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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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免于刑事起诉申请书

醉驾免于刑事起诉申请书

尊敬的法官:您好!我是本案被告人XXX,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向您提交此份免于刑事起诉申请书,恳请您在审理本案时,充分考虑以下事实和理由,给予我从轻或免于刑事起诉的处理。

一、案件事实2023年X月X日,我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在XX路段,途中因饮酒过量,酒精含量超过法定标准,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鉴定,我血液中酒精含量为XX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我涉嫌危险驾驶罪。

二、从轻或免于刑事起诉的理由1. 自首情节在案发后,我立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此,我真诚地请求法院考虑我的自首情节,给予我从轻或免于刑事起诉的处理。

2. 主动赔偿在案发后,我主动与受害者协商,赔偿了其损失,并取得了受害者的谅解。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此,我真诚地请求法院考虑我的赔偿情节,给予我从轻或免于刑事起诉的处理。

3. 犯罪情节轻微本案中,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虽然酒精含量超过法定标准,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对于情节轻微的犯罪分子,可以免除处罚。

在此,我真诚地请求法院考虑我的犯罪情节,给予我从轻或免于刑事起诉的处理。

4. 有悔罪表现案发后,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深感懊悔。

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再犯类似错误。

在此,我真诚地请求法院考虑我的悔罪表现,给予我从轻或免于刑事起诉的处理。

综上所述,我真诚地请求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充分考虑以上事实和理由,给予我从轻或免于刑事起诉的处理。

我将积极配合法院审理,接受法律的制裁,并以此为鉴,努力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此致敬礼!申请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2023年X月X日。

刘衍蔚危险驾驶判决书

刘衍蔚危险驾驶判决书

刘衍蔚危险驾驶判决书被告人刘衍蔚。

公诉机关以库检公诉刑诉〔20XX〕XX号起诉书指控,20XX年XX 月XX日XX时XX分许,被告人刘衍蔚酒后驾驶XX号小型轿车在XX路段时,被巡逻的XXX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20XX年XX月XX日,经通辽市秉信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刘衍蔚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6.45mg/100m1,属于醉酒驾驶。

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指控罪名:危险驾驶罪。

量刑建议: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可适用缓刑。

被告人的意见:被告人刘衍蔚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判决理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衍蔚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被告人刘衍蔚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刘衍蔚犯罪情节轻微,可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

判决结果被告人刘衍蔚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

权利告知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XX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XX二〇XX年XX月XX日书记员XX 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危险驾驶罪是指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以危险方法危害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处罚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以下是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危险驾驶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下:第一条第一款载人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危害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同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醉酒后驾驶;(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三)吸食毒品后驾驶;(四)疲劳驾驶;(五)有违章记分记录,驾驶公共汽电车、营业性机动三轮及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运物品车以外的其他大、中型客车、大、中型载货汽车,肇事后逃逸;(六)有违章记录,驾驶营运客车、中型载货汽车,违反交通行驶规定肇事后逃逸;(七)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八)因犯罪被收回、扣押机、无证驾驶或者驾驶与机动车行驶环境、道路条件不适应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九)由于超速、超载、疲劳、不服从指挥或者技术不全面等违章肇事后逃逸。

第三条第一款追逐竞驶,或者有追逐竞驶可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交通事故,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是根据不同情况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

如果只是简单的醉酒驾驶、疲劳驾驶、超速等违章行为,处罚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并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而如果追逐竞驶或造成交通事故,后果严重的,则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所补充。

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危险驾驶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被告人犯罪前已因危险驾驶罪受过刑事处罚,再犯危险驾驶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总之,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于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和后果的严重性来确定。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认罪认罚量刑问题研究——以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为例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认罪认罚量刑问题研究——以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为例

平安法治新襄阳PINGANFAZHI XINXIANGYANG醉酒型危险驾驶罪认罪认罚量刑问题研究—以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为例◎毛伟周钰珂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不仅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第176条第二款还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 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规定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 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本文以危险驾驶罪认罪认罚量刑问题为切入点, 以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为样本,进一步探索促进危险驾驶罪规范化、精 准化量刑的有效对策。

_、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醉酒 型危险驾驶案件情况从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醉酒型危险 驾驶案80件80人,已起诉78件78 人,相对不起诉2件2人。

(一) 犯罪主体情况1、 犯罪嫌疑人均为男性。

从性别 来看,男性共80人,占丨00%。

2、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低。

从文化程度来看,初中文化及以下的62 人,占受理案件人数的77.50%;高中、 中专文化的16人,占20.00%;大专文 化2人,占2.50%。

3、犯罪年龄以中青年为主。

从年 龄来看,18-30岁的有13人,占受理 案件人数的16.25%;31-50岁的有40 人,占50.00%;50岁以上的有27人, 占 33.75%。

4、犯罪嫌疑人的户籍以本地人为 主。

发案者户籍方面,外地户籍与本地 户籍的醉驾比例几乎达到1:10。

(二) 危险驾驶车型情况在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 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危险驾驶案 80件80人中,驾驶摩托车的共26 件,占32.50%;驾驶汽车的共43件, 占53.75%;另有驾驶三轮车4件、驾驶电动汽车7件,共占13.75%。

(三)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案发地点在2019年丨月至2020年6月, 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80件80人 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中,案发地点在城 镇主干道上的共51件,占63.75%;案 发地点在乡镇、农村道路上的共29 件,占 36.25%。

关于危险驾驶罪最新量刑意见

关于危险驾驶罪最新量刑意见

关于危险驾驶罪最新量刑意见最⾼⼈民法院公布了《最⾼⼈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其中规定了危险驾驶罪(醉驾)的刑事处罚量刑幅度,在第3项明确规定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该规定是⾃醉驾⼊刑以来最⾼⼈民法院⾸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醉驾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这也就意味着机动车驾驶⼈酒后驾驶体内酒精含量即使达到了规定的醉驾标准,情节显著轻微的仍然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当然包括体内酒精含量没有过分⾼于醉驾标准、没有发⽣交通事故、没有阻碍检查、认罪态度好等等情形。

醉酒驾驶案件审判有4个标准,包括根据醉驾⼈员⾎液中酒精含量的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从重处罚情节每增加⼀个增加15⽇以下刑罚、不适⽤缓刑的情形,以及罚⾦具体数额的标准等。

最⾼⼈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为深⼊推进量刑规范化改⾰,进⼀步扩⼤量刑规范化范围,根据刑法、刑事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结合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种常见犯罪的量刑(⼀)危险驾驶罪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个⽉⾄⼆个⽉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应当综合考虑被告⼈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驶道路、⾏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

(⼆)⾮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构成⾮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犯罪情节⼀般的,可以在⼀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法吸收存款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人民检察院询问危险驾驶罪笔录模板

人民检察院询问危险驾驶罪笔录模板

人民检察院询问危险驾驶罪笔录模板危险驾驶检察院笔录怎么说?
1、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

最重要的是酒精浓度,不过这是死的,无法改变。

量刑情节有自首、立功、坦白、认罪悔罪,积极退赔,有受害人的,双方达成和解等。

具备上述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做笔录应当围绕上述情节进行陈述。

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2、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3、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4、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
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5、对于当事人根据诉讼法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飙车、醉酒驾车、无证驾驶的情况,其实这些危险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会非常严重,对他人生命伤害危害非常大,其行为也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下面我们就看一下在实际案件中,对触犯了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人是如何量刑处罚的。

一、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由此看出,我国刑法采取的是择一重处的处罚原则。

2、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3、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4、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哪些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按照刑法规定,主要由以下四种:(一)追逐竞驶。

一般来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追逐竞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犯,但刑法没有将本罪规定为具体的公共危险犯,而是以情节恶劣限制处罚范围。

换言之,只要追逐竞驶行为具有类型化的抽象危险,并且情节恶劣,就构成犯罪。

第一,本罪行为不要求发生在公共道路(公路)上,只需要发生在道路上。

在校园内、大型厂矿内等道路上,以及在人行道上追逐竞驶的,因为对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产生危险,依然可能成立本罪。

第二,追逐竞驶以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高速、超速驾驶为前提,低速驾驶的行为不可能成立本罪。

危险驾驶罪及其量刑标准解读

危险驾驶罪及其量刑标准解读

危险驾驶罪及其量刑标准解读一、什么事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危险驾驶

危险驾驶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法律规定,河南安易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史HF父亲史保星的委托并经史HF同意,指派本律师担任史HF的辩护人。

我阅读了本案卷宗,参加了今天的庭审,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望合议庭采纳:首先,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无异议。

其次,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有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一、本案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当天,被告人和朋友一起吃饭,喝了一些酒,并没有贪酒贪杯。

其在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行为,与其他醉酒驾车,追求刺激、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有区别的,被告人是由于一时疏忽和放任,才导致了这起案件的发生,事后也感到极为懊悔并深感自责,其主观恶性相关较小。

二、被告人属于偶犯、初犯,认罪态度好。

被告人无前科,系初犯偶犯。

以前没有酗酒的习惯,为人老实本分。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史HF积极配合民警调查,交待了案发过程,认罪态度较好。

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充分考虑了被告人的实际情况、悔罪态度和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准予取保候审。

取保期间,被告人积极配合调查,自始至终认罪态度良好,争取宽大处理。

被告人早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家人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内心极度忏悔,决定痛改前非。

三、本案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

根据最高院关于处理危险驾驶罪的指导意见,“各地法院具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慎重稳妥,不应仅从文意理解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认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驾驶机动车的,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要与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衔接。

也就是说,虽然刑法修正案(八)规定追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刑事责任,没有明确规定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前提条件,但根据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的原则,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注意与行政处罚的衔接,防止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的行为,直接诉至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人认为,刑法总则的规定对具体条文具有指导作用,“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与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条件并不矛盾。

四川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

四川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

四川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
四川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交通活动中,因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对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四川省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
有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或者因疲劳、酒后、
超速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详细规定。

其次,对于因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案件,四川
省法院一般会依法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根据《解释》,对于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两人以上重伤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造成一人重伤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四川省法院还规定了对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情节,如主观故意、醉酒程度、超速程度、疲劳程度等因素,进行了详细的分级规定。

对于情节严重的危险驾驶罪,法院将依法从重处罚,对于情节较轻的危险驾驶罪,法院将依法从轻处罚。

总的来说,四川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严格的,对于因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行为,法院将依法从重处罚,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广大驾驶人员牢记交通法规,杜绝危险驾驶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等。

危险驾驶罪是指醉酒驾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的行为,我国法律对其的认定以及定罪量刑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大多数人并不是特别的清楚。

因此,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供大家了解。

▲一、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对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认定危险驾驶罪应注意什么1、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2、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3、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

危险驾驶罪答辩状

危险驾驶罪答辩状

答辩状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河南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某某律师担任被告人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一系列工作;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辩护人对于公诉人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某某犯有危险驾驶罪的定性不持异议,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予以考虑并采纳。

第一、被告人某某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首先,被告人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明知被害人报案,没有离开或者试图离开,而是选择在现场等待,直到民警到场将被告人控制起来.被告人积极配合民警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无隐瞒、逃脱现象,其行为应当以自首论,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其次,从主观上来讲,被告人某某做事一向低调、谨慎、从不贪杯,其更无“主动”犯罪的动机.因被告人受朋友极力邀约,碍于情面,不好推却只得略饮几杯.被告人因考虑到晚上路上行人较少,且吃饭地点离家较近,认为自己谨慎、低速驾驶应该不会出现问题。

当然,被告人的过于自信不能成为无罪的辩解理由,但是被告人无意触犯刑律的犯罪动机至少可以说明被告人的犯罪主观恶性较小。

再次,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从未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且被告人认罪态度很好。

从案发至今,被告人能够如实、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醉驾行为,并积极和某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对其进行了超额赔付,说明被告人在案发开始即已充分认识到醉驾行为的危害性,有彻底悔改的良好愿望,从今天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告人能够主动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第二、被告人属于偶犯、初犯.被告人一向遵纪守法,表现良好,为人老实本分。

距本案案发时止,被告人从未有过任何不良记录。

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从事故发生至今,被告人真诚悔罪,深感自责和内疚,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第三、被告人积极给受害人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被告人与受害人积极协商赔偿事宜,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这一点也请法庭予以考虑。

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认定

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认定

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认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或者铁路车辆,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后果,依据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一种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认定必须是严谨公正的。

下面,我们将通过三个案例,来说明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认定。

案例一:李某是一名快递员,用自己的摩托车送快递。

在一次送快递时,李某超速行驶,导致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对方车辆严重损坏并造成一名路人受伤。

经鉴定,李某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危险驾驶罪的犯罪范畴。

案例二:张某是一名驾驶员,酒后驾车被警方查获。

经过血液检测,证实张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了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界限。

而且张某饮酒后,驾驶速度超过了规定的限速标准,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构成危险驾驶罪。

案例三:陈某因祸得福,成为了一名驾驶员。

某次驾驶时,陈某为了抢道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将自己车辆撞翻。

驾驶员经过鉴定后发现,陈某的驾驶技术达不到实际驾驶要求,且安全意识淡薄,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这种行为同样是属于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认定范围。

以上三个案例均是根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危险驾驶的定义和犯罪标准进行的司法认定,同时也充分说明了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性质和危害性。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交通安全,司法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危险驾驶罪进行认定,同时加强对危险驾驶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汽车交通的安全。

此外,司法机关在对危险驾驶罪进行认定时,还需要充分考虑事故的性质、程度、后果等因素。

特别是在交通事故中,因为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过程是极其复杂的,涉及到很多变量和可能的因素,所以对于交通事故的事实认定也非常关键。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也应该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进行充分保障,避免因程序上的问题导致认定结果产生争议。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认定是关系到公共安全和交通安全的重要问题。

危险驾驶罪律师法律意见书范文

危险驾驶罪律师法律意见书范文

危险驾驶罪律师法律意见书范文# 关于[当事人姓名]危险驾驶罪的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司法机关名称]:您好!我是[律师事务所名称]的律师[律师姓名],受[当事人姓名]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当事人姓名]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的辩护人。

经过仔细查阅案件材料、与当事人深入沟通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现特向贵机关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希望能够对案件的处理提供一些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根据我们目前所了解到的情况,[当事人姓名]在[案发时间]驾驶[车辆型号]车辆,在[案发地点]被查获涉嫌危险驾驶。

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具体酒精含量数值]。

这一事实似乎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在客观方面的要件,但我们认为在整个事件当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

二、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 (一)主观恶性较小。

1. 事出有因的饮酒。

[当事人姓名]那天喝酒可不是毫无缘由地胡喝海喝。

他是因为[具体原因,比如参加多年未见老友的聚会,或者是工作上的应酬且难以推脱等]才喝了酒。

他在喝酒的时候其实心里还一直惦记着要安全回家,没有那种故意酒后驾车去寻求刺激或者无视法律的想法。

就像我们平常人有时候也会遇到这种左右为难的情况,他也不想喝,但是实在推脱不掉啊。

2. 对危险驾驶行为的认识。

当[当事人姓名]被查获的时候,他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

他马上就意识到自己犯了大错,这可不是那种被抓了还觉得无所谓的人。

他知道危险驾驶对自己、对他人都是非常危险的事情,而且对社会秩序也是一种破坏。

他这种事后深刻的悔悟态度,也能从侧面反映出他主观上并不是那种恶意要触犯法律红线的人。

# (二)行为的危害后果轻微。

1. 驾驶路程短。

[当事人姓名]被查获的时候,他其实才开了没多远的路。

不像有些危险驾驶的案例,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开了老长一段距离,他就开了一小段,比如说从[出发地]到[被捕地点],距离也就是[具体距离数值]米左右。

这么短的距离,相对来说对公共道路安全造成的实际威胁就比较小。

最高院法官:解读危险驾驶罪的有关法律问题(收藏学习)

最高院法官:解读危险驾驶罪的有关法律问题(收藏学习)

最高院法官:解读危险驾驶罪的有关法律问题目录一、如何准确理解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1、饮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

2、无驾驶资格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

3、在道路上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追逐竞驶的。

4、以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速度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

5、在车流量大、行人多的道路上追逐竞驶的。

6、多人或者多次追逐竞驶的。

7、追逐竞驶引起交通严重堵塞或者公共恐慌的。

8、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9、因追逐驾驶或者飙车受过行政处罚,又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的。

10、其他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的情形。

二、如何准确理解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入罪标准1、抽象危险是否存在。

2、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不能作为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依据。

3、醉酒的界定标准。

三、如何在处理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中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1、对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从严惩处,以有效遏制醉驾犯罪的高发态势。

2、慎重把握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的从宽处理。

3、依法适用缓刑。

4、理性看待危险驾驶入刑的影响。

四、如何准确把握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1、从事校车或者客运业务。

2、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3、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五、如何准确理解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形1、危险化学品的范围。

2、在道路上运输危险化学品。

3、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4、危及公共安全。

六、如何准确界分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正文:一、如何准确理解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追逐竞驶是《刑法修正案(八)》创设的一个新概念,在以往的法律法规中尚未出现。

因此,有必要对“追逐竞驶”作出明确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32号“张某某、金某危险驾驶案”,机动车驾驶人员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道路上曲折穿行、快速追赶行驶的,属于“追逐竞驶”。

醉驾从轻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醉驾从轻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Knowledge is obtained from hard work, and any achievement is the result of hard work.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醉驾从轻处罚的条件有哪些?醉驾从轻处罚的条件有以前的驾驶记录比较良好,没有任何的违章情形;在醉驾的时候是行驶在比较小的路上,对其它的公民不会产生任何的伤害;同时还要积极的赔偿所发生的事情。

一、醉驾从轻处罚的条件有哪些?对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情节的设置和运用,我们认为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1)既往驾驶记录良好,没有违章记录的;(2)驾驶行为发生在乡村道路、公共停车场或者其他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时段的;(3)驾驶距离较短,如驾驶车辆刚起步的、在公共停车场停车的;(4)发现自己不能安全驾驶后,及时停止驾驶行为的;(5)积极赔偿损失的。

二、醉驾怎样处罚?(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驾免于刑罚申请书范本

醉驾免于刑罚申请书范本

醉驾免于刑罚申请书申请人:×××,男/女,××××年××月××日生,×族,大学文化,××省××市××县人,现住××省××市××县××路××号。

申请事项:贵院对申请人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依法免于刑事处罚。

申请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之规定,申请人涉嫌危险驾驶罪。

但申请人认罪态度良好,且具有以下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一、申请人在本次犯罪中,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申请人醉酒驾驶行为,未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实际危害,犯罪情节轻微。

二、申请人系初犯,无其他违法犯罪记录。

此次犯罪,申请人深感悔恨,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具有强烈的悔罪表现。

三、申请人在犯罪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情节。

四、申请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示悔罪态度诚恳。

五、申请人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醉驾行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特申请贵院对申请人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依法免于刑事处罚。

如贵院对此案作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决定,将有利于对申请人的教育挽救,也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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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1)既往驾驶记录良好,没有违章记录的;(2)驾驶行为发生在乡村道路、公共停车场或者其他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时段的;(3)驾驶距离较短,如驾驶车辆刚起步的、在公共停车场停车的;(4)发现自己不能安全驾驶后,及时停止驾驶行为的;(5)积极赔偿损失的。

在我国,很多刑事犯罪要是具有某些特殊情节的话,那么可以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

今天,小编要为大家介绍的就是关于危险驾驶罪从轻处罚情节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对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情节的设置和运用,我们认为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1)既往驾驶记录良好,没有违章记录的;
(2)驾驶行为发生在乡村道路、公共停车场或者其他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时段的;
(3)驾驶距离较短,如驾驶车辆刚起步的、在公共停车场停车的;
(4)发现自己不能安全驾驶后,及时停止驾驶行为的;
(5)积极赔偿损失的。

▲相关知识阅读: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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