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一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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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一业实施方案

承担“三供一业”职能,需要国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造成的历史包袱,危机制约了企业主业发展。下面是三供一业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三供一业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驻xx市中央企业(以下简称驻xx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剥离驻我市央企办社会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XX〕1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

(四)坚持按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改造移交,保证分离移交后的设施设备符合现行标准、运行正常;(五)坚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通过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围

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名单中明确的驻xx央企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职能,包括xx石化分公司、庆化公司、十九局公司、联通xx分公司、鞍钢弓矿公司、东电四公司、水电六局。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发〔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方法,于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驻我市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 市驻xx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驻我市

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长由分管城市建设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应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水务局、xx供电公司及相关接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详尽负责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搞好配合,简化工作程序,提供方便服务,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五、接收单位的确定

按照中央、省工作部署,央企“三供一业”移交项目优先移交给有实力、信誉好的国有企业,由专业化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主城区及县(市)区供水设施移交至xx市自来水公司,河东地区供水设施资产移交至市国资公司,转供水业务委托中信环境水务公司管理;供电设施移交至国家电网xx供电公司;供热设施移交至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移交企业也可另行选择有能力、有资质的供热单位);主城区家属区物业管理设施移交至白塔房管处、文圣房管处管理,县(市)区家属区物业管理设施移交至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中约定。

六、移交与接收企业责任分工

改造工程完成前,水、电、暖设施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共同承担运行维护责任,详尽事项双方在改造协议中明确。改造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水、电、暖设施由接收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移交企业、接收企业应相互配合,完善分离移交项目涉及的各项手续。如涉及人员移交,移交企业应做好安定风险评估工作,向职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预防和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集访或群体性事件。职责分工未尽事项,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七、分离移交项目管理和实施

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应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项目责任人,做好衔接和沟通工作。移交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范,与接收单位共同协商做好项目招投标和施工管理。接收单位应做好项目前、中、后期的全面组织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项目改造完工后,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共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审计。

八、分离移交费用测算和支付

制定驻xx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设施改造技术标准和费用执行标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的费用测算,由接收单位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照我市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区和移交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测算,工程改造预算报市专家审核组论证确定。分离移交费用支付方式,由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协商决定。

九、资产处置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涉及的各类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XX〕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划转。

项目改造建设所需土地,根据移交区域供水、供电、供暖设施设备的实际需要由移交企业协调提供。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驻xx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解决。

三供一业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xx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坚持xx央企减负与优化资源配置相结合,促进分离后的“三供一业”可持续发展。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不做硬性要求。不采取成建制移交的方式,人员双方自行协商,稳步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二)规范标准,有序实施。依照“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标准,以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移交改造。坚持“先移交后改造”,制定移交改造标准、工作流程等,保证移交改造后的设备正常运行。

(三)职责明确、有用衔接。“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为移交企业和接收企业。移交企业和接收企业要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共同协商分离移交事项,并组织实施,确保分离移交工作的有用衔接。

二、移交范围

(一)涉及企业。“三供一业”涉及的xx央企共6家,分别为辽河油田公司、北方华锦集团、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移交范围。“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主要涉及xx央企所承担的职工家属区和周边其它单位住宅及办公场所的供水(含工业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物业管理及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协商一致同意移交的市政管理等。

三、工作目标

XX年底前全部完成辽河油田公司、北方华锦集团、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户xx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争取年内完成改造任务。

四、接收企业

按照省政府对我省驻辽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1+5+2”集团公司组建工作,“三供一业”接收企业及接收业务安排如下:

1.盘锦润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水务集团)为xx央企供水业务的接收企业;

2.国网盘锦供电公司为xx央企供电业务的接收企业;

3.盘锦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市政集团)为xx央企供暖设施、燃气设施、物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接收企业。

各接收企业正式接收后,实施市场化改革,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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