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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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动态管理制度

员工动态管理制度

员工动态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形成“人适其位、位得其人”的良好人力资源环境,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2 员工录用管理2.1 公司各部门由于工作任务的增加,岗位人员出现短缺时,由本部门拟定增人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劳部和有关领导。

2.2 人劳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定员定编的要求,进行合理配置,如果公司内部确实无法满足人员需求,拟定招工招聘计划,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报董事会审批,人劳部负责组织实施。

2.3 招工招聘要“因事择人、用人所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4 经考核考评被录用的人员统一到人劳部报到登记,人劳部汇总制表,并安排到培训中心培训。

2.5 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求,拟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考试。

2.6 经培训考试合格者,人劳部根据岗位需求和人员状况统一安排上岗试用。

2.7 季节工及临时工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部门必须认真填写试用人员考察表(附表1),试用期满,人劳部汇总考察结果,并组织考核评比,考核评比达到称职者,人劳部负责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2.8 所签劳动合同分为:临时劳动合同、三年期劳动合同。

季节工、临时及试用制人员签定临时劳动合同,其他人员签定三年期劳动合同。

2.9 签定劳动合同后,由人劳部统一安排在拟用部门上岗工作。

3 员工的动态管理3.1 管理对象分类3.1.1 公司聘任的各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年底民主评议,动态转换,优胜劣汰。

3.1.2 招工招聘的拟用员工依据第八条规定实行考核评比,优胜劣汰。

3.1.3 一般员工通过“三工并存,动态转换”的管理办法,优胜劣汰。

3.2 “三工”并存3.2.1 “三工”并存:即优秀员工、合格员工、试用员工同时存在。

3.2.2 生产部、安检部、技术部、选煤厂、运销分公司、后勤分公司通过本部门内部考核,每月确定本部门的“三工”名单,并报送人劳部。

施工单位安全资质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安全资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资质管理原则1.依法管理: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安全资质,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分类管理:根据施工单位施工性质、规模、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条件,实行分类管理。

3.动态管理: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复查和动态调整。

4.公开透明:安全资质评定、考核和复查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安全资质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3.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

4.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齐全;(3)安全生产投入达到规定标准;(4)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齐全有效;(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到位;(6)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7)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到位。

5.具备良好的信誉,无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记录。

四、安全资质评定与考核1.施工单位申请安全资质评定,应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对施工单位进行评审。

3.评审合格后,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资质证书。

4.安全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3个月,施工单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查。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换发新的安全资质证书。

五、安全资质动态调整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对安全资质实行动态调整。

2.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单位,依法降低或吊销其安全资质。

3.对安全生产条件改善、管理水平提高的施工单位,依法提高其安全资质等级。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包钢公司人才管理制度建设

包钢公司人才管理制度建设

一、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包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是: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人才队伍,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人才管理制度建设内容1. 人才分类管理包钢公司根据人才类型、岗位需求和发展潜力,将人才分为管理类、专业类和技工类。

管理类人才分为经理级、课长级、组长级三个方向;专业类人才分为工程师、技术员、调试工三个方向;技工类人才分为基层岗位、技术岗位。

2. 动态管理包钢公司实行动态管理,对储备人才库进行定期考核、选拔和调整,确保人才库的数量与质量。

通过竞聘或推荐晋升的人员必须从储备人才库选拔。

3. 选拔入库包钢公司通过员工自荐、部门推荐、民主选举、人力部门挖掘、分管领导提名等方式,及时选拔补充储备人才。

各中心/各部门负责人须提报1名继任者储备,各中心/子公司其他申报人数不超过本中心/子公司总人数的10%。

4. 培养计划包钢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才,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

如管理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管理岗位-关联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轮岗锻炼与培养;销售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关键岗位-管理岗位-关联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轮岗锻炼与培养;研发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技术岗位-关联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轮岗锻炼与培养。

5. 晋升管理包钢公司所有通过竞聘或推荐上岗的管理类或技术类人员都必须从储备人才库选拔。

同时,建立公平公正的晋升机制,为优秀人才提供晋升通道。

6. 激励机制包钢公司建立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包括薪酬福利、培训机会、晋升机会等,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人才管理制度实施效果通过不断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包钢公司取得了显著成效:1. 人才队伍素质得到显著提升,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 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不断提高,企业凝聚力增强。

3. 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

总之,包钢公司将继续完善人才管理制度,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高危药品动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动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动态管理制度一、高危药品的分类高危药品可以根据其毒性、危险性以及使用风险等因素进行分类。

根据药品的毒性程度可以将其分为五类:一类是剧毒药品,具有极强的毒性和危害性,需要特别谨慎使用;二类是大剂量的毒性药品,使用剂量超标可能引起中毒反应;三类是易致肝肾损害的药品,使用需要注意对肝肾功能监测;四类是易产生药物相互作用的药品,需要谨慎搭配使用;五类是易引起过敏反应或依赖性的药品,患者需要密切监测。

二、高危药品的管理高危药品的管理是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务人员应遵循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高危药品,降低使用风险。

1.建立专门的高危药品管理委员会,制定高危药品使用规范,明确高危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用药剂量、不良反应及处理方法等,建立健全的使用标准和操作规程。

2.建立高危药品专职管理团队,配备专业的药师和护士进行临床用药监测和指导,确保高危药品的合理使用。

3.建立高危药品使用审批制度,对于需要使用高危药品的病例,医生必须经过审批才能使用,严格控制使用数量和频次。

4.建立高危药品使用记录和监测制度,对每次使用高危药品的病例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建立急重症用药制度,对于急重症患者使用高危药品时,要求医生提供使用原因和权衡利弊的证据,确保患者得到合理的治疗和保护。

6.建立高危药品使用意外和不良反应处理制度,对于使用高危药品时发生的意外和不良反应,要求医生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救治,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7.建立高危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对于高危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和清点等工作要求细致规范,确保用药安全和有效性。

8.建立高危药品的药理毒理知识培训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定期参加高危药品的药理毒理知识培训,提高使用的安全性和技术水平。

三、高危药品动态管理体系的建立为有效管理高危药品,提高药品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高危药品动态管理体系,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规范要求。

安全保密人员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保密人员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中的安全保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安全保密人员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保密风险,实行分级管理。

(二)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安全保密人员的专业背景、技能水平和保密意识,进行分类管理。

(三)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安全保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保密风险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分级管理第四条安全保密人员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保密人员、二级保密人员、三级保密人员和四级保密人员。

第五条一级保密人员:承担国家秘密核心要务,对国家秘密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主要包括:(一)涉及国家秘密核心要务的涉密岗位人员;(二)国家秘密核心要务的保密管理人员;(三)国家安全、国防科技、外交、军事等领域的涉密人员。

第六条二级保密人员:承担国家秘密重要要务,对国家秘密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主要包括:(一)涉及国家秘密重要要务的涉密岗位人员;(二)国家秘密重要要务的保密管理人员;(三)涉及国家安全、国防科技、外交、军事等领域的涉密人员。

第七条三级保密人员:承担国家秘密一般要务,对国家秘密安全负有责任。

主要包括:(一)涉及国家秘密一般要务的涉密岗位人员;(二)国家秘密一般要务的保密管理人员;(三)涉及国家安全、国防科技、外交、军事等领域的涉密人员。

第八条四级保密人员:承担国家秘密辅助性工作,对国家秘密安全负有次要责任。

主要包括:(一)辅助性涉密岗位人员;(二)保密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分类管理第九条安全保密人员分类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专业背景:根据安全保密人员所从事的专业领域,进行分类管理。

(二)技能水平:根据安全保密人员的保密技能水平,进行分类管理。

(三)保密意识:根据安全保密人员的保密意识,进行分类管理。

第四章动态管理第十条安全保密人员动态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评估:对安全保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保密风险进行定期评估。

分类管理制度

分类管理制度

分类管理制度分类管理制度是一种对各类对象进行分类、分级、分区的管理方式,通过对不同对象实施差异化的管理措施,以达到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目的。

在我国,分类管理制度已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交通管理等。

本文将从分类管理制度的定义、意义、实施原则和具体实践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分类管理制度的定义分类管理制度是指根据对象的性质、特点、风险等因素,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对每个类别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这种管理方式强调对对象的差异化对待,以实现精细化、动态化、科学化的管理。

分类管理制度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动态性、科学性等特点。

二、分类管理制度的意义1. 提高管理效率:通过对对象进行分类,可以针对不同类别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减少资源浪费。

2. 保障安全:对高风险对象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促进发展:分类管理制度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 强化法治:分类管理制度有助于明确管理职责,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执法效能。

5. 优化服务:通过对不同对象实施差异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三、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原则1. 科学分类:根据对象的性质、特点、风险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将其分为不同类别。

2. 差异化管理:针对不同类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效果。

3. 动态调整:根据对象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分类和管理措施,确保管理的时效性。

4. 公开透明:分类管理制度应具有较高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5. 法治保障: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应依法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四、分类管理制度的具体实践1. 安全生产领域: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等高风险行业实施严格的安全监管,根据企业规模、风险等级等因素进行分类,实行差异化监管。

2. 环境保护领域:对污染物排放实行分类管理,对重点污染源实施严格监控,促进企业减排。

人民检察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

人民检察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

人民检察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人民检察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导言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检察工作人员是履行国家法定职责、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检察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其的公正性、专业性和权威性,近日,我国检察机关发布了《人民检察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

该意见旨在统一和完善分类管理制度,为检察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工作保障和发展机会,进一步提升人民检察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一、制度改革背景我国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分类管理制度,明确了检察工作人员的岗位分类、资格条件和晋升规定。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进步,原先的分类管理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

一些检察工作人员因为在岗位上没有明确的晋升通道,导致他们在工作中缺乏积极性和热情;一些从业多年的检察工作人员没有获得相应的职称和职级提升,使得他们的工作动力和发展空间受到限制。

对分类管理制度进行改革迫在眉睫。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1. 引入职级和职称并行制度为了更好地激励和激发检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改革意见提出了职级和职称并行制度。

职级制度主要根据检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业绩和职业发展等因素进行评定,职称制度则主要评价其专业技能和学术贡献。

通过引入并行制度,不仅增加了检察工作人员的晋升机会,也注重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2. 推行动态管理和精细化考核改革意见明确了动态管理和精细化考核的要求,旨在更好地培养和选拔优秀的检察工作人员。

动态管理要求检察机关及时了解、记录每位检察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发展动态,确保岗位上的适任性和公正性。

精细化考核则是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工作要求,对检察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这不仅帮助检察机关更好地了解和把握检察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潜力,也为他们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提升机会。

3. 建立健全培训和发展机制为了提升检察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改革意见强调了培训和发展机制的建立。

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12.10•【字号】鲁教基发〔2015〕16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基发〔2015〕16号各市教育局、编办、公安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2005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厅印发的《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实行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制度登记注册是学前教育机构取得合法地位,纳入规范管理的必要途径。

《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明确提出:“依法实行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制度。

未经登记注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的管理,按照《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要求,结合年检制度,对辖区内登记注册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梳理,已经取得《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园许可证》)且年检合格者,换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合格证》(以下简称《登记注册合格证》);年检不合格者,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办园资格。

二、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工作政策性强,面广量大,各级教育、机构编制、公安、民政、卫生计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前教育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

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制度

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制度

石城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切实强化城乡低保对象科学管理和动态管理,按照应保尽保、特困重保、超标退保、公正施保的要求,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家庭收入变化和自救能力等情况,在对象重新认定过程中,全面推行分类管理和分类施保,原则上根据家庭成员收入状况和健康状况将低保对象分为A、B、C、D四类。

把城乡低保家庭分为ABCD 四种类型进行管理。

A类为常保对象;B类和C类为非常保对象,其中D类为动态管理重点对象。

(一) A类对象的划分A类(长期保障对象):“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的人员,此类对象全额享受保障标准,城市对象每人每月300元、农村对象每人每月130元。

A类对象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的老弱病残对象等。

具体包括:(1)子女完全无能力赡养的老年对象;(2)已成年且无法就业、无固定收入来源、无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对象;(3)家庭成员中有长期患重大病的对象;(4)父母双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老幼对象。

A类属长期保障对象,按当地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

(二) B类对象的划分B类(重点保障对象):①低保对象中家庭主要成员因患大病或残疾(一至二级)丧失劳动能力,而家中其他成员无收入或收入较低的特困家庭;②单亲(丧偶)家庭子女正在上大学的,本人因病、残收入较低的家庭;③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的70岁以上老人;此类对象城市每人每月245元、农村每人每月110元。

B类属中长期保障对象,低保金按当地低保标准差额补助,月人均补助金额可高于当地低保对象平均补助水平。

(三) C类对象的划分C类(基本保障对象):①单亲家庭(离异)子女未成年或在校读书的家庭;②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边缘但家庭成员中有读大学或长年患病的家庭;此类对象城市每人每月200元、农村每人每月90元。

C类对象按当地低保标准差额补助,月人均补助金额应低于当地低保对象平均补助水平。

供应商动态管理制度范文

供应商动态管理制度范文

供应商动态管理制度范文供应商动态管理制度一、引言供应商是企业发展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拥有优秀的供应商能够为企业提供稳定、高质量的物资和服务,从而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

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竞争的日益激烈,供应商的管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为了更好地管理供应商,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稳定性,我公司制定了供应商动态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的供应商动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帮助公司建立供应商优选机制,建立供应商动态管理的体系和规范,保证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稳定、高效,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供应风险的减少。

通过该制度,公司能够及时了解供应商的变化情况,评估供应商的绩效,及时做出调整,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三、制度内容(一)供应商资质评估1.资质要求:对于供应商资质的要求,公司将根据不同供应商的类型和相关要求进行评估。

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财务状况、经营能力、信誉度、合作经验、技术能力等。

2.评估流程:公司将建立供应商资质评估流程,主要包括供应商申请资格审查、评估材料准备、评估指标设定、评估实施、评估结果反馈等环节。

3.评估标准:公司将根据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应具体、明确,以便于供应商了解和达到。

(二)供应商绩效考核1.考核指标:公司将根据供应商的业务类型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制定供应商绩效考核指标。

主要包括供货质量、交货准时率、售后服务质量、合作配合度等方面。

2.考核周期: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供应商绩效考核的周期。

一般情况下,考核周期可以设定为半年或一年。

3.考核结果:公司将根据供应商的绩效考核结果,评估供应商的优秀情况,设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和奖惩措施。

同时,公司将与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结果的沟通和反馈。

(三)供应商关系管理1.供应商分类:公司将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供应商的重要程度和业务关系进行划分。

一般可以将供应商划分为核心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等。

三无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三无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规范三无人员管理,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及流程适用于我单位对无身份、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以下简称“三无”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三、管理原则1.人道主义原则:尊重三无人员的人格尊严,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2.分类管理原则:根据三无人员的健康状况、生活状况等,实施分类管理。

3.动态管理原则:根据三无人员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四、管理流程1.接收与登记(1)接到三无人员求助后,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了解其基本情况。

(2)对三无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其为“三无”人员后,填写《三无人员登记表》。

2.分类管理(1)对无危重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送至救助站。

(2)对精神病病人,送至市精神病医院,如诊断不明确,请杨启主任会诊确诊后再送市精神病医院。

(3)对传染病病人,检查确诊后送传染病医院。

3.观察治疗(1)必须在医院观察治疗者,以收急诊科治疗为主,需专科特殊治疗者收入专科治疗。

(2)治疗结束后,送至救助站。

4.费用结算(1)无论急诊留观还是收入专科治疗,均需填写特殊病人欠费录入申请单,请主管院长、结算室主任签字。

(2)严格掌握用药及检查指征,特殊用药、大型检查请主管院长签字。

(3)三无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医院承担,不得因为费用原因耽误病人抢救治疗。

5.送至救助站(1)三无人员送至救助站前,填写《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登记表》,并请市救助站接收经手人签字。

(2)三无病人送至市精神病院、传染病医院,请接受医院方在病历上签字。

五、监督与考核1.定期对三无人员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及流程落实到位。

2.对违反制度及流程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本制度及流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及流程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3.本制度及流程如有未尽事宜,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团员动态管理制度

团员动态管理制度

团员动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团员动态管理工作,加强对团员的关爱和指导,推动团员的全面发展,提高团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团员动态管理的对象团员动态管理的对象为我团组织成员。

在此规定中,团员包括正式团员、预备团员、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待选人员。

第三章团员动态管理的目标团员动态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对团员的认识、了解和指导,帮助团员了解团的性质、任务和要求,引导团员在思想、政治和组织上不断提高,增强团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团员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团的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四章团员动态管理的原则1. 尊重团员的人格,关心团员的成长,以团员的整体利益为根本出发点;2. 坚持思想政治第一原则,坚决维护团的根本政治立场和宗旨;3. 注重团员动态管理的差异性,采取因人施策;4. 积极运用法治手段,保障团员权益;5. 团员动态管理工作应当科学、规范、便捷、高效;6. 加强团员对外联络和对内沟通,做到联系服务团员的全方位。

第五章团员动态管理工作机制1. 汇总团员动态资料的工作机制(1)各级团委要建立团员动态信息库,完善团员档案信息内容,确保每名团员信息真实、完整、及时、准确;(2)不定期组织对团员进行动态调查,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学习工作情况、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及时更新团员档案信息。

2. 团员动态管理工作考核机制(1)建立团员维权和申诉机制,鼓励团员对团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2)通过对各团员参与团组织活动、学习情况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进行考核,对团员进行分类管理和奖惩措施。

3. 团员关怀服务工作机制(1)建立团员关怀服务小组,负责对困难团员进行帮助与谈心;(2)建立团员关怀专款,用于资助因各种不可抗力因素致困的团员;(3)建立团员座谈制度,及时了解团员的精神状况,解决团员在工作学习上的困惑和问题。

第六章团员动态管理工作流程1. 团员入团流程(1)入团积极分子、团员待选人员的遴选;(2)团员待选人员的考察期;(3)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待选人员的团课学习;(4)团员的正式入团仪式。

国土空间法治现代化新理念

国土空间法治现代化新理念

国土空间法治现代化新理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国土资源的利用和管理面临着新挑战。

为了适应新形势,推动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深入发展,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了国土空间法治现代化的进程。

本文将介绍国土空间法治现代化的新理念,包括空间优先、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公正公平、规划引领等五个方面。

一、空间优先国土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是基础和前提,空间优先是国土空间管理的新理念。

空间优先是从国家战略高度出发,统筹规划、协同发展、科学利用和保护国土空间资源的战略性举措,体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理念。

空间优先制度建设的核心是建立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体系,实现城乡空间一体化、区域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优先。

同时,应逐步完善国家战略资源保护定位、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总量管制、生态空间保护制度等,确保空间开发利用的整体和谐。

二、分类管理国土空间分类管理是针对不同空间区域和资源环境特点,采取不同管理方式,推进国土空间优化配置、科学管理和高效利用的重要措施。

分类管理的基础是制定完善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分类管理制度,同时要注重与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保护等相关管理配套制度的衔接。

在分区分级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分目标、分场景、分对象的分类管理,从而实现优化空间结构、调整产业布局、推行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目标。

三、动态管理动态管理是指依据国土空间资源的实际变化,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资源及其环境变化进行监测、评估和预测,及时更新调整国土空间规划和管理措施,切实增强国土空间规划和管理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动态管理实施的关键在于构建科学、准确和完整的国土空间监测、评价和预测体系,逐步形成以信息化手段为主要工具的国土资源变化监测与评价、空间环境评估与预测、环境影响评价等动态管理机制。

四、公正公平公正公平是国土空间法治现代化的价值追求和基本要求,是应对治理难题、防范风险因素、增强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措施。

分级分类工作制度

分级分类工作制度

分级分类工作制度是指根据不同的对象、任务和目标,将工作内容进行细化、分类和分层,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一种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分级分类的原则、实施步骤、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分级分类的原则1. 科学性原则:分级分类工作应当根据事物的内在规律和特点,科学合理地划分类别,确保分类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2. 系统性原则:分级分类工作应当从整体上考虑,将各项工作内容、对象和目标纳入系统化管理体系,形成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

3. 动态性原则:分级分类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分类标准和类别,保持分类体系的动态平衡。

4. 灵活性原则:分级分类工作应当根据不同任务和目标,灵活调整分类方式和手段,提高工作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5. 公平性原则:分级分类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各类对象在分类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二、分级分类的实施步骤1. 明确分类目标: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确定分类的对象和内容。

2. 制定分类标准:根据对象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分类标准,确保分类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3. 划分分类类别:根据分类标准,将对象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形成分类体系。

4. 确定分类结果:对每个对象进行评估和判断,确定其所属的类别。

5. 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分类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分级分类的具体措施1. 信息采集与处理: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收集与分类对象相关的信息,进行整理、筛选和分析,为分类提供依据。

2. 建立分类体系:根据分类标准和对象特点,建立完整的分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内容、对象和目标得到有效管理。

3. 制定分类方案:针对不同类别,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

4. 实施动态管理:对分类对象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分类标准和类别。

5. 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对分类体系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6. 建立考核机制:对分级分类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人才动态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人才动态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人才动态管理制度汇编范文人才动态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的人才管理水平,激发员工的潜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人才动态管理制度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公司将通过人才动态管理,实现人力资源与业务发展的有效结合,构建高绩效团队,实现员工个人与企业共同发展。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人才培养、激励、流动、留任等相关制度和政策,以实现人才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人才分类管理第六条公司将员工分为核心员工、骨干员工、一般员工三类。

第七条核心员工是公司关键岗位的担当者,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是公司的中坚力量。

第八条骨干员工是公司业务的骨干和后备力量,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九条一般员工是公司的基础员工,具有相应的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相应的岗位职责。

第十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岗位、能力、业绩等综合因素,对员工进行分类管理,并给予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人才储备和引进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人才储备库,定期进行人才储备的培养和补充。

第十二条公司将采用多种渠道进行人才的引进,包括招聘网站、社交媒体、内部推荐等。

第十三条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和员工的能力需求,进行合理的招聘计划。

第十四条公司将通过招聘、面试、测评等方式,选拔适合岗位的人才,并进行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查。

第十五条公司将根据新员工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员工入职手续,要求新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

第四章人才培养和激励第十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发展需要和公司的业务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

第十八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职业发展规划等。

第十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培训成果和业绩,给予相应的晋升和提升机会。

第二十条公司将建立激励机制,包括薪酬激励、福利激励、职称评定等,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物资库房管理制度

物资库房管理制度

物资库房管理制度一、管理目的和原则为了更好的管理物资库房,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物资库房管理工作,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物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

2.原则:依据科学管理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过程管理和岗位责任制,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合理使用,降低物资浪费和损失。

二、库房设备管理1.对库房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保养,减少故障或损失。

2.储物柜和货架的设置和管理,按照计划放置和调整货物,合理分配空间,压缩库存,提高库存操作效率。

3.工具的使用和管理,定期提醒员工工具的安全使用和注意事项,保证员工的工作安全。

三、物资采购管理1.物资采购采用“申请-审批-采购-验收”流程,由库房管理员负责采购,监督物资的采购情况,并做好采购记录。

2.物资的选择和采购,按照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度等综合评价标准,采取多样化的采购手段,以确保物资质量。

3.物资采购需要等齐各种证明和资料,包括合同、发票、物资名称等,以便发生问题时查找和处理。

四、物资领用管理1.物资领用由库房管理员负责监管,员工按照规定填写领用申请单,将其提交给库房管理员进行审核和审批,经过审核后,即可领取所需物品。

2.员工领用物资需要签字确认,确认物品名称、数量和规格等相符,领用单需要加盖公章。

3.不允许员工私自领取库房内的物资,并需要对使用过的物资整理归放到原位。

五、物资库存管理1.物资库存按照物品种类、数量、规格等分类,编号统一,标识清晰,实行动态管理。

2.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检查,更新库存记录,及时调整不合理库存,平衡出、入库物品数量,避免货物堆积。

3.物资的储存应该按照保质期限和保存条件分类储存。

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物品要放置在标准的储存场所中,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六、物资报废和处置1.库房内物资的报废由库房管理员负责监督和处理,根据物资质量问题或使用条件不符等原因给予报废处置。

2.报废物资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置,不合格及陈旧的物品应及时处理,以免占用库存空间和对环境造成影响。

公司涉密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公司涉密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涉密人员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明确责任;(二)分类管理,分级施策;(三)动态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涉密人员分类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涉密人员,是指在公司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

第五条涉密人员分为以下三个等级:(一)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或企业商业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

(二)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或企业商业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

(三)一般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或企业商业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

第六条公司根据涉密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七条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初审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八条公司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初审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进行调整。

第三章涉密人员管理措施第九条涉密人员管理措施包括:(一)保密教育培训:公司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二)签订保密协议:公司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保密责任和义务。

(三)保密审查:公司对拟从事涉密工作的人员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其符合涉密人员条件。

(四)涉密岗位设置:公司合理设置涉密岗位,确保涉密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

(五)保密设施建设:公司加强保密设施建设,为涉密人员提供安全的保密环境。

(六)保密监督检查:公司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保密规定。

安全附件管理规定

安全附件管理规定

安全附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附件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附件是指用于保护人身安全的各种装置、设备、工具、器材等。

第三条安全附件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动态管理。

第四条安全附件管理应当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附件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附件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使用方法和使用期限等。

第五条安全附件管理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第六条安全附件管理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附件的有效使用。

第七条违反本规定的,由企业依法给予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安全附件的分类第八条安全附件按照其使用范围和功能,分为以下几类:(一)防护类: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二)救援类:如应急灯、应急电话、应急包等。

(三)检测类:如气体检测仪、温度计、湿度计等。

(四)报警类:如火灾报警器、烟雾报警器、气体报警器等。

(五)其他类:如安全绳、安全网、安全标志等。

第九条安全附件应当根据其使用范围和功能,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使用规程。

第三章安全附件的管理第十条安全附件管理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动态管理。

第十规定的存放位置、数量、种类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

第十二条安全附件应当定期检查、维修、更换,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安全附件的使用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签署安全承诺书。

第十四条安全附件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拆卸、改装或者擅自停用。

第十五条安全附件的使用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确保安全附件的有效使用。

第十六条安全附件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附件的检查、维修、更换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仓库动态管理制度

仓库动态管理制度

仓库动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仓库管理,实现仓库动态管理,提高物资储存效率和准确性,确保物资存放安全和稽核合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管理工作。

三、仓库动态管理流程1. 库存盘点每月底进行一次全面的库存盘点,由仓库管理员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盘点工作,对账目库存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发现差异及时整理并上报,以保证账目库存准确无误。

2. 物资调拨根据公司各部门的需求,仓库管理员负责调拨仓库物资,并填写相应的调拨单据,确保物资的准确调拨到指定部门,并做好跟踪记录。

3. 入库管理接收供应商送达的物资时,仓库管理员应核对货品明细和数量,做好验收记录,并将物资入库登记,将入库单据及时归档。

入库后,对物资按类别、规格、数量进行合理摆放,并做好标识,以便查找和管理。

4. 出库管理根据各部门的物资领用需求,仓库管理员应及时核对领用单据,发放物资,并填写出库记录,确保领用物资准确无误。

出库后,及时更新库存信息,保持库存数据的实时性。

5. 库存分类管理仓库管理员应根据物资的不同特性进行分类管理,对易损、易腐、高值等物资进行重点监管和保护,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完好。

6. 质量管理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的质量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确保存储物资符合质量标准,避免损失和浪费。

7. 安全管理仓库管理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保证仓库内部环境的安全和整洁,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 设备维护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仓库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仓库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责任分工1. 仓库管理员(1)负责仓库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入库、出库等操作流程的顺利进行;(2)负责盘点、调拨、入库、出库等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工作的高效和准确;(3)负责仓库质量、安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仓库内部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2. 部门负责人(1)负责向仓库管理员提交物资领用需求,提供相关支持和配合;(2)负责对仓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督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行分类管理制度

实行分类管理制度

实行分类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分类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组织发展而实行的一种管理制度。

通过对不同类型的事项进行分类管理,可以更好地满足组织发展的需要,提高管理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二、分类原则分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性原则:分类应基于事项的内在属性和特点,避免主观臆断和人为割裂。

2. 系统性原则:分类应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各类事项之间应相互协调,形成一个完整的分类体系。

3. 实用性原则:分类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组织对不同类型的事项进行管理和操作。

4. 动态性原则:分类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保持其时效性和针对性。

三、分类内容和方法1. 事项分类:根据事项的性质、特点、重要性等因素进行分类,可将其分为重点事项、一般事项和辅助事项等。

针对不同类型的事项,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操作流程。

2. 资源分类:根据资源的性质、特点、使用方式等因素进行分类,可将其分为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等。

针对不同类别的资源,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分配方案。

3. 风险分类:根据风险的特点和影响程度进行分类,可将其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等。

针对不同类别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4. 流程分类:根据流程的性质、特点、重要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可将其分为核心流程、辅助流程和管理流程等。

针对不同类别的流程,制定相应的执行和管理标准。

四、制度实施和管理1. 明确职责:各相关管理人员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范围,确保分类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2.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对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持续改进: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反馈意见,对分类管理制度进行持续改进和完善。

4. 培训宣传: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其对分类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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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切实强化城乡低保对象科学管理和动态管理,按照应保尽保、特困重保、超标退保、公正施保的要求,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家庭收入变化和自救能力等情况,在对象重新认定过程中,全面推行分类管理和分类施保,原则上根据家庭成员收入状况和健康状况将低保对象分为A、B、C、D四类。

把城乡低保家庭分为ABCD 四种类型进行管理。

A类为常保对象;B类和C类为非常保对象,其中D类为动态管理重点对象。

(一) A类对象的划分
A类(长期保障对象):“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的人员,此类对象全额享受保障标准,城市对象每人每月300元、农村对象每人每月130元。

A类对象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的老弱病残对象等。

具体包括:
(1)子女完全无能力赡养的老年对象;
(2)已成年且无法就业、无固定收入来源、无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对象;
(3)家庭成员中有长期患重大病的对象;
(4)父母双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老幼对象。

A类属长期保障对象,按当地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

(二) B类对象的划分
B类(重点保障对象):①低保对象中家庭主要成员因患大病或残疾(一至二级)丧失劳动能力,而家中其他成员无收入或收入较低的特困家庭;②单亲(丧偶)家庭子女正在上大学的,本人因病、残收入较低的家庭;③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的70岁以上老人;此类对象城市每人每月245元、农村每人每月110元。

B类属中长期保障对象,低保金按当地低保标准差额补助,月人均补助金额可高于当地低保对象平均补助水平。

(三) C类对象的划分
C类(基本保障对象):①单亲家庭(离异)子女未成年或在校读书的家庭;②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边缘但家庭成员中有读大学或长年患病的家庭;此类对象城市每人每月200元、农村每人每月90元。

C类对象按当地低保标准差额补助,月人均补助金额应低于当地低保对象平均补助水平。

(四) D类对象的划分
D类(临时保障对象):A、B、C类以外的低保对象,此类对象低保标准按家庭收入核定计算应低于低保人均补差
标准(2011年起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为2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56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为90元),城市每人每月160—180元、农村每人每月60-80元。

(四)四类对象的管理
四类对象都要强化动态管理。

动态管理坚持依法、客观、公正、不影响被调查对象正常生活的原则,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低保对象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收入和生活变化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张榜公示。

A类对象每年要走访一次,经常予以关心慰问,随时了解和解决他们的生活及家庭成员变化情况;
B、C 类对象每半年要入户核查一次,建立其子女就业年龄段跟踪档案,及时了解其子女就业情况,当收入高于低保标准要及时取消。

D 类对象属重点动态管理对象,要经常性进行跟踪管理,坚持每月核查一次,及时了解其就业和家庭成员收入变化情况,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他们参加社区公益活动。

ABCD四类对象都要加强动态管理,要健全动态管理工作记录。

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及生活等情况有变化的,要及时提出调整意见,超过标准的要及时取消低保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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