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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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XX小天使幼儿园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普教系统名师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沪教委人[2004]106 号)和根据嘉教人[2004]60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市级骨干教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市级骨干教师人才资源的整体优势和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学科教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结合本校实际,现制定小天使镇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如下:
一、市级骨干教师的待遇及管理:
1、幼儿园为每位市级骨干教师建立业务档案,收集整理骨干教师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材料,业务档案由园办统一管理。
2、加强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为骨干教师进修提高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提高业务水平。
3、学校对市级骨干教师每年发放骨干教师津贴14400元(津贴经每年年末骨干教师考核小组考核后确认后发放)。
4、支持市级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积极宣传推广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每年为骨干教师订阅一份教育类杂志,提供教育类图书资料费360 元。对骨干教师开展的市级(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出版学术专著等,经学校审定后,提供专项奖励。
5、发挥市级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任职期间带教1、2名园级骨干教师,使其成长为区级骨干,不断扩大骨干教师群体,从而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6、幼儿园每学年对市级骨干教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二、市级骨干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一)、政治思想与师德修养: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
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3、在各项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治学严谨、学风端正。
4、具有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精神,服从学校安排,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文化素养:
1、了解国内外教育动态,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
2、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
3、加强教育理论学习,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市级骨干教师每年阅读量不少于150 万字,每学期完成阅读笔记不少于4000 字。
(三)、教育教学能力:
1、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教育教学效果好,所带班级幼儿发展在年级组内名列前茅。
2、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技能娴熟,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二期课改的精神,努力在课堂教学中体现现代教学理念;树立创品牌意识,逐步形成个人教学特点和风格。
3、对本园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积极承担幼儿园安排的带教指导等任务。
4、积极承担教育教学任务,不断进行教学研究和改革。市级骨干教师每学年至少承担一次市级公开课,承担一次区级示范课(园级研究课任务除外)。
(四)、教育科研:
1、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一定的教改、科研能力,在教改实践中起带头作用。
2、深入钻研教学业务,主动开展教育科研,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市级骨
干教师三年内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并完成结题报告,在园级以上科研工作会议上进行过交流。
3、教学思想先进,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市级骨干教师三年内至少有一篇论文(含教案、课件、作品等)在市级以上报刊(或三年内有二篇以上论文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每年度完成区级以上专题讲座一次。
(五)其它:
1、市级骨干教师应制定一份个人任期内三年发展计划,每学期初应制订一份具体实施计划,期末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一次履行职责情况。
2、市级骨干教师应自觉接受学校的教育、管理和考核。
3、在受聘期间,骨干教师非组织调动调离本校的,所享受的骨干教师津贴全额返还。
三、本管理办法如有与上级文件内容不符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本办法自2005 年元旦起执行。
区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XX小天使幼儿园
根据嘉教人[2004]60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区级骨干教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区级骨干教师人才资源的整体优势,结合本园实际,现制定小天使镇幼儿园区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如下:
一、区级骨干教师的待遇及管理:
1加强区级骨干教师培训,为骨干教师进修提高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提高业务水平。
2、学校对区级骨干教师每年发放骨干教师津贴6000元(津贴经每年年末骨干教师考核小组考核后确认后发放)。
3、支持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每年为区级骨干教
师订阅一份教育类杂志,提供教育类图书资料费240 元。对骨干教师开展的市级(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出版学术专著等,经学校审定后,提供专项奖励。
4、发挥区级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任职期间带教1—2名青年教师,使其成长为园级骨干,从而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5、幼儿园每学年对骨干教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二、区级骨干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一)师德修养
1、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形象。
2、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关爱幼儿,促进幼儿快乐成长。
3、积极支持和参与幼儿园改革,主动为幼儿献记献策。
(二)履行职责
1、认真制定并执行自我发展三年规划。
2、认真完成每月一次的园级和每学期一次的片区级公开课任务,以及每学
年一次的片区级专题讲座。
(三)教学研究
1、注重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完善的知识结构。
2、注重教学改革,有效组织教学活动,所带班级幼儿能力发展名列前茅。
3、注重教学创新,形成个人教学风格,教学效果好。
(四)教学实绩
1、本人在片、区级教学评比活动中获奖项。
2、区级骨干教师三年内承担市区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并完成结题报告。
3、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在市区级刊物上。
4、有带教青年教师计划和指导记录,所带教青年教师有显著进步
(五)其它:
1、区级骨干教师应制定一份个人任期内三年发展规划,每学期初应制订一份具体实施计划,期末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一次履行职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