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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姓名总分1雷林源90.312孙德文89.163柳淮之88.014林炳营82.75崔光仁80.696李培喜77.887黄英娣76.318许建新75.089王崇干74.8310浦路平73.7911王乃勤72.7112王玉翠70.4813欧忠远69.7314韦春桃69.7215牟艳娟69.6716刘之葵68.417陶慧林68.2618苏中敏67.9619吴瑞雁67.9320陈远荣67.4221罗年华67.422陈耀南66.623黄莹65.8524庞跃民64.9325韦日亮64.5426李津花64.5327胡玉英64.0428秦声惠6429蒋木易63.9430杨婷连63.831江晓云63.7932阮贵华62.8833姜良华62.8834刘彦新62.6635苏良英62.3636谭景和61.8437陈国樑60.838汤小胤60.6739王宗明59.940谷泉源59.2941谢辉58.9642李仲林58.8143白艳萍58.1244李新5845王小永57.9746张富文57.8347唐重振56.8 48李蓉56.38 49张华(环境)56.08 50赵文玉56.08 51李慧56.07 52卢智增55.84 53李维萍55.56 54刘坚55.12 55董明刚54.16 56文美兰54.01 57李仁成53.56 58尚伟53.2 59张小成53.09 60蓝贵文52.66 61刘勇平52.32 62刘源52.12 63苏采芳52.08 64刘星榜51.76 65唐富顺51.68 66罗坚51.21 67杜甫佑51.1 68汪建明50.72 69刘爱秀50.64 70魏明蓉50.33 71郑文俊50.32 72胡长征50.32 73朱雪豫50.28 74杨铁军50.08 75张群英49.98 76孟庆锋49.95 77李东升49.92 78神显豪49.92 79杨光杰49.82 80刘来君49.16 81文玉明48.56 82陈永明48 83李琼严47.68 84奉剑47.4 85程巧玲47.1 86张华(外语)46.98 87吴冬梅46.96 88江汉强46.25 89韦来珍46.16 90周自坚46.16 91廖宝丽46.04 92曾伟来45.55 93张琴44.2894黄甫堂44.16 95冀晶娟44.12 96曾翔44.1 97谭攀登44.08 98李先瑄43.76 99陈劲波43.2 100孙金荣43.2 101邓敏43.2 102孙刚臣43.17 103曾益武43.08 104伍高莹43.04 105蒋桂平42.46 106李萍42.46 107刘月红42.24 108刘亚荣42.24 109邓雪梅42.24 110周轶旻42.24 111余传柏42.24 112朱敏42.24 113支炳山42.24 114宋明霞42.12 115职燕42 116林文钊41.64 117肖静玲41.28 118黄建标41.28 119徐云41.28 120王艳41.16 121杨全城40.39 122耿杰利40.32 123陆文超40.32 124周德海40.32 125欧阳胜权40.32 126郭强39.36 127李铭39.32 128钟韫霞39.24 129谢敏38.4 130徐时38.4 131邓圆38.32 132张兴旺38.28 133邵亚37.44 134沈菲菲37.32 135段甲贵37.23 136陈胤汶36.2 137陈东升36.12 138吴洪南35.27 139俞锋31.81 140姚慧28.94141刘靖娜27.56。

桂林理工大学综合档案室关于提供远程查档业务的通知

桂林理工大学综合档案室关于提供远程查档业务的通知

桂林理工大学综合档案室关于提供学籍档案
远程查档业务的通知
未通过
档案室工作人员查验申请人信息
查档所需证件不全或远程查档申请表信息填写不全
的,将不予受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查档人
查档人下载附件《桂林理工大学校外人员远程查档申请表》
(可在学校党办校办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并填写相关信息
同时提供查档人身份证扫描件和本校毕业证书扫描件
发送至学校综合档案室邮箱das@

过 回复查档人邮件,并告知补档案途径
7个工作日内将查档者所需资料复印并加盖档案室公章
扫描后发回至查档人邮箱(如需纸质证明,以顺丰快递邮费
到付方式寄出,并将快递单号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查档人
档案室工作人员查询室藏资料是否存有所需档案?
有 无
桂林理工大学校外人员远程查档流程
桂林理工大学校外人员远程查档申请表。

校区教学楼项目文件招投标书范本

校区教学楼项目文件招投标书范本

桂林理工大学屏风校区栋教学楼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备案编号:-SG-代理机构编号:CJCGG招标人:桂林理工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联系人:张梅林联系人:胡丹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招标文件备案登记表工程名称:桂林理工大学屏风校区栋教学楼项目招标人:桂林理工大学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人须知 (15)总则 (15). 项目概况 (15). 资金来源和落实及增值税计税方法情况 (15).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6). 语言文字 (16). 计量单位 (16). 踏勘现场 (16). 投标预备会 (16). 分包 (16). 偏离 (16)招标文件 (16). 招标文件的组成 (16). 招标文件的澄清 (17). 招标文件的修改 (17)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组成 (17). 投标报价 (18). 投标有效期 (18). 投标保证金 (18). 备选投标方案 (18). 投标文件的编制 (18)投标 (19).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密封和标记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 (19)开标 (19). 开标时间和地点 (19). 开标程序 (20).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 (20). 不予开标 (21). 开标异议 (21)评标 (21). 评标委员会 (21). 评标原则 (22). 评标方式 (22). 移交评标资料 (22). 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 (22). 中标候选人公示 (22).履约能力审查 (22)合同授予 (23). 定标方式 (23). 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 (23). 履约保证金 (23). 签订合同 (23)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3). 重新招标 (23). 不再招标 (24)纪律和监督 (24).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 投诉 (2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词语定义 (25). 招标控制价 (25). 电子投标文件 (25). 知识产权 (25).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25). 同义词语 (25). 监督 (25). 解释权 (2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须提交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格式 (2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9)评标办法前附表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37)评标方法 (37)评审标准 (38). 初步评审标准 (38). 详细评审标准 (38)评标程序 (38). 初步评审 (38). 详细评审 (38).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9). 评标结果 (39)附件A 评标详细程序 (40)A 总则 (40)A 基本程序 (40)A 评标准备 (40)A 初步评审 (40)A 详细评审 (41)A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42)A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2)A补充条款 (43)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 (44)B 总则 (44)B 否决投标条件 (4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3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31).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133).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34)第六章图纸 (135)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37)第一章招标公告桂林理工大学屏风校区栋教学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桂林理工大学屏风校区栋教学楼项目已由桂林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七星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理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奖学金评定办法

奖学金评定办法

桂 林 理 工 大 学 文 件桂理工学〔2009〕33号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现将《桂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桂林理工大学二○○九年十月九日主题词:学生工作 奖学金 办法 通知桂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10月12日印发校对:冯广辉录入:黄敬秀(网络传输)桂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学生努力践行校训要求,主动追求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立志成为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按期注册,连续学习满一学年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的奖学金,是指由学校所设立的面向全体学生的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同时实行公示制度,保障学生对评定过程和结果的知情权。

第五条学生工作部(处)是学生奖学金审定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评定工作。

第二章评定条件第六条各项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公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积极上进,本学年修读学分数达到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五)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和校、院、班组织的各类活动;(六)无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

第七条在评奖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各类奖学金评定:(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75分以下的;(二)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有补考、重修科目的;(三)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四)因旷课、早退、晚归、宿舍卫生不合格、不按时就寝等原因受到两次院级以上通报的;(五)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为不及格的;(六)当学年无故不参加校、院、班组织的集体活动达三次以上的;(七)未按时缴纳学费(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经批准同意缓交费者除外)的;(八)学籍异动未满一年的。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室搬迁方案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室搬迁方案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实验室搬迁方案本次实验室搬迁工作共涉及建工系、经管系、设计系、信科系及基础部共44个实验室,搬迁地点涉及3号楼、4号楼、2号楼,地点较为分散。

搬迁时间拟定为9月16日至9月25日,搬迁工作时间跨度较大。

按照“文明搬迁、安全有序、统一领导、协调配合”的指导思想,按时完成搬迁工作,特制定本搬迁方案:一、组织领导及工作小组:1、为保证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包惠明副组长:聂建、江晓云、杨祥2、各工作小组及成员资源保障组:王正、张荣鑫、荣坤、於莉莉、李晓燕、黄钰、李丹安全保卫组:周广铭、毛志勇、邓家军、包景霞后勤保障组:陈福贵、周敏、吕隆楷、董育君、孔智、李必文、王斌、满文钊设备管理组:袁玮、张勇、王式太、周翔、许永敏、严斌、何宝珠二、组织分配:领导小组:负责搬迁工作全面统筹协调,协助各小组做好搬迁工作安排及工作推进。

协调实验室搬迁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各系部主任作为本系部实验室搬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资源保障组:负责搬迁工作中所需物资的采购与发放;搬迁队伍的确认;拆装设备的确认;搬迁现场的协调;搬迁场地的检查和回收;监督核查资产清查明细、负责资产验收。

安全保卫组:负责确定搬迁路线、车辆停靠、行驶以及搬迁途中及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搬迁工作人员的午餐、饮用水的准备和发放;搬迁场地水电管网的前期准备、后期完善;搬迁场地的卫生清理、还原。

设备管理组:负责出具本单位搬迁资产清查明细;负责本单位设备的拆、装、运、卸、组合、调试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验收。

三、搬迁方式:自行搬运、搬家公司搬运、专业公司搬运三种方式结合。

四、搬迁顺序和时间安排本着以系部为单位的原则;先使用先搬迁的原则;先易后难的原则安排搬迁,具体如下:五、搬迁准备工作:1、搬迁前各系部应对拟搬入地点的门窗、门锁、水、电、网络、卫生等进行清理确认,规划设备设施的摆放位置;2、搬迁前,资源保障组应对实验楼的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协助工程部、后勤部进行完善与房屋交接;3、相关搬迁物品准备:记号笔、封口胶、包装箱、裁纸刀、报纸、泡沫、木板、木箱等。

桂林理工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细则

桂林理工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细则

桂林理工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细则桂理工学〔2009〕48号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劳动效率,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全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单位、各部门在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时要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同时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为原则。

勤工助学工作必须坚持:(一)要把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作为培养学生的重要途径,重在引导学生通过参与学校工作和社会实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劳动观,培养创新精神和提高实践能力。

(二)要把组织学生勤工助学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支持和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要把组织学生勤工助学与培养和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结合起来,通过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四)在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要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并以不影响学生学业为前提,不能安排学生参与超过其身体承受能力、有碍身心健康的工作。

二、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学生参与校内勤工助学主要是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部门开展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活动,承担后勤服务、校园秩序维护、公益劳动等方面力所能及的工作。

其岗位设置要求是:(一)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应是无毒、无害、无危险,适于学生从事的工作。

(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固定岗位是指相对长期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一般在每学年初或寒暑假前由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请表》,经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办公室审核设立,期间根据情况可进行调整。

临时岗位是指学生临时参加的劳动岗位,一般由用工单位提前三天向勤工助学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设置申请及登记表》,由勤工助学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

桂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桂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桂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达到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培养目标,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与学籍第一条凡经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考试并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及注意事项,向成人高等教育主办单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三周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主办单位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经过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由成人教育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第三条已注册的新生由成教主办单位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内容包括学籍登记表、政审表、操行评定、奖励或处分、成绩记分册、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

学籍档案由成教主办单位负责管理,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按规定交给学生所在单位或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四条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成教主办单位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或自行退学论处。

第五条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按时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自然取消学籍。

特殊情况,经成教主办单位同意,可申请缓缴学费。

二、成绩考核和记载办法第六条成绩考核包括课程和操行两个方面。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必须按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要求参加考核,考核成绩载入记分册,归入本人档案。

毕业时,对学生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及思想品质、学习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毕业鉴定,采用个人写总结,组织写评语的办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七条课程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试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考查成绩采用五级记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课程结束,考试卷面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

平时成绩的评分办法如下:有实验的课程:实验课占10%;作业占15%;期中考试、面授前自学测试、上课考勤占15%。

教育部关于同意桂林工学院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桂林工学院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桂林工学院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9.03.26
•【文号】教发函[2009]68号
•【施行日期】2009.03.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关于同意桂林工学院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9]6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请求批准桂林工学院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函》(桂政函〔2008〕180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桂林工学院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学校代码为10596;同时撤销桂林工学院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桂林理工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桂林理工大学由你区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区安排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桂林市人民政府承诺的近三年内安排2000万元学校建设专项资金,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区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桂林理工大学 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桂林理工大学 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林理工大学文件桂理工财〔2014〕3号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桂林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修订后的《桂林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桂林理工大学2014年7月11日桂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4年7月12日印发(网络传输)桂林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差旅费开支报销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4〕3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离开桂林市城区开展公务活动(不含出国出境)所必需开支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要切实贯彻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严格执行差旅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因公前往桂林市城区以外的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注:厅局级相当职务人员包括正高职称及职务(岗位)工资在专技五级以上(含五级)的副高职称人员,须经人事处审核确认后方可按相应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并据实报销。

第六条超级别乘坐交通工具且使用教育事业经费(含社会服务留成收入,下同)出差报销的,超支部分自理;超级别坐交通工具且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出差报销的,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可据实报销。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方式可供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租赁车辆出差。

如遇出差任务特殊或特别紧急而且其他交通不便的,经分管(联系)校领导批准,可以租赁车辆,但不得再另外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桂林理工大学2016年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桂林理工大学2016年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桂林理工大学2016年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桂林理工大学(院校代码:10596)桂林理工大学座落在山水甲天下的国际风景旅游名城――桂林。

学校创建于1956年,原为部委所属院校,1998年改制为中央与广西共建。

学校办学实力雄厚,现有屏风、雁山、安吉、空港四个校区,校园总面积4000多亩。

有专任教师1600多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600多人,博士生导师42人。

学校201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现设19个二级学院,有69个本科专业,有各类在校学生近50000人,其中全日制学生29000多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20000多人。

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坚持“以服务促管理、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拓市场、以文化树形象、以创新谋发展”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专业教育和素质教育的结合,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提高,成人教育教学质量与管理经评估、检查、验收定为优秀学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桂林理工大学2014年成人高等教育将招收高起专和专升本各类学生数千人。

一、招生对象(一)专科:报考高升专的只要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年满16周岁即可报考。

(二)专升本:报考专升本的应是能在2017年春季入学注册前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三)成人本、专科学历班纳入国家成人高考招生计划。

二、学习形式采取学生以网络自学为主,结合面授的教学方式学习,每学期在函授教学点面授一次,每次面授时间长度约2周。

教学按广西大学本、专科相应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

由我院组织教学、命题和考试。

实行学分制弹性教学管理模式,凡在2.5~7年内修学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毕业设计等有关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者即可毕业,由广西大学颁发国家教育部印制、广西大学签署的本、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在教育部网站(/)上可查询毕业证信息。

本科生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广西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桂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桂林理工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桂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桂林理工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桂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学生努力践行校训要求,主动追求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立志成为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按期注册,连续学习满一学年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的奖学金,是指由学校所设立的面向全体学生的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同时实行公示制度,保障学生对评定过程和结果的知情权。

第五条学生工作部(处)是学生奖学金审定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评定工作。

第二章评定条件第六条各项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公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积极上进,本学年修读学分数达到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五)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和校、院、班组织的各类活动;(六)无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

第七条在评奖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各类奖学金评定:(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75分以下的;(二)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有补考、重修科目的;(三)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四)因旷课、早退、晚归、宿舍卫生不合格、不按时就寝等原因受到两次院级以上通报的;(五)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为不及格的;(六)当学年无故不参加校、院、班组织的集体活动达三次以上的;(七)未按时缴纳学费(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经批准同意缓交费者除外)的;(八)学籍异动未满一年的。

第三章奖学金设置第八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非毕业班学生奖学金和毕业班学生奖学金两大类,其中非毕业班学生奖学金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毕业班学生奖学金分一类、二类、三类三种类别。

桂林理工大学(原桂林工学院)

桂林理工大学(原桂林工学院)

桂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0年招生章程学校代码:10596学校概况桂林理工大学座落在山水甲天下的国际风景旅游名城――桂林。

学校创建于1956年,原为部委属院校,1998年改制为中央与广西共建。

学校办学实力雄厚,现占地面积1700多亩,校舍面积67万多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多元,图书馆藏书142万册。

有教职工1588人,其中专任教师1022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生导师19人,硕士生导师290多人,教授129人,副教授336人。

有各类在校学生近30000人,其中全日制学生17000多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10000余人。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方向,贯彻实施“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建立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注重学生专业教育和素质教育的结合,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提高,成人教育教学质量与管理经广西区教育厅评估、检查、验收定为优秀学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我校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将面向广西全区招收高起专和专升本各类学生数千人。

学校地址: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电话:(0773)5893063、5890096、5896463、5890858、5898383、5896673、5899729、5899819 邮政编码:541001 传真:(0773)5890096 5895107欢迎报考祝您成功!报考注意事项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国2010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考试。

报考条件:专科起点升本科:已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可报考。

高中起点升专科: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包括职高、技校、中专等)均可报考。

报名时间和地点:凡符合条件的考生,约2010年8月中、下旬开始在广西区成人高考网上预报名,然后到所在市、县招生考试办公室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以当地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录取办法:在录取新生时,我校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数量情况进行调整。

桂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 桂林工学院南宁分院

桂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 桂林工学院南宁分院

桂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制度建设工作方案为健全和完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现代大学管理体系,促进学院内涵式发展,把学院建成高水平有特色的高职院校。

结合学院建设发展实际,特制定桂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成高水平有特色高职院校为目标,以健全和完善学院制度体系为任务,不断提升学院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制度建设工作坚持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2.适应性原则;3.突出重点原则。

三、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制度建设工作的领导,促进制度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王文罗雪平副组长:梁冬松黄润均蒋德岗劳景寮陈东莲梁锦叶组员:李一川肖彩霞陈建宁袁斌唐承泽张凯蒋学先何荣陈发杰黄昭彦吴超强樊梦张赤李培良苏树海邓力韦余苹李旭光刘茂军詹原张兵领导小组下设制度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委)办公室。

主任:李一川成员:方雷邹黛杨涛泉甘锦琛石有总四、任务分工及工作步骤(一)任务分工本次制度建设涵盖面广,包括党务、行政、教学、科研、人力资源、财务、后勤、学生管理等制度体系。

具体任务及分工见制度建设主要任务及分工表:制度建设主要任务及分工表序号体系名称主要任务责任人责任领导1财务管理制度体系部门职责范围、主任副主任科员岗位职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等陈建宁王文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部门职责范围、主任副主任科员岗位职责、人事管理(招聘录用、培训、考核、薪酬等)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及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等。

肖彩霞王文3党务、行政管理制度体系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岗位职责;办公室职责范围;主任、副主任、干事岗位职责;司机班岗位职责;用车制度;值班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办法等。

李一川罗雪平4继续教育中心制度体系部门职责范围、主任岗位职责、专本衔接相关管理制度等张赤罗雪平5教学科研管理制度体系部门职责范围、主任副主任科员岗位职责、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学检查制度、教学质量评估等教学教改及科研管理相关规制度等。

桂林理工大学文件

桂林理工大学文件

桂林理工大学文件
桂理工学〔2018〕46号
关于公布2018年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5号)及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桂理工学〔2018〕5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报、各学院评审推荐和学校专家组复评并经公示无异议,确定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72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87项,自治区级项目203项,校级项目435项,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为保证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质性成果,切实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请各学院积极督
促、指导项目开展,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有序推进项目研究及经费使用进度。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立项项目汇总表
桂林理工大学
2018年11月5日
桂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8年11月13日印发
(网络传输)
附件。

桂林理工大学学报格式

桂林理工大学学报格式

投稿格式要求1 板式纸张大小:纸的尺寸为标准A4复印纸(210mm ×297mm )页边距:上3cm ,下3cm ,左3cm ,右3cm ,页眉2cm ,页脚2cm 2 论文撰写必须包括以下项目:2.1 文章题目(一般不超过20范例:2.2范例:(1.珠海市公路建设中心,广东 珠海2.3 中文摘要、关键词(3—8个)、中图分类号(1)摘要应写成报道式摘要,按照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要素来撰写。

摘要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地短文,避免使用第一人称,应使用第三人称,摘要不分段,字数以200—300字为宜。

(2)关键词的选择应规范。

第一个关键词为该文所属相应栏目名称,第二个关键词为该文研究成果名称,第三个关键词为得到该文研究成果所采用的方法名称,第四个关键词为作为该文主要研究对象的事物名称,第五个及以后的关键词为作者认为有利于文献检索的其他名词。

范例:行了疲劳试验,总结了疲劳方程及疲劳曲线,对比分析了3种添加剂稳定的冷再生基层混合料疲劳试验结果,并从疲劳曲线特征及疲劳破坏特征两方面,同普通半刚性材料的疲劳性能进行了比较分析。

结果表明,石灰粉煤灰稳定的再生混合料杭疲劳性能最好,其次是水泥粉煤灰,7%水泥稳定的再生混合料杭疲劳性能较差;再生U416.26 文献标识码:A2.4 引言、正文、结语(1)汉字字体字号选5号宋体,外文、数字字号与同行汉字字号相同,字体用Time New Roman 体。

(2)引言是论文内容的重要提示,作者在引言中应概述前人在该领域内所做的工作,并陈述论文在此基础上所取得的成果和突破。

(3)结语中应指出该论文的独创性成果及存在的局限,以方便他人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的研究。

(4)正文中的图、表按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图务必清晰、精确,图名、表名必须有中文表述,坐标图的横、纵坐标必须标明其对应的量及单位。

(5)论文中涉及到量的单位,务必使用国际标准单位;避免用同一个符号表示不同的量,凡是有变量含义的符号(包括表示量及其上、下角标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反之,用正体。

桂林理工大学综合素质测评补充说明(原件)

桂林理工大学综合素质测评补充说明(原件)

关于2011-2012春季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补充说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我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专门用于衡量学生在校期间品德修养、文明行为、学习状况、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的测评指标,是学生评优评奖,遴选推荐研究生、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为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发挥综合素质测评对教育引导学生成长的导向作用,经学工处和各学院研究,特补充以下说明:一、个别学院存在不遵照综合素质测评文件,在测评过程中操作不当、审核不严等问题,导致学生对辅导员、学院甚至学校失去信任。

形成意见: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学院和班级测评小组,所有小组成员必须提前学习和熟悉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文件,做到有章可循、公平公正;对学院按文件精神自行制定的小项加分细则,各学院学工组,特别是副书记和学工组长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操作前应将评定细则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

凡在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测评中什么活动能加分?加多少分?依据是什么?形成意见:综测中学生活动加分是各学院制订细则时最容易出现混乱的地方,有的学院操作中出现学生活动界定不清、院校两级学生活动项目加分标准不一等问题。

根据文件,学生在文体方面的加分在能力项中已有明确规定,制订学院细则时应严格遵守文件中各级活动所对应的分值。

对于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的部分,只限参与面向全院或全校开展的活动才能认定加分,其他只面向某一班级或组织开展的活动一概不予加分;对于文件中无明确规定的部分,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制定标准,酌情加1-5分(能力素质测评的第7点)。

三、作为比赛的组织者、参与观看者应如何加分?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例如讲座、报告会,如何加分?形成意见:学生组织或参与国家级、省市级、校级、学院级文体活动,应根据文件规定加分;班级举办的文体竞赛类活动,须经学院认可同意后方可加分。

桂林理工大学团组织生活条例

桂林理工大学团组织生活条例

200916★2009930桂林理工大学团组织生活条例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号召力,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教育广大团员,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团的组织生活是团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觉悟,增强团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途径,是共青团政治属性和组织原则的具体要求和体现。

第二条团的组织生活一般是指团的支部大会、团小组会以及以思想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具体包括: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和精神,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团员青年树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把加入党组织作为自己更高的政治追求。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团章和团的基础知识,进行团的光荣传统教育,学习团内文件,帮助团员了解团的历史、传统、性质、任务,团员的权利、义务及团内的组织纪律,增强团员的光荣感,引导团员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权利,并自觉履行团员义务。

3、对团员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团员的责任感,能自觉地用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4、民主决策团内重要事务,讨论团员共同关心的问题,讨论和研究团员青年中对团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团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各种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

5、开展好民主生活,在团内开展表扬、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团内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分清是非、批评和抵制不良思想对团员思想的侵蚀和影响,监督团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团内各项纪律,在思想上和组织上保持团组织的纯洁性。

6、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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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文件
桂理工学〔2018〕46号
关于公布2018年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5号)及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桂理工学〔2018〕5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报、各学院评审推荐和学校专家组复评并经公示无异议,确定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72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87项,自治区级项目203项,校级项目435项,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为保证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质性成果,切实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请各学院积极督
促、指导项目开展,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有序推进项目研究及经费使用进度。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立项项目汇总表
桂林理工大学
2018年11月5日
桂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8年11月13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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