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概念及分类
公司法概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经济法概论(财)》第二章第一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经济法概论(财)》第二章第一节讲义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识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的公司仅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特征(领会):依法设立、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企业法人。
二、公司的种类(各类公司的概念—识记)(一)公司的学理分类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资兼合公司、母公司、子公司、总公司、分公司、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公司、封闭式公司、开放式公司。
(二)我国《公司法》上的分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三、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识记):调整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特征(领会):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强行法与任意法的结合、兼具程序法的实体法。
四、公司的设立与成立(一)公司的设立1.概念(识记):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全部活动的总称。
2.公司的设立行为(领会) 订立发起人协议,订立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申请设立登记,募集股份,投资,认股,缴纳股款,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申请设立登记。
3.公司设立的程序(领会)确立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或发起人认缴或履行投资,建立公司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二)公司的成立(识记)---公司设立后产生的法律后果。
五、公司的名称和住所(识记)(一)公司的名称(识记)4部分:类别、区划、行业、商号。
(二)公司的住所(识记)公司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六、公司章程(一)概念(识记)规定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的重要文件,是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制定的。
(二)记载事项和效力(领会):绝对必要事项、相对必要事项、任意记载事项。
公司法
• 【答案】A
• 3、公司集团不是一个法律上的实体, 不具有法人资格;而集团公司是一个 独立的企业法人,是公司集团的投资 中心、管理中心或决策中心。
• 二、公司法人财产及公司法人财产权 • (一)公司法人财产 • 1、股东一旦将财产投入公司,便丧失了对 该财产的直接支配权利,不得抽逃投资, 或者占用、转移和支配公司的法人财产。 • 2、如果股东不向公司投入应当投入形成股 权的财产,不仅公司有权追索,在公司不 能履行对外债务时,公司的债权人也有权 向股东进行追索。
• (二)公司的分类 • 1、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 •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取得营 业执照(而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 “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 任由总公司承担。
• 母子,顾名思义,是两个人的意思:一个 母亲,一个孩子,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人。 因此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承担独 立责任,而分公司只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 构,无独立责任能力,其责任由设立分公 司的本公司承担。
• 【答案】ABC
• 【例题· 单选题】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 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 卖合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 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 正确的是( )。
•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 • 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 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 公司负补充责任 • 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 责任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英国 company
美国 corporation
(一) 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1. 概念
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 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简答题简述公司的主要特征
简答题简述公司的主要特征摘要:一、公司的定义与特征二、公司的主要类型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四、公司的经营目标与战略五、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伦理六、公司的发展趋势与挑战正文:一、公司的定义与特征公司是一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其主要特征包括: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制企业组织形式、以盈利为目的等。
二、公司的主要类型根据公司股权结构和组织形式的不同,公司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国有企业等。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常见的企业类型。
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组织结构是公司内部各部门、岗位和员工之间的关系网络。
常见的公司组织结构有直线制、职能制、矩阵制等。
合理的组织结构有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四、公司的经营目标与战略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实现盈利和发展,提高市场份额和竞争力。
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司需要制定明确的战略规划,包括市场定位、产品策略、技术创新、人力资源等方面。
五、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伦理公司除了追求经济效益外,还应关注社会责任和伦理道德。
这包括诚信经营、保护环境、关爱员工、回馈社会等方面。
只有具备良好社会形象和声誉的公司,才能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
六、公司的发展趋势与挑战在当前全球化、互联网+、人工智能等背景下,公司面临着诸多发展机遇和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公司需要不断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等。
总之,了解公司的主要特征、类型、组织结构、经营目标、社会责任和发展趋势,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分析公司,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建议。
第十章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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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决 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式作出决议 • (10)修改公司章程 •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8
第十章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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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一、 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一) 公司的概念 • 我国《公司法》既没有规定统一的公司概念,也没有规 定不同类型公司的概念。 • 根据我国公司立法的原则与理论,通常认为,公司是指 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 法人。 • 特征: • (1)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组织。 • (2)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 • (3) 公司是企业法人。 2 • (4) 公司的所有权归股东所有。
• 依《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不设监事会? • A、公司规模较小 B、股东人数较少 C、国有独资公司 D、国有控股公司 •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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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董事会人选时, 有下列四人的任职资格受到股东质疑。其中哪些 不属于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A.张某,五年前因对一起重大工程事故负有责 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B.李某,两年前被任命为一家长期经营不善、 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上任仅三个月,该 企业被宣告破产 C.陈某,曾独资开办一家工厂,一年前该厂因 无力清偿大额债务而倒闭,债权人至今仍在追讨 D.刘某,66岁,曾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现退休 在家 考点:董事的消极资格 25
经济法概论第五章 公司法
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 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 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 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 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济基础上形成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是我国 对传统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所推行的一种企 业形式。 公司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司是依法成立的、 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二)公司的特征
1.公司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是由一定的生产 要素(人、财、物)按照法律、章程或者约定 形成的组织体,这是公司的组织性
2.公司是一种法人组织,公司的投资者(股东) 以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 担责任,即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公司的法人性。 法人性使公司区别于其他非法人的经济组织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股东会的种类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 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 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 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 持,依法行使职权。
3.按公司之间的关联程度,公司可分为总公 司(或称本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 司(或称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关联公司)
4.按公司设立的信用基础,公司可分为人合 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
5.按公司国籍,公司可分为本国公司、外国 公司、跨国公司
三、公司法概述
公司法
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 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 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 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 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对任某的换车行为,下列哪一 种说法是正确的?(2005/25) A违反公司章程处置公司资产,其行为无效 B违反公司章程从事非经营性交易,其行为无效 C并未违反公司章程,其行为有效 D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 为就有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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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投资风险
公司是限制投资风险的有利形式。公司以其 本身的独立责任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为基本的 法律特征,使投资者的责任限制在其投资额 的范围内,从而割断了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 的连带,使投资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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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经营资金
公司是筹集资金最为有效的组织形式。首先, 组建和成立公司本身就是募集资金的重要手 段。其次,公司成立后亦具有优越的融资能 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可以发行股份和 公司债券。第三,公司的融资具有融资成本 低、融资手段灵活和规模大、速度快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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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行科学管理
公司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典型组织形式。股 东以股权为依据,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方式参 与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实行间接控制。而 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作为公司的 权力机构、经营管理执行机构及监督机构, 依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各机构的产生、 权限充分贯彻了分权与制衡,以及权利、义 务和责任统一的原则,使公司的管理达到了 高度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0
是封闭公司。体现为: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受到较为严格 的限制;设立程序不公开;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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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 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整理版]公司的概念及分类
公司的概念及分类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即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换句话说,公司是按照一定组织形式形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赢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以实现投资人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
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
公司一般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统称为法人。
(一)分类公司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company)、个人无限责任公司、合伙无限责任公司(proprietary company)以及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
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从西方公司理论看,公司根据不同条件可做多种分类。
例如根据是否适用有限责任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司法》第2条对公司进行分类,是根据组建公司的特征并配合社会经济需要而做出的。
但并未排除其他公司形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因之,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较为可采。
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特征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例如上市公司。
0公司除上述《公司法》第2条所规定的分类外,常见的分类方法还有以下几种: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而划分;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而划分;根据股东对象不同和股票能否转让而划分;根据公司的国籍而划分;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而划分;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而划分等七种较为常见的分类方法。
关于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关于公司的概念和种类公司是商务活动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是一群人为了共同的目标而组织起来的经济单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财产权利和义务责任。
在商业运作中,公司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具有诸多优势,如规模化生产、分工、社会分工、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等。
在这篇短文中,我们将介绍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一、公司的概念:公司是指一个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财产权利,并由一定数量的人共同出资组成的经济组织形式,以谋求共同的盈利为目标,同时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实体。
总体上来看,公司的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实体:公司是一个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实体,有了法人地位后,公司就可以享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身份和独立的法律责任。
2、共同出资:公司是由一定数量的投资人共同出资组成的,这些投资者根据各自出资比例共享公司盈利,并相应承担公司债务风险。
3、营利:公司的最终目的是谋求盈利,即为了获得经济效益而组建成的经济组织形式,盈利水平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成果。
4、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作为法人实体,法律责任普遍要求由公司承担,而不是由个别股东承担。
二、公司的种类: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组织形式和法律实体的不同,可以将公司划分为多种类型,以下是常见的几种公司形式:1、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LLC)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由有限合伙制、股份制、有限公司和个体独资等公司形式演进而来的,它是为了解决一些固有的问题而出现的,比如传统公司的资本规定过于严格,使得一些小微企业难以成立公司等。
LLC的主要特点是股东的责任以所出资额为限,避免了个人股东承担额外的公司债务风险。
2、股份有限公司(Joint Stock Company, JSC)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资本大规模集中的公司形式,主要适用于经营性较强且规模较大的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可以自由进行转让,股份公司的财产和责任附着于股东持有的股份,而非股东的个人财产,这降低了股东个人的责任风险。
经济生活第五课第一框第一目公司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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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 东会负责。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家授权投 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委派和 更换。董事会每届任期3年。
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国有 独资公司经理的任免及其报酬由董事 会决定,并报请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 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批准。经理每届 任期3年。
定义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一名自然 人或法人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 任公司。
4. 股份转让便利性
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
股东人数与注册资本要求
股东人数
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只能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 人股东。
注册资本要求
根据公司类型和行业不同,注册资本 的最低限额也不同。一般来说,一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万元人民币。
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享有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利,但对公司经营不直接 参与。
相对封闭,股东人数有限,不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
股东人数与注册资本要求
股东人数通常在2人以上50人以 下。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 万元,由股东一次性缴纳。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非货币财产出资。
经济生活第五课第一 框第一目公司的类型
• 公司类型概述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独资公司
目录
Part
01
公司类型概述
公司的定义与特点
公司是依法设立,以营利 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 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基本概念
公司的基本概念一、公司的定义与特征在经济社会中,公司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组织形式,它是由股东出资、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公司通过经营和管理实现盈利,同时也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贡献。
公司的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营利性:公司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盈利,这是公司经营活动的主要动力。
公司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获得收入和利润,以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2.法人资格: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这意味着公司可以像自然人一样参与民事活动,如签订合同、拥有财产等。
3.组织性:公司是一种组织,由多个个体组成,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这种组织性特征有助于公司实现资源整合、提高运营效率。
4.有限责任:股东在公司中的投资承担有限责任,即股东只需承担其投资的金额,而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全部债务。
这种有限责任制度降低了股东的风险。
5.持续性:公司具有持续性特征,其存续期间不受股东个人的生命限制。
这意味着公司可以通过制定长期发展战略,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的类型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公司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分类方式:1.按照组织形式划分:公司可以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独资企业是由个人出资设立的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多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公司制企业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
2.按照股东数量划分:公司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多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多人有限责任公司有多个自然人或法人股东。
3.按照经营范围划分:公司可以分为专业公司和综合公司。
专业公司专注于某一行业或领域,如房地产公司、物流公司等;综合公司则涉足多个行业或领域,业务范围广泛。
4.按照地域范围划分:公司可以分为国内公司和跨国公司。
国内公司主要在本国范围内经营;跨国公司则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5.按照资本构成划分:公司可以分为国有公司和民营公司。
国有公司资本主要来源于国家;民营公司则是由私人投资设立的企业。
《经济法概论》第二章:公司法
二、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1 公司的名称 公司的名称是公司的标志,意在表明公司的法律性质和公司 享有依法核准的名称独占权。根据我国《公司法》和《企业 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国公司的名称应由几部分组 成:公司注册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除全国性公司和外商 投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外,一般公司的名称前 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行政区划名称;商号,一个 公司与其他公司相区别的文字符号;公司所属行业或经营特 点,公司的主要营业性质或范围;公司的类别,公司名称中 应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以向社会筹集资 本为目的,分派或出售公司股份的行为,股份 发行可以在两个阶段进行: 设立发行 新股发行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3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将其持有的股份 出让给其他人 ,但受到一定限制 ,体现在: 对公司发起人股份转让的限制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 制 对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
1 公司资本的概念 公司资本,又称股本或股份资本,是指公司 成立时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 总额 ,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种形态: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认缴资本 授权资本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
2 外国公司法的资本制度 法定资本制 授权资本制 折衷资本制 3 我国公司法的资本制度 1993年我国《公司法》采用的公司资本制度为法定资本制 2005年我国《公司法》基本确立了折衷资本制 ,一人有 限责任公司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仍适用法定资本制
六、公司人格
2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人格否认的含义 具有独立人格的公司法人,在其人格被滥用, 并因而使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受到损 害的情形下,法院基于公平正义的理念,否 认公司的独立人格,让不当行为人直接面对 公司的债权人,对公司法人的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的法律制度。
公司 基本知识
公司基本知识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通常由股东出资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独立的财产和自主经营权。
公司按照其法律性质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同类型。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由多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在公司中,股东会或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
公司的日常经营由总经理或执行董事负责。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需要定期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报告。
此外,公司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
同时,公司也需要关注自身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积极履行社会义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以上是对公司基本知识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够帮助您了解公司
的基本概念和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法
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出席会议 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 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其中增加注册资 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 解散与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必 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辉煌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共同出资 设立,丙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将公司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在表决时甲丙两股东表示同意, 丙占出资比例为15%、甲占出资比例为45%,根 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丙股东依法不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B.丙股东依法能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C.因甲丙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过半数,因此 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有效 D.因甲丙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未达到2/3以 上,因此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无效
(三) 监事会
1、性质-内部监督机关 2、组成与职权 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 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和经营规模外 较小的,可以只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职 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可以连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3、监事会会议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 和主持,监事也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议。监 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 50个以下股东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最低限额为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最低限额为 10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是公司的灵魂,要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约束力。 (4)有公司名称 (5)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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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概念及分类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即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换句话说,公司是按照一定组织形式形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赢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以实现投资人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
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
公司一般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统称为法人。
(一)分类公司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company)、个人无限责任公司、合伙无限责任公司(proprietary company)以及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
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从西方公司理论看,公司根据不同条件可做多种分类。
例如根据是否适用有限责任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司法》第2条对公司进行分类,是根据组建公司的特征并配合社会经济需要而做出的。
但并未排除其他公司形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因之,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较为可采。
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特征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例如上市公司。
公司除上述《公司法》第2条所规定的分类外,常见的分类方法还有以下几种: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而划分;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而划分;根据股东对象不同和股票能否转让而划分;根据公司的国籍而划分;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而划分;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而划分等七种较为常见的分类方法。
(二)个体工商户与公司的区别1、从所需要的资金上来看:个体工商户一般要租一套房子,一年要20000块左右,进货存货要20000块左右,装修投入50000元左右,工人工资每年20000左右。
这总共大约110000左右。
而注册有限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的唯一区别似乎就是你能拿出100000块钱的存摺给他看一下。
2、从税收费用上看:个体工商户要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
有限公司要缴企业所得说,增值税。
上上下下没有多少差别。
3、从信誉值上来看:买家对个体工商户的信任远远不如有限公司。
4、从市场范围上来看:个体工商户只能在本地经营,而有限公司则可以把经营范围伸向全国。
5、财产责任: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即: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收益也归个人者,对债务负个人责任;以家庭共同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消费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其收入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者,其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总之,从老板的角度上来分析,把个体公商户的执照改成有限公司是有利无害的,新入行的朋友应该直接注册有限公司而不要尝试什麼个体工商户了。
(三)注册流程依次为:查名(确定公司名字)→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定→办理办税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
1.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指的是为正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而依法进行的一系列筹建准备行为。
无限公司无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种类型,简单地说,无限公司就是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
所谓连带无限责任包括两层含义:(1)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
就是指股东要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
当公司资不抵债时,不管股东出资多少,都要拿出自己的全部资产去抵债;(2)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
即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债务负责,且每一个股东都承担全部债务的责任,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偿债,他既可要求全体股东共同偿债,也可只对其中一个股东提出偿债要求,股东不得拒绝,当一个股东偿还了公司的全部债务后,其他股东就可解除债务。
除此之外,连带责任还包括:股东对其加入公司前公司所发生的债务也要负责;在退股登记后,股东对退股时公司所发生的债务在退股后二年内仍负有连带责任;在公司解散后的3年至5年内,股东对公司债务仍负有偿还责任。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同股份无限公司相比,有限公司的股东较少,许多国家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都有严格规定。
如英、法等国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应在2至50人之间,如果超过50人,必须向法院申请特许或转为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有限公司的资本并不必分为等额股份,也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可以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自由转让,若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须经过公司的股东的同意。
由于股东少,因此公司设立手续非常简便,而且公司也无须向社会公开公司营业状况,增强了公司的竞争能力。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1.2.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两合公司即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
在公司股东中,既有无限责任股东,又有有限责任股东。
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
由于公司股东的责任不同,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同。
无限责任股东在公司中享有控制权,管理公司的业务活动;而有限责任股东不能管理公司业务。
也不能对外代表公司,若要转让股份,还必须得到半数以上无限责任股东的同意。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是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其中有限责任部分的资本划分为若干等份,由各有限责任股东认缴,这是与两合公司的区别所在。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只要不少于5人就可以。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限制,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没有限制,可以自由转让。
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5、有限责任公司不用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多,流动频繁,需要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具有公司的一些共性特征,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
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
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2)股份是否为等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