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管理财务规章制度
国有林场现苗圃财务制度
国有林场现苗圃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有林场现苗圃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障资金安全,特制定此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国有林场现苗圃设财务科,负责该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科置财务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的财务核算、资金管理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等工作。
三、预算管理1. 制定预算:每年底,国有林场现苗圃财务科应根据单位的发展规划、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 预算审批:单位领导对预算进行审批,批准后即可执行。
3. 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要求。
四、资金管理1. 资金来源:国有林场现苗圃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销售收入等。
2. 资金存储:单位应建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将所有收入存入该账户,并根据需要划拨至相关部门或项目。
3. 资金使用:除了按照预算执行外,单位还需做好资金的收支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五、财务核算1. 日常核算:单位每月需对财务收支进行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2. 年度结账:每年底需对财务进行年度结账,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3. 财务审计:每年度需对财务进行审计,确保准确无误。
六、制度执行1. 财务制度宣传:单位需定期对财务制度进行宣传教育,确保全员了解并遵守。
2. 财务制度执行: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处罚甚至辞退等。
八、附则本制度由国有林场现苗圃财务科负责解释。
以上即为国有林场现苗圃财务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通过该制度的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单位的经济利益。
最新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
最新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一、组织机构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管理机构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的财务工作和核算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财务预算、财务报表、财务决算,对苗圃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同时,苗圃应设立审计部门,对财务管理进行独立监督和核查,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核算制度国有林场苗圃应建立健全的核算制度,包括资产核算、成本核算、财务预算等方面。
资产核算是苗圃的核心工作之一,要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和核算规范,确保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成本核算是苗圃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对各项费用进行合理分摊和核算,确保成本控制和效益提升。
财务预算是苗圃财务管理的基础,要编制周密的财务预算,为苗圃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三、资金管理国有林场苗圃的资金管理制度应健全,包括资金预算、资金调配、资金监督等方面。
资金预算是苗圃的经营规划的基础,要根据苗圃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科学编制资金预算,实现资金的合理调配和利用。
资金调配是苗圃资金管理的关键环节,要根据经营需要对资金进行合理分配,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资金监督是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要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督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查,防止资金浪费和挪用。
四、财务监督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监督应严格执行,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方面。
内部监督是苗圃自身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外部监督是由相关监管部门对苗圃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审查,要积极配合外部监督,接受审计和验收,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综上所述,国有林场苗圃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对苗圃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苗圃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财务监督,确保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苗圃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提升。
希望国有林场苗圃能够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有林场 苗圃 财务制度
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一、总则国有林场苗圃是国家控制和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具体从事林木苗木的培育、生产、销售等业务。
为了规范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保障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安全,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国有林场苗圃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负责人为财务总监,直接下设出纳员和会计人员。
2. 财务总监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章,监督、检查并协调各级财务人员的工作。
3. 出纳员负责国有林场苗圃的现金管理和支付工作。
4. 会计人员负责国有林场苗圃的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等工作。
三、财务管理制度1. 收支管理(1)国有林场苗圃的收支应当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挪用资金。
(2)国有林场苗圃应当建立健全的收入、支出及账务管理系统,对所有款项进行科学管理和监督。
(3)国有林场苗圃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纳各类税费,并保证纳税行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财务核算(1)国有林场苗圃应当按照国家财务规定,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体系,准确反映国有林场苗圃的经济业务情况。
(2)国有林场苗圃应当按照国家财务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按时报送相关部门。
3. 财务监督(1)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政策。
(2)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
4. 资金管理(1)国有林场苗圃的资金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不得私存、挪用、侵占资金。
(2)国有林场苗圃的资金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5. 风险管理(1)国有林场苗圃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保障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安全。
(2)国有林场苗圃应当对可能引发风险的情况进行预警和预防,避免发生损失。
四、财务管理流程1. 预算编制国有林场苗圃每年应当组织编制年度预算,并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预算执行国有林场苗圃应当严格执行年度预算,不得擅自超支或挪用资金。
最新林场苗圃财务制度
最新林场苗圃财务制度一、前言林场苗圃是生产林业苗木和树木等植物的重要基地,为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林业事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林场苗圃的财务管理,确保经济效益和资金安全,制定了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1. 让资金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确保经济效益的最大化;2. 建立财务监督机制,防止财务风险和资金挪用;3.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绩效和经济效益。
三、财务管理体制1. 财务主管负责林场苗圃的财务管理工作,并主持编制和实施财务预算;2. 财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财务核算和清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和完整;3. 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1)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预算,并组织实施;(2)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和补充预算。
2. 资金管理(1)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2)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对资金流动进行管理和监控;(3)建立完善的资金申请和审批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3. 收支管理(1)建立完善的收支核对制度,确保每笔收支都能够清晰记录和核对;(2)定期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整改。
4. 财务报告(1)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2)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及时汇报财务管理情况。
五、财务监督和检查1. 定期进行财务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定期报送财务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3. 对财务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处理,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六、财务管理流程1. 财务预算编制(1)收集相关资料,确定年度财务预算的项目和金额;(2)制定预算方案,进行财务预算的分解和审核;(3)确定最终的年度财务预算,进行财务预算的公布和实施。
2. 资金管理流程(1)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根据财务预算进行资金的调配和使用;(2)对资金的流动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3)对资金的结余和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汇总。
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
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林场苗圃财务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林场苗圃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透明、便民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三条国有林场苗圃财务管理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提升苗圃生产经营水平,保障国有林场苗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国有林场苗圃财务管理实行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等制度,确保财务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职责制度,明确财务管理流程,建立财务管理档案。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林场苗圃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财务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等。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第七条国有林场苗圃应设立财务部门或财务人员,负责财务管理工作,明确财务管理职责。
第八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横向和纵向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定期组织会计核算,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建立规范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完整保存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文件。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财务预算和财务规定。
第十二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建立科学的资金调度机制,及时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和效率。
第十三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杜绝财务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五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记录准确、清晰。
第十六条国有林场苗圃应按照会计法规定和财务制度要求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履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十七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建立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国有林场苗圃应依法缴纳税费,按照税法规定经办税费,确保税费合法合规。
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
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管理,保障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稳健和良好运作,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适用于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遵循“合法合规、科学规范、公开透明、责任到位、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四条国有林场(苗圃)财务管理应遵循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规章及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五条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信息系统,确保财务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七条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到廉洁自律,维护国有林场(苗圃)的财产安全。
第八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当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九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十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制度,定期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来源合法、资金运用合理。
第十二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五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对财务数据进行独立审计,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第十六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对外公开。
第十七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处置制度,合理处理财务涉及的各类事务。
第十八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国有林场(苗圃)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确保财务信息对外公开透明。
苗圃管理财务制度
苗圃管理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苗圃管理财务活动,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一)强化财务管理,规范苗圃经济活动,确保苗圃财务运作合法合规。
(二)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加强监督和审核。
三、财务管理体制(一)院长负责苗圃整体财务管理工作,直接下设财务部门。
(二)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审核等。
(三)财务部门下设会计科和财务科,分别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四、财务管理制度(一)会计核算制度1. 核算对象:凡是与苗圃经济活动有关的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当进行会计核算。
2. 核算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核算内容:按照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利润和现金流量的特点进行会计核算。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收支:财务收支必须有凭证,收入要按期入账,支出要按规定结算。
2. 财务报告:根据财务数据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 财务审核: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对财务数据进行审核,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4. 财务监督:建立财务风险防控机制,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财务管理流程1. 收入管理流程:收入确认、收入核算、收入结算。
2. 支出管理流程:支出审批、支出核算、支出结算。
3. 资产管理流程:资产购置、资产使用、资产清查。
4. 财务报告流程:编制财务报表、审核财务报表、发布财务报表。
六、财务管理措施1. 加强财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和水平。
2. 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加强财务审计和监督。
3. 定期开展财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 建立财务风险管理机制,对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七、财务管理责任1. 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负责。
苗圃育苗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苗圃育苗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苗圃育苗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苗圃育苗经营活动中涉及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苗圃育苗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苗圃育苗财务状况;(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五)公开透明原则:财务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苗圃育苗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部门负责人为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苗圃育苗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二)编制和执行苗圃育苗财务预算;(三)负责苗圃育苗财务核算、分析、报告;(四)负责苗圃育苗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管;(五)负责苗圃育苗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六)负责苗圃育苗财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利用;(七)负责苗圃育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苗圃育苗财务预算应根据苗圃育苗发展规划、年度工作任务和资金状况编制,经苗圃育苗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七条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预算:包括政府拨款、业务收入、捐赠收入等;(二)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等;(三)资本性支出预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设备购置等;(四)财务费用预算: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等。
第八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经苗圃育苗理事会批准。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苗圃育苗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各项资金应按照预算用途使用;(二)安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三)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
第十条苗圃育苗资金来源包括:(一)政府拨款;(二)业务收入;(三)捐赠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苗圃场财务制度
苗圃场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苗圃场的财务管理,维护苗圃场的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苗圃场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内部控制,保护财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效益。
第三条凡有关苗圃场财务、资金收支和财产保管等事项,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苗圃场财务制度的修改、补充和解释,由苗圃场财务部门负责,经苗圃场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五条苗圃场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内部审计,规范资金使用。
第六条苗圃场应当定期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做好财务分析和统计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七条苗圃场财务管理应该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及时提供财务信息。
第八条苗圃场应当建立财务制度档案,做到记录完整、准确,方便查阅和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苗圃场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收入、支出、结算、备用等各项资金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条苗圃场应当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遵守资金管理原则,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苗圃场应当建立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资金挪用、浪费、滞留等问题的发生。
第十二条苗圃场应当规范提取和使用备用金,及时清理闲置资金,保持资金周转的灵活性和效率性。
第四章财产保管第十三条苗圃场应当建立财产保管制度,规范对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苗圃场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盘点固定资产,对盘点结果进行核实。
第十五条苗圃场应当建立财物领用和归还制度,对财物的领取和归还进行登记,确保财物的安全、完整。
第十六条苗圃场应当建立财物处置制度,对于报废、损坏、无形资产等进行及时处置,保证财产的有效利用。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七条苗圃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监督机构,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国营苗圃财务制度
国营苗圃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营苗圃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作效率,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营苗圃财务制度适用于国营苗圃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营苗圃财务制度包括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财务监督等内容。
第四条国营苗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责任,加强财务监督,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五条国营苗圃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六条国营苗圃应当依法缴纳税费,并及时报送财务报表。
第七条国营苗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外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国营苗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和政策,做到诚实守信,杜绝违法行为。
第九条国营苗圃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财务风险。
第十条国营苗圃应当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一条国营苗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档案,做好财务管理的档案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十二条国营苗圃应当定期对财务制度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国营苗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考核制度,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国营苗圃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管理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十五条国营苗圃的收入主要包括销售收入、补贴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十六条国营苗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收入预算,制定收入计划,合理安排收入结构。
第十七条国营苗圃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加强对收入的核算和监督,保证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八条国营苗圃应当依法开具发票,及时录入企业财务系统,做到一票一清。
第十九条国营苗圃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费,并按时报送税务机关。
第二十条国营苗圃应当加强对财务收入的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财务收入管理水平。
第二十一条国营苗圃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管理档案,做好财务收入记录和归档工作。
苗圃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苗圃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苗圃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苗圃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苗圃单位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等。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三条苗圃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预算,明确预算编制原则、程序和方法。
第四条年度预算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苗圃单位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编制,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及时调整预算执行计划。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苗圃单位的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拨款、项目收入、经营收入等。
第七条收入的收取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进行,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截留、挪用。
第九条定期对收入进行核算和分析,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条苗圃单位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办公费、业务费、维修费等。
第十一条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超支。
第十二条支出报销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十三条定期对支出进行核算和分析,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四条苗圃单位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核算和管理。
第十六条流动资产应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七条对资产进行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六章负债管理第十八条苗圃单位的负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应付账款等。
第十九条负债的取得和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二十条定期对负债进行核算和分析,确保负债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第二十一条苗圃单位应建立健全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成本费用。
第二十二条成本费用核算应准确、及时,确保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苗圃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苗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苗圃单位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苗圃单位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苗圃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2. 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3. 保障苗圃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4. 严格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苗圃单位设立财务部,负责苗圃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苗圃单位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2. 负责苗圃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3. 负责苗圃单位资金收支的审核、支付和监督;4. 负责苗圃单位财务档案的管理;5. 负责苗圃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苗圃单位财务预算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苗圃单位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编制。
第七条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应涵盖苗圃单位各项收入来源,支出预算应涵盖苗圃单位各项支出项目。
第八条财务预算经苗圃单位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组织实施。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苗圃单位资金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资金收入应按时足额入账,不得隐瞒、截留、挪用。
第十一条资金支出应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第十二条资金支付应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财务报表与档案管理第十三条财务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四条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苗圃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五条财务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六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十六条苗圃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
第十七条苗圃单位应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章奖惩第十八条对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私人苗圃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苗圃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苗圃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收支、成本核算、资产管理和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职责第四条苗圃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财务部负责人直接对苗圃负责人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财务预算和执行预算;(二)进行财务核算和成本控制;(三)管理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四)负责资金筹措和资金管理;(五)进行税务筹划和合规性审核;(六)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的财务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资金筹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二)集中管理:资金统一由财务部进行管理;(三)分权制衡:资金审批权限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四)效益优先: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七条资金筹集:(一)苗圃的资金筹集应优先考虑自有资金;(二)如需外部融资,应通过合法渠道,确保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第八条资金支出:(一)资金支出需经审批程序,审批权限按财务部规定执行;(二)资金支出应与预算相符,超预算支出需经苗圃负责人批准;(三)资金支出应按照审批用途使用,严禁挪用、浪费。
第四章成本核算与管理第九条成本核算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成本核算应真实反映苗圃的生产经营成本;(二)完整性:成本核算应涵盖所有生产经营成本;(三)及时性:成本核算应及时进行,确保成本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条成本管理:(一)建立成本核算体系,明确成本核算范围和方法;(二)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点;(三)实施成本控制措施,降低成本消耗。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确保资产安全,防止损失;(二)流动性:资产应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三)效益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包括:(一)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产安全;(二)流动资产管理:加强存货管理,防止积压和损耗;(三)无形资产管理:合理使用无形资产,延长使用寿命。
苗圃 财务管理制度
苗圃财务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规范苗圃的财务管理行为,保护公司财产,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制定本财务
管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苗圃公司全体员工。
三、财务管理
1. 费用管理
1.1 预算管理每年初制定一份年度预算,根据预算将费用划分到各个细项中。
1.2 报销管理员工出差、采购等支出需要报销时,需填写费用报销单。
报销单
需经过审核,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2. 资产管理
2.1 固定资产管理苗圃固定资产实行账实相符制度,每个固定资产都要有专门
的账务记录。
2.2 存货管理苗圃存货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计算。
3. 财务报表
3.1 资产负债表苗圃每月30日前制作当月资产负债表。
3.2 利润表苗圃每月30日前制作当月利润表。
四、财务审核
4.1 经理审核制度所有关键财务交易,如付款、报销等,必须由公司经理审核。
4.2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总监及下属财务人员需定期检查和审核各项财务收
支事项。
五、违规行为惩处
对于违反苗圃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苗圃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罚。
严重违规者,苗圃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制度修订
苗圃公司保留对本财务管理制度做出修改和补充的权利,修改和补充后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结束语
苗圃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规范苗圃的财务管理行为,保护公司财产,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苗圃的财务管理工作将越来越规范和高效。
苗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苗圃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定和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苗圃公司所有部门、员工以及与公司财务活动相关的外部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制定,并符合国家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经理为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财务计划;2. 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3. 负责公司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4. 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5. 负责公司税收筹划和税务申报;6. 负责公司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和内部审计;7. 负责公司财务档案管理;8. 负责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合法性、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
第七条公司资金筹集渠道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第八条公司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程序:1.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2. 严格按照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执行;3.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九条公司财务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可比性原则。
第十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应由财务部编制、审核和报送。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报告应定期编制,包括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财务报告应由财务部负责编制、审核和报送。
第五章成本管理第十二条公司成本管理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目标。
第十三条公司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程序:1. 制定成本核算制度;2. 明确成本核算范围和核算方法;3. 对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核算;4. 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点。
第六章内部控制与审计第十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健全,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苗圃管理财务规章制度
苗圃管理财务规章制度【篇一:苗圃管理制度】苗圃管理制度苗圃管理制度苗圃是繁殖和培育苗木的基地。
其任务是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在较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成本,根据市场需求,培育各种类型、各种规格、各种用途的优质苗木。
为提高苗圃劳动生产率,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苗圃的功能定位:作为公司,在经营一个苗圃之前,必须将苗圃苗圃的功能定位:进行一个大致的功能划分。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依本人多年从事苗圃管理来看。
可将苗圃划分为以下几个区域:1、繁殖圃:单纯的作为苗木、花卉的繁殖用,此类苗圃对土壤的理化性质及所处的地理位置要求较严格。
主要用来插苗,播种苗.规划在管理房旁边比较方面.2、中号苗培育圃:主要用作成型苗木的移植培育,此类苗圃生产周期较长、见效慢。
对苗圃土壤的理化性质要求不是很严.但不宜积水地点.3、大树桩景区:主要是收购一些乡土大树品种,移植在此两至三年后再上工地.此区应设在公路旁边,人及吊车方面进入的地方.4、色块苗及球形苗区:此类苗圃的规划周期性比较短,可适当选择圃区较低的地点,适合色块苗水分供给;球形树可间植在大树底下.二、人员管理(一)组织架构(一)设场长、养护工、仓管、安全员和炊事员。
采取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二)岗位职责 1、领班的岗位职责:负责制定苗圃园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2、仓管的岗位职责:苗圃园物资发放、回收、等级及物资申购3、养护工的岗位职责:苗圃园苗木日常养护4、技术工的岗位职责:指导养护工人施药、施肥、及日常苗木养护(三)考勤制度 1、出勤时间:全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每周休息一天,休息时间可采用轮休的方式进行。
2、考勤记录: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规定执行(四)员工假期和福利制度:1、苗木每月月末上报下月生产任务,完成当月生产任务,发放当月绩效奖金的 100%,如果未完成相应比率扣除,计算公式如下:实际绩效奖金=计划完成的下月生产任务/实际完成量*绩效奖金2、半年奖金及年终奖金,计算公式为:半年奖金或年终奖金=半年计划完成工作量或全年计划工作完成量/ 实际完成工作量*实际成活苗木/苗木总量*绩效奖金总额。
国营苗圃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营苗圃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苗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营苗圃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依法设立,依法管理,依法监督。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苗圃财务状况。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四条国营苗圃设立财务部,负责苗圃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
(二)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合理使用资金。
(三)负责财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
(四)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
(五)负责税务申报、税务筹划和税务风险防范。
(六)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资金来源合法,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条资金筹集:(一)苗圃资金筹集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合理确定资金规模。
(二)资金筹集渠道包括政府拨款、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等。
第八条资金使用:(一)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二)资金使用应遵循先支付、后报销的原则。
(三)资金使用应遵循效益性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九条财务核算遵循以下原则:(一)会计科目设置合理,会计科目使用规范。
(二)会计凭证编制齐全,会计凭证审核严格。
(三)会计账簿设置规范,会计账簿登记及时、准确。
(四)会计报表编制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条财务核算内容:(一)资产核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
(二)负债核算: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款项等。
(三)所有者权益核算: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
(四)收入核算:销售、租赁、技术服务等收入。
(五)支出核算:工资、福利、折旧、维修等支出。
苗圃财务制度
苗圃财务制度一、总则苗圃财务制度是为了规范苗圃内财务管理活动而制定的具体规范和程序。
本制度旨在保障苗圃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规范财务管理活动,确保合规合法操作。
本制度适用于苗圃内所有财务管理活动。
二、财务管理部门1.苗圃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苗圃的财务管理、预算编制、会计核算、合同审批、资金管理、财务监督等工作。
2.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财务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苗圃财务活动的规范运作。
3.财务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有财务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三、预算编制1.苗圃每年制定年度预算,分别编制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确保收支平衡和合理支出。
2.年度预算应当以苗圃的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为依据,综合考虑各项收支情况,编制出具体可行的预算方案。
3.年度预算应当提前报送财务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四、会计核算1.苗圃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苗圃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会计原则和规范,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账务记录和报表编制。
3.苗圃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年度审计,对苗圃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五、合同审批1.苗圃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审批制度,明确合同的签订、审核、批准程序。
2.苗圃内部所有合同必须经过财务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签订,未经审批的合同无效。
3.合同审批程序中应当包括财务、法务、业务部门的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六、资金管理1.苗圃应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资金活动,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2.苗圃应当合理规划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充分利用,并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3.苗圃应当建立资金监督机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处理。
七、财务监督1.苗圃应当建立财务监督机制,对财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效果性。
2.苗圃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检查苗圃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国有苗圃财务制度
国有苗圃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苗圃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苗圃的正常运转,促进国有苗圃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根据国有苗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苗圃财务制度是国有苗圃财务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国有苗圃规范经济活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经济增长与转型升级,根据《国有苗圃法》、《国有苗圃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国有苗圃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
第三条国有苗圃财务制度适用于国有苗圃的所有经济活动和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与审计、账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国有苗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专业化人员,确保财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国有苗圃应当依法纳税,做好税收管理工作,维护税法尊严和社会公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六条国有苗圃应当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设立财务管理部门,建立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第七条国有苗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做好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合规规范。
第二章预算编制与执行第八条国有苗圃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制定全面、动态的年度预算,体现财务规划、业务计划和项目投资。
第九条国有苗圃应当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立年度预算、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等预算控制点,监控运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方案。
第十条国有苗圃应当建立完善的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财务预算的合理性、执行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国有苗圃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执行规则,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优化财务支出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和经营效益。
第十二条国有苗圃应当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预算核对和审计工作,保障预算执行的规范和安全。
第三章账务核算与财务报告第十三条国有苗圃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苗圃地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苗圃地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苗圃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2. 依法合规,确保财务收支真实、准确、完整;3. 严谨细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4. 透明公开,接受监督。
三、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苗圃地财务管理工作;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由苗圃地主要负责人提名,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3. 财务管理部门下设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明确职责分工。
四、财务收支管理1. 财务收支必须以实际发生为依据,不得虚列支出、虚增收入;2.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确保预算资金合理使用;3. 重大支出事项需经苗圃地主要负责人审批;4. 财务收支凭证必须完整、真实、合法,并符合国家税收政策;5. 定期进行财务收支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资产管理1. 资产管理必须遵循“权属明确、责任到人、安全完整、合理利用”的原则;2. 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分类、核算、折旧等管理工作;3. 对流动资产进行合理配置,确保资产流动性;4. 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六、成本核算1. 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明确成本核算范围、方法和标准;2. 严格执行成本核算制度,确保成本核算真实、准确;3. 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点,降低成本。
七、内部审计1. 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苗圃地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和成本核算等工作进行审计;2. 内部审计机构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苗圃地主要负责人负责;3.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奖惩措施1. 对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业绩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奖励;2.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苗圃地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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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管理财务规章制度【篇一:苗圃管理制度】苗圃管理制度苗圃管理制度苗圃是繁殖和培育苗木的基地。
其任务是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在较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成本,根据市场需求,培育各种类型、各种规格、各种用途的优质苗木。
为提高苗圃劳动生产率,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苗圃的功能定位:作为公司,在经营一个苗圃之前,必须将苗圃苗圃的功能定位:进行一个大致的功能划分。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依本人多年从事苗圃管理来看。
可将苗圃划分为以下几个区域:1、繁殖圃:单纯的作为苗木、花卉的繁殖用,此类苗圃对土壤的理化性质及所处的地理位置要求较严格。
主要用来插苗,播种苗.规划在管理房旁边比较方面.2、中号苗培育圃:主要用作成型苗木的移植培育,此类苗圃生产周期较长、见效慢。
对苗圃土壤的理化性质要求不是很严.但不宜积水地点.3、大树桩景区:主要是收购一些乡土大树品种,移植在此两至三年后再上工地.此区应设在公路旁边,人及吊车方面进入的地方.4、色块苗及球形苗区:此类苗圃的规划周期性比较短,可适当选择圃区较低的地点,适合色块苗水分供给;球形树可间植在大树底下.二、人员管理(一)组织架构(一)设场长、养护工、仓管、安全员和炊事员。
采取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二)岗位职责 1、领班的岗位职责:负责制定苗圃园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2、仓管的岗位职责:苗圃园物资发放、回收、等级及物资申购3、养护工的岗位职责:苗圃园苗木日常养护4、技术工的岗位职责:指导养护工人施药、施肥、及日常苗木养护(三)考勤制度 1、出勤时间:全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每周休息一天,休息时间可采用轮休的方式进行。
2、考勤记录: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规定执行(四)员工假期和福利制度:1、苗木每月月末上报下月生产任务,完成当月生产任务,发放当月绩效奖金的 100%,如果未完成相应比率扣除,计算公式如下:实际绩效奖金=计划完成的下月生产任务/实际完成量*绩效奖金2、半年奖金及年终奖金,计算公式为:半年奖金或年终奖金=半年计划完成工作量或全年计划工作完成量/ 实际完成工作量*实际成活苗木/苗木总量*绩效奖金总额。
三、苗木采购:苗木采购:苗木采购1、乔木采购:由公司财务部、景区管理部、工程部共同参与公司纪检部门监督,与苗木供应商进行实地勘察,对苗木进行统一编号,然后进行统一谈价,确定价格后,签订采供合同,按合同定期供货。
2、灌木采购:由公司财务部、景区管理部、工程部共同参与公司纪检部门监督,对同种灌木苗木或种子实行货比三家,在苗木规格及质量相同的情况下价格低者进行采购;如苗木规格及质量不相同的情况下,由三个部门共同投票,票多者为苗木供应商。
四、苗圃的日常管理苗圃的日常管理(一)、成本管理:成本管理就如同“市场经济”中的“计划经济”,只有有效的做好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才能赚取最大的利润值。
当然,成本管理还包括其他诸多层面,如合理施肥、适时用药、适季修剪、提高成活率及及时中耕除草等等。
(二)技术管理:对于技术管理来说应因地制宜,具体可以划分为四季,依据不同季节的气候特点及植物的生长规律来进行有效的管理,促进苗木的快速、健壮生长,从而缩短生产周期,实现尽快盈利的目的。
1、冬季管理:冬是春的开始也是秋的延续,此时虽迈入冬季,但部分苗木的木质化程度仍未完全完成,极易受到突然寒潮的伤害。
故,此时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防寒准备。
并做好冬剪工作,为苗木来年春天的生长储存养分及提高苗木的抗寒性,以保证苗木安全越冬。
具体管理措施如下:(1)、冬剪:除去苗木下部弱枝、徒长枝、交叉枝、病虫枝等,并随着冬剪工作,完成苗木的整形、定杆。
(2)、病虫防治:此时病虫防治工作,主要体现在清理易发病虫害圃间的杂草、落叶。
将杂草、落叶进行集中烧毁,以破坏病虫害的越冬环境。
并配合使用石硫合剂对易感病虫害的苗木进行树干涂白处理。
( 3)、深施基肥:基肥的肥效较慢。
故,应在苗木的生长期到来之前完成施肥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为春季苗木的生长提供充足的养分。
(4)、越冬防寒:随着冬季的来临,应提前做好新栽苗木及不耐寒苗木的越冬保暖措施。
(5)、苗木存活率统计:做好本年度苗木存活率的统计核查工作,为来年田间补苗做好生产准备。
2、春季管理:随着气温回暖、雨水增多,一些感温性强的苗木开始萌芽,病虫害也随之而来。
此时,应及时加强对苗圃的早春管理,具体措施如下:(1)、施肥:对于冬季未完成施肥工作的,应抓紧施肥,并在苗木发芽前完成施肥工作。
(新栽植的苗木半年以后才能施肥新栽植的苗木半年以后才能施肥) 新栽植的苗木半年以后才能施肥(2)、清沟排水:此时属于苗圃管理上的相对淡季,应抓紧时间完成苗圃排水沟的清理工作,为雨季的到来提前做好排涝准备。
(3)、清除冬草:对于成年苗木来说,基本上不会受到冬草的危害,但对于小苗及地被来说,随着气温的回升,受冬草的危害就较大。
此时应加强冬草的清理工作。
(特别是南方,部分冬草对小苗及地被的危害相当大。
)(4)、虫害防治:此时对于北方来说,基本上不会受到任何虫害的影响。
但在南方,随着气温升高、天气干旱及苗木嫩芽的萌发,极易发生蚜虫危害。
应引起注意,提前做好防治工作。
(5)、病害防治:主要针对繁殖圃及花卉生产,此时主要病害有猝倒病、立枯病、炭疽病等,此类病害是繁殖圃及花卉生产中的大敌,而且会伴随着整个生产周期,应引起高度重施。
(6)、做好苗木的繁殖、移栽、补苗工作。
( 7)、做好抗旱工作:遇到春旱年份,应及时浇水抗旱。
3、夏季管理:夏初是苗木一年中生长的第一个高峰期,但也是病虫害高发期。
此时应加大管理力度,具体管理措施如下:(1)、防旱、防涝:遇到干旱天气,要及时进行灌溉。
苗木速生期的灌溉要采取多量少次的方法,每次要浇透浇匀,且尽量避开中午阳光最强烈时候浇水(特别是小苗、新栽苗及地被等植物)。
此时亦是阵雨多发期,雨前、雨后应及时做好清沟排水工作。
(2)、除草:夏季是田间杂草生长的旺盛期,必须做好杂草的清理计划,应尽量做到“除【篇二:苗圃管理内控制度】苗木基地内控制度一、苗木基地员工管理规范㈠基本要求:公司员工,需忠于值守,遵守本公司制度,服从各级领导指挥,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员工任何情况下不得做出有损害公司形象的事情和发表损坏公司形象的言论。
违反此项者按情节轻重扣除一个月轮休时间或直接勒令开除。
㈡员工工作管理制度:苗木基地苗木养护工人考评办法:考评分数月度满分10分,不满足下述各项管理条例者将给予扣分处罚;年度总分120分,年度考评不满80分者勒令开除。
1、员工需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上下班,完成指纹记录,不得迟到和早退。
无法录入指纹者需告知管理人员,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次迟到或早退算旷工一次。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0.5分。
2、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告知管理人员,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擅自离岗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且一次性扣除1分。
3、基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员工需按要求加班,加班时间由管理人员统一记录后,按实际加班情况补给调休,具体调休时间由管理人员安排。
特殊情况下不按规定加班者扣除2分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直接勒令开除。
4、员工上班时间不得做其他与正常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且一次性扣除2分。
5、员工正常轮休时,每个小组需保证至少两人正常上班,要轮休的人员必须提前通知管理人员,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轮休。
否则按旷工处理,且一次性扣除1分。
6、员工需服从公司工作调整,特殊情况可提出待管理人员商议。
商议决定后不实行或敷衍者一次性扣除2分,情节严重者勒令开除。
二、物资及存货管理。
㈠物资及苗木增加及入库管理:1、物资及苗木采购应严格遵守公司物资采购询价制度,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货比三家,主要生产物资应建立定点供应单位;2、涉及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环节的业务实行物、款、账三分管原则,不可同一人单独完成。
3、生产物资及原材料入库管理:生产物资及原材料购买入库仓管人员须及时对物品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能登记入库,及时登记库存台账,开具入库单,报与公司财务部入账。
㈡生产物资使用管理:1、工人未经许可不得带走或变卖苗圃任何物品否则一经查实按盗窃论处,勒令开除。
配发物品需由领取人及仓管员签字确认登记。
2、生产工具和物资当天带出需当天就带回库房统一收存,随意丢弃导致物资丢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赔偿。
工人生产过程中需爱护公司配发的各类农资农具,在非生产过程中导致农具,生产物资的损坏视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3、农药化肥等物资用完后,包装物需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污染苗圃环境。
㈢生产物资及苗木保管和盘存1、仓库保管人员对苗木及物资数量完整、质量完好、账务记录正确、手续完备、库房整洁安全负责;每笔业务都要有经办人、审核人、领导审批签字,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物品采购、储存、领用、报废流程办理。
2、各类库存用品及所栽种苗木每月自行盘点,年度中期组织抽查,每年11月末进行全面清查,并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符合率低于规定指标的应扩大抽查面;3、生产物资管理记录:日常工作中,对设备使用、辅材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报废、变卖,都要按照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的各种原始记录格式、内容的填制要求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
4、各部门涉及物资保管、使用和业务的人员离岗时,应先办妥交接手续,按规定退还或借用的物资。
㈣其他事项1、指派人员做好苗场日常防范工作,防止苗木被盗挖等情况发生。
2、按企业确定的会计政策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苗木采购进场验收细则为加强公司采购苗木到场的验收规范,提高所采苗木的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㈠验收小组构成1、验收小组由行政部、苗木基地、成本部、财务部共同验收。
每次验收由以上部门派人进行验收。
2、苗木基地应提前一天通知验收小组到场进行验收。
㈡苗木验收标准苗木到场后,验收小组应及时对苗木进行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苗木应及时运离,不得留臵现场。
若有下列情形的,验收不合格:1、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尺寸的;2、有显著病虫害、折枝断干、裂干、肥害、药害、老衰、老化、树皮破损的;4、挖取后搁臵过久、根部干涸、叶芽枯萎或过于掉落的;5、剪型类苗木其形状不显著或损坏原型的;6、护根土球不够大、破裂、松散不完整或偏斜的;7、高压苗、插枝苗未经苗圃培养两年以上的;8、灌木、草花分枝过少,树叶不茂盛的;9、树干附有有害寄生植物的;10、针叶树类失去原有端正形态,断枝断梢的。
㈢检验方法1、严格按合同进行验收;2、检验方法包括:卷尺测量、观察检查和对照合同中苗木品种、规格等详细信息,核实苗木数量和质量;3、进场苗木允许偏差值进场苗木规格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4、验收步骤⑴按照验收标准做初步验收;⑵根据初步验收结果进行苗木的实测检验后最终确定合格苗木,并填写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