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输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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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输液原则儿科常见病实用补液之----概述
小儿输液的主要目的
①纠正机体水、电解质紊乱和酸碱失衡,以恢复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
②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补充血容量,维持正常血压;
③补充营养,维持机体所需的热量和必要的营养素,以利于疾病的康复和小儿生长发育;
④输入脱水剂,调节血液渗透压,达到利尿、消肿、降低颅压、消除脑水肿、改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的作用;
⑤非体液丢失性小儿疾病,静脉输入相关药物,达到治疗相关疾病的目的。
小儿输液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为了达到正确、合理输液的原则,小儿输液前要全面了解疾病情况,从病史、临床表现和有关化验检查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水、电解质紊乱的性质和程度,制定输液的总量、组成和步骤及输液速度。输液过程中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调整不理想的输液方案。
非体液丢失的小儿经静脉给药治疗相应疾病,应当首先分析是否有必要经静脉给药,尤其是一般感染的小儿,给抗生素者,更应严格掌握。
小儿输液具体操作时,必须从三个方面的需要考虑,即首先补充累积损失量,之后补充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
补充累积损失量根据脱水程度及性质补充自发病以来发热、呕吐、腹泻、使用脱水剂、利尿剂等累积损失的液体量
一般来说,输液方案的设计要求尽量合乎或接近机体的需要,但脱水时由于体内自动调节平衡,内部所发生的矛盾、各种N-内分泌等情况相当复杂,最完善的方案也不可能完全符合、也不可能代替机体的功能。临床要求尽量接近生理需要解决主要矛盾,其余矛盾随之迎刃而解。治疗是协助机体而不是全部代替机体的功能,要解决存在的主要矛盾,而不是全替代治疗。
补液的原则:“三定”、“三先”、“三见”密切观察,随时调整。
“三定”:定量、定性、定时(速度)
“三先”:先盐后糖、先浓后淡、先快后慢
“三见”:见酸补碱、见尿补钾、见惊补钙(鎂)
儿科实用补液之-----第一日的补液
第一日的补液总量包括:累积损失、继续损失、生理消耗三部分
方案Ⅰ
1、累积损失
轻度中度重度
定量: 50 ml / kg 50~100ml /kg 100~120ml / kg
定性:低渗: 2/3 ~ 3/4 张 4 :3 :2 液(盐:糖:碱)—— 2/3 张
2 :1 :1 液(糖:盐:碱)—— 3/4 张
等渗: 1/2 ~ 2/3 张 3 :2 :1 液(糖:盐:碱)—— 1/2 张
高渗:1/3 ~ 1/4 ~ 1/6 张(6 :2 :1 9 :2 :1 12 :2 :1 液)当脱水性质难定时,按等渗补!
定速度:低渗、等渗按6 ~ 8 h 输入;
高渗按 12 h 左右输入。
重度脱水:先用 2 :1 等张含钠液 15 ~ 20 ml / kg 在1/2 ~ 1h 内快速给予(扩容抗休克阶段);余量所用时间为(6~8)—( 1/2~1 )小时,一般为 10 ml / kg / h (快速纠正脱水阶段)。
2、继续损失
一般情况下:
定量:根据情况估计若禁食约为10 ~30 ml / kg
定性: 1 / 2 张 1 :1 液(糖:盐)、 3 :2 :1液
定速:按7~9ml / kg / h (约 2.5 ~3滴/ kg / min )
3、生理消耗
定量:根据摄入热量,液体量 150ml / 100卡
一般来说,当日摄入维持基础代谢热量 50~60卡/ kg , 即补液量约 60~90ml /kg 。定性: 1/3 ~ 1/4 张液
2:1(糖:盐)液 3:1(糖:盐)液
6:2:1(糖:盐:碱)液 9:2:1液
定速: 5~7ml / kg / min (约 1.5~2滴 /kg/ min )
上述总量应包括饮水量。
实际补液时,要综合分析、分别计算、混合使用。通常第一日总液体量:
轻度脱水中度重度
90~120 ml / kg 120~ 150 ml / kg 150~180ml / kg
上述为婴儿补液量,随着年龄的增长,补液量相对减少, 3岁以上减少 1/4 ~1 /3 。
方案Ⅱ
临床上根据全日总量“三定”
轻度中度重度
定量: 90~120 ml/kg 120~150 ml/kg 150~180 ml/kg
低渗等渗高渗
定性: 2/3 张 1/2 张 1/3~1/4 张
定速:全日量的一半(大约相当于累积损失量)在 6 ~8 h 补入。
重度脱水时,此一半又分为两部分: 1/2~1 h 输入2:1液(等张含钠液)15~20ml/kg , 其余(6~8)—(1/2~1)h 输入。
全日量的另一半: 16~18h输入。
临床实际应用中并不如此复杂,因为,继续损失量是无法事先准确估计的,而生理需要量一般可通过口服补液的方法得到补充。所以,首次静脉补液的总量实际上是主要是指的累积损失量,因此,按累积损失初步定出补液量,订出补液方案,再根据当日大便的次数、呕吐情况及其含水量的多少加以修正。一般经这样的治疗就能达到纠正脱水的目的,但必须强调指出,即使补液总量的估计是正确的,如果液体的张力不恰当,则仍不能使脱水得到有效的纠正!
根据上述道理,较为实用又贴切的方案为:
方案Ⅲ
定量:
累积损失/kg ×体重kg+ 20~30ml/kg +继续损失+延长时间的生理消耗
(8h生理消耗)(延长的补液时间)
大约 8 h ← ︱→ [临床边观察边定]
或:累积损失量+补充累积损失期间的继续损失量
定性:同前
定速:总量︱续量
(时间:8 h )+(一般速度)
〈共约10~12 h 〉
儿科实用补液之-----补K、Ca、Mg
关于补K:
遵循:“尽量”及四“不宜”原则:
尽量口服:
1、补K不能快速补充,血K过高易致心脏驟停(舒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