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自律公约-珠海进出口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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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摩托车分会章程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摩托车分会章程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摩托车分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中国机电商会” )摩托车分会(以下简称“分会” ),英文名称China Chamber of Commerce for Import & Export of Machinery & Electronic Products, MotorcycleBran ch (简称CCCMEMB,是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社团组织。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根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分会由从事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摩托车零部件(以下简称“摩托车产品”)进出口贸易、生产、科研和相关活动的中国机电商会会员组成。

第三条分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是在中国机电商会统一管理、领导、授权下,协调摩托车产品会员单位有序从事进出口贸易的自律性、全国性行业组织。

第四条分会的宗旨是:遵照《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章程》,对摩托车产品进出口贸易和相关活动进行协调、指导,为会员及其他组织提供咨询、服务;维护正常的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国家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进出口贸易健康发展。

第五条分会的注册地为北京市。

第二章职能第六条分会的职能是:(一)宣传贯彻国家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会员依法经营;(二)从事会员单位摩托车产品进出口贸易及相关活动的协调工作;协调会员之间的进出口贸易纠纷,促进行业自律,维护正常进出口贸易秩序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三)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协调会员单位组织制订摩托车产品出口同行协议价,同时肩负监督、检查、实施的职能;(四)根据WTO勺有关规则,就国外对我国出口摩托车产品的倾销、补贴和保障措施指控,安排、组织和指导有关企业应诉;组织对会员单位反映的外国摩托车产品在我国境内倾销或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关于《珠海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珠海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珠海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珠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6.0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珠海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促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进一步提高我市立法质量,现将《珠海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2014年6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政府大院五号楼10楼(邮政编码:519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珠海市法制局收”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

珠海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促进珠海民营经济发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本条例所称的民营经济组织,是指依法在本市注册成立或开展投资、经营,除国有控股和外资控股之外的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济组织。

第三条[引导促进] 市、区人民政府,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向高端服务业、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及特色海洋经济和农业领域转变,针对小微型民营经济组织发展制定专项扶持政策。

第四条[平等公平原则] 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组织享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和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实现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组织规则平等、机会平等、权利平等。

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组织财产权利受到平等保护。

商会在开拓国际市场中的作用探析(1)

商会在开拓国际市场中的作用探析(1)

商会在开拓国际市场中的作用探析摘要:作为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一种自律性民间组织,商会承担着政府和企业在发展市场经济中所不能完成或不能高效完成的社会职能。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和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实现更大范围的国际贸易是必然的途径,商会在其中的中介作用必不可少。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商会在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问题。

本文从组织概况、宗旨目标、组织架构和经费来源四个方面对我国商会组织发展中存的问题进行了进入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商会开拓国际市场作用ABSRACT: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as a self-regulating between folk organization,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to undertake the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 development in market economy can't complete or can't efficient completed social functions. With the trend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constantly strengthen and development, actively explore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to achieve greater rang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is the inevitable way,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in one of the intermediary role indispensable. At present, our country is in the economi c transition,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ing international market inevitably exists some problems. This paper, from the general situation, objectives, and target, organization structure and funding sources four aspects to our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chamber of commerce are put into the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 and the suggestion.KEY WORDS: Chamber of commerce develop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impact目录一、商会 (1)(一)商会定义 (1)(二)中国商会 (1)(三)商会在开拓国际市场中的作用 (1)二、国外商会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3)(一)大陆型:以德国商会为代表 (3)(二)英美型:以美国商会为代表 (4)(三)日韩型:以日本商会为代表 (4)三、我国商会发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4)(一)政府干预与商会的行政化倾向 (4)(二)职能不够明确,运作机制还不完善,功能发挥也不全面 (4)(三)商会组织的治理结构不完善 (5)(四)法律地位不明确 (5)四、我国商会建设和发展的对策建议 (5)(一)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商会功能 (5)(二)完善商会内部治理机构,建立健全商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6)(三)完善法治建设,确立商会的合法地位 (7)结语 (7)参考文献 (8)一、商会(一)商会定义由行业协会、商会、慈善团体、宗教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等社团为构成主体的公民社会的勃兴是改革开放的产物。

珠海市进出口商会章程

珠海市进出口商会章程

珠海市进出口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定名为“珠海市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本会”)。

英文译名:Zhuhai Chamber Of Commerce Of Importers & Exporters。

第二条本会是经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由从事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企业自愿参加组成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行业的非盈利性行业社团组织。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对会员企业开展业务活动进行协调、指导、咨询、服务。

以适应我国加入WTO形势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进出口商会在未来我市外经贸事业发展中强有力的中介和行业管理作用,维护正常的对外经济贸易秩序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会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经济贸易方针、政策,恪尽职守,秉公办事,贯彻公开、公正、公平和服务第一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会员企业服务,并自觉接受珠海市民政局、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的行政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办公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溪路88号15栋1单元201、202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在政府和会员企业之间、国际市场与会员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1 .宣传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会员企业守法经营;2 .代表会员企业利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情况、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并对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出建议;3 .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会员企业与海关、税务、外汇、检验检疫、工商、银行保险、外经贸管理等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为企业获得支持提供服务;4 .代表会员企业出席有关国际性专业会议,加强与世界各国和地区同行业组织的联系,交流信息;组织和协助会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和发展业务合作关系。

第七条在珠海市民政局、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的指导下,开展下列工作:1 .承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珠海交易分团的组展服务工作,组织境内外展览及服务工作;2 .承接和组织实施纺织品配额网上招标,产地证的打证、发证工作,受理货物出口许可证的申请,初审、转报、非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等自动进口许可证送证、领证等工作;3 .配合海关、税务、外汇、检验检疫等部门,做好进出口业务协调工作;4 .协助会员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包括境外展览、境外投资、工程承包、成套设备进出口和劳务合作等;5 .引导外贸企业发展科、工、贸相结合的实业经济,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培育自主国内国际知名品牌;6 .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其他服务工作。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章程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章程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简称中国纺织商会)。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的英文名为:China Chamber of Commerce For Import and Export of Textiles(简称CCCT)。

第二条本团体是从事纺织品服装进出口贸易的相关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正常的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国家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纺织品服装进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商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楼7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代表会员企业利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企业的情况、意见和建议,并对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出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章程对会员企业的对外贸易经营进行协调指导,提供咨询服务。

(二)宣传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会员依法经营。

(三)协调解决会员之间的进出口贸易纠纷,促进行业自律,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经营秩序和会员的共同利益。

(四)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发挥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加强与同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的联系,共同推动纺织品服装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五)根据国家业务主管单位的授权,负责纺织品进出口许可数量招标的实施工作。

(六)针对国外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各种贸易救济措施调查,代表行业或组织有关企业应诉;对本行业会员反映的外国产品在我国内倾销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七)收集、研究和交流商情资料,对进出口商品市场、行情,国际贸易有关法规、协定,有关国家贸易政策等进行调查研究,向会员提供服务,依照有关规定出版刊物,建立和发展相关、信息库。

2023新任商会会长就职表态发言稿

2023新任商会会长就职表态发言稿

2023新任商会会长就职表态发言稿2023新任商会会长就职表态发言稿 1__月__日,商会第三届理事会选举发生了新一届常务理事会,我有幸被选为第三届常务理事会会长。

二月日,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断定了本届商会主旨为“求实、贡献、翻新、发展”,对本届工作提出四大目的,即(1)进一步强化商会的政企桥梁作用,坚固政企接洽;(2)搞商全员素质,辅助会员做强做大;(3)晋升民企商会品牌,加速发展存在代表性的会员,加强会员的社会义务感和公益心;(4)规范内部管理为确保目标实现,制定了九项办法:(1)商会成破政务调和委员会、内务和谐委员会,重点打造所辖各专委会,争夺更多的政府资源及政策为会员服务。

(2)组建会员,名言名句;互动担保公司”为会员企业的发展服务;(3)强化培训功效,拓展素质化培训;(4)打造商会著名品牌,通过发展丰盛多彩的活动加大宣扬力度;标准管理,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家入会,使本届会员总数到达300家以上;(5)组建50-100万国民币的关爱基金委员会,每年为社区组织1-2件有影响力的公益运动;(6)第年组织2-3次海内外商务考核;(7)打造会员间互助商务平台;(8)经营商会,扩大财源;(9)每年1-2次邀请区委、区政府重要领导到会员企业考察、领导;一是遵从于遵从。

在组织上,屈服上级组织的任职决议,服从上级的部署,杰出实现好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义务。

二是联系与沟通。

在工作中,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争取各级组织和相干部分的支持;增强和分局各部门及全部职工的沟通,努力营造一个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干实事、谋发展的踊跃进取协调环境。

三是继承与发展。

在事业上,继续和发挥上届引导班子精良的工作风格和获得的宏大成就,进一步加大发展力度,拓宽发展范畴,实现新的冲破。

四是团结与关心。

以人为本,真心诚意地团结关爱每一位职工的出产和生活,关怀支撑每一位岗位的工作。

五是学习与自律。

在自己的生涯学习中,尽力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进步政治思维觉醒和政策程度,遵照党的纪律;学习水文业务跟管理发展常识,一直提高本人的综合治理才能。

商会行业自律公约

商会行业自律公约

商会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建团结和谐商会氛围,维护XXX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共同利益,保护和促进商会会员之间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增强商会凝聚力,规范商会会员生产、经营行为,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是商会会员自律性公约,是商会会员文明服务、公平竞争、规范行为、自我约束的准则。

第三条商会会员自律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平等、守法、公平、诚信。

第四条本公约所称商会会员,是指注册成为XXX会员单位或会员个人。

第二章自律条款第五条会员应严格遵守:(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二)商会《章程》、《会员自律公约》和商会其它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会员应当严以律己,自觉约束个人或企业行为,注意小节,不得损害商会的整体利益及社会声誉,自觉遵守如下规定:(一)自觉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积极开展项目合作和创新,提升商会整体竞争力;(二)考究信誉,遵守志愿、同等、守法、公正、诚信的原则,努力提升XXX的社会形象;(三)团结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不搞拉帮结派等有损于商会团结的行为;(四)主动制止违反法律、法规和商会章程的行为,并避免商会遭受重大利益损失;(五)会员特别是领导层,必须时刻留意个人形象,严禁在公共场合酗酒滋事、损害商会的声誉;(六)对企业负责,对商会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家庭负责,远离“黄、赌、毒”,禁止酒后驾车;第七条商会对会员单位的服务,依靠“引导扶持、互助互济、友好协商、求同存异、力求双赢”的办法。

第八条商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上个人可充分发表意见,一旦决议经表决后生效,个人不同意见可保存,但必须执行决议。

会议决议需经到会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章公约的执行与监督第九条商会将定期就本公约的执行情况向会员进行核查和监督,对执行公约成绩突出的会员企业给予表彰,并定期通报公约执行情况。

商会行业自律公约

商会行业自律公约

商会行业自律公约商会行业自律公约是商业界自主建立的一种行业行为规范和自律机制,旨在维护行业的正常秩序和高度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商会自律公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商业界必须遵守和执行其规定,以保障商业界和消费者的利益,提高行业的道德和行业规范。

一、商会行业自律公约的意义1.推进行业规范化建设。

商会行业自律公约是维护市场舆情和行业声誉的重要工具。

通过制定、贯彻、监管具体的行业规范,可以推进行业规范化建设,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市场经济的公正和公平,维持良好的商业生态。

2.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商会行业自律公约为维护消费者利益提供了框架性的法律保护。

商会行业自律公约可以有效规范商家的行为,防止商家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行为,从而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倡导商会行业自律公约是企业以及商业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标志之一。

制定、执行和监督商会行业自律公约是保障企业社会责任感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企业更积极地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贡献。

二、商会行业自律公约的主要内容1.经营行为的规范。

商会行业自律公约规定了商家应该遵守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并规范了商家的宣传、销售、售后服务等行为。

商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诈行为等节制。

2.从业人员的规范。

商业企业的从业人员是企业形象的代表和服务对象的接触者。

商会行业自律公约规定了员工的形象标准、行为规范和素质要求,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口碑。

3.价格和质量的规范。

商会行业自律公约规定商家应向消费者提供公正合理的价格、质量一致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规范价格、质量等因素,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商标和知识产权的规范。

商会行业自律公约规定商家必须尊重他人商标和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商标和知识产权,保护商业合法权益。

5.其他规范。

商会行业自律公约还规定了保证消费者安全、保护消费者隐私、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等其他规范。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8.08.27•【文号】商贸字[2008]116号•【施行日期】2008.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商贸字[2008]116号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参展水平,优化参展企业结构,做到展位安排规范、公平、透明,特制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

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省府城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以地方交易团形式参展。

国资委管理企业参展组团单位由商务部另行规定。

第三条广交会出口展展位按不同用途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

第四条品牌展位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安排给具有一定出口品牌发展基础的参展企业使用的展位。

第五条地方交易团组团单位负责受理本地区企业品牌展位申请,国资委管理企业参展组团单位负责受理国资委管理企业品牌展位申请。

交易团组团单位负责对本团品牌展位申请企业进行预审,并组织商务部安排的本团品牌展位使用企业参展。

第六条成立由商务部外贸司(以下简称外贸司)牵头,商(协)会(指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轻工工艺进出口商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下同)、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参加的品牌展位安排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品牌展位数量安排。

第七条参加工作小组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共6人,其中东部、中部和东北、西部地区各2人,代表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行政排序依次担任。

第二章品牌展位使用条件第八条使用品牌展位的企业或展品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须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我国商会法的基本原则及其立法模式选择一、商会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商会法的基本原则及其立法模式选择一、商会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商会法的基本原则及其立法模式选择∗江平∗∗ 陈晓军∗∗∗商会组织的出现可谓由来已久,它作为商人之间自发组织形成的一种自治性团体,在维护商人利益,解决商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协调商人与政府间的关系等方面都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在我国,近现代历史上对于商会的地位和作用的重视在立法上得以很好的体现,早在1903年清政府就颁布了《奏定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这是旧中国规范商会组织的第一个法规。

1914年9月12日,北洋政府颁布了《商会法》。

该法明确规定,“商会及商会联合会得为法人”,法律上首次规定了商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又重新修订了商会法,对商会的宗旨和职能作了较为完善和详尽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尽管实行高度的计划经济,政府对经济生活拥有绝对的统制力,但于1953年成立的工商业联合会还是作为一个全国性的商会组织一直存在着。

在1989年10月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条例》中,商会被明确规定为社团组织。

1993年10月,工商联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时明确规定: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既是统一的人民团体,也是中国的民间商会。

但令人遗憾的是,虽然在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商会组织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商会立法工作却一直没有提上议程。

由于商会立法的缺失,实践中,面对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官方色彩极强的商会与民间商会并存的状况,官方背景的行业协会高度行政化、官僚化的倾向,以民间商会形式出现的同业公会组织不能取得法人地位的尴尬处境,使得我国在商会问题上所存在的极度混乱、矛盾的态度表露无疑,实践中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也不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目前,抓紧制定出台一部统一的商会法,以适应经济生活的客观需要,是十分必要的。

而解决商会法的基本原则问题,则是商会法立法的首要问题。

一、商会法的基本原则商会法应当确定哪些基本的原则,这在我国是一个具有较大难度的理论问题。

因为商会法的基本原则确立之后,将适用于任何类型的商会,不论该商会是民间的还是官办的,也不论是全国性的还是地方性的。

珠海市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

珠海市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

珠海市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发文字号】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发布部门】珠海市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6【实施日期】2009.01.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珠海市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已经2008年11月18日七届8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20日起施行。

市长钟世坚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珠海市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打击走私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反走私工作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遵循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反走私工作纳入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含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下同)依照本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市、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打私综治办)具体负责反走私联合行动、专项行动和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导工作。

海关、公安、边防、工商部门依法履行反走私工作职责,检验检疫、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海事、流渔办、渔政、水运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支持和配合缉私部门开展反走私工作。

第四条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市、区人民政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国家、省下拨的反走私专项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打私综治办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国家有关反走私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我市反走私综合治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导全市和各有关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专项行动和综合治理。

(三)受理群众有关走私案件的举报和来信来访,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调查重大走私线索,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查处被举报的走私、贩私案件。

(四)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本市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的突发事件。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和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和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和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中共珠海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4.13•【字号】珠办发[2011]9号•【施行日期】2011.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和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办发〔2011〕9号)横琴新区党委、管委会,各区委、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珠各单位:《关于发展和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4月13日关于发展和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以下简称《部省协议》),促进我市行业协会(商会)自立、自主、自律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规划纲要》、《部省协议》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以管理体制创新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的自立、自主、自律发展,按照扶持和保障措施完善、培育和孵化设施齐备、运行和监督手段规范、功能和作用发挥充分、规模和实力显著增强的发展路径,逐步建立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行为规范、法制健全的行业协会(商会)体系,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发展、协调关系、规范行为、促进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珠海进出口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珠海进出口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珠海进出口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平台介绍珠海进出口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是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4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8个区域性中心实验室为基础,以全国检验检疫系统掌握的信息、检测、认证等丰富资源为依托,联合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和珠海市进出口商会等共同设立的公益性非营利机构,秉承“立足公益、集中资源、开放共享、促进发展”的原则,面向广大外向型企业提供公益性、综合性的技术服务。

珠海进出口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了检验检疫的职能优势。

检验检疫的职能特点是比较系统地了解各个国家对我国产品的技术法规、标准、认证等技术要求,比较系统地了解我国出口商品总体质量状况及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情况,建设有广泛专业覆盖面的检验检疫技术保障体系。

而企业产品出口既面临产品质量问题,也经常因对目标市场不了解而在标识、包装、说明书等方面出现问题,每年我国被国外通报和召回的案例有1000多起,这些案例对同类产品有极高的警示意义。

该平台通过运用检验检疫掌握的信息、技术等资源,对于帮助企业防范类似风险、避免经济损失、改进产品质量都有着直接帮助和长远意义。

珠海进出口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适应了外向型企业的服务需求。

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上,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针对珠海企业特点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调研,经抽取162家企业,通过实地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企业的需求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科学分类,结合平台集聚的资源特点,设计了信息服务、质量评价、技术培训、技术支持、检测认证五个方面的功能。

平台将根据珠海外向型企业的需求,充分发挥平台合作各方的资源优势,全年提供免费的标准查询、政策咨询,及时发布国内外法规标准、科技文献、出口国的WTO/TBT-SPS 通报和产品预警等信息,开展质量评价、技术培训、体系培训等公益性的专项活动,根据企业需要联合合作机构开展技术攻关、新材料试验、标准制定、科技研发等专项技术活动,提供专业检测、认证及整合打包的综合性检测认证服务等。

广东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

广东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

广东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监理行业的管理,规范我省监理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员的行为,维护我省监理市场秩序和监理行业的社会信誉,提高我省监理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我省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监理行业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凡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的会员及其监理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公约,所有在广东省从事监理活动的监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 本公约所称“广东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是指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的会员及其监理从业人员或在广东省从事监理活动的监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不损害其他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和与监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和声誉,不影响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信誉,自觉规范与监理业务相关的各项工作、行为和活动。

第二章 监理企业自律第四条 监理企业在从事监理活动中,应自觉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独立自主开展监理工作,遵守合约,注重信誉,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违法社会公德。

第五条 严格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监理资质等级和规定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不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不接受挂靠的监理业务,不以收取管理费的方式把资质转让给其他人员使用。

第六条 自觉维护监理市场投标秩序,严格执行政府关于监理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不以超出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所允许浮动范围的价格进行竞标;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

第七条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监理行业利益的监理招标公告、监理招标文件的内容或监理合同条款自觉进行抵制;不参与建设单位的压价协商和谈判。

第八条 履行监理招投标的责任和义务;拒绝与任何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以任何方式诋毁、中伤监理投标的竞争对手,不以私下交易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监理业务。

提升质量倡议书

提升质量倡议书

提升质量倡议书提升质量倡议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提升综合国力作出了巨大贡献。

按照党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从战略上谋划新时期外贸发展,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实现我国外贸由大到强的跨越,是一项紧迫和重要的任务。

今年,商务部在全国开展“外贸商品质量提升年”活动对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意义重大,全体外贸领域企业和工作者都应积极响应并参加此项活动,并做出应有贡献。

在此,我谨代表纺织、轻工、五矿、食土、机电、医保等全国6大进出口商会向广大外贸企业发出以下倡议:一、提高外贸商品的质量和信誉。

要从维护国家形象和国家整体利益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进一步提高外贸商品质量的重要意义,健全企业质量追溯和管理体系,实行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建立质量提高、效益改善、结构优化、资源节约的外贸绩效评价机制,严把进出口产品质量关。

二、优化外贸商品结构。

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是提升外贸商品质量的关键。

要切实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把提高质量、研发技改、设计创新、品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制成品出口的比重,严控“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既要保持“中国制造”的优势,又要形成“中国创造”新优势。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积极参与国际各类技术标准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争取国际竞争主动权。

严格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和相关法律,远离盗版及侵权,拒绝生产经营侵权产品。

重点发展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商品出口,增强外贸核心竞争力。

四、坚决杜绝伪劣产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不生产不经营伪劣产品,杜绝以次充好,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服务档次。

五、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不迎合某些客商低质低价要求,加强企业自律和行业自律,坚决维护中国产品和中国企业形象。

各行业将以开展“外贸商品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信经营”意识,重质量、求创新、促转变、谋发展,全面推动我国外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最新中国国际商会章程(全文)

最新中国国际商会章程(全文)

最新中国国际商会章程(全文)促进会员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工商界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会员国际业务的发展,为会员提供服务,反映会员意见,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下面是为您精心的有关最新中国国际商会章程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商会的名称为中国国际商会(以下简称“本商会”),英文名称为: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MERCE,英文缩写为:CCOIC。

第二条本商会是由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从事国际贸易、商务交流、投资合作和其他商业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备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商会的宗旨是:促进会员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工商界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会员国际业务的发展,为会员提供服务,反映会员意见,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本商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 和业务主管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商会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商会的业务范围是:(一)征询了解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会员向立法机关、有关政府部门转达或提出建议和诉求;(二)协助会员与有关政府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国际组织等进行沟通协调,帮助解决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三)介绍国内外的经济贸易法规政策投资环境等,为会员经营提供商务信息和咨询、法律顾问、仲裁调解、信用管理等服务,经政府相关部门授权出具商事纠纷的公评意见和各种商事证明、签发原产地证和暂准免税进口单证册(英文缩写 ATA)等;(四)参加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以下简称ICC)组织的活动,与ICC各国家和地区委员会、各国家和地区商会及相关国际组织开展友好往来与业务合作,参与ICC有关政策规则的研究制定,并推介ICC的各项服务以及最新的政策、规则;(五)在国际贸易准则、管理理论与实务、市场经营能力、专业水平资质、技术技能等方面开展培训业务,帮助会员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六)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展览会、商务研讨、洽谈活动及其他业务事项,为会员开拓市场和国际化经营提供服务;(七)为会员提供交流、沟通、商谈、推介、宣传的机会和平台,帮助会员获得更多发展机会、提高国际竞争力;(八)承担业务主管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委托交办的工作;(九)根据会员要求,依法开展其他有益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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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会员企业自律公约
为切实提高商会会员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推进我市外经贸健康、持续发展,经充分协商,制订下列公约,共同自觉遵守。

一、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依法取得从业资格,及时办理经营证照。

不无证照经营,不超范围经营,不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

二、质量可靠,服务周到。

坚持顾客至上,注重提高产品质量,改进服务方式,做到产品价廉物美、服务热情周到。

不做虚假广告,不生产假冒伪劣、质次价高产品,不掺杂使假。

三、公平竞争,互利共赢。

提倡“合作+竞争”精神,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公平合理竞争,做到竞争有序、以质取胜,团结协作、共同发展。

不低价倾销,不哄抬物价,不相互诋毁。

四、以人为本,善待员工。

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用工手续,交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用;注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员工福利待遇。

不违法用工,不拖欠克扣员工工资,不侮辱、漫骂、殴打、体罚员工。

五、倡导环保,和谐发展。

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清洁生产,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自觉防
治生产污染和其它社会公害。

不偷排、擅自超标排放污染物,不擅自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

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认真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依法设置账簿,如实申报、缴纳税款。

不偷税、漏税、抗税。

七、信守合同,全面履约。

切实增强契约意识,在经济交往中签订合法规范的合同,自觉遵守承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不擅自违约、毁约,不搞合同欺诈,不假借合同从事非法活动。

八、互谅互让,和气生财。

公约成员之间或公约成员与非公约成员之间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或与之相关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商会等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珠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公约自缔约成员单位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由商会负责监督执行。

商会会员及全市企业均可申请加入本公约,并自签署确认书之日起受本公约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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