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政史
资料:美国的宪政历程(01)
资料:美国的宪政历程(01)--保守的美国革命产生了长寿的联邦宪法五百多年前,意大利航海家哥伦布航行到了美洲,此后,欧洲殖民主义者便像嗜血的鲨鱼一样瓜分了这片肥沃的土地。
到17世纪中期,南美和中美洲已成为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天下,成为后来的拉丁美洲。
北美洲的东海岸主要是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地盘。
英法两国为了争夺北美及世界霸权打了一场七年战争(1756-1763),结果法国败北,英国获得了加拿大和阿勒根尼山脉以西直到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的大片土地,成为了北美的霸主。
在战争期间,北美英属13个殖民地也积极参战,以便获得更多的土地,并消灭反抗的印地安人部落。
但战争胜利后,英国人却不允许殖民地人民向西移民染指新占领的土地。
不仅如此,英国人还通过征税和缉私,要殖民地居民来承担战争的费用和英国在北美驻军的开销。
这大大得罪了殖民地民众,特别是有钱的人。
当时南方的殖民地是奴隶制种植园经济,种植园主要靠向西部的土地扩张来扩大生产,而东北部(通称新英格兰)靠航海及相关的工商业为生,与加勒比海地区的走私贩私是最赚钱的买卖。
英国的现行政策却是要断绝他们的生财之道,他们岂有不反之理?不过,与大部份殖民地的造反不同,北美殖民地的革命是由有钱有势的富人领头起事的。
他们非常狡猾,知道如何用最低的成本来获得最大的利益,知道如何获得民众最广泛的支持和同情。
他们利用英国普通法的传统,强调“无(议会)代表不纳税”的原则,高喊“不自由毋宁死”的口号,让世人感觉到他们是为英国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来反对英国政府。
在用和平请愿的方式无效的情况下,1776年7月4日,北美13个殖民地发表了脱离英国的《独立宣言》,它所提出的“人人生而平等”的口号让无数当时和后来的人激动不已。
不过,这里的“人人”实际上仅仅是指男性白人。
还有一点不能不提的是,在这个历史性文件上签名的56位大陆会议的代表中25人是律师,因此,称美国革命是律师领导的革命实在是恰如其份。
资料:美国的宪政历程(06)
由于独立的各邦(states,也可以说是独立的各国)在先、统一的联邦在后,或者形象地说是先有儿子、后有老子,美国这样一种独特的建国史使州和联邦的关系错综复杂,剪不断理还乱。究竟是联邦政府拥有唯一的主权,还是各州和联邦同时拥有主权?或者说白了,究竟谁大谁小,谁听谁的,便成为美国建国初年争吵不休的问题。在这一背景下,主张加强联邦政府权力的人结成联邦党,主张维护各州的自主地位的人便成为反联邦党人(antifederalist),并组成民主共和党(Democratic-Republican Party,也称杰弗逊共和党[Jeffersonian Republicans],今天美国民主党的前身)。
但该州联邦分行也毫不含糊,主动出击,拒绝交税。1818年春末,根据事先安排,巴尔的摩联邦分行的出纳员詹姆斯·马卡洛(James McCulloch)向分行主任解付了一大批未贴有印花税的钞票,不久,这批钞票开始在巴尔的摩市内流通起来。马里兰州政府遂向州地方法院控告马卡洛违反州税法,法院判马卡洛败诉并罚款100美元。马卡洛在联邦政府的支持下将案子上述到马里兰州的上诉法院,但该院维持原判。
虽说美国宪法第10条修正案将联邦权限明文列举于宪法之中,并将未列举的剩余权力归属于各州,似乎表明两者分权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但是,美国宪法同时也规定联邦国会可以通过“所有必要和适当的法律”来完成宪法对联邦政府的授权,这就为联邦政府权力的扩张孕育了可能性。
不过,可能性如果要成为一种现实还需要“助产士”的帮助,在美国,这个把宪法的文本变成现实规范的助产士就是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美国建国初期,他们对马卡洛诉马里兰州(McCulloch v. Maryland)案的审理和判决,部份地理清了联邦与州的关系,确立了法院在解释宪法方面的权威地位。
美国宪法和国家政治的发展历程
美国宪法和国家政治的发展历程一、美国宪法的起草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并取得胜利,英国放弃了对其殖民地的统治。
当时的美国是13个殖民地联盟,各州之间没有强大的联邦政府来协调。
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州决定成立一部联邦政府。
然而,他们必须为此起草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
于是,1787年美国制定了第一部宪法——美国宪法。
美国宪法的起草过程历时四个月,这些代表之间展开的激烈辩论和协商,为美国今天的和平与繁荣奠定了基础。
在这段充满争议的历史之中,代表们表现出他们所处时代的最高智慧,并初步奠定了一个新政府的基础。
很快,美国宪法成为一种民主政治的模板,鼓舞了世界上其他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形成。
二、宪法权力划分美国宪法的核心思想是实行权力的三分制(三权分立):在这个政府体系中,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各司其职,平衡相互制约。
这三个部门各自存在于各自的平台上,并与另外两个部门相互制衡。
这种平衡和制衡机制使美国国家政治能够协调各州之间的利益和需求,使得政府的运作更加公正和真实反映民意。
1.立法立法部门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个机构组成。
他们的工作是制定法律并决定如何分配国家的公共资金。
立法部门的成员(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
同时它们拥有权力调查行政部门的各种行为和进行弹劾。
2.行政行政部门由总统、副总统和其他政府部门相关的助理和机构组成。
行政机构的任务包括执行国家的法律、管理国家的公共事务、制定长期战略和政策,以及与国际社会建立外交关系。
行政部门的成员由总统提名并由参议院批准。
3.司法司法部门负责审判所有违反联邦法的案件,也包括宪法的违规行为。
该部门由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和联邦地区法院组成。
这三个法院负责响应性地处理各种诉讼和上诉,并保证法律得以公正的执行。
三、宪法修正美国宪法划分的权利给予了孕育其后代的国家,随着时间的推移,政治,社会和文化环境不断变化。
然而,美国宪法可见为一份活文件。
这是因为宪法本身赋予了美国人权在不损害基本结构和约束力的前提下更为完善。
美国宪政历程读后感
美国宪政历程读后感美国宪政历程是一部关于美国政治发展和宪法演变的重要著作,它详细地描述了美国政治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并对美国宪法的起草和修正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通过阅读这部著作,我对美国政治体系和宪法的演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美国的政治发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在美国宪政历程中,作者详细地描述了美国政治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从美国独立战争开始,到美国宪法的起草和修正,再到美国政治体系的不断完善,每一个阶段都展现出了美国政治体系的独特魅力和不断进步的动力。
通过对这些历史事件的描述和分析,我深刻地认识到美国政治体系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演变和完善的过程,而这一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凝聚着美国人民对自由和民主的追求和坚守。
除了对美国政治体系的发展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外,美国宪政历程还对美国宪法的起草和修正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作者通过对美国宪法的各个条款和修正案的解读,向读者展现了美国宪法的独特魅力和不断完善的动力。
通过对这些条款和修正案的解读,我深刻地认识到美国宪法是美国政治体系的基石和灵魂,它凝聚着美国人民对自由和民主的追求和坚守,也是美国政治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动力源泉。
通过阅读美国宪政历程,我对美国政治体系和宪法的演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美国的政治发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我深刻地认识到美国政治体系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演变和完善的过程,而这一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凝聚着美国人民对自由和民主的追求和坚守。
我也深刻地认识到美国宪法是美国政治体系的基石和灵魂,它凝聚着美国人民对自由和民主的追求和坚守,也是美国政治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动力源泉。
总的来说,美国宪政历程是一部关于美国政治发展和宪法演变的重要著作,通过阅读这部著作,我对美国政治体系和宪法的演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美国的政治发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研究,我将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美国政治体系和宪法的发展方向,为美国政治的不断进步和完善贡献自己的力量。
美国宪政史
美利坚合众国宪政史第一章:遥远的新大陆-波澜壮阔的拓殖史第一節:掃描新大陸五百年前的北美大陆是什么样子,如今已经难以想象。
当年的山脉、河流、海湾和平原.面目早已今非昔比。
在当今能够看到的关于北美大陆的文献记载中,最接近16世纪以前状况的描述,大多出自欧洲探险家、传教士和殖民者的笔下。
他们当年受到空间障碍的限制.对于北美的了解往往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大西洋沿岸地区的印第安人。
对于他们东面的茫茫大海,无疑只有十分有限的知识。
他们的船只只适合在内陆河流上航行,如马撒葡萄园岛、罗阿箔克岛一类附陆小岛的土著居民,经常渡海和大陆交通往来.但他们的航行大抵限于近海一带.对于他们中的多数人未说,目力所及以外的大海,是一个未知的神秘世界,故当欧洲人扬帆而至时,他们以为他们是天外来客。
对于欧洲人来说,即便那些经常出没于海上的航海家,那些热衷于海上航行和贸易的西班牙人、意大利人、葡萄牙人、英国人和法国人,对于大西洋的了解同样十分狭隘。
法国历史学家费尔南.布罗代尔十分形象地写道.16世纪的大西洋是由好几块半独立的洋面拼凑起来的共同体。
欧洲各国对于大洋的认识,仅限于他们航海路线所及的区域,而那些欧洲海船所未到的地方,同样是神秘莫测试的。
1400年以后,欧洲的航海技术逐渐进步。
在I5世纪,各国用于海上航行的船只,排水量大多在15-100吨之间,船体短而宽,装有主帆以提供驱动力。
由于船上空间有限,所携带的给养不多,不适合远海航行。
英国海军的战船一度属于这一类,吃水线以上船舷内慨.前后各有船楼高高矗立.供水手居住。
后来,船身变长。
甲板由单层变成多层,船体增高,空间扩展,载重增大;动力系统得到改进,原来只有单一主帆,此时风帆的形状、功能不一。
能够适应不同的风向和风力。
到1500年,任何一种排水量在60-100吨的船只,都能用于远洋航行。
16世纪到纽芬兰捕鱼的欧洲人.所驾驶的不过是20-80吨的小船,但他们仍能年复一年地往返于两个大陆之间,可见他们具有独到的航海经验。
美国宪政制度的历史理论分析
美国宪政制度的历史理论分析美国宪政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备受瞩目,其制度井然有序,民主自由,延续至今。
那么,美国宪政制度的历史理论分析究竟是怎样的呢?一、美国宪政制度的起源美国宪政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至1776年,当时美国独立宣言公布。
这是美国民主制度的重要起点。
1777年,美国宪法制定会议召开,而在1787年,美国宪法正式完成。
自那以后,美国的宪政制度在历史上逐渐发展完善,延续至今。
二、美国宪政制度的核心理论美国宪政制度的核心理论是权力分立,具体而言,就是将国家的权力按行政、立法、司法分开独立行使。
这种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是,避免国家权力滥用,确保人民的权利得到保护。
权力分立的理论来源于18世纪启蒙运动的思想,这种思想认为,人类追求自由和平等是自然的权利,而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
因此,权力应该在政治形式上得到限制,从而防止政府滥用权力而导致人民遭受伤害。
权力分立的做法是将政治权利掌握在不同的群体之中,彼此制衡和监督,形成了制度化监督和制衡。
权力分立的理论得到了美国宪法建立的确认和强化。
美国宪法明确规定了联邦政府的权力必须分立,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由不同的机构独立行使。
这种制度设计,保障了美国的民主自由制度,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石之一。
三、美国宪政制度的现状美国宪政制度虽然历史悠久,但现在面临的挑战却愈来愈多。
从2017年美国新总统上任以来,美国政治不稳定,社会分化日益严重。
特别是2019年至2020年间,美国的疫情爆发和种族不平等问题,更加彰显了美国的宪政制度出现了深度危机。
疫情爆发出现之后,特朗普政府的反应引起社会质疑,美国官员的诚信受到了冲击。
在接下来的选举中,特朗普政府倾向于宣称存在选举舞弊,更加削弱了美国宪政制度在人们眼中的信任度。
不仅如此,2020年发生了美国黑人弗洛伊德遭警方杀死的事件,使得美国关于种族问题的分歧争议更加突出。
这一事件引发了全国性的示威游行,人们的焦点又集中在了美国的宪政制度。
美国宪法的制定与政治制度演变
美国宪法的制定与政治制度演变自美国独立以来,全体美国公民一直致力于保护并维护他们所拥有的既当代也有着深厚历史渊源的政治体系。
美国宪法及其政治制度可追溯至18世纪晚期,当时美国正尝试建立一个分权制度,以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同时也将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的权力分开。
其过程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政治动荡。
美国宪法的制定美国在经历了多年反抗英国殖民统治、进行美国革命之后,建立了首个临时政府,但这个政府并不具有立法和行政权力。
美国于1781年颁布了《联邦条例》,但随着国家发展,这份条例逐渐暴露出了种种缺陷,例如中央政府的无力监管各州之间的争端,以及财政问题。
当时的美国需要一个更加完善的政治体系来克服这些问题,于是就有了制定宪法的想法。
1787年,美国宪法的制定会议在费城宣布开幕。
自1776年独立以来,美国一直处于分裂状态,但随着政治环境的变化,各个州逐渐在欧洲的经验教训下发现了自己的新政体理念和标志性特征。
会议的成员来自全国各州,包括众议院法庭、参议院、制宪委员会以及一些非正式政府组织。
他们在密闭会议中讨论了许多议题,例如制定更强大的中央政府、保障公众自由、分权制度、选举制度和财政措施等等。
该制宪会议在密切而高度保密的气氛下进行,因此他们在决定美国未来政治制度的内容方面具有极大的自由度。
会议最初提出的方案是一个权力分散、民主的宪政体制。
此外,还有许多有争议的问题,例如三合一原则(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的分离)、财政运作、奴隶制度、个人权利和一些特殊利益团体的权力等。
经过多年的讨论和修改,美国宪法于1788年9月17日经过全国代表大会批准,并在次年4月9日正式生效。
政治制度演变自宪法制定以来,美国政治制度一直在不断演变。
根据宪法,美国联邦制度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行政、立法和司法。
这些分支互相制约和平衡,以确保政府不会滥权。
美国宪法还规定了联邦和州之间的权力分配,以及宪法修订的方式。
在美国宪法的权力均衡之下,各政治力量和利益团体不断在政治竞争中崛起和消亡。
美国宪政史
• 就立宪选择而言,立 宪设计方案具有坚实 的理性根据只是事情 的一个方面,事情还 有另外一个重要的方 面——立宪设计方案 得到理性的解释。 “世间存在着选择, 但选择应有理性根据。 理性的解释对其他人 来说是必要的的。”
这种必要性在 《联邦党人文集》 中得到了充分的 体现:正是为了 让人民理解、选 择、批准1787年 费城制宪会议提 出的宪法,汉密 尔顿、杰伊、麦 迪逊才共同以 “普布利乌斯” 为笔名在纽约的 报刊上发表了后 来构成《联邦党 人文集》的85篇 文章。
• 作为人民意志之体现的宪法性规则,其正义 性来自于普遍共识或者实质性的一致同意。 诚如霍布斯所言,“这是共和国的法律,就 像游戏法则一样:凡是所有游戏者均同意的, 对所有游戏者就不存在不正义。”因此, 既然立宪选择立足于普遍共识或者实质性的 一致同意,而不是大多数人的投票,那么, 立宪设计方案具有坚实而充分的理性根据, 就是获得普遍共识或一致同意的重要条件。
• 在三位作者的心目中,《联邦党人文集》的 读者对象就是1788年的纽约民众,文章均 是应时应景之作。他们无意昭示后人,或成 就传世名著。然而历史证明,《联邦党人文 集》的价值早已远超当年作者们的初衷,成 为美国建国史中的“智慧美玉”,也成为人 类宪政史上的重要文献。
• 美国第26任总统伍德罗· 威尔逊曾经说, 《联邦党人文集》里的文章分明旨在影响当 时的纽约选民,但力量却是既奇特又持久的。 后世学者中,也有人认为《联邦党人文集》 不过是一些支持宪法的宣传材料,具有一定 的政治浮夸性。但最终大多能够意识到,汉 密尔顿等人在文集中所揭示的那些政治原则 不仅的确体现在宪法文本当中,并且持续地 在宪政实践里发挥作用。
• 这个角度看,如果把费城制宪会议向美国人 民推荐的宪法视为一种政治制度大厦的设计 图,那么,《联邦党人文集》就是这副设计 图的理性说明书,它对宪法为何要如此设计 给予了充分而详实的理性解释。 总之,在 立宪选择过程中,立宪设计方案的理性根据 及其理性解释是不可缺少的。
美国政治体系的历史沿革与现状
美国政治体系的历史沿革与现状在全球范围内,美国的政治体系因为其独特性和长期性而备受关注。
虽然其民主政治体系并非全球首创,但它的发展和变革历程却彰显着一种美国式的价值观和优越性。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改回首美国政治体系的历史沿革及现状,帮助读者了解美国政治体系的独特性和重要性。
美国政治体系的历史沿革美国的政治体系始于1776年美国独立时,在1776年7月4日签署《独立宣言》后形成。
这个政治体系的基础是宪法,它于1787年9月17日制定,于1788年正式生效。
这个宪法被人们称为“美国宪法”,是美国现代法律的基础。
美国联邦政府的制度采用司法、立法和行政三大分支的制度,使得各个州能够共同决策和控制国家政治。
美国的司法部门由联邦最高法院和其他联邦法院组成,而美国议会则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个机构组成。
此外,美国总统拥有广泛的权力和职责,他领导行政机构和联邦政府的各个部门。
在美国政治的初期,这个政治体系的权力主要掌握在少数精英手中。
然而,随着各个社会群体对民主的追求和扩张,美国的政治体系不再是无声统治者的“寡头政治”。
1865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将仆人制度废除,1870年《选举权修正案》赋予了黑人选民权,这些举措开启了美国污染悠久的民主发展,虽然一些问题和争议还是比较严重的,比如对女性权利的限制,但是在经过多次改革和争取之后,也得到了进步。
美国政治体系的现状如今,美国的政治体系每天都在不断地发展和变革。
其中一些变化是由于美国领导层的变化而造成的,比如奥巴马政府对医疗改革的推进,以及特朗普政府对移民政策的改革。
另一些变化则由经济、科技和社会演化的力量所带动。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美国的政治文化正在发生重大转型,尤其是在对诸如气候变化、枪支管制和人口健康等问题的看法上。
这种文化转型正在吸引更多的年轻选民参与,这可能会给美国民主带来新的机遇。
总之,美国的政治体系是一个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系统。
它的独特性在于,它允许广大的民众参与政治,并且为各个群体提供了一个表达自己声音和观点的机会。
美国宪政的历史演变
美国宪政的历史演变从独立战争到建国初期,美国政治制度经历了很多的变化和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美国宪政的历史演变极为丰富和有趣,深深影响了美国政治的发展和现代政治理念的形成。
本文将从宪法制定的背景、美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演变、以及现代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宪法制定的背景美国宪法的制定背景起源于独立战争时期——在经历了长达8年的战争之后,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使其成为第一个取得独立的殖民地。
但是,美国在建国之初却陷入了一系列的政治和经济危机:糟糕的政府财政状况;不同州之间的贸易问题;无能的国内政府无法应对停止馆税事件等等。
这些问题让美国的建国初期政治制度面临很大的危机。
1776年,美国的第一个国家政治框架《独立宣言》已经被制定出来了,但是,它并不能作为一个完整的国家宪法来实施。
1781年,《联邦条例》颁布,为美国在独立之后夹缝中生存提供了一个基准,但是,在实践中很快表现出了效率低下、太过松散和对国家应对危机无能的问题。
为此,美国政治家感到必须制定一部新的宪法,以团结整个国家,解决问题,支持发展。
二、美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演变1. 美国政治制度的形成1787年,在美国宪法创立者会见的时候,他们一致决定成立一个中央政府,这使得美国成为了一个联邦国家,国家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宪法本身赋予了国家制度的基础规则,确立了三个分权机构(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权利限制和作用,并明确规定了联邦政府官员的任期和选举方式。
美国宪法还规定,各州有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机构,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权利。
其中,宪法对联邦政府的权力和机构作出了大量规定,使美国政治制度成为了民主、自由和权利的堡垒。
2. 行政机构的演变美国总统是国家行政机构的首脑,宪法规定了总统的权利和作用。
美国行政机构的演变从总统职位的创立开始,到现在有9个部门的行政机构,其中包括国务院、国防部、司法部、财政部、和人民保健与公共服务部等。
美国行政机构的演变一方面反映了美国政府在历史上的发展和变迁,同时也反映了美国政府在不断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优异政治制度。
美国民主宪政的历史起源
美国民主憲政的历史起源美国民主憲政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政治体制之一。
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英国和十八世纪的美国。
美国民主憲政得其今日之形式,艰苦的斗争和灵活的适应都是至关重要的。
历史:十七世纪英国十七世纪英国的政治体制是美国民主憲政的起源之一。
那时英国政府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在政治方面有一些权力,但也有限制。
英国议会分为上下两院,下院是由普通人选出的代表组成,而上院则是由贵族和主教组成的。
这两个机构共同制定政策和法律。
然而,十七世纪中期,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试图削弱议会、扩大自己的权力。
与此同时,国内各地政治和宗教对立日益激化,导致一场内战的爆发。
最终,国王被赶下台,君主立宪制成为英国政治体制的基础。
历史:十八世纪美国十八世纪美国的政治体制是美国民主憲政的另一个起源。
当时美国是英国的殖民地,英国政府对殖民地进行了广泛的控制和征税。
殖民地的精英们对此感到不满,他们开始积极寻求独立,并成立了一个代表性的政治机构——大陆会议。
大陆会议在1776年发表了《独立宣言》。
独立宣言中包含了对人权的保护、政府的责任和代表制政治的宣言。
同年,美国开始了独立战争,最终摆脱了英国的控制,建立起了自己的政府。
美国宪法的诞生美国宪法是美国民主憲政的具体体现。
它于1787年在费城制定,并在1789年生效。
美国宪法规定了联邦政府的权力和限制,还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宪法还规定了三个主要分支机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以及个别州和联邦政府的权利分配。
美国宪法作为一部具有相当程度的权威和意义的文件,大大影响了其他国家的立宪和法律制定。
结论美国民主憲政的历史起源非常复杂,包括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和美国的革命和独立。
在把这些起源结合起来后,美国民主憲政才得以发展成为一种稳定的、自我调整和适应的政治体制。
美国民主憲政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政治体制之一,并受到了许多国家、领域和组织的借鉴。
美国宪政历程读后感
美国宪政历程读后感美国宪政历程是一部关于美国宪法制定及其演变的重要历史著作。
通过对这部著作的阅读,我对美国宪政的发展历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宪法的重要性和价值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美国宪政历程首先讲述了美国宪法的制定过程。
宪法是美国政治制度的基石,它的制定经历了漫长的讨论和争论。
在这个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都在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最终达成了一种权衡和妥协。
这部著作详细地描述了宪法制定者们的思想和理念,以及他们是如何在各种利益和分歧中找到共同的目标的。
通过阅读这部著作,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宪法制定者们的智慧和勇气,他们为了国家的未来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
另外,美国宪政历程还讲述了宪法的演变过程。
宪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文件,它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
这部著作详细地描述了美国宪法的修正历程,以及每一次修正都是如何在各种政治力量的博弈中达成的。
通过阅读这部著作,我对宪法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宪法的修正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通过对美国宪政历程的阅读,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宪法的重要性和价值。
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的制定和修正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的质量和完善程度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
通过对美国宪政历程的学习,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宪法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宪法的制定和修正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议题。
总之,美国宪政历程是一部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著作。
通过对这部著作的阅读,我对美国宪政的发展历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宪法的重要性和价值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希望通过今后的学习和实践,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尊重宪法,为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美国宪政历程
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2010/11/12
1796年华盛顿《告别词》:“党派终将成为狡猾奸诈、野心勃勃、毫无原则的人颠覆人民权力的政治工具。
”
汉米尔顿:联邦党
杰斐逊:民主共和党(民主党前身)
1828年民主党成立
1854年共和党成立
新旧总统交接之际,约翰·马歇尔一面要向新国务卿交接,一面又要准备以首席大法官的身份主持新总统的宣誓就职仪式,致使十七份已经签字和盖章的法官委任状未能及时送出马伯里诉麦迪逊
汉密尔顿“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行动”,是“分立的三权中最弱的一个”。
资料:美国的宪政历程(02)
对最高法院的作用,法国贵族托克维尔有精彩的评论。19世纪30年代初,他用9个月的时间考察了美国的政治民情,撰写了政治学的传世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他写到:“联邦的安定、繁荣和生存本身全系于七位联邦法官之手,没有他们,宪法只是一纸空文。行政权依靠他们去抵制立法机构的侵犯,而立法机构则依靠他们使自己不受行政权的进攻。联邦依靠他们使各州服从,而各州则依靠他们抵制联邦的过份要求。公共利益依靠他们去抵制私人利益,而私人利益则依靠他们去抵制公共利益。保守派依靠他们去抵制民主派的放纵,民主派则依靠他们去抵制保守派的顽固。他们的权力是巨大的,但这是受到舆论支持的权力。只要人民同意服从法律,他们就力大无穷;而如果人民忽视法律,他们就无能为力。”
1937-1939年间,由于老法官退休和辞职,富兰克林愣是获得了7次机会任命自己的人担任大法官。其中一位大法官叫威廉·道格拉斯(William O.Douglas),年仅41岁,和富兰克林一样是小儿麻痹症患者,但后遗症较轻。他在大法官的位置一呆就是36年零7个月,创美国历史上大法官任期之最。此公出身贫寒,对弱者充满同情,在一些民权案子中永远是站在弱者的一边。不过,他贪财好色的人品常为人诟病。66岁时他第4次结婚,新娘子才22岁,气得国会内的卫道士要弹劾他。1966年,《洛杉矶时报》(Los Angeles Times)揭露威廉违法在一家基金会兼职,年薪12000美元,累计所得近10万美元,而这家基金会又在赌城拉斯维加斯(Las Vegas)投资赌场。这还了得!国会内的保守派议员听说后如获至宝,在国会再次提出弹劾他的议案。无奈,当时国会两院是民主党的天下,在他辞掉兼职后国会便放了他一马。1975年威廉突然中风,无法上班,理应退休,但是当时的总统正好是当年积极主张弹劾他的众议院共和党(少数党)领袖福特(Gerald Ford,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位没有经过民选的美国总统。他成为总统完全是个偶然。1973年12月,由总统尼克松[Nixon]提名、经国会两院批准,福特就任副总统,接替因逃税和受贿而辞职的副总统阿格纽(Spiro Agnew)。次年9月,他接替因水门事件而辞职的尼克松总统,成为美国第38任总统),为了不让福特总统有机会任命一个保守派法官接替他的位置,更是报当年的一箭之仇,威廉坐着轮椅、带着尿袋出庭,硬撑十个月,最后还是前功尽弃,在同事和舆论的压力下不得不提出辞职。
美国宪政历史历程
美国宪政历史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序言1.美国对法律的尊重,是美国法治的重要基础。
“他们(联邦大法官)的权利是巨大的,但这是受到舆论支持的权力。
只要人民同意服从法律,他就力大无穷;而如果人民忽略法律,他们就无能为力。
”——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必须强调指出的是,美国人的守法观念同他们的权力观念,是一个硬币的正反面,缺一不可。
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公民因而也有守法的义务。
2.《独立宣言》的两个思想来源:①以约翰·加尔文教义为核心的清教主义信仰(17世纪美国新英格兰清教徒中盛行的盟约观念,号召人们要依照上帝的旨意服从他们的统治者及所在地的法律)②17世纪英国哲学家和政治学家约翰·洛克等人的理论。
洛克认为,人们对生命、自由、财产的自然权利是神所赋予的,建立政府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而不是损害它们,因而政府也不能不经同意就取得或再分配财产,法律首先是为了反抗政府滥用权力,保障人们的自然权利而建立的。
3.“社会契约”也是美国法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概念,其中心内容是政府是自由的、具有道德的人们自愿同意的人为产物,不存在天然的政治权威。
政府必须同人们订立契约,才能取得统治的合法。
前言1.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难产,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和民主党竞选人戈尔的政治前途竟然系于佛罗里达州区区几百张选票!为此,双方打得不可开交,最终把官司打到联邦最高法院。
后者一锤定音,解决了长达36天的总统难产危及,人们在嘲笑美国的民主的同时,也深切感受到美国法治的完善和对法院权威的尊重。
遭美国最高法院以5比4一票之差作出不利于戈尔的判决之后,戈尔说:“我虽然很难同意最高法院的决定,但我接受它。
我接受这一审判的最终权威,……为了我民族的团结和我们民主的力量,我拱手让步。
”2.当今世界似乎没有哪个国家的司法部门拥有美国最高法院那样的权利和权威,这一权力来自他对美国根本大法——宪法的“话语霸权”,他是美国宪法的最权威和终极的解释者,来自他的基本公正和基本不受政府更替和舆论的变迁的我行我素。
美国的政治发展历程
美国的政治发展历程美国的政治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7世纪初的殖民时期,随着英国殖民者的移民到北美建立定居点。
然而,我们现在所熟知的美国政治体系是在美国独立后的几个世纪内逐渐形成的。
以下是美国政治发展的主要里程碑。
独立战争及宪法制定时期(1775-1789年):美国独立战争是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事件之一。
美国殖民地宣布脱离英国的统治,并于1776年通过独立宣言确立了独立的地位。
在独立战争的背景下,美国的政治领导人开始设计一个独特的政治体系。
1787年,美国制定了美国宪法,确立了美国联邦政府的基本原则,包括三权分立和各州权力的平衡。
党派制度的形成(1790-1820年):美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政党制度,但政治领导人很快开始形成不同的政治派别。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率先组建的联邦党和托马斯·杰斐逊领导的民主共和党之间的政治斗争使美国政治充满活力,并最终导致政党制度的形成。
西进运动及民主扩张(1820-1860年):19世纪上半叶,美国通过西进运动扩展领土,并逐渐形成了一个跨越整个北美大陆的国家。
这一时期,美国政治的中心地位逐渐从东北部转移到了西部。
同时,随着废奴运动的兴起,以及亚伯拉罕·林肯的当选,奴隶制的废除成为美国政治的主要议题之一。
重建时期及进步运动(1865-1918年):美国南部在南北战争后经历了重建时期,废奴主义获得胜利,并确立了黑人平等的法律地位。
然而,在结束重建时期之后,种族隔离制度迅速崛起,这为美国的进步运动提供了动力。
进步运动的目标是改革政府,推动社会改革,提高劳工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大萧条及二战后(1929-1945年):1929年的华尔街股市崩盘导致了世界上最严重的经济衰退之一,即大萧条。
这一时期社会紧张,政府迅速发展社会福利计划以帮助民众度过困难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超级大国之一,在冷战中与苏联展开对抗。
民权运动、社会改革及全球化(1950至今):20世纪中叶是美国民权运动的高潮,黑人和妇女争取平等权利。
美国政宪史
美国政宪史题目:如果我们观察美国宪政史的总体结构,那么在1776年、1781年、1787年、1861年、1868年(这一点需要提示一下,即第十四修正案在这一年通过)各发生了什么样的变革和转型,能否从这历次转型中找到每一个转型的政治动力和逻辑,并对之进行归纳和分析?1、变革和转型(1)1776年,北美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代表北美13个殖民地对英国宣告独立;(2)1781年,第二届大陆会议指定的《联邦条例》生效,按照其原则和规定,独立后的美国是一个由十三个州结成的松散联盟,即所谓的“邦联”。
(3)1787年,《美国宪法》通过,其中规定“联邦制”为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4)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止于1865年,这是历史上唯一发生在北美洲土地上的一场国家范围的战争。
(5)1868年,《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生效,同时总统大选,威尔逊被参议院、众议院弹劾。
2、分析归纳变革与转型(1)1776年社会背景:《独立宣言》是由维吉尼亚州的理察·亨利·李提交给大陆议会的,在独立宣言中写道:“我们以这些殖民地的善良人民的名义和权力,谨庄严地宣布并昭告:这些联合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名正言顺地应当成为自由独立的合众国;它们解除对于英王的一切隶属关系,而它们与大不列颠王国之间的一切政治联系亦应从此完全废止。
”委员会的成员由马萨诸塞州的约翰·亚当斯、宾夕法尼亚州的本杰明·弗兰克林、维吉尼亚的杰斐逊、纽约的罗伯特·R·利文斯通和康乃狄克的罗杰·谢尔曼组成,并被组成以起草合适的宣言。
杰斐逊起草了很大一部分。
在宣言被大陆议会采纳以前,在刑事法庭上被重写,其中一个被移除的篇章涉及奴隶制度。
托马斯。
杰斐逊(1743-1826)作为一个包括约翰.亚当斯和班哲明.富兰克林在内的起草委员会的成员,起草了美国《独立宣言》的第一稿。
大陆议会对杰斐逊的草稿作了重大改动,特别是在乔治亚州和南卡罗来纳州代表们的坚持下,删去了他对英王乔治三世允许在殖民地存在奴隶制和奴隶买卖的有力谴责。
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前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略论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难产,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和民主党候选人戈尔的政治前途竟然系于佛罗里达州的区区几百张选票!为此,双方打得不可开交,还好不是在白宫门前舞枪弄棒,而是在法院上唇枪舌剑。
双方几经过招,最后把官司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后者一锤定音,解决了长达36天的总统难产危机。
由非民选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来解决选票统计的纷争,进而决定了总统宝座的归属,这多少是美国民主的尴尬。
不过,在嘲笑美国民主制度“不民主”的同时,人们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美国法治的完善和对法院权威的尊重。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5比4一票之差作出了不利于戈尔的判决后,戈尔优雅地承认失败:“我虽然很难同意最高法院的决定,但是我接受它。
我接受这一判决的最终权威,为了我们民族的团结和我们民主的力量,我拱手让步。
”一对远在大洋彼岸隔岸观火、欣赏美国大选悲喜剧的中国读者来说,印象最深的可能不是布什和戈尔的较劲,而是最终由最高法院来定夺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这样,平时不显山露水的美国最高法院也开始进入中国读者的视野。
在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社会中,我们可能无法理解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权力和权威。
美国法院哪儿来的这么大的权力?它何以能够获得被万民景仰、连总统都得让它三分的权威?它又以什么形式来展示、维护和巩固自己的权威?的确,在当今世界各国政府中,似乎还没有哪个国家的司法部门拥有美国最高法院那样的权力和权威。
这一权力来自它对美国根本大法——宪法的“话语霸权”,它是美国宪法的最权威和终极的解释者,它的权威来自它的基本公正、来自它基本不受政府更替和舆论变迁的我行我素。
20世纪美国知名政治家、著名大法官查尔斯·休斯(Charles Evans Hughes)在1907年的一次演说中曾感慨到:“我们生活在宪法之下,但这个宪法是什么意思却是法官们说了算。
”说这番话时他是纽约州州长,后来,他破天荒地两度出任最高法院法官(1910─1916任大法官,1930─1941任首席大法官),更是亲自体会到了这句话的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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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立宪选择而言,立 宪设计方案具有坚实 的理性根据只是事情 的一个方面,事情还 有另外一个重要的方 面——立宪设计方案 得到理性的解释。 “世间存在着选择, 但选择应有理性根据。 理性的解释对其他人 来说是必要的的。”
这种必要性在 《联邦党人文集》 中得到了充分的 体现:正是为了 让人民理解、选 择、批准1787年 费城制宪会议提 出的宪法,汉密 尔顿、杰伊、麦 迪逊才共同以 “普布利乌斯” 为笔名在纽约的 报刊上发表了后 来构成《联邦党 人文集》的85篇 文章。
• 也许现在的人可以说,答案就在200年宪政 实践的历史中。但是,这个答案明显有事后 诸葛的嫌疑。但是如果人们不以纯粹经验的 角度看问题,《联邦宪法》的文本又提供不 了多少解释的空间。它太简约,最初只有短 短七条,并且没有自我阐释。这种情况下人 们会发现,对宪法的解释工作做得最好的, 或者说最能回答达尔的文字,就来自《联邦 党人文集》。
• 正是由于有了审慎思考的程序,人民才有可 能在批准程序中最终作出理性的选择。然而, 人民基于审慎思考而最终进行理性选择必须 以理性的立宪设计为前提。换言之,在立宪 的设计、推荐程序中,也必须介入审慎思考 的程序。因此,从立宪选择程序的运作来看, 理性的立宪设计、推荐在前,理性的立宪决 定、批准在后宪批准的程 序是分离的。故此,在《联邦党人文集》作 者的视野里,1787年美国费城制宪会议的 权力只是顾问性和建议性的,它“设计并提 出的宪法,除非经接受者正式批准,否则只 不过是一纸空文。”而立宪设计、建议程序 与立宪批准程序的分离意味着“在批准选择 作出之前介入了审慎思考的程序。”
美国宪政史
组员:龚飞 刘华东 肖楚凡 朱利 王璐
• 美国宪政的建立和变革是通 过“反思和选择”完成的, 还是依赖于“机遇和暴力”?
• 那么美国宪政作为一种“行 动”和“榜样”,有没有回 答这个问题呢?
《联邦党人文集》第一 篇中讲,“人的社会, 是否真的能通过反思和 选择,建立良好政府? 还是命中注定,要依赖 机遇和暴力,建立政治 制度?人们反复指出, 这个重大问题,看来, 是留给这个国家的人民, 要他们采取行动,树立 榜样。”
• 当然,从1787年5月到9月,在制宪会议上制 造分歧的人不止他们俩,做出有违初衷选择 的人不在少数。与会的代表们差不多在争论、 抗议、离席、拒绝签字等种种事件中度过了 那年的整个夏天,也在自由选择与自由放弃 选择的过程中迎来秋天。要知道,所谓“制 宪会议”不过是事后的提法。当时会议的原 定目标,不过是修改已经实施八年之久的 《联盟条例》。
• 抵御外来侵略,捍卫 自己的权力不被它邦 蚕食,避免各邦相互 倾轧,达成各邦彼此 孤立无法达到的福利, 这就是建立中央政府 的目的。就像制宪会 议上弗吉尼亚的代表 所说,建立这么一个 政府,是为了防止美 利坚垮台的预言变成 现实。
• 要达到这个目的,有两 个问题是立宪者首先要 面对的。 • 一:选择什么样的政体?
• 这个角度看,如果把费城制宪会议向美国人 民推荐的宪法视为一种政治制度大厦的设计 图,那么,《联邦党人文集》就是这副设计 图的理性说明书,它对宪法为何要如此设计 给予了充分而详实的理性解释。 总之,在 立宪选择过程中,立宪设计方案的理性根据 及其理性解释是不可缺少的。
• 对于汉密尔顿提出的这个问题,于当时来讲 需要美国民众立刻做出回答,实在是因为形 势逼人。数年之前,北美十三个原英殖民地 分别独立,自成一邦,后又结成战时联盟, 合力对抗英军。如今独立事毕,各邦究竟是 各自为政还是该进一步联合,建立一个有中 央政府的“合‘众国’”,对于各国精英不 言而喻,普通民众尚多疑虑。
• 这是一个根本性的政治问题,其实质是人类 政治社会的起源问题:如果说通过暴力或者 偶然的机遇来建立政治秩序是以往人类历史 的两大基本模式,那么,能否有第三种模 式——基于深思熟虑的自由选择?如果答案 是肯定的,那么,良好的政府就是人类设计 与选择的产物。问题是,什么是良好的政府? 设计与选择一个良好的政府是一个什么样的 过程?
• 既然立宪选择是设计与选择一个良好政府的 过程,那么,谁来对立宪设计方案进行最终 的选择?从根本上说,立宪选择是由人民作 出的。因为根据《联邦党人文集》的立宪选 择理论,“宪法”与普通的“法律”判然有 别:宪法是“由人民制定、政府不能更改 的”,而普通的法律则是“由政府制定、政 府能够更改的”。
• 然而经过三个月的秘密 讨论,会议不但否决了 那个条例,而且制定了 一部全新的宪法。后世 将《联邦宪法》的制定 称作“伟大的妥协”, 然而通观立宪者们在制 宪会议中发生的变化, 就会发现一个更基本的 事实:伟大的妥协基于 伟大的选择。没有他们 自由选择的意愿和能力, 就没有真正的妥协可言。
• 1787年9月,《联邦宪法》制定完毕,需要 起码9个邦的制宪会议批准方能生效。一年 将尽,陆续有8个邦予以批准,惟有纽约邦 久拖不决,成为宪法施行的最大阻力。于是 汉密尔顿邀约麦迪逊和杰伊,共同使用笔名 “帕伯琉斯”,在纽约各大报纸上高密度地 发表文章,解释联邦宗旨,阐述宪法要点, 希望籍此说服纽约民众,促使纽约邦制宪会 议批准宪法。这一系列文章共85篇,后来结 集出版,也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联邦党人 文集》。
• 他明知自己的意见与 大多数代表相左,还 宣称“(英国的)贵 族院是最高贵的机 构”,议员必须有大 笔的个人财产,应具 备贵族精神,终身任 职,并以贵族为荣。
• 而麦迪逊呢?在前往费城参加制宪会议的人 当中,他是准备工作做得最充分的一个。他 像一个参加考试的中学生那样做足功课,初 衷和汉密尔顿差不多,就是要建立一个中央 集权的“全国政府”。虽然他的表达比较含 蓄,但这一主张还是遭到维护邦权的各方代 表的强烈抵制。明智的麦迪逊选择了妥协, 改弦易张转而支持联邦体制。
• 这一区分不仅意味着 政府本身不能进行立 宪选择,它只能在立 宪选择之后,在宪法 性规则之下就如何管 理公共事务进行日常 操作性的决策,而且 意味着人民作为立宪 选择的主体,必须对 自己负责,必须理性 地进行立宪选择。
• 然而,人民对立宪设计方案进行理性选择 需要满足一个基本前提:立宪设计本身必 须有坚实的理性根据。这至少是由两方面 的因素决定的:其一,立宪选择的程序。 根据《联邦党人文集》的论述,立宪选择 有着特别的程序,它涉及立宪设计、立宪 建议、立宪批准等程序。
• 作为人民意志之体现的宪法性规则,其正义 性来自于普遍共识或者实质性的一致同意。 诚如霍布斯所言,“这是共和国的法律,就 像游戏法则一样:凡是所有游戏者均同意的, 对所有游戏者就不存在不正义。”因此, 既然立宪选择立足于普遍共识或者实质性的 一致同意,而不是大多数人的投票,那么, 立宪设计方案具有坚实而充分的理性根据, 就是获得普遍共识或一致同意的重要条件。
• “选择”,这个字眼所包含的庄重含义,极 其恰当地体现在汉密尔顿和麦迪逊身上。在 制定宪法的代表中,汉密尔顿是惟一支持过 君主制的人。他曾经毫不犹豫地宣布,英国 政府是世上最好的政府,要把美利坚的事情 办好,照搬英国模式即可。因为国王的利益 世袭,与国家利益不可分割。这使他不易被 外国贿赂腐蚀,还有较高的独立性来安排行 政事务。反倒是共和原则毛病多多,执政者 短视,结党营私,恋栈权力,野心勃勃,贻 害无穷。
• 在三位作者的心目中,《联邦党人文集》的 读者对象就是1788年的纽约民众,文章均 是应时应景之作。他们无意昭示后人,或成 就传世名著。然而历史证明,《联邦党人文 集》的价值早已远超当年作者们的初衷,成 为美国建国史中的“智慧美玉”,也成为人 类宪政史上的重要文献。
• 美国第26任总统伍德罗· 威尔逊曾经说, 《联邦党人文集》里的文章分明旨在影响当 时的纽约选民,但力量却是既奇特又持久的。 后世学者中,也有人认为《联邦党人文集》 不过是一些支持宪法的宣传材料,具有一定 的政治浮夸性。但最终大多能够意识到,汉 密尔顿等人在文集中所揭示的那些政治原则 不仅的确体现在宪法文本当中,并且持续地 在宪政实践里发挥作用。
• 二:究竟是建立一个集 权政府,还是建立一个 联邦体制呢?
• 对于第一个问题,到底是君主政体、贵族政 体还是共和政体?从制宪记录来看,君主政 体几乎遭到所有代表的唾弃,而在确定哪些 人相当于英国贵族的标准上,大家也莫衷一 是。更重要的是,立宪者们明白,绝大多数 民众既不会容忍君王,也不会允许一帮贵族 骑在自己头上。 • 民众对共和政体的普遍欢迎态度,既非从天 而降,亦非与生俱来。
• 罗伯特· 达尔曾经有这么一个疑问。他说, 现在看来制宪的历史很清楚:55个称不上 “神圣”的人聚在一起炮制了《联邦宪法》, 实际签署文件的仅有39人。这些人当中, 相当一部分是奴隶主(没有妇女,也没有黑 人和印第安人),13个邦,统共不过2000 人投票通过了它。而今所有的投票者早已作 古,并且大多被人遗忘。请问,为什么今天 的美国人还要受这样一份200多年前签署的 文件约束呢?
• 首先,就像本文开头 所引汉密尔顿的话, 《联邦党人文集》展 示了立宪者的一种信 念:拥有选择自由的 人民,完全有能力为 自己设计一套以民主 共和为基石的政治制 度。也有愿望充分尊 重它,并使它运转起 来。
• 因此,《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是在向人民 进行理性的解释:一方面,他们希望人民对 费城制宪会议提出的新宪法既不要“盲目批 准,也不要盲目否定。而是要进行认真而坦 率的考虑。”另一方面,他们力图通过对新 宪法设计理念、设计思路的阐释,使人民可 以在审慎思考的基础上,对立宪设计的方案 作出理性的选择。
• 假设良好的政府是一种在规则的统治之下或 者说受到规则有效约束的政府,而“宪法可 以界定为是一组具体说明政府界限和条件的 规则集”,那么,设计与选择一个良好政府 的过程,本质上就是一个立宪选择的过程。 在此过程中,人民通过立宪确立公民不可剥 夺、受到保护的基本权利,确立政府权力的 性质、范围、结构,以实现公民权利与政府 权力的平衡。
• 在整个18世纪,北美人口急遽的增长和流 动,土地与财富的相对充裕,使得旧有的 等级制失去约束力,古老的家长制也形同 虚设。在原有的基督教传统之上,洛克、 休谟等人的新思想得到广泛的传播,一种 全新的平等观念逐渐在人们的头脑中扎根, 直到美国革命把这种观念彻底付诸行动。 在这方面,民众的激进程度甚至超过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