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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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校内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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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校内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精品关于实施校内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改变过去相对集中的内部管理体制,充分激发与大力增强校内基层教学科研单位的办学活力,学校决定实施校、院(含系、部、所,以下简称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

现提出推进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总体方案。

一、推进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与现代大学的办学规律,增强院系的办学与学术自主权,改变学校管理权限与责任过度集中于校部的现象,形成院系权责利相统一,资源配置合理、机制运行畅通、民主监督管理的办学体制,激发院系办学活力,加快学科专业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实现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坚持以增强院系管理权限与责任为重点,适度下放人、财、物和事权及其责任,推行学校与院系的两级管理,实现校内分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学术管理,扩大民主管理。

――初步形成科学规范的院系领导决策、民主管理、制约监督的体制与机制,扩大院系的办学自主权,使之成为有资源、有权力、有能力、有活力的相对独立的准办学实体。

――同步推进职能部门的管理转型和制度完善,逐步将学校管理职能转向宏观调控、政策导向和目标管理,最大限度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学校整体办学实力。

(三)基本原则―― 坚持权、责、利相统一,监督、考核、激励相配套的原则。

科学合理地界定与划分院系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使学校分解到院系的工作目标、承担的责任与学校赋予的权力、可支配的资源相统一。

建立与二级管理决策权限相配套的考核激励机制与监督约束机制,保证学术管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保障院系管理目标的实现。

―― 坚持分层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根据校、院两级所承担的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学校分成校部与院系两级管理层次,厘清工作关系,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和扁平化管理。

同时,学校将根据各院系性质的不同、学科专业的不同、承担任务的不同等方面情况综合分类,兼顾共性及差异,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指导。

山西工商学院校院两级的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山西工商学院校院两级的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山西工商学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学校将稳步推行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

第二条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是指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行实体化运作,学校的管理重心由学校职能部门移至学院。

学校主要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制度架构、任免干部、检查实施过程、考核绩效、筹措与分配经费以及提供服务保障等实施管理;学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承担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行使本单位人、财、物的支配权,对本学院的办学绩效负责,使之真正成为充满活力的办学实体。

第三条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代表学院对学校负责;学院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在学院的执行,保障学院的安全稳定。

学校对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在年度内履职情况及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学院实行实体化管理应建立相应的决策、执行、咨询和民主监督机构,学院管理机构组成如下:决策机构:党政联席会;日常管理机构:学院办公室;咨询机构:院教授委员会;民主监督机构:院教职工大会。

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制订上述机构的议事规则,报学校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成员为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及办公室主任。

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可以列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学院改革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党建思政、学生管理和招生就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区别不同事项由院长或党总支书记主持。

第六条学院办公室为学院的日常管理机构。

学院按周召开日常工作例会,由院长主持,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办公室主任及各教研室主任参加。

第七条院教授委员会从本学院教授团聘请的教授、副教授中选聘产生,由 3—5名委员组成,其中教授一般不少于70%。

院教授委员会主任人选由教授委员会从其成员中推荐,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担任教授委员会主任。

2024年院科两级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院科两级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院科两级管理制度根据院科二级管理职责要求,医院和科室按职责条款认真完成职能工作,做到工作明确,责任清晰。

一、目标完成市卫生局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各项目标任务及我院制定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我院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挖掘潜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广大患者的健康服务。

二、院科两级管理1、实行院长责任制,院长对卫生局负责,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相应的工作。

2、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证工作,负责全院的政治思想工作、医德医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3、加强各科室的管理,实行独立核算,充分发挥科室作用,院对科室每季度考核一次,科室对个人每月考核一次。

4、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根据“专科医院”和“等级医院”管理标准和要求,及科室人员岗位职责,严格科室管理,对本科室的医德医风、政治思想、医护质量、操作规范、经济指标、奖金分配、奖惩等全面管理。

5、加强医院管理,积极做好医院等级评审工作。

6、健全各科室规章制度,依法执业,制定各科室奖惩的细则规定。

7、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禁止收受红包回扣,保证廉洁行医。

8、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的各项活动精神,积极参与医院建设,支持各项公益活动的开展。

三、完善自我约束机制1、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医技操作规程。

3、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规范化培训制度,进行相关专业知识进修、学习,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四、方法与措施1、有收入的科室纳入核算,纳入核算的科室有门诊部、住院部、化验室,其他科室以工作职能、业务量来考核计算。

2、各部门、科室在职权范围内,参照责任书标准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

3、各科室应定期分析汇报工作情况,为医院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各部门、科室要完成医院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宜。

5、医疗科室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6、医技科室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院发展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依法治校,推进学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院决定建立“统一领导、院系二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经研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一) 学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 完善管理机制,理顺院系的责、权、利关系,重心下移,实现分级负责。

(三) 为实施目标管理奠定基础。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 实现学院管理的民主化与公开化原则。

(二) 坚持实现责、权、利相均衡的原则,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三) 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权力结构,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第四条总体思路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学院主要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以及经费筹措与分配、监督检查与评估、强化服务等对学院工作实施宏观调控管理。

各系部在学院的总体规划和管理下承担本部门的发展建设和管理,有一定的经济自主权。

根据学院人力、财力的实际情况,院系两级管理将逐步推开。

第二章管理职责范围第五条学院的主要职责范围(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院的整体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和分解学院阶段性事业计划和发展目标并监督实施;保证依法办学。

(二)制定和颁布学院的各项宏观政策与管理规定。

(三)决定学院系部的机构设置、人员总量、各类岗位职数比例;负责学院所有中层干部的考核和聘免;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并对其实施负责。

(四)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为系部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五)组织建设和管理全院性公用教育资源及超越系部层次的综合性核心课程和跨专业的研究机构。

(六)统筹规划全院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党建思政、师德师风、学生管理、招生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公共关系、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关于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关于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关于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制度的意见一、背景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是指在教育机构中,学校属于上级管理机构,院系属于下级被管理机构,学校对院系进行管理与监督。

尽管校院两级管理制度在部分教育机构中有效运行,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为了推进学校管理制度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完善。

二、问题分析1.缺乏独立性:目前,许多院系在决策和行政事务方面仍依赖学校的指导和批准。

这种依赖性不仅减缓了决策的速度,还阻碍了院系的创新能力的发挥。

2.信息不对称:学校与院系之间的信息共享不足,学校缺乏对院系运行状况的全面了解,从而难以做出准确的决策。

而院系也很难获取到学校的决策信息,无法充分了解学校的发展方向。

3.资源管理不当:学校对于资源的划分和分配不够灵活,往往无视不同院系的实际需求。

这导致了部分院系在经费、师资和设备等方面处于不公平的状况,影响了院系的正常运行。

三、建议1.强调独立性:为了提高院系的独立性,应该鼓励院系在行政事务和日常决策上能够自主进行。

学校应制定规定,明确院系能够独立决策的范围和权限,同时落实分权分责的原则,给予院系更大的决策自主权。

2.加强信息共享: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学校应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的机制。

学校应向院系提供更多的决策信息,以便院系能够更好地了解学校的发展方向。

同时,院系也应主动向学校提供自身的运行情况和需求,以便学校能够更好地为院系提供支持和指导。

3.创新资源管理模式:学校应该制定灵活的资源管理制度,根据院系的实际需求,合理分配各种资源。

不同院系的特点和优势应被充分考虑,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资源配置。

此外,学校还应鼓励院系自主筹措和管理资金,提高院系的经济独立性。

4.建立激励机制:为了增强院系对的积极性,学校应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通过设立奖励和评优制度,表彰在中取得成效的院系和个人。

这将有助于激发院系的创新和发展动力,推动的深入推进。

四、可行性分析1.的过程:校院两级管理制度的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学校和院系的共同努力。

学校院系两级科研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科研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科研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促进我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进一步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我院科学研究工作顺利开展,使我院科研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两级管理办法。

二、我院科研管理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三、项目分类(一)依照科学研究的分类法,研究项目可分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开发研究。

(二)依照项目来源分为院级科研项目、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

其中:1、院级科研项目是指我院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纵向科研项目是指国家、省(直辖市)、部委、1市教委科研处等各级各类科学研究计划项目;3、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合作项目(包括国际合作、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与外单位合作项目)和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四、科研成果是指已通过鉴定和结题验收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正式授权专利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到帐经费五、学院科技处为一级科研管理部门;各系部为二级科研管理部门。

六、科技处科研管理职责(一)负责科研计划的下达和转发;(二)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检查、鉴定和结题验收等工作;(三)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四)负责科研成果的管理;(五)负责与院外各级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六)负责科研资料的归档工作;(七)负责组织院级学术委员会专家组的评审工作;(八)负责全院教职员工年终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审核与汇总;(九)负责发布院级科研计划课题指南;(十)负责教职员工职称申报的科研材料的审核工作。

(十一)负责科研管理的其他工作。

七、系部科研管理职责(一)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请、实施、检查、科研队伍等工作;(二)负责对科研项目的二级管理工作;(三)负责本部门科研经费的管理;(四)负责科研项目鉴定和结题验收的准备工作;(五)负责系部教师年终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审核与汇总;(六)负责科研资料的初审;(七)负责本部门科研成果的管理;(八)负责本部门科研资料的归档工作;(九)配合科技处的科研管理工作;(十)负责本部门科研管理的其他工作。

大学校院(部)两级财务管理体制实施细则

大学校院(部)两级财务管理体制实施细则

大学校院(部)两级财务管理体制实施规范为完善校、院(部)两级管理体制改,保障院(部)实施两级管理,促进院(部)事业发展,提高管理效能和经济效益,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XX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校院(部)两级管理体制改有关问题的意见》和《XX大学校院(部)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规范。

学校实行“统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学校对院(部)财务管理实行“统领导、两级管理;财权下放、责权统;预算管理、分类使用;经费包干、单独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

一、校、院(部)两级管理和使用的经费范围(一)学校直接管理的经费范围1.在职在岗教职工基本工资、保留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货币化补贴、医疗费、社会保险、福利费、工会经费。

2.学校教学、科研奖励。

3.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及其公用经费。

4.和XX省直接拨付的学生奖学金、助学金。

5.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及配套经费、学校集中管理的培训费。

6.基本建设费。

7.修缮费。

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费、专项设备购置费、专项项目建设费。

9.学生军训费、学校集中管理的学生心理咨询费、招生费。

10.中外合作项目对外支付的合作单位经费、外籍专家费、临时出国费、国外专家来校讲学项目经费。

11.大学生科研项目及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经费。

12.校级科研培育项目经费。

13.图书馆经费、网络中心经费、教师发展中心经费。

14.后勤维持费、物业管理费、学校行政管理费。

15.其他应当由学校直接管理的经费。

(二)院(部)直接管理和使用的经费范围1.人员经费(1)奖励性绩效工资除在职在岗教职工基本工资、保留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货币化补贴、医疗费、社会保险、福利费、工会经费、学校教学科研奖励以外的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

主要包括业绩奖励、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等。

(2)其他绩效工资主要包括学生工作专项奖励、班主任辅导员津贴等。

学校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方案

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校学生工作处、团委合署办公。

学生工作处、团委是学校负责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设、对各系学生管理工作和共青团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负责制定学校全院性学生教育管理政策、制度、条例,负责协调与学校其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学校各教学系按照学校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学生管理工作。

一、学生思想教育(一)学生工作处、团委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制定和提出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各系实施政治思想教育、德育教育工作。

(二)各教学系负责对本系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及政治思想教育、德育教育工作。

依照学校学生工作安排,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围绕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二、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一)学生工作处、团委1、逐步完善《学校班主任工作条例》;2、指导各教学系做好班主任(辅导员)工作;3、对学校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进行表彰;4、组织全体学生管理系统人员、班主任(辅导员)进行业务学习、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

(二)各教学系1、根据《学校班主任工作条例》,结合本系工作实际,制定本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并实施考核;2、具体指导班主任(辅导员)开展工作;3、对系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进行表彰;4、向学校推荐优秀班主任(辅导员)。

三、学生干部、学生社团(一)学生工作处、团委1、负责全院学生干部、学生社团队伍建设,确定各级学生干部、学生社团职数;2、负责对各级学生干部、学生社团进行培训;3、负责院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的选拔,指导院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4、负责院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团委委员的考核;5、负责学校级学生干部、学生社团的表彰、奖励。

(二)各教学系1、负责本系学生干部队伍建设;2、选拔本系学生会干部,指导系学生会开展工作;3、本系各级学生干部的考核、指导;4、负责系级学生干部的表彰、奖励;5、推荐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和改进院校的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成长,特制定本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二、管理体制1.院级管理:由院教务处负责实施教学工作的总体管理,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和安排教学任务等。

2.系(或部)级管理:由系(或部)教务组或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教学工作,包括教学安排、课程评估等。

三、教学计划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根据学校的教学大纲和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并报学校批准。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根据院级教学计划,制定系(或部)的教学计划,并报院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任务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任务的分配,并将教学任务分发给各个系(或部)。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根据院级分配的教学任务,进行具体的教学任务安排,并将任务分发给各个教师。

五、教学资源配置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和调配教学资源,包括教室、实验设备等,并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的需要,合理分配资源。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负责统筹调配本系(或部)的教学资源,包括教室、实验设备等,并根据教学任务的需要,合理利用资源。

六、教学质量评估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关反馈和指导。

七、教师培训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教师培训,包括教学方法培训、教育理论培训等,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系(或部)的教师培训,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培训内容的选择和安排。

八、学生评价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调查,并将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调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和院级教务处。

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医院诊疗工作,落实院科两级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确保医院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院科两级质量管理体系(一)医院成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1、人员组成:由院领导、相关职能科室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组成。

2、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对全院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本院实际,修订和完善医院质量标准,并对全院医院质量与安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评价,促进医院质量与安全持续提高。

(3)检查和指导各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落实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计划、效果评价及奖惩措施。

(4)开展医务人员质量意识教育,对新职工和进修、实习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进行质量管理教育。

(5)定期对医院质量与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及时向院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反馈,提出提高医院质量与安全的具体措施和建议,提出修订和完善管理规定的意见。

(6)定期召开各质量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研究质量与安全问题,总结工作。

(7)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执行部门是质量管理科,负责执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议定事项,承办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二)科室成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1、人员组成:由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及高年资医师、护师组成。

2、职责:(1)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对本科室质量与安全进行经常性检查。

(2)检查本科室质量上的薄弱环节、不安全因素以及诊疗常规、操作规范、医院规章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

(3)依据检查情况提出奖惩意见,与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挂钩。

(4)定期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本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对加强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科室质控小组会议,分析探讨科内质量与安全状况、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做好会议记录。

学校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办法一、为进一步明确院、系二级学生工作职责与权限, 提升学生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学院院系二级管理原则意见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招生学院职责:(一)编制招生计划1、负责制定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2、负责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原则和总体方案;3、负责落实学院年度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省份、分专业、分层次招生计划;4、负责呈报省有关部门审批。

(二)招生宣传1、负责制定招生宣传计划和方案;2、负责协调各系招生宣传的区域和人员安排;3、负责招生宣传材料的设计、印刷、发放;4、负责对系部招生宣传人员进行培训;5、负责组织召开招生恳谈会;6、负责与各类报刊、电台等媒体联系,进行招生宣传;7、负责招生宣传总结工作;8、负责招生宣传、录取查询网页的维护。

(三)新生录取1、负责各批次新生的录取工作;2、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新生花名册收集、装订、存档工作;3、负责新生各种数据的统计、存档工作;4、负责新生专业调整工作;5、负责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6、负责开展招生工作总结与理论研讨。

系部职责:(一)编制招生计划1、严格执行学院招生的有关政策及规定;2、根据学院年度招生计划总体方案,向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本系各专业年度招生计划;3、负责新增专业的市场调研和专业认证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

(二)招生宣传1、负责组建系部招生宣传队伍,并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2、协助招就办做好招生宣传材料的印制和发放;3、认真落实学院每年的招生宣传总体方案;4、配合学院举办的招生恳谈会,积极联系和邀请相关中学参会。

(三)新生录取1、参与新生录取过程中的阅档、通知书发放工作;2、负责本系新生接待工作;3、负责新生入学情况的统计报表编制工作;4、落实新生奖学金的评定。

三、就业学院职责:(一)就业管理负责制定和完善就业工作相关制度,组织各系就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各系开展就业工作。

(二)就业信息1、联系和接洽用人单位,多渠道发布招聘信息;2、组织用人单位和学生的面试,公布面试结果;3、指导和审核系部招聘信息的发布,协调学生面试;4、及时了解各地就业政策,建立就业政策信息动态反馈制度;5、负责与各地人才市场、招商局联系,畅通就业渠道;6、负责举办各种类型的校园招聘会,规范招聘会的流程,指导系部开展小型招聘会;7、负责学生就业信息查询室的管理,指导学生有效进行网络远程面试。

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架构1.1 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业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住院部、急诊科、医技科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1.2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医务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1.3 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由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医师等组成。

二、医疗质量管理职责2.1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制定全院医疗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和计划;(2)研究和决定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3)监督和评估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4)组织医疗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活动;(5)协调解决医疗质量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2 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职责:(1)组织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定;(2)制定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流程和指南;(3)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监测、评估和分析;(4)组织医疗质量培训和宣传教育;(5)协调和指导各科室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3 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职责:(1)组织实施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计划;(2)组织本科室医疗质量监测、评估和分析;(3)制定并落实医疗质量改进措施;(4)组织医疗质量培训和宣传教育;(5)协调解决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三、医疗质量管理内容3.1 医疗安全: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评估,防范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确保患者安全。

华中师范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

华中师范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

华中师范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权责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和学院两个管理层级。

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学校部门的管理职能,明晰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组织,是学校的管理重心,是教学、科研的组织实施单位,对本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实行统筹管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具有充分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工作,以监督制约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使用。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全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重大问题由党委全委会或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依规全面负责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制定政策、组织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服务保障。

第八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校园规划、经费预算、人事编制、资源建设、学生工作、教师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完整word版)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word文档良心出品)

(完整word版)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word文档良心出品)

常州大学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关系明晰、职责明确、权限规范、管理严格”的校院两级管理体系,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领军型大学的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

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实体和管理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是学校的管理重心,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根据学校的规定或者授权,学院履行下列职责:负责内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和管理;开展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活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职责明确、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全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由党委全委会或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医院加强院科两级管理制度

医院加强院科两级管理制度

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医院必须建立健全院科两级管理制度。

以下是对医院加强院科两级管理制度的探讨:一、建立健全院科两级质量管理体系1. 成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由院领导、相关职能科室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2. 明确院科两级质量管理职责。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质量与安全政策、规章制度,监督各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3. 加强质量与安全管理培训。

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参加质量与安全管理培训,提高职工的质量与安全意识,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落实院科两级管理责任1. 制定院科两级管理责任书。

明确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及职工的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2. 加强监督检查。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建立奖惩机制。

对在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进行处罚。

三、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患者满意度1. 简化就医流程。

优化门诊、住院等环节,减少患者等待时间,提高患者就医体验。

2. 加强医患沟通。

提高医务人员沟通能力,及时解答患者疑问,消除患者顾虑。

3.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加强医疗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1. 建立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

实现医院各科室、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管理效率。

2.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根据患者需求,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

3. 加强数据统计分析。

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总之,医院加强院科两级管理制度是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

学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为实现学院发展整体规划,深化教学体制改革,强化学院教学管理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实行院系、XX中心二级管理,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我院教育教学管理实行院系、XX中心二级管理,教务处作为院级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对教学过程实施监督,对教学质量实施评价,及时汇编全院性教学信息,进行宏观管理调控、检查指导。

各系、XX中心全面负责本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院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各系、XX中心要根据学院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本系、XX中心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本系的教学管理工作,一、专业申报与建设(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发展规划。

2.负责每学年学院新设专业的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

3.负责组织省级、国家级专业评估。

4.负责院级重点专业和院级精品专业的立项、检查、验收工作。

5.负责新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的经费审核拨发。

(二)系、XX中心职责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组织教师进行专业调研,制定本系、XX 中心专业建设规划。

2.根据规划,负责组织拟新设专业的论证和申报材料整理,以及申报专业的教学计划、师资、实验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方面的筹建工作。

3.负责新专业的初评工作以及本系、XX中心专业建设工作,负责本系、XX中心院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组织实施工作。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总则和各年度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2.审核各系、XX中心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汇编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审批各系、XX中心提出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意见。

关于完善院系两级管理落实系(院)部、校区二级教育教学管理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

关于完善院系两级管理落实系(院)部、校区二级教育教学管理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

关于完善院系两级管理落实系(院)部、校区二级教育教学管理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及省教育厅有关实施方案精神,落实学院《章程》,科学构建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治理体系,加强内部管理,推进学院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调动学院各系(院)部、校区等二级教育教学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内涵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现就落实学院各二级单位主体地位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规范学院管理体制,着力调整综合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落实各二级单位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推进管理重心下移,赋予二级单位一定的自主管理权力,实现责权利有机统一,充分激发和调动各二级单位的工作热情和办学动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二级单位主要管理职责和职权各系(院)部、校区作为学院二级教育教学管理实体,执行学院工作部署,负责本部门全面工作。

具体管理职责为:根据学院授权和事业发展需要制订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校企合作活动;制订并组织实施人才培养及提升方案,做好学生管理培养工作;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管理;负责资产和预算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履行计划生育和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开展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塑造优良的师德师风、教风学风;落实和承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学院赋予的其他职责。

依据相关职责和职能,各二级单位拥有如下职权:(一)组织人事管理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实施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发展计划,负责教职工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2、按照学院部署设置工作岗位,通过竞争上岗等方式选配人员;协助做好科级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主选聘教研室主任;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管理,向学院报备奖惩情况;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职工,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向学院提出处理建议。

院长(系主任)工作条例

院长(系主任)工作条例

院长(系主任)工作条例一、总则第一条学院实行学院与院(系)两级管理体制,院(系)是学院下属的基层人才培养办学实体。

第二条院长(系主任)是院(系)工作第一责任人,应遵循学院办学的基本原则,坚持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培养目标、教育理念和经营理念,维护学院的根本利益,对院(系)的工作全面负责。

二、工作职责第四条负责制定本院(系)的建设和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

第五条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工作。

根据社会和市场需求,积极进行专业建设和改革;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抓好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认真组织教学,完善教学环节,深化教学改革,确保教学质量;坚持教学检查制度,贯彻落实学院下达的相关教学管理制度。

第六条负责教师聘任和管理工作。

根据学院下达的编制与岗位数额,推荐、聘任教师。

聘任专职教师要通过试讲等考核,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聘任兼职教师要严格条件、按程序聘用。

实行合同管理。

明确聘用期限、承担课程及课程进度、课时、课时费标准,对完成教学环节各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聘用教师名单报人事处审核并备案。

第七条负责教师队伍建设。

制定本单位专职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抓好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

第八条负责学生工作。

院长(系主任)是本单位学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提高辅导员素质和管理水平,抓好学生良好思想道德、学习行为、纪律行为养成等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

第九条负责招生工作。

做好本院(系)招生宣传、落实学院招生计划,做好新生录取、报到、接待等工作。

第十条负责学生就业工作。

对学生进行择业观教育,搜集就业信息、指导帮助学生签好就业协议,提高就业率。

第十一条负责行政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教职工考核,认真做好教师工作量审核等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根据学院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办学成本核算和各项支出,提高办学效益。

第十三条负责管理或协助学院管理本单位办公用房、教室、实验室及其他设施。

三、工作制度第十一条院长(系主任)为院(系)的专职负责人,除师大在岗人员外,不准在校外兼职(学术和社会活动除外),执行五日工作、四天坐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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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规定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的《XXXX学院关于进行科级干部及内设机构调整的请示》以及经人事处、教务处校核的《关于增设、完善科级教学、教辅单位的报告》,我院2008年内设机构调整,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XXXX系、XXXX系、XXXXX系、公共基础部四个系(部)教学单位建设,进一步完善职能,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特作如下规定:一、基本目标和原则各系(部)是直接面向教师和学生,始终处于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第一线的主体,其工作好坏,直接影响着学院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实施院系两级管理,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理顺院系两级关系,合理界定各系(部)职责权限,进一步适应学院的快速发展。

本次机构调整,将大力加强各系(部)建设,下移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限,强化系(部)管理职能,调动系(部)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积极性,形成统一领导、集中决策、分权实施、目标管理、自主运行、动态考核的院系两级管理运行机制。

二、各系(部)职责范围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后,教务科、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系(部)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按照《XXXXXX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1)和《XXXXXX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2)确定。

三、各系(部)机构组成各系(部)由主任、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和系秘书组成。

系(部)主任负责本系(部)教育、教学全面工作。

各系(部)主任人选根据《XXXX关于科级干部任职条件的规定》,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附件1:XXXXXX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充分发挥院、系(部)两级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明确系(部)的职责范围,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教学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管理(一)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制订与调整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提出制(修)订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的原则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一些具体规定等;对上报的新设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必要调整与审核,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组织审核专业教学计划,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规范管理;编印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

编印汇总全院课程实施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

系(部)职责:系(部)根据“原则意见”具体拟订专业教学计划;对确有必要调整的教学计划,提出调整计划的充分原因,填写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报教务科核定。

根据教学计划制订课程实施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

(二)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的实施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全院公共课程设置。

负责基本技能实训的计划制定及部分实施工作。

协调各系(部)间的教学任务和各专业的实践环节;汇总学期教学任务和进程。

系(部)职责:根据本系(部)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学期教学任务和进程;根据学院最后汇总下达的任务和进程落实任课教师,经系(部)主任审核后报教务科。

基础部应协助教务科研究确定有关公共课程设置,根据教务科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

二、教学质量管理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组织拟定有关教学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各类教学检查计划;对全院教学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研讨和调查;组织全院教学工作测评;进行重点教学环节的抽查,汇总分析各系(部)教学质量调查的有关数据;收集反馈教学信息,通报教学情况,掌握全院教学动态,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工作。

系(部)职责:负责与本系(部)相关的教学质量监控,根据教务科工作意见和各系(部)具体情况,提出各类教学检查内容及重点,抄送教务科备案;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将情况向教务科及有关部门通报并及时作出处理;配合教务科完成某些原始数据的采集及分析。

三、学籍管理(一)学籍注册工作的管理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新生学籍注册管理;负责新生班级号、学号的编制。

系(部)职责:具体负责学生的注册、报到工作,打印新生分班名单和学生成绩登记表,并将有关情况抄报教务科。

(二)学生成绩管理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有关条例的制定、修订;指导与协助系(部)搞好学生成绩管理;做好全院学生成绩档案的汇总与管理;对各系(部)报送的学年学生学籍处理意见进行审核,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汇总各系(部)学期补考学生名单,安排补考时间、考场。

系(部)职责:基础部负责公共课程各课成绩的集中管理,并及时分别报各系(部)统一录入。

各系(部)负责各门课成绩的录入。

负责所有课程成绩的管理与统计,建立学生成绩档案,每学期结束后对本学期学生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对不及格课程数目较多的学生及时警示。

按学年对本系(部)各班学生的学籍处理提出意见,并及时送教务科报批。

(三)学生休、复、转学、转专业、退学等方面工作的管理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有关学籍管理条例的制定、修订,对各系(部)上报的转学、转专业、退学情况进行审核,并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系(部)职责: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审查每位学生的不及格课程情况,并在期末放假前和开学补考结束后,及时将学籍处理的学生名单及其详细资料和初步处理意见提供给教务科。

对于提出申请退学的学生,根据有关退学的规定,由系(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供给教务科。

对转学、转专业、退学学生的学籍处理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毕业、结业的管理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有关条例的制定,毕业情况的审核,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发放毕业证书。

系(部)职责:在毕业班学生第一学期末成绩回收后,均应对学生的各类成绩进行统计,对部分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其本人通报,并作出相应处理。

在最后一学期补考后,根据教学计划要求,统计学生各类成绩的情况,初步拟定结业、毕业学生名单,并送交教务科。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审查正式毕业生名单并送教务科审核。

结合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成绩提出应届毕业生名单,供教务科审核。

四、考试及课表管理(一)考试管理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期末考试课程的试卷印制及管理,考试教室安排的协调工作;补考的组织安排;校内各类统考组织安排。

系(部)职责:考试、考查、实验、实习课程的考核组织管理;负责安排考试日程、试卷命题和落实监考老师。

(二)排课管理学院职责:教务科根据系(部)报送的教学任务对全院课程进行排课。

对各系(部)教师调代课(三次以上)的管理与审批,并对调代课情况进行汇总。

系(部)职责:及时反馈教学任务。

负责本系(部)任课教师调代课(三次以下)的管理与审批,并报教务科备案。

(三)教室管理全院教室资源由教务科统一协调安排。

各系(部)使用教室须提前到教务科申请登记,由教务科根据教学运行实际情况协调安排。

五、教材管理学院职责:教务科根据各系(部)上报的教材需求预订计划,订购教材,提供教材库存清单;负责教材的发放。

负责全院教材规划,审核自编教材、习题册、设计、实验、实习指导书的编印申请。

系(部)职责: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按时做好教材的选用工作。

根据需要申请及编写院内讲义。

六、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2:XXXXXX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了适应我院学生工作需要,有利于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的开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实行院系两级学生管理模式,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使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生工作办公室是负责学生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学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各类学生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与检查,学院各部门都有协助、配合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学生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各系(部)是学生管理的具体责任部门,在学院党政班子的领导下,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本系(部)各专业各年级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学生管理规定,并结合本系(部)实际制定各自的学生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条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1、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要求,制定全院学生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各系(部)落实情况,定期进行学生工作总结。

2、制定、完善全院学生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各系(部)做好宣传落实工作。

3、协调、部署全院的学生管理,组织开展学生活动。

4、负责学生公寓管理,组织各系(部)维护公寓治安,维护公寓学生正常生活秩序。

在保卫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公寓安全检查;负责公寓财产的管理、监督及公寓服务工作,对公寓需维修的设施提出维修计划,并协调后勤服务中心实施维修。

5、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军训等集体活动的组织部署。

6、按照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培训、考核工作;指导督查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并组织评比活动。

7、督促检查各系(部)学生卫生工作并组织评比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系(部)学生的就寝、公寓卫生和教室卫生,并以书面形式向各系(部)通报检查评比结果。

8、负责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活动,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负责学生贷、困补、免等工作的安排及审核。

9、负责学生档案管理。

10、组织、指导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及心理健康教育。

11、负责催缴全院范围内的学费。

12、定期召开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人员的会议,并对各系(部)学生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13、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大型体育活动。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各系(部)职责1、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风建设、班风建设。

2、协助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展新生入学工作。

3、广泛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

对本系(部)学生开展入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活动,陶冶学生的情操;掌握本系(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深入到学生之中,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学生排忧解难。

4、做好本系(部)学生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5、负责本系(部)辅导员(班主任)的具体管理工作。

6、组织本系(部)学生按学院的统一部署按时参加学院集体活动,并负责维持纪律和检查考勤。

7、负责对本系(部)学生的宿舍卫生、环境卫生工作的布置、检查、整改、评比。

8、定期召开本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会议,总结布署学生管理工作,并对学生管理工作进行调研。

9、负责催交本系(部)学生欠缴学费。

10、负责本系(部)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和离校手续的办理,使毕业生文明离校。

11、做好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对本系(部)学生违纪情况的调查。

13、负责本系(部)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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