅为1.8~2.5;19层以上住宅为2.4~4.5;住宅小区容积率小于1.0的,为非普通住宅。
并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有所差别。
新建居住区的居住建筑密度是:4层楼区一般为26%左右;5层楼区一般为23%左右;6层楼区不高于20%。
绿化率是开发商宣传楼盘绿化时用的概念,并没有法律和法律依据。
如果你讲的是绿地率的话,对公共绿地最小的要求是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且至少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收到日照,而宅旁绿地在计算时距建筑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算入绿化用地。
在房地产开发中,政府规定这个指标一般不少于30%。
政府土地挂牌招标,招标文件里必然注明土地用途和相关指标就是说土地规划好后挂牌招标,然后开发商投标对于每一块拟出让的建设用地,规划局都要制定相应的规划要点的,主要内容包括用地性质、地块四至、地块面积、容积率、绿地率、限高、建筑密度等。
金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二)确因特殊条件限制或有利于优化城市空间、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的,在征得四邻同意的条件下修建时允许对基底面积、高度、层数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条《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表》(表一)中规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控制指标为上限(非低层的居住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原则上大于等于1.0),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筑基地。对混合类型的建筑基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宜将建筑基地按用地性质分类划定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基地和综合楼基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综合控制指标。
第八条建设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宜单独规划建设:
(一)低层住宅建筑用地面积为500平方米;
(二)多层住宅建筑、多层公共建筑用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
(三)高层住宅建筑用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
(四)高层公共建筑用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
建设用地未达到前款规定最小面积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单独规划建设:
多层
55
2.8
50
2.5
高层
40
6.0
35
5.0
地块内单栋商
住、商务综合楼
多层
45
2.8
40
2.5
高层
35
5.0
30
5.0
工业建筑、仓库
按金华市区工业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适建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对未列入《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表》(表一)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等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范或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表二建筑基地绿地率控制指标表
项目类别
金华市区建筑工程建筑密度计算规定(修改)
金华市区建筑工程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为科学、集约利用土地与空间资源,规范建筑密度、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金华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范围内商业、办公、住宅(包括各类公寓、排屋、别墅等)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文化体育、教育等建筑类别。
二、建筑密度的计算。
1、建筑密度系指在规划建设用地内,建筑基底面积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2、建筑基底面积按接触地面的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计算。
3、位于建筑物底层的走廊、门廊、门厅、架空层及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阳台、飘窗,按维护结构外围或结构底板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4、底层架空或部分架空的建筑,架空部分的基底面积参考架空层的上一层主体计算基底面积,不包括上一层悬挑的阳台、平台、空调板等。
5、建筑物外墙或主体结构以外的室外楼梯计入基底面积。
高差小于1.20米且无顶盖的室外楼梯,可视为室外台阶不计入基底面积。
6、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顶板面高于室外地坪1.5米,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建筑密度。
若因地势原因室外地坪高低有变化时,按上述规定分别计算。
7、独立于建筑物外墙或主体结构以外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地下室出入口,顶盖高度大于2.20米的,计入基底面积。
三、容积率的计算。
容积率系指在规划建设用地内,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层高超出一般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4.5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的1.5倍计算。
跃层式住宅、别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标准层面积乘1.5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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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
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及建筑层高控制
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的计算及建筑层高的规划管理,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金华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结合金华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商务、商业类建设项目。
二、建筑密度计算
1、建筑密度系指在规划建设用地内,建筑基底面积的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2、建筑基底面积按接触地面的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计算。
3、建筑物底层的走廊、门廊、门厅、架空层按围护结构外围或结构底板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4、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阳台按围护结构外围或结构底板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5、有顶盖(包括可开启式顶盖)的中庭、采光厅、采光井、内廊等设施按水平投影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6、室外楼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但与室外地坪高差小于1.5
米且无顶盖的室外楼梯不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三、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计算
容积率系指在规划建设用地内,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住宅建筑
多层、高层住宅建筑层高控制在3.4米(含)以内(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大户型层高可适当增加,但不得大于3.6米),低层住宅层高控制在3.9米(含)以内。
跃层式或低层住宅允许起居室(厅)单一空间在户内通高,当起居室(厅)单一空间在户内通高部分的投影面积不超过该户该层建筑面积的20%时,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当户内通高部分投影面积超过该户该层建筑面积的20%,超出部分按
1.5倍计入容积率。
2、商务建筑
商务建筑首层层高控制在4.8米(含)以内,二层及以上层高控制在4.2米(含)以内。
二层及以上层高超出以上标准,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大于4.2米小于7.2米时,按该层建筑面积的2倍计入容积率;大于等于7.2米时,按该层建筑面积的3倍计入容积率。
3、商业建筑
商业建筑层高控制在5米(含)以内。
层高超出以上标准,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大于5米小于8.4米时,按该层建筑面积的
2倍计入容积率;大于等于8.4米时,按该层建筑面积的3倍计入容积率。
单一空间1000平方米以上且进深超过15米的大型商业用房,建筑层高可根据使用要求适当提高,但首层层高不宜超过6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不宜超过5.4米。
4、电影院、大型展示厅、大型报告厅、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因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或功能需要的建筑空间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5、阳台、设备平台等附属设施
(1)阳台是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单个阳台投影面积超过10平方米或短边大于2.1米(取阳台围护结构外围至外墙外缘的最大垂直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
(2)设备平台是指供空调外机、热水机组等设备搁置且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空间无出入口连通的对外敞开的室外空间。
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套型,其设备平台的总投影面积不得大于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套型,其设备平台的总投影面积不得大于5平方米。
设备平台(含空调搁板)不得沿阳台长边设置。
(3)住宅建筑结构范围内标注阳台(含隔层阳台)、设备平台、空中花园、入户花园、入户平台、挑廊、挑台、露台等建筑空间,无论其名称如何标注,单个投影面积和尺寸均按上述阳台计算规定控制,且其建筑空间的结构底板投影面积之和(含室内
辅助用房)占该套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大于20%,超出部分按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4)商务、商业等非住宅建筑结构范围内标注阳台(含隔层阳台)、设备平台、挑台、空中花园、挑廊等建筑空间,无论其名称如何标注,其结构底板投影面积之和应小于该层建筑面积的12%。
6、飘窗
飘窗是指为房间采光和美化外立面而设置突出外墙的窗。
飘窗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应大于等于0.3米,进深应小于等于0.7米,净高应小于2.2米。
如图所示可视为建筑飘窗,其他形式的飘窗按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7、花池
建筑外墙或阳台外设置花池时,花池的底板标高与室内地坪或阳台地坪的高差应大于等于0.6米,进深小于等于0.7米。
如图
所示可视为花池,其他形式的花池按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8、架空层
建筑底层设置架空层满足以下条件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净高3米以上,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提供相对集中公共空间,不少于主体建筑占地面积的1/2;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
底层架空层计入建筑层次,其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分按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9、阁楼
建筑顶层如设置阁楼,阁楼层高最高点不超过3.5米,且层高2.2米(含)以上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阁楼自身水平投影面积的2/3。
10、特殊场地
(1)本规定所称的特殊场地是指原始坡地、山地、或人工堆土改造形成的坡地、下沉空间等非常规平整地貌的建筑室外场地。
(2)特殊场地的非完全地上地下建筑空间按一定比值计算计入容积率,比值K=地上外墙长度之和÷外墙总长度,如图所示。
①当比值K<50%,非完全地上地下建筑空间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②当比值K≥50%,非完全地上地下建筑空间面积(S×K)计入容积率,且该建筑空间计入地上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建筑高度的起算点为室外地面的最低点。
(3)本规定所称的地上外墙是指其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不超过该室内净高1/2的非完全地上地下建筑空间外墙,如图所示。
(4)居住用地上其建筑空间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超过1.5米(含)的外墙即视作地上外墙,如图所示。
(5)自然平整场地上设计人工堆坡的,应在设计中阐述理由及技术指标情况,并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人工堆坡形成的特殊场地,有关指标界定应以原始或规划室外地坪为准。
四、对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出现难以界定的情况时,可以组织专家论证其设计的合理性,专家论证结论作为规划审核的参考依据。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之前已经通过建筑方案评审的,按评审的方案实施。
六、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金华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