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开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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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药店的条件及审批流程

开办药店的条件及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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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开办药店的条件及审批流程:一、开办药店的条件1. 人员要求:药店需配备具有药师资格证书的药学技术人员,包括店长、营业员等。

药店选址条件及要点

药店选址条件及要点

药店选址条件及要求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新版《GSP》要求,结合对单体药店及连锁门店经营需求,对药店选址要求如下条件:1、面积要求:(1)单体药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实用面积必须在100平方以上。

(2)连锁药店,建筑面积在100平方以上,实用面积在80平方以上(3)综合经营范围药店:药品经营区域100平方米,非药品经营区域50平方米,共计150平方米左右(4)药店租赁楼层:首选一层,二选双层联租,三选三层联组,高于前面条件不选2、地理位置要求:(1)商业闹市主干道:商业区主干道,主要人流走向,以回转方向为首选位置(下班方向),东西路以北为上,南北路以西为上开办目标:形象店(2)居民区:以居民区进出口方位为首选位置。

小区内住户不少于15栋楼,入住率在80%以上(以夜间现场勘查住户灯亮数量为主要依据)(3)新建楼盘:拆迁还建、新建小区位置,选择条件参考上述要求3、工作要点:(1)查看选址条件是否满足上述要求(2)查看周边同行药店的位置及规模(3)查看出租方的联系电话,并拨打电话了解出租方的姓名、租赁金及年限(4)跟相邻门面了解房东信息及前期停止租赁的原因(5)描述周边地理位置,拍照门面照片(6)做地理位置图,递交经理审核4、基本店面选址情况分析(1)该区域常住人口:500米内万人1000米内万人,1500米内万人(2)1000米住户户、大于100户以上的单位组织有多少(注分别户数)(3)1000米内日销售金额超过1万元的零售购物场所:(4)1000米以内日销售金额超过5000元的零售购物场所有:(5)1000米以内的医疗机构有家,专业特点:(6)药品年零售额:500米以内万元,1000米以内万元,1500米内万元(7)药店数量:500米以内个,1000米内个,1500米内个(8)1000米范围内的药品销售额是万元,是否医保刷卡有无,估计医保刷卡金额为万元(9)该店的商圈类型:()商业区□商住区□交通聚集地□交通干道□办公区□住宅区□旅游区□文教区□混合区□零售药店选址指南零售药店在选址时,首先要明确商圈范围,评估经营效益,然后确定大致地点。

开办零售药店所需材料大全

开办零售药店所需材料大全

开办零售药店所需材料大全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好好唠唠开办一家零售药店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这事儿啊,还真不简单,就像搭积木一样,少了哪一块都不行。

先来说说最基本的,那就是《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这就好比是进入药店行业的门票,得认真填写,一个字都不能错。

我记得之前有个朋友,填表的时候把地址写错了一个字,结果又得重新来过,麻烦得很。

接下来就是人员方面的材料啦。

药店负责人得有相关的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还有无违法违规的证明。

药师也不能少,得有药师资格证,这可是保证顾客能买到合适药品的关键人物。

就像我有次去买药,那个药师特别负责,仔细询问我的症状,还叮嘱我好多注意事项,让人心里特别踏实。

然后是药店的场地证明。

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那是必须的,而且店面的面积、布局都得符合规定。

有个老板为了找一个合适的店面,跑遍了大街小巷,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符合要求的。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也是重要的一部分,这可关系到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从采购、储存到销售,每个环节都得有严格的规定。

还有就是设施设备的清单和相关证明,比如冷藏柜、货架、电脑等等。

可别小看这些东西,它们都得符合标准,才能保证药品的储存和管理不出问题。

另外,还得准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这些常规的证件。

再跟您说个真事儿,我认识的一个创业者,满心欢喜地准备开药店,结果因为材料准备不全,来回折腾了好几趟。

所以啊,大家在准备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千万别嫌麻烦。

总之,开办一家零售药店,这些材料一个都不能少。

只有准备齐全,才能顺顺利利地开业,为大家的健康服务。

希望大家都能顺利开办自己的药店,为咱们的健康事业出一份力!。

开设药店的面积条件和要求

开设药店的面积条件和要求

开设药店的面积条件和要求
1. 嘿,你知道开设药店面积可不能太小哇!就像你开个饭馆,地方太小顾客都坐不下,那咋行呢?就说咱得有足够的空间放药品吧,起码得让顾客能轻松找到想要的药呀!比如一个小县城的药店,起码也得几十平方吧,不然怎么能摆得下那么多种类的药呢!
2. 哎呀呀,开设药店的面积得规划合理呀!总不能乱七八糟的对吧。

这就好比盖房子,得有个清晰的布局呀,不然不就成了一团乱麻啦?像那种大型连锁药店,面积大就更要弄得井井有条呢,要给顾客一种宽敞明亮又好找药的感觉呀!
3. 你想想看,开设药店面积要是不达标会咋样?那不是跟小麻雀窝一样施展不开嘛!就好比让你在一个小旮旯里跳舞,能跳得开吗?比如说想弄个咨询区域,地方小了哪有位置呀,顾客咨询起来都不方便呢!
4. 开设药店面积这事儿可重要了呀,不能马虎哟!这就好像战士上战场,没有合适的阵地能行吗?一个社区药店至少也得有个合适的大小吧,不然怎么满足周边居民的需求呢,大家买药不就图个方便嘛!
5. 哇塞,开设药店的面积要求可不能随意呀!你想啊,如果太小了,那药品都堆不下,难道还叠罗汉呀!比如一个繁华街道的药店,没有一定的面积,怎么能吸引更多的顾客呢,人家不得嫌挤得慌呀!
6. 咱说真的,开设药店的面积可得重视起来呀!这就跟建房子打基础一样重要呀!没有足够的面积做保障,一切不都白搭嘛!想想如果因为面积问题影响了药店的经营,那多可惜呀,多让人懊悔呀!
我觉得开设药店面积条件和要求真的很关键,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好好规划,不能马虎对待,这样才能让药店长久地经营下去呀!。

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

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

一、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首先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我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由此可见,医药经营不同于其他行业,不仅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还需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下发相关证书。

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二、开药店需要达到的相关条件当做完相关手续之后,相关部门检查如何通过?需要达到一下条件: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单体药店或连锁加盟店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连锁直营店质量负责人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并不得注册;3、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4.药品经营面积须60㎡以上,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须80㎡以上并配备中药师或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以及卫生环境。

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三、药监局GSP认定国家对于医药方面的非常重视,专门设定了一个监督机构药监局。

从2019年12月1日起,不再受理药品GMP、GSP认证相关事项,2019年12月1日前,根据《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已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其相应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的(证书有效期在2020年6月1日前),企业可申请药品GMP认证。

企业申请后应能随时接受认证现杨检查,已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建车间或有重大变更的,可在12月1日前申请认证强化动态监管,取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随时对GMP、GSP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药店注册条件及流程

药店注册条件及流程

药店注册条件及流程
药店注册条件及流程,听起来好复杂,但其实只要按照步骤来,也不难的。

下面,我就用简单的话给大家讲讲。

首先,我们要考虑选址与布局。

药店要选在人多的地方,这样大家买药就方便了。

而且,药店里面的药要摆放得整整齐齐,让大家一眼就能找到自己需要的药。

接下来是人员与资质。

药店里要有专业的药师,他们得经过培训,懂得很多医药知识。

这样,当大家买药的时候,他们就能给出专业的建议。

然后,我们得说说设备与设施。

药店里要有存放药品的柜子,还要有称量药品的工具。

这些都是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再来说说药品与采购。

药店买的药都得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不能买假药。

而且,药店还要经常检查药品的保质期,过期的药是不能卖的。

接下来是注册申请步骤。

我们要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店铺的租赁合同、药师的资格证书等,然后到相关部门去申请。

申请通过后,就是审批与验收了。

相关部门会派人来检查药店的设备和药品,看看是不是符合要求。

最后一步就是领取营业执照了。

只要通过了审批和验收,我们就可以拿到营业执照,正式开药店啦!
看,药店注册条件及流程其实也不难吧?只要按照步骤来,一步步做好准备,就能顺利开药店了。

药品零售企业(单体药店、连锁加盟店、异地连锁企业门店)

药品零售企业(单体药店、连锁加盟店、异地连锁企业门店)

药品零售企业(单体药店、连锁加盟店、异地连锁企业门店)药品零售企业(单体药店、连锁加盟店、异地连锁企业门店)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一次性告知内容一、申办条件:(一)人员要求: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2、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拟办企业若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本人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下同)。

拟办企业若为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均须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拟办企业若为法人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上人员应熟悉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责及药品基本知识。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职在岗,并与所就职企业签订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4、拟办企业所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并经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店药师岗位能力测试合格。

5、药品零售企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兼职、挂职,营业时间必须在岗履行职责。

6、具体人员条件要求:(1)至少配备2名药师(含中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在城区开办的,必须配备1名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如有中药饮片配方经营范围的,则其中1名应为中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2)企业负责人应具有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如兼任2家以上企业负责人,则每一家需另外配备2名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3)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并具有一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包括企业GSP管理工作经验,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业人员应当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场所设施要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

应配备符合药品验收、陈列、储存、养护等要求的设施设备。

申请定点药店应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定点药店应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定点药店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1.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在该地点提供药品配购服务1年以上。

申请药店名称、地址应与《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一致。

2.通过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3.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药监、物价管理部门的药品质量及药品价格管理政策规定,并经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4.具有执行市级统筹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能力,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组织职工学习医疗保险政策文件。

能够实现计算机联网结算、提供划卡消费服务。

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药品质量事故,未受到劳动保障、药品监督、物价等管理部门的处罚。

6.药店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

7.附近有市级统筹参保单位或有市级统筹参保人员集中居住。

8.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提供完整齐全的申报资料。

(二)业务条件1.药店营业场所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仓储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连锁药店、加盟药店仓储场所面积不作要求)。

营业场所内不得有柜台或部分店面对外租赁。

2.配备2名以上药师(包括2名)并与之签定劳动合同,营业时间至少有1名在岗。

营业人员经地(市)级以上药监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3.医保目录内中西成药品种数不少于1000种。

4.药店对药品购销存等环节实行计算机管理,能提供电脑自动打印的逐笔销售清单。

5.药店应根据需要配置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常温、阴凉和冷藏存放的设备。

6.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

7.在店堂内设置咨询服务台,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8.在显著位置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和设置意见簿。

(三)合理布局条件申请定点零售药店所处地理位置应符合定点零售药店区域布局规划,有一定的服务半径范围。

1.一般区域内定点药店以半径500米范围设置。

商贸中心、公交枢纽站附近、大型小区周围等人流量特别大地段,定点药店间距可放宽至100米。

如何开一家药店

如何开一家药店

要快速开一家药店,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确定开店政策:首先需要了解所在地区的政策规定,包括对药店面积、人
员资质等方面的要求。

2.选址和装修:选择合适的店面位置,考虑周边的人气和发展趋势,以及后
续的运营情况。

店面装修需要符合卫生和审美要求,同时要尽量符合药店
的定位和品牌形象。

3.办理证件: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如
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身份证等,到工商部门进行办理。

4.招聘员工:包括执业药师、药师等。

需要招聘足够的专业人员,以保证药
店的运营和服务质量。

5.采购药品:在拿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可以开始采购药品。

可以根据自己
的定位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药品种类和供应商。

6.正式营业:当一切都准备完成后,可以正式开始营业。

需要进行门店宣传
和推广,吸引顾客,同时要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服务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开一家药店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要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服务质量,才能获得顾客的信任和支持。

开药房需要的7大证件

开药房需要的7大证件

开药房需要的7大证件开设一家药房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要求经营者合法且符合相关法规。

在准备开药房之前,了解开药房需要的7大证件是非常重要的。

这些证件确保了经营者的合法性和药物的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7个证件及其重要性。

证件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开药房的基本证件之一,它是开办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证明文件。

要获得营业执照,经营者需要在当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标准。

营业执照上会注明药房的名称、经营范围等重要信息。

证件二: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开设药房的核心证件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者必须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才能合法经营药物。

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说明了药房可以销售的药品种类和范围。

证件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一些国家或地区,药房被视为医疗机构。

在这种情况下,开办药房需要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这个证件证明了药房可以提供某些医疗服务,例如咨询、疫苗接种等。

经营者需要进行详细的机构注册,并体现符合卫生标准和法规。

证件四:卫生许可证为确保药房符合相关卫生和安全标准,获得卫生许可证是必要的。

这个证件由卫生主管部门颁发,要求药房满足一系列卫生要求,例如环境清洁、药物储存条件、员工操作规范等。

卫生许可证的颁发通常需要通过检查和评估。

证件五:药师执业证书在一些国家或地区,药店的经营者必须是合格的药师或具备相关专业背景。

因此,药师执业证书是开办药房的必备证件之一。

该证书是经过专业考试并具备相关技能的人员才能获得的。

药师应具备药物知识、疾病诊断能力、药物相互作用等专业技能,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合理性。

证件六:营业员从业资格证书为了确保药店销售人员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一些地区要求药店员工获得营业员从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通常要求通过相关培训和考试,使销售人员了解药品的使用方法、禁忌症、不良反应等重要信息,以向顾客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证件七: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是开办药店的基本证件之一,它是缴纳税收的合法凭证。

申办开药店的手续与流程

申办开药店的手续与流程

申办开药店的手续与流程附录一: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行政审批事项须知一、审批内容批准新开办或移地生建药品零售企业,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开办条件1、凡符合有关工商管理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夫定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申请在大连市辖区内新开办或移地得建药品零售企业。

2、凡属个人独资或以股份合作形式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其企业负责人应当专职在新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工作;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记录;并且要通过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统一考试。

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高中以上学历(乡镇村区域内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从事医、药方面的工作经历。

3、药房必须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属大连市内四区、先导区及市县城区区域内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应当配备经过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不得兼任。

4、坚持合理布局,方便购药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营业场所使用面积标准:大连市内四区、先导区及区市县城区区域内不得少于80平方米;乡镇村区域内不得少于平方米。

仓库使用面积标准:要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不得少于20平方米。

在市内中山区青泥洼桥(北起长江路,南至五惠路,东起解放路,西至友好路)、天津街(北起长江路,南至中山路,东起民意街,西至解放路)、沙河口区西安路(北起中长街,南至五一路,东、西只限于西安路两侧)、甘井子区山东路两侧(南起松江路,北至中华西路)、千山路两侧(东起华东路,西至七迎路)5个繁华商业区和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开办的直营门店外,应与已有的药品零售企业和非营利性一、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距离150米以上。

中药房开办条件

中药房开办条件

中药房开办条件
一、开业条件
1、申请开办中药房的单位应当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2、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品种,以及不少于50种中成药,15种饮片;
3、设有合格的药品经营场所,场所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4、有高级药师或高级中药师一名,其他药师经过合格的药师考核;
5、有药品经营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6、实行药品交易记录制度,记录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7、药品经营者应当有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规定的药品质量管理责任制以及中药经营责任制;
8、有必要的技术设备,设备符合《中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二、开办手续
1、准备好相关材料,提交申请书,交纳开业押金;
2、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3、提交销售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药师或高级中药师证书等;
4、取得《中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
5、申请开办中药房的单位应当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的认证。

药店选址条件及要点【精选文档】

药店选址条件及要点【精选文档】

药店选址开店条件及要求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新版《GSP》要求,结合对连锁门店经营需求,对药店选址开店如下做要求:一、面积、租金、楼层要求:(1)社区药店面积:100—150平方米,市内社区门店年租金结合门店周边平均房租;乡镇门店租金控制在5万元以内;(2)中心形象店面积:不低于200 平方米,年租金尽可能控制在15万元以内(若位置非常好,条件可放宽);(3)药店租赁楼层:只选一层临街门面;(4)若门店签约后,发现签约门店租金明显高于该区域平均房租的情况,高出部分的租金由个人承担。

二、地理位置要求:(1)乡镇中心主干道:乡镇中心临街主干道,附近最好有医院或乡镇卫生院,主要人流走向,以回转方向为首选位置,东西路以北为上,南北路以西为上,主干道拐角位置更佳(开办目标:乡镇门店)(2)市区居民小区:以居民区进出口方位为首选位置.小区内不少于15栋楼,入住率在80%以上(以夜间现场勘查住户灯亮数量为主要依据)(3)医院周边:以医院正对面为首选位置,医院周边一公里之内都可考虑三、工作要点:(1)查看选址条件是否满足上述要求(2)查看周边同行药店的位置及规模(3)查看出租方的联系电话,并拨打电话了解出租方的姓名、租赁金及年限(4)跟相邻门面了解房东信息及前期停止租赁的原因(5)调查附近门店租金价格、递增方式、付款周期,租赁年限等做分析表格(至少调取附近10家以上租赁信息)(6)描述周边地理位置,拍门面照片(7)做地理位置图,递交经理审核四、基本店面选址情况分析(1)该区域常住人口:500米内万人1000米内万人,1500米内万人(2)1000米内住户户、大于100户以上的单位组织有多少(注:分别注明单位及户数)(3)1000米内日销售金额超过1万元的零售购物场所:(4)1000米以内日销售金额超过5000元的零售购物场所有:(5)1000米以内的医疗机构有家,专业特点:(6)预估药品年零售额:500米以内万元,1000米以内万元,1500米内万元(7)药店数量:100米以内个,300米内个,500米内个,1000米内个(8)1000米范围内的药品销售额是万元,是否医保刷卡有无,估计医保刷卡金额会占%(9)该店的商圈类型:()商业区□商住区□交通聚集地□交通干道□办公区□住宅区□旅游区□文教区□混合区□四、并购个体药店要求:(1)意向被并购药店除应符合上述选址要求外,必须应是医保定点刷卡药店;(2)所有被并购个体药店并购费支付原则:签订并购协议付总费用的30%(开始盘货、换门头);药店正常运营3个月并团队稳定后付总费用的30%;团队稳定后再运营6个月剩余的40%一次性付清。

开办药店所需条件 及假药劣药的定义

开办药店所需条件 及假药劣药的定义

鸿翼平民大药房电脑管理系统功能模块1、销售、交班、处方登记、新药登记、价格信息登记。

2、药品入库、出库、老板拿货、赠送亲友、报损,调价。

3、库存下限报警、效期报警、柜台报警,滞销药品统计。

4、查询采购记录、销售记录、统计利润、综合查询。

5、供货商价格信息管理。

6、操作员权限管理、口令设置。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

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

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药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执行检查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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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条件
一、面积要求:
在市城区和中心镇以内设置的药店营业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有中药配方的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

在市城区和中心镇以外设置的药店营业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有中药配方的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

在偏远农村、山区设置的药店,营业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有中药配方的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

经药监部门确认,不经营中药饮片配方,非跨区域经营,且营业场地与药品经营规模相适应、不设仓库能够实现除货架或按规定冷藏储存外不在其他地点堆放药品的药品连锁企业门店,可以不设仓库。

二、人员要求: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质量负责人:市城区及中心镇以内要求必须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市城区及中心镇以外要求具有从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含对应中药专业)以上职称;并且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质量管理员:城区内、城区外均要求具有从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含对应中药专业)以上职称;偏远农村、山区要求具有从业药师资格或药士(含对应中药专业)以上职称。

驻店药师:经营处方药的必须配备二名以上驻店药师(偏远农村、山区至少配备一名);有中药饮片配方经营的还须增加一名以上中药师。

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标准100平方米,须增加一名驻店药师。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驻店药师在企业筹建申请前,须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岗位能力测试合格。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从事药学相关工作。

三、设施设备要求:
具有与经营药品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应配备至少一台计算机,并具备能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络监管的条件。

申报资料
筹建申请提交资料
1、申请药品零售企业资料目录;
2、《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是分支机构的同时提供《企业名称使用保证声明》;
4、经营场地、仓库的房产证(无房产证的要求提供城建办或村建办的证明)、租赁协议及平面布置图(要求标明处方药、非处方药、其他类的柜台、货架摆放位置,三区的具体划分);
5、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驻店药师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
(2)暂住证
(3)《工作简历及声明承诺书》
(4)学历证书
(5)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
(6)离职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7)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提供聘用协议书)
(8)开设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总店的聘任书
6、其他从业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准入岗位资格证明及学历证书;
7、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上注明经理(副经理)职务和采购员、验收员、保管员、养护员、营业员、审方员7个岗位,有中药配方的须注明中药审方员和配方员;
8、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9、法人企业提交《企业章程》,合伙企业提交《合伙协议》;
10、分支机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1、办理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申报资料各一份,统一用A4纸单面印刷,按上述程序装订成册。

上述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申报程序
1、申请者向当地药监局药品监督科领取资料:申请药品零售企业资料目录;《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工作简历及声明承诺书》;《宁波市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

2、递交所需资料,药监局按规定审核,需要补正资料的,直接发给申请者《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相关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驻店药师)参加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岗位能力测试。

资料齐全,相关人员测试合格的,当场发给《同意筹建药品零售企业通知书》。

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发给《不予筹建药品零售企业通知书》。

4、申请人完成筹建后,药监局在到达《现场验收申请承诺表》中申请者确定的验收日期后,5
个工作日内,依据《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并签署意见后,由申请者递送“中心窗口”受理;市局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5、申请者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当日,用A4纸复印,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6、申请者必须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30日内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GSP认证。

7、宁波“中心窗口”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70号5楼。

电话:87185513。

余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余姚市玉立路8号。

电话:62752005。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宁波市柳汀街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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