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详解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医疗损害指的是医疗过程中对患者造成身体上或心理上的健康损害。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对于医疗损害的鉴定程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基本流程和相关问题。
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基本流程1.受理阶段:当患者或其家属对医疗机构提出医疗损害赔偿请求时,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做好记录。
同时,医疗机构也有义务协调相关材料、证据以及医疗记录的提交,并保护好当事人的隐私权。
2.鉴定机构选择阶段:受理医疗损害赔偿请求后,医疗机构和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协商选择具有医疗损害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鉴定委托协议并向选定的鉴定机构提交相关资料。
5.诉讼程序阶段:鉴定报告作为法庭的一个重要证据,对于协助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起到重要的作用。
当事人可以根据鉴定报告的结果进行诉讼,并要求法院对相应的医疗损害进行赔偿。
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中的相关问题1.鉴定机构选择问题:在选择鉴定机构时,需要考虑其资质、能力和独立性等要素。
协商一致的选择鉴定机构有利于增加程序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2.证据材料的提交问题:在鉴定前,双方需要协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保证鉴定过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医疗机构有义务保护好患者的医疗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4.鉴定报告的权威性问题:鉴定报告作为法庭的一个重要证据,需要具备权威性。
鉴定机构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并且鉴定报告应当合理、科学、客观以及公正。
5.医疗损害赔偿问题:根据鉴定报告的结果,可以作为医疗损害赔偿的依据。
有关方面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关赔偿,以减轻患者或其家属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对于确定医疗损害和责任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程序中,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保护好证据材料、确保鉴定过程的透明性和权威性以及合理进行医疗损害赔偿都是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通过完善的鉴定程序,可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持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的稳定。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详细流程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详细流程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个比较复杂但又很重要的事儿呢,咱今天就好好唠唠它的详细流程。
一、申请鉴定。
患者或者医疗机构,觉得在医疗过程中出现了损害,就可以提出鉴定申请啦。
这个申请呢,可不是随随便便写几句就行的。
要把事情的大概情况说清楚,比如说在哪个医院、什么时候接受的治疗,觉得哪里受到损害了,这些都得明明白白地写出来。
就像讲故事一样,得把前因后果都告诉人家鉴定机构。
而且呀,提交申请的时候,还得带上相关的病历资料呢。
病历就像是案件的证据一样,非常关键。
要是病历不全,那鉴定起来可就麻烦了,可能还会影响最终的结果哦。
二、受理。
鉴定机构收到申请之后,就会开始审核啦。
他们会看这个案子是不是在自己的受理范围之内。
这就好比是饭店点菜,人家得看看自己有没有这个菜。
如果受理的话,就会通知申请人交鉴定费用。
这个费用可不能少交或者拖着不交哦,不然鉴定可就没法顺利进行了。
要是不受理呢,也会给个理由,告诉申请人为啥不行。
比如说可能是资料不全呀,或者这个案子已经有了定论之类的。
三、鉴定材料的审查。
鉴定机构在正式鉴定之前,要对那些病历资料啥的进行仔细审查。
这时候,他们可认真了,就像侦探查案一样。
看看病历上的记录是不是完整、准确,有没有矛盾的地方。
要是发现病历有问题,比如说被篡改了或者有遗漏的重要信息,这可就是个大事情了。
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者直接指出这个病历的问题对鉴定结果会有影响。
四、确定鉴定专家。
接下来呢,就是确定鉴定专家了。
这个可不是随便找几个人就行的。
鉴定机构有自己的专家库,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是涉及外科手术的医疗损害,就找外科方面的专家;要是内科疾病相关的,就找内科专家。
这些专家可都是在医疗领域很有经验、很权威的人。
而且呀,为了保证公平公正,还会考虑到专家和案件双方有没有什么利益关系。
要是有,那就得换人啦。
五、举行听证会。
这可是个很重要的环节呢。
鉴定专家、患者、医疗机构都会参加。
医疗伤害司法鉴定标准
医疗伤害司法鉴定标准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也日益增多。
在医疗纠纷中,医疗伤害司法鉴定是关键的环节之一。
本文将就医疗伤害司法鉴定标准做出探讨。
一、医疗伤害定义医疗伤害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生、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的错误行为或疏忽造成的患者伤害。
医疗伤害可分为意外伤害和非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是指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伤害,非意外伤害是指医疗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错误操作造成的伤害。
二、医疗伤害司法鉴定标准医疗伤害司法鉴定标准是根据医疗伤害的本质和特点所制定的,其主要目的是评估医疗事故的责任和损害程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医疗伤害司法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标准医疗伤害的鉴定需要依据相关的医学专业知识和标准。
鉴定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资格和经验,能够准确判断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是否存在疏忽或错误操作。
2. 国家标准在医疗伤害司法鉴定中,还需要参考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
例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医疗纠纷鉴定技术规范》提供了鉴定医疗伤害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3. 可比对性医疗伤害司法鉴定标准要求鉴定结果具有可比对性。
即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对相同情况下的医疗伤害进行鉴定,结果应保持一致。
4. 综合评估医疗伤害司法鉴定需要进行综合评估,考虑伤害的严重程度、后果及其对患者的影响等因素。
鉴定人员应将科学、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贯穿整个鉴定过程。
5. 相关证据医疗伤害司法鉴定需要依据充分的相关证据。
包括医疗记录、病案资料、检查报告、药品说明书等。
鉴定人员应对这些证据进行仔细的分析和评估。
三、医疗伤害司法鉴定程序医疗伤害司法鉴定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鉴定请求当发生医疗伤害纠纷时,受害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鉴定。
司法机关会确定是否受理该请求,并告知相关程序和要求。
2. 分派鉴定人员根据鉴定请求的需求,司法机关会指派相关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工作。
鉴定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医学会鉴定 医疗损害 法医鉴定
医学会鉴定医疗损害法医鉴定
医学会鉴定医疗损害,涉及法医鉴定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医学会鉴定医疗损害是指通过医学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的损害进行鉴定和评估。
这涉及到对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医疗记录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医疗损害以及损害的程度。
其次,法医鉴定在医疗损害案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法医鉴定是指依法利用法医学知识和技术进行的司法鉴定,其目的是为了解决法律案件中的相关问题。
在医疗损害案件中,法医鉴定可以对医疗事故的原因、损害的程度、责任的归属等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为司法机关提供专业的鉴定意见和依据。
此外,医学会鉴定医疗损害和法医鉴定都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医学会鉴定医疗损害需要依托医学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结合患者的病史、检查资料等进行综合分析,得出鉴定结论。
而法医鉴定则需要遵循司法程序,依法进行鉴定工作,并将鉴定结论提交给相关的司法机关。
总的来说,医学会鉴定医疗损害和法医鉴定在医疗纠纷案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们通过科学的方法和专业的技术为医疗纠纷的调解和解决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课件
案例二:因果关系判定案例
总结词
因果关系判定案例主要涉及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判定,是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中的重要环节。
详细描述
本案例主要通过对患者伤情与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之间的关联性进行分析,判断医疗过错行为是否是导 致患者人身损害的直接原因或间接原因。鉴定机构在因果关系判定中,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诊 疗过程、医疗过错行为等因素,并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综合判断。
案例三:伤残等级评定案例
总结词
伤残等级评定案例主要涉及对患者因医疗过错导致的人 身损害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为患者提供相应的赔偿依 据。
详细描述
本案例主要根据患者的伤情和治疗结果,参照国家颁布 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对患者的人身损害进行伤残等级 评定。鉴定机构在伤残等级评定中,需要综合考虑患者 的病情、治疗过程、康复情况等因素,并运用专业知识 和经验进行综合评估。同时,伤残等级评定结果也是医 疗机构和患者之间赔偿纠纷的重要依据。
模拟鉴定法
总结词
通过模拟再现医疗过程,对医疗行为进 行再现和验证,以评估是否存在医疗损 害。
VS
详细描述
模拟鉴定法是一种通过模拟再现医疗过程 的方法,对医疗行为进行再现和验证,以 评估是否存在医疗损害的鉴定方法。这种 方法通常需要建立模拟实验或模拟场景, 尽可能还原真实的医疗环境,然后通过观 察和记录医疗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对是否 存在医疗损害进行评估。
鉴定的依据是医学科学原理、 技术操作规范以及法律法规的 规定。
鉴定的目的是确定医疗机构及 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 存在过错,为医疗损害赔偿纠 纷提供证据。
因果关系判定
因果关系判定是指对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判断 。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规范性文件。
该指南主要就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范围、原则、方法、程序及存在问题等方面作出规定和说明,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当的医疗行为,促进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可靠、公正开展。
在范围上,指南涵盖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所涉及的各类医疗活动,包括医疗服务、科研活动、教学活动等。
在原则上,指南强调了司法鉴定的诚实审慎、公正客观、适度谨慎的原则,以及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技术性、专业性要求。
在方法上,指南提出了根据损害程度或责任关系确定鉴定内容、采用综合分析、结合临床、科学研究成果、遵循诊断和治疗指南等方法进行鉴定的要求。
在程序上,指南明确了请求鉴定人、鉴定机构、鉴定组织、鉴定程序等内容。
在存在问题上,指南指出了一些影响司法鉴定工作的不良现象,如鉴定人失职、鉴定机构违规、提供虚假证据
以及不履行司法鉴定义务等,并对这些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解读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解读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旨在规范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保障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
下面是对该指南的解读:
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
指南规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鉴定资质和技术能力,鉴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二、鉴定程序和鉴定标准
指南规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鉴定结果应当客观、准确、科学、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规范要求。
三、鉴定内容和鉴定方法
指南规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过错行为对损害后果的原因力大小等。
鉴定方法应当包括临床医学、法医学、统计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和技术方法。
四、鉴定报告的撰写和鉴定意见的采纳
指南规定,鉴定报告应当客观、准确、简明、规范,鉴定意见应当经过专家讨论和审查,并在法庭上得到充分的听取和辩论。
五、鉴定结果的异议和复议
指南规定,鉴定结果如有异议,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重新鉴定,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复议或者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保障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流程详细步骤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流程详细步骤一、啥是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呢?简单说就是当医患之间有了矛盾,为了搞清楚到底是咋回事儿,找个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评判。
这就像是找个特别公正的裁判,来看看在医疗这个事儿上,到底是谁对谁错。
二、开始申请啦。
患方或者医方觉得需要做鉴定的时候,就可以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申请。
这个时候呢,要把相关的材料准备好哦。
对于患方来说,像病历啊(这个可重要啦,是整个事情的记录呢),还有自己觉得能证明医疗过程有问题的各种证据,比如检查报告啥的。
医方呢,也要把自己这边的医疗记录、诊疗方案这些东西拿出来。
三、鉴定机构受理。
鉴定机构收到申请后,就会看看这个事儿他们能不能管。
要是觉得可以受理呢,就会通知双方。
这时候,就像比赛要开始啦,双方都要准备好上场咯。
四、缴费。
这可是个实际的事儿呢。
鉴定是要花钱的,谁来出这个钱呢?一般是申请人先垫付。
这个费用的多少,就看鉴定的复杂程度啦。
五、鉴定过程。
鉴定专家会仔细查看双方提供的材料,这就像侦探破案一样,一点点分析。
有时候呢,还可能会开个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医患双方可以当面说说自己的想法和情况。
患方可以讲讲自己觉得医疗过程哪里不对,医方也能解释自己的诊疗行为为啥是这样的。
专家们就在旁边听着,心里默默分析呢。
六、出鉴定结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分析研究,专家们就会给出鉴定结果啦。
这个结果就像是判决书一样,会说明医疗行为有没有过错,过错和患者的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还有责任的程度大概是多少。
这时候,医患双方就可以根据这个结果来进一步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啦。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就是这么个过程,虽然有点复杂,但它能让医患之间的矛盾有个比较公正的解决办法呢。
关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解读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一、背景介绍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是由我国法医学会主编、全国法医学会医学责任专业委员会编写的一项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和统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该指南的出台对于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维护医疗纠纷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指南内容解读1.鉴定范围《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明确了鉴定的范围,包括医疗损害的认定、损害类型的确定、医疗行为的评价、医患关系的协调等内容。
在实际的鉴定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范围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2.鉴定原则指南提出了鉴定工作的原则,包括客观公正、科学准确、依法依规等,这些原则为鉴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指引。
在进行具体的鉴定工作时,鉴定人员应当严格遵循这些原则,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和公正。
3.鉴定程序指南对鉴定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鉴定的申请、资料的收集、鉴定意见的形成等环节。
这些程序的规定有助于保障鉴定工作的规范性和程序性,为鉴定结论的确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实际的鉴定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4.鉴定要求指南对鉴定的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鉴定人员的资质、鉴定时效、鉴定报告的格式等内容。
这些要求的规定有助于提高鉴定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保障鉴定结论的准确和科学。
在实际的鉴定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循这些要求,确保鉴定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五、文章结尾以上是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简要解读,通过对指南的内容进行全面评估,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其中的精髓。
指南的出台对于规范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深远的意义。
希望本文的解读能够对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帮助,推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和科学发展。
一、指南的重要性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出台对于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往往涉及到医疗损害的认定和责任的界定,而这些工作需要经过科学、客观、公正的鉴定才能得出合理的结论。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规则有哪些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规则有哪些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指在医疗纠纷案件中,为了解决诸如医疗事故、医疗损害等争议,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专门的鉴定工作。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规则旨在保障医疗纠纷的公正、公平、科学和规范性,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以下是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规则的几个方面。
一、鉴定范围与程序1.鉴定范围:包括医疗事故的原因、是否存在医疗错误、损害程度等相关问题的鉴定。
2.鉴定程序:鉴定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包括委托书的提出和受理、鉴定机构的组织和人员的调查、鉴定材料的收集和分析、现场勘查、专家评议等。
二、鉴定机构的选择和运作1.鉴定机构的选择:鉴定机构应当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具备鉴定能力和条件的机构。
当事人可以选择由国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选择由当地相关行业协会或权威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2.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医学知识、鉴定经验和职业道德,需要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
鉴定人员的独立性、中立性和公正性是其资质要求的重要内容。
三、鉴定证据和鉴定方法1.鉴定证据:鉴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收集和分析相关的材料和证据,包括医疗记录、诊断报告、专家意见等。
有关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鉴定机构提供所需的证据和材料。
2.鉴定方法:鉴定应当根据医学专业和科学常识,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包括现场勘查、专家讨论、实验室检测等。
鉴定人员应当在鉴定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
四、鉴定结论和权威性1.鉴定结论:鉴定机构应当根据鉴定结果,给出相应的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应当具备科学性、准确性和可信度。
2.鉴定权威性: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上发挥重要作用。
鉴定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当事人有权监督和申诉鉴定结果。
以上是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规则的一些主要内容。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案件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学专业知识来确定具体的鉴定规则和程序。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
间接经济损失估算
结合患者年龄、职业背景等因素,估 算因医疗损害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等 间接经济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考量
根据患者精神痛苦程度和社会适应能 力下降情况,酌情确定精神损害赔偿 金额。
综合因素调整赔偿额度
在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医方 过错程度、患者自身因素等综合因素 ,对赔偿金额进行合理调整。
1 2
了解仲裁机构
在选择仲裁机构前,应了解仲裁机构的性质、职 责和仲裁规则等,确保选择的仲裁机构具有合法 性和权威性。
选择专业仲裁机构
医疗损害争议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应选择具 有医学背景和专业知识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
注意仲裁协议
在选择仲裁机构时,应注意与医疗机构签订仲裁 协议,明确仲裁事项、仲裁机构和仲裁规则等。
教训二
某医院对医疗损害处理不当,导致纠纷升级。该教训表明,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损害处理机制,及时、公正 、合理地处理医疗损害事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趋势一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未来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将更加注重技术层面的分析和评 估,对医务人员的专业要求也将更高。
趋势二
未来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法律法规将更加完善,为医患双方提供更加公正、合理的法律保 障。同时,医疗机构也将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和防范,以减少医疗损害的发生。
风险防范措施提示
增强法律意识
加强沟通与交流
医患双方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遵守医疗秩序和诊疗规范。
医患双方应加强沟通与交流,及时告知病 情、治疗方案和风险等信息,共同制定合 理诊疗方案。
完善医疗文书
投保医疗责任险
医疗机构应完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规范 书写、保存和提供医疗文书,确保医疗文 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023关于医疗事故及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资料
2023关于医疗事故及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资料篇一: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司法鉴定。
由此可见,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总是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
相同点第一,都是一种证据。
第二,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
第三,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
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差异性第一,两者之间构成逻辑上的包容关系。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同时规定造成患者死亡或残疾的,分别构成一至三级医疗事故,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则构成四级医疗事故。
该规定较老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处理范围,将一般性医疗过错(此处指狭义的过错)构成的事故也归入其中。
但实践中,有些过错很难达到事故的定性标准,但却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怎么办?实践中就出现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而且已有司法鉴定机构自去年开始,就受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复核鉴定申请,进行医疗过错(此处指广义的过错)司法鉴定,这一实践扩大了医疗过错鉴定的范围,使两者间构成包容关系。
第二、两者的鉴定主体不一。
现行医疗事故鉴定主体是各级医学会,而鉴定专家多是各级医院的任职医师,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在实践中就难免会发生不公正的现象,司法鉴定《医疗司法鉴定》。
而司法鉴定主体特别是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直接受上海市司法局领导,经上海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授权,承担各类司法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组织工作,是一个面向社会的鉴定机构。
其下的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直接开展对医疗过错的司法复核鉴定。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解释最新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解释最新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听上去挺复杂的,但其实它和我们平时的生活并没有多大距离。
想象一下,你去医院看病,医生给你开了药,结果吃了药之后出现了副作用,甚至变得更严重了。
你心里肯定会想:这不对啊,我是为了好才来看的,怎么变成了这样?这时候,你可能就会考虑找个专业的机构来鉴定,看看到底是医生的错误,还是药品的质量问题,甚至是医院的管理疏忽。
嘿,听起来很严肃对吧,但它其实就像是一个“真相大白”的过程,大家都想知道真相究竟是啥。
说起“医疗损害”,其实它就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患者的身体、精神或其他方面受到伤害。
司法鉴定的作用就像是为这场“伤害纠纷”找一个公正的裁判员,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你也可以把它当成是一场医疗“审判”,不管结果怎样,都是为了找出事情的真相,看看是谁的责任,如何赔偿,怎么预防下次发生。
这一切都需要一套专业的“标准”和“程序”,而这套标准就是大家说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啦。
你可能会觉得,医院的医生那么专业,怎么会发生医疗损害呢?事实上,医疗损害并不是“医生不好”或者“医院坏”的证明。
它更像是一个在复杂环境下偶尔会发生的小插曲。
医疗事故背后,往往有很多因素,比如设备问题、药品问题,甚至是人员沟通的疏忽。
很多时候并不是医生故意的,大家可能都是为了病人的康复而努力,只是有些环节出了问题。
所以,司法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帮助厘清责任,避免“冤枉好人”,也能让“真正有问题的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个“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一般是由法院委托的专业鉴定机构来完成,他们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对医疗行为、治疗过程、医疗设备等各方面进行细致调查。
大家听到“司法鉴定”,可能会想到什么法庭判决、律师辩论之类的场面,但其实它更多的是一种医学和法律的结合体,起到的作用就是为纠纷双方提供一个公正客观的评估和结论。
每次鉴定,鉴定专家们都会根据案情,审查病历、检查报告,甚至还要进行体检,确保得出的结论是科学和合理的。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流程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流程一、委托。
这是整个流程的开头啦。
一般来说呢,可能是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当然也有可能是医疗机构,他们觉得有必要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就会去委托相关的鉴定机构。
这就像是你要找个人帮你解决一个很麻烦的问题,得先找到那个能帮忙的人一样。
患者或者家属呢,可能是觉得自己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了不合理的对待,想讨个说法;医疗机构可能是想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委托的时候呢,要把相关的材料都准备好哦,像病历呀,这可是超级重要的东西,就像是一个记录整个医疗过程的日记本一样,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有用。
还有一些其他的材料,比如检查报告之类的。
二、受理。
三、鉴定材料的审查。
受理之后呢,鉴定人员就开始对那些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查啦。
这个过程就像是侦探在破案前收集证据一样。
他们会仔仔细细地看病历,看每一个治疗环节,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有时候可能还会找相关的医护人员了解情况呢。
这时候患者和家属也别闲着,如果有什么补充的信息或者觉得有什么地方被遗漏了,一定要及时告诉鉴定人员哦。
四、听证。
听证这个环节可有意思啦。
这就像是一场小小的辩论会一样。
患者或者家属、医疗机构的代表都会到现场。
大家可以把自己的想法、意见都说出来。
患者这边可能会诉说自己遭受的痛苦和觉得医疗机构哪里不对;医疗机构呢,也会解释自己的治疗过程是多么的合理。
鉴定人员就在旁边听着,就像裁判一样,从大家的陈述中获取更多的信息。
五、鉴定实施。
听证完了,就到了真正动手鉴定的时候啦。
鉴定人员会运用他们的专业知识,从医学的各个方面去分析这个案子。
他们可能会看医疗行为是不是符合规范呀,这个医疗行为和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呢。
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因为要考虑的因素真的很多很多。
六、出具鉴定意见。
最后呢,经过前面那么多的步骤,鉴定人员就会出具鉴定意见啦。
这个鉴定意见就像是一个判决一样,会明确说医疗机构有没有过错呀,过错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关系程度之类的。
这个意见对于患者和家属来说,可能是他们寻求公道的重要依据;对于医疗机构来说,也能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问题,以后怎么改进呢。
关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解读
关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解读《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对于医疗损害案件的司法鉴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本文将对该指南进行解读,旨在帮助读者了解和理解该指南所涵盖的内容和作用。
一、背景介绍医疗损害是指医疗活动中因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疏忽或职业技能不当而造成的患者身体损伤或疾病进一步恶化等不良后果。
医疗损害案件常常涉及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医疗损害的成因和后果。
二、指南的制定目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制定旨在规范医疗损害案件的司法鉴定工作,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公正、公平的司法保障。
该指南对于全面、规范地开展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具有重要意义。
三、指南的主要内容1. 鉴定范围《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明确了司法鉴定的适用范围,包括患者的身体损伤、疾病进一步恶化等医疗损害情形。
该指南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损害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分类,以便进行科学、准确的鉴定工作。
2. 鉴定原则该指南明确了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客观性和独立性。
科学性要求司法鉴定应该基于充分的临床资料和科学依据进行,公正性要求司法鉴定应当客观、中立,不受任何主观因素的影响。
3. 鉴定程序《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详细规定了司法鉴定的程序。
从鉴定委托、鉴定机构的选择、鉴定资料的收集以及鉴定报告的编写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具体规定,以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4. 鉴定技术方法为了更好地开展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对鉴定所需的技术方法进行了明确说明。
例如,通过临床资料的分析、相关检查的开展、专家评估的进行等手段,可以确定医疗损害的成因和后果,并帮助法院做出准确的判决。
四、指南的意义和影响《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发布对于相关部门、医疗机构以及当事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可以依据指南规范行政管理,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可以依据指南进行内部管理和职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医疗损害责任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在现实⽣活中对于疾病进⾏治疗时可能因为医⽣的失误或者患者体质的特殊原因造成医院损害。
医患双⽅对损害原因产⽣分歧的,就需要进⾏医院鉴定,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的鉴定标准是什么?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分析。
医疗损害责任的鉴定标准是什么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条的规定,司法鉴定⼈进⾏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1)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2)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业组织或者相关⾏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业标准和技术规范;(3)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不具备前⾯三项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可以采⽤所属司法鉴定机构⾃⾏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应当说明的是,在上述标准中,鉴定依据是依次选择的。
即,有国家技术鉴定标准和规范的,适⽤国家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按照司法鉴定⾏业的⾏业标准和规范鉴定;如果没有⾏业标准和规范的,按照专家们认可的标准和规范鉴定;如果专家们认可的标准和规范也没有的,则按照受理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制定的鉴定标准和规范进⾏鉴定。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这就是说,医疗损害责任原则上适⽤过错责任,即由原告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员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员有过错的,才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诊疗⾏为专业性很强,患者可能并不了解相关医学知识,令其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员在实施诊疗⾏为过程中,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难度很⼤,为此,《民法典》规定了三种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只要能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员具有任何⼀种情形,即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三种情形是:1、违反法律、⾏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这三种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时,医疗机构有权提出反证,证明⾃⼰没有过错或者该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原因力大小的表述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原因力大小的表述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指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由司法机关委托医学专家根据案件材料、法律规定和医学知识,对医疗事故的原因、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鉴定的一种司法活动。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原因力大小的表述涉及到对医疗损害的认定、医疗过程中的错误和责任划分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方面进行论述的文章。
一、医疗损害的认定医疗损害的认定主要包括对医疗行为的合理性、医师的职业水平和医学诊断的准确性等方面的评估。
在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时,鉴定人员需要仔细分析患者的病历、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和手术操作等,并结合相关的医学知识和法律规定进行评估。
医疗损害的认定需要充分考虑到医师的过失或错误行为对患者造成的影响,并与医学诊断的准确性进行对比和判断。
二、医疗过程中的错误在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包括诊断错误、治疗错误、手术错误等。
对于这些错误,司法鉴定机构需要通过核实医疗记录和相关证据,判断医师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疏忽、失误或违法行为。
如果医师的行为无法符合医学标准或存在明显的过失,那么可以认定为医疗错误。
当医疗错误导致了患者的损害时,可以认定为医疗损害。
三、责任划分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根据医学鉴定结论和法律规定,需要对责任进行划分。
医疗损害的责任划分一般分为医疗机构、医生和患者三个层面。
医疗机构在医疗损害中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机构管理、设备、卫生条件等方面;医生在医疗损害中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医疗过程中的错误行为或过失;患者在医疗损害中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是否存在自己的过错或未按医嘱配合治疗等方面。
四、医疗损害的判定力大小医疗损害的判定力大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医疗鉴定结论应基于可靠的医学证据和法律规定,以科学的态度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尽可能准确地反映医疗事故的真实情况。
2.医疗鉴定结论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医疗鉴定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鉴定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且不受外部利益的干扰或影响,以便确保鉴定结论的权威和公正。
医疗损害案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依据什么鉴定
医疗损害案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依据什么鉴定医疗损害案件,对于根据众所周知的医学常识就可以认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及医疗过失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有因果关系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予以判决。
那么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依据什么鉴定?网友咨询:医疗损害案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依据什么鉴定?律师解答:鉴定的依据是法官要必须要审查的,也是司法鉴定意见质证的重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对“鉴定所依据的原理、方法”进行审查,同时在第十四条规定了“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是法院启动重新鉴定的情形之一。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鉴定人对医疗行为的医学评价和法医学的评价。
评价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对损害后果的原因力的大小。
评价过错是一个客观的评价,根据诊疗规范既可以鉴定。
评价因果关系和原因力的大小则是一个主观的评价。
为什么说原因力是一个主观的评价?无论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原因力是51%还是49%,靠鉴定人的“主观心正”,不像鉴定伤残等级,有一个直接的参考依据。
律师解析:医疗损害鉴定要依据主要是两方面:一是要依据诊疗规范,包括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专家共识、教材等;二是真实、完整、充分的病历资料。
这两方面缺一不可。
对鉴定依据的质证,这两方面进行审查。
结合《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鉴定人依据诊疗规范去审查医疗行为是否尽到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执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时,属于单项鉴定,一般费用为7000-15000,省内鉴定往往比省外便宜,私营鉴定机构一般比公立鉴定机构贵。
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研究会会员,西城区律师协会宣传联络与表彰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主要办理各类刑事、经济纠纷案件。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有哪些内容?
My heart is unwilling to move forward. The road is too far away and I feel too tired. When love becomes so barren, my heart has no place to belong.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有哪些内容?“主要内容为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患者的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参与度,如构成伤残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医疗纠纷处理社会日益发展,医疗水平增高的同时,医疗纠纷也在与日俱增,当医疗纠纷发生的时候,患者可以通过对医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么在诉讼的同时,患者需要去司法部门进行医疗纠纷鉴定来确定责任归属,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有哪些内容呢?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内容一、司法鉴定程序。
(1) 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2) 举行听证会;(3) 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4) 出具鉴定文书。
二、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
(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7)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8)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三、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2) 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3) 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4) 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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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一患者以头痛、头晕3天之主诉到某医院就诊, 该患者3天前受凉后出现流鼻涕、鼻塞、 头痛头晕、乏 力伴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4次,无发热、抽搐及意 识障碍,无心慌、胸闷及气短,无腹痛及腹泻。查体: 生命体征正常,呈急性病容,神志清楚,精神差,一侧 肢体肌力减弱。医院诊断:上呼吸道感染。给予低分子 右旋糖酐、碳酸氢钠等治疗,未作必要相关检查。2小 时后,患者出现呕吐,给予肌注爱茂尔,症状缓解。5 小时后,患者突然心跳停止,意识丧失,呼吸慢而不规 则,急测血压0/0mmhg,积极抢救无效死亡。患者从入 院到死亡5小时,患者死亡后经尸检死因结论为:脑血 管畸形破裂出血而死亡。
程中存在以下过失行为:
1、探查术后2小时,患者烦躁不安,神志不清,心率140次/ 分,血压90/70mmHg,伤口持续引流出血性液体520毫升。至术后 6小时,患者仍极度烦躁不安,面色苍白。神志不清,心率150次 分,血压90/60mmHg,引流袋引流出800毫升血性液体。直至第二 次手术探查时见伤口存积血块及血性渗出2000毫升,表明患者在 第一次手术时伤口未能彻底止血,术后仍持续出血。患者一直处 于失血性休克状态。在乙医院再次手术探查证实伤口内股静脉横 断,进一步表明甲医院第一次手术探查不彻底,未能做到有效止 血。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 王连生 副主任
一、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特征 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鉴定概况 三、医疗损害赔偿案件鉴定类型 四、医疗损害赔偿案件鉴定机构 五、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医方败诉的主要原因 六、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举证责任
一、医疗纠纷案件的特征: 1、案由 《侵权责任法》实施前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医疗过失损害责任纠纷 医疗事故损害责任纠纷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表四 363件医疗事故鉴定结果 类 别 件 数 比 例 构成医疗事故 148件 41% 不构成医疗事故 215件 59%
表五 类别 有过错 无过错
24件医疗过错鉴定结果 件 数 比 例 23件 96% 1件 4%
527件医疗纠纷案件来源分类
新 城 雁 塔 碑 林 灞 桥 莲 湖 未 央 长 安 临 潼 户 县 蓝 田 闫 良 高 陵 中 院
案例二: 患者系左大腿根部刀伤后出血不止于2005年5月24 日22时45分急诊于甲医院,5月25日18时30分转入乙医院,于26 日2时30分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临床考虑为外伤后失血性休 克导致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一、患者因左大腿根部刀伤后出血不止,首诊于甲医院,经 急诊补液、输血,止血等措施,患者病情稳定,后行左大腿伤口 探查术,术后伤口出血不止、病情逐步加重。甲医院在诊疗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 规定》涉及的鉴定 法医类:法医病理 法医临床 法医精神病 法医物证 法医毒物 物证类:文书鉴定 痕迹鉴定等 声像资料类:录音带、录像带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卫生厅 关于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2010年10月11日 苏高法[2010]16号
当前法医学鉴定与医学会专家鉴定组鉴定的异同
相同:医疗行为 不同:(1)鉴定机构: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 (2)鉴定人:医疗专家——法医 (3)职业特征: 兼职——专职 (4)目的和范围:医疗事故——过错、因果关系、 参与度等 (5)签名出庭作证
当前法医学司法鉴定机构对医疗损害鉴定的方法
(1) 法医和临床医学专家共同参与鉴定 (2) 异地鉴定(特案) 目的:达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统一
527件医疗纠纷案件涉及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
技术先进的三级甲等医院 技术和设备简单的乡村 诊所 公立的国有医疗机构 合营或个体医疗机构 面向社会承担全民医疗保障的社会医疗机构 定向服务的职工医院、学校医院和军队医院
医务人员:
技术优良享治疗的医师 专司护理的护士
五、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医方败诉的主要原因
(一)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没有尽到注意义务。
(二)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三)医疗机构举证不能---病历资料的涂改。 (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性的质疑
(一)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医疗损害是《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的核心。 医疗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 范,常规,因医疗过失给患者损害后果。医疗过失:是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实施具体的诊疗行为时,没 有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主要包括注意义务和告知义务。
医方主要过错:第一、患者急性起病,频
发头痛、呕吐,检查时一侧肢体肌力减弱等临床 表现已提示有颅脑疾患,但医方未能作出正确判 断。第二、医方未对患者进行及时、必要的相关 辅助检查,也未进行必要的会诊或者转诊,因而 出现延误诊断和治疗。第三、医方诊断为上呼吸 道感染(胃肠型),但用药不当,所用低分子右 旋糖酐、碳酸氢钠都与所诊断疾病无关,但都有 扩张脑血管作用,有可能加重原发病。 结论:患者的死亡与医方的医疗过失行为有 因果关系,医方负主要责任。
(二)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
医疗行为是否与当时医疗水平相一致; 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医疗行为是否为合理诊疗; 患者所患疾病是否是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疗机构输给患者的血液是否是合格的血液; 医疗机构给患者提供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应当承担 责任的过度医疗项目; 患者身体遭受的伤害,是否同时造成了严重精神损 害等
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委托与受理: 1、人民法院委托的医疗损害鉴定,医学会 应当受理。 2、医疗损害鉴定一般应委托本行政区域内 的市医学会组织鉴定,当事人均同意委托其他司 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等,应予准许。
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组织实施 11、医疗损害鉴定书应当有鉴定专家签署姓 名、专业和职称,加盖+++的医学会医疗损害鉴 定专用章。 关于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协调配合
2、补液输血抗休克措施不当,对出血不止,大量失血达8000 多毫升的病人,一直无血常规检查报告。在输入悬浮红细胞约 4000毫升和大量晶体液的同时,忽略了补充足够的血浆等胶体液 及血小板等成分,也是休克长时间不能纠正,转入外院时患者已 出现严重的凝血功能障碍,多器官功能不全的原因之一。 3.患者在该院术后伤口一直出血不止,至离开前近8个小时时 间。对未能尽早转院的原因,医患双方各执一词。但本鉴定组认 为:无论患者未能及早转院原因如何,患者术后在该医院住院期 间,对其仍持续出血的伤口,医方虽限于条件无能力做血管吻合 术,但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止血治疗,积极纠正休克, 或考虑请上级医院会诊。不应单纯等待其转出。 二、患者系他人锐器伤及左大腿根部后大出血,初步处理后 病情已稳定,探查证实为股静脉损伤,如果首次手术能认真探查、 彻底止血,再考虑转入有条件的医院行血管吻合修补,患者可能 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由于甲医院术中止血不彻底,术后在患者 伤口出血不止的情况下止血措施不得力,患者最终因失血性休克 死亡。 上述医疗过失行为违反了外科的诊疗规范,与患者的死亡有 因果关系,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四、当前医疗损害鉴定的的机构
1、法医学司法鉴定机构 2、医学会 鉴定“之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征求意见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关问 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2010年6月30日) 3、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 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 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问题规定》 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关问 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2010年6月30日) 1、侵权责任法施行后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 事纠纷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责任 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 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 2、侵权行为发生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前,但 损害后果出现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后的民事纠纷案 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二、医疗损害鉴定概况
1《侵权责任法》实施前鉴定概况 2《侵权责任法》实施后鉴定概况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 定:
15、人民法院需要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委 托医学会组织鉴定;确有必要委托进行其他医疗鉴定的,可以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组织鉴定。 16、一方当事人申请进行有关医疗过失司法鉴定,而另一 方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7、医疗行为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当事人又申请就医疗 过失进行司法鉴定的,不予支持。医疗行为经鉴定不构成医疗 事故,当事人申请就医疗过失进行司法鉴定,确有必要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 医疗过失鉴定包括: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 否存在医疗过失,且该过失与就医者所诉损害事实之间有无因 果关系,就医者自身疾病、损伤与医疗过失的各自参与度,伤 残等级等。
表一 527件医疗纠纷案件鉴定结果 类 别 件 数 比 例 医疗过错 32件 6% 医疗事故 495件 94%
表二 西安医学会对495件案件审查鉴定结果
类 别 不受理 中止鉴定 已鉴定 件 数 80件 52件 363件 比 例 16% 11% 73%
表三 司法鉴定机构对32件案件审查鉴定结果
类 别 不受理 已鉴定 件 数 8件 24件 比 例 25% 75%
18、人民法院要求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询的, 医学会应当组织鉴定专家出庭。鉴定专家确因特 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 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西安市法医学司法鉴定机构
(1)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 (2)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3)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 (4)陕西公正司法鉴定中心 (5)陕西中金司法鉴定中心 (6)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