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中学足球队教练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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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中学足球队教练员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学校足球运动向高位平台发展,应学校和南京市高丽足球俱乐部的相关要求,对于教练员的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日常工作要求
1.依照教练员管理制度,每年冬训前10天将年、月训练计划和教案制定完善,并上交足球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训练计划进行督训。
2.教练员每周六应将下周的训练计划交于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应根据学校以及学校足球场的具体情况,给出具体意见,杜绝因足球队训练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出现。
3.外出冬训、比赛前一定先将相关情况或相关文件告知项目负责人,负责人根据比赛的时间上报学校,做好请假工作,以及学生的学习安排。另外,作为教练员应该统筹管理、安排好外出冬训、比赛的经费。
4.教练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训练场地,检查训练设施,做好训练前的准备工作。
5.严格按照训练计划的内容,认真组织好日常的训练工作,确保训练科学合理,保证训练质量。
6.加强安全意识,合理安排训练强度,防止运动损伤的发生。
7.按时开始、结束训练课,保证训练时间,不得无故缺席或提前结束训练。
8.训练结束后,整理、归放好训练设施和训练器材,避免遗失。
9.认真作好每次周训练小结,为下一周训练做准备。
10.与运动员和运动员家长建立联系,保证信息的畅通。
11.积极参加全校性大型集会、会议、学习等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认真履行请假手续。
12.参与住校运动员管理工作,轮值住校,安排好每天的早操出勤,如有特殊情况,提前请假通知专项负责人。
13.教练员在校带队工作期间,如出现重大违纪甚至违法行为,并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学校将取消其校足球队教练工作。
14.教练员实行日常训练聘任制,每年与学校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相关职责。
二、绩效考核与奖励办法
教练员带队训练课时正常计算为工作量
1.每月的训练津贴在每期队员的训练费收取工作结束后按时发放(每月的10号至15号之间)。
2.训练津贴总额为主教练每月1000元,助理教练每月800元。训练津贴由基础津贴和绩效考核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主教练基础津贴600元/月,考核津贴400元/月。助理教练基础津贴500元/月,考核津贴300元/月。
3.训练出勤考核办法:
(1)无特殊情况如在正常训练课中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总训练课时的三分之一未到三分之二,以及无故未参加训练达三次者,扣除当月绩效考核津贴。
(2)无特殊情况如在正常训练课中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总训练课时的三分之二,以及无故未参加训练达三分之一者,当月训练津贴减半。
(3)全年训练迟到或早退次数达全年训练次数的三分之一,以及常年无教案训练者,学校将考虑在下一年度是否再继续聘任其担任训练工作。
4.教练员带队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或对于学校足球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练员,由个人申请或项目负责人申报,学校酌情予以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