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在判决生效后半年内能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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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院判决不服多长时间内提出上诉,可以去检察院申请监督吗

对法院判决不服多长时间内提出上诉,可以去检察院申请监督吗

一、对法院判决不服多长时间内提出上诉
对法院判决不服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

如果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去检察院申请监督吗
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去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如果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确有错误,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其中一种方式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后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三、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抗诉吗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抗诉,如果被害人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代替他们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法律快车提醒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时间期限,是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收到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5日以内。

人民检察院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认为原审人民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如果认为原审人民法院判决没有错误的,也可以不提起抗诉。

离婚官司可以上诉几次就不能再上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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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只要双方对于判决结果有异议,都可以再次提出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审判。

离婚官司一直是我们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离婚时夫妻双方的经济财产分割关系着双方切身的利益,因此双方对于自身情况的证明就显得尤为重要一、离婚官司可以上诉几次就不能再上诉了?一般是一次庭就可以了,特殊情况需要多次。

总的来说是不限次数的。

离婚官司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只要双方对于判决结果有异议,都可以再次提出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审判。

我们要注意的是对于离婚官司的判决,如果自身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自己,那么无论重新起诉多少次,结果都是一样的,我们要时刻分清自身情况,是否能够再次提出诉讼,提出诉讼后有多大把握取胜,都是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

二、离婚官司经历阶段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

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

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2、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可以起诉离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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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于现今社会来说已经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 婚姻自由等较为鲜明的观念对于人们的生活已经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因此对于离婚这类问题, 大多数人都会采取和平的协议离婚, 但是有的离婚案件损害了当事人一方的利益所以协议离婚就不具备条件了, 那么,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可以起诉离婚成功呢?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可以起诉离婚成功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 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诉状最好打印, 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 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 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 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 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 发给对方一份);4、立案庭审查后, 缴费;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 回家等通知;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 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 送达被告后, 会通知你开庭时间, 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 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 调解是必经程序, 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 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 如果调解成功, 则发《民事调解书》, 调解分两种, 可能调解离婚, 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 不离婚, 结案;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 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 就会判决, 最终发《民事判决书》;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 也可能判不离, 一般情况下,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被告不同意离婚, 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

男方不愿离婚应该怎么办

男方不愿离婚应该怎么办

男方不愿离婚应该怎么办一、如果男方不愿离婚怎么办一、男方不愿离婚怎么办对方不愿意离婚,以下有三种方式可以解决:1、向法院起诉再次离婚我国民法典及其他的相关规定表明,我国的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满足条件的可以合法缔结婚姻也可以自由结束婚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离婚,但为了保障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自由,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经调解不成,不予离婚,六个月后,可提起第二次离婚,这时,法院认为双方确实是婚姻破裂的,应当准许离婚。

2、夫妻协商协议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是协商离婚,一方不愿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积极主动与对方沟通,商议对方能离婚的条件,能接受的,则可签订离婚协议,也有可能,一经沟通协商,发现夫妻感情还能持续,取消离婚的念头。

3、达到法定离婚的情形对方个人的意愿不愿离婚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或者是达到了法定离婚的条件,法院一经调查发现对方真有出现重婚或者婚内与他人同居的、家暴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赌博或者吸毒等情节恶劣的以及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确实已是分居两年的,法院应当予以离婚,尤其是在一次起诉的时候,因此,若是有对方犯错的证据,则可要求离婚。

二、离婚律师怎么收费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

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

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如山西,律师费起价一般在1000元左右;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

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5000元起价。

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5000元。

如果争议财产超过50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

这个百分比有的律师是1%,有的律师是2%。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起诉的有效期是多久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起诉的有效期是多久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起诉的有效期是多久夫妻双⽅⾃愿离婚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

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如果因离婚协议书产⽣争议的,当事⼈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起诉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起诉的有效期是多久民法典规定,因离婚协议书产⽣争议的,当事⼈可以在发⽣争议后3年内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之⽇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权利受到损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

⼆、协议离婚反悔了怎么办1、后悔协议离婚时约定的条件登记离婚时双⽅⾃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均有约束⼒。

但⼀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

(1)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男⼥双⽅协议离婚后⼀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民法院会受理。

但是⼈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的诉讼请求。

(2)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当事⼈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协议离婚未成,⼀⽅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分割。

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延长。

(3)离婚后,对损害赔偿后悔当事⼈在登记离婚后,以《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情形为由向⼈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续3年后提出的,不予⽀持。

通过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协议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书产⽣纠纷的,可以在3年内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篇一:婚姻法第十八条解释:【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解释:【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解释】一、夫妻财产制新《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主要是涉及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关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

夫妻财产制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制度,它涉及的内容包括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归属、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问题,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问题等等。

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

1.夫妻法定财产制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又称补充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

按照民法的基本理念,约定之效力往往高于法定,故法定财产制是法律预先设置而仅在无财产制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直接适用的一种夫妻财产制,是对约定财产制的必要补充,也是当事人对夫妻财产关系的一种选择。

依据现行《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可见,我国的夫妻法定财产制的一般原则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共有状态是共同共有,就是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而法定财产制的另外一个方面,是法律规定的夫妻个人财产,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是对婚后所得共同制的一般原则的补充。

2.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允许双方以协议之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使用、收益和处分的事项所作出的约定,以排除法定共同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法院起诉离婚流程及准备材料

法院起诉离婚流程及准备材料

法院起诉离婚流程及准备材料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

离婚不仅会给夫妻双方带来伤害,还会对子女和家庭产生不良影响。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和平离婚,就需要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来解决问题。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及准备材料。

一、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1. 提交离婚申请离婚申请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提交,也可以由一方单独提交。

申请人应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离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还应当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

2. 审理立案法院收到离婚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后,立案受理。

法院还会通知被告方,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作出答辩。

如果被告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辩,法院将进行判决。

3. 调解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安排调解员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协商解决离婚争议。

调解的目的是希望夫妻双方能够和平解决问题,达成协议离婚。

4. 审理庭审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将安排庭审。

庭审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争议进行辩论,提供证据。

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5. 判决生效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经过法定期限后生效。

如果夫妻双方不满意判决结果,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二、法院起诉离婚的准备材料1. 身份证、户口簿等个人证件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个人证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婚姻状况。

2. 结婚证申请人需要提供结婚证,以证明夫妻关系的存在。

3. 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申请人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离婚的原因、离婚协议的内容等。

4. 证人证言如果申请人需要证明某些事实,可以提供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应当包括证人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5. 财产证明材料夫妻双方需要提供财产证明材料,以证明其财产情况。

财产证明材料可以包括房产证、车辆证、银行存折等。

6. 子女抚养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申请人需要提供子女抚养协议书。

子女抚养协议书应当包括子女的抚养方式、抚养费用等。

官员离婚材料及程序

官员离婚材料及程序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官员离婚材料及程序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会因为很多原因导致离婚,普通人会离婚,官员也不例外。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是我国解除夫妻关系的两种途径。

那么,官员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呢?下面,赢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离婚需要的手续,带您走出困惑。

对于离婚、小孩抚养或者财产分割等有任何一个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而对于夫妻双方在异地离婚的,不论是否达成一致,都必须通过法院离婚。

一、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

民政部门发给双方离婚证。

这种离婚手续的时间较快,但前提是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一切事项都达成一致。

这类离婚的概率较低。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簿;(2)身份证;(3)本人结婚证;(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工作人员应查明:(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4)双方自愿离婚;(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上诉的规定

上诉的规定

上诉的规定上诉是指被告对原判决不服,向上级法院申请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

在各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对于上诉都有相应的规定,下面就是上诉的一般规定。

首先,上诉的适格性是上诉的基本要求。

上诉一般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进行的,只有作为被告方或相关利益人可以提起上诉。

具体适格性要根据具体国家司法体系的规定进行划定,例如英美法系的上诉适格性较广泛,包括被告、原告、相关利益人等均可提起上诉,而大陆法系中主要是由被告提起上诉。

其次,上诉的期限是一个重要的规定。

一般来说,被告对判决不满意提起上诉的期限是有限的,通常在一审判决生效后的一个固定时间内提出。

如果超过期限未提出上诉,原判决则会生效,被告方无法再对判决进行上诉。

期限的长短也根据不同国家的司法体系而有所不同。

再次,对于上诉的方式与程序也有所规定。

一般情况下,上诉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上级法院递交上诉状,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作为上诉的依据。

在一些国家,也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进行上诉。

上诉程序主要包括法院确认受理、通知原告、向上诉方送达文书、政府机关提供上诉材料、组织开庭审理等环节。

此外,上诉庭的组成也是上诉的一个重要规定。

通常情况下,上诉庭由多名法官组成,一般为奇数人,以确保裁决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上诉庭根据各国司法体系的规定会有所不同,一般由专门负责上诉审理的法官组成。

最后,上诉的结果也是上诉的一项重要规定。

上诉庭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可以对原判决进行维持、改判或撤销等处理,具体处理结果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对于上诉维持原判决的情况,一般是认为原判决没有错误,维持原判决的效力。

对于改判或撤销的情况,则需要依据上诉庭的裁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总而言之,上诉是司法体系中一个保证公正审判的重要环节。

上诉的规定根据各国的司法体系而有所不同,但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被告方在不服原判决时的权利。

对裁定不服上诉期限是多久

对裁定不服上诉期限是多久

对裁定不服上诉期限是多久所谓众⼝难服,⽆论多么优秀的法官都不可能将某些案件处理得双⽅⼼服,当依法审理的结果并不是完全能够让涉案双⽅都⼼服⼝服时,对审判的结果不服的⼀⽅在有效期内可以提起上诉,提起上诉也是按照规定的法律程序来的。

接下来,店铺⼩编将在本⽂中介绍⼀下对判决不服上诉程序的内容。

对裁定不服上诉期限是多久上诉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

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起的15⽇内,裁定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起的10⽇内,但设⽴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的裁定上诉期只有7⽇。

这个期限⾃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后的第⼆⽇起算。

如果各⽅当事⼈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期不同,上诉期限从各⾃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起算。

期间届满的最后⼀⽇是法定节假⽇的,以法定节假⽇后的第⼀个⼯作⽇为期间届满的⽇期。

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当事⼈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审裁判即发⽣法律效⼒,只要有⼀⽅当事⼈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就不发⽣效⼒。

如果你对⼀审的裁判结果不满意,决定上诉。

那么,不管对⽅有没有上诉,都要提出上诉。

如果你以为对⽅已经上诉,我就不⽤上诉了,反正还要再次开庭审理,对⼀审判决的意见我在法庭上⼀块⼉跟法官说就⾏了,那你可就错了。

因为民诉法明确规定:被上诉⼈在⼆审诉讼中,要求变更第⼀审判决内容的,第⼆审⼈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

换句话说,只要没提出上诉,法院就视为你同意原判,对你在⼆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可以不予考虑。

因此,不管对⽅上诉与否,只要对⼀审判决不同意,要求⼆审法院改判,就应该上诉。

要上诉。

就要先写上诉状。

如果你请了律师,上诉状可以由律师帮你写;如果没请律师,⾃⼰也可以写。

书写上诉状时要注意:1、在上诉请求中要⾸先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部分不服。

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不是针对对⽅当事⼈。

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3)适⽤实体法不当;(4)违反了法定程序。

民诉法司法解释324到327

民诉法司法解释324到327

民诉法司法解释324到327
案例一: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3)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案例二:
(1)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2)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水污染责任纠纷;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放射性污染责任纠纷;土壤污染责任纠纷;电子废物污染责任纠纷;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
(3)高度危险责任纠纷:民用核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民用航空器损害责任纠纷;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
任纠纷;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
(4)、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2019年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

2019年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

2019年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
一般民事案件一审简易程序为3个月,普通程序为6个月,也就是说当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时候至少能拖3个月。

当然3个月是建立在一次性离婚成功的前提下,如若第一次法院未判决准予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新的离婚事由必须相隔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

没有了感情的婚姻对两人来说都是一种痛苦,选择离婚未尝不是一种解脱,逃离这份羁绊,重新出发寻找幸福。

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都有解除婚姻的意愿,如若存在一方不想离婚,那么便只得通过诉讼离婚。

由于诉讼具有一定的诉讼流程,▲一般民事案件一审简易程序为3个月,普通程序为6个月,也就是说当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时候至少能拖3个月。

当然3个月是建立在一次性离婚成功的前提下,如若第一次法院未判决准予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新的离婚事由必须相隔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

所以为了能够一次性离婚成功,原告就需要准备感情破裂的证据,因为只有原告提供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常见可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2、一方有家暴行为或虐待、遗弃其他家庭成员的行为;
3、多次赌博、吸毒等行为且屡教不改的;
4、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达二年以上的情形。

如果存在以上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通常会判决准允离婚。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上诉的期限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上诉的期限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上诉的期限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的期限是15日,自收到判决书时开始计算;不服一审裁定上诉期限是10日,自收到裁定书时开始计算。

关于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上诉的期限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上诉的期限1、上诉期限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民事诉讼二审的流程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的期限是15日,自收到判决书时开始计算;不服一审裁定上诉期限是10日,自收到裁定书时开始计算。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判后答疑的若干规定(试行)-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判后答疑的若干规定(试行)-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判后答疑的若干规定(试行)正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判后答疑的若干规定(试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24次会议通过)为提高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服判率和自动履行率,促进案结事了,强化法官承办案件的责任意识,规范我省法院判后答疑释理工作,完善申诉接访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判后答疑的适用对象为不服本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于裁判文书生效后半年之内首次来院申诉的案件当事人。

第二条判后答疑的接访法官一般为案件原承办法官,立案庭信访工作人员协助接访,书记员负责记录。

当事人明确拒绝原承办法官接待的,应由庭长或庭长指定人员接待。

第三条立案庭信访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来访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判后答疑条件的,应当立即联系相关审判庭负责人安排答疑。

第四条相关审判庭应积极配合,及时确定法官进行答疑。

如无法安排当即答疑的,应通知立案庭,由信访工作人员向来访人说明情况并留下申诉材料,告知来访人将为其安排预约答疑。

第五条对安排预约答疑的,立案庭信访工作人员应填写《判后答疑预约接访函》,将该函与来访材料一并转交相关审判庭。

相关审判庭在接到立案庭转交的材料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确定答疑的法官、日期和地点,答疑日期一般应安排在来访后十个工作日内。

并将填好的《判后答疑预约接访函(回执)》于答疑日七天前交回立案庭,立案庭信访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来访人。

第六条答疑法官应当针对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分别就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法律适用、裁判主文的含义及程序等进行答疑,并填妥接访表格;书记员应将答疑情况制作成笔录,接访表格及笔录原件由有关审判庭保管,复印件及其他来访材料交立案庭备案。

二次起诉离婚开完庭双方签的庭审笔录

二次起诉离婚开完庭双方签的庭审笔录

二次起诉离婚开完庭双方签的庭审笔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迁,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

在离婚诉讼中,庭审笔录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整个庭审过程的详细信息。

当二次起诉离婚开完庭后,双方签字的庭审笔录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这一话题:一、二次起诉离婚的背景与意义在我国,离婚诉讼首次起诉未被批准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判决生效一年后再次提起诉讼。

二次起诉离婚的背景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分歧,经过第一次诉讼未能达成共识。

二次起诉离婚的意义在于给予双方当事人更多的时间和机会,以便更好地解决婚姻纠纷。

二、庭审笔录的定义和作用庭审笔录是法院审判人员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将庭审的全部内容进行记录的文件。

它包括庭审时间、地点、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庭审过程、证据材料、各方陈述和辩论等内容。

庭审笔录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1.记录庭审过程,为当事人及法院提供查阅依据;2.固定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为后续判决提供依据。

三、庭审笔录的内容与结构庭审笔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庭审基本情况:包括庭审时间、地点、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2.庭审过程:详细记录庭审的各个环节,如法庭调查、辩论、陈述、提问等;3.证据材料:对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列举,包括证据的种类、来源、内容等;4.各方意见:记录当事人、代理人或律师在庭审中的意见、陈述和辩论;5.审判人员总结: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明确后续诉讼程序和要求。

四、双方签字的重要性在二次起诉离婚的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需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签字意味着对庭审笔录内容的认可,表明双方已阅读并理解庭审记录。

双方签字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表明对庭审过程的认可,确保记录的真实性;2.表明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认可;3.为法院判决提供依据,确保判决的合法性;4.有助于双方当事人及法院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为后续诉讼提供参考。

判决不离婚后分居满一年法律规定

判决不离婚后分居满一年法律规定

判决不离婚后分居满一年法律规定有很多想离婚的夫妇,在分居多年后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也有人分居后不去办理离婚手续,以为分居就算是离婚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关于判决不离婚后分居满一年法律规定的内容,以下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判决不离婚后分居满一年法律规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在原《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外,新增了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两年怎么算起“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当天止;2、分居时间应该连续计算。

如果夫妻分居后又同居的,应当从夫妻最后一次同居结束后重新计算。

无论夫妻双方分居过几次,前面的分居时间都应该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当事人如何行使婚姻撤销权婚姻的撤销权须按法定方式行使,当事人不得以意思表示的方式自行撤销。

撤销权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2024

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2024

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2024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六个月,在适用普通程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要在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完毕,适用简易程序的则为三个月。

起诉离婚是须本人去,起诉离婚时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结束两人关系。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离婚一、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离婚倘若某一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这场婚姻纷争很可能会因此而持续较长的时日。

然而,若选择诉诸法律途径进行离婚诉讼,根据现行相关法规,法院通常会在三至六个月之内完成对该案的审理并作出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若首次提出离婚请求时,法院未能批准离婚申请,且在无新的事实依据或合理理由的前提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提起诉讼,则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然而,若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离婚事由,例如重婚行为、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具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等,或者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长期处于分居状态达两年以上,那么法院有可能会依法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咋办在双方就离婚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其中一方可通过向管辖地法院发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婚姻纠纷。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主要采用协议离婚及诉讼离婚这两种途径。

根据相关法律说明,当男女任何一方明确表达出要求离婚的意愿,而对方却对此表示反对时,有关单位有权进行调解工作,并可依法直接将争议提交给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撤诉后就不能再起诉了吗?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撤诉后就不能再起诉了吗?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撤诉后就不能再起诉了吗?现实困惑甲公司因经济纠纷将乙公司告上法院,乙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甲公司便撤诉了。

半年后,双方就此经济纠纷仍然没有达成一致,甲公司决定再次起诉乙公司。

乙公司称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不应再受理甲公司的起诉了。

乙公司的观点正确吗?律师说法当事人撤诉以后会因为多种原因而重新起诉,这是当事人的权利,国家应当予以保护。

《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这说明撤诉以后原告还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在本案中,甲公司同样可以再提起诉讼。

温馨贴士一事不再理原则是针对已经起诉或正在诉讼中的案件或是已经作出确定判决的案件,目的是防止当事人滥诉,但是撤诉后再起诉的不在一事不再理之列。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扩展提示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2)一案在判决生效之后,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

所谓“一事”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而为同一的诉讼请求。

设立该原则是为了避免法院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也为了避免当事人纠缠不清,造成讼累。

离婚冷静期究竟意味着什么

离婚冷静期究竟意味着什么

离婚冷静期究竟意味着什么2023年1月1日,由《民法典》设置的离婚冷静期开始施行。

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人们逐渐习惯了在申请离婚之后,等待30天的时间。

然而,这期间又多生变数,有人在冷静期内购置房产,被伴侣要求分割,因为这仍属于婚内财产;有人突然反悔,离婚过程又回到原点。

离婚冷静期究竟意味着什么?人们结婚意愿的降低跟它有关吗?离婚冷静期是否侵犯了公民的婚姻自主权?看理想主讲人翟志勇在节目《正义的实现:法律系统40讲》中说,“离婚冷静期的背后,是一种家长主义思维”。

想要脱离这种思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讲述,翟志勇01.什么是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我们通常把这个规定中的第一个“三十日”称为离婚冷静期。

我先对这个规定做个详细的解释:首先,离婚有两个途径,第一个途径是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签署一个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二个途径是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有争议,都会采取诉讼离婚,由法官做出最终裁判。

这里要特别提醒,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是针对协议离婚的,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其次,如果是协议离婚,在民法典生效之前,婚姻登记机关只要审查一下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都写清楚了,双方都是自愿,就直接发离婚证了。

这比诉讼离婚要方便快捷得多。

但民法典生效之后,就增加了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在这三十天内,原本达成离婚协议的双方都可以无理由地反悔,只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就自然失效了。

大家注意,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需要有具体的理由,民政部门也不会审查,只要申请撤回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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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在判决生效后半年内能否起诉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在判决生效后半年内能否起诉
这个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给与了明确的规定,即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否则原告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这主要是因为,法院认为夫妻双方感情还没有破裂,给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一次做和好工作的机会,当然如果被告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起诉离婚的,不受这六个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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