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上市基本条件
公司上市条件和程序
公司上市条件和程序1、在中国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所具备的条件是股本5000W以上,连续3年盈利,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现象.公司对外发放的股数必须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5%。
2、中国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条件主板上市的要求·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发行H股上市:中国注册的企业,可通过资产重组,经所属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只适用于国有企业)及中国证监会审批,组建在中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H股在香港上市。
·优点:A 企业对国内公司法和申报制度比较熟悉B 中国证监会对H股上市,政策上较为支持,所需的时间较短,手续较直接。
·缺点:未来公司股份转让或其他企业行为方面,受国内法规的牵制较多。
随着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场对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为提高。
买壳上市:买壳上市是指向一家拟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将资产注入,达到“反向收购、借壳上市”的目的。
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都会对买壳上市有几个主要限制:·全面收购:收购者如购入上市公司超过30%的股份,须向其余股东提出全面收购。
公司国内外上市条件及对比
公司国内外上市条件及对比目前,公司上市已经成为了许多企业追求的目标。
通过上市,企业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增加公司的知名度和市值。
但是,不同国家对于公司上市的条件和要求是不同的。
本文将对比分析国内外公司上市的条件。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国内公司上市的条件。
在我国,企业要想上市,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注册资金达到一定规模。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企业在申请上市时,注册资本必须达到50万元以上。
2.连续盈利三年。
企业必须在过去三个会计年度中达到盈利,并且没有发生重大亏损。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4.法律法规合规。
企业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况。
5.持续发展能力。
企业必须有持续发展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与国内相比,国外公司上市的条件更为严格。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外公司上市的条件:1.高市值。
许多国外交易所对于公司的市值有一定的要求,例如纳斯达克的市值要求为1亿美元。
2.高股价。
一些交易所规定,公司的股价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例如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股价要在1美元以上。
3.高净利润。
许多交易所对于公司的净利润有要求,例如纳斯达克要求公司在过去三个会计年度中的累计净利润达到1千万美元。
4.股份分散度要求。
一些交易所规定公司的股份必须分散持有,不能过度集中在少数股东手中。
5.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许多交易所规定公司必须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独立董事的设置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由上述条件可以看出,国外交易所对于公司上市的条件要求更为严格。
这与国外投资者的理念和风险偏好有关。
相比之下,国内交易所的上市条件相对宽松一些,更注重公司的基本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此外,国内外公司上市的时间也有所不同。
国内公司上市的流程相对来说较长,需要进行多个环节的审批和审核,时间周期一般在一年以上。
而在一些国外交易所,公司可以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或借壳上市的方式相对较快地上市,时间周期可以在数个月内完成。
中国公司在海外上市流程详解
中国公司在海外上市方式及流程详解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途径虽然非常多,但归纳起来无外乎两大类: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
一、境外直接上市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的登记注册,并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
即我们通常说的H股、N股、S股等。
H股,是指中国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Hongkong第一个字“H”为名;N股,是指中国企业在约纽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New York第一个字“N”为名,同样S股是指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采IPO(首次公开募集)方式进行。
程序较为复杂,因为需经过境内、境外监管机构审批,成本较高,所聘请的中介机构也较多,花费的时间较长。
但是,IPO有三大好处:公司股价能达到尽可能高的价格;公司可以获得较大的声誉,股票发行的范围更广。
所以从公司长远的发展来看,境外直接上市应该是国内企业境外上市的主要方式。
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难在于是:国内法律与境外法律不同,对公司的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
进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过与中介机构密切配合,探讨出能符合境内、境外法规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
二、境外间接上市由于直接上市程序繁复,成本高、时间长,所以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为了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以间接方式在海外上市。
即国内企业境外注册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股权,然后将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
间接上市主要有两种形式:买壳上市(反向收购)和造壳上市(SPAC“特殊目的并购投资公司)。
其本质都是通过将国内资产注入壳公司的方式,达到拿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壳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拟上市公司。
间接上市的好处是成本较低,花费的时间较短,可以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
海外间接上市流程详解2.1买壳上市(反向收购)壳公司:是指一个没资产、没有负债的上市公司,因为种种原因已经没有业务的存在,但仍保持着上市公司的身份及资格;有的壳公司股票仍在市场上交易、有的已经没有交易了,但均为壳公司的一种。
美国上市条件和规则
美国证券市场旳上市条件及特点1、美国证券市场旳构成:(1)全国性旳证券市场重要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全美证券交易所(AMEX)、纳斯达克股市(NASDAQ)和招示板市场(OTCBB);(2)区域性旳证券市场包括:费城证券交易所(PHSE)、太平洋证券交易所(PASE)、辛辛那提证券交易所(CISE)、中西部证券交易所(MWSE)以及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等。
2、全国性市场旳特点:(1)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具有组织构造健全,设备最完善,管理最严格,及上市原则高等特点。
上市企业重要是全世界最大旳企业。
中国电信等企业在此交易所上市;(2)全美证券交易所(AMEX):运行成熟与规范,股票和衍生证券交易突出。
上市条件比纽约交易所低,但也有上百年旳历史。
许多老式行业及国外企业在此股市上市;(3)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完全旳电子证券交易市场。
全球第二大证券市场。
证券交易活跃。
采用证券企业代理交易制,按上市企业大小分为全国板和小板。
面向旳企业多是具有高成长潜力旳大中型企业,而不只是科技股;(4)招示板市场(OTCBB):是纳斯达克股市直接监管旳市场,与纳斯达克股市具有相似旳交易手段和方式。
它对企业旳上市规定比较宽松,并且上市旳时间和费用相对较低,重要满足成长型旳中小企业旳上市融资需要。
·上市基本条件纽约证交所对美国国外企业上市旳条件规定:作为世界性旳证券交易场所,纽约证交所也接受外国企业挂牌上市,上市条件较美国国内企业更为严格,重要包括:(1)社会公众持有旳股票数目不少于250万股;(2)有100股以上旳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3)企业旳股票市值不少于1亿美元;(4)企业必须在近来3个财政年度里持续盈利,且在最终一年不少于250万美元、前两年每年不少于200万美元或在最终一年不少于450万美元,3年合计不少于650万美元;(5)企业旳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亿美元;(6)对企业旳管理和操作方面旳多项规定;(7)其他有关原因,如企业所属行业旳相对稳定性,企业在该行业中旳地位,企业产品旳市场状况,企业旳前景,公众对企业股票旳爱好等。
公司申请境外上市的基本条件与报送文件有哪些
公司申请境外上市的基本条件与报送文件有哪些目前,证监会已不再出具境外上市“无异议函”,即取消对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的审阅;也取消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分批预选制,改为成熟一家,批准一家;同时还取消了原来重点支持国有企业的提法,只要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不管所有制形式均可申请境外上市。
一般而言,境内企业境外上市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具有规范的法人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境内公司业绩除了满足我国证监会的要求,各证交所均对公司申请上市有一定要求,比如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要求,最近一年股东盈利不低于2000万港币,前两年累计股东盈利不低于3000万港元。
二、境内公司申请境外上市需报送的文件1、申请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公司演变及业务概况,重组方案与股本结构,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说明,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本年度税后利润预测及依据),筹资用途。
申请报告需经全体董事或全体筹委会成员签字,公司或主要发起人单位盖章。
同时,填写境外上市申报简表。
2、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境外上市的文件。
3、境外投资银行对公司发行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4、公司审批机关对设立股份公司和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
5、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决议。
6、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的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7、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
8、公司章程。
9、招股说明书。
世界各证券交易所上市基本条件
世界各证券交易所上市基本条件引言:证券交易所是一个重要的金融市场,为企业融资和投资者提供了便捷的交易平台。
然而,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文将介绍世界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本条件,以帮助读者了解上市的要求和程序。
一、财务条件在申请上市之前,企业必须满足一定的财务条件。
这些条件可能包括企业的净资产、负债比率、资金流量等方面。
证券交易所要求企业具备足够的财务实力,以确保其交易和运营的稳定性。
二、市值条件市值是企业的股票总市值。
证券交易所设定了不同的市值要求,以反映企业的规模和市场接受度。
市值要求通常以一定的货币单位表示,例如美元、欧元等。
三、股本条件证券交易所要求企业在上市时具备一定的股本结构和股东分布。
这些条件可能包括股东数量、股份的流通性、股权结构的透明度等。
交易所希望确保股本结构公平合理,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业务规模和运营时间条件交易所通常要求企业在上市之前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业务和一定时间的运营历史。
这是为了筛选具备一定实力和经验的企业,以提供更稳定和可靠的投资机会。
五、信息披露和合规条件证券交易所强调信息披露和合规要求。
上市企业需要遵守交易所规定的披露周期和要求,及时、透明地向市场公开相关信息。
此外,企业还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合规经营。
六、公司治理要求交易所通常要求上市企业具备一定的公司治理标准,确保企业的决策和运营符合透明、公正、合规的原则。
这些要求包括董事会独立性、审计制度、股东权利保护等。
七、法律和监管要求上市是一个重要的金融活动,需要遵守国家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企业在上市前需要完成一系列法律文件和申报程序,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结语:世界各证券交易所对上市的企业有一定的要求和条件。
企业在考虑上市时,应认真评估自身是否符合这些条件,并妥善规划和准备相关事宜。
通过遵守交易所的要求和规定,企业能够提高其信誉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关注和资金。
企业在境外上市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企业在境外上市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国内企业申请到海外直接上市条件。
我国企业赴境外直接上市,除了要满足上市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有关交易所对企业发行上市的具体规定之外,还要满足我国证监会的如下有关规定:1、符合我国有关海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2、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3、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 俗称“456”要求;4、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5、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6、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定。
香港市场对于国内企业的吸引力,在于它是在同一文化背景下的最成功的国际资本市场,与投资者可以比较容易沟通。
同时由于联交所已经和美国NASDAQ签署了备忘录,一些股票可以同时在两地上市交易,这也为渴望更大规模融资的中国企业打开了又一扇窗。
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规定大致条件如下:1、最低公众持股数量和业务记录。
(1)市值少于40亿港元,公众持有股份至少25%。
(2)市值在40亿港元以上,由交易所酌情决定,但一般不会低于10%或10%-25%,每发行100万港元的股票,必须由不少于三人持有,且每次发行的股票至少由100人持有。
2、最低市值。
上市时预期市值不得低于1亿港元。
3、盈利要求。
最近一年的收益不得低于2000万港元且前两年累计的收益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上述盈利应扣除非日常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及亏损)。
4、上市公司类型吸引海内外优质成熟的企业。
5、采用会计准则香港及国际公认的会计原则。
6、公司注册和业务地点不限。
7、公司经营业务信息披露规定。
申报会计师报告的最后一个财政年度的结算日期距上市文件刊发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8、其他因素。
(三)香港创业板的基本上市要求。
海外上市基本条件
海外上市基本条件香港主板对中国公司上市的要求1.目标公司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记录的公司筹集资金;2.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3.业务记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3年合计盈利5000万港元最近1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2年合计;4.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5.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6.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管理层、公司拥有权:3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7.信息披露:1年两度披露财务报告;8.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9.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香港创业板1.目标公司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记录的公司筹集资金;2.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3.业务记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盈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记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记录”减至12个月;4.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到该等目标;5.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6.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7.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记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8.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9.信息披露: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10.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纽约证交所对美国以外公司上市的考察内容1.社会公众持有股票数不少于250万股;2.拥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3.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于1亿美元;4.公司必须在最近3个财政年度里连续盈利,且盈利在最后1年不少于250万美元、前2年每年不少于200万美元或在最后1年不少于450万美元,3年累计不少于650万美元;5.公司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亿美元;6.对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有多项要求;7.其他有关因素,如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对稳定性、公司的行业地位、产品市场情况、公司前景、公众对公司股票的兴趣等;美国证交所1.最少要有50万股的股票为自然人流通股;2.市值最少要在美金300万元以上;3.最少要有800名的股东每名股东需拥有100股以上;4.上个会计年度税前收入至少为75万美元;NASDAQ非美国公司可选择的上市标准■选择1:1.最近3个财年税前总盈利超过1100万美元,最近2个财年每年税前盈利超过220万美元,并且最近3个财年每年税前盈利大于0;2.每股股价不低于5美元;3.有3名证券经纪人;4.有公司监管;■选择2:1.最近3个财年总现金流超过275万美元并且每一财年现金流大于0;2.过去12个月内平均资本市值超过亿美元;3.上一财年总收入大于亿美元;4.每股股价不低于5美元;5.有3名证券经纪人;6.有公司监管;■选择3:1.过去12个月内平均资本市值超过亿美元;2.上一财年总收入大于9000万美元;3.每股股价不低于5美元;4.有4名证券经纪人;5.有公司监管;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条件1.财务最低要求:申请上市的公司被分为如下3类:工业综合、矿业、石油和天然气;这3类公司中的每一类都有特定的最低上市条件;2.管理层要求:无具体要求,但交易所有权根据递交给交易所的文件,评定管理者、董事、推广者、大股东或任何其他人或公司这些人持有公司大量股票,足可以影响公司的控股权,以确保他们能够公正地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最大权益,指导公司的业务发展;3.保荐人要求:所有申请上市的公司都需要交易所的参与机构提供的保荐人,保荐人将作为交易所评估时的一个重大因素;新加坡交易所1.公司要在主板上市首先需通过税前盈利要求,近3年累积税前盈利需要超过新币750万元,并在这3年里每年税前盈利不低于新币100万元;如果近2年累积税前盈利超过新币1000万元也可以达到盈利要求;2.公司在新加坡创业板SESDAQ上市,没有盈利要求,但有盈利会有助于上市申请;3.在计算税前盈利时,特殊收益将不会考虑在内;如果有特殊损失,而这些特殊损失不会再发生,交易所可以给以适当的调整,但需是与公司直接有关的因素,像美国“9·11”事件或洪水带来的损失,就不会考虑;4.申请上市盈利来源需要稳定,带来盈利的业务要继续,已转移走或终止的业务所带来的利润可能不会被考虑,并从累积盈利上扣除;5.财务要求:公司要在新加坡上市主板或SESDAQ财务要健全,流动资金不能有困难;公司如果向股东或董事借钱,需先还清或以股抵债;6.管理层需基本稳定,也就是说近几年为公司带来利润的管理层基本不变,如有要员离开,公司需证明其离开不影响公司的管理;伦敦证交所1.公司一般须有3年经营记录,并须呈报最近3年的总审计账目;如没有3年经营记录,某些科技产业公司、投资实体、矿产公司以及承担重大基建项目的公司,只要能满足伦敦证交所上市细则中的有关标准,亦可上市;2.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应显示出为其公司经营记录所承担的责任;3.公司呈报的财务报告一般须按国际或英美现行的会计及审计标准编制,并按上述标准独立审计;4.公司在本国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应超过70万英镑,已至少有25%的社会公众股;实际上,通过伦敦证交所进行国际募股,其总股本一般要求不少于2500万英镑;5.公司须按伦敦证券交易所规范要求包括欧共体法令和1986年版金融服务法编制上市说明书,发起人需使用英语发布有关信息;伦敦高增长市场AIMAIM对上市公司不做3年业绩的要求,这不单单是指盈利水平,而是企业不需要有3年业绩,没有规模限制;AIM对上市公司也没有公众持股比例的硬性要求;1.任命一名经许可的任命保荐人;2.任命一名指定经纪人;3.对其股票的自由转让不设任何限制;4.注册为公共有限公司或同类公司,并且依照其注册地的法律合法成立;5.编制一份上市文件——该文件包括投资者所需要的、有关该公司和其业务活动的相关信息,如财务信息以及所有董事的详细情况;该文件应提供给所有预期投资者,从而让他们决定是否投资于该公司的股票;该公司的董事则负责上市文件的准确性,并且确保这些文件无重大遗漏;伦敦证券交易所也需要以下事项的资料,如主要股东、所有股东的以往记录和流动资金;6.根据当前收费标准向伦敦证券交易所付费,公司再次增发不需另缴费;东京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制定上市标准的特点是:在交易所内分设第一部和第二部,其中,第二部的上市标准低于第一部;也就是说,第一部上市的都是收益好的一流企业,而新上市公司股票一般要先在第二部挂牌,然后才有可能进入第一部;反之,如果第一部上市的公司股票指标下降到低于第一部的上市标准,则有可能降至第二部;外国公司到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主要条件为: 1.公司提出上市申请日前1年的公司净资产必须达到100亿日元以上; 2.公司最近3年的税前利润每年都要达到20亿日元以上; 3.公司提出上市的前1年必须进行红利分配,而且要能显示公司今后具有良好的红利分配前景; 4.至公司提出上市申请的前1年度最后1天为止,该公司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至少5年,但若是民营企业,则需有5年经营业绩,且提交了东京证交所认为合适的财务文件,才可申请上市; 5.公司的上市股数须按超过以下标准交易单位区分的股数标准进行交易:2000万股的交易单位为l000余下类推,1000万股为500,200万股为100,100万股为50,20万股为10,2万股为1; 6.公司股票如已在其他交易所上市,且流通状况良好,上市时的公司股东人数须达到l000人以上;如仅在东京证交所上市,在日本国内的股东人数须达到2000人以上; 7.公司必须提供近3年每年的年度和中期财务报告,且要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的审计报告,所有财务报告不能有虚假的记载; 8.公司必须承诺,对公司股票的转让不作任何限制; 9.公司须制定符合东京证交所规定的股票样式; 10.公司须提交经认可的各种有重要影响的合并、收购和分离的财务文件;。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_记录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读书记录目录一、内容概览 (2)1.1 书籍简介 (3)1.2 研究背景与目的 (3)二、中国企业境内上市IPO制度规则 (4)2.1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6)2.1.1 发行条件 (7)2.1.2 发行程序 (8)2.1.3 信息披露要求 (9)2.2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10)2.2.1 上市条件 (11)2.2.2 上市程序 (12)2.2.3 信息披露要求 (13)三、中国企业境外上市IPO制度规则 (15)3.1 国际金融市场的规定 (16)3.1.1 注册资本要求 (17)3.1.2 股权结构要求 (18)3.1.3 信息披露要求 (19)3.2 中国香港、美国等地的上市规则 (20)3.2.1 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 (21)3.2.2 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的规定 (22)四、IPO实战攻略 (23)4.1 准备阶段 (24)4.1.1 企业内部评估 (26)4.1.2 制定上市计划 (27)4.2 执行阶段 (29)4.2.1 选择中介机构 (30)4.2.2 完成股权结构调整 (32)4.2.3 准备申请文件 (32)4.3 后续阶段 (34)4.3.1 上市审核 (34)4.3.2 路演推介 (35)4.3.3 发行与上市 (37)五、总结与展望 (38)5.1 本书总结 (39)5.2 行业发展趋势与展望 (40)一、内容概览《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是一本全面解析企业上市IPO制度规则的权威指南。
本书不仅涵盖了国内上市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还涉及到了境外上市的相关规则和趋势,为有意上市的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和策略建议。
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作者详细介绍了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的背景和现状,分析了当前上市环境的机遇与挑战。
从政策、法规、市场等多个角度,对企业上市IPO制度规则进行了深入剖析。
公司国外上市流程
公司国外上市流程公司国外上市是指一家公司在其所在国以外的市场上公开发行股票,这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重要一步。
公司国外上市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确定上市地点。
首先,公司需要确定在哪个国家或地区进行上市。
通常情况下,公司会选择一些国际金融中心,如纽约、伦敦、香港等地进行上市。
在选择上市地点时,公司需要考虑当地的法律法规、市场环境、投资者结构等因素。
二、审慎选择承销商。
在确定上市地点后,公司需要审慎选择承销商。
承销商将会协助公司进行股票发行和上市工作,因此选择一家有经验、信誉良好的承销商至关重要。
公司可以通过招标或者洽谈来选择合适的承销商。
三、制定上市计划。
制定上市计划是公司国外上市的重要一环。
公司需要根据上市地点的法律法规和市场需求,制定详细的上市计划,包括股票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间等。
同时,公司还需要编制相关的上市文件,如招股说明书、上市申请书等。
四、进行尽职调查。
在上市前,公司需要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包括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管理团队、法律风险等方面的审查,以确保公司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申请上市。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公司可以向上市地点的证券监管机构提交上市申请。
证券监管机构将对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评估。
六、发行股票。
一旦获得上市批准,公司就可以进行股票发行。
承销商将会协助公司进行股票定价和发行工作,以吸引投资者参与股票认购。
七、上市交易。
最后,公司股票将在上市地点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需要遵守当地的证券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定期披露财务信息,接受市场监管。
总结。
公司国外上市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公司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通过以上步骤,公司可以顺利完成国外上市的流程,为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境内外各交易所上市条件对比
境内外各交易所上市条件对比境内外各交易所上市条件对比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通过在交易所上市来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更好的市场认可。
然而,不同交易所对于上市条件的要求有所差异,本文将对境内外各交易所的上市条件进行对比,以企业了解不同交易所的要求,并做出明智的决策。
二、境内交易所上市条件对比2.1 上交所2.1.1 主板市场2.1.1.1 公司基本条件- 注册地在中国境内- 公司至少连续运营3年- 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盈利能力2.1.1.2 公司治理要求- 具备独立董事的公司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披露要求2.1.1.3 资产要求- 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公司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1.2 创业板市场2.1.2.1 公司基本条件- 注册地在中国境内- 公司至少连续运营3年- 公司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2.1.2.2 公司治理要求- 具备独立董事的公司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披露要求2.1.2.3 资产要求- 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公司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2.2 深交所2.2.1 主板市场2.2.1.1 公司基本条件- 注册地在中国境内- 公司至少连续运营3年- 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盈利能力2.2.1.2 公司治理要求- 具备独立董事的公司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披露要求2.2.1.3 资产要求- 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公司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2.2 中小企业板市场2.2.2.1 公司基本条件- 注册地在中国境内- 公司至少连续运营2年- 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盈利能力2.2.2.2 公司治理要求- 具备独立董事的公司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披露要求2.2.2.3 资产要求- 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三、境外交易所上市条件对比3.1 纳斯达克交易所3.1.1 公司基本条件- 注册地和运营地不限于美国- 公司至少连续运营2年- 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盈利能力3.1.2 公司治理要求- 具备独立董事的公司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披露要求3.1.3 资产要求- 资产总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 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00万美元3.2 港交所3.2.1 公司基本条件- 注册地在中国香港- 公司至少连续运营3年- 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盈利能力3.2.2 公司治理要求- 具备独立董事的公司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披露要求3.2.3 资产要求- 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元港元- 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0万元港元四、本文所涉及附件:- 附件1:中国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申请表格- 附件2:中国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申请表格- 附件3: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表格- 附件4: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申请表格五、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公司治理:指公司内部各类机构、职权和组织结构的建立和运行- 财务状况:指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反映的情况- 盈利能力:指公司经营活动创造利润的能力。
新加坡上市条件及程序
新加坡上市条件及程序」、主板的上市条件(一)最低公众持股数量和业务记录1、至少1000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25%如果市值大于3亿,股东的持股比例可以降低至10%2、可选择三年的业务记录或无业务记录。
(二)最低市值8000万新币或无最低市值要求。
(三)盈利要求1、过去三年的税前利润累计750万新币(合RMB375万元),每年至少100 万新币(合RMB50万元)。
2、或过去一至二年的税前利润累计1000万新币(合RMB500万元)。
3、或三年中任何一年税前利润不少于2000万新币且有形资产价值不少于5000万新币。
4、或无盈利要求。
(三)上市企业类型吸引国内外优质公司上市,寻找国际伙伴,开放市场引入国外券商。
(四)采用会计准则新加坡或国际或美国公认的会计原则。
(五)公司注册和业务地点自由选择注册地点,无须在新加坡有实质的业务运营。
(六)公司经营业务信息披露规定如果公司计划向公众募股,该公司必须向社会公布招股说明书;如果公司已经拥有足够的合适股东,并且有足够的资本,无需向公众募集股份,该公司必须准备一份与招股说明书类似的通告交给交易所,备公众查询。
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1、无需最低注册资本;2、有三年或以上连续、活跃的经营纪录,并不要求一定有盈利,但会计师报告不能有重大保留意见,有效期为6个月;3、公众持股至少为50万股或发行缴足股本的15%(以高者为准),至少500 个公众股东;4、所持业务在新加坡的公司,须有两名独立董事;业务不在新加坡的控股公司,须有两名常住新加坡的独立董事,一位全职在新加坡的执行董事,并且每季开一次会议。
三、上市的程序公司欲到新加坡上市首先应委任新加坡律师、会计师、金融顾问等专业人士(简称专业人士)对公司进行初步分析,看看俱不俱备上市资格。
一些专业人士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有一些将这部份的费用打入后期工作费用里。
专业人士也可能提出改组建议。
专业人士觉得可以一试,就可以介绍公司到上市经理。
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条件
4.反向兼并
n
近年来,中国民营企业通过反向兼并(Reverse Merger)方式在美 国上市方兴未艾。反向兼并,也称Reverse Takeover(RTO),俗 称借壳上市,是一种简化快捷的上市方式,是指一家私人公司通过与 一家没有业务、资产和负债的上市公司合并,该私人公司反向并入该 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成为一个全新的实体。该上市公司也称为壳公 司。私人公司并入上市公司后持有多数股权(通常是90%)。 与IPO相比,反向收购具有上市成本明显降低、所需时间少以及成功 率高等优势: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公司的前景颇为可观;上市公司的 市场价值通常远远高于同等行业、同等结构的私人公司;上市公司更 易于筹集资金,因为其股票有市场价值而且可以交易;可以利用股票 收购,因为公开交易的股票通常视为购并的现金工具。 但是,反向兼并并非一蹴而就的获取资金的捷径,其只是募集资金的 间接途径。所以,这一方式仅适宜于那些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特别急 切,将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达到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水平的公司,有助 于其实现融资的长期目标。
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的条件
2020/12/15
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条件
中国公司在美上市指南 美国的证券市场概况
n 美国最大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当数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中, 购买和出售的订单传达到中心,由中心的专业人士通过维护系统以使买卖的订单匹配,从 而实现交易。在场外交易市场,买卖是通过券商之间连接的计算机终端和报价单来完成的。 最著名的场外交易市场就是纳斯达克(NASDAQ),券商作为中介代理人匹配客户之间的 订单,或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证券交易。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其筹集的资金居股市之首。纽约证券交易所有 将近2800多个上市公司,在2003年,包括了来自51个国家的470个外国公司。2003年, 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为15家,市值达到89亿美元;亚太地区共有82家公司,市 值达728亿美元。广泛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公司、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成员公司, 构成了这一交易市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已经满足了最严格的上市标准,其范围包 括从最大、最著名的蓝筹公司到许多世界顶级的技术公司和年轻、成长迅猛及私有化的非 美国公司。 在美国,大概有35000个公司的股票在场外市场交易。纳斯达克是一个全国范围内的电子 询价系统,存储和提供每秒更新的来自全国联网券商的场外报价。有6000多个公司的证券 在该系统上询价,现有包括搜狐、新浪、网易三大中国门户网站在内的十几家中国公司在 纳斯达克上市。当今的纳斯达克市场已成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竞争对手,许多符合纽约证 券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大公司已选择了纳斯达克,如著名的微软、英特尔、苹果电脑和升阳 公司等。纳斯达克市场分为两个部分: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纳斯达克小型市场。在全国市 场的上市标准更严格,证券更具折现性。对于更小的公司而言,纳斯达克提供了一个“场 外交易电子版”,但其并不是纳斯达克市场的一部分,而只是为券商们提供的通过计算机 网络查询和估价的途径。最小的公司则可以列于“粉红单”上。
关于外管局75号文件的法律解读
关于外管局75号文件的法律解读发布日期: 2005-11-07所属栏目: 文章列表一、政策背景1、现阶段我国民营企业海外上市管道中国民营企业海外上市一般有两种途径。
第一条路很简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然后向海外交易所申请上市。
这条途径由于须经境内监管机构批准,时间会拖得很长,而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海外上市的企业,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上一年度的税后利润不低于6000万人民币,并显示出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这些条件超过了国内证券交易所的公司上市条件,事实上只是为少数国有大企业开辟了海外上市的渠道,国内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根本就达不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
因此,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只能通过红筹管道方式曲线上市。
第二种方式也就是红筹管道方式:民营企业控制人以个人名义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设立注册资本在1万美金左右的空壳公司,再把境内股权或资产以增资扩股方式注入空壳公司;之后以境外公司名义申请在美国、香港、新加坡等地海外上市,或者注册了一家壳公司后再收购一家空壳上市公司,境外壳公司先收购境内企业股权或资产,再由境外上市公司收购境外壳公司,从而实现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此种方式俗称“红筹通道”。
相对于国有企业的红筹上市,业内也把多见于民营企业的这种上市路径称为“小红筹”。
这种上市方式,也是作为风险资本的三种退出渠道(IPO、股权转让、破产清算)中获利最高的一种,海外红筹上市成为创投基金的理想选择。
2000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规定,红筹通道上市必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函”,但是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无异议函于2003年4月1日被取消,无异议函的取消迎来了中国民营企业海外上市的高潮。
取消无异议函后,通过红筹通道进行IPO的数量当年为48家,筹资金额约70亿美元;2004年的数量为84家,筹资111.51亿美元。
企业上市基本条件国内、中小板、创业板、天交所、国外美国等各市场
企业上市基本条件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和财务指标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应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要业务、经营管理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还应符合下列财务条件:(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二、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和财务指标创业板主要针对“两高六新”行业企业开设,“两高”是指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而“六新”则是指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
发行人应符合下列两套财务标准:(一)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二)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其他定量指标:存续期3年;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发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万,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与主板、中小企业板相比,主板要求最近一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创业板放宽占20%的限制,但无最高限制。
三、天津股权交易所(三板)企业挂牌上市条件1、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两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财务要求:①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试运营期附加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
新加坡上市的基本情况
新加坡上市的基本情况作者:佚名资料来源:点击数:497 更新时间:2008-12-29新加坡上市的基本情况一、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上市的利与弊1、新加坡股市非常欢迎中国公司到新加坡上市。
新加坡股市在国际上以严格和稳定著称,但是目前对中国企业还是非常欢迎的。
到海外上市也正是许多中国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所渴望的。
由于国内的二板市场至今尚未推出,一些中小企业希望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愿望一直无法实现,一些人逐渐把眼光转向海外。
对中国中小企业来说上市不仅仅是为了融资,很多在海外上市的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
2、新加坡上市的综合利弊分析(1)有利条件与中国国内证券市场相比,新交所公司上市的条件也较低,主板市场没有连续三年盈利甚至存续3年的要求,创业板市场的条件更低,对税前盈利、资本额等均无要求,主板与创业板也不是完全分隔的。
创业板上市企业上市满两年,达到主板要求的,即可转入主板市场。
更为诱人的是,企业上市后再融资也更为便利,只要市场投资者接受,再融资没有间隔期的要求,融资量也没有上限。
在综合费用上,新加坡市场的融资成本约为8%~10%(指占融资额的比例),而香港主板市场约为20%、创业板市场10%-15%,国内主板市场5%,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约为13%~18%(其中上市费7%)。
从融资额看,香港主板目前平均市盈率已下滑至5~7倍,创业板约为13~14倍,纳斯达克(NASDAQ)下滑到20~30倍。
新加坡市场虽已跌至14~15倍,相比其他市场仍具有一定诱惑力。
(2)不利条件8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个不小的负担。
一个极端的例子是,去年一家新加坡本地企业上市,一次筹集了200万新币的资金,但却为此支付了约100万新元的各种费用。
此外,与国内证券市场相比,新加坡证券市场企业股票发行的市盈率普遍要低,同样的企业,如能在国内市场上市,其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往往要更多。
这也成为许多中国企业情愿在国内排队也不愿走出国门的一个重要原因。
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
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在现代商业社会中,许多公司希望实现国内或国际上市,以进一步扩大规模、增加信誉和获得更多资金,但上市并非易事。
上市需要符合一系列严格的条件,下面将介绍一些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
1. 盈利能力和财务健康状况公司在考虑上市之前,必须证明其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财务健康状况。
这包括连续盈利的记录,稳定的现金流和健康的资产负债表。
上市需要公开披露财务信息,所以公司必须确保其财务状况和运营真实可靠。
2. 高度透明度和合规性上市公司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和监管要求,并遵循证券交易所的规章制度。
公司必须有高度的透明度和披露准则,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全面、准确,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违反合规要求将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和上市计划。
3. 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上市需要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独立的董事会、严格的审计制度和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公司应确保决策透明、正确,并对股东权益保护做出充分的保障。
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将增加市场的信任和投资者的兴趣。
4. 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公司上市需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投资者希望看到公司具备长期的增长能力和市场竞争优势,而不仅仅是短期的利润增长。
公司应展现出对市场变化的敏锐洞察力和灵活性,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5. 合适的公司估值和股票定价上市公司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的财务状况确定合适的估值和股票定价。
股票的发行价格应该合理反映公司的价值,也要吸引投资者参与,保障公司融资成功。
公司应寻求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科学、客观的估值。
6. 充足的资本实力和流动性上市公司需要具备充足的资本实力和流动性,以满足上市后的运营需求。
公司资金状况不仅要能够支持当前的业务和发展计划,还要有足够的储备和偿债能力。
投资者将会关注公司的融资能力和财务稳定性。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盈利能力、财务健康、透明度、合规性、公司治理、市场前景、公司估值和资本实力等多个方面的要求。
在决定上市之前,公司应详细评估自身的条件,并在达到上市条件时进行认真的申请和准备工作。
美国上市公司条件
美国上市公司条件纳斯达克上市条件: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分为两个市场,一个叫做全国市场,一个叫做小型资本市场。
全国市场又分两类企业,一类是有盈利的企业,一类是无盈利企业。
就全国市场而言:第一个条件是资产净值,有盈利的企业资产净值要求在400万美元以上,无盈利企业资产净值要求在1200万美元以上。
第二个条件是净收入,也就是税后利润,要求有盈利的企业以最新的财政年度或者前三年中两个会计年度净收入40万美元;对无盈利的企业没有净收入的要求。
第三个条件是公众的持股量。
任何一家公司不管在什么市场上市流通,都要考虑公众的持股量,通常按国际惯例公众的持股量应是25%以上。
比如说,在股票市场上,同一个公司A股价格是10元,而B股才1元或2元。
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B股没有公众持股的要求,没有充分的公众持股量,也就没有很好的流通性,市价就会很低。
市价一低就没有公司愿意在你的市场发行股票或者能够发行股票。
如果是这样,你这个市场就无法利用了。
美国纳斯达克全国市场要求,有盈利的企业公众的持股要在50万股以上,无盈利企业公众持股要在100万股以上。
第四个条件是经营年限。
对有盈利的企业经营年限没有要求,无盈利的企业经营年限要在三年以上。
第五个条件是股东人数。
有盈利的企业公众持股量在50万股至100万股的,股东人数要求在800人以上;公众持股多于100万股的,股东人数要求在400 人以上。
无盈利的企业股东人数要求在400人以上。
股东人数是与公众持股量相关的,有一事实上的公众持股就必然有一定的股东。
我国的《公司法》规定,A股上市公司持有1000股的持股人要1000人以上,这才能保证它的流通性。
如果持股人持股量很大,那么股东人数就相应减少了。
美国纽约交易所(主板):(1)由社会公众持有的股票数目不少于250万股;(2)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3)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于1亿美元;(4)公司必须在最近3个财政年度里连续盈利,且在最后一年不少于250万美元、前两年每年不少于200万美元或在最后一年不少于450万美元,3年累计不少于650万美元;(5)公司的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亿美元;(6)其他有关因素,如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对稳定性,公司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公司产品的市场情况,公司的前景,公众对公司股票的兴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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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上市基本条件
香港主板
对中国公司上市的要求
1.目标公司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记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3.业务记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3年合计盈利5000万港元(最近1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2年合计);
4.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5.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6.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3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7.信息披露:1年两度披露财务报告;
8.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9.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香港创业板
1.目标公司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记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
活动;
3.业务记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盈利要求。
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
事“活跃业务记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记录”减至12个月);
4.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到该等目标;
5.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6.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7.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记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8.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9.信息披露: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10.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纽约证交所
对美国以外公司上市的考察内容
1.社会公众持有股票数不少于250万股;
2.拥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
3.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于1亿美元;
4.公司必须在最近3个财政年度里连续盈利,且盈利在最后1年不少于250万美元、前2年每年不少于200万美元或在最后1年不少于450万美元,3年累计不少于650万美元;
5.公司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亿美元;
6.对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有多项要求;
7.其他有关因素,如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对稳定性、公司的行业地位、产品市场情况、公司前景、公众对公司股票的兴趣等。
美国证交所
1.最少要有50万股的股票为自然人流通股;
2.市值最少要在美金300万元以上;
3.最少要有800名的股东(每名股东需拥有100股以上);
4.上个会计年度税前收入至少为75万美元。
NASDAQ
非美国公司可选择的上市标准
■选择1:
1.最近3个财年税前总盈利超过1100万美元,最近2个财年每年税前盈利超过220万美元,并且最近3个财年每年税前盈利大于0;
2.每股股价不低于5美元;
3.有3名证券经纪人;
4.有公司监管。
■选择2:
1.最近3个财年总现金流超过275万美元并且每一财年现金流大于0;
2.过去12个月内平均资本市值超过5.5亿美元;
3.上一财年总收入大于1.1亿美元;
4.每股股价不低于5美元;
5.有3名证券经纪人;
6.有公司监管。
■选择3:
1.过去12个月内平均资本市值超过8.5亿美元;
2.上一财年总收入大于9000万美元;
3.每股股价不低于5美元;
4.有4名证券经纪人;
5.有公司监管。
多伦多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条件
1.财务最低要求:申请上市的公司被分为如下3类:工业(综合)、矿业、石油和天然气。
这3类公司中的每一类都有特定的最低上市条件;
2.管理层要求:无具体要求,但交易所有权根据递交给交易所的文件,评定管理者、董事、推广者、大股东或任何其他人或公司(这些人持有公司大量股票,足可以影响公司的控股权),以确保他们能够公正地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最大权益,指导公司的业务发展;
3.保荐人要求:所有申请上市的公司都需要交易所的参与机构提供的保荐人,保荐人将作为交易所评估时的一个重大因素。
新加坡交易所
1.公司要在主板上市首先需通过税前盈利要求,近3年累积税前盈利需要超过新币750万元,并在这3年里每年税前盈利不低于新币100万元。
如果近2年累积税前盈利超过新币1000万元也可以达到盈利要求;
2.公司在新加坡创业板(SESDAQ)上市,没有盈利要求,但有盈利会有助于上市申请;
3.在计算税前盈利时,特殊收益将不会考虑在内。
如果有特殊损失,而这些特殊损失不会再发生,交易所可以给以适当的调整,但需是与公司
直接有关的因素,像美国“9·11”事件或洪水带来的损失,就不会考虑;
4.申请上市盈利来源需要稳定,带来盈利的业务要继续,已转移走或终止的业务所带来的利润可能不会被考虑,并从累积盈利上扣除;
5.财务要求:公司要在新加坡上市(主板或SESDAQ)财务要健全,流动资金不能有困难。
公司如果向股东或董事借钱,需先还清或以股抵债;
6.管理层需基本稳定,也就是说近几年为公司带来利润的管理层基本不变,如有要员离开,公司需证明其离开不影响公司的管理。
伦敦证交所
1.公司一般须有3年经营记录,并须呈报最近3年的总审计账目。
如没有3年经营记录,某些科技产业公司、投资实体、矿产公司以及承担重大基建项目的公司,只要能满足伦敦证交所《上市细则》中的有关标准,亦可上市;
2.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应显示出为其公司经营记录所承担的责任;
3.公司呈报的财务报告一般须按国际或英美现行的会计及审计标准编制,并按上述标准独立审计;
4.公司在本国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应超过70万英镑,已至少有25%的社会公众股。
实际上,通过伦敦证交所进行国际募股,其总股本一般要求不少于2500万英镑;
5.公司须按伦敦证券交易所规范要求(包括欧共体法令和1986年版金融服务法)编制上市说明书,发起人需使用英语发布有关信息。
伦敦高增长市场(AIM)
AIM对上市公司不做3年业绩的要求,这不单单是指盈利水平,而是企业不需要有3年业绩,没有规模限制。
AIM对上市公司也没有公众持股比例的硬性要求。
1.任命一名经许可的任命保荐人;
2.任命一名指定经纪人;
3.对其股票的自由转让不设任何限制;
4.注册为公共有限公司或同类公司,并且依照其注册地的法律合法成立;
5.编制一份上市文件——该文件包括投资者所需要的、有关该公司和其业务活动的相关信息,如财务信息以及所有董事的详细情况。
该文件应提供给所有预期投资者,从而让他们决定是否投资于该公司的股票。
该公司的董事则负责上市文件的准确性,并且确保这些文件无重大遗漏。
伦敦证券交易所也需要以下事项的资料,如主要股东、所有股东的以往记录和流动资金;
6.根据当前收费标准向伦敦证券交易所付费,公司再次增发不需另缴费。
东京交易所
东京证券交易所制定上市标准的特点是:在交易所内分设第一部和第二部,其中,第二部的上市标准低于第一部。
也就是说,第一部上市的都是收益好的一流企业,而新上市公司股票一般要先在第二部挂牌,然后才有可能进入第一部。
反之,如果第一部上市的公司股票指标下降到低于第一部的上市标准,则有可能降至第二部。
外国公司到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主要条件为:
1.公司提出上市申请日前1年的公司净资产必须达到100亿日元以上;
2.公司最近3年的税前利润每年都要达到20亿日元以上;
3.公司提出上市的前1年必须进行红利分配,而且要能显示公司今后具有良好的红利分配前景;
4.至公司提出上市申请的前1年度最后1天为止,该公司应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至少5年,但若是民营企业,则需有5年经营业绩,且提交了东京证交所认为合适的财务文件,才可申请上市;
5.公司的上市股数须按超过以下标准交易单位区分的股数标准进行交易:2000万股的交易单位为l000(余下类推),1000万股为500,200万股为100,100万股为50,20万股为10,2万股为1;
6.公司股票如已在其他交易所上市,且流通状况良好,上市时的公司股东人数须达到l000人以上;如仅在东京证交所上市,在日本国内的股东人数须达到2000人以上;
7.公司必须提供近3年每年的年度和中期财务报告,且要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的审计报告,所有财务报告不能有虚假的记载;
8.公司必须承诺,对公司股票的转让不作任何限制;
9.公司须制定符合东京证交所规定的股票样式;
10.公司须提交经认可的各种有重要影响的合并、收购和分离的财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