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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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引言近年来,深圳市建筑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建筑施工消耗量不断增加,对资源的使用和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为了合理配置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本文将对该定额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定额的背景、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

一、定额的背景随着建筑业的发展,深圳市建筑工程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增加。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标准,导致很多工程的资源使用不合理,消耗量偏高,同时也增加了环境污染的风险。

因此,为了推动绿色建筑、节能环保,深圳市在2016年制定了《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二、定额的内容1. 建筑材料消耗量定额:根据各类建筑工程的不同特点和施工要求,制定了各种常用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定额,包括水泥、砖块、钢筋等。

该定额通过合理配置材料用量,减少浪费,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2. 能源消耗量定额:制定了建筑施工中各个环节的能源消耗量定额,包括用电量、用水量等。

定额规定了能源消耗的上限和准则,倡导节能减排,鼓励使用低碳、高效的设备和技术。

3. 水资源消耗量定额:考虑到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定额制定了建筑工程中的水资源消耗量限制。

通过合理控制用水量,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对水资源的浪费。

4. 施工垃圾产生量定额:建筑施工产生了大量的垃圾,对环境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定额对施工垃圾的产生量进行了规定,鼓励施工单位采用科学的垃圾处理方法,减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5. 污染物排放限值:定额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等。

通过限制排放量,保护周边环境的清洁和健康。

三、定额的实施效果自2016年开始实施以来,深圳市的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方面,通过建筑材料消耗量定额的制定,建筑施工材料的使用更加合理,浪费得到了有效遏制。

另一方面,能源消耗量定额的实施促进了节能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推动了绿色建筑的发展。

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随着深圳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建设的快速推进,建筑工程在城市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统一建筑工程的消耗量标准,2016年深圳市制定了相关标准,以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从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的意义、内容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标准的意义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建筑工程行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标准的制定可以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为建设工程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指导和依据。

其次,可以促进建筑材料行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标准的制定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建筑工程的成本,减少浪费,保护环境,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标准的内容2016年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主要包括建筑材料的消耗量标准和建筑工程项目的消耗量标准两部分。

1.建筑材料的消耗量标准建筑材料的消耗量标准主要包括水泥、钢筋、砖瓦、混凝土、沙石等常用建筑材料的消耗量标准。

标准中详细规定了不同类型和规格建筑材料在不同工程项目中的使用量,具体到每平方米、每立方米甚至每根、每块的消耗量要求。

2.建筑工程项目的消耗量标准建筑工程项目的消耗量标准主要包括建筑物结构、外墙、屋面、地面、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消耗量。

标准中规定了不同类型和规格建筑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材料的消耗量要求,涵盖了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

三、标准的影响2016年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颁布实施,对建筑工程行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提高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减少了因建材使用不当而引发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其次,促进了建筑材料行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良性发展,为行业创造了更好的发展环境。

最后,标准的实施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了建筑工程的成本,对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有着积极的意义。

总之,2016年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建筑工程行业、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建筑材料行业的发展、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和积极的影响。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编制情况解析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编制情况解析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技术交底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钟文龙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简要介绍01Prat one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简要介绍四个问题:(一)预制率、装配率满足什么条件才符合装配式建筑?(二)什么样的项目应当实施装配式建筑?(三)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施工,建设单位有什么好处?(四)预制率和装配率如何计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圳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14 】193号)工作目标:(一)大力推广适合本市住宅的产业化建造方式,实行一次性装修,采用预制装配式的建筑体系,综合运用外墙、楼梯、叠合楼板、阳台板等预制混凝土部品构件,预制率达到15%以上,装配率达到30%以上,逐步提高产业化住宅项目的预制率和装配率。

(二)从2015年起,新出让住宅用地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采用产业化方式建造,鼓励存量土地(包括城市更新项目)的新建住宅项目采用产业化方式建造,稳步提高产业化住宅项目占本市开工建设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争取成为国家住宅产业化示范城市。

(2017年11月9日,深圳获得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称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深建规【 2017 】1号)下列项目应当实施装配式建筑:(一)新出让的住宅用地项目;(二)纳入“十三五”开工计划(含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等配建项目)独立成栋,且截至2016年6月27日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

其中,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规定最大适用高度以内的项目,应当符合我市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和装配率要求。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住宅项目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建规【 2017 】2号)适用范围该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适用于建设单位在自有土地上申请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住宅项目,不包括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项目、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住宅项目。

《深圳市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6》

《深圳市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6》

一、介绍深圳市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是深圳市建筑装饰行业的重要规范和依据。

该定额于2016年发布,对建筑和装饰工程的施工过程、材料使用、工程验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旨在规范建筑与装饰工程的施工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

二、定额内容1. 定额适用范围:深圳市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适用于深圳市内的所有建筑与装饰工程,包括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各类建筑工程和装饰工程。

2. 工程量清单:定额对各类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工程量进行了详细的清单规定,包括土石方工程量、混凝土工程量、砌体工程量、钢结构工程量、水暖工程量、电气工程量等,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做到量化管理。

3. 工程技术标准:定额对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各项技术标准进行了规定,包括施工工艺、材料选用、质量要求等方面,旨在规范工程施工行为,提高工程质量。

4. 施工工艺与措施:定额对建筑与装饰工程的施工工艺与安全措施进行了要求,包括施工现场管理、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方面,旨在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同时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

5. 工程验收标准:定额对建筑与装饰工程的验收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安全验收、环保验收等方面,确保工程施工结束后能够按照标准进行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三、定额意义1. 规范施工行为:深圳市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对建筑与装饰工程的施工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施工过程中的工艺要求、材料选用、施工工艺等方面,避免了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

2. 提高工程质量:定额对建筑与装饰工程的质量进行了严格要求,包括工程验收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能够有效提高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3. 保障工程安全:定额对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安全措施进行了规定,保障了施工现场的安全,避免了施工中发生意外事故。

4. 促进行业发展:定额的发布实施,提高了建筑与装饰行业的规范化水平,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定额实施效果1. 有效规范施工行为:定额的实施,有效规范了建筑与装饰工程的施工行为,避免了一些违规行为的出现。

2016深圳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6深圳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6深圳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1. 定额概述
1.1 定额的基本内容
1.2 定额的适用范围
1.3 定额的编制依据
2. 工程量计算规则
2.1 一般原则
2.2 各工种工程量计算规则
2.2.1 土建工程
2.2.2 安装工程
2.2.3 装修工程
2.2.4 园林绿化工程
2.2.5 市政工程
3. 人工费计算规则
3.1 工资项目及计费标准
3.2 特殊工况计费规则
3.3 人工费计算公式
4. 材料费计算规则
4.1 材料价格的确定
4.2 材料损耗计算
4.3 运输费计算
5. 机械费计算规则
5.1 机械使用费的构成 5.2 机械使用费计算公式 5.3 机械台班费率的确定
6. 管理费及利润计算规则 6.1 管理费计算
6.2 利润计算
7. 其他项目费计算规则 7.1 暂列金额
7.2 规费及税金
7.3 其他费用
8. 定额的应用
8.1 工程概算编制
8.2 工程决算编制
8.3 工程造价控制
9. 定额的修订
9.1 修订原则
9.2 修订程序。

深圳市2016年定额相比2003定额价格对比

深圳市2016年定额相比2003定额价格对比

深圳市2016年定额相比2003定额价格对比序言1、建筑物超高加权平均降效系数计算方法中增加说明,人工、机械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平均)应以项目承包范围为整体计算,不得分栋分解计算。

(即同一项目工程只有一个系数)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机械打眼爆破”价格水平整体提高15%、“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岩石”重新调整修订,价格水平提高幅度较大。

2、“自卸汽车运土(石)方(各类车型)”等定额子目的价格水平整体提高15%-20%。

3、“静力爆破岩石”的价格水平降低4、其他子目价格水平变动幅度较小。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1、价格水平相对原定额提高的:打、拔钢板桩子目、满夯、点夯等。

2、价格水平相对原定额降低的:锚杆、土钉成孔、灌浆(土层、入岩增加费)、素喷、网喷混凝土;3、本章定额原来属于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的内容,新定额根据清单划分单独成一章,大部分定额的计量单位、定额编制思路与我市现行的(软基、桩基工程)专业分包的计价模式相符。

第三章:桩基础工程1、价格水平相对原定额提高:回旋钻机成孔(入岩)2、价格水平相对原定额降低:沉管灌注桩成孔、回旋钻机成孔(土层)、卷扬机带冲击锤3、冲孔(土层)、人工挖孔桩(土层+入岩)、灌注桩混凝土浇捣、钢护筒埋设和拆除等4、本章定额大部分计量单位都作了相应调整,与原定额相比整体的价格水平降低。

第四章:砌筑工程本章砌筑定额的人工费按市场调研结果重新调整,人工费价格水平提高约25%-35%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泵送混凝土人工费(基础降低25%、墙、柱、梁、板降低35-40%,其他部位降低幅度较大)2、非泵送混凝土人工费(基础、墙、柱、梁、板、其他部位)降低30-40%3、现浇构件圆钢筋制安人工费(Φ10以内降低25%、Φ25以内降低12.5%,Φ25以外提高25%)4、现浇构件螺纹钢筋制安人工费(Φ10以内降低30%、Φ25以内提高12.5%,Φ25以外提高22.5%)5、现浇构件箍筋制安人工费(Φ10以内降低25%,Φ10以外提高12.5%)6、钢筋接头(电渣压力焊价格提高、套筒接头和冷挤压接头价格降低)第六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计价模式由原来的现场制作调整为工厂加工、现场安装的计价模式,价格基本回归市场。

深圳2016定额夜间施工费计算规则

深圳2016定额夜间施工费计算规则

深圳2016定额夜间施工费计算规则1.为统一深圳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和项目划分,规范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尺度和标准,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建筑消耗量标准”)计算新建、扩建、改建、重建、续建建筑工程的工程量。

三、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应依本规则及“建筑消耗量标准”各章具体规定为基本依据,此外还应参照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以及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等相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应以施工图设计规定的分界线为准,其计算内容应与“建筑消耗量标准”的项目划分、工作内容和适用范围相一致。

五、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单位应与“建筑消耗量标准”子目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建筑消耗量标准”子目的计量单位规定如下:1.以体积计算的立方米(m3);2.以面积计算的平方米(m2);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5.一个(件、桌、套或组)算作一个(件、桌、套或组)。

六、汇总工程量时,其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遵循以下规定:1.以立方米(m3)、平方米(m2)、米(m)、千克(kg)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2.以吨(t)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单位,第四位四舍五入;3.以一个(件、套、组或组)为单位,取整数。

七、除“建筑消耗量标准”另有规定外,工程量均不包括材料损耗用量。

八、工程量的计算涉及材料容量、密度、比热的换算,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无规定,以出厂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为准。

九、计算工程量时,除“建筑消耗量标准”另有规定外,执行哪一章子目应按章节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不应相互借用。

十、计算工程量时,除“建筑消耗量标准”另有规定外,均以设计图示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在基层面进行施工时,除有特别说明者外,设计图示尺寸均指所建筑面的尺寸。

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016年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是一项深入研究的重要内容。

这一定额的设定不仅反映了建筑工程在特定时期的发展水平和需求趋势,还对建筑材料的使用、成本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等方面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深入评估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1. 分析政策影响2016年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国家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投资力度。

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建筑工程发展非常迅速。

而2016年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制定,必然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考虑到国家在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方面的政策引导,定额中对于材料、能源的消耗量和环保要求必然有一定的提高和变化。

2. 考虑技术和材料发展定额的制定还必须考虑到当时的技术水平和建筑材料的发展情况。

2016年,深圳市建筑工程行业在新型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和装饰材料方面都有一定的发展和创新,而这些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都需要通过定额和标准来规范和引导。

3. 反映市场需求定额的制定也需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用户需求。

2016年,深圳市建筑工程的规模、品质和居民需求都在不断提高,建筑定额需要与市场需求保持一定的匹配性,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撰写有价值的文章在本文中,我将采用上述的分析角度,对2016年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进行深入挖掘,探究其背后的政策、技术和市场因素,以及对建筑行业的影响。

通过对定额的全面评估,笔者将从简到繁、由浅入深地探讨该主题,以期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这一重要内容。

1. 定额背后的政策影响2016年,我国政府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和节能环保政策,这必然对建筑工程的消耗量定额制定产生重要影响。

在本节中,笔者将对政策对定额制定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探讨政策背景下定额的调整和变化。

2. 技术和材料发展对定额的影响新型建筑材料、节能材料的推广和应用,不仅改变了建筑工程的施工工艺,也对定额的制定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本节中,笔者将探讨技术和材料发展给定额带来的影响,并分析定额在指导技术和材料发展方面的作用。

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16年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当时的建筑工程管理和监督情况制定出来的,对建筑工程消耗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从消耗量标准的背景及意义、主要内容、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对标准的建议改进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消耗量标准的背景及意义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深圳市建筑工程快速发展,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减少资源浪费,必须对建筑工程消耗量进行规范。

消耗量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对资源消耗和环境保护的考量,旨在为建筑工程施工提供指导和依据,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1.材料消耗量标准:对建筑材料的消耗量进行了规定,包括水泥、砂、石、钢筋等主要建筑材料的消耗标准,这些标准是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和技术要求制定的。

2.能源消耗量标准: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消耗量对环境和资源保护影响较大,因此对电力、燃气、水的消耗量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提出了相应的节能措施。

3.员工及设备消耗量标准:包括施工人员人均的材料消耗量、能源消耗量和工作时间消耗量,同时对施工设备的使用情况也进行了规定,以确保施工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4.废弃物处理标准:对建筑工程产生的废弃物进行了细致的分类和规定,包括废弃材料、废水、废气以及施工期间产生的其他废弃物,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标准。

三、贯彻落实情况消耗量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能源消耗和资源利用效率,对于深圳市来说更是关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目前的状况,应该加强对标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各方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也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考核,鼓励企业自觉遵守标准,同时对于违反标准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四、对标准的建议改进1.持续更新标准:建筑科技的不断发展需要标准不断完善和更新,因此应建立健全的标准修订机制,根据工程技术的发展和市场需求及时调整标准。

2.加强培训宣传:加大对标准的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对标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推动标准的全面落实。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补充及修订子目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补充及修订子目
三、全套管钻孔咬合灌注桩 1.全套管钻孔咬合灌注桩土层成孔子目按照钻孔咬合桩机(搓管 机与冲抓锥配合)施工编制,且成孔子目不区分空桩、实桩。 2. 全套管钻孔咬合灌注桩土层成孔子目未考虑入岩的情况,如 实际存在岩层夹层需要引孔或入岩的情况,相关费用应另行计算。 3. 钢套管、刀具、钢丝绳等摊销材料正常使用过程中的损耗已 在子目中综合考虑。其中钢套管厚度按 30mm 厚编制,包含合金套管 接头及加工费用,实际不同时可调整单价。 4.如实际采用旋挖钻孔机械施工,成孔费用按旋挖钻机成孔相应
附件: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补 充及修订子目(试行)
说明
一、《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补充及修订子目(以 下简称“本子目”)适用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 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是对《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的 补充及修订。
二、静力爆破岩石子目按次坚石、普坚石、特坚石设置,不得计 算超挖(爆)量。
七、旋挖钻机成孔土层工程量按成孔深度(含空桩)与设计桩径 截面积的乘积以 m3 计算;旋挖钻机入岩增加费工程量区分中风化、 微风化岩层,按各自相应入岩深度与设计桩径截面积的乘积以 m3 计 算。
八、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截桩按实际截断数量以口计算。 九、钢筋调直(弯折)、截断,按实际数量以根计算。 十、建筑植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的植筋数量以根计算。
子目执行,全套管费用按“打灌注桩全套管”子目执行。 5.桩芯混凝土浇捣子目中混凝土用量按充盈系数 1.10,材料损耗
率为 1%,如混凝土用量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 变。
6. 全套管钻孔咬合灌注桩未包含土石方外运,发生时另按相应 运输子目执行。
7. 全套管钻孔咬合灌注桩总工程量(即灌注混凝土量)在 150m3 以内时,按照相应子目人工费、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 1.25。

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2016年,深圳市颁布了《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该标准是为了推动绿色建筑、节能环保,根据深圳市建筑工程数量和规模的增加而制定的。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建筑材料消耗量、能源消耗量、水资源消耗量、施工垃圾产生量以及污染物排放限值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来说,建筑材料消耗量根据各类建筑工程的不同特点和施工要求,制定了各种常用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定额,包括水泥、砖块、钢筋等。

能源消耗量也制定了建筑施工中各个环节的定额,包括用电量、用水量等,倡导节能减排。

水资源消耗量考虑到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制定了建筑工程中的水资源消耗限制。

施工垃圾产生量规定施工垃圾的产生量,鼓励采用科学的垃圾处理方法。

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保护周边环境的清洁和健康。

总的来说,该标准旨在推动建筑工程的环保和节能,促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如需获取更多关于该标准的详细信息,建议查阅相关官方文件或专业资源。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总说明一、《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下简称"本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建筑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准。

二、本定额与《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配合使用,适用于市辖区围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可作为编制国有投资工程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也可作为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四、本定额的编制依据为:1.《建设工程工程量淸单计价规》》(GB 50500—2013);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GB 50854—2013);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4.《全国统一建设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5.《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6.《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4);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15);8.其他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9.市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文件、工程计价文件及其他资料;10.编制期建筑市场价格行情调研资料。

五、本定额容组成1.本定额由总说明、工程畳计算规则总则、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建筑物超髙增加费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部分、措施项目部分以及附录等七部分组成。

2.本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部分、措施项目部分按章、节、项目、子目顺序排列,各章均包括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子目构成表三部分。

定额子目构成表由工作容、计量单位、消耗量表格及必要的附注组成。

3.分部分项工程部分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第三章桩基础工程,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六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八章防腐、保溫与隔热工程。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一、《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下简称"本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建筑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准。

二、本定额与《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配合使用,适用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可作为编制国有投资工程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也可作为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四、本定额的编制依据为:1. 《建设工程工程量淸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 2013);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 —31-2015);4. 《全国统一建设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5•《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6•《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4);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8. 其他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9. 深圳市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文件、工程计价文件及其他资料;10. 编制期建筑市场价格行情调研资料。

五、本定额内容组成1. 本定额由总说明、工程畳计算规则总则、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建筑物超髙增加费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部分、措施项目部分以及附录等七部分组成。

2. 本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部分、措施项目部分按章、节、项目、子目顺序排列,各章均包括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子目构成表三部分。

定额子目构成表由工作内容、计量单位、消耗量表格及必要的附注组成。

3. 分部分项工程部分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第三章桩基础工程,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六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八章防腐、保溫与隔热工程。

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摘要:1.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概述2.2017 年版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主要内容3.2016 年版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主要内容4.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的发布与实施5.总结正文:一、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概述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一项关于市政工程施工消耗量的标准,旨在为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的成本核算、工程造价控制以及招投标等环节提供参考依据。

二、2017 年版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主要内容2017 年版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土石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回填以及不同状态土方体积的换算等。

2.基础土石方、沟槽、地坑的划分:根据设计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以立方米计算。

3.顶管工程:包括顶管机切削刀盘、封闭式顶管顶进调向控制设备、新旧管连接等。

4.碰口过程中抽排水措施的工作内容:应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5.其他工程:如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三、2016 年版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主要内容2016 年版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共70 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建筑工程消耗量计算规则: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等。

2.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审核以及工程量清单的应用等。

3.工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造价的计算、工程造价的控制以及工程造价的调整等。

4.招投标管理:包括招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投标文件的审核以及招投标程序等。

四、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的发布与实施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五、总结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和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为规范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施工消耗量计算、工程造价控制以及招投标等环节而发布的重要标准。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技术交底(下)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技术交底(下)
价格信息中建筑模板的价格
编制思路:3、统一模板摊销次数
木模板常规形状7次,异形5次,钢模板50次。
国家建筑定额模板摊销次数的节选
编制思路:4、完善梁、板超高支来自计价模式-1新定额计价模式:梁板模板子目+梁板顶架超高增加费
编制思路:4、完善梁、板超高支模计价模式-2
编制思路: 完善梁、板超高支模计价模式-3 编制思路: 44 、完善梁、板超高支模计价模式
建筑物地下室部分的墙、柱、梁、板模板按相应子目的人工费 *1.15、建筑模板用量*1.20。
小型构件模板 外形体积在1m3以内的独立池槽和花池、单个构件体积在0.1m3以 内且未列项目的混凝土构件按小型构件模板子目执行。 后浇带 墙与梁重叠 砖胎膜 竖向构件 后浇带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计算梁、板、墙工 程量时,不扣除后浇带所占的面积。 墙与梁重叠时,墙厚=梁宽,梁模板并入按墙计算;墙厚<梁宽, 墙、梁模板分别计算 按“砌筑工程”的砖基础子目执行。 支模高度超出板面600mm以内时,按反檐计算;高度在1000mm以 内时,按栏板计算;高度超出1000mm以上的按墙计算。
第十章 模板工程
1、与03定额对比本章各子目价格水平情况
提高的有:墙模板。 降低的有:基础模板、柱模板、梁模板、板模板。
编制思路
1、优化步距设置,价格水平向市场靠拢。 2、木模板全部按三级黑板进行编测。 3、统一模板摊销次数。 4、完善梁、板超高支模计价模式。 5、增加爬模。
编制思路:1、优化步距设置,价格水平向市场靠拢 -1 编制思路: 1、优化子目设置,价格水平向市场靠拢
编制思路:5、增加爬架-1
(截图,插播视频、图片)
编制思路:5、增加爬模
编制思路:5增加爬架-2

深圳市2016年定额相比2003定额价格对比

深圳市2016年定额相比2003定额价格对比

深圳市2016年定额相比2003定额价格对比序言1、建筑物超高加权平均降效系数计算方法中增加说明,人工、机械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平均)应以项目承包范围为整体计算,不得分栋分解计算。

(即同一项目工程只有一个系数)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机械打眼爆破”价格水平整体提高15%、“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岩石”重新调整修订,价格水平提高幅度较大。

2、“自卸汽车运土(石)方(各类车型)”等定额子目的价格水平整体提高15%-20%。

3、“静力爆破岩石”的价格水平降低4、其他子目价格水平变动幅度较小。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1、价格水平相对原定额提高的:打、拔钢板桩子目、满夯、点夯等。

2、价格水平相对原定额降低的:锚杆、土钉成孔、灌浆(土层、入岩增加费)、素喷、网喷混凝土;3、本章定额原来属于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的内容,新定额根据清单划分单独成一章,大部分定额的计量单位、定额编制思路与我市现行的(软基、桩基工程)专业分包的计价模式相符。

第三章:桩基础工程1、价格水平相对原定额提高:回旋钻机成孔(入岩)2、价格水平相对原定额降低:沉管灌注桩成孔、回旋钻机成孔(土层)、卷扬机带冲击锤3、冲孔(土层)、人工挖孔桩(土层+入岩)、灌注桩混凝土浇捣、钢护筒埋设和拆除等4、本章定额大部分计量单位都作了相应调整,与原定额相比整体的价格水平降低。

第四章:砌筑工程本章砌筑定额的人工费按市场调研结果重新调整,人工费价格水平提高约25%-35%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泵送混凝土人工费(基础降低25%、墙、柱、梁、板降低35-40%,其他部位降低幅度较大)2、非泵送混凝土人工费(基础、墙、柱、梁、板、其他部位)降低30-40%3、现浇构件圆钢筋制安人工费(Φ10以内降低25%、Φ25以内降低12.5%,Φ25以外提高25%)4、现浇构件螺纹钢筋制安人工费(Φ10以内降低30%、Φ25以内提高12.5%,Φ25以外提高22.5%)5、现浇构件箍筋制安人工费(Φ10以内降低25%,Φ10以外提高12.5%)6、钢筋接头(电渣压力焊价格提高、套筒接头和冷挤压接头价格降低)第六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计价模式由原来的现场制作调整为工厂加工、现场安装的计价模式,价格基本回归市场。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

总说明一、《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下简称"本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建筑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准。

二、本定额与《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配合使用,适用于市辖区围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可作为编制国有投资工程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也可作为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四、本定额的编制依据为:1.《建设工程工程量淸单计价规》》(GB 50500—2013);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GB 50854—2013);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4.《全国统设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5.《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6.《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4);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15);8.其他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9.市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文件、工程计价文件及其他资料;10.编制期建筑市场价格行情调研资料。

五、本定额容组成1.本定额由总说明、工程畳计算规则总则、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建筑物超髙增加费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部分、措施项目部分以及附录等七部分组成。

2.本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部分、措施项目部分按章、节、项目、子目顺序排列,各章均包括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子目构成表三部分。

定额子目构成表由工作容、计量单位、消耗量表格及必要的附注组成。

3.分部分项工程部分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第三章桩基础工程,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六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八章防腐、保溫与隔热工程。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建标[2016]29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建标[2016]29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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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建标[2016]29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有关“制修订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的要求,满足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现印发给你们,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配套使用,原《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中的相关装配式建筑构件安装子目(定额编号5-356~5-373)同时废止。

《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2月23日
——结束——。

深圳建筑定额2016与2003的主要区别

深圳建筑定额2016与2003的主要区别

一、说明 1、第二.2条 本章各类桩基础子目中均不包括桩基础施工前的场地平整、压实地基、地下障 碍处理、桩的抽芯检查、荷载试验、动测检验等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2、第二.3条 本章各类桩成孔定额的成孔深度是指包含空桩成孔的深度,计价时不区分空桩 、实桩,空桩成孔根据不同的成孔机械、工艺,套用本章相应子目执行,材料按照设计要求 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3、第三.1条 打试验桩(砼预制桩、钢管柱)按相应子目人工费、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50 执行; 4、第三.10条 本章钢管桩子目不包含除锈、防锈以及防腐等处理费用,发生时另算; 5、第四.6条 沉管灌注桩成孔、人工挖孔桩成孔、螺旋钻机成孔定额子目按干作业成孔工艺 编制,干作业成孔工艺的桩内土石方运输执行第一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 6、第四.7条 回旋钻机成孔、冲抓锥(冲击锤)成孔、旋挖成孔定额子目已包括泥浆的制 作,未包括泥浆运输、钢护筒埋设及拆除。定额按湿作业成孔工艺编制,桩内泥浆(泥渣) 运输按第一章泥浆运输子目,不另计算土石方运输量。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第一.1条 打、压预制钢筋砼方桩、管桩区分不同截面尺寸、桩长按设计桩长以m计算; 2、第一.8条 钢管桩的工程量区分不同不同的桩径和桩长,按照钢管桩长(含桩尖长度)以 m计算; 3、第二.1.2条 沉管灌注桩灌注砼工程量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 尖)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设计有规定加灌长度的,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加 灌长度按0.5m计算。 4、第二.2.4条 人工挖孔桩桩芯砼浇捣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加加灌长度(包括桩 底扩大头部分的体积)的体积以m3计算,设计有规定加灌长度的,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 者,加灌长度按0.25m计算。 5、第二.1.2条 灌注桩砼浇捣工程量按设计桩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长度(包括桩 尖)的体积以m3计算,设计有规定加灌长度的,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加灌长度按 0.5m计算。 6、人工挖孔桩的土石方、钻孔桩的泥浆(泥渣)外运工程量均按照成孔的体积以m3计算。 7、第三.6条 注浆管、声测管埋设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另加0.5m以 一、说明 1、第二.2条 本章定额子目按砌筑高度3.6米以内编制,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工程量 的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30; 2、第二.5条 砖砌体和砌块砌体不分内外墙; 3、第二.6条 本章砌块砌体定额已综合考虑墙上、下部位的实心砖砌筑和门窗洞口镶砌的预 制素砼块的人工费和材料消耗,不另行计算。 4、第三.4条 砖胎膜执行砖基础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第二.1条 实心砖墙、砌块墙、石墙的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 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砼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及消火栓箱所占体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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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下简称"本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建筑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准。

二、本定额与《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配合使用,适用于市辖区围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可作为编制国有投资工程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也可作为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四、本定额的编制依据为:1.《建设工程工程量淸单计价规》》(GB 50500—2013);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GB 50854—2013);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4.《全国统设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5.《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6.《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4);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15);8.其他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9.市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文件、工程计价文件及其他资料;10.编制期建筑市场价格行情调研资料。

五、本定额容组成1.本定额由总说明、工程畳计算规则总则、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建筑物超髙增加费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部分、措施项目部分以及附录等七部分组成。

2.本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部分、措施项目部分按章、节、项目、子目顺序排列,各章均包括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子目构成表三部分。

定额子目构成表由工作容、计量单位、消耗量表格及必要的附注组成。

3.分部分项工程部分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第三章桩基础工程,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六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八章防腐、保溫与隔热工程。

4.措施项目部分包括:第九章降排水工程,第十章模板工程,第十一章脚手架工程,第十二章建筑物垂直运输,第十三章建筑材料二次运输。

5.附录部分包括:附录一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表,附录二材料、机械台班参考价格表,附录三补充机械台班。

六、本定额中的工作容均包括按相关技术规完成该子目全部施工过程的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子目消耗量及费用中。

七、本定额中的人工费和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我市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工人技术水平、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反映了编制期市场平均人工费和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水平。

八、本定额各子目人工费,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其价格的确定;1.人工费本定额各子目人工费由普工人工费、技工人工费构成,其人工费价格水平是根据2016年第一季度市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状况、建筑劳务市场行情综合测定。

计价时,子目中的人工费可根据发布的定额人工费指数进行调整。

2.材料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消耗量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考虑;周转性材料按一定周转次数以摊销量的形式列入定额消耗量,模板回程费及维修费已计入相应子目;定额中用量少、价值小且种类多的材料未在消耗量表格中列明,以其他材料费形式体现。

本定额的材料单价是根据《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16年第一期)确定,未刊登材料单价根据市建筑市场综合取定,计价时,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施工机械台班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常规的机械配备、选定的机种、机型及相应的机械施工工效综合测定。

机械台班消耗量中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此类费用已列入企业管理费中。

九、本定额子目消耗量己包含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消耗的人工和机械,因施工现场原因不能将材料或设备一次运到施工操作安装地点的,可另计二次运输费。

十、本定额子目消耗量未包含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垂直运输,其垂直运输费用按"建筑物垂直运输"章节有关规定计取。

十一、本定额子目消耗量已综合考虑了建筑物高度在8层或24米以的人工、机械消耗,建筑物在8层或24米以上的人工、机械降效引起的增加费用按"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说明"执行。

十二、本定额未包含拆除工程相应子目,建筑物局部拆除可参照《市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关子目执行。

十三、本定额未包含的钢结构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安装子目将单独成册,另行发布。

十四、本定额未考虑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下施工时的降效增加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五、本定额消耗量构成表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供发承包双方参考使用,相应费率按现行计价费率标准的推荐费率计算。

实际计价时,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的费率可根据市发布的计价费率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十六、本定额中凡注明"或"者均包含XX本身,凡注明"XX以外"或"XX以上及"大于"者均不包含XX本身。

十七、本定额的解释和管理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实施,本定额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其他部口或单位不得修改、翻印。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一、为统一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及项目划分,规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计算尺度及标准,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使用《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计算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工程量。

三、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应本规则及本定额各章具体规定为基本依据,此外还应参照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图及说明、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规程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容应与本定额的项目划分、工作容和适用围相一致。

五、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单位应与本定额子目的计算单位相一致。

本定额子目的计量单位规定如下:1.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2.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3.长度计算的为米(m);4.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5.以个(件、台、套或组)计算的为个(件、台、套或组);6.工期或时间计算的为天或小时。

六、汇总工程量时,除各章节另有规定外,其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遵循以下规定:1.以立方米(m3)、平方米(m2)、米(m)、千克(kg)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2.以吨(t)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3.以个(件、台、套或组)为单位,取整数;4.以天或小时为单位的,取整数。

七、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工程量均不包括材料损耗用量。

八、工程量计算凡涉及材料的容量、密度、比热换算的,均应国家标准为准;如未作规定,则应出厂合格证明或产品说明书为准。

九、计算工程量时,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执行哪一章子目应接该章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不应相互借用。

十、计算工程量时,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均以设计图示尺寸为准;除有特别注明者外,设计图示尺寸均指建筑结构尺寸。

十一、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章计算规则、说明。

十二、计算工程量时,应依分部、分项工程顺序依次计算。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注:表中Ⅰ、Ⅱ类为项目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项目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项目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Ⅴ类为项目中松石(五类土);Ⅵ~Ⅷ类为项目中次坚石(六类土);Ⅸ~Ⅹ类为项目中普坚石(七类土);Ⅺ~ⅩⅥ为项目中特坚石(八类土)。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说明一、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是指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垂直交通时间、休息时间的延长造成的人工降效以及与施工人员配合使用的施工机械产生的降效,其中包括了由于水压不足所发生的加压水泵台班费用。

二、建筑物超高增加费适用于建筑物8层或高度24米以上的工程,其费用应列入各项目综合单价中。

三、建筑物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建筑物屋顶结构层上表面结构标高;当突出屋面的楼梯间、设备房等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大于屋顶水平投影面积的三分之一时,建筑物高度计至突出屋面的楼梯间、设备房等的顶板结构层上表面结构标高;当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等时,按平均标高计算。

四、建筑物不同高度区段的人工机械降效系数(J)如下表所示。

人工、机械降效系数表五、建筑物超高降效系数加权平均计算方法1.建筑物各自然楼层的人工、机械降效系数值根据第i自然楼层的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该楼层地面结构层上表面结构标高的高度)所在的高度区间,按照上表分别确定该楼层的人工、机械降效系数(Ji平均)。

2.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平均)根据各楼层建筑面积,按以下公式计算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平均)。

式中S1、Si、Sn分别为第1、i、n自然楼层的建筑面积;J1、Ji、Jn分别为第1、i、n自然楼层的人工、机械降效系数。

3.人工、机械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平均)应以项目承包围为整体计算,不得分栋分解计算,即同一项目只能计算一个建筑物超高降效系数。

六、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的计算方法1.建筑物整体发包时,除另有规定外,将该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全部楼层可计量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及运输、钢结构构件制作及运输、钢筋制作、建筑物垂直运输除外)的相应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乘以该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平均),计算超高增加费用。

2.仅发包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某一楼层时,将该楼层所有可计量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乘以该楼层所在高度的降效系数(Ji),计算超高增加费用。

3.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部分楼层整体发包时,按照所发包楼层可计量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乘以所发包楼层的加权平均降效系数(J平均),计算超高增加费用。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平整场地、回填土、打夯、土(石)方运输、支撑工程等项目,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及支撑工程。

二、土(石)方工程中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三、沟槽、基坑及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过上述同的上(石)方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四、土方工程1.本章子目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实际发生时另按降排水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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