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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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及其启示

摘要:本文概述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总体情况,分析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存在的一些问题及相关的经验启示。关键词: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评价;启示

中图分类号:f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1-828x(2011)07-0090-01

一、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总体情况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都开展了大规模的政府和公共部门改革运动。这一改革有其学术渊源,即公共选择理论。政府功能定位的市场化,并不是把一切都交给市场,收缩政府的社会与经济职能是有限度的,总有一些职能必须由政府承担。要想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政府就应该在公共服务的供给领域引进市场机制,将“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完美的结合在一起。

二、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实践的评价

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从表层看,改变了管理队伍的文化、角色、机构和精神特质,使之对公众要求更加敏感,提供的服务也更有效率;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政府的支出;服务项目的质量有的提高了,从深层看,一是较好配置政府与市场自身的功能优势,形成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的复合形式;二是瓦解特殊利益集团对公共服务决策的渗透行为,显示公众对公共服务的真实需求。

在公共服务市场化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其不足之处也是不容忽视的:

(一)没有注重竞争原则的维护

竞争机制是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最具活力的动力机制。从根本上说,政府推行市场化改革目的正是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改变政府在过去垄断供给模式下的低效状况。但是,有的国家的政府市场化改革无法形成多元主体的供给格局或者改革后仍由政府实质性主导,改革未能形成真正的市场竞争局面,公共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未有提高,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维护好竞争原则,改革只是从政府垄断走向新的垄断。

(二)监督失效,腐败问题滋生

监督和制约保障机制的不健全可能产生腐败问题。西方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在打破原有的政府官僚体制结构之后,对各竞争主体的监督制约保障机制缺乏必要的关注,更无严密科学的政策设计,导致各竞争主体行为失范,难以保证其自身的廉洁和行为的高效。市场化并不必然带来腐败,但会增加腐败的机会。

(三)市场化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私有化进程意味着政府的资产转移到政府的关系户手中,他们在该过程中暴富起来。即使是由专家推行的私有化方案,其结果也意味着在社会内部重新分配财富、权利和地位,所有这些都可能会导致极端不稳定。

(四)公共服务的质量问题

公共服务市场化以后,政府把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转包了出去,非政府机构承担了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在市场化机制下,这些机构的短期行为严重,他们为了追求利润最大,有时会投机取巧,质量不达标,忽视公共利益。而政府已经把公共服务的职能转包出去,所以也常常推卸责任,从而导致公共服务责任难以落实到位,损害公众的利益。

三、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经验启示

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实践的深入分析,我们应从中吸取经验与教训,推动我国的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一)完善法律制度建设

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之所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

与其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分不开的。如美国针对民营化中的合同承包先后发布了三个政府通报;英国《地方政府法》明确列举了实行竞争的公共服务项目;澳大利亚《公共服务法案》,该法案的79个条款几乎涵盖了公共服务的各方面。西方国家改革的经验表明,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不仅能有效规范公共服务的市场化过程,减少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投机和腐败行为,而且它有助于政府巩固已取得的改革成果,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奠定基础。

(二)政府要避免对市场的过度依赖

发达国家改革的不足之处表明,市场并非完美,公共服务过度市场化的做法必然损害公共利益。因此,政府在某些公共服务领域必须占据主导地位。政府并非管的越少越好,而是要把握市场化的限

度,避免对市场过度依赖。特别是在关于关系着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公共服务方面政府应该直接干预,从而避免市场参与者的非理眭经济行为,保障社会的公共利益。

(三)鼓励第三部门快速发展

第三部门,是指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社会力量或者社会个人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它是政府部门和以营利为目标的市场部门之外的第三部门,包括社会中介组织、志愿团体、慈善会、民间协会等。西方国家公共服务改革中,第三部门在遍及教育、保健、环保等与民众休戚相关的领域扮演着重要角色。我国第三部门起步较晚,又由于市场经济不发达、法制不健全,导致第三部门发展相当缓慢。我国政府应认识到第三部门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制定有利于第三部门发展的相关政策,对其加以规范和引导,鼓励其快速发展,更好地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

(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不断进步和公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参与社会管理的愿望空前强烈。公共服务市场化作为一项复杂的制度安排,涉及社会各方面的切身利益,这就意味着政府在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必须实现公共服务信息更加透明和顺畅的流通。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开放经济,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必须公开透明地运作,公共服务的重要信息也必须在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和社会公众之间正常流通。在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政府更应当注重向私人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公

共服务的信息,加大电子政务建设,为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公开透明运作提供有效平台。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公共服务改革任重而道远。公共服务改革应以市场化为取向,寻求公共机制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既要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成功经验,又要避免其实践过程中出现的不足之处,立足国情,敢于创新,从而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市场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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