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答案(可编辑修改word版)
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解析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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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好资料2001年5月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
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50000元。
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司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
2001午7月26日,新设备运到印刷厂。
印刷厂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
可是印刷厂8月初在安装设备之后进行测试时发现设备在辨认字体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来人处理。
经检查后,印刷厂发现该设备远远达不到排版的技术要求,其原因是科技开发公司生产的设备没有完全按某印刷厂提供的资料制作,由于设备存在以上问题,致使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重新制作符合其要求的排版设备。
试分析:(1)该案例中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合同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是否有影响?(2)本案应该怎么处理?答题要点:(1) 本案属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都存在标的物的交付,这使得二者在社会生活中有时极其相似,其根本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的定作物是根据定作人的要求而制作,它必须是存在于合同履行之后;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存在于买卖合同订立之前,或者虽存在于买卖合同履行后,但是出卖人根据自己的标准生产的标准化的成品,买受人只是选择了规格。
本案中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生产,这就使得合同的性质为承揽合同。
不同的合同其效力不同,所以合同的性质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重要的意义。
(2)本案中承揽人科技开发公司没有按照定作人某印刷厂的要求进行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一)案例一、供电局是否应赔偿因停电给冷冻厂造成的损失?案情介绍:某冷冻厂与当地供电局签订了供电合同,双方就供电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的结算方式、违约责任都做了规定,但对合同履行地点缺乏规定。
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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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引言合同法是指对合同关系的各个方面进行规定和调整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合同是指当事人通过互有表达意思并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行为,建立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本文以合同法案例集的形式,通过一系列案例及答案,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的具体应用。
案例一:违约金计算小明和小红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小明购买小红名下的一套房产,并支付500万元作为房屋的购买款。
合同正式生效后,小明反悔不购买该房产,小红要求小明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约定,小红有权要求小明支付违约金,但具体数额未明确规定。
请问,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何计算违约金的数额?答案:违约金的数额可以根据两种方式进行计算。
第一种方式是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
根据合同法第119条的规定,受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因违约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在这个案例中,小明反悔不购买房屋,给小红造成了经济损失。
小红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计算出她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并要求小明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二种方式是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进行计算。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在这个案例中,合同约定了小红有权要求小明支付违约金,但具体数额未明确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13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小明应当按照该方法支付违约金。
案例二:撤销合同小张与小王签订了一份商品销售合同,约定小张从小王处购买一批电器产品,并支付货款。
合同成立后,小张发现所购买的大部分电器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要求小王退还货款并撤销合同。
请问,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小张能否要求撤销合同并退还货款?答案: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方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之一的,受欺诈、胁迫一方有权以欺诈、胁迫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在这个案例中,小张购买的大部分电器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这属于小王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完整word版)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内容十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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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1. A 公司和 B 公司签订一份少儿衣饰购销合同。
A 公司在 4 月 1 日发出要约,要求 B 公司在 1 个月内承诺。
B 公司于 4 月 5 日收到后即承诺。
由于发生洪水以致该地区通讯中断,至 5 月 5 日承诺才到达 A 公司。
A 公司没有提出疑义。
至 5 月 20 日,市场上少儿衣饰价格上涨, B 公司以“市场价格有变,不能够执行原合同〞为由拒绝执行,而与 C 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
B 公司的承诺可否有效?为什么?答:〔1〕承诺的见效的含义: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见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依照交易习惯也许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见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B 公司的承诺有效;?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限时内发出承诺,依照平时状况能够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高出承诺限时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高出限时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在本案中间,诚然承诺到达要约人时高出承诺限时,可是“发生洪水以致通讯中断〞属于不能抗力, B 公司拥有正当的抗辩原因。
该承诺见效。
2. A 向 B 发出要约,要约规定:“供给 50 台拖拉机, 100 匹马力,每台 CIF 香港 3,500 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能撤掉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
〞B收到要约后,马上电复:“接受贵方要约,在订立合同后马上装船。
〞但 A 未作任何回复。
买方的承诺可否有效?答:买方的承诺无效。
在本案中, B 在接到要约后“马上装船〞的回复已经对 A的要约“两个月后装船〞进行了根本性的改正和实质性的更正,因此不吻合承诺的构成要件,属于新要约。
而 A 并没有做出回复,视为合同未建立。
3.张某被某公司录取,于是决定请朋友王某餐馆吃饭以表庆祝,王某欣然赞成,并履约而至。
司法考试合同法部分真题及参考答案(2021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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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考试卷三(合同法部分,参考答案附后)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
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
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
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
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
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
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
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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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今天,为大家分析两个有关的案例,希望能够加深大家对合同法的理解!甲将自己所有的一间房屋出租给乙使用,乙将该房屋用于水果零售,后乙业务发展,又向他人租借了更大的场地,便擅自将向甲租用的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租给丙,尽管乙始终按时支付房租,但甲得知后,便以乙擅自转租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其与乙的合同。
正在诉讼期间,该地区遭遇百年不遇的强台风的袭击,导致该出租的房屋倒塌,造成丙财产损失5000元。
请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1)甲的合同解除主张能否获得法院支持,为什么?(2)该出租房倒塌造成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S省某建筑工程公司因施工期紧迫,而事先未能与有关厂家订好供货合同,造成施工过程中水泥短缺,急需100吨水泥。
该建筑工程公司同时向A市海天水泥厂和B市丰华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300号矿渍水泥现货(袋装),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A市海天水泥厂接信当天回信,表示愿以吨价1600元发货100吨,并于第3天发货100吨至S省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于当天验收并接收了货物。
B市丰华水泥厂接到要货的信件后,积极准备货源,于接信后第7天,将100吨袋装300号矿渍水泥装车,直接送至某建筑工程公司,结果遭到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拒收。
理由是:本建筑工程仅需要100吨水泥,至于给丰华水泥厂发函,只是进行询问协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丰华水泥厂不服,遂向 ___提起了诉讼,要求依法处理。
问题:(1)丰华水泥厂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2) 某建筑工程公司拒收丰华水泥厂的100吨水泥是否于法有据?(3) 对海天水泥厂的发货行为如何定性?(4) 海天水泥厂与建筑工程公司的`合同何时成立?合同内容如何确定?(5)设建筑工程公司收到海天水泥厂的回信后,于次日再次去函表示愿以吨价1599元接货,海天水泥厂收到该第二份函件后即发货100吨至建筑工程公司。
合同范文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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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1:某食品加工厂因公司业务扩大,急需包装材料,于是向甲、乙两家包装材料公司发出函电。
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A4型包装纸,如贵公司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去购买。
”甲、乙两公司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加工厂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A4型包装纸的价格,而甲公司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食品加工厂送去了5000令A4型包装纸。
在该批货物送达之前,食品加工厂得知乙公司的包装纸质量较好,而且价格合理,因此,向乙公司致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公司的10000令A4型包装纸,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承担。
”在发出函电的第二天上午,乙公司发函称已准备发货。
下午,甲公司将5000令包装纸运到,食品加工厂告知甲公司,他们已决定购买乙公司的货物,因此不能购买甲公司的货物。
甲公司认为,食品加工厂的拒收货物行为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甲公司向法院起诉。
问题:(1)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要约邀请行为。
所谓要约邀请是指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人并不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发函的内容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格方面的内容,可见,食品加工厂只是希望通过发函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2)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为是什么行为?甲乙两公司复函的行为是要约。
根据《合同法》第14,15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且要约必须内容具体,确定,一经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
本案中,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为都告知备有A4型包装纸,并告知了价格,内容明确具体,因此,他们的行为属于要约。
(3)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属于承诺。
根据《合同法》第21条、第30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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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在合同法的教学中,案例分析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在案例分析中,同学需要依据所学的合同法理论,分析案例中的问题,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下面将选取一个案例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应的答案。
案例: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商定乙方在15天内向甲方供应5台电脑,并支付合同价款。
合同商定假如乙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前一天,甲方打电话给乙方,要求乙方依据合同履行义务。
然而乙方表示由于财务上的困难,无法按时交货。
甲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
乙方不同意甲方的解除,并表示情愿支付合同价款。
问题1:甲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依据合同商定,假如乙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在本案中,乙方明确表示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即有违反合同的行为。
因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问题2:乙方是否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并未同意甲方解除合同的要求,而是表示情愿支付合同价款。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方解除合同应当经过另一方同意才能生效。
即使甲方解除合同,乙方也可以以合同为凭据,要求甲方连续履行合同。
因此,乙方无需同意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甲方连续履行合同。
问题3:甲方是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乙方表示情愿支付合同价款,因此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即使甲方解除合同,乙方仍旧有义务支付合同价款。
因此,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问题4:乙方假如不履行合同,甲方能够要求赔偿吗?依据合同商定,假如乙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因此,假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甲方可以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综上所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
乙方无需同意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甲方连续履行合同,并需要支付合同价款。
假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47ff9b374431b90d6d85c709.png)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
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是为职工食堂订购所需求的蔬菜,食堂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
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萝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
请就下类问题进行讨论: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合同法作业参考答案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
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自己是职工食堂所消费的蔬菜,炊事员有限,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
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萝卜的说法太过牵强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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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一,购房合同纠纷。
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
购买一处房产。
但在交付房款后,乙方却拒绝过户并要求提高房价。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根据该条款,购房合同是具
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解答,甲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乙方违约,并要求乙方履行合同或
者赔偿损失。
同时,甲方可以要求法院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二,劳动合同解除纠纷。
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在甲方
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但由于乙方工作不力,甲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可
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答,甲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乙方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对合同法案例的分析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合同法律条款,并在实际操作中避免合同纠纷。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合同法案例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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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及答案解析案例1: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将出租甲方一辆汽车,甲方每月支付500元作为租金。
然而,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汽车存在问题,无法正常使用。
甲方向乙方要求解决问题,并要求乙方退还租金。
乙方拒绝退还租金,并表示可以修理汽车。
甲方不同意修理,坚持要求退还租金。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一方在履行合同中未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该案例,乙方提供的汽车存在问题,无法正常使用,违反了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无法使用汽车,有权要求退还租金。
乙方只提供修理汽车的选择并不符合甲方的合理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修理并要求退还租金。
案例2: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总价款为1000元,并约定甲方先支付500元,余款交货后支付。
甲方在支付500元后,乙方未交付货物,也未联系甲方。
甲方向乙方要求履行合同,乙方却表示已将货物卖给他人。
甲方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500元。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给予相应的赔偿。
根据该案例,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违反了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履行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500元。
乙方将货物卖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构成违约行为。
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案例3: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将为甲方提供装修服务,并约定双方约定总价为5000元,甲方需要提供50%的定金。
乙方开始进行工作后,甲方变卦表示不需要服务了,要求返还定金。
乙方拒绝返还定金,表示已经进行了一部分工作。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方无正当理由取消合同的,应当支付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根据该案例,甲方在乙方已经开始工作后变卦,属于无正当理由取消合同。
乙方已经进行了一部分工作,因此甲方需要支付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即50%的定金不应返还。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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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合同法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案例。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案例来分析合同法的具体应用,并给出相应的答案。
案例一,小明在网上购买了一台电视,但收到货后发现是次品,于是向卖家提出退货要求,卖家却以“已经签收就不能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即使已经签收,消费者仍然可以依法要求退货。
卖家以“已经签收就不能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是不合法的。
小明可以依法向卖家要求退货,并要求卖家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案例二,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了货物的品质、数量、价格等条款。
但在货物到达后,公司发现货物与合同约定的不符,品质不合格。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货物的品质、数量、价格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公司可以依法向供应商提出退货或者索赔的要求,同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三,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租金、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等条款。
但在租赁期内,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对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合同法在实际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当我们遇到合同纠纷时,应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促进合同的正常履行,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
希望以上案例分析能够对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处理合同纠纷问题时有所帮助。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2774ec78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d7.png)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甲方)与某供应商(乙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的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30%的预付款,剩余款项在货物交付后30日内支付。
合同还约定,如果甲方逾期支付货款,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期支付了30%的预付款。
但在货物交付后,甲方因资金周转问题,未能在约定的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乙方多次催款,甲方仍未支付。
乙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
问题:
1. 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2. 如果甲方在乙方起诉后支付了剩余货款,乙方是否还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在诉讼中应如何主张权利?
答案:
1. 根据合同约定,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逾期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
具体计算公式为:违约金 = 逾期金额× 逾期天数× 0.005。
2. 即使甲方在乙方起诉后支付了剩余货款,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因为甲方的逾期支付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在诉讼中应主张以下权利:
a. 要求甲方支付剩余货款;
b. 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c.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要求甲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d. 要求甲方承担诉讼费用。
乙方应提交合同文本、甲方逾期支付的证据、催款记录等相关证据,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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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售一栋位于市中心的商业楼,乙方支付购房款1000万元。
在签订合同后,甲方发现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
乙方拒绝退款并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问题:1. 根据合同法,甲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2. 若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应如何操作?3. 若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甲方应如何应对?答案:1.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因合同标的存在瑕疵,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2.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在通知中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和依据。
3. 若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甲方可依法拒绝履行,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
案例二,劳动合同纠纷。
甲公司与乙员工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乙员工每月工资为8000元。
乙员工在工作一年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甲公司认为乙员工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违约金。
问题:1. 根据劳动合同法,乙员工是否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违约金?2. 若乙员工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如何应对?3. 若乙员工无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如何应对?答案: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但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经过三十日通知。
2. 若乙员工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离职手续。
3. 若乙员工无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可拒绝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员工履行合同直至期满。
以上是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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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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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 1 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 吨,每吨单价1000 元。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 1500 元的单价购买20 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 10 吨黄豆给甲油料厂。
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 20 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
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销社履行合同。
试分析: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如果要求供销社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答案:法理分析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内容,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适用两个或全部责任形式。
(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的。
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30 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 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续供货。
(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
《合同法》第 10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订立合同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履行合同获取预定的利益,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就无法实现权利。
如果违约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方(受损害方)认为实现合同权利对自己是必要的,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违约方不得以承担了对方的损失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受损害方在此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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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保护的法律行为。
下面将通过分析两个合同法案例,来探讨合同法的相关问题。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甲向乙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并签订了买卖合同。
合同明确约定了车辆的售价、交付时间以及买方的付款方式。
但是,在车辆交付后,甲发现车辆出现了严重的机械问题,无法正常使用。
甲要求退还货款并终止合同,但是乙拒绝了。
在这个案例中,首先需要确定乙在交付车辆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如果乙在交付时对车辆的问题隐瞒不报,那么甲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退还货款。
此处涉及到合同成立的基本原则之一——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如实告知对方相关信息,不能有任何隐瞒或虚假陈述。
其次,如果乙在交付时并不知道车辆的问题,那么甲可以主张合同存在瑕疵。
根据合同法第111条的规定,买方在合理期限内发现合同标的有瑕疵,有权通知对方,要求修理、更换、退货或减少购价。
在这种情况下,甲可以要求退还货款或修理车辆。
案例二:租赁合同纠纷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月租金为2000元。
然而,在入住后不久,甲发现房屋存在各种问题,比如漏水、电路故障等。
甲要求房东乙解决这些问题,但乙一直未采取任何行动。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在这个案例中,甲可以主张合同解除。
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租赁物的事由,导致租赁物出现隐蔽性瑕疵,严重影响租赁物的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由于房屋存在漏水、电路故障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甲的正常居住,所以甲有权解除合同。
此外,甲还可以要求赔偿,因为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一方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可以要求乙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比如搬家费用、重置费用等。
综上所述,合同法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合同法案例参考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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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2004年8月20日。
某彩电厂与某仓储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仓储保管合同,由仓储公司负责保管彩电厂的500台彩电,彩电厂一次性给付保管费5000元。
不久因仓储公司职员管理不慎,引起火灾,使得库房被焚毁。
据查,火灾发生后,某彩电厂的500台彩电全被焚毁。
该种型号彩电的成本价为每台1800元,销售价为每台2000元,而且,这500台被焚毁的彩电都早已与其他销售单位订立了销售合同,只等发货。
火灾发生之后,彩电厂为了维护其厂家信誉,按合同约定,付给其他购买单位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损害发生后,彩电厂与仓储公司就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均因双方对损害赔偿数额分歧太大不欢而散。
同年11月,某彩电厂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仓储公司赔偿其全部损失。
问题:什么是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仓储公司应该赔偿彩电厂哪些损失? 1.所谓直接损失,又称积极的损害,它是指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
而间接损失又称消极的损害,它是指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
根据民法原理,在民事纠纷中,须赔偿的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且包括间接损失。
2.本案中,仓储公司赔偿彩电厂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
直接损失是指对彩电厂的500台彩电进行折价赔偿,按成本价计算:1800×500=900000元;间接损失则包括彩电厂因此次火灾而负担的违约金损失和失去的本可获得的彩电销售利润,具体计算如下:违约金损失为2000×500×5%=50000元,本可获得的利润为:(2000—1800)×500=100000元。
因此,仓储公司总共应赔偿彩电厂的数额为:900000十(50000十100000)=1050000元。
案例22006年4月10日,峨嵋公司(住所位于甲地点)向冠杰公司(住所位于乙地点)发出一份传真(传真○1),称“我方欲购买贵公司生产的型号为L-GRANDJACK-962464的某医疗器械1500台,每台单价人民币900元,货到付款”;冠杰公司当天收到该传真,次日回复传真(传真○2)称“每台单价人民币1100元,款到发货;峨嵋公司当天收到该传真,次日回复传真(传真○3)称“我方现仅需要该医疗器械1000台,每台单价人民币1000元,贵公司负责送货至我公司,货到十日内一次性付款”;冠杰公司当日收到该传真,次日回复传真(传真○4)称“如欲成交,请贵公司于一个月内支付我方预付款人民币30万元,余款可于2006年5月31日前付清,我方收到预付款后于2006年5月31日前一次性送货完毕”;峨嵋公司当日收到该传真,并于2006年5月8日将30万元人民币汇入了冠杰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2006年5月9日冠杰公司电话通知峨嵋公司,称“款项已经收到,我方将按时发货,请贵公司做好收货准备。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https://img.taocdn.com/s3/m/d6f58ae0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a4c2b73.png)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时支付了定金10万元。
然而,在货物交付期限届满时,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已经构成违约。
2.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导致甲公司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1)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定金。
”本案中,甲公司已支付定金10万元,乙公司违约,应当返还甲公司定金。
(2)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乙公司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违约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应当赔偿甲公司损失。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构成违约。
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具体判决如下:1. 乙公司返还甲公司定金10万元。
合同法案例分析真题(样例5)[修改版]
![合同法案例分析真题(样例5)[修改版]](https://img.taocdn.com/s3/m/b3ad1c312cc58bd63086bdbd.png)
第一篇:合同法案例分析真题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0小题13分,第41小题10分,共23分)40.某中学为更新学校的电教设备在开学前与某品牌电脑代理商签订了购买30台电脑的合同,双方约定了电脑的品牌、型号及价格等,并约定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付款。
合同签订后第8天,该品牌电脑生产商为促销将该型号电脑每台降价200元,该校得知后要求代理商按新价格结算,代理商以货是先订的为由不同意降价,并于合同签订后第9日送货到学校,学校拒收。
请回答:(1)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条件是什么?(2)学校的降价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3)针对学校拒收,代理商可以向法院提出什么诉讼请求?答:(1)条件。
①变更前合同合法有效;②当事人对变更合同协商一致;③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④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明确。
(2)无法律依据。
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当事人根据市场状况协商确定的,若变更依法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单方无权变更。
(3)可以要求。
①继续履行合同;②赔偿逾期收钱付款造成的损失;③学校承担诉讼费。
41.2008年1月12日,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将自己的一处房屋作为抵押物,还约定了其他事项,其中约定2009年1月12日,李某连本带息一次性还清借款。
为了简化手续,未办理登记。
借款期满后,张某多次向李某催还借款,但李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
2009年3月15日,李某将作为抵押的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张某得知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李某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并依抵押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判归张某。
请回答:(1)张某是否就房屋享有合法的抵押权?为什么?(2)李某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张某是否就卖房屋价款有优先受让权,为什么?(4)法院对该案会如何判决?答(1)不享有。
因为房屋是不动产,房屋作为抵押物属于必须进行登记的范围,所以未登记抵押权未设立(或未成立)。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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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合同是民事法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涉及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无论是买卖、租赁、劳务还是借贷,都离不开合同的约束。
在合同法中,有关于合同成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等内容,同时也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当事人违约的后果等。
下面,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进行合同法的分析及答案。
案例一,小明与小红的购房合同。
小明和小红是一对情侣,他们决定购买一套婚房。
他们找到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
然而,在交房的前一个月,房地产公司通知他们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交房,要求他们解除合同并退还首付款。
小明和小红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房地产公司按时交房并支付违约金。
答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公司应当按时交房,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小明和小红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如果房地产公司坚持解除合同,小明和小红可以要求违约金的赔偿,并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案例二,甲乙双方的劳务合同纠纷。
甲公司与乙个人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约定乙个人在甲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并获得相应的提成。
然而,乙个人在工作期间未能完成销售任务,导致甲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
甲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个人赔偿损失。
答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如果乙个人未能完成销售任务,导致甲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甲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个人赔偿损失。
同时,乙个人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借款合同的违约纠纷。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并在一定期限内还款。
然而,到了还款期限,甲未能按时还款,乙要求甲支付违约金并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答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甲未能按时还款,乙有权要求甲支付违约金,并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同时,甲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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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2003 年9 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解决住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 10 月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 5 年,并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
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足资产管理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再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
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理公司于2004 年 11 月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搬出,王某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本案主要涉及的问题是约定解除条款的效力以及买卖对租赁合同的影响。
【法理和法律分析】在本案中,确定王某是否应当交房,关键在于确定王某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已经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
合同解除方式可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意定解除又可以分为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的解除方式。
本案涉及的是事先约定解除权的方式。
所谓事先约定解除权,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方式。
在本案中,王某与资产管理公司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
这就属于事先约定解除权的解除方式。
根据《民法通则》第62条和《合同法》第93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应当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
在此案中,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资产管理公司即是租赁合同所附的解除条件。
该解除条件并无违法之处,但是在此案中,该条件并没有成就。
因为合同约定只有在王某“不愿意再受聘”时,才可以认为条件成就。
但事实上,王某是愿意继续受聘的,而只是资产管理公司认为王某能力有限,决定不再聘用王某。
所以,从本案看,王某“不愿意再受聘”的事实没有发生,条件并没有成就,资产管理公司无权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在合同不能解除而租期尚未届满的情况下,王某有权继续租用房屋。
当然,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出租人在将房屋出租给王某以后,并没有丧失对租赁财产的所有权,其仍然享有对出租财产的处分权。
也就是说,其完全有权将其出租的财产转让给他人。
但根据《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出租房屋的转让不应影响租赁关系的效力,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
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相返还租赁物。
从本案来看,尽管资产管理公司已将出租给王某的房屋转让给本广职工李某,但由于资产管理公司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关系不应解除,而应继续有效,因此王某所享有的租赁权可以对抗租赁物的新的所有人即李某,这样在承相人王某与受让人李某之间,无须另外订立租赁合同,而因租赁物的所有权的移转自然发生租赁关系。
李某成为出租人,而王某仍为承租人,租金的数额及支付方法应维持不变。
如果王某曾向原出租人即资产管理公司交付了押金的,王某也.无须再向李某交付押金。
原租赁合同所约定的5年租期也应保持不变,但在租赁物转让以前已经经过的期限应当予以扣除。
在本案中,需要解决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而根据《民通意见》第118条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此合理期限一般可以认定为“三个月”。
但在本案中,资产管理公司在出售房屋给李某时并未在合理期限内事先通知王某,实际上损害了王某的优先购买权,因此,如果王某也想要以同等条件购买此房屋,其可以根据《民通意见》第118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买卖合同无效。
但是,宣告该买卖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王某可以以同等条件购买到此房屋的所有权。
在此必须明确,由于不动产登记存在公信力(指的是不动产的存在以登记为表征,即使登记的情况与实际权利不符,对于信赖登记的人也不发生任何影响,善意第三人仍可依据登记取得权利),在此案中,李某明显属于善意第三人,因此,虽然买卖合同可因王某主张优先购买权而被撤销,但李某基于善意.基于登记的公信力仍然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当然,如果李某属于恶意为之,则王某在撤销买卖合同的同时也可以申请撤销房屋所有权的移转登记。
总的来说,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债权的产生和消灭与物权的移转是相互区分的,在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场合下,对于动产来说,在标的物已交付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是善意的,第三人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动产的所有权;对于不动产来说。
在已登记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是善意的,第三人可以依据登记的公信力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
案例 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2004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 000万元,第二期支付3 000万元,第三期则在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时支付5 000万元。
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 000万元。
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
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
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2004年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本案涉及同时行使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和法律后果。
【法理和法律分析】在本案中,从表面看,甲公司违背合同约定,未按期办理房地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已构成违约;而乙公司也违背了合同约定,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7日后.仍然没有付款,构成了履行迟延。
但是,在考虑其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时,尚应考虑其是否享有法定的抗辩权。
从本案情况看,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 000万元。
并无违约情形,甲公司并无理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因此,其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
由于本案中合同标的物是房屋,房屋属于不动产。
与动产买卖合同不同,不动产的买卖中出卖人除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完成产权移转登记,才真正履行完给付义务。
由于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尽管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是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因出卖人的交付而获得房产的所有权。
因此,办理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
可见,在本案中,由于甲公司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乙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其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案例 3.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
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 元。
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 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
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
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
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
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
请回答下列问题:(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v(2)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v (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v(4)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v(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v(6)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谁请求付款?为什么?v(7)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之行为,可提出何种之诉?v1、合同的效力未定,因为钱某的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产生的合同效力未定。
v2、孙某能取得古董所有权,因为孙某的行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孙某因善意取得而取得所有权。
v3、孙某与李某之间形成动产质押法律关系。
v4、该约定无效,因为这一约定属于流质条款,是法律禁止的。
v5、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v6、施工队应向赵某请求付款。
因为施工队与赵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v7、赵某可以对钱某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因为赵某的违约行为侵犯了钱某的财产权。
V案例四.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 5 头牛,分别为牛 1、牛 2、牛 3、牛 4,牛 5,总价款为 1 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 3 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
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 5 头牛的所有权。
甲向乙交付了该 5 头牛。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 1 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v2.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 2 生下一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3.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 3 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 1 千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4.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 4 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 4 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5.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转让牛 4 的合同,作价 2 千元且将牛 4 交付丁。
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所有权?为什么?6.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 5 租与戍,租期 3 个月,租金 200 元。
该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7.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v1、该损失由乙承担。
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标的物交付时起由买方承担。
v2、由乙享有所有权。
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v3、该损失应当由乙承担。
因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vv 4、该合同效力未定。
因为在牛款付清之前,牛 4 的所有权属于甲,乙无权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