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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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能力
一、风险评价体系
1.1危险源辨识
1.1.1首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危险源辨识,建立《危险源台帐》。
危险源辨识的对象和范围,危险源辨识应全面考虑以下内容:
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相关方提供部分)。
危险源辨识应全面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六种类型:
进行在辨识危险源时,根据公司辨识的《危险源台帐》,特别是对未包括的危险源,并纳入本单位的《危险源台帐》。在辨识危险源时,充分考虑员工及其他相关方的合理建议和要求。
1.1.3危险源辨识的结果
《危险源台帐》由项目经理审批,并将公司《危险源台帐》中不包括的新增危险源清单
报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据上报新增危险源清单,每年初组织对公司《危险源台帐》进行修订。
1.2风险评价
1.2.1风险评价的方法
风险评价是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评价采用直接判断法,定量评价采用作业条件风险性评价法。
直接判断法的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的符合性、相关方的合理要求、类似事故的经验教训、直接察觉到的风险等。
作业条件风险性评价法主要是以与系统风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性的大小。
其表达式为:D=L×E×C。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D——风险性分值
L值:将L值最小定为0.1,最大定为10,在0.1—10之间定出若干个中间值,具体如下表:
E值:将E值最小定为0.5,最大定为10,在0.5—10之间定出若干个中间值,具体如下表:
况值为1—100之间,具体如下表:
D值:根据经验把风险性分值划分为5个等级(风险性等级的划分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具体情况如下表: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危险源均应判定为重大风险: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通过作业条件风险性评价法,评价总分≥160分的;编制《重大风险清单》。
1.3危险源与风险的更新
当有下列情况时,各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1)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
(2)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发生重大变化;(3)公司的产品、活动和服务发生较大变化;
(4)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
(5)危险源与风险按同样的方法进行更新。
二、重大风险的辨识及监测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重大事件突发对工程正常施工秩序的影响,我公司从工程伊始,就建立以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为首、公司总部领导班子为辅、总部各部门支持配合的施工应急响应小组。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机制,1小时内上报工程领导小组和市政府。保证做到: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等常见事故进行了辨识和防护措施,以及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的风险评价其中重大风险包括以下内容。
三、应急预案机制
3.1应急机制小组
本工程应急机制小组分二级,第一级直接对接现场,由项目经理部领导成员组成,这也是事件发生第一反应小组,也是事件的控制中心。第二级间接对接现场,由公司总部高层领导成员组成,它支持、服务于第一级应急小组工作,为第一级应急小组提供财政支持,社会关系求助,对第一应急小组工作提供建议和决策参考。
3.2应急救援队伍
根据事件发生对象,组成事件相应救援队伍。一级救援队伍来源于项目经理部各主要部门,有项目的安全部、水电安装部、设计部等;二级救援队伍来源于公司总部各主要部门,有总部的质量安全保证部、项目机电部、资金部、财务部等;两级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由一级救援队伍处理事件的发生初始阶段;由二级救援队伍解决事件的调节、安抚、后期调查、上报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
3.3应急机制小组激活时间
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启动应急机制,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全天24小时进入应急状态。事后处理报告提交公司总部、建设单位、监理等有关部门48小时后,应急状态解除。
四、重大事故、事件发生应急措施
4.1重大风险处理总的原则
针对评价出的重大风险,采取如下措施:
(1)首先是消除危险源;
(2)其次是降低风险级次;
(3)最后采取个体危险防护措施;也可上述三种方式联合使用。
同时,对未评价为重大风险的危险源维持现有的运行控制,加强管理。对风险控制绩效的日常监视和测量。
4.2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流程及措施
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标准,本工程火灾、爆炸重大危险源通常有2个,一个是施工作业区,一个是临建仓库区。其中化学危险品的搬运、储存数量超过临界量是危险源普查的重点。因此,工程开工后要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并培训施工人员掌握工地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的特性、防范方法。
4.2.2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流程应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一旦启动本预案,相关责任人要以处置重大紧急情况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各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必须服从指挥、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安全员为紧急事务联络员,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
(7)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安全员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4.2.3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1)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目的是帮助施工人员学习防火、灭火、避难、危险品转移等各种安全疏散知识和应对方法,提高施工人员对火灾、爆炸发生时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变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施工人员不仅可以沉稳地自救,还可以冷静地配合外界消防员做好灭火工作,把火灾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