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通知2014年7号2014年东华大学首届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班开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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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管理

东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管理

东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管理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培训及试讲工作实施条例东华教〔2005〕26号为规范本科教学管理,提高新任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新任教师新任教师是指新调入、聘用,首次在我校为学生上课的教师。

除学校引进的高级人才外,新任教师原则上必须通过院系教师教学培训且试讲考评合格后,方能取得任课资格,为本科生开课。

二、新任教师教学培训新任教师教学培训是学校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培训合格是学校教师上岗的必备条件之一,教学水平质量考核是入选学校骨干教师的主要依据。

新任教师教学培训每学年组织一次。

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三周前,由人事处负责岗前培训。

之后,由各学院负责新任教师的教学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两周。

培训内容:1.专题讲座:聘请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开设。

讲座内容如下: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方法与规律;板书的技术与艺术;上课基本功——写、说、看;如何备课、写教案及作业的布置与批改;如何有效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如何把启发式教学做到引人入胜;课堂中如何贯穿学生素质教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如何做好实践教学等。

2.影像资料:组织新任教师观摩观看影像资料,网上观摩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的教学录像等。

3.学习优秀教案。

4.培训小结:在培训结束前,每位新任教师提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学习论文。

5.培训时间保证:每次培训开始前,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签名,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含三次),不得申请试讲。

三、新任教师试讲1.新任教师申请试讲的条件(1)试讲前必须教学培训合格;(2)试讲前必须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3)有从事助教工作经历。

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从事助教工作需满半年,有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从事助教工作需满一年。

2.新任教师试讲组织工作(1)由新任教师向所在学院(系)提出试讲申请,填写《新任教师试讲表》,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备案;(2)评议专家包括学院(系)指派的资深教师和教务处组织的专家;(3)试讲时间为一节课;(4)试讲可以单独组织,也可在教学小班内进行;(5)试讲考核未通过的教师,经两个月准备后可重新提出申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08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08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08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03•【字号】沪教委高〔2008〕63号•【施行日期】2008.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08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高〔2008〕63号各高等学校: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08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16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科目在职教师参加培训。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08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附件关于公布2008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根据《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7〕17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使国家精品课程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广泛应用和共享,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以精品课程的教学经验、理念、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为高等学校承担与所开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

主讲教师主要由国家精品课程项目主持人和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担任。

精品课程师资培训的主播教室设在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设在高等教育出版社),网络培训教室设在各省市分中心,相关培训信息登录教育部网培中心网站查询。

研修班的具体办班通知由网培中心另行发出。

拟参加培训的教师在网培中心网站上登记报名,优先选择本行政区域的培训地点参加培训。

对经学校有关部门推荐参加精品课程师资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颁发由我司和人事司共同签章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精神,根据我部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部署,决定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通过活动的开展,力争使每位中小学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至少上好一堂课,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讲授。

各地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推进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现将活动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并于7月15日前填报活动联系表(附件2),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报送我部基础教育二司。

附件:1.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2.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教育部办公厅2014年7月1日附件1: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一、活动目标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国立东华大学办理教育部教师专业发展评鉴进阶讲师培训

国立东华大学办理教育部教师专业发展评鉴进阶讲师培训
8/7課程教學與班級經營至高高屏區補課
5.
台東場
宜蘭縣
中山國小
莊雅琇
參加台東場7/6-7/8
6.
宜蘭場
台東縣
成功商水
陳韋全
7/8專業成長至宜蘭場補課
7.
宜蘭場
花蓮縣
東華大學附小
戴莉如
參加8/3-8/5宜蘭場
8.
宜蘭場
台東縣
台東大學附小
何汝魚
參加8/3-8/5宜蘭場
9.
花蓮場
宜蘭縣
中山國小
林秀玲
參加花蓮場7/13-7/15
康樂國小
蘇漢彬
未到
3.
花蓮縣
華大附小
洪碧蕋
未到
4.
花蓮縣
學田國小
王敏慧
未到
5.
花蓮縣
東竹國小
林怡君
99年推薦未到
6.
花蓮縣
三民國中
張錫貞
99年推薦未到
7.
花蓮縣
三民國中
林國源
未到
8.
花蓮縣
三民國中
洪以書
未到
9.
花蓮縣
富北國中
李桂芬
未到
10.
花蓮縣
富北國中
林育萱
未到
11.
花蓮縣
富北國中
翁義順
未到
0706-0708台東場進階研習未到名單(含未完訓)
宜蘭縣
竹林國小
李寶惠
宜蘭場
全程參與完訓
20.
宜蘭縣
竹林國小
龔淑女
宜蘭場
全程參與完訓
21.
宜蘭縣
竹林國小
游蕙禎
宜蘭場
全程參與完訓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教思政厅[2006]2号【失效依据】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06.07.30【实施日期】2006.07.3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的通知(教思政厅〔200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现将我部《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制订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请及时报送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附件: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教育部办公厅二〇〇六年七月三十日附件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

加强辅导员培训工作,是提升辅导员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和完善辅导员培训体系,加大辅导员培训力度,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

二、培训原则1.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专业特点。

紧密联系新的形势和任务,联系辅导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学习。

东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东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东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东华人〔2015〕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快速发展,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文件精神,并参照《〈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沪教委人[2011]46号),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东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首聘工作要有利于各学科协调发展,形成合理的队伍结构。

按照“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分类指导、择优聘任”的原则,引进和培养各类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水平与能力,增强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实力。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三条学校设置教师(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职务及工程实验、图书资料、高等教育研究、编辑出版、会计统计、经济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四条按照教育部对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学科现状和发展要求,确定各学院(部门)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比例,并依此核定其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五条申请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国家和人民,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近三年考核为“合格”以上。

2、具备申请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规定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条件;满足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学术和技术成果等要求。

3、坚持以德为先的评审理念,注重教师的师德修养。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将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作为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的重要内容。

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者,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学校不聘任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国内培训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国内培训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国内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2.18•【字号】苏教师[2014]9号•【施行日期】2014.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国内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9号)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省电化教育馆、省教师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各有关培训机构: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4年我省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国内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项目2014年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和校长省级国内培训项目,包括高端教师和校长高级研修、高中学科教师和校长提高培训、省市合作农村教师和校(园)长培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培训、远程网络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引智培训、其他专题专项培训等七大类,共计30个项目。

采用集中培训、跟岗学习、自主学习、名师送培、远程网络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共计划培训12万名中小学教师,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培训管理(一)强化协同创新,推动培训体制机制变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省级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按需施训、注重实效,大力加强当地教师培训工作,将教师培训纳入当地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做到机构、人员、经费、项目“四落实”,提高县域教师培训能力,推进校本培训,落实教师跟岗实践学校。

要统筹高等院校、教师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培训资源,统筹教科研训各方力量,做到规划、政策、项目、管理、经费“五衔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培训工作合力。

各级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基地院校,要将为教师和校长提供多样化优质服务作为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内部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健全与中小学合作机制,高度重视生成性资源建设工作,积极加强培训课程建设,促进培养、培训、研究、服务一体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务处通知2014年7号2014年东华大学首届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班开班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4年7号2014年东华大学首届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班开班通知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4年7号签发:吴良2014年东华大学首届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班开班通知各院、系、部、中心: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改革,加大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力度、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持续提高,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等文件的精神,学校决定每年定期对进校三年内的新任教师开展教学能力培训。

首届培训定于2014年3月28日-5月6日举行,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与范围:2013年进校,四十五周岁以下的新任教师。

具体名单(附件1)将下发各学院和部门。

2011、2012年进校教师的培训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师风师德教育、教学基本标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和教学研究等。

四、培训考核:本次培训实行结业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

培训到课达三分之二以上,实践环节评价良好,学院综合评价优良方能结业,由教师发展中心颁发《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结业证书》。

未能到达结业的学员,需参加下一年度的培训。

五、其他:1.请各学院按照下发名单通知并安排相应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教师个人填写《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近期免冠照片两张,3月20日交各学院。

学院汇总后填写《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学院汇总表》(附件3),3月24日前汇总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如确另有安排未能参加本次培训,请说明原因,经学院同意后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参加下一届的培训。

3.学院在教师参加培训的当学期安排院内听课,结合平时教学情况给出综合评价意见,填写《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学院评价意见》表(附件4),4月28日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52〕,:67792068联系人:汪存发,wangcf@附件:1.各学院培训教师名单2.《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报名表》3.《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学院汇总表》4.《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学院评价意见汇总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14年3月17日附件1附件2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报名表年月日东华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附件3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学院汇总表制表单位:东华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6附件3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学院评价意见汇总表制表单位:东华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7。

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注意事项

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注意事项

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注意事项(东华大学)一、申报名册环节1.名册电子文档文件名:日期+学院名称(例:20140630理学院)。

2.名册电子文档里,身份证号码要求一定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

3.名册电子文档里,手机号码要求一定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

4. 名册电子文档里,所属院系名称要求统一,不出现多种版本。

5. 名册电子文档里,身份审核填写以下四项之一:(1)在编,(2)在职,(3)派遣,(4)拟聘。

6.名册电子文档里,户籍情况填写:(1)本市户籍,(2)居住证7. 名册电子文档里,申请学科必须根据标准目录结合教学任务书正确填写,填写学科名称及代码(标准目录另提供电子版本),申请学科要求与教学任务书相一致,个人网上申报时不得随意更改申请学科。

8.汇总表内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目。

9. 纸质版名册递交人事处师资科(松江校区行政楼357室),截止时间6月30日(涉及到按要求需要做学历认证的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认证后才能申报),电子版名册发送到szk@。

二、拍照环节(一)拍照时间:1.6月25日-6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领取高校三门课合格证时,在领取现场安排统一拍照。

具体拍照地址:桂林路100号西部校区第一教学楼304室。

学校集体拍照时间另行通知。

2.若申请人错过统一拍照时间,可在以下时间内在进行补拍:7月20日-8月31日的每周五(地址:枣阳路108号1717室,时间:下午1:00-4:00)。

(二)注意事项:1.拍照时不要穿白色衣服,女士不要穿低领衣服。

2.拍照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3.拍照后,请申请人保留拍照回执,便于查询。

4.数码照片确认,网上申请时,请申请人仔细核对网上申请表上显示的照片信息(姓名及身份证号)。

如有错误或遗漏,及时联系人事处师资科(67792346)。

5.去年申请未成功的申请人,可不再重复拍照。

三、网上申请环节1.若申请人忘记密码,可以根据网上提供的三种途径找回密码,其中本人前来办理,具体地址是:岳阳路1号807室,或由人事处师资科填写密码修改申请表,加盖校人事处公章,传真并快递至枣阳路108号1405室,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解决。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关于填写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的说明【模板】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关于填写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的说明【模板】

****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9年48号签发:姚卫新关于填写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的说明各学院:按照校历教学进度安排,从第六周开始学院需填写教学任务书,填写全部在网上进行。

填写时请注意以下几点:一、请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仔细核对下学期教学任务书,确认无误后,再在网上进行填写。

填写完毕打印后请系主任、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交给教学研究与质量科;二、主讲教师应符合任课资格,外聘教师姓名写具体,不能写“外聘”二字,暂时不能确定的,先填系主任或责任教师姓名,但必须在开学第1周前上报最终姓名。

如该课程配备助教或助研,请在“助教助研”一栏打勾(√);三、凡是在考试周安排的考试(笔试)课程,请在“考试课程”一栏中打勾(√);四、如课程采用双语教学或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请在“双语教学”或“多媒体”一栏打勾(√),以便教务科合理安排教室。

教学状态白皮书数据双语教学课程门数直接从任务书读取,因此,请认真勾写;五、周学时中“/”含义:如“2*8/”表示课程安排在前8周,每周2节;“/2*8”表示课程安排在后8周,每周2节;“2*8”表示课程可以安排在前8周,也可安排在后8周,由教务科统筹安排;实践课需要分散安排的请在备注栏注明周数和周学时数,如4*8,未注明的默认学期末集中进行,由学院自行安排;六、2019级“理科试验班”需要单独开班的课程,由教务处和学院共同组织落实任课教师;七、管理学院、服装学院、2019级留学生、汉语言专业上课校区均为延安路校区;八、文化素质类课程上课时间为“周二”或“周四”晚上,新生研讨课请在“专业人数”栏填写最高限制人数,并在备注栏注明“新生研讨课”。

下学期各学院在两九、请各教学单位安排好在非公共教室(如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画室和学院各类专业实验室等)授课课程的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经各教学单位审核后将上课时间和地点填写在任务书备注栏中。

十、为确保学生能按时选课,请各学院务必在第8周(10月25日下班前)将教学任务书汇总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科(行政楼248),教学任务书全部交书面材料,并经系主任和教学院长签字审核后盖学院章,大学外语类、体育类、艺术类课程等需要附件的,任务书和附件均需要签字盖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第一期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远程培训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第一期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远程培训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第一期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远程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3.08•【字号】新教师办[2011]11号•【施行日期】2011.03.0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第一期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远程培训班的通知(新教师办〔2011〕11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有关地、州教育局:根据教育部要求,为提高我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提升全区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按照《新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新教师〔2007〕14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举办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远程培训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目标通过组织我区中小学教师及教辅人员参加教育部授权的北京大学远程网络培训,使每位教师在为期一个月的免费培训活动中完成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并组织参训学员参加由国家考办组织的国家级初级考核,切实提高参训教师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促进学科教学与教育技术的有机整合,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一)培训对象及条件参加培训的对象为有志于提高教育技术能力的自治区中小学一线教师、教研员、教学管理人员、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各级电教专干。

参训学员原则上为已通过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初级考核的人员,须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须具备1台可以上互联网的计算机(详见附件1)。

(二)培训名额分配因目前教育部刚刚启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远程培训规划,只开发了汉语言教学资源,根据我区分阶段、分层次、分步骤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精神,自治区2011年远程网络培训面向计算机网络环境较好、教师信息技术水平及汉语言能力相对较高的伊犁州、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地区、昌吉州、喀什地区、博州、巴州、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石河子市12个地州市开展,计划年内分两期培训6600名学员(第一期培训名额详见附件2)。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9.08•【字号】•【施行日期】2015.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各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单位: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粤教工委〔2009〕35号)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定于今年9月中旬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新任教师岗前培训。

本次培训由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培训中心承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一)今年毕业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二)今年由外省调入广东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且尚未参加我厅举办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备课会及教学观摩活动的教师;(三)迄今未参加我厅举办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培训活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二、培训内容(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科研辅导报告;(二)观摩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培训地点:艺星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8号,联系电话:020-********)。

培训时间:9月19日下午至21日下午。

请参训教师9月19日中午12点前径至艺星宾馆大堂报到,21日18:00后可离会。

四、其他事宜参训教师的会议费(含餐饮补贴)、资料费由省教育厅承担,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学校按粤财行〔2014〕67号文件相关规定报销。

请将报名回执于9月14日前发送至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培训中心邮箱:************************。

联系人:XXX飞,************;周中桅,************。

附件: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任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广东省教育厅2015年9月8日。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09年10号签发吴良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度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的通知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中纺协函[2009]40号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学校将组织实施2009年度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本届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重点面向纺织服装类相关专业或服务纺织服装产业人才培养的专业,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重点奖励近年来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优先奖励教学一线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教学成果主要包括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已获省级2009年一等奖的成果原则上不得申报,教材暂不列入本次申报范畴。

二、申报条件申请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完成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为人师表;二直接并始终参加成果方案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了主要贡献;三成果完成人为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工作者的,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有一定的从事本科或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申请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三、获奖等级国内首创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纺织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特殊贡献的成果,可获得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在纺织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具有一定创新性,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达到国内或行业内高校领先水平的成果,可获得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国内或行业内高校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成果,可获得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达到纺织行业同类高校先进水平,并取得一定人才培养效益的成果,可获得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

教高司函〔2012〕7号 关于公布2012年上半年(培训)

教高司函〔2012〕7号 关于公布2012年上半年(培训)

教高司函〔2012〕7号关于公布2012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立项建设“高等学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9〕14号)以及《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7〕175号)精神,经研究,现公布2012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

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以传授与交流先进教学理念、经验、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内容,由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等担任主讲教师。

培训对象为高校承担与所培训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培训主要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进行,分为集中培训和在线培训。

集中培训的地点设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和各地的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分中心,同时为参加集中培训的教师提供在线学习内容。

相关信息可登陆网培中心网站 查询。

拟参加此培训的教师均需在网培中心网站上注册报名。

在线培训由教师自主学习,辅以在线沙龙等活动,培训时间和地点不限。

相关信息可登陆网培中心网站“教师发展在线”查询。

拟参加此培训的教师均需在“教师发展在线”上注册报名。

培训的具体事项由网培中心另行通知,具体培训课程见附件1和附件2。

对经学校有关部门推荐参加本项目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将获得由我司和人事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

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师培训工作,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增强教学实效,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教委人[2014]24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03.18【实施日期】2014.03.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4〕24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3〕49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此次培训对象为市属公办本科高校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新入职的专任教师(指承担列入高校教务处教学计划课程的教师)。

以下对象除外:1.进校前已有1年以上专任教师从教经历的人员;2.因怀孕、哺乳、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影响正常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安排2014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实行全脱产培训,由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承担集中培训任务。

培训拟分两批进行:1.第一批,拟安排在8月下旬至11月上旬期间。

2.第二批,拟安排在11月初至明年1月中旬期间。

三、培训管理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应认真总结2013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完善培训方案,提高课程设计的科学性;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保证授课质量;规范对参训学员的管理和服务,高水平完成承训任务。

四、培训组织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将其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

1.全面做好培训动员和组织工作,努力确保培训对象均能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2.学校应为每名新教师落实一名职业导师,负责指导新教师的校本培训,对新教师在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指导。

3.学校应落实专人全程跟踪新教师培训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难题。

为确保新教师安心参加脱产培训,培训期间,学校不得安排新教师教学工作,同时保障新教师的工资、津贴等待遇不因参加培训受到影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2002学年度全国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2002学年度全国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2002学年度全国高等学校教师
培训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
【发文字号】教人厅[2000]14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0.09.26
【实施日期】2000.09.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2002
学年度全国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教人厅[2000]14号2000年9月26日)
现将做好2001—2002学年度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学年度的高校教师培训工作要与“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的实施紧密结合,要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以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为工作重点。

各高校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以“坚持三个适应,实现两个转变,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为指导思想,根据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目标,做好教师培训的统筹规划、年度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不断提高教师培训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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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华 大 学- 东华大学IPV6站

东 华 大 学- 东华大学IPV6站

东华大学- 东华大学IPV6站东华大学东华人〔2021〕30号关于印发《东华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我校结合实际,特制订《东华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主题词:教师职务聘任思政实施通知东华大学校长办公室2021年9月28日印打字:朱伊妹校对:李耀刚附件:东华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的《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试行)》(沪教委人[2021]3号)、《东华大学教师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和《东华大学晋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东华人[2021]14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聘任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岗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校(院、系)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

二、聘任原则(一)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绩;(二)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能力;(三)强调从事学生工作基本年限。

三、岗位设置与比例(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设立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职务。

(二)我校根据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编制总数,按照不低于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平均结构比例,合理设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岗位的结构比例。

(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岗位单独设置,并不得用于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四、聘任中级及以下职务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应达到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对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应聘初级岗位职务的要求获得硕士学位并且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能胜任和履行初级职务职责;获得学士学位并工作满一年以上,经考核能胜任和履行初级职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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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4年7号签发:吴良2014年东华大学首届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班开班通知
各院、系、部、中心: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改革,加大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力度、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持续提高,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等文件的精神,学校决定每年定期对进校三年内的新任教师开展教学能力培训。

首届培训定于2014年3月28日-5月6日举行,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范围:
2013年进校,四十五周岁以下的新任教师。

具体名单(附件1)将下发各学院和部门。

2011、2012年进校教师的培训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师风师德教育、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和教学研究等。

四、培训考核:
本次培训实行结业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

培训到课达三分之二以上,实践环节评价良好,学院综合评价优良方能结业,由教师发展中心颁发《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结业证书》。

未能达到结业
的学员,需参加下一年度的培训。

五、其他:
1.请各学院按照下发名单通知并安排相应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教师个人填写《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近期免冠照片两张,3月20日交各学院。

学院汇总后填写《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学院汇总表》(附件3),3月24日前汇总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如确另有安排未能参加本次培训,请说明原因,经学院同意后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参加下一届的培训。

3.学院在教师参加培训的当学期安排院内听课,结合平时教学情况给出综合评价意见,填写《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学院评价意见》表(附件4),4月28日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52),电话:
联系人:汪存发,
附件:
1.各学院培训教师名单
2.《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报名表》
3.《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学院汇总表》
4.《东华大学新任教师教学能力学院评价意见汇总表》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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