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职权汇总表

行政处罚职权汇总表
行政处罚职权汇总表

行政处罚职权汇总表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

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概念和分类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概念和分类 行政执法,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具体的、特定的相对人或行政事务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目的,是通过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完成国家实行行政管理职能。行政执法的结果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实施的主要行政行为,是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 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 1、准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许可,如投资立项、进出口管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药品生产许可等; 2、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权利并且具有数量限制的许可,如开发利用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公共汽车运营线路等; 3、资格资质方面的许可,如公务员、律师、执业医师等职业关资格许可,施工企业、设计单位等的资质许可; 4、对特定物的检测、检验和检疫; 5、确定主体资格方面的许可,如企业法人登记、社会组织登记; 二、行政处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由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制裁。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管理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采取的措施。其种类主要有: 1、代执行,如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代出义务工等。 2、执行罚,最典型的如滞纳金。 3、人身强制,如强制拘留、强制传唤、强制隔离、强制检查公民身体(尤其是在预防传染病时)等。 4、财产强制,如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划拨银行存款,对腐烂变质食品实行的强制销毁等。 5、在其职权范围内进出生产经营场所的强制检查。如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要求及时处理。 6、对产品或者商品的强制检验。 7、紧急状态时,临时紧急征用交通工具或者其他财产。 8、紧急状态时,进入或处置土地、建筑物、住宅。如为了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的建筑物。 9、其他,如《游行示威法》规定的强制解散,拒不解散的,强制带离现场。 四、行政征收,指行政实施主体凭借国家强制力,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无偿征集金钱或实物的行为。其种类主要包括征税、行政事业性收费两种。

乡镇行政执法主体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乡镇行政执法主体 篇一:乡镇行政执法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及其法律依据单位名称:xx乡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作为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十一、《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十二、《甘肃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十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十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十五、《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十六、《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十七《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 一、行政许可 1、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甘肃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4条第2款:农村村民建住宅,由本人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的批准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32条:“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概念 所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指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通过法定程序依法获得的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与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密切联系。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也就享有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而享有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就必须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而获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第一,享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主体是行政执法权的享有者。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也就当然享有行政执法权。 第二,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是任何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都可以独立地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只有当他们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时候,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如果以他人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就不具有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例如,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因此,被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地位。 第三,承担由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任何种类的行政执法主体,都必须独立地对自己实施的行政执法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内设的机构以及被委托的组织,均不能承担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四,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活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这个前提,以行政提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活动,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充当被申请人或被告。 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内容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内容,包括行政权利能力和行政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一)行政权利能力 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权利能力是行政执法主体享有行政执法权利、承担相应行政义务的资格。这种资格是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并不具有现实性。具有行政权利能力者,才享有法律上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才能享有某项行政执法权力或承担某项行政执法义务。行政权利能力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的授权上,具体表现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授权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对水污染违法行为查处权,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规定,对水污染违法行为处以警告、罚款的具体处罚,这就给环保行政执法机关赋予了水污染行政执法的权利能力。由此可见,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权利能力是行政执法肢体取得具体的行政执法权。而行政执法主体所取得的行政执法权,又是行政执法主体具有行政权利能力在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种体现。 行政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因行政执法主体种类的不同而不同。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权利能力始于该行政机关的依法成立,终于行政执法机关被依法撤消。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权利能力始于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生效之日,终于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失效之时。 (二)行政行为能力 具有行政权利能力是享有行政执法权的前提,这表明,要使行政权利能力变为现实即变为具体的实际的行政执法权,还须具备行政行为能力。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能力,是指行政执法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执法权和承担行政执法义务的能力或资格。换言之,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能力,是指行政执法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执法权和承担行政执法义务的能力和资格,换言之,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能力不仅包括行政执法主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例如:环保行政执法机关一方面要具有查处水污染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条件,另一方面还要具有承担违法行政的责任的能力或条件。如果环保行政执法机关既无查处水污染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条件,又不能承担执法违法的责任(行政赔偿责任等),就不具有行政行为能力。 总之,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能力和行政权利能力是相互联系的,只有在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权利能力的范围内作出行政执法行为,才能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另一方面,行政权利能力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心脏行政行为能力,只有具有行政行为能力的行政执法主体,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具体的行政执法权或履行具体义务。 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是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具体体现,也就是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必要条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主要有法律要件和组织要件两个方面。 (一)法律要件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中的法律要件是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具体体现,也就是具体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的必要条件。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主要有法律要件和组织要件这两个方面。 从广义上说,法律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具体来说,行政执法主体只有在法律、法规授权的前提下才能成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的主体,只有在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前提下,才能成为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检查的主体。

行政权力事项统计表.doc

2011年理财规划师专业能力部分案例选择真题 案例一: 柳先生和妻子今年都刚刚 43 岁,他和妻子两人每个月收入合计大约 5,000 元,月支出近 3,000 元。现在家里有银行存款 10 万元。假设柳先生和妻子计划在 50 岁时退休,预计在柳先生退休后再生存 25 年,并且假设他们退休后每个月花费需要 3,200 元(已考虑了通货膨胀因素)。假设二人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为 1,200 元。假设柳先生在退休前后的投资收益率均为 5%。柳先生请理财规划师为他和妻子作退休养老规划。 根据案例一,请回答 71~75 题。 71.柳先生在 50 岁时需准备( )退休基金才能实现自己的生活目标。 A.338,235 元 B.340,791 元 C.342,120 元 D.343,546 元 72.如果按年复利计息,他们现在开始以 10 万元存款进行投资,预期投资收益率为 5%,则这 10 万元钱在退休时会变成( )。 A.133,823 元 B.140,710 元 C.109,412 元 D.151,266 元 73.柳先生将现在每月的结余 2,000 元投资于 1.8%的定息工具,那么在柳先生退休时这笔钱会变为( )。 A.178,900 元 B.162,734 元 C.129,165 元 D.194,595 元 74.根据 72,73 题,柳先生的退休资金的缺口约为( )。 A.38,013 元

C.23,936 元 D.44,595 元 75.如果柳先生还想在 50 岁退休的话,那么他需要每月增加银行存款约( )。 A.284 元 B.302 元 C.210 元 D.239 元 案例二: 冯先生年收入为 12 万元,假定这一年内收入不变,每年的储蓄比率为 40%,全部进行投资,五年以后预计冯先生的年收入可达到 15 万元,储蓄比率不变。目前有存款 5 万元,打算 5 年后买房。假设冯先生的投资报酬率为 8%。冯先生买房时准备贷款 25 年,假设房贷利率为 6%。 根据案例二,请回答 76~83 题。 76.如果冯先生以现有银行存款 5 万元进行投资,投资报酬率 8%,那么在他打算买房时,这笔钱的终值为( )。 A.5.87 万元 B.8.66 万元 C.7.35 万元 D.8.34 万元 77.冯先生可负担的首付款为( )。 A.35.51 万元 B.37.66 万元 C.27.34 万元 D.28.34 万元 78.如果冯先生每月最多将收入的 40%用于偿还贷款,则冯先生可负担的贷款为( )。 A.79.64 万元

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 一、法定执法的行政机关 机关名称: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七章、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条第二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三款 4、《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七条第一款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 6、《广东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条第一款 7、《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 8、《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9、《梅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第二十条 三定规定文号:梅市府办〔2010〕31号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行为 一、行政处罚(共10项) (一)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后,不履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科学技术资源共享使用义务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七章、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后,不履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科学技术资源共享使用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执法机构:科技计划科 (二)抄袭、剽窃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七章、第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抄袭、剽窃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科学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获得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财政性资金或者有违法所得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追回财政性资金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国家科学技术基金项目和国家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执法机构:科技服务与管理科 (三)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 处罚种类: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七章、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由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依法给予处分。 执法机构:科技服务与管理科 (四)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法》第三十一条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责令改正,取消该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一)

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一) 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概念 所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指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通过法定程序依法获得的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与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密切联系。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也就享有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而享有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就必须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而获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第一,享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主体是行政执法权的享有者。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也就当然享有行政执法权。 第二,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是任何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都可以独立地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只有当他们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时候,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如果以他人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就不具有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例如,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因此,被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地位。 第三,承担由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任何种类的行政执法主体,都必须独立地对自己实施的行政执法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内设的机构以及被委托的组织,均不能承担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四,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活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这个前提,以行政提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活动,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充当被申请人或被告。 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内容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内容,包括行政权利能力和行政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一)行政权利能力 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权利能力是行政执法主体享有行政执法权利、承担相应行政义务的资格。这种资格是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并不具有现实性。具有行政权利能力者,才享有法律上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才能享有某项行政执法权力或承担某项行政执法义务。行政权利能力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的授权上,具体表现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授权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对水污染违法行为查处权,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规定,对水污染违法行为处以警告、罚款的具体处罚,这就给环保行政执法机关赋予了水污染行政执法的权利能力。由此可见,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权利能力是行政执法肢体取得具体的行政执法权。而行政执法主体所取得的行政执法权,又是行政执法主体具有行政权利能力在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种体现。 行政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因行政执法主体种类的不同而不同。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权利能力始于该行政机关的依法成立,终于行政执法机关被依法撤消。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权利能力始于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生效之日,终于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失效之时。(二)行政行为能力 具有行政权利能力是享有行政执法权的前提,这表明,要使行政权利能力变为现实即变为具体的实际的行政执法权,还须具备行政行为能力。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能力,是指行政执法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执法权和承担行政执法义务的能力或资格。换言之,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能力,是指行政执法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执法权和承担行政执法义务的能力和资格,换言之,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能力不仅包括行政执法主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例如:环保行政执法机关一方面要具有查处水污染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条件,另一方面还要具有承担违法行政的责任的能力或条件。如果环保行政执法机关既无查处水污染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条件,又不能承担执法违法的责任(行政赔偿责任等),就不具有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题库--附答案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题库--附答案 发布时间:2010-03-27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题库 一,判断题:~~ 1.行政法的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行政主体必须是行政职权的享有者╳~~ 3行政机关可以自行处理罚没财物.(×)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5.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6.部门规章只能由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制定. ╳~ 7.依法行政原则和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8.有关犯罪和刑罚的事项也可以由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作出规定.╳~~ 9.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拍卖查封扣押的财产.( √) 10.行政主体必须是行政责任的承担者.╳~~ 11.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12.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 13.并非所有成为行政主体的组织都是行政机关.√~~ 14.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15.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由国务院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并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 16.公务员在上班期间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17.公安干警在下班期间制止犯罪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18.内部行政行为可以适用行政复议,但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19.并非所有的行政行为都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20.行政立法是国家机关制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2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处罚.√~~ 22.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4.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是行政处罚的法定条件之一.√~~ 25.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撤销同级人民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 26.行政机关无权撤销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 27.罚款主要适用于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行政违法行为.√~~ 28.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限制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人短期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 29.除法律,行政法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30.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31.行为人违反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不应属于违法行为.√~~ 3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33.违法行为在三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34.如当事人有申辩行为,行政机关可因其认错态度而加重处罚.╳~~

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

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 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概念 所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指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通过法定程序依法获得的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与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密切联系。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也就享有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而享有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就必须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而获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第一,享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主体是行政执法权的享有者。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也就当然享有行政执法权。 第二,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是任何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都可以独立地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只有当他们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时候,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如果以他人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就不具有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例如,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因此,被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地位。 第三,承担由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任何种类的行政执法主体,都必须独立地对自己实施的行政执法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内设的机构以及被委托的组织,均不能承担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四,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活动。具有行政执法主

体资格这个前提,以行政提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活动,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充当被申请人或被告。 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内容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内容,包括行政权利能力和行政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一)行政权利能力 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权利能力是行政执法主体享有行政执法权利、承担相应行政义务的资格。这种资格是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并不具有现实性。具有行政权利能力者,才享有法律上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才能享有某项行政执法权力或承担某项行政执法义务。行政权利能力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的授权上,具体表现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授权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对水污染违法行为查处权,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规定,对水污染违法行为处以警告、罚款的具体处罚,这就给环保行政执法机关赋予了水污染行政执法的权利能力。由此可见,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权利能力是行政执法肢体取得具体的行政执法权。而行政执法主体所取得的行政执法权,又是行政执法主体具有行政权利能力在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种体现。 行政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因行政执法主体种类的不同而不同。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权利能力始于该行政机关的依法成立,终于行政执法机关被依法撤消。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权利能力始于有关

行政执法考试试卷

酒泉市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基础知识测试试卷(B) 姓名:单位:职务: 一、填空题(10分,每题1分) 1、行政执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抽象行政行为,二是依法采取直接影响相对方权利义务的。 2、行政执法主体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处罚。 3、设定行政许可属于的范畴。 4、只有县级以上的才享有行政拘留裁决权。 5、行政执法依据主要有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有关国际条约。 6、送达应以为主要方式。 7、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法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8、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9、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两种,即和行政鉴定。 10、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的法律、政策的规定做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一种行为。 二、选择题(20分,每题1分) 1、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允许其从事某种行为,确认其某种权利、授予其某种资格或能力的行为是 A、行政检查 B、行政许可 C、行政奖励 D、行政征收 2、法律保留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凡在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权益的事项上,必须有制定的法律明确授权才能从事此项行政活动。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 3、行政执法主体不得适用的法理信条。 A、法无规定不得为 B、惩罚教育相结合 C、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D、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 4、下列哪个不是行政执法人员。 A、工商执法人员 B、税务执法人员 C、城管执法人员 D、司法警察 5、行政执法培训应当由哪个机构统一负责。 A、政府法制机构 B、党校 C、行政学院 D、宣传部 6、行政执法依据不包括。 A、法律 B、行政法规 C、规章 D、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7、下列哪个机关无权制定政府规章。 A、甘肃省政府 B、兰州市政府 C、大连市政府 D、金昌市政府 8、证据的特征不包括。 A、合法性 B、客观性 C、相关性 D、程序性 9、行政处罚的种类不包括。 A、警告 B、罚款 C、行政拘留 D、劳动教养 10、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多少日即视为送达。 A、15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11、某企业对某市国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申请行政复议。 A、市人民政府 B、省国税局

乡镇行政职权事项分表(行政确认)

行政职权事项分表(行政确认) 序号职权名称实施依据行使 层级 公开 范围 收费(征收) 依据和标准 调整意见及理由 1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部门规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1998年第1号) 第七条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 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状 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属地 行使 向相 对人 公开 无保留 2 流动人口避孕节育 情况证明 【行政法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2009年第555号) 第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 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为已婚育龄妇女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流动人口现居住 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及 时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流 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 事处不得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属地 行使 向相 对人 公开 无保留 3 生育服务登记【行政法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2009年第555号) 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 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二)结婚证;(三)女方的婚育 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 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属地 行使 向相 对人 公开 无保留

什么是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的涵义、特征是什么?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的基本职能就是执法。 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执法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执法是执行法律、法规的行为;(3)行政执法是单方意志的行为。 根据行为方式的不同,行政执法可分为:行政监督、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四类。 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行为中的重要方面,它有广义的行政执法和狭义的行政执法之分。 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如:浙江省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和发布《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旨在对商品条码实施规范管理,这就属于广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抽象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不是特定的具体对象。 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用于

具体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如,县工商局对某企业生产的假冒服装依法检查并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这就属于狭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必须是特定的具体对象或案件。 根据我国行政法的要求,无论是广义的行政执法,还是狭义的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的主体、内容和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什么是行政执法单位? 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或者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法接受行政执法机关委托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组织,统称为行政执法单位。 什么是行政执法主体?具备行政执法主体的条件是什么? 所谓的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活动作为行政权的运作方式,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活动。这就要求承担行政执法活动的机关或组织,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或资格并经国家有权机关的合法许可。不符合条件或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不能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具备行政执法主体的条件:1、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组织而不是自然人;2、行政执法主体的成立必须有合法的依据; 3、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职责范围; 4、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执法

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试题一 一、判断题(每小题3分,10小题,共30分) 1.纲要提出,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答案】正确 2.目标是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答案】正确 3.试点单位可以不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答案】错误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答案】正确 5.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很多情况下也表现为行政职责。()【答案】正确 6.政府权责清单,应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职权名称、类型、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基本信息。()【答案】正确 7.没有互联网,行政执法就不会面临如此多的困难( )。【答案】错误 8.互联网+行政执法需要扩充大量执法人员( )。【答案】错误 9.打破行政执法机构之间的信息孤岛关键看设备投入( )。【答案】错误 10.互联网+行政审批主要是节省人民群众办事的成本( )。【答案】错误 二、单选题(每小题3分,10小题,共30分) 1.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的责任。 A.党委书记 B. 一把手 C. 主要负责人 D.直接责任人 【答案】C 2.推进(),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A. 社会发展 B. 社会自治 C. 政府统筹 D. 公民自治 【答案】B 3.地方人民政府试点的,其所属的()均为试点单位。 A.所有行政执法主体 B.部分行政执法主体 C.任意行政执法主体 D.指定行政执法主体 【答案】A 4.健全公民和()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A.组织 B.公司 C.法人

《部门行政职权清理意见表》填写说明(新)

《部门行政职权清理意见表》填写说明 此表按照行政职权分为8张表格。 共性基本要件: 1.职权类别: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他职权类填写。 2.序号:用于标明项目的顺序,按照项目排列次序依次排列,格式为:1、2、3。项目下面有子项的,按照子项排列次序,在子项名称前加序号,格式为:(1)、(2)、(3)。 3.职权名称:是对行政职权事项的概括,一个职权名称对应一项行政职权。职权名称的编写应以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效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尽量使用法律条文的依据,或者用法律条文的表述进行组合,并力求简明、准确,能够反映法律条文的本质特征。包含有子项的,须逐项填写子项。 4.实施机构:指部门具体承担此职权的内设机构,以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名称。实施机构名称要按照部门“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中的全称填写。如果某项职权涉及多个科室,一并填在实施机构中,不要填在“其他共同实施部门”中。 5.实施依据:指行政职权设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须填出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名称、发布机关、发布文号以及具体的条款和引文等。 注意事项: (1)法律一定要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不能只填《水法》。 (2)“国发〔2014〕5号”类文号中的括号用六角括号〔〕,不要用方括号[ ]、【】。 (3)同一项目的实施依据中,有不同阶位依据的,从高到低依次列举。每个法律法规依据均另起一段,空两格。同一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同条款要分段表述。 (4)引用法律条文依据时,如果条文中涉及其他规定(如:依据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应予以表述;如果只引用法律条文中的某一款项,应标明第几条第几款或第几条第几款第几项。 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主席令第7号,2008年12月27日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行政法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目的:规范执法行为) 静态的行政组织本身是无程序可言的,程序是针对行政执法行为而言的,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的权利因行政主体的随意判断受到侵害而制定的,是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形式。所谓空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动作形式等。所谓时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过程的先后顺序以及所必须履行的每个环节,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必须经过传唤、询问、取证和裁决四个环节,而且每种形式有时间上限制。 种类:行政执法程序是种类之一,行政程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标准不同,种类的划分也不同。1、根据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2、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可分为和;3、根据行政职能的不同,可分为、行政执法程序、程序。 特点:不同种类的程序,也各有不同的特点:由于行为内容的广泛性、行为对象的不特定性和效力的后及性,一般都比较复杂、严格。如座谈会、、专家论证制度和等,成为不可或缺的程序内容。行政执法程序一般应体现的原则和保护合法权益的原则,但是由于行政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内容的具体性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程序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如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处罚程序、程序等。由于对象

是当事人双方存在争议或者纠纷,行政裁定程序具有准司法的特定和司法化的趋势,其核心内容体现公正和公平,如山林权属裁定等。 意义:行政执法是将法律法规规章直接应用于个人或者组织,直接影响个人或者组织的权利义务。如行政许可是赋予某种资格或者权利;是通过、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某种法律地位;行政处罚是以惩罚违法行为为目的,对违法相对人权益的限制、剥夺或者对其科以新的义务。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程序上有瑕疵的行为,难以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我国历来广泛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常常把程序视为实体的“附属品”。现代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无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应受法律制约,都应法制化。我国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有些法律法规虽有程序上的规定,但内容过于原则、简单、概括,侧重于的权利,缺少违反程序的法律后果与责任,缺乏对权益的保护性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没有执法程序的法律规范,只是散见于一些部门法律法规中,如《》等。《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实施将为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般规定: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所称,是指行政机关、法规和规章,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档案行政执法中的执法主体及执法依据

档案行政执法中的执法主体及执法依据 档案行政执法中的执法主体及执法依据 ——兼议档案法制的协调问题 赵国洪 档案行政执法是保证档案事业依法、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行政强制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在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否则就会影响了档案执法的效率,造成无效执法,甚至违法执法,给档案事业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一、关于档案行政执法主体 档案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档案行政执法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档案行政管理活动,并能够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它的产生必须有合法的依据。《档案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另外,《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各级档案部门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强调县以上档案管理部门具有“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的职责。1992年3月30日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档案执法检查暂行规定》中规定“国家档案局和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贯彻并监督执行档案法规的机关,依法行使档案执法监督和检查,并依法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2000年5月10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中也明确规定“档案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权管辖”。 由此可见,县级以上各级档案管理部门是档案行政执法的主体,它在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档案行政职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档案行政处罚决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由于档案工作涉及面广,国务院有关部委制订了不少切合本系统档案工作实际的档案行政规章,国务院制订的其他领域的行政法规也有一些涉及档案工作的条款,总体上说这些法规、规章还是与《档案法》的精神协调一致的,明确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档案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但与档案法律法规相矛盾的现象并不少见。一种情况是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为档案行政执法主体,如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996年6月14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江苏省工程建设条例》就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2001年6月29日建设部修订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也明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城建档案执法单位;1998年11月22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档案局发布施行的《土地管理档案工作暂行规定》规定对“没有及时进行土地管理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的单位,由土地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警告或者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领导人由其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2003年3月14日水利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水利档案工作规定》规定“对于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上级

行政执法主体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主体法律依据 成都市卫生局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4、《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6、《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行政法规: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行政管理)何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贵阳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适用本规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依法设立、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第四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应当经政府法制部门依法审核确认,提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进行公告。 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在经公告的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活动。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市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区、县(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 第六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应当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和统一、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 (二)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责和权限,或者政府调整执法职责和权限的正式文件; (三)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有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和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 (五)有财政部门核拨的经费;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政府法制部门提请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时,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负责人签署提请审核确认的公函; (二)依法设立行政执法主体的正式文件; (三)规定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的法律、法规、规章文本或者政府调整执法职责和权限的正式文件; (四)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机构编制的正式文件; (五)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的相关材料; (六)行政执法主体公告送审稿。 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除报送前款规定材料外,还应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