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建筑物维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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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水利工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水利工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障水利工程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泵、管道、阀门、水箱等设备。

第三条维修和保养分为计划性维修和保养和突发性维修和保养两种,计划性维修和保养指定期进行,突发性维修和保养在设备出现故障时进行。

第四条科学合理地进行水利工程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不仅可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还可以提高设备的性能和效率。

第五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设备维修保养责任、维修保养流程、维修保养标准、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二章设备维修保养责任第六条设备维修保养责任由水利工程设备管理机构确定,主要分为设备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和领导责任三部分。

第七条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包括定期巡检、清洁、润滑等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八条维修人员负责设备的计划性维修和保养工作,按照维修保养计划进行操作,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

第九条领导责任包括对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设备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按照要求履行维修保养责任。

第十条设备维修保养责任由设备管理机构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人员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三章设备维修保养流程第十一条设备维修保养流程包括设备故障报修、维修计划制定、维修工作实施、维修验收确认等环节。

第十二条设备故障报修由设备使用人员或管理人员及时向维修人员进行汇报,详细描述故障情况和发生时间。

第十三条维修计划制定由维修人员根据故障情况和设备维修保养要求进行制定,确定维修内容和工作计划。

第十四条维修工作实施包括现场排查、故障排除、更换零部件等操作,维修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维修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维修验收确认由设备管理人员对维修工作进行验收,确认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并及时记录和归档。

第四章设备维修保养标准第十六条设备维修保养标准是指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主要包括维修操作规程、维修工具设备、维修材料用量等。

水工建筑物维护管理制度

水工建筑物维护管理制度

水工建筑物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引言1.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和规范水工建筑物的维护管理工作,提高水工建筑物的运行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利工程设施的寿命,保障国家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经济效益。

1.2 本制度适用于水工建筑物的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堤坝、水闸、泵站、引水渠等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

1.3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水工建筑物维护管理的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和职责,提高管理效率,加强事故防范,确保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节术语和定义2.1 水工建筑物:包括水库、堤坝、水闸、泵站、引水渠等水利设施。

2.2 维护管理:指对水工建筑物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和管理的工作。

2.3 值班人员:指24小时轮班监控水工建筑物运行情况的专业人员。

第二章维护管理制度第一节维护管理流程2.1 水工建筑物的维护管理工作由专业的维护管理团队负责,分为定期维护和临时维护两部分。

2.2 定期维护是指按照一定的周期对水工建筑物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的工作。

定期维护的周期根据水工建筑物的性质和使用情况而定,一般为每季度一次。

2.3 临时维护是指在发现水工建筑物的异常情况或者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组织维护人员到达现场,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紧急维修和保障水工建筑物的安全。

第二节维护管理责任2.4 管理层要明确维护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维护管理工作的工作制度和职责分工。

2.5 值班人员要做好24小时轮班监控水工建筑物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2.6 维护人员要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定期维护工作,做到及时、全面、细致,确保水工建筑物的安全。

第三节维护管理措施2.7 定期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巡查、清洁、检测、测量等工作项目,维护人员要按照工作规程进行维护工作。

2.8 临时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紧急修补、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等工作项目,维护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紧急措施保障水工建筑物的安全。

2.9 维护管理措施要做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维护人员要严格执行维护流程,确保维护工作的效果。

水工建筑物安全检查、维护、修复、加固规定

水工建筑物安全检查、维护、修复、加固规定

水工建筑物安全检查、维护、修复、加固规定2019年8月9日第1条水工建筑物运行后,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建立水工建筑物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厂房及其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及时发现并消除厂房的异常现象和缺陷隐患。

第六条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年度详查、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

水工建筑物安全定期检查或特种检查报告必须提出水工建筑物安全评价。

第2条日常巡查由水工车间负责。

根据规定对水工建筑物、库区岸坡等进行巡视检查。

检查频次根据水工管理规程确定。

发现问题应详细记录并加以处理。

重大缺陷或异常,应立即上报公司。

第3条年度详查由公司负责。

在每年汛前、汛中、汛后或枯水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水工建筑物进行全面或专项的巡视检查,结合对观测资料的分析情况,以及审阅检查、运行、维护记录等,对厂房及各种内外排水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对发现的重大缺陷或异常,应立即上报公司,经整理后报XXX公司。

年度详查报告上报公司,经整理后报XXX公司。

第4条定期检查(安全鉴定)每5-10年进行一次的安全鉴定。

第5条特种检查是在特殊情况下开展的安全检查。

特种检查由公司提出申请,XXX公司审核,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进行。

当发生特大洪水、强烈地震或发现可能影响公司水工建筑物安全等异常情况,公司应提出特种检查申请。

第6条防汛安全检查和评级按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

第7条厂房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后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第8条对安全检查或安全鉴定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组织进行整改,并将有关情况报XXX公司、集团公司。

第9条建筑物首次蓄水、发生地震、遇超标准洪水和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在加强巡视检查的同时,增加观测次数,必要时还应增加观测项目。

第10条公司应认真做好厂房安全监测设施和监测仪器的定期检查、校验、率定工作,使其能够可靠监测厂房安全状况。

第11条水工建筑物在设计运用条件下的维修,包括结构物、设备的维护检修、建筑物的局部修理,或者对结构损坏处恢复到原有条件的修复,经上级公司审批后,由公司安排实施。

水工建筑物管理制度

水工建筑物管理制度

水工建筑物管理制度1.总则1.1为规范各电站的水工建筑物管理,明确水工建筑物的管理范围、管理内容以及水工建筑物的检查和维护,特制定本制度。

1.2对于本制度未能提及的某些细节问题,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便于操作,有关单位可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关的管理实施细则,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管理机构与职责2.1水工班为水工建筑物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2.1.1负责根据电站实际情况,对水工建筑物管理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和规章;2.1.2负责水工建筑物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测;2.1.3负责组织对水工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2.1.4负责水工建筑物的维护修复和加固改善;2.1.5负责水工建筑物的险情预计和险情处理。

3.管理规定3.1水工建筑物范围: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进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厂房及相关附属设备。

3.2管理内容:水工建筑物的正常管理、安全监测、安全检查、注册登记、维护修复、加固改善以及险情预计和险情处理。

3.3水工建筑物检查3.3.1对水工建筑物应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每两周填写一次金属结构、水工建筑物检查记录),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清除隐患,保证建筑物安全运行。

3.3.2每年汛前应对水工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作好详细记录,对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上报。

3.3.3汛期应对主要建筑物定期进行巡回检查,作好记录,对原有缺陷的发展情况要特别注意,对必须维修的项目和内容及较大缺陷及时汇报。

3.3.4汛期结束,应组织对所有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作好详细记录,并结合汛期前和汛期的检查情况评定建筑物的运行状况,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水工建筑物维修计划上报。

3.3.5水工建筑物的水下部分应在五年到十年进行一次检查。

3.3.6对百年一遇以上洪水泄洪后,应立即对参与泄洪的所有建筑物及在泄洪过程中可能受到影响的建筑物进行检查,必要时还应进行水下检查。

3.3.7如遇特大洪水、超设计水位、地震及主要建筑物附近边坡发现滑动等情况时,就立即对建筑物进行特别检查。

2024年水利工程管护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水利工程管护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水利工程管护制度范文总则第一条根据《____省人民____农村小型水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____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____乡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村水利工程实际,经工程受益区用水农户代表讨论制定本管护制度。

第二条为了适应新形式下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障生产生活的用水需要,有效促进工程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按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相互合作、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经____村民委员会____用水户充分讨论决定对水池、水窖设施到户管理,对本行政村内人饮管网工程和渠道等农灌工程设施组建____村水利工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按照“统一管理、分类收费;统一建制、分类执行;统一建帐、分别核算”的原则进行管理,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类水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维护、用水调度、水费征收、防汛抗旱及工程新建、更新和改造等与水有关的事务和综合经营活动。

第三条经村用水户代表大会推选,管委会由下列____人组成。

推选田景全同志为管委会主任,吴德云同志为第一副主任兼任会计,宗廷义同志为第二副主任兼任出纳,柳尧富同志为常务委员;成员为:____。

工程管委会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

管委会成员如在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维护用水调度、等工作中不认真履职,有半数以上用水户提出重选时,进行重新选举。

第四条管委会组成人员按下列分工履行职责。

主任职责。

(一)、主持管委会日常工作,对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负责,定期向用水户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二)、主持召开用水户代表大会,____执行代表大会决议;(三)、主持管委会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计划、重要事项及大额开支,并____落实执行;(四)、监督所属用水小组及聘请的管护人员对制度执行履职检查和考核;(五)、定期____用水户开展冬、夏两次工程清淤除障,确保工程安全畅通,负责水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水利工程管理维护制度

水利工程管理维护制度

水利工程管理维护制度
水利工程管理维护制度应明确工程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管理目标通常包括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提高工程效益、延长工程使用寿命等。

而管理原则则应强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等方面。

制度中应详细规定管理维护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般来说,水利工程管理应由专门的管理
机构负责,该机构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他们的职责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查、故障处理、应急预案制定等。

水利工程的维护保养是保障工程正常运行的关键。

制度中应包含对各类水工建筑物、设备
和设施的维护保养规程。

这包括定期清洁、防腐、加固、更换磨损部件等措施。

同时,还
应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记录表格,以便跟踪管理和责任追溯。

安全管理是水利工程管理维护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度应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并且,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
安全职责。

环境保护也是水利工程管理不可忽视的一环。

制度中应包含环境保护措施,如水质保护、
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确保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不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信息化管理是现代水利工程管理的发展趋势。

制度中应提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如GIS
(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监控技术等,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水利工程管理维护制度还应包括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通过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
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通过考核激励机制,鼓励管理人员和技术员工不断提升业务
水平和工作效率。

水利工程管护制度模板

水利工程管护制度模板

水利工程管护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和保护工作,确保工程安全、高效运行,并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水利工程管护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科学管理、精细操作,实现工程与环境的和谐共生。

3.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国家投资或资助建设的各类大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水利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管护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

2. 明确各级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日常巡查、维修保养、应急处置、资料记录等。

3. 设立专门的技术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和管护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建设与维护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 定期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必要的技术更新,防止因设施老化造成的安全隐患。

3.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修复,并对维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四、安全管理1. 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2. 加强对水库大坝、溢洪道等重要部位的监测预警,确保在极端天气条件下能迅速响应。

3.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五、环境保护1. 强化水利工程对周边环境的保护意识,实施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工程。

2. 控制和减少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保护水质和生态环境。

3. 加强公众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水利工程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支持。

六、资金管理与使用1.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所需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2. 对各项费用支出进行严格审计,防止浪费和挤占现象的发生。

3. 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

七、监督考核1. 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管护检查制度,对管护效果进行评估。

2.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整改。

3.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水工建筑管理制度(5篇)

水工建筑管理制度(5篇)

水工建筑管理制度1、为了确保本厂水工建筑的安全、完整、正确运行和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水电站的发电及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水电厂的水工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一、管理部门及范围1、电厂生产计划部是全厂水工建筑物及设施的监测、维护及运行等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

2、水工建筑物及设施包括:大坝、副坝、主厂房、副厂房、启闭机房、尾水平台、导流墙、升压站、厂区防洪墙等主体结构及大坝监测系统等设施。

二、水工管理的主要职责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2、编制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建立健全大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3、负责水电站大坝日常安全运行的观测、检查和维护;4、负责对水电站大坝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安全监测的资料以及其它有关安全技术资料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保存,建立大坝安全技术档案以及相应数据库;5、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水电站大坝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定期检查、特种检查、大坝安全注册的相关工作;6、定期对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仪器进行检查、率定,保证监测仪器能够可靠监测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安全状况;7、组织实施水电站大坝的补强加固、更新改造和隐患治理,组织实施病坝、险坝的除险加固;8、负责水电站大坝险情、事故的报告、抢险和救护工作;9、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绩考核。

三、水工建筑物巡检管理1、日常性水工建筑物巡视检查由水工工程师按照《水工建筑物巡检管理程序》执行。

2、年度巡视检查是每年由水工工程师组织汛前、汛后对枢纽建筑物进行的检查;利用机组年度检修时间对蜗壳、尾水管等过流面检查有无裂缝、磨损和冲蚀等。

根据巡检结果,提出水工建筑物维修处理计划。

3、特种巡视检查是发生影响枢纽安全运行的情况时,如发生特大洪水(____年一遇及以上)、地震、持续高水位等,由维护主管组织人员对相关建筑物进行的巡视检查,发现险情随时进行排除。

4、巡检完成后要及时填写《水工建筑物巡视检查记录表》,记录表应包含:检查时间、部位、内容及检查人等。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四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四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一、总则水利水电工程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和运维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1. 安全技术措施应依据工程特点、地理环境、气候环境等因素进行科学设计,确保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2. 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和施工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其纳入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中。

4. 工程建设和运维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三、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1. 水利水电工程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2. 安全管理机构应有足够的人员配备,包括工程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等。

3.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4. 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1.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维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明确工程存在的潜在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可能性。

2.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方案、设备安装和运维等方面的措施。

3. 安全预防措施应纳入工程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确保安全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4. 安全风险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

五、安全事故应急管理1. 建立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 每个水利水电工程应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以应对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3. 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水利水电工程养护管理措施

水利水电工程养护管理措施

《水利水电工程养护管理措施》xx年xx月xx日contents •工程养护管理总述•工程设施养护与维修•工程安全监测与检查•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措施•水利水电工程养护管理建议与展望目录01工程养护管理总述水利水电工程养护管理是指对已建成的水利水电工程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修理、改善等工作,以保持工程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定义水利水电工程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其养护管理对于保障工程的正常运转、提高工程的使用效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重要性养护管理定义与重要性范围水利水电工程的养护管理范围包括大坝、水电站、水库、堤防、水闸等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任务水利水电工程养护管理的任务包括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检测、维护,及时发现和修复损坏的设施,保持工程的正常运转,同时还要进行工程更新改造和升级,提高工程的效益和安全性。

养护管理范围与任务养护管理现状与发展现状目前,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养护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如管理机制不健全、技术手段落后、维护保养意识不强等,这些问题制约了水利水电工程养护管理水平的提高。

发展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养护管理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信息化技术、传感器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将进一步提高水利水电工程养护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同时,国家对于水利水电工程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这将为水利水电工程养护管理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02工程设施养护与维修1水工建筑物的养护与维修23定期对坝体进行裂缝检查,记录并分析裂缝情况,及时采取处理措施,防止裂缝扩大影响坝体安全。

坝体裂缝检查与处理对坝体可能存在的渗漏部位进行检测,发现渗漏及时采取堵漏措施,确保坝体防渗效果良好。

坝体渗漏检测与堵漏定期清理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防止积水对坝体产生不利影响。

排水设施维护03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维护定期检查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安全可靠。

水利水电设备的养护与维修01设备清洁与润滑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水工设施维护

水工设施维护

5 水工维护5.1 总则5.1.1 水工维护依据《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水库工程管理通则》编制。

5.1.2 水工维护适用于锁金山水力发电厂水工建筑物的维修工程。

5.1.3 水工建筑物维修的一般原则5.1.3.1 水工建筑物维修分为日常维修、岁修、大修和抢修四类。

5.1.3.2 日常维修是根据日常巡检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日常保养和局部修补,以保持建筑物的完整和正常运行,由主管生产副总批准进行。

5.1.3.3 岁修是根据公司年度详查查出的问题,需编制岁修计划,报公司批准后进行。

5.1.3.4 当建筑物发生较大损坏,修复工程量大,技术难度大,工期长,应编制专门大修计划和设计报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

5.1.3.5 当水工建筑物发生紧急事故,影响安全及正常运行,应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并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

5.1.4 维修后的建筑物不改变设计规定的运行方式,确需改变运行方式时,应经设计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

5.1.5 水工建筑物进行改造或改变结构形式时,必须提出专题报告,请原设计或有关科研单位审查,报主管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5.1.6 每项工程维修,均需完成工程维修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维修前,须对工程现状进行详细勘察、描述。

(2)工程维修中,须对工程缺损情况进行详细描述。

(3)工程维修后,须详细说明维修过程、采用手段和工艺、隐蔽工程原始记录、维修前后建筑物的工作状态对比。

5.1.7 工程维修报告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报有关领导审查存档。

水工维护管理制度1、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维护(简称:水工维护)工作是保障水电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工作之一。

进行合理、有效的水工维护工作,对水工建筑的使用安全和延长使用寿命有着重要意义。

2、东江水电厂水工维护范围包括:主、副厂房、21孔泄洪闸、船闸、检修闸门、清污机、拦污栅、左岸挡土墙、上下游河道护坡。

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制度

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制度

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供水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提高供水效率,保障供水水质,制订本制度。

二、责任部门1. 供水工程管理部门是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的责任部门。

2. 供水工程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工程设施的日常运行。

3. 供水工程管理部门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进行必要的改善和维修工作。

三、供水工程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管护1. 供水工程设施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定期巡查,检查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2. 若发现设施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对供水设施的水质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4. 供水工程设施应进行定期的清洗和消毒,确保供水的卫生安全。

5. 对供水工程设施的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稳定。

6. 对供水管网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管网畅通无阻。

7. 对供水工程设施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

8. 对供水工程设施的维修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四、应急措施1. 供水工程设施出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障供水。

2. 全体管理人员应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对供水工程设施的保险进行定期更新,确保应急情况下的经济赔偿。

五、制度执行1. 供水工程管理部门应对本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对于供水工程设施的运行状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以上为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制度,希望各级管理部门严格执行,确保供水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

水闸工程养护与维修制度

水闸工程养护与维修制度

水闸工程养护与维修制度一、水闸工程养护与维修制度的建立水闸工程是一项长期工程,其养护与维修制度的建立是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基本保障。

建立养护与维修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保证工作质量,提高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1.1 组织与领导机构建立水闸工程养护与维修制度需要明确组织与领导机构,确定负责水闸工程养护与维修工作的具体部门和人员。

通常情况下,水利部门或者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将负责水闸工程的养护与维修工作,组建专门的养护与维修小组或者部门。

1.2 制度建设建立水闸工程养护与维修制度需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内容,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制度建设是提高水闸工程养护与维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障。

1.3 人员培训水闸工程养护与维修工作需要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操作人员来进行,因此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技能,保证水闸工程的养护与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水闸工程养护与维修工作内容水闸工程养护与维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水闸设备、结构、泄洪设施、水源等方面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水闸设备的检查与维修定期对水闸设备进行检查,包括液压设备、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等,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有漏水、漏电等现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2 结构的维护与保养对水闸结构进行定期检查,包括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检查结构是否有裂缝、变形等现象,及时进行维修加固,确保水闸结构的安全稳定。

2.3 泄洪设施的维护与清淤定期清理水闸的泄洪设施,包括泄洪孔、泄洪闸门等,清除泥沙、水草等杂物,保证泄洪畅通,提高水闸的泄洪效率。

2.4 水源维护与保护定期清理水源,保证水源的清洁和充足,防止水源污染和水位下降等问题,保障水闸正常运行。

三、水闸工程养护与维修工作流程水闸工程养护与维修工作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确保养护与维修工作的有序进行和质量保证。

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制度内容

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制度内容

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制度内容一、日常巡查制度日常巡查是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的基础工作。

制度应规定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堤坝、渠道、水库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记录隐患和异常情况。

巡查人员需按照既定路线图,逐一检查各个点位,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二、定期检修制度除了日常的巡检之外,还需设立定期检修计划。

根据工程特点和使用强度,将设备和构筑物分类,分别制定详细的检修周期和内容。

例如,对于闸门机械、泵站设备等重要设施,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三、应急处理机制水利工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会遇到各种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

因此,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应急处理机制。

这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急队伍的组建与培训等。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响应,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

四、维护保养规范水利工程包含众多复杂的机电设备和结构物,它们的正常运转离不开规范的保养维护。

制度中要明确各类设备的保养周期、方法和标准,确保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同时,对于易损耗部件应做好更换计划,避免因缺件延误维修时间。

五、资料记录管理完整的资料记录是评估水利工程维护效果的重要依据。

制度要求所有维护活动、检查结果及处理措施都要有详实的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

这不仅有助于追踪问题的根源,也便于未来的维护工作传承和改进。

六、责任分工明确每个参与水利工程日常维护的工作人员都应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

从主管领导到一线操作工,从技术支持到后勤保障,每个人都要清楚自己的任务和所承担的责任。

这样,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七、培训与考核为了提升维护团队的整体素质,制度中还应包括定期的培训与考核环节。

通过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通过考核,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我,确保维护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八、环境与安全标准在执行日常维护工作时,还应注意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标准。

制度中应强调绿色维护理念,减少维护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同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水工建筑物管理制度

水工建筑物管理制度

水工建筑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靛青山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本厂)的水工建筑物管理,明确水工建筑物的管理范围、管理内容以及水工建筑物的检查和维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有关施工科室的相关工作应符合本制度。

第三条对于本制度未能提及的某些细节问题,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便于操作,有关科室可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关的管理实施细则。

经厂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生技科为水工建筑物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对水工建筑物管理,制订相应的工作规划、计划。

(二)负责水工建筑物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测;(三)负责组织对水工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四)负责水工建筑物的维护修复和加固改善;(五)负责水工建筑物的险情预计和险情处理。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五条水工建筑物范围:大坝、主厂房、升压站、引水隧洞、压力钢管、管辖范围内的水库上下游及护坡。

管理内容:水工建筑物的正常管理、安全监测、安全检查、维护修复、加固改善以及险情预计和险情处理。

第六条水工建筑物检查(一)对水工建筑物应按照国电公司《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清除隐患,保证建筑物安全运行。

(二)汛期应对主要建筑物加强巡回检查,作好记录,对原有缺陷的发展情况要特别注意检查,对必须维修的项目和内容及较大缺陷及时汇报。

(三)汛期前、汛期结束,应组织对所有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作好详细记录。

(四)发电引水隧洞、呈坑、里阳坑、狸猫塘等引水隧洞及堰坝应在每年枯水期检修期间进行一次检查,并清理沉沙池,作好相关记录。

(五)、每月一次检查压力钢管、伸缩节等各种金属结构和重锤阀有无锈蚀,损坏和操作失灵情况,并及时组织处理。

作好记录。

(六)、如遇特大洪水、超设计水位、地震、滑坡等特殊事件应立即对水工建筑物进行特别检查。

(七)、水工建筑物检查中发现的异常部分应拍照,对重大缺陷应进行录像。

水工建筑物缺陷管理制度(最终版)

水工建筑物缺陷管理制度(最终版)

金沙峡水电站技术标准水工建筑物缺陷管理制度批准:会审:审核:修订:修订日期:年月日第一章适用范围 (1)第二章总则 (1)第三章管理制度 (6)第四章结束语 (6)第一章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沙峡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的缺陷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金沙峡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稳定运行工作。

第二章总则第一条:规定金沙峡水电站(以下简称电站)的水工建筑物缺陷管理,明确水工建筑物缺陷管理的范围、管理内容以及水工建筑物的检查和维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站,有关施工单位(或部门)的相关工作应符合本制度。

第三条:对于本制度未能提及的某些细节问题,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便于操作,有关部门可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关的管理实施细则。

经管理部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管理制度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了解和掌握水工建筑物的性能和用途,掌握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确保本站水工建筑的安全、完整、正确运行和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水电站的发电及综合效益。

2、金沙峡水电站为低坝引水径流式电站,主要水工建筑物和设施包括:重力式挡水坝、溢流堰、表孔溢流坝、泄冲闸、进水闸、右岸副坝。

3、为保证电站的正常运行,必须对所属的水工建筑物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和养护及修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所发现的缺陷及隐患。

(1)要增强巡查人员的责任意识,始终将自己做为枢纽建筑物忠实的守护者,做好领导决策的“眼睛”;(2)加大巡视检查制度的执行力度,做到巡检工作覆盖面广,重点突出,对巡检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校核,对检查发现的缺陷及问题要有整改措施;(3)规范巡检资料整理工作,按时编制周报、月报、年报,做到巡检档案及时归档;(4)加大异常报告、异常跟踪检查的执行力度;(5)加大巡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6)定期修订巡视检查制度,对制度中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或需增加的检查项目要及时修订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

水利项目工程管护制度

水利项目工程管护制度

水利项目工程管护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水利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促进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及参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3. 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组织管理1. 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2. 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3. 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程管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程建设管理1.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四、工程运行管理1. 水利工程项目投入运行后,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运行管理职责,加强运行监控。

2. 水利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水利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加强水文、气象等数据的监测和分析,为工程调度提供科学依据。

五、工程维护管理1. 水利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维护管理职责,加强维护工作。

2. 水利工程项目维护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工程设施的完好性。

3. 水利工程项目维护过程中,应加强对工程设施的防腐蚀、防渗漏等工作,延长工程设施的使用寿命。

六、安全管理1. 水利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工作。

2. 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

水工建筑物缺陷管理制度(最终)

水工建筑物缺陷管理制度(最终)

金沙峡水电站技术标准水工建筑物缺陷管理制度批准:会审:审核:修订:修订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章适用范围 (1)第二章总则 (1)第三章管理制度 (1)第一章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沙峡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的缺陷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金沙峡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稳定运行工作。

第二章总则第一条:规定金沙峡水电站(以下简称电站)的水工建筑物缺陷管理,明确水工建筑物缺陷管理的范围、管理内容以及水工建筑物的检查和维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站,有关施工单位(或部门)的相关工作应符合本制度。

第三条:对于本制度未能提及的某些细节问题,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便于操作,有关部门可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关的管理实施细则。

经厂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管理制度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了解和掌握水工建筑物的性能和用途,掌握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确保本厂水工建筑的安全、完整、正确运行和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水电站的发电及综合效益。

2、金沙峡水电站为低坝引水径流式电站,主要水工建筑物和设施包括:重力式挡水坝、溢流堰、表孔溢流坝、泄冲闸、进水闸、右岸副坝、主副厂房、调压井。

3、为保证电站的正常运行,必须对所属的水工建筑物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和养护及修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所发现的缺陷及隐患。

(1)要增强巡查人员的责任意识,始终将自己做为枢纽建筑物忠实的守护者;(2)加大巡视检查制度的执行力度,做到巡检工作覆盖面广,重点突出,对巡检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校核,对检查发现的缺陷及问题要有整改措施;(3)规范巡检资料整理工作,按时编制周报、月报、年报,做到巡检档案及时归档;(4)加大异常报告、异常跟踪检查的执行力度;(5)加大巡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6)定期修订巡视检查制度,对制度中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或需增加的检查项目要及时修订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

水工程管理制度

水工程管理制度

水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水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

2. 水工程包括水库、堤坝、渠道、泵站、水闸等水利设施,以及与之配套的监测、预警、信息化等辅助系统。

3. 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水工程及其管理活动。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1. 设立水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域内的水工程管理工作。

2. 水工程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应急响应等。

3.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水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三、规划与建设1. 水工程的规划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总体规划,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新建、改建或扩建水工程,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估等。

3.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四、运行与维护1. 水工程的运行应遵循安全、高效、经济的原则,确保工程安全和水资源的合理调配。

2. 定期对水工程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延长工程使用寿命。

3. 建立健全水工程运行档案,记录工程运行状况、维护保养情况等,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五、监督与管理1. 加强对水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鼓励公众参与水工程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透明度。

六、应急管理1. 制定水工程应急预案,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水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管理实践的发展,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

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制度

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制度

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高效、经济和可持续发展。

适用于所有由政府投资建设或管理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堤坝、渠道、泵站、水闸等设施。

二、责任主体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应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

这些机构需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保证各项任务的有效执行。

三、运行管理1. 定期检查:制定详细的工程检查计划,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查,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 操作规程:编制和更新操作手册,包含设备操作、应急响应等程序,确保工作人员按规程操作。

3. 维护保养:依据设备制造商的推荐和实际运行情况,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延长设备寿命。

4. 记录管理:详细记录工程运行数据、检修记录、异常事件及处理结果,便于分析评估和追踪改进。

四、安全管理1. 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不同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防护措施:加强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如防洪堤、泄洪道等,减少自然灾害的影响。

五、环境保护在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的同时,应注重环境保护,合理调配水资源,保护水质,防止污染,同时考虑生态平衡,维护生物多样性。

六、监督检查设立监督机构,对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问题的及时整改。

七、培训与考核定期对水利工程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安全意识。

并通过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八、资金保障明确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的资金渠道,保证足够的经费投入用于工程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和必要的技术升级。

九、制度修订随着技术进步和管理经验的积累,本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求和管理环境。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水利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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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建筑物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辖范围内水工建筑物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水工建筑物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水工建筑物的维护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水工车间观测维护班主要职责:
(一)负责定期对水工建筑物进行详细检查,及时发现水工建筑物的缺陷。

(二)负责对发现的水工建筑物缺陷做好详细记录和统计。

负责对缺陷进行专项检查、整理资料、提出对缺陷的初步评价和处理意见并及时向水工车间汇报。

(三)负责做好水工建筑物缺陷的资料记录、统计、资料保管、存档工作。

负责建立“水工建筑物缺陷技术台帐”,及时将检查记录记入“水工建筑物缺陷技术台帐”内,并归入年度资料整编中。

(四)负责对发现的水工建筑物缺陷进行监视和观测,及时掌握缺陷的最新情况并向水工车间汇报。

(五)负责在现场及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预防或阻止水工建筑物缺陷的恶化或扩大,以保证水工建筑物的安全。

(六)负责及时掌握水工建筑物缺陷的消缺情况,并向水工车间汇
报。

(七)负责参加水工建筑物缺陷处理的验收工作,及时做好水工建筑物缺陷处理验收记录,并将记录记入“水工建筑物缺陷技术台帐”内。

(八)对水工建筑物维护和修理后的效果提出评价意见并上报水工车间。

第四条水工车间是水工建筑物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安排水工建筑物日常维护、修理和缺陷消缺。

(二)负责水工建筑物维护工程的监理和验收工作,负责建立“水工建筑物缺陷技术台帐”。

(三)负责组织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预防或阻止水工建筑物缺陷的恶化或扩大,以保证水工建筑物的安全。

(四)负责提出水工建筑物缺陷的处理方案,经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负责组织对水工建筑物进行年度详查及专项问题的详查,评价水工建筑物的运行状况,提出处理建议。

(六)负责审查水工建筑物维护的各种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工程概预算、工程决算及竣工图纸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统计水工建筑物缺陷消除的重要数据和资料。

(八)负责水工建筑物维修工程技术图纸的归档工作。

第五条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对水工建筑物维护和修理效果提出评价意见。

(二)负责审定水工建筑物较大缺陷的处理方案,遇重大水工建筑物缺陷时提出处理方案或审核委托设计部门提出的处理方案并交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三)负责检查、督促影响安全运行的水工建筑物缺陷的消除工作。

(四)负责审定水工建筑物维修工程的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监察水工建筑物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第三章水工建筑物缺陷分类
第六条水工建筑物缺陷根据其影响安全运行程度的大小、消除的难易程度和水工建筑物的重要性等方面划分为三类:一般缺陷、较大缺陷、重大缺陷。

第七条一般缺陷是指不直接影响水工建筑物的正常运行,无需停机、停电等条件限制,在较短时间内即可消除的缺陷。

第八条较大缺陷是指直接影响水工建筑物的正常运行,可能危及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运行,但能通过采取措施和加强监测可维持运行的缺陷。

第九条重大缺陷是指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危及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运行且修复工作量较大、技术较复杂的缺陷。

第四章水工建筑物缺陷处理基本工作程序
第十条水工建筑物的日常维护及一般缺陷的处理,由水工车间提出处理方案,并组织施工,水工车间负责施工监理和验收。

第十一条水工建筑物的较大缺陷,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提出处
理方案,经公司审定,施工单位施工,水工车间负责施工监理,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工程验收。

第十二条当水工建筑物发生重大缺陷或损坏,且修复工作量较大、技术较复杂时,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提出处理方案或委托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总工程师审定批准后,施工单位施工,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担任施工监理,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组织验收。

第五章水工建筑物维护工程的验收
第十三条水工建筑物维护工程的验收根据维护工程的大小、缺陷级别实行分级验收管理制度。

对于一般缺陷,由水工车间负责组织验收,验收成员由水工车间、观测维护班、施工人员组成。

对于较大缺陷,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组织验收,验收成员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水工车间、观测维护班、施工单位等组成。

对于重大缺陷,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组织,验收成员由综合部、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水工车间、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组成。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一)水工建筑物维护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二)施工现场已完全清场;
(三)施工单位不得任意改变设计方案,若需变更方案,必须经原方案提出部门或设计单位同意,以修改通知和图纸为准;
(四)具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竣工资料。

第十五条水工建筑物维护工程验收程序
(一)由甲方或乙方负责组织召集验收小组成员勘察施工现场;
(二)召开验收会议,审查有关图纸和资料;
(三)在验收会议中,施工管理单位准备所有验收资料并由施工单位作工程竣工报告,施工管理部门作施工管理报告,工程监理部门或单位作工程监理报告;
(四)验收小组根据合同、竣工资料、监理报告结合原始记录、图纸、技术规范等进行质量评定,如有不合格工程则进行返工处理,直至工程达到合格及合格以上为止;
(五)工程验收合格后,所有资料、图纸交甲方单位归档,以便工程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水工车间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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