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天津市经济适用房市场报告_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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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利润不得超过开发成本的3%。
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常住户籍;
(二)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 报酬2倍的(具体收入线标准由市国土房管局定期向社会发布);
限价商品住房每年建设2万套。规划 中明确限价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 房困难家庭销售,采取集中建设和在普 通商品住宅中配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建 设。
160
140
120
100
80
限价
60
40
20
0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廉租房: 5年内廉租住房每年建1000套。自2008年下半年起,本市的廉租住房实
经济适用房
595 380
744 529
647 500
150
150
150
65
65
2008 2009 2010 限价房供应量 其他类保障住房
近几年来,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逐年稳步 提高,经 济适用房及限价房在保障性住房中扮演重要角色,自2008 年起,天津市政府出台了住房保障五年规划,截至目前已 完成目标的52%。预计到今年年底共计完成五年规划目标 的74% ,建设保障性住房28.1万套。截至目前,全市已有 31万余户中低收入家庭受益于住房保障政策。天津廉租房 房源充裕 。
面向拆迁家庭销售的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平房拆迁和市政基 础设施拆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免交土地收益综合价 款,购买满5年后经申请可直接取得全部产权。
2. 限价房:
限房价、限地价 的“两限”商品 房,限价商品住 房每平方米价格 将低于同一位置、 同档次商品房 20% 。
天房雅韵
限价房申请条件
(三)拆迁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原则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费中拆 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他处住房合计建筑面积40平 方米以下或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下。
转让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以交纳契税日期为准),不得直接 上市交易。购房人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购房价格 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 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综合价款(约为成交价10%)。
200
面积380万平方米; 外环线以外区域:18.35万套、 100
建筑面积1170万平方米。
0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4.
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向非拆迁家庭转移。根据规
2012
划,2008至2009年,经济适用住房重点解决拆迁 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10至2012年,将经济
限价房因其申请条件较为宽泛,转让条件简单, 价格低廉等特征,备受青睐,部分分流商品房市 场需求,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
天津市保障性住房的历年供应量
800
700
600
500
400
420
300 200 100
241 160 81
260
140 120
300 120
0 2005 2006 2007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保障性住房总量
保障性住房的定义
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 租金的住房。
保障性住房的分类
1. 经济适用房: 包括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 和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 。 是指我市面向低收入家 庭销售,普通拆迁家庭及 非拆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 庭的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 房。市政基础设施拆迁定 向安置和平房拆迁定向安 置 住房。
天津市住房保障五年计划 (2008-2012)
经济适用房:
1.
总量: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总量为27.68万套、建筑
600
面积1790万平方米
500
2.
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
米左右。
400
3.
分布:天津市内六区:3.78万套、建筑面积240万
300
平方米;环城四区外环线以内:5.55万套、建筑
经济适用房
适用住房购买对象扩大到非拆迁中低收入住房困
难家庭。
截止2009年12月,五年计划已开工909
万平方米,完成50.7%,预计2010年底
完成78.7%。
限价房:
2008至2012年,计划每年建设限 价商品住房2万套、150万平方米(套均 75平方米),累计建设10万套、750万 平方米。
物配租保障范围将由拆迁中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非拆迁最低收入住 房困难家庭中的孤、老、病、残家庭。
目前,尚有3000套廉租住房可供配租。按每年提供1000套廉租住房计 算,可满足至2010年拆迁中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需求。按照提前建设、 应保尽保的原则,规划期内,本市每年建设廉租住房1000套、建筑面积5万 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和滨海新区选址建设, 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在规划期建设的5000套廉租住房中的 2000套、1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用于规划期内解决非拆迁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 庭中孤、老、病、残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余3000套作为政府廉租住房储备或 用于其他对象实物配租。
限价房转让条件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府 有关部门对其贷款担保费给予50%的补贴。限价 商品住房购买人在交纳契税满5年后即可上市转让, 交易税费与普通商品房交易标准相同。
3. 廉租房:
拆迁中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非拆迁 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孤、老、病、 残家庭。
4. 经济租赁房:
天津市经济适用房市场报告
2010年1月15日
目录:
保障性住房的定义
保障性住房的分类
1.
经济适用房
2.
限价房
3.
廉租房
4.
经济租赁房
天津市保障性住房的历年供应量
天津市住房保障五年计划
天津经济适用房的分布
天津经济适用房的市场状况及分析
限价商品住房的分布
限价商品住房的市场状况及分析
保障性住房综述
重点解决拆迁中既不符合廉租住房实 物租条件、又无能力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 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过渡性安置, 包括实物配租和发放租房补贴两种形式。
小结
目前天津市住房保障系统内除限价房外,主要分 流拆迁带来的居住刚性需求,因其严格的申请条 件,转让条件等规定的限制,范围几乎仅限于拆 迁居民,形成一个独立的供需体系。
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人均年收入标准,将 由2.5万元调整为3万元,核算2人以下家庭收入时,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 的1.5倍计算,即2人户为9万元,单人户为4.5万元。申请人的户籍条件,将 由天津市中心城区非农业户籍3年以上,扩大到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 非农业户籍。此外,天津还将允许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单人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