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寔法律思想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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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强化训练2 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与巩固(秦汉-高三统编版历史二轮复习

主题强化训练2 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与巩固(秦汉-高三统编版历史二轮复习

主题强化训练2: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与巩固(秦汉)一、选择题基础题1.“在汉民族的民族心理尚未完全形成的时候,秦始皇以军事为手段,对其他区域进行征服和政治统治,这就使这种政府所建立的基础非常薄弱,因而,秦帝国的灭亡也就是必然的了。

”材料认为秦帝国灭亡的原因是()A.汉民族尚未完全形成B.秦始皇实行严刑酷法C.缺乏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D.秦的军事征服让六国不满2.(2022·肥城一中高三模拟)司马迁写《史记》,有关战国时期东方六国的记述多有错误,而秦国的历史就相对精确详实,这是由于有关东方六国的史料缺失所致,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可能是()A.东方六国文化相对落后B.秦朝统一后焚烧诗书C.百家争鸣导致学术分歧D.汉武帝时独尊儒术3.(2022·黄冈高三模拟)吕后去世,功臣集团放弃了实力强劲的齐王刘襄,而拥立未曾参与平定诸吕且“仁孝宽厚”的代王刘恒——汉文帝即位。

汉文帝则在给周勃等功臣封侯进爵之后,随即发布“列侯之国”诏,要求列侯离开京城前往各自封地。

汉文帝此举()A.有利于削弱王国势力B.加剧了汉初王国问题C.有利于巩固皇权统治D.促进了各地文化交流4.(2022·黄冈高三质检)西汉初期,各郡国举孝廉均为1人。

东汉时期进行改革,以户口为例,一般州郡每20万口得举1人,但边境州郡却例外,每10万口即可岁举1人。

这一举措() A.造成了地区间政治力量失衡B.有利于增强中央政府向心力C.利于促使官员注重人口增殖D.鼓励了官员到边远地区任职5.汉武帝时实行盐铁酒专卖制度,昭帝时御史大夫桑弘羊以“使民务本,不营于末”为理由坚决维护,而贤良文学一方则以“不与民争利”为由坚决反对,之后昭帝废止榷酒制度和部分取消盐铁专卖。

对此,理解正确的是()A.辩论促进了儒家思想正统地位的确立B.昭帝废除了重农抑商政策C.辩论反映西汉决策制度发生重大变化D.辩论促进经济政策的调整6.古丝绸之路是历史上中华民族和世界广泛接触和交流的见证。

《崔寔:政论》白话译文 :《资治通鉴》

《崔寔:政论》白话译文 :《资治通鉴》

《政论:崔寔》译文——《资治通鉴》【原文】凡天下所以不治者,常由人主承平日久,俗渐敝而不悟,政衰而不改,习乱安危,不自睹.或荒耽耆欲,不恤万机;或耳蔽诲,厌伪忽真;或犹豫岐路,莫适所从;或见信之佐,括囊守禄;或疏远之臣,言以贱废;是以王纲纵弛于上,智士郁伊于下。

悲夫!自汉兴以来,三百五十余岁矣,政令垢玩,上下怠懈,百姓嚣然,咸复思中兴之救矣!且济时拯世之术,在于补决坏,枝拄邪倾,随形裁割,要措斯世于安宁之域而已。

故圣人执权,遭时定制,步骤之差,各有云设,不强人以不能,背急切而慕所闻也。

盖孔子对叶公以来远,哀公以临人,景公以节礼,非其不同,所急异务也。

俗人拘文牵古,不达权制,奇伟所闻,简忽所见,乌可与论国家之大事哉!故言事者虽合圣听,辄见掎夺。

何者?其顽士暗于时权,安习所见,不知乐成,况可虑始,苟云率由旧章而已;其达者或矜名妒能,耻策非己,舞笔奋辞以破其义。

寡不胜众,遂见摈弃,虽稷、契复存,犹将困焉。

斯贤智之论所以常愤郁而不伸者也。

凡为天下者,自非上德,严之则治,宽之则乱。

何以明其然也?近孝宣皇帝明于君人之道,审于为政之理,故严刑峻法,破奸轨之胆,海内清肃,天下密如,算计见效,优于孝文。

及元帝即位,多行宽政,卒以堕损,威权始夺,遂为汉室基祸之主。

政道得失,于斯可鉴。

昔孔子作《春秋》,褒齐桓,懿晋文,叹管仲之功;夫岂不美文、武之道哉?诚达权救敝之理也。

圣人能与世推移,而俗士苦不知变,以为结绳之约,可复治乱秦之绪,干戚之舞,足以解平城之围.夫熊经鸟伸,虽延历之术,非伤寒之理;呼吸吐纳,虽度纪之道,非续骨之膏.盖为国之法,有似理身,平则致养,疾则攻焉。

夫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

夫以德教除残,是以粱肉养疾也;以刑罚治平,是以药石供养也。

方今承百王之敝,值厄运之会,自数世以来,政多恩贷,驭委其辔,马骀其衔,四牡横奔,皇路险倾,方将勒以救之,岂暇鸣和銮,调节奏哉!昔文帝虽除肉刑,当斩右趾者弃市,笞者往往至死。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2019届高三历史第二次模拟试题(含答案)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2019届高三历史第二次模拟试题(含答案)

第二次模拟考试文综试题(历史部分)1.周克商后,安抚股商遗民,同时任用各地才俊。

新创之周实际上是一个诸部族的大联盟,周人在这个超越部族范围的政治联盟基础上,还建立了一个超越部族性质的至高的权威,甚至周王的王权也须在道德性的天命之前俯首。

这一做法A. 实现了对诸部族直接有效控制B. 有助于形成天下一家的文化观C. 确立了周天子的封建专制王权D. 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答案】B【解析】【详解】周王室通过任用各地人才,从而表达天下为公的思想,而无论王室还是诸部族都在统一的权威之下,有利于形成天下一家的思想,故选B;当时仍然是地方分权,不是“直接有效控制”,A错误;西周时期尚处于奴隶社会,封建专制王权表述不符合史实,C错误;西周的分封制并未实现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D错误。

2.秦汉时女性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立户授田,为“女户”。

秦汉算赋,以十五岁为限征收,秦汉的典籍中有不少“赐女子百户酒”的记载。

这说明秦汉时期A. 男尊女卑的社会观念逐渐形成B. 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土地兼并C. 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不断形成D. 女性经济活动是税收的来源之一【答案】D【解析】【详解】从材料中的“秦汉算赋,以十五岁为限征收,秦汉的典籍中有不少‘赐女子百户酒’的记载”来看,“女户”也是征税对象,说明女性经济活动也是税收的来源之一,故答案为D 项;材料没有反映人们对男女社会地位的看法,排除A项;材料没有涉及限制土地兼并的措施,排除B项;春秋战国时期小农经济已经形成,排除C项。

3.魏晋时期,人们不再相信所谓的“天命”,转而追求“越名教而任自然”,诗歌中训勉的内容减少了,自由抒情和绮文丽藻的成分却日益增加。

据此可知,魏晋时期A. 文学创作的政教性有所减弱B. 士族强化了对文化话语权的掌控C. 儒家思想受到佛道思想冲击D. 文学才能是评判人才的重要标准【答案】A【解析】【详解】根据材料“诗歌中训勉的内容减少了,自由抒情和绮文丽藻的成分却日益增加”可知,魏晋时期的文学创作政教性色彩日益减少,文学性日益增加,A正确;材料中没有士族掌控文化话语权的信息,排除B项;材料中也没有佛道思想的信息,排除C项;D项表述不符合史实,排除.4.明清之际的思想家们,对于明朝何以衰、何以亡的问题进行探究和反思,普遍地主张黜虚务实,倡导分权“众治”,由此形成了一股积极进取、充满活力的新思潮。

略论崔寔的农本思想

略论崔寔的农本思想

进行研究的很少, 而崔蹇是个例外 , 他对农业本身进行了很深的 研究 , 并写 出了《 四民月令》 这部农学著作 , 四民月令》 《 不光对 中 原和北方的农业经验进行 了总结 ,而且记述 了一种农业生产模

汉 末乱世—— 崔 蹇农本 思想 产 生的特 殊背 景
崔定 , 字子真, 名台, 字元始 , ・ 幽』 涿郡安平人 ( I I . 今河北涿州 ,
矣。政令垢 , 上下怠懈, 风俗 敝, 人庶巧伪, 百姓 器然 , 成复思 中兴救矣 。
二、 土地 问题一 崔 蹇农 本思 想的 实质所 在
中国古代 的农业 问题 , 从根本上 说是土地 问题 , 农民的生命 维系在土地之上。到了汉武帝 时期, 地主势力很强火 了, 汉武帝
采取 了一系列措施对地主进行 打击 , 将兼并土地势头压 了下去 。 但到 了昭宣之后,实行发展经 济和 宽商政策 ,官僚地 主兼营商
《 问・ 学 科教 探索》 2 第 4卷 第 2 4期
文 艺理论 ◎
略论崔 窘的农本思想
1 玉谦 2崔玉静 3 . 崔 . . 谷海英
(. 1 保定学院历史系 2 . 北京第二外语学院旅管学院 3 . 保定广播 电视大学)
并不进行重新分配 。崔定提 出设想把地主的一部分土地进行 分 配, 实现一定程度的均富。这个想法很好 , 反映 了崔定关心农民、 重农爱农的农本思想。
高碑店交 界) 。大 约生于东汉和帝永元十 五年 ( 公元 13年) 0 左 右。历经殇帝 、 安帝 、 顺帝 、 冲帝、 质帝、 桓帝 、 至灵帝建宁三年 ( 公 元 10年) 7 病卒 。 崔定是东汉末期著名思想家、 著论家 、 农业经济 学家、 东汉社会批判思潮代表人物 。崔 蹇成年 走向社会 的时候, 顺帝、 桓帝之时, 东汉王朝 已进入 了末世。崔定在其著作 《 政论》

2023-2024学年云南省新平一中高考历史二模试卷含解析

2023-2024学年云南省新平一中高考历史二模试卷含解析

2023-2024学年云南省新平一中高考历史二模试卷注意事项: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它答案标号。

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选择题(12小题,每小题4分,共计48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 1.以下为近代不同年份我国东北地区主要对外贸易对象中,某一国家所占比重统计。

图中①代表的贸易对象国是A.美国B.日本C.俄国D.英国2.1873年的一天,侍奉日本天皇的女宫例行给天皇梳理头发时吃惊地发现,天皇已将自己的长发剪掉。

这件事主要反映了天皇决心A.革除封建礼仪B.废除封建身份制度C.带动文明开化D.进行政治制度改革3.霍元甲是中华武术的杰出代表,他最具代表性的拳术叫七十二式练手拳,施展开来出神入化、变幻莫测,让人无法看清,下列写作风格与霍元甲的拳法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A.《巴熒圣母院》B.《大卫科波菲尔》C.《战争与和平》D.《百年孤独》4.严复《文钞•原强》:“中国知西法之当师,不自甲午败衂之后始也。

海禁大开以还,所兴发者亦不少矣。

译署一也,同文馆二也,船政三也……拉杂数之,盖不止一二十事。

此中大半皆西洋以富以强之基,而自吾人行之,则淮橘为枳,若存若亡,不能收其效。

”据此,严复的主旨是A.肯定了师夷长技的成就B.阐释了富国强兵的内容C.否定了学习器物的价值D.强调了政治变革的必然5.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学者认为“礼”是“国之干”,坚持以“礼”作为对历史人物的评判依据。

这里的“礼”主要是指A.风俗B.贡赋C.秩序D.礼仪6.唐代皇帝对要官子弟任职多有限制,尤其是很多诏令都对宰相子弟进行严格限制,如素官回避和翰林学士的任职限制,主要是针对宰相子弟选士,回避中也将宰相子弟列为主要限制对象,唐朝的这一做法A.否定了宰相参与中枢B.阻碍了社会阶层的流动C.旨在维护君主的权威D.提高了庶族官员的地位7.1979年前,“凤阳地多不打粮,碾子一住就逃荒。

秦汉经济思想之崔寔

秦汉经济思想之崔寔

崔寔在法制问题上,有以下主要观点:①认为“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德”、“刑”的用途,因时而异。

当时是“承百王之敝,值厄运之会”的乱世,应当用重刑治理。

他赞扬汉宣帝采取严刑峻法,使社会安定;批评汉元帝奉行儒术,“多行宽政”,成为西汉王朝“基祸之主”。

②反对赦免。

东汉时,特别是后期,统治者频繁颁布赦令,赦免罪犯,以缓和阶级矛盾。

崔□对此作法极为反对,认为“赦以趣□,□以趣赦”。

频繁赦免罪犯,不仅不能制止犯罪,反而使人“轻为□非”,“犯恶尤多”。

如此相互促使,“两不得息”。

主张不轻易颁布赦令,最好相隔十年以上,才大赦一次。

寔[shí]1.同“实”。

2.放置。

3.此。

《政论》佚文看,具体的内容有提倡节俭,禁止奢僭,反对贪污压榨,主张地方官要久任,提高官吏待遇以养廉,以及实行徙民实边来调整人口与耕地的比例等崔寔的另一名著是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四民月令》地主阶级经战国、秦和西汉,发展到东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出现了累世贵盛的世家地主。

世家地主除拥有田园、苑囿外,西汉时少见的坞壁、营堑也出现了,它们就成为世家地主的庄园形式。

庄园内聚族而居,宗族首脑、长者称为“家长”,是庄园内统治的核心。

庄园经济的主要特点为自给自足。

如东汉初南阳樊宏家庄园的情况:“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利产业,物无所弃。

……乃开至广田三百余顷。

其所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

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

”庄园经济经过东汉近二百年的发展,到魏晋南北朝时则达到高峰,形成了世家大族的统治。

《四民月令》所反映的正是东汉晚期一个拥有相当数量田产的世族地主庄园,一年十二个月的家庭事务的计划安排。

所谓“四民”是指士、农、工、商,中国在春秋战国时就出现“四民分业论”;辄[zhé]1.总是,就遁[dùn]1.逃避沽[gū]1.买兖[yǎn]〔~州〕地名,在中国山东省。

馁[něi]1.饥饿:冻徙[xǐ] 1.迁移。

崔寔法律思想述论

崔寔法律思想述论

第11卷第2期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V ol.11No.2 2010年6月Journal of Yansh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Jun.2010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是维护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是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依据,又是调节社会生活矛盾的规则,也是衡量人们行为的准绳。

法律与国家的富强衰弱有着密切的关系,“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1]41因此,许多政治家、思想家等关注法律,尤其是在两汉时期,有以经治国、春秋断狱等法律形式,使有些学者的思想转化成国家的法律规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志在补天救世的崔寔也不例外,他深入观察社会的政治状况,针对现实,为济时拯世鲜明地提出了自己一系列的法律看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律思想,笔者试做归纳述论。

一、德刑兼施,重赏深罚道德与法律,德教与法令,教化与刑法等,是治国安邦相辅相成的基本手段,不可缺少。

而在实际运用当中,现实情况决定运用方式有所区别,执法者的文化素质不同运作起来也会各具千秋,时代不同人们认识各有特色。

贾谊主张综合德教、法令,认为:“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善者或异。

或道之以德教,或敺之以法令。

道之以德教者,德教洽而民气乐;敺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风哀。

”[2]2253董仲舒认为:“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务德教而省刑罚。

刑罚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

今废先王之德教,独用执法之吏治民,而欲德化被四海,故难成也。

”[2]1031-1032因此应当“大德而小刑”,或“务德而不务刑”。

[3]327,328刘向云:“治国有二机,刑、德是也。

王者尚其德而希其刑,霸者刑德并湊,强国先其刑而后其德。

夫刑、德者,化之所由兴也。

德者,养善而进阙者也;刑者,惩恶而禁后者也。

”[4]170汉宣帝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2]277刑德针对的对象不同,不同类型的统治者用法各异效果也不相同。

《政论》:一部针砭时弊的政论集

《政论》:一部针砭时弊的政论集

《政论》:一部针砭时弊的政论集作者:钟岳文来源:《月读》2021年第02期中国古代王朝末期,往往政治腐败,君不像个君,臣不像个臣,导致民不聊生,起义不断爆发。

也在此时,一些有思想、有抱负的知识分子和政治家,不愿随波逐流,更不愿看到国家走向衰亡,他们著书立说,指出朝廷的弊病,提出自己的主张,希望受到重用,为挽救时局贡献力量。

东汉后期崔寔的《政论》就是这样一本针砭时弊的书。

崔定,字子真,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人,东汉后期著名政论家、农学家。

他出身于世家大族,其父崔瑗,是东汉著名书法家、文学家、学者,所作的《座右铭》一文,共20句,100字,抒发了自己为人处世的基本态度和基本立场,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崔寔年少时便博览群书,见识广博。

父亲去世后,他变卖田宅,修起冢茔,建立碑颂,隐居在墓旁,逐渐变得穷困。

为了家人的生计,他以贩酒为业。

从世家子弟变为卖酒商人,当时人多因此嘲笑他,但崔寔不以为然。

服丧完后,当时的三公得知崔寔的品行都来征召,他却没有答应。

根据史书记载,崔寔的主要政治活动是在汉桓帝时期。

读过诸葛亮《出师表》的人都记得这一句:“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为什么“叹息痛恨”呢?原因在于桓帝、灵帝时,朝政腐朽,吏治腐败,百姓腐心:上则外戚宦官轮流把持朝政,互相倾轧;中则百官比周营私,贪索无厌;下则“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民不聊生。

崔寔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走上政治舞台的。

桓帝初年,崔寔由郡推举,因病未对策而授予郎职。

后经羊傅、何豹的推荐,担任议郎,又做了大将军梁冀府的司马,后入东观(东汉皇家藏书处)参与撰写《东观汉记》。

大约在桓帝永寿二年(156)至延熹元年(158)间,出任五原郡太守,然后被召入朝再任议郎,负责勘定五经。

不久,梁冀被汉桓帝诛杀,崔定因曾在梁冀府做官而受到牵连,有一段时期被禁止人仕。

延熹四年,崔寔受到司空黄琼的举荐,任辽东郡太守,因其母病逝而居家服丧,实未到任;守丧结束后,又入朝任尚书。

崔寔经济思想窥管

崔寔经济思想窥管

第18卷第2期邯郸学院学报2008年6月V ol.18 No. 2 Journal of Handan College June 2008崔寔经济思想窥管秦进才(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北石家庄 050091)————————————————————————————————————————————摘 要:崔寔的经济思想,可大致归纳为重农劝农辟土振人、以农为主多种经营、顺天之时相地之宜、耕读结合和睦宗族、抑制奢侈满足必需等方面,既有对前人思想资料的继承与发展,又有自己独辟蹊径提出的问题,涉及面广,内容丰富,见解深刻,影响深远。

关键词:崔寔;经济思想;窥管中图分类号:K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030(2008)02-0065-05基金项目:河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S070505)。

收稿日期:2008-05-24作者简介:秦进才(1953—),男,河北衡水人,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

————————————————————————————————————————————崔寔以汉末社会批判思潮的代表而彪炳史册,不仅政治、法律思想见解深刻独具特色,而且经济思想也内容丰富影响深远。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①笔者不揣浅陋,试述管窥蠡测之见。

一、重农劝农,辟土振人中国古代是农业社会,农民、农业、农村的安定与发展与国家政局息息相关,因此“《洪范》八政则以食居其首,《周官》九职则以农为先,诚以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命”。

[1]596汉文帝称:“农,天下之本也”。

[2]117东汉张奋说:“国以民为本,民以谷为命,政之急务,忧之重者也”。

[3]119王符说:“国之所以为国者,以有民也;民之所以为民者,以有谷也”。

[4]210崔寔也深知国家、农民与粮食的关系,指出:“国以民为根,民以谷为命。

命尽则根拔,根拔则本颠。

”[5]441作为国家根本的黎民百姓,只有能够安居乐业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时,天下才能太平。

贱讼中国古代法观念中的一个有趣逻辑

贱讼中国古代法观念中的一个有趣逻辑

贱讼:中国古代法观念中的一个有趣逻辑清人崔述说:“自有生民以来莫不有讼也。

讼也者,事势所必趋也,人情之所断不能免也。

传曰饮食必有讼”。

“两争者,必至之势也,圣人者其然,故不责人之争,而但论其曲直。

”1这是古代中国人对诉讼现象极为难得的冷静的客观的认识或评价之一例。

绝大多数古代中国人对诉讼的态度并没有这般豁达、公正。

鄙视、厌恶诉讼活动,一直是古代中国文化观念的典型特征之一。

作为社会发言人的士大夫们的言论,典型地反映了这一事实。

对于古代中国士人来说,诉讼是道德败坏的结果或表现。

据说在远古圣王的时代,即“王者之世”,人们道德高尚,“耕者皆让畔(田界),民俗皆让长(利益冲突时让利于长者),”2 “天下晏然”、“刑措不用”,简直没有什么争讼。

后来,不知何故,“世道衰微”,“礼崩乐坏”,“朴以(而)厚”的民众变得“巧以伪”3了。

这才有了可恶的愈演愈炽的争讼。

因此,在古代中国人眼中,“讼”特别是打官司就成了不光彩的同义语。

古人在说到诉讼行为及其参与者时,常常要加上明显含有贬义的前缀或后缀词,以示鄙弃。

如“滋讼”、“兴讼”、“聚讼”、“讼棍”等等便是。

特别是“滋讼”之“滋”尤为刺眼:“滋”就是“故意挑起事端”、“惹是生非”之意。

一字之缀,厌恶之情溢于言表。

正因如此,“讼师”、“讼棍”、“好讼之徒”等简直可以译为“道德败坏之徒”:“讼学”、“讼术”、“讼辞”等简直可以译为“卑鄙伎俩”、“害人之术”;而“滋讼”、“兴讼”、“聚讼”、“健讼”、“好讼”、“包揽词讼”等等几乎成了“干坏事”的同义语。

正因如此,古人才一再倡导“止讼”、“息讼”、“贱讼”、“去讼”、“无讼”;官吏们才会把“辨讼”、“决讼”、“断讼”不仅仅看成是日常公务,而且看成是维护道德的大事业。

“贱讼”观念在中国始自何时,不得而知。

春秋时期的邓析事件,大约是迄今所知的最早的贱讼证据之一。

邓析,这位中国最早的“律师”,就是被视为卑鄙可恶的小人而遭杀害的,其主要“罪行”,就是帮助老百姓打官司并收取一定报酬。

政论 东汉·崔寔

政论 东汉·崔寔

(为官必读)政论东汉•崔富自尧、舜之帝,汤、武之王,皆赖明哲之佐,博物之臣。

故皋陶陈谟而唐、虞以兴,伊、箕作训而殷,周用隆。

及继体之君,欲立中兴之功者,曷尝不赖贤哲之谋乎!凡天下之所以不治者,常由世主承平日久,俗渐弊而不寤,政浸衰而不改,习乱安危,逸不自睹。

或荒耽嗜欲,不恤万机;或耳蔽箴诲,厌伪忽真;或犹豫岐路,莫适所从;或见信之佐,括囊守禄;或疏远之臣,言以贱废。

是以王纲纵驰于上,智士郁伊于下。

悲夫!且守文之君,继陵迟之绪,譬诸乘弊车矣。

当求巧工,使辑治之,折则接之,缓则楔之,补琢换易,可复为新。

新新不已,用之无穷。

若遂不治,因而乘之,摧拉捌裂,亦无可奈何矣。

若武丁之获傅说,宣王之得申、甫,是则其巧工也。

今朝廷以圣哲之姿,龙飞天衢,大臣辅政,将成断金,诚宜有以满天下之望,称兆民之心。

年谷丰稔,风俗未乂。

夫风俗者,国之脉诊也。

年谷如其肥肤,肥肤虽和,而脉诊不和,诚未足为休。

《书》曰:“虽休勿休。

”况不休而可休乎。

自汉兴以来,三百五十余岁矣。

政令垢玩,上下怠懈,风俗雕敝,人庶巧伪,百姓嚣然,咸复思中兴之救矣。

且济时拯世之术,岂必体尧蹈舜然后乃治哉?期于补绽决坏,枝柱邪倾,随形裁割,取时君所能行,要措斯世于安宁之域而已。

故圣人执权,遭时定制,步骤之差,各有云施。

不强人以不能,背所急而慕所闻也。

昔孝武皇帝策书日:“三代不同法,所由殊路,而建德一也。

”盖孔子对叶公以来远,哀公以临民,景公以节礼,非其不同,所急异务也。

是以受命之君,每辄创制;中兴之主,亦匡时失。

昔盘庚愍殷,迁都易民;周穆有阙,甫侯正刑。

然疾俗人拘文牵古,不达权制,奇玮所闻,简忽所见,策不见珍,计不见信。

夫人既不知善之为头善,又将不知不善之为不善,乌足与论国家之大事哉!故每有言事,颇合圣听者,或下群臣,令集议之,虽有可采,辄见持夺。

何者?其顽土暗于时权,安习所见,殆不知乐成,况可与虑始乎?心闪意舛,不知所云、则苟云率由旧章而已。

其达者或矜名嫉能,耻善策不从己出,则武笔奋辞,以破其义。

崔寔《政论》与“韩学”研究

崔寔《政论》与“韩学”研究
第3 2卷第 2 期
Vo1 . 3 2No. 2
徐 州 工 程 学 院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
J o u r n a l o f Xu z h o u I n s t i t u t e o f Te c h n o l o g y (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E d i t i o n )
守” 期 间, 可 谓 政 绩 卓 著 。崔 蹇 甫 一 到 任 , 不 辞 辛 劳, 走访民情 , 当地 百 姓 不 懂 纺 织 , 冬 天 都 没 有 衣 服 御寒 , 于是崔 蹇打击奸 商 , 发展经 济 , 尤 其 注 重
桑麻、 纺 织 等工 商 业 , 最 终“ 民得 以免 寒 苦 ” 。同 时
2 0 1 7年 3月
Ma r .2 01 7
崔 蹇《 政 论 与“ 韩学’ ’ 研 究
宋 洪 兵
( 中 国人 民 大 学 国 学 院 , 北 京 1 0 0 8 7 1 )
摘 要 : 传 统 目录学将 东 汉末年 崔寰 的《 政论》 列为“ 法家 类” , 故其在“ 韩 学源流” 的脉 络 中具 有 重 要学 术地位 。崔 定立足 于 法家 的“ 变异 ” 历 史哲 学 , 详细 论证 了“ 霸政” 的正 当性 , 明确 主 张“ 重赏 深 罚” “ 明著 法术” “ 严 刑 峻法” 。“ 厚 赏深 罚” 的政 治理 念 包 涵 着 “ 王权 焦 虑” 及 其 解 决 途径 、 整 顿 吏

经” , 恰逢此时 , 大将 军 梁 冀 被 诛 , 崔蹇受牵连 : “ 会
梁冀 诛 , 定 以故 吏 免 官 , 禁锢数年 。 ” 鲜 卑 数 犯 边 境
个士人 家庭 , 《 后汉书》 称 崔 氏 家族 : “ 崔 氏世 有美

崔寔法律思想述论

崔寔法律思想述论
【 者 简 介] 秦 进 才 (9 3一 ) 男 ,河 北 衡 水 人 ,河 北 师 范 大 学 历史 文 化 学 院 教 授 ,历 史学 博 士 。 作 15 ,
7 6
燕 山大学 学 报 ( 学 社 会科 学 版 ) 哲
21 0 0年
以霸政 ,实行重赏深罚 。只有如此 ,才能维持君主
鼎辅不思在 宽之德 ,牧牧 守守逐之 ,各竞搪微短 , 吹毛求疵,重案深诋 ,以中伤贞 良” 。 册 页 第 在
的威信 ,才能遏制 民欲, 以防僭越 。 崔塞重 赏深 罚 的法 律思想 有其 历史和 现 实的
依据, 历史依据 主要是春秋 战国和 西汉时期的兴盛 衰亡 ,现 实依据主要是 东汉 末年皇帝 昏庸 ,宦官、 外戚 强大 ,社会秩序混 乱。他提 出:“ 今既不 能纯 法八世 ,故宜参 以霸政 ,则宜重赏深罚 以御之 ,明
了 自己一系列 的法律 看法 , 形成 了独 具特色 的法律 思想 ,笔者试做 归纳 述论 。

希其刑 ,霸者刑德 并渎 ,强 国先其刑 而后其德 。夫
刑 、德 者 ,化之 所 由兴也 。德 者 ,养善 而进 阙者
也 ;刑者 ,惩恶 而禁后者也 。 ¨ 。 ” 汉宣帝称 :“ 汉 家 自有 制度 ,本 以霸王道杂之 ,奈何 纯任德教 ,用
把 德教 比喻为粱 肉,把刑 罚比作药石 ,比喻形象生
道 德与法律 ,德 教与法令 ,教化与刑法 等 ,是 治 国安邦相辅相成 的基本手段 , 不可缺 少 。 在实 而
际运用 当 中, 实情况决 定运用方式 有所 区别 ,执 现 法者 的文 化素质不 同运 作起来 也会各具千秋 , 时代
不 同人们 认识 各 有特 色 。贾谊 主张 综 合德 教 、法

崔寔《政论》研究综述

崔寔《政论》研究综述

崔寔《政论》研究综述
彭琳
【期刊名称】《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6(017)001
【摘要】近些年来,崔寔《政论》的相关研究著作与论文不断涌现,研究范围更加广泛。

本文针对《政论》一书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学等方面的研究状况进行详细的整理,以求了解《政论》的研究状况,并借此开辟出新的研究视角。

【总页数】4页(P77-80)
【作者】彭琳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石家庄05002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234.99
【相关文献】
1.崔寔《政论》与"韩学"研究 [J], 宋洪兵
2.《资治通鉴》元嘉元年"涿郡举崔寔"校证 [J], 秦进才
3.崔寔《政论》风俗批判思想探究 [J], 彭琳
4.王霸政治的历史经验与现实参照——崔寔政治思想再探 [J], 把梦阳
5.崔寔《政论》成书时间与辑录流传考 [J], 彭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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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霸政治的历史经验与现实参照——崔寔政治思想再探

王霸政治的历史经验与现实参照——崔寔政治思想再探

The Historical Experience and Realistic Reference of “Wang” and “Ba” Politics: A re-exploration of
CUI Shi’s political thoughts
作者: 把梦阳[1]
作者机构: [1]上海大学文学院历史系,上海200444
出版物刊名: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100-107页
年卷期: 2019年 第5期
主题词: 崔寔;《政论》;“百王之敝”;王与霸;历史与现实
摘要:东汉后期,针对政治腐败、法令废弛的末世之象,崔寔提出统治者应通过'参以霸政'的
手段来解决政治困局。

显然,此论与汉儒尊崇王道的主流观点格格不入,因而古今学者对崔寔的评价,无论批评或肯定,大都基于儒法之争、王霸之辩的传统视角。

其实,在崔寔的语境中,所谓霸道,
既是一种针对两汉以来政治文化发展困局,亦即'百王之敝'的解决途径,也是对正统儒家所倡导的
王道思想之不足的弥补,因而并不应将崔寔所论之'霸'完全视为王道的对立面。

为了论证霸道的
正当性,崔寔还借助春秋时期的诸侯尊王攘夷、奉行霸政这一历史经验,来说明具有强权性质
的'霸'之手段,亦能在帝国现实政治的情境下发挥重要作用。

可见,崔寔之论,既非一味地尊霸而非王,亦非简单的王霸并用,而是试图援引霸道中的某些具体因素来救补王道。

崔寔《政论》(整理点校本)

崔寔《政论》(整理点校本)

崔寔《政论》〔整理点校本〕崔寔《政论》〔整理点校本〕严可均曰:《隋志》法家《正论》五卷,汉大尚书崔寔撰。

《旧唐志》:《政论》五卷。

《意林》亦五卷。

《新唐志》作六卷。

各书引见或作《政论》,或作《正论》,又作《本论》,止是一书。

寔字子真,一名台,字符始。

涿郡安平人。

高祖篆,祖駰,父瑗,范史皆有传。

寔好典籍,桓帝初为郎。

后拜议郎,与边韶、延笃著作东观。

出为五原太守,征拜议郎,复与诸儒博士杂定《五经》。

拜辽东太守。

母卒归葬。

服竟,召拜尚书。

以世方阻乱,称疾不视事,免归。

建宁中卒。

实明于政体,吏才有余,论当世便事数十条,指切时要,言辩而确。

范史论曰「实之《政论》,言当世理乱,虽鼂错之徒不能过也。

」其书成于守辽东后,故有仆前为五原太守及今辽东耕云云。

本传系于桓帝初除为郎时,未得其实。

其本北宋时已佚失,故《崇文总目》不著录,《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亦无之。

《通志略》载有六卷,虚列书名,不足据。

今从《羣书治要》写出七篇,本传及《通典》各写出一篇,凡九篇。

略以《意林》次第之,刺取各书引见,校补譌脱,定着一卷。

其畸零短段三十事不能成篇者,载于卷末。

《治要》专取精实,而腴语美词,芟除净尽。

然于当时积弊,已胪列无遗。

治乱兴亡,古今一轨。

本传引仲长统曰「凡为人主,宜写一通置之坐侧。

」赵帐茄砸病?按严氏《全后汉文》辑录崔寔《政论》甚备,然亦间有缺误。

如“秦兼天下,罢侯置县”一条,已见《治要》,而据《北堂书钞》另立之。

至于校勘未谨处,亦偶有之。

尤因未覩宋本《御览》,故其考或有未精。

今据善本而董理之,其与严氏异者,为免繁琐,不复出校。

——胡不归识自尧、舜之帝,汤、武之王,皆赖明哲之佐,博物之臣。

故臯陶陈谟而唐、虞以兴,伊、箕作训而殷、周用〔《类聚》卷五十二作「以」〕隆。

及继体之君,欲立中兴之功者,曷尝不赖贤哲之谋乎!凡天下〔《类聚》有「之」〕所以不理〔《后汉纪》卷二十一、《类聚》作「治」〕者,常由人主〔《类聚》作「常疾世主」〕承平〔《类聚》有「之」字〕日久,俗渐敝而不悟,政寖衰而不改〔「常由」下,《后汉纪》作「其患在世承平,政渐衰而不改,俗渐弊而不悟」〕,习乱安危,怢〔《后汉纪》作「忽」,《羣书治要》卷四十五作「逸」〕不自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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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卷第2期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V ol.11No.2 2010年6月Journal of Yansh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Jun.2010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是维护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是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依据,又是调节社会生活矛盾的规则,也是衡量人们行为的准绳。

法律与国家的富强衰弱有着密切的关系,“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1]41因此,许多政治家、思想家等关注法律,尤其是在两汉时期,有以经治国、春秋断狱等法律形式,使有些学者的思想转化成国家的法律规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志在补天救世的崔寔也不例外,他深入观察社会的政治状况,针对现实,为济时拯世鲜明地提出了自己一系列的法律看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律思想,笔者试做归纳述论。

一、德刑兼施,重赏深罚道德与法律,德教与法令,教化与刑法等,是治国安邦相辅相成的基本手段,不可缺少。

而在实际运用当中,现实情况决定运用方式有所区别,执法者的文化素质不同运作起来也会各具千秋,时代不同人们认识各有特色。

贾谊主张综合德教、法令,认为:“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善者或异。

或道之以德教,或敺之以法令。

道之以德教者,德教洽而民气乐;敺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风哀。

”[2]2253董仲舒认为:“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务德教而省刑罚。

刑罚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

今废先王之德教,独用执法之吏治民,而欲德化被四海,故难成也。

”[2]1031-1032因此应当“大德而小刑”,或“务德而不务刑”。

[3]327,328刘向云:“治国有二机,刑、德是也。

王者尚其德而希其刑,霸者刑德并湊,强国先其刑而后其德。

夫刑、德者,化之所由兴也。

德者,养善而进阙者也;刑者,惩恶而禁后者也。

”[4]170汉宣帝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2]277刑德针对的对象不同,不同类型的统治者用法各异效果也不相同。

崔寔认为:“夫熊经鸟伸,虽延历之术,非伤寒之理;呼吸吐纳,虽度纪之道,非续骨之膏。

盖为国之法,有似理身,平则致养,疾则攻焉。

夫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

①夫以德教除残,是以粱肉理疾也;以刑罚理平,是以药石供养也。

”[5]第2册第440页他继承了前人关于治国需要运用德教、刑罚两手的理论,把治国与理身进行类比,把德教比喻为粱肉,把刑罚比作药石,比喻形象生动而独具特色。

再则,“方今承百王之敝,值厄运之会。

自数世以来,政多恩贷,驭委其辔,马骀其衔,四牡横奔,皇路险倾。

方将拑勒鞬辀以救之,岂暇鸣和銮清节奏,从容平路哉?”[5]第2册第440页因此,应当因时、因事而制宜,东汉既然已经处于乱世,应当参崔寔法律思想述论秦进才(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91)[摘要]志在补天救世的崔寔,针对东汉末年的社会政治状况,提出了一系列的法律主张。

论文从德刑兼施、重赏深罚,遵先王制、适当赦免,以严致平、思复肉刑三个方面探讨了崔寔的法律思想。

[关键词]崔寔;法律;思想;述论[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692(2010)02-0075-05[收稿日期]2010-02-08[基金项目]河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S070505)[作者简介]秦进才(1953-),男,河北衡水人,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

76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以霸政,实行重赏深罚。

只有如此,才能维持君主的威信,才能遏制民欲,以防僭越。

崔寔重赏深罚的法律思想有其历史和现实的依据,历史依据主要是春秋战国和西汉时期的兴盛衰亡,现实依据主要是东汉末年皇帝昏庸,宦官、外戚强大,社会秩序混乱。

他提出:“今既不能纯法八世,故宜参以霸政,则宜重赏深罚以御之,明著法术以检之。

”[5]第2册第439页之所以如此,在于“自非上德,严之则理,宽之则乱。

何以明其然也?近孝宣皇帝明于君人之道,审于为政之理,故严刑峻法,破奸轨之胆,海内清肃,天下密如。

嘉瑞并集,屡获丰年,荐勋祖庙,享号中宗。

算计见效,优于孝文。

元帝即位,多行宽政,卒以堕损,威权始夺,遂为汉室基祸之主。

治国之道,得失之理,于是可以鉴矣!”[5]第2册第439-440页以汉宣帝、汉元帝父子的不同政治策略所取得的不同政绩为例证,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了重赏深罚的作用与意义。

对此清朝袁枚则认为:“夫元成之衰,是昏也,非宽也。

果其宽,则萧傅不杀,堪、猛不诛,王章不死矣。

孝宣之中兴,是明也,非严也。

若果严,则不弛酒食之禁,不除子匿父之条,不纵张敞之亡命矣。

”[6]第2集第407-408页这显然就提出了与崔寔不同的看法。

然而实际上,汉宣帝初年,治狱吏“上下相敺,以刻为明;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

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

是以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计岁以万数,此仁圣之所以伤也”[2]2369。

这样的“严刑峻法,”也许会“破奸轨之胆”。

但汉宣帝还是接受了路温舒尚德缓刑的建议,后来注意法律的修订,减轻刑罚,并经常在“季秋后请谳时,上常幸宣室,斋居而决事,狱刑号为平矣”[2]1102。

同时,还是继续实行“以刑余为周、召,以法律为《诗》、《书》”[2]3247的政策,汉宣帝熟练地运用“霸王道杂之”的思想,教化与刑法两手并用,取得了汉朝昭宣中兴的成功。

崔寔认为:“昔孔子作《春秋》,褒齐桓,懿晋文,叹管仲之功。

夫岂不美文、武之道哉?诚达权救弊之理也。

”[5]第2册第442页重赏深罚,就是要达权救弊、与世推移,因时而异,从实际出发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世乱则威之以师旅,道治则被之以文德。

”[5]第3册第671页这种思想的确有道理,实行起来确实有效用,前提是君主圣明,臣子忠良。

但局限性也是明显的,“重刑阙于大臣,而密罔刻于下职。

鼎辅不思在宽之德,牧牧守守逐之,各竞擿微短,吹毛求疵,重案深诋,以中伤贞良”。

[5]第2册第440页在东汉末年皇帝昏庸、朝政腐朽、政治黑暗、外戚宦官轮番掌权的情况下,重赏往往把爵位、官职、金钱等赏赐给专权的外戚、宦官,深罚常常用来惩罚正直廉洁的士人官僚,形成了两次党锢之祸。

但崔寔的重赏深罚的主张,反映了当时的客观需求,为东汉末年军阀混战群雄割据时的统治者所接受,付诸于实践。

被王夫之认为是“申韩之绪论,仁义之蟊贼也。

其后荀悦、锺繇申言之,而曹孟德、诸葛武侯、刘先主決行之于上,君子之道詘,刑名之术进,激于一时之诡随,而启百年严酷之政,亦烈矣哉!”[7]第10册第309页当然,这里既有王夫之不同的看法,也有思想家的主张与政治家的治国之策的区别,更有崔寔重赏深罚的本意与客观事实的区别,然而事实走到崔寔最不愿看见的结果上去。

其实,重赏深罚也不是崔寔一个人的看法。

首先是有着“刑乱国用重典”[8]870的传统和现实社会的需要,“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9]484“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駻马,此不知之患也。

”[1]665-666在社会危机严重的情况下,“民倍本多巧,奸轨弄法,善人不能化,唯一切严削为能齐之。

”[10]3318“上替下陵,奸轨不胜,猛政横作,刑罚用兴。

”[2]4266在天灾人祸频繁而至,政治腐朽堕落、社会动荡不安的局势下,道德说教不是万灵的,必须辅以法律的规范与制裁。

其次是东汉末年一些人的共识,荀悦认为:“夫德刑并行,天地常道也。

先王之道,上教化而下刑法,右文德而左武功,此其义也。

或先教化,或先刑法,所遇然也。

拨乱抑强则先刑法,扶弱绥新则先教化,安平之世则刑教并用。

大乱无教,大治无刑。

乱之无教,势不行也;治之无刑,时不用也。

”[11]上册第407-408页“任循吏于大乱之会,必有恃仁恩之败;用酷吏于淸治之世,必有杀良民之残。

”[5]第2册第825页德刑并用是根本之策,社会条件不同运用起来各有重点,因时因地而不同。

德刑又被称为法教,②“故凡政之大经,法教而已。

教者,阳之化也。

法者,阴之符也。

”[12]4礼义教化与法律刑罚紧密相连,“教化所恃以为治也,刑法所以助治也。

”[2]1034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侧重,“治定之化,以礼为首。

拨乱之政,以刑为先。

”[13]683-684但崔寔的重赏深罚思想在后世遭到了一些人的批评,司马光曰:“汉家之法已严矣,而第2期秦进才崔寔法律思想述论77崔寔犹病其宽,何哉?盖衰世之君率多柔懦,凡愚之佐唯知姑息,是以权幸之臣有罪不坐,豪猾之民犯法不诛,仁恩所施止于目前,奸宄得志,纪纲不立,故崔寔之论以矫一时之枉,非百世之通义也。

”认为像孔子所说的“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

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斯不易之常道矣。

”[14]1725-1726其实,崔寔认为:“济时拯世之术,岂必体尧蹈舜然后乃治哉?期于补绽决坏,枝柱邪倾,随形裁割,取时君所能行,要措斯世于安宁之域而已。

”因为,“圣人执权,遭时定制。

步骤之差,各有云施,不强人以不能,背所急而慕所闻也。

”[5]第2册第439页崔寔的主张是针对当时具体的社会现实“遭时定制”而言,更多带有治国安邦策略的意义,而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

马端临亦认为:“桓灵之昏庸岂足以语此,以昏庸之主而复欲其行严酷之法,则土崩瓦解之势当如亡秦,亦不待建安之末而汉鼎始移矣。

”[15]1423王夫之既不同意崔寔重赏深罚说,也不赞同司马光所阐述的宽猛结合说,认为:“严者,治吏之经也;宽者,治民之纬也;并行不悖,而非以时为进退者也”。

提出“严以治吏,宽以养民,无择于时而并行焉,庶得之矣”的主张。

[7]第10册第309页其实,崔寔重赏深罚说,也是以官吏为对象,并不是针对着人数众多的黎民百姓的。

二、遵先王制,适当赦免赦免,指君主下诏免除或减轻罪人的罪责或刑罚。

“眚灾肆赦”,[16]128“赦过宥罪,”[17]349是中国古代的司法传统。

秦二世二年(前208年)冬,“大赦天下。

”[10]270汉朝沿袭秦制,颁布:“赦令者,将与天下更始,诚欲令百姓改行洁己,全其性命也。

”[2]348有些人主张不赦,《管子78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不至,亡命蓄积,群辈屯聚,为朝廷忧。

”[5]第2册第444页频繁地赦宥免刑,致使罪犯心存侥幸心理,亡命之徒轻易为非作歹,尤其是接近赦免之时更是胆大妄为,故意犯罪。

③“如是则劫不得不赦,赦以趣奸,奸以趣赦,转相驱踧,两不得息。

虽日赦之,乱甫繁耳!由坐饮多发消渴,而水更不得去口,其归亦无终矣。

又践祚改元际,未尝不赦。

每其令曰:‘荡涤旧恶,将与士大夫更始。

’是褒己薄先,且违无改之义,非所以明孝抑邪之道也”。

[5]第2册第444页本来大赦是朝廷与民更始,但实际上起着纵容犯罪的作用,因此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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