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培训内容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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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安洛乡兴安煤矿

地测防治水培训内容和计划

金沙县兴安煤矿

二〇一八年

矿井防治水培训内容和计划

第一课时(防治水常识)

1、矿井水的概念:在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流入井筒、巷道和工作面的地表水、地下水、老窑积水和大气降水,被称为矿井水。

矿井水的存在,给煤矿生产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搞清矿井充水的水文地质特征,以便选择合理的开采方法,选择经济合理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地下水突然涌入矿井。

2、矿井充水的原因:自然因素主要包括大气降水、地形、地表水、基岩出露程度、岩石成分和覆盖层的作用,以及地质构造及埋没的古代地形等。矿井充水的人为因素主要包括:旧的淹没巷道,未封闭的钻孔及不正确的采矿工作等。

3、生产矿井涌水量的测定,常用方法主要有:浮标法、容积法、观测水仓水位法等。

4、矿井水的防治:研究矿井水文地质的目的,就是掌握矿井充水的客观规律,根据矿井具体条件,采取措施,防治矿井水,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矿井水的防治方法很多,概括起来,地表防水、疏放地下水、井下防治水等。

地表防水就是防止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渗入或灌入矿井。主要有以下措施:慎重选择井口位置、河流改道、铺设假河床、修筑排(截)水沟。

疏放地下水时消除水源威胁着手防治矿井水的积极措施。主要包括:老窑、采空水的探放,煤层顶板水的疏放,煤层底板水的疏放。

井下防治水主要包括:留设防水煤柱、修筑防水闸门(墙)、注浆堵水。

第二课时(探放水)

1、采掘工作面突水前有那些预兆?

答: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

2、探放水前准备工作(钻场验收标准)

探放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国瑞公司审批,矿管理人员及所有参加与探放水人员认学习;探放水迎头必须用工字钢打好三横三竖箅子,箅子插入四周不少于20公分,严防

空帮空顶;附近10米范围内巷道必须连锁加固;丢底煤巷道要使用编制袋装煤铺底;距探水点不超过20米安装直通调度室调度电话;探水地点悬挂便携式瓦斯仪和一氧化碳便携;探水地点或附近应备有50公斤黄土和灭火沙箱、2台灭火器;探水地点正坡度巷道应敷设(挖)排水沟,负坡度巷道要设临时水仓,临时水仓的水泵和排水管路必须一用一备,并且要热备(连接电源管路),与探放水相关水仓和排水设备具备足够的排水能力;现场要悬挂钻孔布置图(参数牌板);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现场准备钻杆、麻、套管(60米)、阀门(不少于6个)等材料设备和记录。

3、如何确定探放水是否结束?

答:探放水工程按照设计施工完毕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科室及相关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做出技术总结,认为探放水工程达到预期效果,并下发“恢复掘进通知书”报矿、总工等有关单位批准后,即可认为探放水结束。“恢复掘进通知书”必须由矿安全技术人员、相关管理人员签字。

4、探放水期间必须做好那些工作?

答:①必须做好探水记录,对钻进深度。出水水量、水压及钻进过程遇水、渣、空、木等有详细记录;

②必须加强供电管理,保障正常供电;

③必须加强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检查,保障排水设施随时处于完好

状态;

④必须加强瓦斯检查。

5、采掘工作面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

(3)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7)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

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

(8)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

(9)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

6、那些情况下必须留设防隔水煤柱?

答:①煤层露头风化带;

②含水、导水或富含水层相解除的断层;

③矿井淹水区;

④受保护的地表水体;

⑤受保护的通水钻孔;

⑥井田技术边界。

7、《规程》对测量业务中的贯通工作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岩巷掘进中在20—30m;在煤巷掘进中在30—40m;快速掘进不少50—100m发送贯通通知单到矿分管领导、施工单位及技术、安全、调度、通风等单位。

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的避水路线:运输顺槽—联络巷--主斜井—地面。

第三课时:地面防治水

1、矿井主要排水设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执行。其责任划分为机电矿长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水情水害的预测,在雨季中应适当增加检测次数,并将矿井涌水量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切实掌握矿井涌水量变化,为矿井安排防治水工程计划提供依据。

3、矿井大巷排水沟由生产矿长派专人负责清疏,必须保证水沟常年畅通无阻,对清疏人员应落实责任,并对其实行定期与动态检查,凡出现淤泥塞堵水的,矿将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4、矿井内、虽无水仓清理工作,但水沟必须畅通无阻,毛水紧跟

当头。在秋季必须组织队伍,安排时间进行每周清理一次,以确保水沟

的畅通。

5、在目前我矿进行采掘作业,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在采、掘过程中由施工单位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中有关规定,在编制作业规程中编写相关内容和探放水专门措施,并严格遵章执行。

第四课时:雨季前和雨季后矿井防治水工作安排

(一)地面防治水

1、继续对井田内周边小井开采情况和涉及开采区域内地表老窑及塌陷区(带)裂隙带、山体滑坡、河流进行调查和勘查,应在每月上旬完成,尤其对我矿安全生产有危害或对地表建(构)筑物具有破坏性的老窑小井作为重点调查对象,并将调查情况书面提出报告。

2、在雨季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我矿各主、副、井风井及工业广场的防洪(排)水沟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凡塌陷淤塞的应安排施工队伍和组织资金进行清疏或充填,确保雨季无积水,水沟畅通。

3、在雨季“三防”期间,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制度,如出现重大隐患和险情,由矿“三防”领导小组组织全矿人员启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

抢险,确保矿井的正常生产。

第五课时(地测防治水科管理处罚制度)

1、施工区队不执行探放水措施私自施工的,对施工区队停头停面并罚款1000-2000元。

2、搬运探水钻期间,因责任心不强,导致探水钻及配件损坏、丢失的,按照原价的2倍对区队罚款,对当班责任探水工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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