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热门8篇)
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热门8篇)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第1篇一、设立招标采购小组组长:校长联络员:总务科长成员:纪委书记分管后勤校长总务科专项负责人采购员使用单位负责人一名二、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
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
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
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
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前期准备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
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
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
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四、议事规则(一)基本宗旨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
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
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招投标制度精选五篇
招投标制度招投标制度「篇一」招投标管理细则1、目的:增强采购环节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2、组织机构及职能:2.1招投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裁担任,财务总监为召集人,成员由总裁助理、采购比价员、招标单位负责人、招标单位采购负责人、招标单位其他相关人员和其他人员(如外聘专家)等组成。
2.2招投标工作小组主要职能是直接参与股份公司及下属各产业的大额招标采购工作,对各产业组织的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3小额的招标采购工作由各产业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但应报备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可直接参与招标也可进行事后监督。
3、招标范围:3.1股份公司及各产业进行的基础项目建设,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
3.2股份公司及各产业的设备或技术改造采购。
3.3股份公司及各产业的大宗物资采购,凡适合进行招标的,都应当招标采购。
3.4大宗物资采购以外的其它符合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也应当进行招标采购。
3.5符合招标条件全年采购在5万元以上的,能分次招标的应分次招标,以做到经常调整采购价格,降低采购费用。
对于一些比较简单的大宗物资或小额物资采购,可采用简易程序招标。
4、招标方式:4.1公开招标:是公司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与投标。
4.2邀请招标:是公司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与投标。
5、工作程序:5.1招标要求及流程5.1.1采购单位申请或股份公司认为应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在招标实施前十天向招标工作小组提交招标计划。
招标计划中应注明拟采购的物资名称、数量、预计单价、预计总金额、供应时间、技术要求、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并提供六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必要的材料。
5.1.2招标工作小组接到招标计划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招标工作会议,讨论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凡招标的单位提交材料不全的应限期补齐,同时研究工作程序、招标方式、招标要求等。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等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和高效进行。
第二章招投标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监督。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招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投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招投标办公室设在公司计划发展部,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三)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和答疑;(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五)负责招标投标资料的归档和保密工作;(六)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其他事务。
第七条招投标办公室应当在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管理第八条招投标活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时间、招标地点等;(二)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评标办法等;(三)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向社会公开征集投标人;(四)发售招标文件,同时公布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五)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解答投标人的疑问;(六)组织开标,公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七)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八)组织定标,确定中标人;(九)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十)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送招投标办公室备案。
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
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xx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一、总则1. 为了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投标的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性,保护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项目等。
二、招投标管理组织结构1. 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领导和监督招投标工作。
2. 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投标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招投标相关工作。
三、招投标原则1. 公开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公开进行,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有机会参与竞争。
2. 公平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公平进行,确保所有参与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
3. 透明原则:招投标活动应透明进行,确保所有活动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投标范围1. 公司所有采购或出售的资产、物品和服务均应纳入招投标范围。
2. 重要设备、大宗物资的采购或出售,以及技术咨询服务等的招投标,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五、招投标程序1. 制定招投标计划:根据公司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招投标计划,明确招投标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范围等。
2.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公司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发布招标公告,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 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4. 开标评标:招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
5. 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六、招投标监督与审计1. 招投标活动应接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
2.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投诉或举报。
公司应对投诉或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依规处理。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招投标纪律或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招投标企业管理制度
招投标企业管理制度一、招投标企业管理制度的原则1.公开性原则:招投标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公正竞争,任何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招投标活动。
2.公平原则:招投标活动应保障各方的利益平等,不得歧视任何参与者,也不得给予特殊优惠。
3.诚信原则:所有参与者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隐瞒、歪曲真实情况,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
4.选择原则:招投标活动应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确保企业利益最大化。
二、招投标企业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招标公告:企业应当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中应包含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条件、投标文件要求等内容,确保招标信息的广泛传播。
2.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参与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给企业,投标文件的要求应清晰明确,确保参与者能够准确了解投标要求。
3.开标:开标是指企业组织专家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封和评审,评审的过程应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评审依据可以包括价格、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因素。
4.中标和合同签订:企业根据开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合同内容应明确,合同签订后,参与者应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5.监督和管理:企业应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确保规则的执行和制度的实施,发现并处理招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6.处罚规定:对于违反招投标规则的参与者,企业应根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取消资格、罚款、追究法律责任等。
三、招投标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企业利益:招投标企业管理制度能够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避免利益受损和资源浪费。
2.提高效率:规范的招投标流程能够提高企业的招投标效率,减少人力的重复投入和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3.增强竞争力:公开透明的招投标过程能够吸引更多的优质供应商或承包商参与,为企业选择到合适的合作伙伴,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4.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招投标企业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树立企业的良好信誉形象,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声誉。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篇1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一、公司对外一次*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的;二、公司对外所有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的工程(包含项目劳务);三、公司对外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公司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总金额在**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的;四、公司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也是评标委员会成员。
小组成员包括:成本管理部部长、采购专员、使用部门分管副总、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重大项目的招标增加法律顾问)。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由成本管理部部长担任,其他成员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总经理直接负责对招标工作的监管。
第七条职能划分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由使用单位对招标项目进行申请。
二、经办部门:成本管理部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四、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招投标管理的制度与流程
招投标管理的制度与流程1. 引言招投标管理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和流程,用于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地选择供应商和承包商。
本文将介绍招投标管理的制度和流程,并强调简化策略和避免法律复杂性的重要性。
2. 招投标管理的制度招投标管理的制度是指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程序,用于管理招标和投标活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标文件编制制度:规定了招标文件的内容、格式和要求,以确保公平竞争和透明度。
- 报名资格审查制度:用于审查潜在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格和能力,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 投标保证金制度: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他们的投标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投标评审制度:通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选择最有利的投标人或供应商。
3. 招投标管理的流程招投标管理的流程是指从招标开始到中标结束的一系列步骤和活动。
以下是一般的招投标管理流程:1. 编制招标文件:确定项目需求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发布公告。
2. 报名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3. 投标准备:潜在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
4. 投标递交:潜在投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 投标评审:评审委员会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 中标确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发布中标通知。
7. 合同签订: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确定项目实施的具体细节和要求。
8. 履约管理: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4. 简化策略与法律复杂性在招投标管理中,简化策略和避免法律复杂性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建议:- 简化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简明扼要,清晰明了,避免使用法律术语和复杂的条款。
- 明确评标标准:制定明确的评标标准和权重,避免主观性评价和法律争议。
-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招投标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和法律风险。
- 注重公平和透明: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透明,避免偏袒和不当竞争行为。
招投标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招投标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各企事业单位为了更好地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降低采购成本,普遍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活动。
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提高采购效益,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制度。
二、招标范围及流程1. 招标范围1.1 本制度适合于企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进行的招标活动。
1.2 依法应进行招标的采购项目都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2. 招标流程2.1 项目立项2.1.1 根据需求,制定项目招投标计划。
2.1.2 确定采购方式,并组织招标工作组。
2.2 招标准备2.2.1 准备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
2.2.2 确定招标公告发布渠道,并进行公告发布。
2.3 投标活动2.3.1 完成投标文件的准备工作。
2.3.2 开标环节,确保投标文件的保密性和公正性。
2.4 评标活动2.4.1 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2.4.2 综合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2.5 中标及合同签订2.5.1 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满后签订采购合同。
2.6 结束招投标活动2.6.1 归档招投标相关。
2.6.2 招标工作组进行总结和评估。
三、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 封面及索引1.2 投标信1.3 报价及付款方式1.4 技术方案1.5 业绩和经验1.6 资格证明文件1.7 其他相关附件2. 报价要求2.1 投标单位需要提供明确的报价,包括总价和单项细目报价。
2.2 报价需要合理、透明,并符合市场价格水平。
3. 技术方案要求3.1 技术方案需要满足采购需求,并做出详细的说明。
3.2 技术方案需要具备可行性和可实施性。
四、评标标准及程序1. 评标标准1.1 技术方案评分1.2 价格评分1.3 业绩和经验评分1.4 资质评分2. 评标程序2.1 组织评标委员会2.2 开标2.3 评审投标文件2.4 计算综合得分2.5 确定中标候选人2.6 确定中标人五、中标及合同签订1. 中标公示1.1 公示中标结果1.2 公示期满后,可以签订采购合同。
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
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文招投标管理制度是指组织机构为了实施招投标工作,确保公正、公平、透明、竞争的原则,并提高招投标效率和规范招投标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总称。
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组织机构的运行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对招投标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招投标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招投标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公平竞争和透明运作,实现公共财政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通过建立完善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可以保证招投标活动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提高投标人的参与积极性和投标质量,促进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良性发展。
1.提高竞争性和效益。
招投标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公正和公平的竞争机制,避免了非理性决策和不合理竞标,保障了项目的技术含量和价格的合理性,提高了项目的竞争性和效益。
2.规范市场秩序。
招投标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防止垄断和不正当行为对市场自由竞争的干扰。
3.保证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
招投标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管理,防止资金浪费和滥用,保证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使用。
4.增强社会信任和凝聚力。
招投标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公众对招投标活动的信任和满意度,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招投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招标准备工作。
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发布和宣传等。
规定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责任人、工作流程等。
2.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要求。
规定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技术和财务能力要求,明确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和递交时间等。
3.投标评审和中标工作。
规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明确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公示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和签订合同等。
4.监督和管理措施。
规定监督和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益,明确投诉和违规处理机制,以及监督和检查工作的开展等。
5.保密和保护机制。
规定招投标活动中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明确相关保密和保护措施。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5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些原则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将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及公司大宗材料采购全部实行招标管理。
其目的是控制存本,保证质量,提高单位工程的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关于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根据已开工的工程、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及大宗材料采购发布招标信息,发布信息为____个工作日。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无论是招标通知、资格预审还是投标邀请书都应当载明可供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竟争所需要的信息,完整的招标文件。
另外,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都应当公开,但是,信息的公开也是相对的,对于一些需要保密的事项是不可以公开的。
例如:评标小组的名单、项目标的价格等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不能公开。
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竟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竟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
另外,招标小组成员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竟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可有特殊。
特别是在评标时,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真实、并结合招标小组人员考察投标人的在建项目以及考评报告书、施工管理水平综合能力进行评标。
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
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和专业劳务分包合同为目的民事活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例如:在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假借别的企业资质,弄虚作假来投标,招标小组应拒绝。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一.各专业劳务分包部分:1、土方工程;2、深基坑支护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钢筋制作与安装工程;5、模板制作与安装工程;6、主体工程;7、脚手架工程;8、装饰装修工程;9、防水保温工程;10、塑钢铝合金门窗工程;11、水电安装工程;12、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13、消防通风工程;14、市政配套工程;15、小区景观工程;16、小区绿化工程;17、小区智能化监控系统工程。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完整版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完整版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完整版一、制度概述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是为了规范和优化公司的招投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透明,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本制度详细规定了招投标的各个环节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包括需求确认、招标准备、招标文件编制、投标评审、中标通知等。
二、招投标管理主体1. 项目招投标小组项目招投标小组是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招投标活动的主体,由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小组成员需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2. 招投标委员会招投标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各相关部门主管组成,负责审查和批准招投标活动的关键决策。
委员会成员需具备较高的决策水平和责任心,确保招投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招投标流程详述1. 需求确认在进行招投标活动之前,需明确项目的需求和目标。
相关部门应详细了解项目的技术、质量、进度、成本等要求,并与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和确认。
2. 招标准备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包括招标策划、编制招标公告、确定投标文件的组织形式和内容等工作。
招标策划应考虑到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合理确定评审标准和权重。
3.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投标过程中重要的文件,应包括项目背景、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内容。
招标文件编制应准确、合理、完整,并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4. 投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递交。
投标文件应包括技术方案、报价、业绩介绍等内容,确保投标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5. 投标评审投标评审由招标小组负责,评审过程应公正、公平、透明。
评审标准和权重应事先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评审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按程序公布。
6. 中标通知中标通知应及时发送给中标人,并明确中标人与公司的权利义务。
中标通知书需要包括中标金额、合同约定事项、履约要求等详细内容。
四、附件列表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招投标流程图2. 招标文件模板3. 投标文件模板4. 评审记录表格5. 中标通知书模板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投标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我国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法律规范的法律法规之一。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招投标管理制度是企业进行采购和招标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旨在规范企业招投标活动,提高采购效率,保障公平竞争,确保企业采购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招投标活动的具体流程、责任分工和标准,以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承包、劳务合同等方面。
三、招投标管理流程1. 项目准备阶段- 项目发起人负责确定采购需求,并提交采购计划。
- 采购部门按照采购计划开展市场调研,明确采购范围和采购方式,并编制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需经法律部门审查,确保合规性。
2. 招标公告发布- 采购部门负责发布招标公告,确保公告内容准确、清晰、完整。
- 招标公告至少发布在公司内网和指定的招标网站上,确保公开透明。
3. 招标文件领取与投标准备- 感兴趣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前来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准备投标书。
- 投标文件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4. 投标评审- 采购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 评审委员会根据预先设定的评分标准和权重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选定中标人。
- 若评审过程中发现不合规行为,需立即报告公司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5. 中标结果公示- 采购部门负责公布中标结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或承包商。
- 公示期需确保足够长,以便其他未中标投标人提出异议。
6. 合同签署- 采购部门负责与中标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谈判,并最终确定合同条款。
- 合同内应包含采购物资或工程的具体要求、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
7. 履约管理- 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合同的履约情况,确保供应商或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 若供应商或承包商违反合同约定,需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处理。
四、责任与权限1. 项目发起人- 负责确定采购需求并编制采购计划。
- 监督采购过程,确保按照制度要求进行。
2. 采购部门- 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以及投标评审等相关工作。
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招投标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投标信息应公开透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结果等应当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开。
(二)公平原则:所有潜在投标人应享有平等的投标机会,不得歧视或者排斥任何投标人。
(三)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投标各方应诚实守信,遵守承诺,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招投标工作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核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
(三)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协调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设立招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投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招投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发布招标公告。
(二)组织资格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三)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
(四)监督合同履行,确保合同执行到位。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第八条招投标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招标阶段1. 确定招标方式:根据项目特点、预算金额、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投标须知、合同条款、评标标准等内容。
3. 发布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
(二)投标阶段1. 投标人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报名。
2. 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投标。
3.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招投标管理制度大全
招投标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规范本单位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国家资金的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涉及招标、投标、评标、中标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招标、投标、评标、中标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行为。
第四条本单位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部门为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指导本单位招投标工作。
第五条本单位招投标活动应当公开透明,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第六条招标文件通过本单位网站、报纸等公开媒体发布,投标文件应当按规定提交,公开评标结果。
第七条本制度由本单位招投标工作组织和管理部门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招标第九条本单位拟进行采购项目,应当编制招标文件,明确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需求和具体要求。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招标公告、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规格、交付期限、合同履行地点、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付款方式等。
第十一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投标截止时间等。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供潜在投标人获取并参与招标活动。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当有一个统一编号,便于管理和归档。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应当经过招标人、审定人、监督人等部门审查和确认。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标人,逾期不受理。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对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和登记,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递交。
第十七条招标人接受招标文件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开标。
第十八条开标应当由监督人、评标人等相关人员共同出席,确保公开透明。
第十九条开标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不得有弄虚作假、私自修改等行为。
第二十条开标结果应当当场公布,不得推迟或隐瞒。
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的评标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评标人员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招投标的管理制度与流程
关于招投标的管理制度与流程1. 引言招投标是指政府或企业在采购、工程建设等方面,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选取供应商、承包商和服务商的过程。
为了确保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与流程。
本文将介绍招投标的管理制度与流程,并提出简单策略以避免法律纠纷。
2. 管理制度2.1 招投标法律依据招投标管理制度应基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
制度中应明确法律依据,并指导招投标的具体操作。
2.2 内部管理规定除了法律法规外,招投标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内部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可以是组织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招投标的流程、权限划分、评审标准等。
内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招投标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2.3 信息公开与透明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应要求信息的公开与透明度。
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应及时公布,以便供应商、承包商和服务商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进展和结果。
同时,信息公开也有助于监督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
3. 招投标流程3.1 招标准备招标准备阶段是招投标流程的起始阶段。
在这个阶段,招标人应明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方式等。
招标准备的关键是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详尽和清晰。
3.2 招标公告与报名招标公告是向广大供应商、承包商和服务商公开招标信息的渠道。
招标人应在指定的媒体或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并设定合理的报名截止日期。
供应商、承包商和服务商应按要求提交报名文件。
3.3 招标文件评审与筛选招标文件评审是对报名文件的内容进行评估和筛选的过程。
评审委员会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审标准对报名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并选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3.4 投标文件编制与提交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资质证明等内容。
3.5 投标文件评审与中标确定投标文件评审是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评估和筛选的过程。
评审委员会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人。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招投标作为一种公开透明的采购方式,被广泛应用于政府采购、企事业单位采购等领域。
为了保证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招投标效率,各机构常常制定招投标管理制度,以规范招投标活动。
本文将介绍一个招投标管理制度,帮助机构有效管理招投标活动,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目的与范围该招投标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招投标活动的机构。
三、招投标流程1. 招标准备阶段1.1 确定投资需求和采购计划1.2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等1.3 审核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1.4 定期更新和发布招标公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2. 投标阶段2.1 发送招标公告并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2.2 接收和登记投标文件2.3 评审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符合要求2.4 完成投标文件评审报告,确定中标人3. 中标阶段3.1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2 监督中标人履约情况四、招投标管理责任1. 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招投标管理制度,组织招投标活动的实施和管理2.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实施和管理,确保招投标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3. 投标文件评审组负责评审投标文件,根据预先设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4.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履约情况五、违规处理对于有违规行为的招投标活动,将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取消相关人员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2. 回收已签订合同并重新评选合适的中标人3. 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六、培训和监督为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实施,机构将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同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相关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七、附则1. 本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机构所有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执行细则将另行制定八、结语招投标管理制度是保证招投标活动公正、公平、公开的重要工具。
招投标及管理制度
招投标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涉及招标、招标、招标和管理的工作。
单位招投标工作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制度。
第三条单位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招标工作,依法行使招标权利,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公正、公开、透明,并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
第二管理制度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招标管理制度,明确招标工作组织机构、权限和责任,明确招标工作各方主体的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招标管理组织、程序和制度。
第五条单位应当设立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单位招标计划及重大招标方案,监督和检查招标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招标工作中的问题。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规范招标工作的财务活动,加强招标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招标资金的安全和合规运作。
第三招标工作第七条招标主体应当完善招标规章制度,明确招标工作的组织程序和原则,规范招标工作的管理流程,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招标主体应当根据招标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制定招标计划,明确招标的范围、金额、时间和方式,保证招标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招标主体应当加强对招标人、投标人和中标人的监督管理,依法行使招标权利,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开。
第四投标管理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投标文件,保证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完整性,确保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遵守招标规则和投标要求,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不得有弄虚作假、串通作弊等行为,保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配合招标主体进行相应的审核和评定工作,接受招标主体的监督检查,主动配合调查处理投标工作中的问题,维护招标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五中标管理第十三条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中标合同,保证中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促进招标工作的圆满完成。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正、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的我细心为您带来了招投标管理制度最新5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忙到大家。
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维护工程参加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招标遵从公正、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工程招标要严格依照国家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依照政府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须招标的工程必需进行招标;依照规定不必进行招标的工程,要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议标或直接进行发包。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可直接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程管理部门不具备编制分别标文件或组织招标本领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条工程招标应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制度健全和管理完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概算总额大于5000万的工程应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小于5000万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委托招标代理结构。
第六条工程相关经办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
填写招标文件审查表,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审查程序,经过经办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
第七条中标单位确定后,主管部门应适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合同的重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二1、目的确保廉洁高效地选择到质优价廉的队伍及厂家的产品。
2、范围造价超过十万元以上的工程及材料设备(四大公司指定项目及可列入特急项目的除外)。
3、程序及职责超过十万元以上,任何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选择均需在正式合同申报前半个月将操作实在计划上报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认可后实施,以避开正式申报时考虑不周又无时间调整的被动局面。
对不需要做招投标的应向主管副总提前半个月申请特别处理,并仔细说明理由。
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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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是一个组织内部的管理规范,目的是为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下面是一个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范例,供参考。
一、制度背景招投标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的招投标活动,防止腐败和不公平竞争,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二、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组织内所有的招投标活动,包括采购、合作伙伴选择、工程承包等。
三、制度内容1.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等信息,并通过适当的渠道发布,确保广泛传播。
2.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开标:开标应公开、透明进行,招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进行仔细评审,评审结果应做出书面公示。
4.评标:评标应公正、公平进行,评标委员会应以客观的标准评审投标文件,评审结果应公示。
如有异议,投标人可以进行申诉。
5.中标通知:中标通知应及时发出,通知中应明确中标人的名称、中标金额、履约期限等信息。
6.合同签订: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与组织签订正式合同,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7.履约管理:组织应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执行进度和质量。
8.违约处理:对于履约不符合约定的投标人,组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罚款、解除合同等。
四、制度实施1.组织内设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由专门负责招投标的人员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2.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流程图,明确各个流程环节的职责和要求。
3.培训相关人员,提高其对招投标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操作能力。
4.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五、制度效果评估定期进行制度的效果评估,包括招标效率、公平性、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的评估,及时进行优化和改进。
这是一个招投标管理制度的简要范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和公平,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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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择优签约,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四川**水电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
第三条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颁发《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章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活动,是指公司施工及设备、设施的加工制造、安装大修及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需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五条公司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招标均自行开展,并在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公司一般不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招标。
第六条公司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方式,实行邀请招标和议标项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符合下列范围和规模标准之一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一)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项目的制造、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三)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规定的标准的;(四)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第八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九条每一标段的招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3个以上。
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时,公司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十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公司招标不受地区、部门、行业的限制。
第十一条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勘察设计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确定;2、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落实;3、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
(二)工程监理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监理所需资金已经落实;3、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
(三)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3、监理单位已经确定;4、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已与设计单位签订了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5、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
(四)设备、材料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设备、材料技术、经济指标已基本确定;3、设备、材料所需资金已落实。
第十三条招标工作程序本办法所规定的招标程序为公开招标的必要程序。
邀请招标、议标按国家法规规定办理。
(一)报告备案招标前,公司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自行办理招标的备案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1、招标已具备的条件2、分标方案及招标计划安排;3、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4、评标方法及评标细则;5、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6、开标、评标、决标工作安排。
(二)编制招标文件公司可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委托编制招标文件一般应当委托担任该项目的设计单位进行。
(三)发布招标公告1、公司招标公告应在公共媒体或全国性电子信息网络上发布;2、招标公告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项目简况、实施地点和时间、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四)发售资格预审文件1、合同物资部指派专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报名投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2、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到场的报名投标人均应给予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报名投标人;3、在规定的地点、时间之外,不得接受投标报名和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五)受理投标资格预审文件1、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潜在投标人编制的投标资格预审文件,过期不予接收;2、自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资审文件截止日止,最短不得少于10日。
(六)资格预审1、邀请有关专家与公司代表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提交投标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个别招标项目经批准可以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在评标过程首先进行。
2、工程资格预审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是否具有法人资格;(2)是否具有本项目招标所必需的资质;(3)是否经过安全认证;(4)是否经过质量体系认证;(5)企业状况(人员、设备、财务);(6)企业正在承担的工程状况和正在签订的合同;(7)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及其状况,拟派驻本工程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资质等;(8)最近三年是否有违纪的行为记录以及诉讼情况;(9)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
3、设备、物资采购供应商资格预审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2)是否具有设备、物资采购供应商招标所必需的资质;(3)是否具有代理授权;(4)企业状况(人员、设备、财务);(5)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
(6)最近三年是否有违纪的行为记录以及诉讼情况;(七)发售招标文件1、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出通过资审通知书,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出未通过资审通知书。
2、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初步方案等;(2)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落实情况;(3)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有规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的要求;(5)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6)投标报价的要求;(7)评标基本制度和方法;(8)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或确定工期的,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9)投标书送达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10)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八)踏勘现场该程序主要在工程项目、设备运输、材料运输等项目招标中进行,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本标的现场踏勘。
该程序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时一并进行。
(九)接受投标文件1、公司规定在组织开标时同时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在开标时当众启封。
2、公司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已发出招标文件后,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答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提出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标书收受人有平等获取相关信息的权利。
(十)开标1、公司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和有关人员进行公开开标;2、开标会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参加,接受其监督、指导。
(十一)评标1、开标后,即行组织评标;2、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从专家库中抽取,由公司会同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十二)决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定结果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决定中标人;2、公司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未中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
(十三)签订合同公司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依法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接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对项目有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享有下列权利:1、平等的获取招标信息;2、有权利要求招标人对招标项目中有关问题予以说明、答疑;3、参加开标会议;4、检举揭发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三)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贴上密封条后加盖印章,一般在本标开标的同一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在开标时启封。
(四)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或四川省的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六)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论,投标保证金不再返还,并无限期取消其在本系统的投标资格。
1、弄虚作假,隐瞒投标真实情况;2、投标人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者;3、投标人勾结招标人员,以排挤其他竞争对手者;4、以不正当手段拉拢和贿赂工作人员者。
第十五条开标、评标、决标规则(一)开标工作规则1、公司所有进行招标的项目标段的开标一律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
2、开标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
3、开标过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4、开标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所有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公司有关人员、设计及编制招标文件代表等参加。
(二)开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的程序进行1、主持人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停止接收投标文件,主持开标会议;2、宣布开标会议工作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分工;3、公布投标人;4、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是否在场;5、与投标人协商并宣布开标顺序;6、依开标顺序,由工作人员和投标人代表一起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完好,再当众启封投标文件;7、宣读并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其他应当宣布的重要内容,由投标人代表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8、向参会人员公告评标纪律;9、对上述工作进行记录,存档备查。
(三)公司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可以拒绝接受或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模糊而辨认不清或内容不全的;3、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的;4、提交投标文件逾期的;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6、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函或保证金的。
第十六条评标工作规则(一)组建评标委员会1、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公司会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其成员除业主方代表由公司委派外,其他成员一般从专家库中抽取。
2、评标委员会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3、评标委员会应由公司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地点在决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管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评标委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7、评标委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