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可编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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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一、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工作现状1、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访促维权,加大信访工作力度。

信访工作是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为了做好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信访网络的作用,积极主动的与人大、政法委、公、检、法、司法等部门沟通、协作,处理和解决了大量的信访和侵权案件,极大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市妇联信访工作实行了五项制度,一是实行主席信访接待日制度。

每周星期三为信访接待日;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

第一个接待上访的妇联干部要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对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谁接待,谁负责,按照登记、记录、办理、反馈的程序,让来访妇女群众的问题,通过协调有关部门得到解决,疑问得到解答,心理得到疏导;三是完善信息沟通制度。

加强妇联与公、检、法、司、民政、劳动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四是隐患排查制度。

对排查出的妇女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建立化解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将问题妥善处理和化解在当地,做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市;五是考核制度。

为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妇联把信访工作作为妇女维权工作的一大重点,纳入妇女维权工作考核的范畴,纳入乡镇妇联和市直妇联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2、以源头参与为重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

首先成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并针对组成人员因工作调动、人员变更等问题,及时调整补充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同时,认真制定《鹿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妇儿工委的组织协调功能,将《规划》目标量化、细化,具体分解,加强督促检查,监测评估,使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落到实处。

其次,成立了鹿泉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和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

聘请市、乡妇联干部为特邀陪审员,使案件做到立案快,审理客观、公正。

合议庭成立以来,审理妇联报送案件9起,在维权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加强以人为本的理念,发挥协调推动作用,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社会干预。

妇女权益的现状与改善

妇女权益的现状与改善

妇女权益的现状与改善妇女权益一直是社会发展中一个重要的议题。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尽管在妇女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平等现象。

本文将探讨妇女权益的现状,并提出改善这一状况的一些建议。

一、妇女权益的现状妇女权益的现状可以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 政治方面尽管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实施了妇女权益保护法案,但在政治参与方面,妇女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在许多国家中,女性在政府和决策机构中的代表性较低。

女性政治家的比例仍远远低于男性。

这种不平衡导致了妇女在政策制定和资源分配方面的利益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

2. 经济方面在经济领域,妇女也面临诸多不平等。

虽然在一些发达国家中,妇女获得教育和就业机会与男性基本持平,但在薪酬方面依然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妇女通常会获得比男性更低的薪水,而且在晋升和职业发展方面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此外,女性经常面临职业与家庭责任的平衡问题,这限制了她们在职场中的发展。

3. 社会方面在社会领域,妇女的权益也受到一些挑战。

妇女常常在家庭和社会角色方面遭受歧视,承担着额外的家庭责任,这限制了她们参与其他活动的时间和机会。

此外,妇女在媒体上的形象和代表性也不平衡,往往被强调其家庭作用,而忽视了其他的角色和能力。

二、改善妇女权益的建议为了改善妇女权益的现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强化法律保护各国政府应该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妇女权益的保护。

应该制定和执行法律,禁止性别歧视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此外,应该增加对妇女在政治和经济领域参与的鼓励和支持措施,以增加她们在决策过程中的代表性。

2. 促进教育与就业机会教育是改善妇女权益的关键。

政府应该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消除性别在教育领域的不平等。

同时,应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并消除性别在职业发展、晋升和薪酬方面的差异。

3. 意识形态和文化转变宣传意识形态和文化转变也至关重要。

社会应该鼓励妇女参与各种社会领域,并尊重她们的选择。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在全球范围内仍面临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以下是目前工作现状以及可能的改进建议:现状:1. 暴力和虐待问题:妇女和儿童仍然经常受到各种形式的暴力和虐待,包括家庭暴力、性侵犯、儿童劳工等。

许多案件仍没有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处理。

2. 教育和机会平等:妇女和女童在访问教育和获取同等机会方面仍存在巨大的不平等,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和贫困家庭中。

3. 健康和营养:许多妇女和儿童没有足够的医疗服务和适当的营养,导致健康问题和发展障碍。

4. 儿童婚姻和青少年怀孕:早婚和青少年怀孕是一个仍然普遍存在的问题,对女童的教育和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

5. 经济机会和就业:妇女和女童在就业和经济领域面临着性别歧视和限制,他们往往没有平等的工作机会和相应的薪酬。

建议:1. 加强法律保护:各国需要加强相关法律和制度来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并提高执法力度,确保违法行为受到严厉的惩罚。

2. 提供教育和意识普及:提供普及的教育,特别是对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教育,以促进社会对他们权益的认识和重视。

3. 提供医疗和保健服务:加强妇女和儿童的医疗和保健服务,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和贫困家庭中,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及时和适当的医疗照顾。

4. 应对早婚和青少年怀孕:推广性教育和提供适当的支持和服务,以减少早婚和青少年怀孕的发生率,同时提供帮助和支持给那些已经受到影响的妇女和女童。

5. 促进女性经济参与:推动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薪酬,并提供技能培训和支持,以增加妇女和女童的经济机会和自主性。

这些建议是为了加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并促进他们在社会和经济领域的全面发展。

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合作共同努力,以确保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实现。

妇女儿童维权(3篇)

妇女儿童维权(3篇)

第1篇一、引言妇女儿童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弱势地位。

在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一直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然而,现实生活中,妇女儿童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仍然存在。

因此,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妇女儿童权益的现状、维权途径、社会支持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妇女儿童维权事业提供有益借鉴。

二、妇女儿童权益的现状1. 妇女权益(1)就业权益:部分女性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导致就业机会不均等。

(2)婚姻家庭权益:家庭暴力、婚姻欺诈等现象时有发生,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3)财产权益:部分女性在离婚、遗产继承等方面权益受损。

(4)教育权益:女性在教育领域面临诸多困难,如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性别歧视等。

2. 儿童权益(1)生存权:贫困、疾病等因素导致部分儿童生存权受到威胁。

(2)受教育权:农村地区儿童受教育机会相对较少,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

(3)健康权:儿童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如营养不良、传染病等。

(4)受保护权: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面临拐卖、性侵等危险。

三、妇女儿童维权途径1. 法律途径(1)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理等服务。

(2)诉讼途径:通过法院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2. 行政途径(1)投诉举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

(2)调解途径:通过调解委员会解决纠纷。

3. 社会途径(1)社会组织:发挥公益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关注妇女儿童权益。

(2)舆论监督:通过媒体曝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例,引起社会关注。

四、社会支持1. 政策支持(1)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2)政策倾斜: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投入,提高保障水平。

2. 组织支持(1)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机构:设立妇女儿童维权热线、法律援助中心等。

(2)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专业化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者。

妇女儿童发展计划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建议

妇女儿童发展计划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建议

妇女儿童开展计划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建议妇女儿童开展计划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建议构建和谐妇女儿童开展新平台“十五〞时期,?**妇女儿童开展计划〔20**年〕实施贯彻五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依照妇女儿童开展纲要的整体要求,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决策管理、教育、卫生、法律、环境等领域取得了明显拓宽和提高,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取得有效保护,妇女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开展。

一、妇女儿童开展计划实施现状〔一〕县域经济快速开展,妇女参与经济明显增强“十五〞时期,我县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大力推动工业化进程,不断调整产业化构造,综合经济实力取得进一步增强,农村根底设施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安康开展?计划?奠定了坚实的物质根底。

1.妇女参与社会经济领域稳步开展,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为妇女儿童事业安康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0**年人均GDP地域生产总值6070元,比上年增加7.9;城镇居民人都可支配收入7232元,比上年增加1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672元,比上年增加1;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4955万元,比年初增加10495万元。

二、人口增加速度取得有效控制。

20**年,全县总人口21.6万人〔公安年报数〕,其中女性10.2万人。

0-4岁人口1.2万人,女性0.6万人,0-17岁人口5.7万人,女性8万人。

人口自然增加率为82‰。

由于政策宣传到位,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转变,少生、优生已慢慢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广漠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妇女儿童的开展创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开展空间。

3、财政收入增加,各项投入增加,妇女儿童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

20**年完成财政收入9098万元,同比增加13.5。

第一产业增加值从20**年的34768万元增加到20**年39260万元,增加19;第二产业增加值从20**年26195万元增加到20**年的45768万元,增加74.7,年均增加11.8;第三产业增加值从20**年的17276万元增加到20**年的39350万元,增加127.8,年均增加17.9。

妇儿权益保护情况汇报

妇儿权益保护情况汇报

妇儿权益保护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在妇儿权益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妇儿权益保护的现状。

在妇儿权益保护方面,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妇儿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政府也加大了对妇儿权益保护工作的投入,加强了对妇儿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在社会舆论方面,妇儿权益保护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妇儿权益保护工作中。

然而,妇儿权益保护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妇儿权益在一些地区和行业仍然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公平待遇。

其次,一些家庭暴力事件和儿童性侵案件依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给妇儿权益保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此外,一些地方的妇儿权益保护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还比较薄弱,导致了妇儿权益保护工作的不到位。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要加强对妇儿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提高全社会对妇儿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其次,要加大对妇儿权益保护工作的投入,提高妇儿权益保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

同时,要加强对家庭暴力事件和儿童性侵案件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的举报和处理机制,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要加强对妇儿权益保护工作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

总的来说,妇儿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妇儿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采取有效的措施,全面提高妇儿权益保护工作的水平,为妇儿权益的实现和保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调研报告(1)

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调研报告(1)

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调研报告(1)调研报告: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现状与问题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妇女和儿童是弱势群体,容易受到各种形式的歧视、暴力和剥削的影响。

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政策,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然而,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二、研究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两种方式进行研究。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收集了一定数量的定性和定量数据,通过实地访谈我们与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

三、现状分析3.1 法律保障存在缺陷尽管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法律执行力度不够、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

很多妇女和儿童在遭受侵权时难以得到实质性的司法救济。

3.2 缺乏专业人才和资源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和资源支持,但目前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缺乏,且资源分配不均衡。

在一些贫困地区或农村地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往往滞后于城市地区。

3.3 社会意识仍然落后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但在一些地区和社会群体中,对妇女儿童权益的认知和关注仍然不足。

一些文化传统、性别偏见等因素对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四、问题解决与建议4.1 加强法律执行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执行力度,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4.2 增加专业人才培养和资源投入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大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投入,加强专业人才培训和队伍建设,以提高工作效能。

同时,要合理配置资源,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

4.3 加强广泛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儿童权益的认知和关注,促进社会意识的转变,为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建议(范本)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建议(范本)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建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建议构建‎和谐妇女儿童发展新‎平台“十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X年)实施贯彻‎五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总体要求,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决‎策管理、教育、卫生‎、法律、环境等领域‎得到了明显拓宽和提‎高,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妇女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现状(‎一)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妇女参与经济明‎显增强“十五”时期‎,我县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不断调整产业化‎结构,综合经济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规‎划》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1‎.妇女参与社会经济‎领域稳步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01X年人均‎G DP地区生产总值‎6070元,比上年‎增长7.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32元,‎比上年增长1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672元,比上‎年增长1;‎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4955万元,比年‎初增加10495万‎元。

2、人口‎增长速度得到有效控‎制。

201X年,全‎县总人口2‎1.6万人(公安年‎报数),其中女性‎ 10.2万人‎。

0-4岁人口‎ 1.2万人,女‎性0.6万人,0-‎17岁人口‎5.7万人,女性‎ 8万人。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2‰。

由于政策‎宣传到位,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少生、优生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妇女儿童‎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空间。

3、‎财政收入增长,各项‎投入增加,妇女儿童‎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XX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我县认真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一、维权工作的主要成效近年来,我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大维权力度,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一)强化思想认识,优化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建立、领导到位、认识到位、人员到位。

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各单位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开展以宪法为中心,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精神逐步深入人心,妇女依法维护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已初步形成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风尚。

(二)预防打击并举,注重司法保护各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推动部门维权和社会维权相结合,各项维权工作制度和维权信访网络逐步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明显提高。

县人民法院依法惩处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权和人格权;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与6所学校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以案释法,普及维权法律法规;突出维权重点,立足“教育、感化、挽救”,抓好少年审判工作。

2002年,全县共依法选举11名妇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依法维权,促进司法公正。

今年上半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严格执法,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刑事案件的侦查监督和起诉工作。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及建议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及建议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及建议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妇女儿童权益是一项重要的社会问题,确保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受到保护和维护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仍然面临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讨论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现状,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改善和加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措施。

一、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目前,全球范围内妇女儿童面临诸多挑战,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妇女儿童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依然存在。

妇女和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性别歧视、虐待、贫困等问题的情况时有发生。

这些问题恶化了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阻碍了他们的成长和发展。

其次,教育不平等问题依然存在。

在一些地区和社会群体中,妇女和儿童的受教育机会仍然有限。

性别歧视导致女性辍学率较高,儿童因贫困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这进一步加剧了教育不公平问题。

再次,妇女儿童在劳动市场中面临着不平等的待遇。

妇女受到工资和职业晋升的性别偏见,导致她们在职场上面临诸多困境。

此外,儿童劳动问题也仍然广泛存在,许多儿童被迫从事艰苦的劳动工作,违反了国际劳工组织的法规。

最后,妇女和儿童在社会参与和决策方面的机会依然较少。

他们往往缺乏发言权和参与权,没有机会参与制定有关他们自身权益的政策和规划。

二、改善妇女儿童权益的建议为了改善妇女儿童的权益状况,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发展,以下是几点建议。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各国应该加强立法工作,制定法律法规来明确和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进行惩罚和制裁,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

其次,加强教育和意识的提升。

教育是推动社会进步和改善的关键。

应该加强对妇女和儿童权益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此外,要加强性别平等教育,减少性别歧视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再次,加强保障机制的建立。

建立健全的保障机制,包括建立妇女儿童保护机构和举报热线,提供咨询和援助服务,为受到侵犯的妇女和儿童提供帮助和支持。

当下妇女儿童工作调研建议

当下妇女儿童工作调研建议

当下妇女儿童工作调研建议一、妇女维权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女性人身权利保障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建议存在的问题: 1、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妇女在家庭暴力现象中损害越来越大,部分女性为了面子或维系家庭而采取隐忍的态度,致使家庭暴力升级,女性受到人身伤害后获赔难、获赔低。

家庭暴力的隐蔽性使受害妇女有冤无处申,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的升温。

2、家庭暴力当事人单位和司法部门大多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不愿管、不便管,不履行《婚姻法》、妇女法中规定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定义务,这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施暴者。

3、我国至今尚未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这对家庭暴力的查处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对策及建议:1、加快《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进程,尽快使家庭暴力有法可依。

规定家庭暴力举证责任倒置;明确家庭暴力如何取证、哪些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等;明确对造成受害者轻伤以下的家庭暴力行为人相应责任;明确相关单位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 __的法律责任。

2、成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领导机构,建立家庭暴力干预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人性化服务,对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应公开审理和在电视等媒体上曝光,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违法犯罪,有效震慑家庭暴力发生。

(二)妇女财产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建议存在的问题:1、在一些地方农村妇女存在结婚、再婚的土地权得不到有效保障,出嫁女大都难以享受土地补偿费。

2、有的妇女经济不独立,一旦婚姻出现危机,生存就成问题。

3、有的妇女文化素质太低,没有一技之长,独立生存能力偏低。

4、法律知识欠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不知如何寻求法律的保护。

对策及建议:1、明确规定民政、婚姻登记机关对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查明双方的离婚协议是否有利于维护妇女的权益。

2、加强对妇女的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

3、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的法律知识普及。

4、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当前妇女权益保护中的突出问题;5、加强法律监督,优化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制环境。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做法及建议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做法及建议

维护妇⼥⼉童合法权益的做法及建议维护妇⼥⼉童合法权益的做法及建议xxx维护妇⼥⼉童合法权益的做法及建议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区妇⼥⼉童仍处于弱势地位,妇⼥⼉童的权益保障⼯作还⾯临许多新问题、新⽭盾、新挑战。

突出表现为:⼀是⼥性就业与再就业压⼒突出,⾮公有制企业和⾮正规就业领域⼥⼯特殊的保护政策难以落实;⼆是特困妇⼥⼉童⽣存和受教育状况亟需改善,贫困母亲、留守⼉童⽣活现状不容乐观;三是婚姻家庭领域中,存在不平等的现象,家庭暴⼒问题上升,侵害妇⼥⼉童⼈⾝权利的犯罪⾏为时有发⽣;四是在维护妇⼥⼉童权益⼯作⽅⾯基层维权⼯作队伍能⼒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维权⼯作要求,基层⼯作相对薄弱,妇⼥⼉童咨询投诉、司法保护、社会救助、普法宣传和维权监督五⼤⽹络的基层⽹底建设亟待加强和规范。

⾯对这些新情况和问题,区妇联充分发挥“联”字优势,整合社会资源⼒量,保障妇⼥权益的落实。

具体做法是:⼀是建⽴三级维权⽹络。

区妇联成⽴维权⼯作中⼼,乡镇妇联成⽴维权⼯作站,村设维权⼯作⼩组,建⽴健全了区、镇(乡)、村三级维权⽹络机制;⼆是加强培训教育,打造⾼素质的维权队伍;三是发挥妇联职能,搭建服务平台,创新维权模式,在xxx 法院建⽴了维护妇⼥⼉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建⽴了妇联⼲部担任陪审员制度。

为进⼀步强化维护妇⼥⼉童权益⼯作,推动我区妇⼥⼉童维权⼯作的法制化、社会化,促进社会稳定,建设富裕⽂明和谐新⼤安,我们建议如下:⼀是充分发挥公、检、法、司、劳动、信访等部门的职能作⽤,明确部门分⼯和⼯作职责,促进维权⼒量和资源的⾼效整合,进⼀步健全社会化维权⽹络体系。

⼆是发挥家长学校的引导作⽤,在我区现有家长学校中选择部分重点家长学校挂牌,建⽴留守⼉童⽰范家长学校⽰范点,打造留守⼉童监护⼈教育阵地,逐步形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体的教育⽹络。

三是发挥新闻媒体的辐射作⽤,对维护妇⼥⼉童权益的⼯作情况、突出问题、典型案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政策等,利⽤媒体向。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一: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咱们的社会大家庭中,妇女儿童就像是娇嫩的花朵,需要精心的呵护和关爱。

可现实中,他们的权益保护却存在着不少让人揪心的问题。

先来说说妇女吧!在职场上,难道大家没发现,妇女常常面临着不公平的待遇?怀孕了可能会被变相降职,甚至失去工作机会。

这难道不是一种赤裸裸的歧视?“男主外女主内”的陈旧观念,不还是在某些人的脑子里根深蒂固吗?凭啥女人就得被困在家庭的小圈子里,不能在外面的大世界里自由翱翔?再看看儿童,那些被拐卖的孩子,他们的命运多么悲惨啊!原本应该在父母的怀抱里撒娇,在学校里快乐学习,却被可恶的人贩子拐走,从此人生陷入黑暗。

还有那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孩子,小小的心灵承受了多大的创伤啊!这难道不是我们社会的痛吗?妇女儿童在遭受侵害时,维权的道路也充满了荆棘。

有的妇女被家暴了,想去寻求帮助,却发现相关的法律保障还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也不够强。

这就好比你在黑暗中摸索,却找不到那盏能照亮前路的明灯。

而对于儿童来说,他们可能还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的痛苦,就算说了,也未必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这就像是他们在大声呼喊,却被周围的喧嚣所淹没。

那咱们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些问题不管吗?当然不能!那该咋办呢?首先,法律得成为妇女儿童坚实的后盾。

法律条款得更细致、更严格,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严惩不贷。

就像一把利剑,高悬在那些坏人的头顶,让他们不敢轻易伸手。

其次,社会的观念得转变。

别再拿那些老掉牙的观念来束缚妇女了,得让她们在职场上、在家庭中都能挺起腰杆。

对于儿童,咱们要从小就教育他们懂得保护自己,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权益不容侵犯。

然后,建立更完善的救助机制也很重要。

当妇女儿童遭受侵害时,能有个温暖的怀抱让他们依靠,有一双有力的大手拉他们一把。

最后,咱们每个人都得行动起来。

看到不公平的事儿,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勇敢地站出来说“不”!总之,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是咱们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为他们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让他们能自由自在地欢笑、成长。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各国都在不断努力提高妇女和儿童的地位和权益保障。

然而,尽管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存在许多挑战和问题,需要我们持续努力改善。

本文将探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现状。

目前,许多国家对妇女和儿童权益的保护法律已经得到健全,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不足。

妇女和儿童仍然面临性别歧视、家庭暴力、性侵犯和贫困等问题。

妇女在就业、教育和政治参与等领域仍然面临差异对待,儿童则面临着贫困、健康、教育和保护的问题。

为了改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现状,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立法和执法:各国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和儿童权益的立法和执法力度,确保相关法律的落实和执行。

同时,应制定更为全面和具体的法律,涵盖更多领域,以确保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提高意识和教育水平:教育是提高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的关键。

应该加强对全社会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人们对妇女和儿童权益的认识和意识。

此外,应加强教育体制,提高妇女和儿童的教育水平,特别是在性别平等教育和性别意识方面。

3.促进妇女经济独立和职业发展:应着重改善妇女的就业环境,消除妇女在职场中的性别歧视。

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妇女参与职业培训和创业,提高妇女的经济独立性和职业能力。

4.加大保护儿童的力度:保护儿童免受虐待、性侵犯和贫困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和社会应加强对儿童的教育、保护和援助,推动建立更为完善的儿童保护机制,并加大对贫困儿童的扶贫力度。

5.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

各国应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分享成功经验和最佳实践。

同时,国际组织应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在技术援助和经济援助方面。

总之,维护妇女和儿童权益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任务。

只有通过加强立法和执法、提高意识和教育水平、促进妇女经济独立和职业发展、加大保护儿童的力度以及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我们才能够更好地维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现状:
1. 政策保障: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例如性别平等法、儿童权益保护法等。

2. 教育改善:许多国家致力于提高妇女和儿童的教育水平,包括普及义务教育、提供
性别平等的教育机会等。

3. 医疗保健: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致力于改善妇女和儿童的医疗保健条件,例如提供免
费妇幼保健服务、推动儿童疫苗接种等。

4. 暴力防范:加强对妇女和儿童的暴力和虐待的预防和制裁力度,例如设立举报热线、建设妇女儿童庇护所等。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1. 性别不平等:妇女和女童在社会地位、教育机会、就业和薪酬方面仍然面临差距和
歧视。

2. 暴力问题:妇女和女童仍然面临家庭暴力、性侵犯和剥削等问题。

3. 教育和医疗不足:一些地区的妇女和儿童仍然面临缺乏基本教育和医疗服务的问题。

建议:
1. 提高意识:加强公众宣传,提高社会对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的意识,促进性别平等观念的普及。

2.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性别歧视和儿童权益侵害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3. 提供医疗教育支持:加大在偏远地区提供医疗和教育资源的投入,确保所有妇女和儿童都能享受到基本服务。

4. 加强社会支持体系:建立更多的妇女儿童庇护所和社会支持机构,提供危机干预和心理辅导等服务。

5. 推动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共同应对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的挑战。

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计划

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计划

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计划近年来,我国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制定更加完善的计划,特就现有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

一、妇女权益保护情况我国实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加强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

近年来,我国在妇女就业、教育、健康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但同时,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职业发展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不平等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强保护和改善。

二、儿童权益保护情况我国高度重视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近年来,在儿童教育、保健、福利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但是,我国的儿童权益保护仍存在诸多问题,如家庭暴力、拐卖、虐待、性侵等现象仍然频发,需要加强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现有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虽然已经涵盖了很多方面,但还存在漏洞和不足之处。

2.公众意识有待提高。

一些家长缺乏对儿童权益保护的认识,甚至会对孩子进行体罚等暴力行为。

同时,对于妇女权益的保护也存在一定的认知误区。

3.工作机制亟需完善。

目前,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也需要加强。

四、进一步计划1.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尽快填补相关法律法规的漏洞。

2.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暴力行为。

3.建立协作机制。

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总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是一个长期而且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长期的持续性工作。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以及建立协作机制等措施,相信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工作会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就。

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一、引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社会进步和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福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调研报告旨在探讨当前我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二、当前工作现状当前我国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政府通过立法措施增强了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社会组织及志愿者也参与到维护工作中。

三、问题分析然而,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自身存在的问题,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挑战。

首先,立法机构在制定相关法律时存在不足,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法律执行力度也不够。

其次,妇女儿童权益被侵犯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比如家庭暴力、性别歧视等问题。

再次,公众对于妇女儿童权益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人对于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存在漠视和忽视的现象。

四、对策建议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完善法律体系: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针对性地制定法律和法规,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对法律执行的监督和检查。

2.建立多元化的保护机制: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应加强合作,建立起多元化的保护机制。

政府可以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工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也可以通过志愿活动、捐款等方式参与其中。

3.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于妇女儿童权益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政府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公众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了解,学校可以开设相关课程,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可以开展宣传活动。

4.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应追究责任。

政府应加强对于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监测,及时发现并举报相关违法行为。

五、结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一项长期而繁琐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2021年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突出问题与建议

2021年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突出问题与建议

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突出问题与建议几年来,**县妇联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 ___”的工作方针,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妇联的 ___优势和协调优势,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切实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但在妇 ___童权益维护中也存在一定问题,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1、婚姻家庭矛盾仍然是当前妇女 ___的热点难点问题。

20**年、20**年我们共接待来信来访130件,其中婚姻家庭类 ___件104件,占总数的80%,高居各类 ___件首位,由此可见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仍是妇联 ___工作的主要领域,也是工作的难点。

而在这类___件中,反映婚外恋、家庭 ___以及女方在解除恋爱关系或婚姻关系后,仍受到前男友或前夫的骚扰纠缠的为最突出的问题,因婚外恋、家庭 ___取证难导致 ___难,在离婚时从而引发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住房判决等权益受损问题。

2、农村妇女权益受损村规化。

现在,由于城市 ___或招商项目征收土地,城区周边地区相继获得了 ___的土地补偿费,但在分配土地补偿费时,因性别歧视致使户口留在本村组的“出嫁女”、“离婚女”、“回迁户”、男到女家落户的却不能享受与当地村民一样的待遇。

这些问题由于很多村规民约的规定,使她们的权益受损变得光明正大,解决这类 ___案件一方面 ___协调难度大,另一方面___依法判决后难执行到位。

这些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呈上升趋势,且群体性 ___较多。

3、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措施乏力。

如:对因病因灾而致病致残的妇___童缺乏有力的社会救助;老年妇女无人赡养、受虐待等情况屡有出现。

4、城乡流动、留守儿童问题。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城乡流动、留守儿童的生存、教育、安全、保护等问题日渐凸显,特别是留守儿童缺乏监护人的管理,其心理健康、身体发育、学校教育受到影响,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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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我县认真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一、维权工作的主要成效近年来,我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大维权力度,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一)强化思想认识,优化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建立、领导到位、认识到位、人员到位。

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各单位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开展以宪法为中心,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精神逐步深入人心,妇女依法维护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已初步形成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风尚。

(二)预防打击并举,注重司法保护各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推动部门维权和社会维权相结合,各项维权工作制度和维权信访网络逐步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明显提高。

县人民法院依法惩处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权和人格权;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与6所学校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以案释法,普及维权法律法规;突出维权重点,立足“教育、感化、挽救”,抓好少年审判工作。

2002年,全县共依法选举11名妇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依法维权,促进司法公正。

今年上半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严格执法,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刑事案件的侦查监督和起诉工作。

侦查监督侵害妇女儿童及青少年犯罪案件10件25人,均在受理后3日内办结;提起公诉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2件26人,侵害妇女儿童案件10件14人,其中涉嫌犯强奸罪8件8人,拐卖儿童罪1件4人,重婚罪1件2人,有效地震慑和打击了犯罪。

公安机关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伤害、强奸、拐卖等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上半年,开展“扫黄打丑”行动,加大对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淫移物品、违禁出版物、音像制品的查封、收缴力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净化中小学校周边环境。

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148”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2002年至2003年上半年,提供司法援助230件,其中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案件117件。

(三)依法维护权益,促进发展进步各单位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和各项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

妇女就业比例逐步提高。

县劳动部门今年来积极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努力消除以性别为由的录用标准,提高女性就业率,开展2次“手牵手”再就业宣传活动和劳动资源见面会,发放《再就业优惠证》411本,其中女职工172本,占41.8%。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得到提高。

目前,全县女专业技术人员达7265人,政府系列科级女干部25人;2000年以来,我县先后录用224名惠籍大中专毕业生中,其中女大中专毕业生84名。

妇联、工会、共青团依法履职。

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一定保护,“双学双比”、岗位练兵活动扎实开展。

今年有1名赴省、5名赴市表彰“女职工自我成才达标”活动标兵,1名女职工赴市表彰“女职工再就业带头人”;今年我县18名市劳模中有6名女职工,占33.3%。

全县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中,已建立女工组织达70%以上,为开展女职工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证。

维权工作成绩显著,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不断深入。

全县共有8个系统参与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光荣称号,并创建了3个省级、9个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得到促进,《母婴保健法》得到有效落实,至去年年底,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9.21%、高危孕产妇管理率99.65%、新法接生率100%、住院分娩率99.78%、母乳喂养4个月率97.81%、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4.89%、3岁以下儿童管理率78.76%,妇女儿童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儿童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法制教育力度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全县各类学校治安形势较好,无出现政治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均远远低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规定的标准,得到省、市的一致好评和肯定。

从98年至今,全县婚姻登记率达100%,杜绝了童婚、早婚现象。

二、维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县维权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历史及其他客观原因,维权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附送:维护妇女劳动权益工作调研报告维护妇女劳动权益工作调研报告维护妇女劳动权益工作调研报告《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10年来,男女平等就业和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得到了进一步的维护。

中国城乡妇女就业人数从1990年的2.91亿增加到2003年3.37亿。

目前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为4156万人,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总数的38%。

但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全国妇联2002年5月《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调查报告中,认为城镇妇女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在所有问题中最为严重,主要表现在就业方面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女工劳动保护规定不落实。

我认为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依然影响着女性就业。

“男主外,女主内”已成为中国家庭的固定模式,束缚着妇女的解放。

然而社会的进步已经促使妇女从家庭进入社会,特别是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年代里,愈来愈多的女性参与社会活动。

即便如此,她们中的大多数毅然承担着社会和家庭的双重角色,承担着人类再生产的光荣使命。

这使职业女性,尤其是已婚的职业女性,在精力、时间,感情、体力等方面必然比男性要承担更多的负担,为此付出更多的代价。

这种性别的冲突,使女性在参与社会活动及劳动就业方面客观上就有所限制,在男女公平竞争的天平上,女性就略低一筹。

更何况社会上歧视妇女的现象并未完全消除,表现在招工、招生、毕业分配、住房分配、下岗就业等方面。

在社会主义经济转型时期,男女两性的差异是导致妇女实现劳动就业的障碍。

1.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因素的增加和扩展,社会分工加剧,性别职业被强化了。

在卫生、社会福利、金融保险,广播电视这些被认为更适合女性生理条件的行业,这几年就业人数呈上升趋势,而这些被女性看好的行业,男性同样可以参与;相反地,如高空、井下、高温等工作,女性由于自身生理特点却无法参与。

尤其是下岗女工,她们所从事的职业主要集中在餐饮服务、营业员、营销员、勤务工、家政服务等;对要求高的管理类、技术类的岗位很少涉足。

同时由于受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即使是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用人单位还要选择那些文化程度较高、年纪轻、长相好的妇女。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的公平竞争与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中突加剧,也给妇女就业造成了一定困难。

女性的生理机能决定了她们在一生中必然要经过经期、怀孕期、生育期、哺乳期、更年期等特殊时期。

在市场经济日益完善的形势下,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这些企业又是近几年来吸纳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尤其是这些企业大部分为劳动密集型,有的工种技术含量不高,很适合妇女劳动。

但由于这些企业多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考虑自身经济利益比较多。

在吸收妇女劳动力时,企业主考虑女性怀孕、生产、抚养后代等特殊时期,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为降低成本,增加利益,因此他们往往“宁要武大郎,不要穆桂英”。

女性总体素质偏低,特别是下岗女工更为突出。

她们大都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技能偏低,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

女性文化素质偏低,已成为女性就业竞争的一个弱势,也是影响女性就业的关键因素。

从总体上看,目前妇女就业的压力仍然很大,就以北京市为例:全市单位招用人员中,女性只占总需求量的27.3%。

北京市某负责人说:“这既有用人单位性别选择倾向,也有妇女自身就业能力问题。

” 在维护女工劳动保护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不少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中个体、民营以及租赁承包的国有大集体企业主,对国家制定的女工劳动保护、女工禁忌的劳动范围等不了解或根本就无视其存在,缺乏保护劳动女工的意识。

这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往往以女工的健康和安全为代价以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突出表现在:任意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不加薪;任意加大工作强度,员工超负荷劳动;低报酬招聘、男女同工不同酬;不签订劳动合同,任意解雇,有的试用期满即换人有害有毒不适合女性工作环境的事先不告知等,特别是在对待女职工特殊期保护方面很少或甚至没有相应措施。

有的企业甚至将女工劳动保护和妇女保健开支一减再减,企业不设或很少设有托儿所、哺乳问,有的企业规定女工在录用期要保证不生育等。

根据全国妇联《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调查报告的统计数字显示,所在单位没有为妇女提供特殊保护措施的:哺乳期为25.6%,孕期40.1%,经期78.5%。

妇女本身也缺乏维权意识,有的女工也不了解国家和政府对女职工还制定有专门法规,因此对她们来说谈不上维权,只好以牺牲自己的健康为代价,换取一个生存的“饭碗”。

鉴于以上原因,今后必须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在维护妇女劳动权益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方面还应下大功夫解决。

首先要在全民中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应相应地采取一些政策措施,促进男女平等就业,消除对女性的歧视。

如有的地方建议人大设立专门“性别平等”政策评价、监督机构;劳动部门设“性别平等”监管办公室;劳动力市场设监控窗口处理投诉,使遇到性别歧视的女性劳动者有正常的投诉渠道。

对性别比例达到一定幅度的企事业单位可减免税收,也可通过投资抵免,刺激投资者向适合女性就业的行业投资。

同时妇女本身也要更新就业观念,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依靠国家分配,一业定终生的就业形势必须打破,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全方位,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就业。

在妇女中要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倡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改变依靠国家政府发饭碗,要靠自己找饭碗,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有助于下岗人员的优惠政策,应多向女性倾斜,多为她们提供就业服务,鼓励并帮助她们实现就业。

&nbsp 《维护妇女劳动权益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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