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前调查的九项准备工作
项目融资贷款管理办法
项⽬融资贷款管理办法对于项⽬融资的法律规定,我们需要适当的进⾏了解⼀下,我们有时候有好的项⽬,但是没有资⾦来源,所以往往就会胎死腹中,⽽项⽬融资就是利⽤⾃⼰⼿中的项⽬进⾏融资,保证顺利进⾏,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第⼀条为规范项⽬贷款操作,加强项⽬贷款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促进项⽬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授信⼯作尽职指引》、《项⽬融资业务指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办法》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项⽬贷款,是指(以下简称本⾏)向企、事业法⼈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借款⼈)发放的,⽤于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安装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投资⽀出的本外币贷款,不含房地产开发贷款。
第三条项⽬贷款发放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
第四条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项⽬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借款⼈具备贷款申请资格;(⼆)借款⼈达到本⾏客户质量评级D级及以上。
如借款⼈为新设法⼈,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状况,⽆重⼤不良记录,借款⼈质量评级不应低于E级;(三)项⽬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国⼟、环保及节能减排、资源、城市总体规划、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和本⾏的信贷准⼊要求与投向政策;(四)国家对拟投资项⽬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应符合要求;(五)项⽬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续;(六)需要申请使⽤⼟地的项⽬已依法取得⽤地批准⼿续;(七)项⽬资本⾦⽐例符合国家和本⾏有关规定。
项⽬各项资⾦来源明确并得到落实;(⼋)借款⽤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九)能够提供本⾏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五条贷款期限。
(⼀)项⽬贷款期限是指从项⽬第⼀笔贷款发放之⽇起⾄合同约定借款⼈应还清全部贷款本息之⽇⽌的时间。
应在审慎评估项⽬风险和偿债能⼒的基础上,根据项⽬预期现⾦流、投资回收期、项⽬融资⾦额等因素合理确定。
(⼆)对于仅能以项⽬产⽣的收益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项⽬贷款,可根据客户和项⽬具体情况给予宽限期。
银行个人贷款面谈、居访、面签操作规程
XX银行个人贷款面谈、居访、面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贷款面谈、居访、面签操作,强化风险防控,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XX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实施办法》(XX办〔2010〕14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个人贷款面谈(以下简称“面谈”)是指在贷前尽职调查阶段,个贷经营部门通过约见借款当事人(含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人、保证人、抵/质押人或有权处分人,下同),当面核实其身份、贷款申请内容、担保内容(如有)的真实性,了解借款的真实用途等,并亲自见证借款当事人本人当场签署借款申请书、面谈笔录、征信查询授权书等资料文本。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的个人贷款居访(以下简称“居访”)是指在贷前尽职调查阶段,在面对贷款金额较大、评估单价(或交易单价)过高或借款当事人相关信息(身份、还款来源、交易背景等)存虚假嫌疑等个贷经营部门认为有必要的情形时,个贷经营部门选择到抵押物所在地、借款当事人工作场所或常住居所等开展实地调查。
第四条本规程所指的个人贷款面签(以下简称“面签”)是指个贷经营部门安排专人向借款当事人通报贷款相关事项,解—1 —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若有)等借款法律文本(以下简称“借款法律文本”)的内容,并在核实借款当事人身份的前提下,亲自见证借款当事人当场签署借款法律文本。
第五条除非总行另有规定,对于本行发放的个人贷款(含经“e贷在线”提交的贷款申请),个贷经营部门均应按本规程严格落实面谈、居访和面签。
对于经由电子渠道发放且不宜执行面谈、面签的低风险质押类个贷产品,个贷经营部门至少应采取系统验证身份证件、密码验证等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
第六条个人贷款面谈、居访和面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七条对于借款当事人不配合本行开展面谈、居访、面签或在面谈、居访、面签过程中发现借款当事人存在故意隐瞒实情、伪造证书证明、假冒签字印鉴等欺诈行为的,不得向其发放贷款。
贷前尽职调查培训教材PPT
四、贷前调查的主要内容
(四)查报表
4、若存在关联交易、占用,须请客户说明其形成的原因与合理性,对 企业通过关联公司签署的合同、确认的收入更应当保持高度谨慎,防止 企业虚构收入、虚增利润。
四、贷前调查的主要内容
(五)查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
审视借款人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及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情况,才能 真正清楚借款人资金缺口原因。弄清借款人资产转换周期(组织生产时投入 资金、购入存货、生产、销售,最终收回资金并增值循环的过程)、经营周 期、现金周期,才能对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做到心里有数。
tips对担保人的观察
四、贷前调查的主要内容
(六)查担保 2、抵(质)押品的调查包括抵(质)押品的权属、抵(质)押行为的合 法合规性、价值的合理性、占有控制情况及其变现性。
调查抵(质)押物是否为的担保人真实所有,是否存在共有人,了解其 取得方式、对价支付情况及共有方式;调查抵(质)押物是否可以用于担 保,以及作为银行抵(质)押的有效意义;调查押品的价值,现场察看押 品状况,判断评估价值的合理性,调查其中是否存在法定优先受偿权及其 具体金额;调查抵(质)押物的现时占有情况,分析其变现的可能性,或 者变现的限制条件;如果抵押物为房地产的,必须调查抵押时是否存在租 赁,如有,需审查租赁合同了解其租赁条款是否会对抵押权益构成影响。
四、贷前调查的主要内容
(四)查报表
3、通过查看重要的实物资产的发票、权证、明细账、固定资产清单等有 关证据,核实上年末或最近主要资产负债科目,由于企业期间报表没有 经过严格审计,其数据往往不够准确,而对于一些想通过美化报表获取 授信的企业而言,编制虚假的期间报表、造成快速增长的假象是非常容 易的。现场调查不能只看资产规模,更要调查资产质量;不能只看报表 数据,还要调查其真实性、合理性。
2023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4篇
2023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4篇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1一、借款人情况(一)、基本情况借款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称、婚姻状况、现居住地址及工作地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个人及家庭有无不合理大额负债、个人及家庭成员有无重大慢性疾病、有无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备注:1. 婚姻状况说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供离婚证)。
2. 职称:自然人客户具有的重要专业资格(包括经济师、会计师等专业资格)与职业资格(包括律师、医生、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
3. 居住地址通过查验自然人客户真实住址的水电费单、固定电话费单、物业管理费单等,并检查相关费用额发生及支付是否具有连贯性,是否存在拖欠等相关情况。
4. 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固定电话,借款人移动电话,借款人单位固定电话,借款人配偶移动电话,借款人配偶工作固定电话。
(二)、信用情况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有无利害关系第三方评价(从亲戚,邻居,以往合作关联人):,查询借款人是否有恶意拖欠银行、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及货款的历史,恪守信用等情况。
有无犯罪记录及纠纷。
(三)、收入支出情况个人及家庭总收入及________,上家庭总支出及去向,家庭纯收入及上年度人均收入等情况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如工资存折、房屋出租租赁合同协议、村民分红凭证、相关股权证明及其他收入证明文件)。
(四)、资产负债情况1、不易变现财产:房屋间数及结构,平方面积、座落位置、购建时间、变现价值;其他不易变现财产及变现价值。
2、主要可变现的财产:(1)、机械设备名称、数量及变现价值;(2)、交通运输工具及变现价值;(3)、家电器具及变现价值;(4)、存货及变现价值;(5)、存款及其他变现价值等;(6)、主要可变现价值合计。
3、负债情况写清原贷款金额,贷款金融机构,贷款形态、欠息金额和其它负债(比如私人借款)等,计算资产负债比例。
二、调查贷款用途及还款情况借款主要用于干什么?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市场前景如何?项目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如何借款人的从业经验如何?借款人的经营理念及管理模式如何?生产技术水平、原材料供货及销售情况,结算方式,预计效益如何?借款人的自有资金多少,尚缺资金多少,多长时能收回成本,什么时间能还清贷款。
项目贷前调查实施细则
项目贷前调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项目贷前审查工作,防范项目风险,提高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贷前调查是所有项目的必经环节,任何项目未经贷前调查不得直接进入审批决策程序。
第三条贷前调查工作遵循“双人调查、实地查看和真实反映”的原则。
双人调查原则是指在开展项目调查过程中为避免个人主观判断的局限性,建立相互监督约束机制,实施项目经理A、B角制度,部门A、B角制度,由业务部经办人员、风险管理部经办人员组成。
对于金额较大的项目,也可组成项目小组共同进行现场考察。
每个项目的调查必须由主办调查人和协助调查人共同完成,并在共同出具的《贷前调查报告》上签字。
在人员的搭配组合上,应强调专业互补和定期轮岗。
同时,在具体调查过程中还应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和形成完整的项目调查工作底稿。
实地查看原则是指主办调查人和协助调查人必须通过座谈、查帐等方式对申请人、抵(质)押)物、第三方保证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现场查看申请人的经营管理情况、资产分布状况和担保物的现状。
真实反映原则是指主办调查人和协助调查人实事求是,真实反映项目调查所了解的情况,不回避风险点。
如果调查人员经过深入调查,提出了不予同意的明确意见,任何人不得要求调查人员更改意见。
第二章项目申请第四条业务部门受理融资申请人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重大项目经研究后,应在一周内给予项目申请人明确答复。
第五条向本公司申请商业保理融资的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必须是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经济实体,企业连续经营3年以上;2、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规范,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和必要的营运资金、经营场所及设施;3、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重合同、守信用、有较高的资信等级,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4、法人代表及高层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和道德品质优良,社会信誉度高,未发生过违法犯罪行为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记录;5、在经营活动中,未涉及重大法律纠纷;6、企业应能够提供有效的担保措施。
企业贷前调查报告5篇
企业贷前调查报告5篇第一篇:企业贷前调查报告如何写好企业贷前调查报告贷前调查是贷款发放的第一道关口,也是信贷管理的一个重要程序和环节,贷前调查的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贷款决策的正确与否。
如何有效开展企业贷前调查,规范撰写贷前调查报告? 按省联社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农村信用社贷款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1、客户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2、申贷金额、用途、期限、种类、利率、还款方式及限制性条款;3、客户财务状况、经营效益和市场分析;4、担保情况和信贷风险评价;5、本次信贷业务的综合效益分析;6、贷款调查意见。
围绕贷款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针对本社实际,笔者归纳整理了一些企业贷前调查的主要内容及撰写重点,以期抛砖引玉。
一、企业基本情况(一)企业概况: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性质(国有、集体、股份、私营等)、法定地址、注册资金总额、股份的主要构成、生产经营范围、经济核算形式、成立时间、所属行业、职工人数、演变过程、老企业名称、收购(拍买、转让)总价格(其中出资现金金额)、债务转让金额等,属关联企业的还要说明关联企业的有关情况。
(二)经营情况:企业规模、主营项目、年产值、上年利税、总资产和总负债、主导产品的产销情况、市场占有率、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前景等。
(三)行业情况:行业成本结构、行业的经济周期性、行业赢利性、国家政策等。
(四)管理情况: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合法有效性;企业组织形式、管理体制、法人代表及财务负责人情况、财务制度以及关联企业经营情况;企业内部各车间、部门之间的运作是否通畅;管理人员、员工对企业领导的评价,对企业发展计划的了解程度;安保、环保、员工保险工作是否正常等。
二、企业借款原因企业申请贷款的原因、用途、用款计划,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政策,市场前景如何?预计效益如何?自有资金多少,尚缺资金多少,多长时能收回成本,什么时间能还清贷款等。
三、企业还款能力这是贷款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2021年农商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办法欧阳光明(2021.03.07)(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信贷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做好信贷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档案是指在信贷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盘片、声象等不同载体和不同门类的文件材料,它是信贷工作的历史记录,是维护农村金融工作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资料。
第三条信贷档案管理,是对各支行、分理处在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活动中对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图表、声像、各项合同、协议、文件、函电、账表、记要、记录、发票、法律文书、通知、证件等形态的历史真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的过程。
信贷档案管理工作是农村商行信贷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维护信贷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第二章信贷档案分类第四条信贷档案应分为信贷管理档案和贷款资料档案两大类,即:(一)信贷管理档案:包括:1、信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如《贷款通则》、《担保法》、《商业银行法》等;2、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如《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办法》等;3、各类信贷业务文件资料、通知、检查反馈等;4、会议记录:信贷工作会议记录、贷款审批会议记录和贷款风险分类会议记录等;5、各类贷款台帐:“三违”贷款台账、已置换不良贷款台账、贷款十大户台账、新增不良贷款台账等。
6、总行、监稽、人行等上级部门对贷款运作问题稽核意见书、通知书和整改意见书;7、其他与信贷管理有关的资料。
(二)贷款档案资料:1、客户基本信息资料;2、每笔贷款业务资料。
第五条信贷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严格监督、定期检查”的管理原则。
贷前调查工作指引
贷前调查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贷前调查工作,切实防范信贷业务风险,促进信贷业务规范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贷前调查是指商业银行及分支机构受理申请人授信申请后,对申请人及授信业务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尽职调查,核实抵(质)押物、保证人情况,测定风险的过程。
第三条贷前调查必须遵循双人调查、实地调查和真实反映的原则。
第四条本指引适用于本行所有公司类授信业务的贷前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商业汇票贴现、承兑、保函等。
第五条贷前调查坚持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
必要时,可通关外部征信机构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第二章授信业务的申请与受理第六条凡符合《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办法》关于授信业务申请要求的公司类客户,均可向本行提出授信申请,并根据授信业务种类提供下列基本资料:(一)公司类授信业务申请书(原件)。
(二)申请人、担保人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验看原件、收集复印件)。
(三)申请人、担保人公司章程(眼看原件、收集复印件)。
(四)申请人、担保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个人征信报告查询授权书及近期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原件)。
(五)申请人、担保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借款或担保的决议书及授权书(是否需要,由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设定抵(质)押的一律需要)(原件)。
(六)申请人、担保人的贷款卡(验看原件、收集复印件)、查询密码、查询授权书及近期查询记录。
(七)申请人、担保人的验资报告,包括成立时的验资报告和变更股本后的验资报告(验看原件,收集复印件)。
(八)申请人、担保人近三年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及近一期财务会计报表。
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与其成立年限相当的财务会计报表(年报原则上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及其附注)。
企业办理银行贷款一般流程
银行的贷款流程是比较复杂的,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对银行贷款业务流程不熟悉,对银行要求提交的材料不清楚,降低了融资效率,甚至导致融资失败。
下面我就银行贷款的一般流程加以介绍,并对每个环节中容易出错的地方加以说明,希望对中小企业融资有所帮助。
一、企业办理银行贷款一般流程:二、企业在银行开立账户1、确定开户网点:1〕就近、便利原则。
企业需要经常到银行柜面去办理业务,所以企业开户的银行中最好有一家是交通方便的;目前大部分银行都提供在线、银行等离行服务,选择电子银行技术发达的银行也很有必要。
这样会减少企业财务人员的大量业务办理时间,而且也减少路途风险。
注意:不是你看到的最近的银行网点就可以开户。
小型商业银行所有机构都可以办理一般的对公账户开户,大型国有银行的储蓄所是不办理对公业务的,还有一些特殊账户是支行办理不了的,需要到分行营业部才可办理,所以开户时需要事先咨询银行。
2〕服务良好原则。
虽然银行的服务标准原则上是统一的,但不同银行、同一银行的不同机构的服务质量也可能是不一致的。
要考虑银行业务办理效率,有些银行客户多、业务多、窗口少,办理业务需要排很长时间队;不同银行的业务特长不一,对中小企业重视程度不一;这些都需要事先考察一下。
注意:有些银行个人业务很强,但对公业务不一定强,有些银行大客户很多、对中小企业重视程度可能就不够,所以如果你的企业处在业务快速成长期,对银行的服务要求较高、考虑融资的话就需要花一些时间寻找银行。
很容易试,去上门了解一下银行对公业务,看银行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服务效率就知道了。
3〕贷款统一原则。
银行贷款是属地管理。
贷款主体和开户主体必须是一家法人单位,贷款行和开户行必须是一家分支机构。
注意:银行对贷款企业有一定要求,所以虽然企业可以开多个账户,但是中小企业最好不要在多家银行开户,有两、三个账户就足够了,要把主要贷款行作为主要的业务结算行。
2、咨询开户手续、准备开户材料1〕咨询开户一般是在柜面直接办理,有些银行需要客户经理事前调查企业基本情况,所以开户前联系银行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开户的要求和流程非常必要。
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4篇
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4篇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1一、小额信用贷款贷前调查的重要性小额信贷风险,实际就是信息不对称风险,简单来说是对借款人底细的不了解而产生的风险。
目前,我们只能通过客户提供的一些基本资料、征信报告、贷前调查来了解借款人。
只有通过贷前调查,我们才能核实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才能较清晰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单位经营状况、人品、道德。
贷前调查是贷款发放的第一道关口,是信贷管理的一个重要程序环节,其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贷款决策的正确与否。
二、小额信用贷款贷前调查的种类贷前调查的种类主要分为两种:非现场调查和现场调查。
1、非现场调查通过客户提供的一些基本资料、银行征信报告、利用公司内部的信贷管理系统、电话、网络媒体(如工商网、社保网)等工具或渠道进行信息收集、分析等检查。
2、现场调查住址:电费单两个月电费只有几元,是否有疑问,实际居住地址?单位:申请表填写的是公司注册地址、实际工作地址在其他地方,造成无法核实工作真实性或需要二次外访,或者单位名称与申请表不一致,入件前应核实申请人工作单位信息,以免造成误会。
配偶/联系人信息:虚假的配偶/联系人信息不利于贷后管理。
2、贷款用途、还款计划。
(1)贷款基本是用于消费、周转、投资、救急等几个方面。
正常的商业小额信贷则是支持客户的消费、周转贷款。
投资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且投资周期与贷款期限有可能不匹配,容易造成贷款逾期或损失。
核查借款人的贷款用途是贷款判断的重要一环,不是所有没有按照约定使用贷款的客户都会逾期违约,但凡是形成不良贷款的客户基本都没有按照约定使用贷款。
对于借款人所说的贷款用途我们要“落实在细节”,谎言是没有细节的,如果借款人虚构了贷款用途,他就无法提供各种细致化的东西做佐证,无法自圆其说。
比如说贷款用于装修,我们在实地调查时要查看房屋新旧程度、装修情况、查看工程施工报价合同等。
如果是用于备货,那么核实现在的产能产量、存货量、存货周转周期、行业淡旺季情况等等。
农商银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操作规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本行贷款行为,推进贷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贷款操作规程是本行在贷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下同)发放、收回过程中对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贷款收回、不良资产管理、呆账贷款核销、信贷档案管理及信贷工作总结等内容进行规范的工作程序。
第三条本规程是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辖营业机构办理贷款业务应遵循的操作规范。
第二章贷前调查第四条各支行、分理处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经营效益以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核实抵押物、质物及保证人情况,预测贷款的风险程度等.第五条信贷人员接到借款人书面贷款申请报告后,应在3—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的工作,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1.借款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场所是否在各支行、分理处所辖范围内;2.借款人主体是否合法(工商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个体户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其他经济组织应有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借款人经营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3.借款人是否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资金结算情况如何;4.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以自然人个人名义在本系统内辖属机构有无贷款;5.借款人有无合法有效的贷款卡,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定代表人的品行、素质及管理能力情况;6.借款企业有无完整的财务制度,能否按时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财务数据资料;7.借款人是否有相应比例的自有资金,短期贷款工商企业一般不少于30%,中长期贷款50%以上;8.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各支行、分理处的支持范围.(二)自然人1.自然人户籍关系是否在本支行、分理处所辖范围内;2.自然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消费贷款应有符合规定的自有首付资金;4.自然人是否在本行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5.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各支行、分理处的支持范围。
商业银行“经营贷”管理办法及流程
商业银行小微贷款“经营贷”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小微贷款业务健康发展,规范管理,防范贷款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经营性小微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本行小微金融事业部针对个人生产、经营所发放的经营性贷款。
第三条产品定义
本办法所称“经营贷”是指小微金融事业部向辖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所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要求
第四条目标客户
本办法的贷款对象是自然人,主要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个体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包括实际经营
1。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县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国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信用社、营业部及其信用分社。
第三条各社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贷款回收与处置。
各社对存单及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全额保证金贷款等低风险贷款业务,在确保质押物的合法、足值、办贷程序合规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贷款手续。
第二章贷款申请第四条借款人需用贷款时,应按照属地和便于管理的原则,向就近的社以书面形式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应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资料和要件真实、完整、有效。
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借款人名称、性质、经营范围、借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用款计划、还款来源、担保方式及还本付息计划等。
第五条各社接到客户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处理。
处理客户申请的一般流程为:(一)指定1-2名客户经理与客户面谈;(二)审查借款人资格;(三)按贷款权限进行内部受理审核;(四)向客户反馈受理意见;(五)通知借款人准备申请资料;(六)初步审查。
第六条与客户面谈。
主办客户经理约见客户并与客户面谈,了解客户基本情况,尽快形成对客户的整体判断,以决定是否正式受理客户申请。
面谈前主办客户经理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拟定详细的面谈提纲,提纲内容主要包括:(一)借款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贷款的原因、金额、具体用途、期限及还款方式;(三)生产经营情况、负债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融资需求;(四)贷款担保方式及具体种类;(五)借款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往来及信用履约记录;(六)借款人的其他情况,包括其他债务情况、对外经济纠纷等;(七)针对不同客户类型及不同贷款品种需要面谈的其他内容。
授信五阶和九阶段的区别
授信五阶和九阶段的区别五阶段授信业务流程和九阶段授信业务流程的比拟分析^p 五阶段授信业务主要包括:(一)申请受理受理阶段主要包括:客户申请.资格审查.客户提交资料.初步审查等操作环节。
受理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本行的信贷政策,审查客户的资格及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接收本行客户的信贷业务申请。
客户申请材料审核后,如不合格,经办人员将申请材料退还给客户,并做好解释工作:如合格,经办人员将用于核对的原件退还给客户,进入调查阶段。
(二)调查评价贷前调查必须双人进展,首先看客户是否出具贷款意向书,如需要那么进展初步调查,对初步调查者合恪者经有权部门审批后先出具贷款意向书,再进展深化细致的全面调查评价。
如初步调查不合格,那么退回客户申请E并做好解释工作命如客户术需要出具贷款意问书,那么直接进展调查评价。
调查评价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客户评价。
对客户的资信状况.经营管理状况.偿债才能和开展前景等进展全面分析^p 评价.(2)业务评价。
对客户申请地该笔信贷业务的风险点和成木效益进展分析^p ,如为四定资产贷款,那么进展工程评估。
(3)担保评价。
对客户提供的担保措施及其合法性.可行性进展分析^p 评价。
在调查评价的根底上,形成调查评估报告,调查人双人签字确认。
对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客户,要进展全面的客户评价,撰写独立的客户评价报告,并在信贷调查报告中阐述客户评价的内容。
调查报告完成后,信贷经营部门要按照银行总行关于信贷报审材料地有关规定,准备报审材料,上报信贷审查部门。
(三)审查审批信贷审查部门要对信贷业务的合法性,信贷操作的合规性,申报材料的完好性和信贷工程的可行性进展认真审查,出局审查意见, .并将审查意见和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报信贷审查委员会进展审批。
(1)审查结论为不同意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2)审批权限内审批结论为同意的,要将申批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审单位。
(3)审批结论为续议的,那么责成报审单位按要求补充调查,并按程序重新报审。
银行个人贷款操作流程及相关补充规定
银行个人贷款操作流程及相关补充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总行ⅩⅩ年下发的《XX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ⅩⅩ年修订版)》、《XX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ⅩⅩ年修订版)》等个人类贷款业务的相关制度规定及操作规程,结合我支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制定本操作流程是为明确个人贷款每一操作环节的规则和责任人,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相互制约,以达到防范风险、实现效益最大化之目的。
第三条本操作流程中的个人贷款包括个人住房(商用房)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及其它个人类贷款。
本操作流程主要针对大宗项目及项目项下的个人住房(商用房)贷款业务的操作流程予以规范和明确,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及其他单笔个人类贷款可参照本操作流程相关业务环节执行。
个人贷款须有明确、合法的用途,不得发放无明确用途的贷款。
第四条本操作流程中涉及的岗位包括:经理岗、副经理岗、客户经理岗、客户经理营销岗、内勤岗。
经理岗:负责零售业务的营销、受理及团队管理。
副经理岗:负责零售业务的营销。
客户经理岗:已取得个人类贷款从业资格且目前正在从事个人类贷款业务的从业人员担任,主要负责业务的受理。
贷后管理岗:负责业务档案管理、贷款的发放、客户提前还款、解押、催收等。
客户经理营销岗:负责零售业务的营销及卡业务的办理。
第二章个人贷款项目操作流程第五条客户经理负责项目业务的受理、上报等工作。
第六条客户经理对申请人(合作商)上报的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坚持双人调查制度。
个人贷款合作项目的合作商须具备《XX市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一、房地产开发商(一)营业执照副本(年审);(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审);(三)税务登记证;(四)房地产资质等级证书;(五)拟合作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立项批复文件;(六)近三年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七)验资报告;(八)董事会或股东会成员名单;(九)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十)公司章程;(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它必要的个人信息;(十二)银行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十三)申请按揭贷款额度报告;(十四)“五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银行信贷业务尽职调查工作规范
银行信贷业务尽职调查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贷前调查工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非自然人客户各类本、外币信贷业务,具体包括各类贷款、融资、贴现、信贷证明、担保、反担保等。
第三条贷前调查是所有信贷业务的必经环节,任何信贷业务未经贷前调查不得直接进入审批决策程序。
第四条本规范规定了贷前调查的基本要求和一般程序,对于特殊信贷业务,应按照各业务品种的特别要求,增加相关调查内容。
第二章贷前调查的原则第五条信贷业务贷前调查实行双人调查、实地查看、真实反映和分级别调查的原则。
双人调查原则是指每笔信贷业务必须至少由主办、协办两名信贷人员调查,并在调查报告中签署明确意见。
实地查看原则是指主办、协办信贷人员必须通过座谈、现场查看、查账等方式对申请人、保证人及抵(质)押品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所提供资料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现场查看申请人、保证人的经营管理情况、资产分布状况和抵(质)押品的现状。
真实反映原则是指主办、协办信贷人员实事求是,真实反映贷前调查所了解的情况,不回避风险点。
如果调查人员经过深入调查,提出了不予贷款的明确意见,任何人不得要求调查人员更改意见。
出具正式调查报告后,任何人员不得在原稿上作原则性更改;如确需作原则性修改,应另附说明。
分级别调查原则是指根据单户信贷业务余额的大小,分级组织信贷调查。
调查权限如下:1、所有信贷业务,主办、协办信贷人员必须赴实地考察(条件允许的由风险经理陪同);2、申请借款金额超过300万元的,风险经理必须赴实地考察;3、申请借款金额超过500万元的,申报单位部门经理必须赴实地考察;4、申请借款超过1000万元的,申报单位总经理必须赴实地考察;5、情况复杂、风险难以判断的,申报单位总经理认为必要的,可邀请评审会委员赴实地考察。
第三章贷前调查需收集的资料第六条贷前调查需收集下列资料:(一)业务申请书(原件);(二)申请人、担保人经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或政府的有关批文(验看原件、收复印件);(三)属于特殊行业的,应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经营许可证,证书要在有效期限内(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四)申请人或担保人的贷款卡(验看原件、收复印件);(五)申请人的开户证明(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六)申请人、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必要的个人信息(验看原件、收复印件);(七)申请人、担保人的股东、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八)申请人、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原件、面签);(九)申请人、担保人的公司章程(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十)申请人、担保人的验资报告(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十一)申请人、担保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借款或担保的决议书及授权书(是否有效,由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原件、面签);(十二)申请人、担保人的前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年报原则上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及其附件);(十三)抵(质)押品产权证明(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必要时提供经本公司认可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收原件);(十四)申请人主要供应商和销售商情况,尚在有效期内的购销合同;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包括购销合同、合作协议等(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十五)申请人水电费缴费凭证(至少近半年连续)、纳税证明(上年度及近期)、银行对账单或通过个人存折的流水记录(至少近半年连续)等,以核实销售情况;(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十六)对于中长期信贷业务,还须提供各类合格、有效的相关批准文件,评估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工期计划、市场销售和财务效益预测等;(十七)本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证明等。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终稿)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贷款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以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包括贷前咨询受理、授信调查、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发放与回收、贷后管理等环节的规定与程序。
第三条对于公司贷款业务有关事宜,本操作规程未做要求的,参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基本操作流程第四条小额贷款业务流程划分为贷前处理、贷中处理、贷后处理三大部分。
第五条贷前处理包括:宣传与营销、贷前咨询受理、授信调查;贷中处理包括:贷款审查审批、合同签署、贷款发放;贷后处理包括:贷后检查、贷款预警监测、贷款回收、逾期贷款催收、资产保全、贷款核销等。
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第三章咨询受理第六条客户可以通过业务咨询电话,或者到本公司进行小额贷款业务信息咨询,提交贷款申请.第七条电话咨询受理流程.1、客户拨打咨询电话,受理审查岗接受客户的咨询;2、受理审查岗给客户介绍贷款产品,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和贷款需求,判断客户是否满足贷款的基本条件;3、对于满足条件的客户,要在受理信息登记表中详细记录客户的信息,并告诉客户带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到公司填写贷款申请表;4、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客户,需要委婉地拒绝客户的贷款申请,同时在受理信息台帐中登记获得的客户信息。
第八条公司现场咨询受理流程。
1、客户进入公司咨询业务,受理审查岗接受咨询;2、受理审查岗给客户介绍贷款产品,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和贷款需求,判断客户是否满足贷款的基本条件;3、对于满足条件的客户,要在受理信息登记表中详细记录客户的信息,指导客户填写贷款申请,对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4、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客户,需要委婉地拒绝客户的贷款申请,同时受理信息台帐中登记获得的客户信息.第九条信贷业务人员在进行业务宣传或者是贷款贷后检查时可以接受贷款咨询,要求客户带上证件到公司提交贷款申请.第十条贷款受理阶段客户应提供的材料。
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贷款业务操作流程第一条本公司贷款业务流程具体包括: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落实条件、放款审核、提供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第二条客户申请客户应填写贷款业务申请表,向公司业务部门提出贷款业务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以下基本资料:一、借款人为个人的:(一)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二)涉及保证贷款的,需提供担保方同意担保的证明文件;涉及抵押和质押贷款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三)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借款人,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从事许可证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四)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二、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税务登记证;(二)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申请贷款授权书公司章程未作规定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企业近2年年度财务报表、近期财务报表及近1年纳税证明新建企业可不提供;(四)贷款用途证明,如购销合同或其他经济、商务合同书、招投标协议等;(五)担保资料;(六)其他必要的资料.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第三条贷款受理和调查客户提交贷款申请后,由公司调查人员负责受理审核,对其中符合贷款要求的申请,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指定调查人员进行贷前调查工作.贷款业务须采取双人实地调查方式.调查人员可通过与客户面谈、走访当地个体工商户、借助社区、村委会及其他专业合作社、金融机构等组织进行贷前调查,核实借款人的申请材料,并对以下内容展开调查;一、借款人为自然人的:(一)借款人及家庭基本信息1、借款人年龄、婚姻状况、个人品质、健康状况、信用记录等;2、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主要收入情况、支出情况、信用记录等;3、家庭主要财产、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财产包括金融类资产、生产物资资产等流动资产,房产、车辆、土地经营使用权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包括银行借款、信用社借款、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及民间借款等.(二)借款人生产经营信息1、对于从事种养殖业等农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人,主要调查以下内容:(1)土地或其他经营场所权利证明,包括自有、承包、租赁等证明文件;(2)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经营品种、经营项目、经营规模、投入成本、生产周期、销售渠道、预期销售收入、利润等;2、对于从事工商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人,主要调查以下内容:(1)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承包、租赁合同;(2)已领取营业执照的,要提供借款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近一年的纳税证明经营时间不满一年的需提供经营时间内的纳税证明,未领取的可不提供;(3)经营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投入、经营年限、存货情况、应收帐款情况、销售渠道、预期年销售收入及年净收益等;(三)担保信息核实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担保人的个人收入证明、实地调查抵押物的产权归属、地理位置、变现能力等情况,质押财产的权属和真实性.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核实的信息,编制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简表,作为分析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财务状况和偿还能力的主要依据之一.二、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一)查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申请信用授权书公司章程未作规定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资信状况和经营管理能力;(三)企业财务情况,包括调查分析企业近2年年度财务报表、近期财务报表及近1年纳税证明经营不满1年的新建企业可不提供等;(四)在各银行办理信贷业务情况及其他资产负债情况;(五)实物资产情况、销售收入归行情况,主营业务的市场状况和发展前景;(六)担保物价值评估、价值稳定性以及变现能力;(七)保证人保证资格、保证能力以及信用记录;(八)对于超过半年以上的贷款,还应包括合格、有效的相关批准文件,预计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预计的资产负债情况、损益情况、贷款项目建设进度及营运计划等;(九)借款人关联方关系.此外,还应调查以下内容:(一)企业授信月份前12个月的银行对帐单;(二)对外贸类企业应参考企业授信月份前12个月的报关单;(三)对制造类、住宿餐饮类企业应参考企业授信月份前12个月水电费单据.第四条调查结论调查人员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填写贷款业务调查表,贷款超过一定额度还需撰写调查报告,对客户借款事由、还款能力、现金流量、个人信用情况、担保情况进行分析,提出调查结论,明确拟提供的担保方式、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移送审查岗审查.调查认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可终止信贷程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第五条贷款审查审查部门审查人员负责贷款业务的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一)对调查人员提交的信贷材料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及信贷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二)对调查人员提交的财务状况简表进行审查,对影响客户财务状况的各项主要因素、客户经营状况、资信情况、抵质押物或保证情况及其他非财务信息等进行分析评价,审查或验证贷款金额、授信期限和用途的合理性及合规性.第六条审查人员根据审查、分析结果,就是否同意贷款以及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提出明确意见,并移送有权审批人审批.第七条贷款审批有权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调查、审查结论等因素审批贷款业务事项.对审批不同意贷款的,签署意见后退回审查部门,由调查部门及时通知借款人.第八条贷款实施贷款业务批复后,审核是否办妥保证担保手续、抵押物是否已依法办妥登记、质押物是否办妥止付和交付、是否按规定办理保险等完善担保手续.在上述手续办妥后,与客户及担保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在落实贷款批复中限制性条款后,与借款人、保证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然后由贷款审核岗负责信贷合同文件和放款审核,制作借款借据,经审核无误后,通知财务部门办理贷款帐务处理手续.第九条贷后检查(一)调查人员首次跟踪检查.贷款发放后15天内,调查人员必须进行首次跟踪检查.(二)调查人员定期检查.管户调查人员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监测借款人借款、还款交易记录.(三)上级部门及领导检查.上级部门及领导对贷款业务每季至少组织一次检查.第十条调查人员贷后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重点检查客户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是否存在私贷公用、冒名贷款、多人承贷一人使用等违规问题.(二)客户的家庭情况、健康状况、生产经营是否正常,主要产品的市场变化情况;(三)客户是否有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卷入经济纠纷,与其他债权人的合作关系;(四)担保人担保资格、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受到损失,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质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第十一条风险预警信号.调查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实地检查的过程,如发现客户存在潜在风险,应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部分风险预警信号如下:(一)与客户本人及贷款使用有关的信号,如客户失踪或无法联系、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存在私贷公用、冒名贷款、多人承贷一人使用等问题、卷入对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的法律纠纷、出现健康问题、存在违法经营等;(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信号,如出现严重的自然灾害、病虫害或其他疫情、生产规模异常变化、主要业务发生变动、客户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下降、产品市场价格出现大幅度回落、主要产品线上的供货商或客户流失,以往的合作伙伴不再与其合作、工人工资不能正常发放或有劳资争议等;(三)与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有关的信号,如客户自身的配套资金不到位或不充足、付息或还本拖延、向他人提供抵质押物担保或保证、本公司无法控制抵押品和质押权、抵押物的价值受到损失或抵押权受到侵害、质押物的保管不符合规定等.第十二条风险监测和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业务制度执行情况.如贷款业务合规合法性,调查人员贷后管理情况,贷款档案资料管理情况,违规责任人落实和处理情况等.(二)业务风险状况.如公司业务运行情况、客户风险变化情况,新发生不良贷款情况及处置情况等.第十三条业务部门应根据监测结果和风险状况及时采取措施,并视情况报请贷款审批机构对贷款进行调整,包括展期、缩减额度、追加担保、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自助可循环额度的调整、冻结、解冻、终止等.第十四条提前收回贷款.发生合同约定事项应提前收回贷款的,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并报原贷款审批机构备案后,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办理还款手续.第十五条还款计划变更(一)提前还款.借款人征得本公司同意可以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贷款.(二)贷款展期.贷款展期应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须在当期贷款到期前15日向本公司提出展期书面申请,报有权审批行审批.贷款展期须结清全部利息,展期后必须采用分期还款方式.半年以内的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半年以上的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第十六条到期处理(一)采用一次性还本方式的,在贷款到期前应采取电话、短信、发放通知书等有效方法及时通知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本息.(二)对到期尚未归还的贷款业务,调查人员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总经理,列入逾期催收管理,及时发送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在地方政府、专业合作社、信用村等机构协助清收贷款仍无效后,或上述机构不予配合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诉讼等清收或补救措施.。
银行对公信贷业务贷前尽职调查指引
银行对公信贷业务贷前尽职调查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为有效识别客户风险,提升相关岗位贷前尽职调查水平,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对公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建设银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定义]本指引所称贷前尽职调查是指为向信贷业务决策和管理提供有效依据和支撑,信贷人员1按照本指引规定,对客户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调查核实、分析论证,并出具调查结论的工作过程。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境内各类表内外对公信贷业务。
第四条 [调查原则]贷前尽职调查应遵循“双人调查、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结论明确”原则:(一)双人调查。
贷前尽职调查应至少由两名信贷人员共同实施完成。
(二)客观审慎。
信贷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应客观、审慎地对客户相关信息进行真实性核查,有效甄别真实性风1本指引所称信贷人员包括客户经理、风险经理等相关岗位人员。
险。
(三)勤勉尽责。
信贷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岗位职责、落实规定动作,对客户信息和业务风险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分析。
(四)结论明确。
信贷人员应对调查发现的问题予以充分揭示,并根据调查实际情况,提出明确、清晰的调查结论。
第二章贷前尽职调查方式第五条[调查方式]贷前尽职调查的方式包括实地调查和间接调查。
(一)实地调查实地调查是指信贷人员亲赴相关现场(包括客户生产经营现场、保证人生产经营现场、项目建设地、抵押物或质物所在地以及与信贷业务相关的其他现场),通过实地走访、账务核实、面谈等方式获取客户信息的调查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走访客户与担保人的主要经营场所、生产车间和施工现场,核实客户的经营状况、生产能力、项目施工进度等是否与相关账务信息一致;2.走访客户与担保人主要固定资产所在地、存货存放地,核实固定资产、存货的权属是否清晰,价值是否稳定,保管措施是否适当;3.查验客户财务报表和相关账簿,核实关键财务数据是否“账表、账账、账实”相符,对于异常会计科目或大额往来款项是否与发票、出库单、发货单、银行入账单等原始凭证相符;4.与客户主要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普通工作人员交谈,了解客户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发展战略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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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七分在于选,三分在于管”,贷前调查是银行发放贷款前最重要的一环,也是贷款发放后能否如数按期收回的关键,是信贷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
一个高质量的贷前调查能为以后的信贷决策打下良好的基础,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想保证贷前调查的质量,做好必要的贷前调查准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接下来,本文跟您介绍一下,贷前调查要做九项准备工作。
一、确定调查人员
工作一:确定调查人员
在进行现场调查之前,应首先确定参与调查的人员,贷前调查阶段需实行双调查人制度,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AB角。
A角负责收集、整理借款人和担保有关资料和信息,与B角共同调查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和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分析贷款需求的合理性、贷款用途的合法合规性、客户的偿债能力、风险、综合收益,形成调查报告后,A角B角均须在调查报告上签字,对调查资料,担保情况、调查意见及调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二、搜集资料
工作二:接收、查看、分析受理岗移送的贷款资料
调查人员在接收到受理岗移交过来的贷款资料后,在进行实地调查之前应当分析、查看面谈笔录、借款申请表及借款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对借款人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经营规模、所处行业等做初步了解。
工作三:查询借款人征信
通过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关联企业、法人代表及其配偶、股东等的信用记录,审查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这时需要注意的是,在查询客户的征信信息的时候,要在前期做好授权工作等。
工作四:利用其他渠道对借款人做进一步的了解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调查人员可利用多种渠道去调查了解借款人的信息,常见的渠道有工商信息查询网站、被执行信息查询、利用搜索引擎等。
想详细了解有哪些渠道可查看文章《资信调查,搜集客户资料渠道大汇总》。
在
这个阶段,搜集客户信息侧重在以下方面:客户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客户高管信息,客户面临的市场机构及挑战、本行对客户所处行业的信贷政策及以往同类型企业在本行的授信情况、客户所处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客户在行业所处地位以及对行业影响的相关国家政策等。
三、初步分析并确定调查重点
工作五:对借款人进行初步分析
通过对客户信息的初步搜集,可以对客户进行初步分析,在了解的基础上概括出借款人的基本特征。
工作六:列明调查要点,撰写调查提纲
根据对相关信息的初步分析和加工,确定调查的重点,一般包括:调研安排,访谈对象及需了解情况,生产现场重点核查内容,财务核查的重点内容、担保措施设计的沟通等。
这需要调查人员对客户信息进行初步分析和加工,分析提出需要客户明确的相关问题,确定调查重点;根据客户财报、项目可研报告,对有疑问的信息列出问题清单;根据“调查报告”所需要撰写的内容,
三、确定贷前调查行程并与客户预约
工作七:确定调查行程并预约客户
在进行现场调查前,需提前向客户预约调查的时间、地点,提前预约时间不宜过长或过短,二至四天较为合适,一般应避免周一上午或周五下午的时间段。
预约时要先向客户告知调研的大体事项,告知客户大致需要占用客户多长时间;尽量要求负责人陪同调查,如负责人无法陪同,具体经办人应该相应授权;告知客户我们需要访谈的关键人员一定要在现场;告诉客户我们需要看到的文本材料以及需要跟原件核对,包括营业执照、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进货单、销货单或记录、户口簿、身份证等;告知客户可能需要到其家里调查;要求客户全程应当手机静音或震动,不能接打手机、不能打断调查进程、告知客户调查的流程、确保调查能够顺利且不间断的进行等。
良好的预约是成功调查的第一步,很多信贷员希望对客户进行突击调查而不喜欢提前预约客户,但实际情况是这种做法收效甚微且严重影响调查工作的
效率,并且让客户觉得很“唐突”,因此我们建议在进行现场调查前一定要与客户进行预约。
,突击调查一般用在经过初步调查后,对有些问题产生怀疑,客户又不太配合的情况下使用,使用时要相对谨慎。
一些成熟的信贷机构在这个阶段,会向客户发送一份《贷前调查配合指引》,在指引中,指引的内容为信贷机构将于某一具体的时间去客户处进行贷前现场调查,需要客户方提前将相关材料准备好,该复印的应提前复印出来,并需要客户保证相关证照及文件的原件在调查当天应当在公司,公章应当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财务负责人及其他小额贷款公司认为必要的人应当在公司,应当安排专人及安排专门的场地配合进行贷前调查等。
如果不没这样的制度设计,等到了贷前调查的时候,很容易出现公章不在、法定代表人不在等,会陷入毫无效率的多次调查之中。
一般来说,贷款调查须在接到任务分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其他工作
根据具体业务,调查人员还可以做如下准备工作:
工作八:向有经验的老信贷员请教
整个贷前调查准备阶段,调查人员如果觉得自己经验有欠缺把握不住调查的重,可以选择向老信贷员请教相关经验,重点了解有经验的信贷员对于同类行业的企业是如何进行调查的?调查的重点是什么?也可以参考老信贷员做过的案例,对同类行业的调查方法进行了解,重点关注自己遗漏的地方。
工作九:查明调查路线
不少信贷员反映,在去现场前,由于没有查明调查路线导致迟到,引起客户的不满。
这也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小细节。
在现场调查准备阶段,一定要查明客户所在位置,合理安排调查路线和时间,避免在去往现场过程中由于不认识路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可直接向借款人询问,利用百度地图的搜索功能确定具体位置有时候也很方便。
以上是对贷前准备工作的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