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压无功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压无功管理规定

电压管理

1、电压偏差允许值,10千伏及以下为额定电压的0—7%,在莲花、通江两变电所母线作为电压检测点。

2、各变电所的值班员,应按规定的电压偏差范围进行监测,当电压超过允许偏差范围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调度进行处理,(如改变变压器的电压分接头,改变运行方式,限部分负荷,投、切电容器等)使电压恢复正常。

3、调度从保证电压质量和降低能耗的要求出发,进行变电所主变电压分接头位置的整定及无功功率分配。

无功管理

1、调度应注意发挥本系统的无功潜力,使无功功率就地平衡。

2、调度应考核所辖变电所的功率因数,城镇变电所功率因数为0.85以上,农村变电所功率因数为0.8以上。

3、调度必须掌握本供电区本供电区的电容器配置情况,并根据功率因数的高低进行投切。

4、100KVA及以上用户变电所补偿电容器的安装,应报调度备案,其电容器的投切,应得到调度的批准。

5、功率因数达不到标准的新用户一律不予送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