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在职研究生费用文件
事业单位能不能报销在职研究生学费
事业单位能不能报销在职研究生学费?
随着近些年来社会就业竞争日益激烈,许多在职人士都打算攻读在职研究生来提升个人职场竞争力,但是在职研究生学费是一笔不小的支出,那么,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读在职研究生学费能不能报销呢?下面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不过不同事业单位具体的相关规定制度是不同的,大家在报考在职研究生可详细咨询此方面的规定。
另外,单位报销的进修项目都是单位定点大学进行报考,参加单独考试,这样的话在职人员不能自己选择院校与专业,但是学费单位会负责一部分或是承担全部。
需要指出的是,在职研究生选择单独考试这种形式,虽然费用一般都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单位与员工之间会有一份协议,表示员工在未来将继续在此单位工作多少年。
这样在职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回到原单位,相对来说,对未来发展是有一定限制的。
还有一点就是在职研究生考生需要与单位协商,公司如果有培训和继续辅助的资金愿意为你报销,那么你可以拿着发票进行报销。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在培训方面的制度是比较完善的,对于员工进修也是比较支持的,可以说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学费报销的几率远远大于一般企业员工。
由此可以看出,单位是有可能给在职人员报销进修学费的,但是报考在职研究生时要提前了解单位情况,如果单位并无培养员工计划,就要结合自己的经济水平来综合考虑报名了。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入口。
在职研究生学费报销政策
在职研究生学费报销政策
政府经济管理系统
在职研究生学费报销政策
第一条为解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需要的职工思想品德、文化素养的提高,促进职工的终身发展,提高职工的素质,推广教育和技术进步,政府财政经济管理系统特制订本政策,对在职研究生的学费报销予以上述规定。
第二条在职研究生学费的报销,以下情况可以按照规定报销:
1. 对于工作单位的在职研究生,工作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
支付其学费报销;
2. 对于由国家有关部门派出的在职研究生,由国家有关部门支
付学费报销;
3. 对于由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政策性培训班的在职研究生,由
有关部门支付学费报销;
4. 在职研究生的学费,在工作单位或者被派出机构的相应财政
拨款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规定批准报销;
5. 对于居住在北京的外企在职研究生,外企可以根据其重要性
与权威性,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其学费报销;
6. 对于在江苏省非公有制企业招收的研究生,企业可以按照国
家的规定,支付其学费报销。
第三条在职研究生学费的报销,以下情况按照规定不予报销:
1. 对于在职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的生活费,不作报销;
2. 对于在职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的购买书籍和资料费用,不作报销;
3. 对于由企业自费招收的在职研究生,其学费报销由企业自负,不在本政策规定范围内;
4. 对于由企业派出的在职研究生的学费报销,由企业自负,不在本政策规定范围内;
5. 对于由其他非政府部门负责支付学费报销的在职研究生,不作报销。
第四条本政策有关事项,由政府经济管理系统负责解释。
在职攻读医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学费报销相关规定
在职攻读医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学费报销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医院于20XX 年8 月下发《在职攻读医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学位暂行规定》(XX人医[20XX]51 号),鉴于部分攻读学位人员入学时间在发文之前、毕业时间在发文之后,现对在职攻读医学专业研究生学位人员学费报销事宜进行统一规定:
一、凡2012 年及以前入学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根据与医院签订的协议内容按照原标准进行学费的报销,即报销学费的40%。
二、20XX 年入学攻读学位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培训管理规定(暂行)》(XX人医[20XX]11 号)的相关要求,凡经医院同意报考者(以报名表盖章为准),其学费的1/3 部分按40%报销,2/3 部分按全额报销。
三、20XX 年及以后入学攻读学位人员,凡经医院同意报考者,按照《在职攻读医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学位暂行规定》(XX人医[20XX]51 号)的要求,予以报销全额学费。
四、攻读学位人员学费报销应在其取得学位证书后凭缴费发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委党校研究生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委党校研究生收费有关问题的复
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6.01.16
•【字号】川价函[2006]6号
•【施行日期】2006.0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委党校研究生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2006年1月16日川价函〔2006〕6号)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你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收费问题的请示》(川委校〔2005〕133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现行相关管理规定,教材、资料费不属行政事业性收费,而是纳入代管费进行管理,学校可本着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代收代支。
因此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在职研究生培养费的通知》(川价字费〔2000〕84号)文件批准的你校“收取培养费后,不得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收取的培养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除培养费外,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赞助费”、“假期住宿费”、“学位申请费”等费用,但不包括教材、资料等代管费用,所以你校可以另行再收取教材、资料等代管费用。
二、在国家对研究生收费未有新规定以前,同意你校学员住宿费参照高校学生住宿费标准执行。
此复。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在职研究生培养费的通知-川价字费[2000]84号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在职研究生培养费的通知
正文:
----------------------------------------------------------------------------------------------------------------------------------------------------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在职研究生培养费的通知
(川价字费[2000]84号二000年四月二十日)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你校川委校(2000)27号《关于调整在职研究生培养费的报告》收悉。
鉴于近年来计算机教学、远程网络教学等的引入,研究生教育成本提高较快。
根据研究生教育非义务教育的特性,参照省物价、财政、教委川教计(1992)122号有关委培研究生收费标准,经研究决定从二000年入学新生起在职研究生培养费调整为5000元/年,即两年制学员共收取培养费10000元;三年制学员共收取培养费15000元。
收取培养费后,不得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收取的培养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到省物价局办理《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资金属预算外资金,应按《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结束——。
关于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暂行规定
唐山师范学院文件院政字[2008]21号唐山师范学院关于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教师提高学历层次,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知识更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报考规定1、根据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学校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教师报考学校所需专业的在职研究生。
报考者须思想进步、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且在校工作或脱产学历进修返校工作满3年。
2、学校鼓励教职工不脱产在职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确需脱产者,须在校工作满3年,且单位工作允许、学科建设需要,脱产时间不超过一年。
3、各单位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优先推荐学科、学术带头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报考。
一般脱产在读人员总数不超过其所在教研室或专业方向总人数的四分之一,重点建设学科视情况给予倾斜。
4、非教学人员报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派。
5、在职攻读研究生和在职申请学位的教职工,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未经批准擅自脱岗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6、教职工报考统招研究生,必须服务期满。
提前报考者,须经学校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二、博士培养(一)培养费1、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校承担培养费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入学前可由学校预支。
最终只取得博士学历者,学校承担的培养费比照在职申请博士学位执行。
2、教职工在职申请博士学位,学校承担培养费的最高限额为1.2万元。
3、教师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人事处审核批准,到财务处报销培养费。
4、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不需学校承担培养费者,取得学历和学位后学校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二)学校承担在读人员学习期间的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三)教师脱产学习期间,住宿费每年最高报销1500元,每学期报销一次学校至就读院校的往返车费。
(四)教师脱产攻读博士期间(延长期除外),岗位津贴按每月300元发放。
(五)教师进修结束返校工作,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者,学校给予一次性补贴:国家重点院校4万元,其他院校3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5万元,文科1-3万元。
在职研究生学费报销
在职研究生学费报销职业研究生学费报销是指企事业单位按照一定的规定,将员工在职期间所缴纳的研究生学费部分予以返还的一种福利政策。
职业研究生学费报销的目的在于激励员工提高自身学历和专业水平,促使员工更好地为企事业单位服务,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职业研究生学费报销通常分为两种形式:全额报销和部分报销。
全额报销是指企事业单位承担员工研究生学费的全部费用,员工无需任何个人负担。
部分报销是指企事业单位承担员工研究生学费的部分费用,员工需要支付一定的个人负担。
职业研究生学费报销的申请流程一般是:首先,员工需要提供相关的报销材料,包括学费缴费证明、报销申请表等。
然后,由企事业单位审核员工的学术背景和报销资格。
最后,经过审核通过后,企事业单位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将学费报销给员工。
职业研究生学费报销的政策有利于促进员工的学习热情和进修积极性,增加他们对企事业单位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通过报销学费,员工可以减轻自身经济负担,专心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职业竞争力。
同时,职业研究生学费报销政策也有助于提升企事业单位的人才素质和综合实力,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然而,职业研究生学费报销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学费报销涉及到一定的资金投入,企事业单位需要投入相应的资金来支持员工的学习和发展,这需要企事业单位有足够的财力来支持。
其次,学费报销可能会导致一些员工恶意攀比学历和学位,而忽视了实际工作能力的提升。
此外,学费报销政策还需要一个完善的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以确保资金的使用合理和公正。
综上所述,职业研究生学费报销是企事业单位为提高员工学历和专业水平而制定的一项福利政策。
通过学费报销,可以有效激励员工的学习积极性,提升员工的职业竞争力,为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学费报销政策也需要企事业单位在资金投入、执行机制等方面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安排,以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事业单位在职研究生政策
事业单位在职研究生政策“事业单位在职研究生政策”是指针对现有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通过专业教育赋能以提升素质的政策。
这是一种综合的人力资源发展机制,重点关注个体能力的提升以及把握未来发展及机会的支持。
一、政策背景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面临着急剧变化的局面。
传统的静态劳动力构成方式受到挑战,现有劳动力的学历水平、职业技能及综合素质需要不断提升,越来越强调专业教育配合业务实践。
在这一背景下,事业单位利用在职研究生培养政策,加强员工的培养,提升其专业水准与能力,有效应对市场变化,也有助于改善事业单位的整体组织素质。
二、政策主要内容1.政策推进:在职研究生政策宣传及推进要强化,促进员工积极参与专业学习,加强对在职研究生素质要求及质量标准的宣传及推进,促进在职人员专业学习,以提升个人能力。
2.培养机制:根据员工的实际素质和学习能力,建立适宜的培养机制,有助于培养良性的学习情绪;并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学习方式,比如线上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等。
3.考核制度:健全考核制度,科学考核在职研究生的学习成绩,以确保培养质量。
4.奖励机制:建立合理的奖励机制,以激励在职研究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获得更大的收益。
三、政策实施1.定位:明确事业单位在职研究生政策的目标和定位,并对推进这一政策的任务进行细化。
2.建设:定位政策的实施需要从建设作业上着手,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包括人才测评、专业学习加培、质量监控、考核评价等。
3.推进:事业单位应该探索开展更多针对在职研究生的活动,强化宣传和推进,让员工了解这一政策,积极参加学习活动,从而提升自身能力。
4.完善:在职研究生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完善政策的设计,结合该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政策的实施,保证实施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以达到实现事业单位发展目标的效果。
四、结论事业单位在职研究生政策是一项有效的人力资源发展机制,重点关注个体能力的提升以及把握未来发展机会的支持,有助于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XXX单位职工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
XXX单位职工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第一条目的为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职工学历层次水平,打造素质精良、结构合理、能力卓越的高素质职工队伍,满足公司转型升级的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各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基本要求一、敬业爱岗,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忠诚度,认同公司理念和价值观;二、满足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报名规定;三、所报考的专业必须是企业发展所需的专业;四、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评价优秀者优先考虑。
第四条学费支付方式及标准:一、职工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入学后凭每年学费发票到财务部全额报销,读书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自理。
二、在职学习人员应按照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按时完成学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毕业者,延长期学习费用自理。
三、对工作考核不合格者或表现较差、不宜继续培养者,公司将终止为其提供学习条件,也不为其报销学习费用。
四、职工在取得硕士学位后,须及时将有关学历(学位)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办理归档、备案手续。
第五条推荐要求一、为保证公司工作正常运转,各部门在职人员同时攻读在职硕士研究生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同类人员的20%。
二、职工考取博士、硕士研究生后,必须与公司签订协议书,为公司服务满10年(从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回单位工作开始计算),在学习期间或服务期未满时调离公司、辞职等,均按违约处理。
三、各单位应根据人才队伍建设和生产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才优先推荐报考。
同时应加强在职学习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习情况的管理,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四、在职学习人员应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攻读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期间必须完成本职工作并参加公司各项考核。
五、脱产学习人员按要求完成学校学习内容,且完成好公司安排的项目。
第六条推荐程序1、个人申请,填写“报考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中共中央党校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中共中央党校委托培养在职研
究生学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发改价格[2003]1011号
【失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共中央党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发布日期】2003.08.22
【实施日期】2003.08.2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中共中央
党校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2003年8月22日发改价格[2003]1011号)
中共中央党校: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中央党校办学收费标准的函》(中校函[2003]27号)收悉。
经研究,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367号)第一条规定,现就你校研究生院、函授学院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等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标准。
(一)委托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每学员每学年8000。
在职研究生费用报销规定
在职研究生费用报销规定
在职研究生费用报销规定
报考在职研究生是可以提升职场人的学识和能力,也可以让学员在职场的竞争中获得较大的胜利。
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人在面对在职研究生的考试时,十分关注在职研究生的费用。
那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下就读在职研究生费用报销规定是什么?
不同的在职研究生学费不同,五月的同等学力一般在2-3万之间,所以这些费用还是可以承受的,但是如果考生报考了在职联考,那么一般来说就需要4~6万的样子,如果报考MBA就更是无法估量了。
一般选择读在职研究生的朋友都是出于自己的考虑进行报考的,所以不能报销,如果确实要报销在职研究生学费的话可以跟单位协商,如果单位可以给报销那是再好不过的,在缴费学费的过程中是可以向学校索要发票。
另一种可以报销在职研究生学费的方法是:单位委托学校进行人才的培养,对于这类的考生也是需要进行一月考试的报名,在类型中选择单独考试,这类情况一般都是属于公款的,但是一般单位会与员工进行合同的签订,学生学完之后还要回到原单位工作。
通过上文中讲述的就读在职研究生费用报销规定都有哪些的回答,想来大家在看到了上文中的介绍后,对于以上介绍的内容应该都比较清楚了。
祝大家考试顺利。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入口。
事业单位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事业单位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1.工资待遇
(1)学习期间保留原岗位、职务及职级待遇,保留其人事关系及档案;
(2)境内脱产学习期间保留原工资级别,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正常工作量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学校在岗教师午餐费、交通费及坐班费;
(3)延期学习期间仍需脱产学习者,享受全额基本工资及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学校在岗教师午餐费、交通费及坐班费;
(4)考取外市在职博士研究生的教师,脱产学习期间学校负担正常学制期内寒暑假往返差旅费、住宿费;脱产延期学习期间不享受上述相关待遇;非脱产延期学习期间依据在岗教师管理并享受相关待遇,但不享受寒暑假往返差旅费及住宿费。
2.学习费用
(1)经学校批准攻读博士学历、学位,签订协议约定毕业后回校工作并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者,其学费由学校和教师个人双方承担(学校承担90%,个人承担10%),学校承担部分在读博者取得学历、学位毕业返校工作后三个月内给予兑现。
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学费不予报销;
(2)经学校同意延期毕业的读博人员,其延长期内的各种学习费用由个人承担;
(3)对于获得国内外机构全额资助到海外(境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攻读学位期间保留公职,五年内取得博士学位并回校工作的,其5年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一次性补发。
出国(境)满5年未取得学位或未回校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事业单位人员读武汉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报销吗?
事业单位人员读武汉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报销吗?
近年来,不少在职人员选择报考在职研究生来提高社会竞争力,而学费收取方面会根据所报专业的不同而有差异,为此一部分事业单位员工也会关心单位报销学费的问题。
那么,事业单位人员读武汉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报销吗?
相关老师介绍,武汉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是否报销,这个需要在职人士与单位协商,公司如果有培训和继续辅助的资金愿意为你报销,那么你可以拿着发票进行报销。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在培训方面的制度是比较完善的,对于员工进修也是比较支持的,可以说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学费报销的几率远远大于一般企业员工。
不过,不同事业单位具体的相关规定制度是不同的,大家在报名前可详细咨询此方面的规定。
另外,单位报销的进修项目都是单位定点大学进行报考,参加单独考试,这样的话在职人员不能自己选择院校与专业,但是学费单位会负责一部分或是承担全部。
需要指出的是,考生选择单独考试这种形式,虽然费用一般都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单位与员工之间会有一份协议,表示员工在未来将继续在此单位工作多少年。
这样考生毕业后必须回到原单位,相对来说,对未来发展是有一定限制的。
由此可以看出,单位是有可能给职员报销进修学费的,但是报考前考生要提前了解单位情况,如果单位并无培养员工计划,就要结合自己的经济水平来综合考虑报名了。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事业单位人员读武汉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是否报销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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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费用一年多少钱(2024)
在职研究生费用一年多少钱(2024)在职研究生费用一年多少钱2024在职研究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书籍费以及生活费等。
在职研究生不同的学校和专业可能有所不同,而且每年的费用也会有所调整。
因此,在了解具体情况之前,我们只能做出一个大致的估计。
2根据过去几年的数据趋势的影响,预计在2024年在职研究生的费用将会有所增加。
目前国内不同高校的在职研究生学费普遍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
在住宿费方面,如果选择住校,一般每月的费用在一千至两千元左右。
至于书籍费,这取决于专业和课程的要求,一般在几百元至数千元之间。
而生活费则因个人生活水平和所在城市而有所不同。
3除了这些基本费用外,在职研究生还需要考虑其他可能的费用。
比如交通费用,如果需要长途通勤上下班或者参加在校的课程,在交通费方面需要作出相应的预算。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参加学术会议、培训或实习等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
总的来说,在职研究生费用不仅仅包括学费,还涉及到住宿费、书籍费、生活费以及其他可能的额外费用。
虽然无法确定具体数字,但我们应该提前做好预算并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进行合理规划。
此外,还可以寻找各种奖学金、贷款或补贴等资助方式,以减轻负担。
综上所述,对于考虑报考在职研究生的人来说,在费用方面的估算和筹划是非常重要的,希望大家能够谨慎选择,并在追求学习进步的同时,注意经济压力的管理。
2024考研需要考几科政治:考研考试内容一般包括5个部分,分别是马哲、毛概、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以及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英语:考研英语一般分为英语一和英语二两种试卷类型,不同专业的考生试卷是不一样的,总分为100分。
一般英语二会简单一些,很多学校会选择专硕考英语二,学硕考英语一。
专业课一:一般考研的专业课一都是考数学,分为数学一、数学二和数学三,很多学校的经济类专业考数学三。
专业课二:考研专业课二一般分为13类,分别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关于瑞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控制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瑞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控制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瑞财行〔2006〕37号各有关单位:为了推进节约型行政事业单位建设,本着“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现将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控制标准规定如下:一、差旅费开支标准(一)工作人员出差交通费1、工作人员按火车硬席车、轮船三等舱位、飞机普通舱位及以下的等级按实报销。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一般只能报销单程机票费用。
2、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每人每日在20元以内凭据报销。
出差到温州市区当天来回的,单位没有派车的,交通费每人每日在60元以内凭据报销。
对出差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往返机场的交通费按每人每次在30元以内凭据报销。
4、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后,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
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费按实支报。
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不予支报。
严格控制工作人员出差、参加会议或培训、考察等包车。
情况特殊确需包车的,包车费用不得超过出差人员按长途客运车票价计算的总额。
(二)出差住宿费采取限额控制办法。
凡出差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以及各省会城市,每人每天200元标准内按实报销;出差到省内外各市、县(含本市范围内)每人每天150元标准内按实报销。
出差不分省内外,超过规定标准150元以内的部分自负20%,出差人员每人每天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150元(不含150元)以上部分自负50%。
确因工作需要并单独一人出差,住宿费在规定限额标准上浮50%内报销,超过规定标准150元以内的部分自负20%,超过规定标准150元(不含150元)以上部分自负50%。
临沂市在职研究生补贴政策文件
临沂市在职研究生补贴政策文件
根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临沂市在职研究生补贴政策如下:
1. 补贴对象:临沂市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营企业中取得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员工。
2. 补贴条件:
a. 申请者须具有正式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已完成学业。
b. 申请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表现和道德品质,无不良行为记录。
c. 申请者所在的单位必须符合相关法定条件,并同意补贴事宜。
3. 补贴标准:
a. 每年度给予在职研究生补贴一次,补贴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b. 补贴资金来源由相关单位自行解决。
政府与单位可以共同负担补贴资金。
4. 申请及审批程序:
a.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补贴申请。
b. 单位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审批。
c. 审批通过的申请将由单位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确保资金及时拨付。
5. 监督与考核:
a. 所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和使用情况的考核。
b. 相关部门对补贴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6. 其他事项:
a. 在职研究生补贴发放不得与其他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b. 对决策研究、实验室技术人员等对科研工作贡献突出的在职硕士研究生,可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
以上为临沂市在职研究生补贴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具体执行细则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
江西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江西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在职人员申请
硕士学位交纳有关费用的批复
【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
【发文字号】赣教计字[2000]015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教育委员会江西省物价局江西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0.01.25
【实施日期】2000.0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江西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在职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交纳有关费用的批复
(赣教计字[2000]015号2000年1月25日)
南方冶金学院:
你院《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收费标准的请示》(冶院字(1999)041号)收悉。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你院获准开展以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为使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参照其他院校收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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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费用报销办法(精)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费用报销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在职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费用报销 , 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费用是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脱产或非脱产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需支付的各种费用。
第三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市级党政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及所属行政机构和全额管理的事业单位。
其他事业单位可参照此办法自行确定。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应相同或相近。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批准非脱产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只可享受一次学费补助,即以参加工作之日起在职人员的最高学历为基准,首次参加更高学历学位教育的(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所在单位给予报销最高不超过 60%的学费并且总额不得超过 15000元, 其他费用如报名费、辅导费、教材费、证书费、差旅费、食宿费、答辩费等均由个人自理;再次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和参加第二学历学位教育的,各种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单位不再给予报销。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由组织选拔安排脱产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其费用由单位按规定报销;其他脱产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各种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首次非脱产参加学习的在职人员,学习期间的学费由个人垫支,学习结束后,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和正式收据(发票回原单位报销。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短期培训,经组织批准后,其培训费开支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批准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学费补助,列“公用支出 --培训费” 科目。
第十条本办法出台后尚未完成学历学位教育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原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市直机关在职人员接受学历教育有关费用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市直机关在职人员接受学历教育有关费用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市直机关在职人员接受学历教育有关费用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现将《南宁市市直机关在职人员接受学历教育有关费用问题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市市直机关在职人员接受学历教育有关费用问题暂行规定为了提高我市机关在职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最近几年,各单位积极组织和鼓励机关在职人员接受学历教育,取得显著成效。
本着鼓励学习和谁培养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市机关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学习中有关费用问题做如下规定:一、机关在职人员自愿参加学历教育学习,须事先征得单位同意。
二、已获得大专毕业学历,攻读本科学历的,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可报销学费的30%。
三、攻读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属纳入市培养计划的,其学费由单位报销80%,个人负担20%;属个人自愿考读,不纳入市培养计划的,在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后,在单位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报销学费的50%以内。
四、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又攻读同等学历不同专业的,不能享受报销部分学费的待遇。
五、参加学历教育学习的机关在职人员应端正学习态度,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既努力学习,又要做好工作,凡中途退学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其学费全部由个人负担,不得报销。
六、凡由公费负担部分学费的机关在职人员,在毕业后应至少在本市服务5年(研究生8年)。
服务期未满而要求调离本市的,必须交回服务年数占服务年限比例的公费负担的部分学费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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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在职研究生费用文件
想要报考在职研究生的人数有很多,而对于在职研究生的报考费用也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
故而,很多人就想问一下事业单位人员在职研究生费用文件报销吗?下面就来一起看看下文中的回答吧。
为什么存在“报销”这一说法?
有很多单位为了提高员工的能力和素质,会设立部分名额供员工学习,同时单位会和学校进行协商,设定一些协议,主要还是单位和员工之间的关系。
对于单位提供的名额,可能会有部分费用报销,所以也就存在“报销”这一说法。
哪些单位可以进行报销?
这个问题不一定。
对于可以报销的单位,一般是大型企业,或者某些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或者私企,具体得看单位是否有意愿培养和辅助员工去读在职研究生。
单位报销的要参加哪种考试?
一般,单位给予报销的考生,要参加一月的统招考试。
考试属于“单独考试”,这种是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单位一般会和员工签订什么样的协议?
单位委托培养的员工,单位一般会和员工之间签订协议,协议中会注明员工在读期间单位可给予报销的费用、员工在读期间的工作问题、员工毕业后需要在单位继续服务的最低年限等等需要标明的款项。
对于事业单位能否进行报销的问题,首先要看单位是否有这种名额,如果有就去争取。
如果没有,员工可与单位进行协商,获得单位同意报销最好。
如果单位没有这种“福利”,员工要考虑一下,看自己是否可以读五月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
根据以上内容的介绍,想来大家对于上文中讲解的内容应该都比较清楚了。
若您对上述内容的讲解,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通过官网联系我们的在线老师。
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