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合集下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挖。
分布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1、滑坡量大于 10× 104m3的中型以上滑坡体; 2、高度≥ 20m 的土质边坡,或高度≥ 30m 的岩质边坡。
1、深度≥ 15m 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 15m,但地质
桩基础、 挡墙基础、 深水 条件复杂,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1、隧道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 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
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
2、浅埋、偏压、连拱、小净距、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
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5
隧道、高瓦斯隧道、 水底
或海底隧道等
3、VI 、 V 级围岩连续长度占总隧道长度 10%以上且连续长度
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 1、水下爆破工程;
7
混凝土浇注、 爆破工程等 2、 30 米水深以上的潜水作业(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等
)。
8
爆破工程
爆破工程为 c 级及以上。
1、 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
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
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 以上;
支架、模板、 便桥的架设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高度≥ 8m;跨度≥ 18m,施工总荷载
附件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序号
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
1、深度≥ 5m 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
1
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七)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Xxx集团有限公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2
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1、滑坡量大于10×104m³的中型以上滑坡体;
2、高度≥20m的土质边坡,或高度≥30m的岩质边坡。
3
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1、深度≥15m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但地质条件复杂,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2、深度≥5m的挡墙基础;
3、水深≥20m的深水基础;水深≥10m的围堰工程.
2、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吊装作业;
3、沉箱的浮运与安装作业;
4、深水防波提施工;
5、在三级及以上通航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
7
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1、水下爆破工程;
2、30米水深以上的潜水作业(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等)。
8
爆破工程
爆破工程为c级及以上.
9
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4
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
1、长度≥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
2、长度≥150m的钢管拱的运输安装;
3、高度≥40m的墩柱、高度≥100m的索塔等的施工.
5
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或海底隧道等
1、隧道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
附件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序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1、深度≥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1:(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高大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类范围

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类范围
3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 方工程。
1深度5ni以上的基(槽)坑土(石)方开挖、支 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 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 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支护、降水工程。
1.2路基边坡工 程
1边坡高度超过20m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2.5的路堤,或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土地 段的路堤施工;
3支架高度8m以上、跨度18m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集中线荷载N20kN/m;
4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用于钢结构 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5猫道安装、拆除作业;
6移动模架、缆索吊安装、拆除作业。
序号
专业类别
分部分项工程
类别
一般规模标准
超过一定规模标准
桩基础。
1特殊环境下超大、超长桩基础工程(打桩超过
50m,钻孔桩桩长超过100m和桩径3. 5m);
2深度15m以上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
序号
专业类别
分部分项工程
类别
一般规模标准
超过一定规模标准
15m,但地质条件复杂,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 人工挖孔桩工程;
3离岸无掩护条件下的桩基施工;
4属于地质条件极其复杂、高风险地区(岩溶极其 发育区、采矿区等)施工的钻孔灌注桩工程。
深水基础(沉井或沉箱等)。
水深20m以上的深水基础(沉井或沉箱等)。
3.5索塔、墩柱 工程
1索塔施工;
2高度15m以上的墩、柱工程。
1高度100m以上的索塔施工;
2高度40m以上的墩、柱等构件工程。
3.6锚体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第二十一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87)号文件的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须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以下七项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1.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 吊篮脚手架工程。

5.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1.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1.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 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 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 预应力工程。

6.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二十二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87)号文件的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须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完整word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完整word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像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支护、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像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危险性较大(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组织专家论证)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支护、降水工程。
2、依据陕建监总发〔2014〕04号,陕西省区域范围内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必须经专家论证,分包单位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科技成果评估证书(或鉴定报告)、检验报告。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第一章Ⅰ级危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土方工程(一)岩质边坡>25m;土质边坡>15m;边坡坡顶、坡底有重要的管道或建筑物;边坡坡体由外倾结构面控制;设计方案存在安全缺陷,且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完全整改到位的高边坡工程。

(二)开挖深度>15m,基坑及周边软土厚度≥5m,或离基坑1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重要的地下设施、重要管线,浅基础或摩擦桩基础的建筑物;或距离基坑边50m(软土地区100m)范围内有在建或运行的地铁隧道;设计方案存在安全缺陷,且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完全整改到位的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工程。

(二)开挖深度>25m或周边有地铁或浅基础建筑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15m及以上;搭设跨度24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2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5kN/m及以上。

(二)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脚手架工程(一)提升高度≥150m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第二章Ⅱ级危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岩土工程(一)25m≥岩质边坡>12m;15m≥土质边坡>8m;边坡坡体存在破碎带或裂隙密集带的高边坡工程。

(二)15m≥开挖深度>10m,3m≤基坑及周边软土厚度<5m;离基坑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重要的地下设施、重要管线、浅基础或摩擦桩基础的建筑物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工程。

(三)16m≤开挖深度≤25m;地下水丰富,或有软弱层的人工挖孔桩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工程等。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8m≤搭设高度<15m;18m≤搭设跨度<24m,15kN/m2≤施工总荷载<20kN/m2;20kN/m≤集中线荷载<25kN/m。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500kg<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1:之欧侯瑞魂创作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出3m(含3m)或虽未超出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出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含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装置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装置装配工程(一)采取非惯例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取起重机械进行装置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装置、装配。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纵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裁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裁撤工程。

(二)采取爆破裁撤的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装置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装置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尺度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超出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出4m(含4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出4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平安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含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高大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完整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完整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索引号:000013338/2018-00134 主题信息:工程质量安全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生成日期:2018年05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文件名称:有效期: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建办质〔2018〕31号主题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一)专家;(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公路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公路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4.IV级及以上软弱围岩地段跨度不小于18m的特大跨度隧道。
5.连拱隧道;中夹岩柱小于1倍隧道开挖跨度的小净距隧道;长度大于100m的偏压棚洞。6.高瓦斯或瓦斯突出隧道。7.水下隧道
7
起重吊装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2.开挖深度虽小于5m, 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 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滑坡处理和填、挖方路基工程
1.滑坡处理。
2.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陡于1: 2.5的路堤,或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体地段的路堤。
3.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或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
5.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吊装作业。
6.在三级及以上通航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7.转体施工。
公路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序号
类别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需专家论证、审查专项施工方案6隧道工程1.不良地质隧道。
2.特殊地质隧道。
3.浅埋、偏压及邻近建筑物等特殊环境条件隧道。
4.IV级及以上软弱围岩地段的大跨度隧道。
1.中型及以上滑坡体处理。
2.边坡坡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 2.5的路堤,且处于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土地段的路堤。
3.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度大于20m、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30m且处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段
3
基础工程
1.桩基础。
2.挡土墙基础。
3.沉井等深水基础
1.深度不小于15m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但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完整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完整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索引号:000013338/2018-00134 主题信息:工程质量安全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生成日期:2018年05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文件名称:有效期: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建办质〔2018〕31号主题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一)专家;(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上跨下穿或临近既有线路施工。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进一步细化。
此表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交通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编写、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附件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序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1、深度≥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1、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高度≥8m;跨度≥18m,施工总荷载≥15kN/m2;集中线荷载≥20kN/m;
3、挂篮、移动模架等模板施工工艺;
4、便桥搭设、中型桥梁、中型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0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吊装作业;
3、沉箱的浮运与安装作业;
4、深水防波提施工;
5、在三级及以上通航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
7
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1、水下爆破工程;
2、30米水深以上的潜水作业(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等)。
8
爆破工程
爆破工程为c级及以上。
9
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2、浅埋、偏压、连拱、小净距、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3、VI、V级围岩连续长度占总隧道长度10%以上且连续长度超过50m以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序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
工作业等
3、沉箱的浮运与安装作业;
4、深水防波提施工;
5、在三级及以上通航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

7
水下工程中的水下
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
工程等
1、水下爆破工程;
2、30米水深以上的潜水作业(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等)。

8爆破工程爆破工程为c级及以上。

9
大型临时工程中的
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
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
的加固与拆除
1、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用于钢结构安装
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高度≥8m;跨度≥18m,施工总
荷载≥15kN/m2;集中线荷载≥20kN/m;
3、挂篮、移动模架等模板施工工艺;
4、便桥搭设、中型桥梁、中型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 0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
工程
上跨下穿或临近既有线路施工。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进一步细化。

此表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交通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编写、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