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华才能等81名同志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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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2年第三批获得国家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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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2年第三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二级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渝人社发[2012]279号【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2.12.14【实施日期】2012.1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2年第三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二级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27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根据我市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相关要求,在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及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严格考评,申报人员中有480人符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任职条件, 886人符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任职条件,由我局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现将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布。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优先推荐评选市级技术能手和国家技术能手,其他福利待遇按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高技能人才津贴的相关规定执行。

请进一步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技术专长,鼓励其他职工在本职工作中学技术、比贡献,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2年第三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和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12月14日附件:2012年第三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和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按申报单位排列,单位排名不分先后)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涪陵分中心国家职业资格一级(42人)何保良秦峰潘会川肖静杨鸿雁熊友贵汤玲谭凤琴杨江李伟赵元萍潘永宏华旭陈清贵蒲东平张文明易正伟吴椿孙卫平邹剑邹启强王廷光徐红艳徐金惠彭莉周燕郑静向林汪维东张云苏建辉刘涛王兵孙洪良薛勇周梅谢军何树鱼梁诗军冉兴蓉李时敏陈天平国家职业资格二级(93人)何传芳王纪贵李官虎罗世伦谭华文波龚恒嘉钟聃*** 程永富王伟王曙光陈力刘刚邓昌堂罗玉华蒋卓赵全肖杨李军孙洪燕张生容冷康健朱凌萍郑荣谢英黄永勤李艳张洪余应权庞利娜杨永会陈琼熊杰王超夏于友高登强郭儒臣张云代小华覃德荣仇胜权王兵熊勇蒋吉峰冉东龚光凡曹昌伦查红庆周卫新冉龙斌杨通云贺进徐彬夏以禄杨平胡震高兵乐斌彭朝军刘维刘文阳穆林王克明唐富强唐光友刘世林汤承富刘茂林李成均李马力柏宗兵何晓春江昱尹常军田洪林饶德忠汪银均蒲卫石永华彭治钢傅小江黄玉华段天星谭峰熊兴华许煜黄江涛刘兴五易虎李洪邱培哲杜华二、重庆市卫生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人)姚伦凤三、重庆化工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职业资格一级(61人)郑小红穆风强何琳王方杨可陈晓渊姜平张继旭黄春何光明杨应华陈仁国谭祥明丁德胜时建军周斌张建席彭民张万兵李军赵杰刘利平陈琦宋向才刘生强张天俊李平黄梦涛张峰王宇彭齐萍张冬杨义国刘玉国黎帆杨泽清苏秀芳张蓉何伟唐小莉肖月黄雪桂翔宇张敏陈雪蓉黄亚利徐惠玲代素碧彭莉王义江志勇杨兵王波李红陈利兰杨江海李小平胡玉睿郭旭江权艾俊毅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51人)王勇胡佐军郝廷兵胡维江平余波刘安琼张勇童勤兵方大平杨吉忠陈超张文斌李刚王忠陈仁强陈儒彬张玲王小丽吴廷兵余胜尹仁华李光海胡佐兵陈宽胡开万先长君张维元吴甲彬官燕胡伟陆定群侯庭波周燕朱晓渝范彬杨应前雷宏刘伟李勇代超刘磊付小军罗斌熊晓炬苟宏伟杨正吉任世福彭高林罗战张敏谭伟袁涛彭华兵包晓勇张俊蓉王小山曹兴华李勇全但裕民余纪彬李继肖红军刘庆荣左锡平罗永寿石秀丽周建夏于洋陈文君孙东张金轩易拥军勾洪俊於毅何涛徐健石昌华李攀李冬刘建华卢国东潘卫东兰伟刘勇张洪卢鹏王兵张文亮吴时光张绍均卢光铃袁林李青李洪梅胡华余莉张能慧冯小玲张敏姚春燕王莉余婷黎娜孙敏郑春义傅静周晓梅黄成静杨孝惠刘渝王纯敏罗格平王国琼喻小容罗永春李春燕赵婷陈慎王黎黎黎莉熊小芬周复华杨文兴赵伟伍波游泓波余义娇刘明忠熊渝平秦德雄邓履国王以东廖永龙曹纪群韩小华冯广华瞿长福文晓红熊玉芳魏斌卢世蓉黄洪梅谭静彭淑君邹雪曼王燕黄佑仙王恒艳刘川宁罗洪群四、重庆商务高级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职业资格一级(7人)。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10.31•【字号】渝人社〔2022〕429号•【施行日期】2022.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经济运行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2〕42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商务委,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现代服务业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商务局,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中央在渝直属机构: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着力提高开放型经济质量和效益,全面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升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的凝聚力、战斗力,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

在推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开放型经济发展中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成绩、表现较为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1.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简称区县)等从事开放型经济工作有关单位(含内设机构)及个人。

2.与开放型经济工作相关的市级部门、中央在渝直属机构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及个人。

3.开放型经济领域企业及个人,包括对外贸易、服务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等开放型企业及个人,以及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企业及个人。

4.开放型经济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及个人。

(二)表彰名额。

全市评选表彰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50个,先进个人50名。

本次评选表彰实行差额推荐,各区县、有关市级部门和中央在渝直属机构原则上可推荐1个先进单位、1名先进个人(其中,区县商务部门推荐对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原则上可申报先进单位并可推荐1名先进个人。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境外职业资格比照对应职称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境外职业资格比照对应职称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境外职业资格比照对应职称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10.16•【字号】渝人社发〔2023〕64号•【施行日期】2023.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境外职业资格比照对应职称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6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以及重庆市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大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和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要求,加快构建“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吸引集聚国际专业人才,结合《重庆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我们编制了《重庆市境外职业资格比照对应职称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相关规定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不需换发职称证书。

二、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且按相关规定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对应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同级或高一级职称,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其中,申报初级职称时需符合以下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申报中级职称时需符合以下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博士学位。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重庆市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名单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重庆市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名单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重庆市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4.01.12
•【字号】渝人社〔2024〕18号
•【施行日期】2024.0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重庆市首席技
师、特级技师名单的通知
渝人社〔2024〕1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27号),我市9家企业开展了“新八级”制度试点工作。

经企业申报、评审、复核、公示,确定黄勇等3名同志为首席技师、邓华等20名同志为特级技师,现予公布。

附件:2023年重庆市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名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
附件
2023年重庆市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名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设立第七批重庆市专家服务基地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设立第七批重庆市专家服务基地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设立第七批重庆市专家服务基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09•【字号】渝人社办〔2023〕320号•【施行日期】2023.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设立第七批重庆市专家服务基地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32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根据《重庆市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7〕153号)相关规定,经申报审查、考察评估、社会公示、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4家单位为第七批重庆市专家服务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基地建设有关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地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承载服务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区域发展的重要平台,设立、建设、维护好专家服务基地,深入推进基地建设。

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尽快启动基地建设,按照申报的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和服务目标。

同时,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基地建设的工作指导和管理监督,推动基地尽快开展工作,有效运转。

二、确保作用发挥充分发挥基地作为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的有效载体的作用,围绕区域重大发展战略,结合自身特色,深入挖掘本地区发展的智力需求,组织引导广大专家利用专业优势,帮助基层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培养急需紧缺人才。

要有计划地开展富有特色的专家活动,紧密联系一批当地急需紧缺专家,用好专家智力、技术、信息、管理等资源,增强本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严格经费管理市财政将对批准设立的基地给予50万元资助经费。

相关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经费管理,指导基地按照《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和财政资金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好经费,严守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统计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统计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统计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渝人社〔2022〕235号•【施行日期】2022.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统计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2〕23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计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经济运行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统计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单位: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精心组织、依法实施,圆满完成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现场登记和质量抽查等阶段工作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人力社保局、市统计局决定联合开展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各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和成员单位、乡镇(街道)人口普查机构,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成员单位及所属内设机构。

先进个人:全市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等人口普查工作相关人员。

近5年内已获得我市和国家部委及以上同类型或相似类型表彰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彰名额。

全市评选表彰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

本次评选表彰实行差额推荐,各区县可推荐2个集体、3名个人参评。

市级有关部门可推荐1个集体、1名个人参评。

市统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择优推荐。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2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2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2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5•【字号】渝人社办〔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2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及有关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有关行业协会: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170号)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渝人社发〔2012〕134号)要求,我局将推荐上报一批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一批市级高级研修项目,现就征集选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题范围(一)服务重大战略。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全面落实“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全国重要人才高地,提升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服务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数字强国、网络强国,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领域。

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瞄准量子信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紧贴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领域。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新职业培训标准、考核标准开发牵头机构及专家团队名单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新职业培训标准、考核标准开发牵头机构及专家团队名单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新职业培训标准、考核标准开发牵头机构及专家团队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30•【字号】渝人社办〔2020〕245号•【施行日期】2020.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新职业培训标准、考核标准开发牵头机构及专家团队名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有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86号)精神,进一步统筹优化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推进实施全市新职业培训工作,决定组建重庆市新职业培训标准、考核标准开发牵头机构及专家团队,现予公布。

各开发牵头机构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新职业的定义、工作任务、等级标准等要求,加强调研论证,组建专家团队,加快开发进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

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要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专家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专家履行工作任务,有条件的单位可按规定做好经费、交通等保障工作。

联系人: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白胜平,左明星联系电话:89153611,附件:重庆市新职业培训标准、考核标准开发牵头机构及专家团队名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0年8月30日附件重庆市新职业培训标准、考核标准开发。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评选推荐第四届国医大师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评选推荐第四届国医大师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评选推荐第四届国医大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16•【字号】渝人社〔2021〕393号•【施行日期】202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评选推荐第四届国医大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发展局,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各委属医疗机构,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陆军特色医学中心、陆军第九五八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评选第四届国医大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4号)精神,结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评选第四届国医大师和第二届全国名中医的的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1〕255号)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与推荐名额(一)评选范围全市卫生和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人员。

(二)推荐名额全国拟表彰“国医大师”30名。

我市可推荐“国医大师”候选对象2名。

二、评选推荐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中医药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在中医药行业享有崇高声誉,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三)长期从事中医临床或炮制、鉴定等中药临床使用相关工作,仍坚持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疗效显著。

(四)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成就卓越,学术思想或技术经验独到,在传承学术、培养继承人和传承团队建设方面有较大建树,代表性专著和代表性继承人在中医药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30•【字号】渝人社办〔2022〕289号•【施行日期】2022.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28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为促进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提升技能人才评价质量,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33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要求,现就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2021年12月31日前,经过市、区县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备案,且开展认定工作的用人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含技工院校)评价机构,作为本次评估对象。

二、评估内容按照评估办法要求,本次评估内容涉及评价机构遵守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管理办法,履行工作承诺,接受市、区县两级人力社保部门监督管理等情况,具体包括内部管理、评价组织实施、现场设施设备、评价质量管理等内容。

三、组织机构市人力社保局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市评价机构评估工作。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鉴中心)和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分别组成评估小组,负责对备案的评价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市级评价机构评估小组由3名专家(从中确定一名组长)、1名人力社保部门联络员等4名同志组成。

专家组长负责带队对市级备案评价机构进行评估,通过资料审核,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依据评估细则,对评价机构进行综合评分;联络员负责组织本小组评估工作开展,协调沟通评估事项,收集整理评估资料,撰写评估总结材料等有关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推荐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推荐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推荐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8.23•【字号】渝人社〔2022〕342号•【施行日期】2022.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推荐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渝人社〔2022〕34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老龄工作委员会,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关于推荐评选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99号),为进一步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激励和调动广大老龄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我市评选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市级(不含)以下老龄工作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为老服务单位,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其内设机构。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市老龄工作系统、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二)表彰名额。

全国共表彰先进集体40个、先进工作者35名。

本次评选表彰实行差额推荐,我市可推荐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2名。

各区县(自治县)、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促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华才能等81名同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华才能等81名同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华才能等81名同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
•【字号】渝人社办[2014]74号
•【施行日期】2013.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华才能等81名
同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渝人社办〔2014〕7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按照原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评聘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5〕131号)要求,经市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核评审委员会评议、公示等程序,现同意华才能等81名同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见附件),高级技师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11月30日执行。

请各区县人力社保局,有关单位收到文件20个工作日后到市工考办完善相关手续,并领取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料。

联系人:唐国林(88126900);罗美敏(88126902)。

取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取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取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取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取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信访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信访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信访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08.26•【字号】渝人社〔2021〕288号•【施行日期】2021.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信访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信访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1〕28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信访办,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信访处,中央在渝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信访办: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信访部门和广大信访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信访工作平稳向好发展。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评选表彰一批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先进集体:各区县(自治县)及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简称各区县)在本辖区所属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处级及以下部门和单位中评选;市级部门主要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处级及以下部门和单位中评选(详见附件2),其他部门、单位有突出贡献的,也可以参加评选。

先进个人:在全市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员中评选。

重点是基层一线信访工作单位和信访工作人员。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不参加评选,如有新的突出贡献,则可以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

本次评选表彰实行差额推荐。

各区县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2名先进个人;市级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其他相关单位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关于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下放高中级职称评审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渝文备〔2018〕823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下放高中级职称评审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渝文备〔2018〕823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下放高中级职称评审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下放高中级职称评审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现就下放我市职称评审权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一)向区县、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下放中级职称评委会组建核准权。

区县组建工程技术、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由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

市属单位组建相应系列对应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行业归口)负责核准。

其中,1.工程技术系列:建设专业由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交通专业由市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国土资源专业由市国土资源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环保专业由市环保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规划与测绘专业由市规划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政专业由市市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水利电力专业由市水利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质量)专业由市质量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药和食品专业由市药品和食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地质专业由市地勘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由市科技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3.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由市社科研究主管部门负责。

4.中小学教师系列(市级部门和单位组建),由市教育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5.技工学校教师系列,由市技工学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6.新闻专业,由市宣传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7.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艺术专业、出版专业,由市文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公布陆华等829名同志卫生技术(医技药护)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公布陆华等829名同志卫生技术(医技药护)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公布陆华等829名同志卫生技术(医技药护)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05•【字号】渝职改办〔2022〕75号•【施行日期】2022.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公布陆华等829名同志卫生技术(医技药护)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各有关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经重庆市卫生技术(医技药护)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1年12月16日评审,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示、核准,现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一、主任医师沙坪坝区:陆华;渝北区:郭红伟;长寿区:周学刚;江津区:李永红、左开荣;合川区:张少贵;綦江区:刘元兵;大足区:肖云华荣昌区:彭东;开州区:张进;梁平区:熊由富、肖宇;市民政局:彭巧勤;市卫生健康委:杨正春、王惠、杨德胜、邓莉、杨春江、杨海涛、张久权;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唐雪峰。

二、主任药师黔江区:李飞;江北区:陈秀洋;张玉方;巴南区:杨菊;江津区:丁玲;綦江区:蒙世文;两江新区:熊晓英;市卫生健康委:张颖、欧阳净、郑永。

三、主任护师万州区:陈晓莉;黔江区:倪淑宇、杨永红、向世兰;涪陵区:夏咏梅;渝中区:蒋红梅;江北区:林芳、钟慧芳、刘俐;沙坪坝区:邓姝、饶芸、吴亿、边志衡、晏玲、钟红玲、周先利;九龙坡区:蔡国容、祝红梅;南岸区:罗昌芹、江容;北碚区:张艳琳;渝北区:何仕蓉、杨阳;巴南区:陈兴碧;长寿区:曾萍、陈晓林;江津区:江平、金显蓉、赖平;合川区:王建英;永川区:何银红、胡运连、万小琴;綦江区:刘璨、彭英、邬超群、陈国梅;大足区:彭晓林、张昌碧;璧山区:刘明秀、张洪敬;铜梁区:吴贵章、尹建容、胡兰、田丰霞;潼南区:李海君、刘学、王珏;荣昌区:陈莉、孟长秀;万州区:康文兰、邹红、罗正明、谢木凤;丰都县:毛晓华;垫江县:廖巾琼、程增芳;忠县:谢桂华、陶玉玲、杨海蓉、丁惠明;云阳县:王琳、陈茂春;奉节县:朱洪艳、李小玲;巫山县:唐勤熔、李晋旭;石柱县:马涛;酉阳县:石淑兰;两江新区:许国梅;万盛区:邹晓艳、刘晓容;市民政局:来敏;市卫生健康委:吴绪红、郭敏、李采琼、张学兵、黄凤琪、蒋仁莲、吴利平、赵锡丽、秦燕、袁春兰、易凤琼、黄萍、慕长萍、沈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邱琰、周远秀、王敏、周静、王英。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第二批获得国家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第二批获得国家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第二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二级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渝人社办[2014]244号【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4.12.26【实施日期】2014.1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第二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二级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渝人社办〔2014〕244号2014年12月26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根据我市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相关要求,在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及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严格考评,申报人员中有1417人符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任职条件,934人符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任职条件,由我局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现将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优先推荐评选市级技术能手和国家技术能手,其他福利待遇按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高技能人才津贴的相关规定执行。

请进一步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技术专长,鼓励其他职工在本职工作中学技术、比贡献,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第二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和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附件2014年第二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和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按申报机构排列,排名不分先后)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万州分中心国家职业资格一级(247人)张敏郑明史光敏许小玉程群张炜徐贵川林黎明周晓燕戴修云任超江孝华李放岳燕熊学武张进王本富徐莉周丹周静应雷谭祥王进佘丽刘生谭敏刘亚玲唐晓琼母晓琴杨小红黄碧珠王丽琼万玲兰素清罗晓红李虹段念钦王文相王少蓉杨琴胡凤仪王伯莹曹小荣谭美杨吴松岑吴建华刘静商晓玫杨茂伟谭芳刘军蒋为民冉忠孙川张龙春龚志磷郝名东秦文友邓红英李治华张晓莉胡蓉范元琴郎守会胡建华夏智华程虹周卉谭生权汤银河向光文吴杰陈立彭长芳禹宪书蔡静陈丽娟张雪松王小伟秦鸿周琼张涛辜波高莉熊卫华刘玲崔晓英黄英刘渠张敖黄成香冉孟军曾光蒋翠胡杰屈盛菊史晓雅吴红霞文慧敏王玲张清兰一平文彦李亚勤谭跃忠何泽勇王海燕李彦周燕郭绍林谭健洪勇方春莉郑华周军彭淑英黄静吴治红佘玲莉朱艳萍谭晓周波应安丽犹岚刘富玉张益兰李伏琴向世清陈若愚旷德万陈代全张瑜黄美蓉雷雪琴白斌尹飞向美蓉程莉肖虹谢能玉史玉冰邓娟熊萍何嫚刘琳谢敏向雪梅张宏罗霞向义月丁先平王中林吴勇张琴宋明伟高向凌方绍清李启忠宋明润王晓明黎先万陈建国黄忠荣蒋芊芸刘永清余伟陈代莉陈伟郑明安曾昌国王小川周世华姚刚杨茂荣冯于中袁家祥王小刚乔斌幸坤伦王晓波李中祥廖燕萍宋勇何永香张成东孙建林任明张顺祥夏文中梁晓辉伍芬全林本元吴洪蓉曾小红骆春霞谭棠陆邦固向晓玲胡蓉陈伟赵海云尹惠徐建英张薇刘丽黎娜孙琦玲伍小林袁朝晖李卫何晓红冉芳兰黄智慧刘德运黎万万刘影张馨月王顺秀李勇裴英波何洪涛江波朱全友何静赵宏崔羡张龙霄陈蓉周美玲杨静陈洁郭遂兰张小梅刘清丽邓兴荣刘雁史小芳蔡国萍冯地健黄玉碧李萍熊雄姜荣芳史晓彬幸坤文黎拥军向军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黔江分中心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95人)邓志刚焦辉明梁秀琼李朝洲庞家平王志明杨忠孝梁玲杨秀丽吴兴健张世明许洪余宏华学洪罗久林邓义清梁明李小芳李学芳蒲辉香李祖娥王贞致况琼芳李学琼吴智明李卫毛蜀桦周红林张金秀肖洪兰李柳储溱屈绍琼黄麒麟黄定沛王蓉谢顺强冉华敏龚正军向秀军刘召华樊秀芳白素兰余智勇王海陆李洪文梁海燕李绪江梁秀伦谢廷怀汪玉霞兰爱萍粟尧奇谢茂祥倪莉华杨惠朱家政梁薇田发秀蔡庆华李明祥黄开英谭曦庞毅樊秋菊樊书梅田光明陈江庞一兰黄剑碧 ***峰田禄英冉思勤蒲霜梅孙文琼陈翠云罗秀英李红梅张金兰袁春兰袁玲邓红梅雷京军胡明桃陈清瑜罗福庆谢晓燕李传举吴建勇任世安邓金秀胡云刚谢安超冉井富李昌锡吴桂容冯元春万淑玉罗毅彭小华白芳朱凤菊陈怀杨荣向勇黄林谢茂全张金治印永平周冬勤刘洪流冉银陆洪江李海波李承兰龚正举王涛李君凡淑芳黄益江伍彩英唐蓉钟运群李丹田于民文斌石友海余明华李斌刘付志白瑛华杨丽群李国荣刘胜书石敦建吴秀长吴先毅田茂春石胜春罗井平田兆丰杨正刚郎建成范莉红钟敏洪梅白燕黄亚杨小梅蒋兵王江苏张亚美龙敏刘晓蓉彭黎明肖琼芳彭文肖肖小红粟雅兰白维顺杨胜平文红张卫东戴雪峰王克令谢沁金熊秋菊卢福勇曹容彭仲彭青杨洪张艳陈秀芳杨淑芳张羽凤田春燕宋小红陈晓君田艳田翼王兵陈雁冰黄秀珍杨小兵龚芳红王燕辛飞跃蒋伟谭书英黎春爱程仁美王敏侯春玲张莲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涪陵分中心国家职业资格一级(26人)陈恒芳刘伟韩伟郑光海余河师熊中勇钟少伟任和平雷莉饶民黄治兵熊星刘本会黄敏皮华袁杰陶泓余青张勇刘华勇张礼朱永刚赵力秦朝芬陈碧玉周宏国家职业资格二级(75人)段九文蔺松吴刚罗义斌王林李乾文汪先祥陈平余小江王伟潘方健杨勇汪洪林赵学林潘霖周海权刘青付菊何英李敏袁应伦蒲景春张凡春夏建华谢丘吴彬刘伟杨学贵况克胜任贵斌周汝英王康黄福胜赵小波杨成美王晓燕雷小兰郭军张书文王在洪易志平谭江何传江杨成蓉廖怀周德宾黄荣发陶明纯杨均显秦建中况守孝易利勤彭玉宏何佳瑜李福华高友伦况国华薜加余王勇张弟奎杨成文张涛张锡美李道模杜兴华姜勇周银福李英刘伟沈建舒礼才蔡华李文林刘仕维张治强四、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永川分中心国家职业资格一级(81人)周波周勇唐雪程殿昆周玉全张安彬何永伦樊腊全张泽尹四春孔萍王莉陈凡江邹佳容田世春李玲吕力群王红文萍张福明陈鹏宇甘世敏汪玲王新唐亚丁万红林静曾晓申晓利蔡玲陈平董仲华陆锋张红秋张正兰肖平唐光强刘晓菊钟鸿敏王闯肖勇郑勇邓怀勇徐伟刚袁俊坤谭茂才杨敖杨剑赖训杨万平曾彪彭林罗静钟筱于亚鹏马琴饶世光张富强肖瑶方鹏阮仁全窦好均邓广恩曾其平雍胜利汪华勇代林何兴刚苏扬陈昌格刘忠阳兴见方志兵范直山刘祖杰朱治忠薛成文陈帅华盘元荣田贞军闫俊岭国家职业资格二级(56人)廖艳沈杨赵兴科宋辉莉杨玲陈浩司伟郝煜漆建张莉邓先凤苟春平陈清平钟秋罗声高彭亮彭树娟封少怀肖咸明吕正云潘浩许传辉。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华伟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的函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华伟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的函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华伟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的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1.04.12
•【字号】渝人社函〔2021〕503号
•【施行日期】2021.04.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同意重庆华伟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的函
重庆华伟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表》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收悉。

按照《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关于印发〈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鉴发〔2019〕3号)和《关于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42号)要求,你单位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备案。

附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回执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附件。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重庆市技工院校一体化(双师型)教师评选结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重庆市技工院校一体化(双师型)教师评选结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重庆市技工院校一体化(双师型)教师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08•【字号】渝人社办〔2020〕254号•【施行日期】2020.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重庆市技工院校一体化(双师型)教师评选结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各技工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技工院校一体化(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80号)要求,市人力社保局在全市技工院校中开展了一体化(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经技工院校申报、专家组评审、公示等规定程序,现公布王林龙等258名同志为一体化(双师型)教师,其中初级61名,中级126名,高级71名。

附件:2020年重庆市技工院校一体化(双师型)教师名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0年9月8日附件年全市技工院校一体化(双师型)教师名单一、初级(61名)王林龙重庆机械技师学院二级实习指导教师陈明浩重庆机械技师学院二级实习指导教师罗羊奎重庆机械技师学院二级实习指导教师梁磊重庆机械技师学院助理讲师彭莉(女)重庆机械技师学院助理讲师白宇重庆工贸技师学院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胡婷婷(女)重庆工贸技师学院助理讲师徐尧(女)重庆工贸技师学院助理讲师胡洪梅(女)重庆工贸技师学院助理讲师魏建业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助理讲师陈颖(女)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助理讲师樊静(女)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助理讲师王松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何丽萍(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助理讲师赵文臣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助理讲师杨涵宏(女)重庆现代职业技师学院助理讲师张芳(女)重庆现代职业技师学院助理讲师罗晓刚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二级实习指导教师杨海重庆万州技师学院助理讲师吴生望重庆万州技师学院助理讲师周兴国重庆万州技师学院助理讲师杨红(女)重庆万州技师学院助理讲师陈晓丹(女)重庆万州技师学院助理讲师陈春雨(女)重庆建筑高级技工学校助理讲师周小军重庆建筑高级技工学校助理讲师韩红佳(女)重庆建筑技师学院助理讲师郑跃庆(女)重庆冶金高级技工学校二级实习指导教师闫川西重庆冶金高级技工学校三级实习指导教师龚建重庆冶金高级技工学校二级实习指导教师陈宇重庆冶金高级技工学校二级实习指导教师练琴(女)重庆冶金高级技工学校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周冰颖(女)重庆市风景园林技工学校讲师罗睿(女)重庆市风景园林技工学校讲师王焦(女)重庆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助理讲师秦琴(女)重庆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助理讲师安攀重庆益民技工学校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郑道美(女)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助理讲师聂明霞(女)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助理讲师杨群(女)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助理讲师谢长云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助理讲师余润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助理讲师周友明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助理讲师刘东林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二级实习指导教师李红(女)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助理讲师曹菊(女)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助理讲师曹山重庆市联合技工学校助理讲师周欣润(女)重庆市联合技工学校助理讲师毕敏军重庆市联合技工学校助理讲师冉婷(女)重庆市联合技工学校助理讲师宋元娟(女)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助理讲师马倩(女)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助理讲师李途燕(女)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助理讲师易术娟(女)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助理讲师徐斌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助理讲师金萍(女)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助理讲师周灵(女)重庆市青山工业技工学校助理讲师曾令林重庆市青山工业技工学校三级实习指导教师牛利珍(女)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助理讲师胡旋(女)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助理讲师曹燕(女)重庆五一技师学院助理讲师刘飞宇重庆市华为技工学校助理讲师二、中级(126名)樊登勇重庆机械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文霞(女)重庆机械技师学院讲师杨玲(女)重庆机械技师学院讲师陈有黎重庆机械技师学院讲师张红军重庆机械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李敬(女)重庆机械技师学院讲师刘家鸣重庆工贸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曾璐(女)重庆工贸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蒋微(女)重庆工贸技师学院讲师杨雪芹(女)重庆工贸技师学院讲师李芳平(女)重庆工贸技师学院讲师罗鸿毅重庆工贸技师学院讲师杨再勇重庆工贸技师学院讲师向彦洁(女)重庆工贸技师学院讲师廖雄健重庆工业技师学院讲师古力文(女)重庆工业技师学院讲师吴琳璇(女)重庆工业技师学院讲师周勇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孔飞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讲师欧漫馨懿(女)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讲师柳孜亮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讲师陶管霞(女)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讲师邓月华(女)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讲师曾俊榕(女)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讲师胡光云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讲师陈兵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讲师田佳夕(女)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讲师余林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熊海桃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林锋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讲师宋辉莉(女)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讲师周仁贵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郭娟(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柳荧(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陈艳玲(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杨旭平(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辛宇驰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杨启川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张凤林(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唐峰(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刁宇(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黄彦莉(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刘克若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王燕(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程德保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李应龙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王震东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赵顺云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陈道兵(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舒晓娅(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陈行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庞蕾(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讲师谭洁(女)重庆商务技师学院讲师胡园园(女)重庆商务技师学院讲师黄晏(女)重庆商务技师学院讲师彭夷(女)重庆商务技师学院讲师李燕春(女)重庆商务技师学院讲师白芬(女)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讲师吴锐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讲师吴灵玲(女)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讲师李春鹏(女)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讲师刘怡心(女)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讲师董金山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讲师李卫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许娜(女)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讲师钟丽(女)重庆万州技师学院讲师谭静重庆万州技师学院讲师费世年重庆万州技师学院讲师唐万军重庆万州技师学院讲师王曾(女)重庆万州技师学院讲师崔海波重庆万州技师学院讲师胡定爱重庆万州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胡建华重庆万州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王祖勇重庆万州技师学院讲师冉崇进重庆万州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龚一浩重庆万州技师学院讲师易伟重庆万州技师学院讲师廖明会(女)重庆万州技师学院讲师谢元亮重庆建筑技师学院讲师谢佳元重庆建筑技师学院讲师易佳玮(女)重庆建筑技师学院讲师王新星(女)重庆冶金高级技工学校讲师卢美英(女)重庆冶金高级技工学校讲师魏仁群(女)重庆冶金高级技工学校讲师张绒(女)重庆冶金高级技工学校讲师赵焱(女)重庆冶金高级技工学校讲师杨杰重庆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讲师李攀(女)重庆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讲师XXX艺重庆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讲师关华华(女)重庆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讲师郝兆研重庆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讲师李孟炤(女)重庆市风景园林技工学校讲师陈薪宇(女)重庆市风景园林技工学校讲师彭月秋(女)重庆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讲师陈媛媛(女)重庆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讲师李红艳(女)重庆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讲师陈言圆(女)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信息化部直属工厂职业技术学校讲师宋伦江重庆望江技工学校讲师钟敏(女)重庆望江技工学校高级讲师张凤武重庆望江技工学校高级讲师白燕(女)重庆望江技工学校高级讲师黄君丽(女)重庆望江技工学校高级讲师陈杰重庆益民技工学校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唐小燕(女)重庆益民技工学校讲师夏菊(女)重庆益民技工学校讲师刘晓萍(女)重庆益民技工学校讲师张显芳(女)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讲师吴玉国重庆市青山工业技工学校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刘晓彭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讲师刘光才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讲师李骏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讲师刘佩(女)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讲师王金成(女)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讲师曾佑翀(女)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讲师钱磊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讲师罗琳(女)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讲师封雪(女)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讲师简小川重庆五一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蒋长雄重庆五一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聂怀伟重庆五一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彭春(女)重庆五一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严开淋重庆五一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张德平重庆五一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石浩然重庆五一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黄洪灯重庆五一技师学院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张小青(女)重庆五一技师学院讲师三、高级(71名)王克洋重庆机械技师学院高级讲师伍田平重庆机械技师学院高级讲师王春梅(女)重庆机械技师学院高级讲师赖霞(女)重庆机械技师学院高级讲师徐稷重庆机械技师学院高级讲师李军重庆机械技师学院高级讲师杨柳(女)重庆机械技师学院高级讲师侯季(女)重庆机械技师学院高级讲师杨明忠重庆机械技师学院高级讲师侯琳(女)重庆机械技师学院高级讲师宋德军重庆机械技师学院高级讲师杨浩重庆工贸技师学院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黄思庆重庆工贸技师学院高级讲师张忠明重庆工贸技师学院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何建铵重庆工贸技师学院高级讲师刘洋重庆工贸技师学院高级讲师刘丽(女)重庆工贸技师学院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曹建平重庆工贸技师学院高级讲师瞿仁琼(女)重庆工贸技师学院高级讲师贺成军重庆工贸技师学院高级讲师熊秋云(女)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高级讲师蒋永松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龙斌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赵红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高级讲师罗静(女)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高级讲师高承明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于亚鹏(女)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高级讲师张远会 ? ? ? 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杜彩霞(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高级讲师孙爱友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高级讲师骆卫华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高级讲师骆李利(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高级讲师骆永林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高级讲师杨芬(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高级讲师黄晓强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高级讲师刘婷(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高级讲师余杨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高级讲师罗红(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高级讲师马燕(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高级讲师颜学平(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高级讲师朱晓玲(女)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高级讲师廖忠军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高级讲师李詠梅(女)重庆商务技师学院高级讲师李永红(女)重庆商务技师学院高级讲师秦彩凤(女)重庆商务技师学院高级讲师彭丞(女)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高级讲师胡涛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高级讲师段俊玲(女)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高级讲师徐伟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高级讲师陈敏(女)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高级讲师姚建平(女)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高级讲师犹岚(女)重庆万州技师学院高级讲师朱艳萍(女)重庆万州技师学院高级讲师费明丽(女)重庆万州技师学院高级讲师何永香(女)重庆万州技师学院高级讲师魏佳强重庆建筑技师学院高级工程师、讲师李彦燕(女)重庆建筑技师学院高级讲师郎小媛(女)重庆建筑技师学院高级讲师李丽华(女)重庆建筑技师学院高级讲师向金霞(女)重庆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高级讲师陈久柱重庆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高级讲师周忠莉(女)重庆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高级讲师王蜀丽(女)重庆益民技工学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潘中望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高级讲师李奔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代志良重庆五一技师学院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李嗣聃重庆五一技师学院高级讲师幸赞鳌重庆五一技师学院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薛佼(女)重庆五一技师学院高级讲师张强重庆五一技师学院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张雪(女)重庆五一技师学院高级讲师。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7.19•【字号】渝人社〔2021〕233号•【施行日期】2021.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城市管理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1〕23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近年来,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为统领,把握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深化“大城三管”,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增强城市韧性,不断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积极进取,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开展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全市城市管理行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内设机构。

2.先进个人: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全市城市管理行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共计表彰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

本次评选表彰实行差额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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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华才能等81名
同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渝人社办[2014]74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
【实施日期】2013.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华才能等81名同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通

(渝人社办〔2014〕7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按照原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评聘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5〕131号)要求,经市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核评审委员会评议、公示等程序,现同意华才能等81名同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见附件),高级技师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11月30日执行。

请各区县人力社保局,有关单位收到文件20个工作日后到市工考办完善相关手续,并
领取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料。

联系人:唐国林(88126900);罗美敏(88126902)。

附件:取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取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汽车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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