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时折算及登记管理办法(老师们学习)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六、审核材料要求
4、学时要求 职评教师需提供相应学年度已经审核的个人学时统计表。评
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职称应提供倒数连续五个学 年度学时,至少360规范性学时和250灵活性学时; 新教师转正应提供倒数前一个年度至少120规范学时和50灵 活学时; 研究生三年定级应提供倒数前三个年度至少264规范性学时 和150灵活性学时; 代课或民办教师初次评职应提供倒数前一个年度至少120规 范性学时和50灵活性学时或倒数前两个学年度至少144规范 性学时和100灵活性学时。
四、学时计算办法
1、规范性
2、灵活性
五、登记审核流程及时间节点


㈠学习时间节点 规范性学时每年的7月31日-8月1日。 灵活性学时每年的7月31日-6月1日。
五、登记审核流程及时间节点




㈡登记流程 1、规范性学时:各学校教师将学时证明原件交校管理员登记,如证明 为证书类的登记时要求出示原件并附复印件。管理员需进行原始依据的 查验,无误后方可登记在“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 2、灵活性学时:教师如实填写“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灵活性学 时登记表”(附表2)并附证明材料后交至校管理员处审核。校管理员 审核后交分管校长审核并签字盖章。 3、教师按审核通过的登记表自行在网上登记,登记完成后校管理员按 其所填登记表在网上核查,核查无误后点击通过,并将签字盖章的登记 表按年度存档备查。 4、各校在六月对全校教师继续教育规范及灵活性学时进行进行初审, 并将初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六月底收学时证明) 5、各校于每年6月20日前提交校本研修的计划、名册、活动记载内容, 总结(市级基地校一式两份、区县级基地校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提 交简阳市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审核认定,确认区县级基地校校本研修25学 时。
2016年继续教育校管理员培训会
简阳市教师进修学校 高平
2016\11\21
1
一、登记审核对象
1、《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 实施办法》:“继续教育登记对象是全体在 职、在岗教师。” 2、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取得教师资格
的教辅人员等。 3、民办学校教师以及代课教师。
二、教师合格学时登记时数
七、教师继续教育账号管理
1、新增账号由校管理员负责生成上报(上报
11月)。 2、调出调入,退休及退休教师及时删除账号, 每年3月-6月集中处理,凡是当年10月31日前 退休的教师,账号可以删除。 3、病假又未到退休年龄的教师要保留账号, 用长假的方式处理。账号停用(一学年)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六、审核材料要求
㈡非职评教师学时审核 1、审核分组及时间、地点(9月发通知) 2、审核材料:本校教师个人学时统计表(含职评
审核是已审核的表)。个人学时统计表需加盖学校 公章,规范性学时证明原件按上小下大顺序粘贴在 个人学时年度统计表正面的左上角,并按网上下载 送审表的顺序排列个人学时统计表。“成都市中小 学教师继续教育规范性学时和灵活性学时送审表” 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灵活性登记审核表。高 完中需按初中、高中分列送审报表。
三、教师达到学时的主要途径
㈡灵活性学时 1、是根据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经教师培
训机构批准或备案,由教师任职学校组织开展的有计划、有 方案、有活动、有考核的校本研训活动(超出基地校学时部 分)。 2、是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专题讲座、教研教改实验、 优质课竞赛等继续教育活动。(含校内教研听课,学时折半 计算) 3、是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学术专著、教育教学经验文 章、教材教参等论著以及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继续教育活 动。 4、是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认可的其 他继续教育活动。
1、规范性学时
一般教师每年72学时,五年360学时。 新教师转正定级需学时120学时。 研究生三年定岗需学时264学时。 2、灵活性学时 教师每年完成50学时。
三、教师达合格学时的主要途径
㈠规范性 1、网上学习及网上自动生成 ⑴网上选课,观看视屏,完成相关任务,记20学时。 ⑵教学反思周记,完成一篇,字数2000字以上,记8学时。 ⑶读书心得,书籍由教师自主选择,字数2000字以上,记8 学时。 ⑷成都市市级基地校校本研修学时可折算40学时规范学时, 区县级基地校校本研修可折算25学时。 ⑸灵活性学时可按照20%的比例折算规范性学时,最高不超 过10学时。

三、教师达到学时的主要途径
2、线下学习学时 ⑴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种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⑵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种教师继续教育活动。 ⑶是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具有培训资质的其它机构举办的继续 教育活动。 ⑷是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简阳市教师培训 机构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⑸是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授牌的名师(校长)工作室组织的研修活动。 ⑹是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高等院校组织的学历提升培训或其它业 务培训。 ⑺是人事部门举办的计算机、英语等晋升职称考试科目和由语言文字工 作委员会举办普通话等级考试并颁发合格证的培训。 ⑻是其它由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文件规定的记入规范性学时登记的培训活 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