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技术规范标准[详]
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技术规范
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技术规范根据题目《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技术规范》,以下是正文内容:一、引言儿童健康检查是对儿童生长发育及健康状态进行全面评估的一项重要服务,对确保儿童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儿童健康检查机构和从事儿童健康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
三、术语定义1. 儿童健康检查:指对儿童进行身体发育、生理状况、心理行为等方面的全面检查,以评估其身体健康和发育水平。
2. 儿童健康检查机构:指提供儿童健康检查服务的医疗机构或相关卫生机构。
3. 医务人员:指在儿童健康检查机构从事健康检查服务的注册或执业医师、护士和其他相关卫生技术人员。
四、儿童健康检查内容1. 身高和体重测量医务人员应使用准确的测量工具,测量儿童的身高和体重,并记录在个人健康档案中。
2. 体格检查医务人员应对儿童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头颅大小及形状- 面容特征- 眼、耳、鼻、口、牙的检查- 颈部、胸部、腹部的触诊- 四肢活动度和关节活动度- 皮肤及其附件的检查- 外生殖器检查3. 发育评估医务人员应根据儿童的年龄和性别,评估其生长发育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身高、体重、牙齿生长、性征发育等。
4. 专项检查根据需要,医务人员可以进行一些专项检查,例如听力、视力、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等。
5. 心理评估医务人员应通过合适的方法,对儿童的心理行为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认知能力、情绪状态、社交能力等。
六、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1. 每个儿童应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疫苗接种记录等。
2. 儿童健康档案的管理应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妥善保存和使用。
七、服务质量保障1. 儿童健康检查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过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儿童保健技术规范(较全1)
儿童保健技术规范(一)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一、目的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并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转诊。
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二、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新生儿。
三、内容与方法(一)访视次数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
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
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
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
(1)早产儿(胎龄 < 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 25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访视内容1.问诊(1)孕期及出生情况:母亲妊娠期患病及药物使用情况,孕周、分娩方式,是否双(多)胎,有无窒息、产伤和畸形,出生体重、身长,是否已做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等。
(2)一般情况:睡眠、有无呕吐、惊厥,大小便次数、性状及预防接种情况。
(3)喂养情况:喂养方式、吃奶次数、奶量及其它存在问题。
2.测量(1)体重1)测量前准备:每次测量体重前需校正体重计零点。
新生儿需排空大小便,脱去外衣、袜子、尿布,仅穿单衣裤,冬季注意保持室内温暖。
2)测量方法:称重时新生儿取卧位,新生儿不能接触其它物体。
使用杠杆式体重计称重时,放置的砝码应接近新生儿体重,并迅速调整游锤,使杠杆呈正中水平,将砝码及游锤所示读数相加;使用电子体重计称重时,待数据稳定后读数。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
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 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 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一、引言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健康的成长对于他们的身心发展至关重要。
中医药在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提供安全、有效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制定以下技术规范。
二、术语和定义1. 0~36个月儿童:指出生后0~36个月的婴幼儿。
2.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指通过中医药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医学的理念和技术,为儿童提供预防、保健和治疗的综合性服务。
三、目标和原则1. 目标:全面提升0~36个月儿童的健康水平,预防和减少儿童疾病的发生。
2. 原则:(1)科学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应基于科学、临床实践和经验,并不断进行研究和更新。
(2)个体化:根据每个儿童的身体状况和体质特点,制定个体化的服务计划。
(3)安全性: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儿童的安全,注意药物的适用性和安全性。
(4)综合性:结合传统中医药与现代医学,提供综合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四、服务内容1. 健康评估: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对儿童的身体发育、行为表现和生活习惯进行综合评估。
2. 中医药干预:针对儿童的特定情况,采用中医药的方法进行干预,包括针灸、推拿、草药服用等。
3. 膳食指导:根据儿童的体质和发育需求,提供合理的膳食指导,包括饮食结构、食物搭配和食物制作方法等。
4. 心理健康管理: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发展,通过游戏、音乐和亲子互动等方式提供心理支持和疏导。
5. 接种疫苗:根据国家的免疫规划,提供儿童疫苗接种服务,同时结合中医药调理,增强免疫力。
6. 家庭养生指导:向家长提供家庭养生知识和健康管理方法,帮助家庭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五、管理要求1. 人员要求: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提供者应具备相关的医学和中医药学专业背景,并接受相关培训。
2. 设备要求:提供服务的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具备必要的中医药服务设备和器材。
3. 服务记录:对每一次服务进行记录,包括儿童的基本信息、健康评估结果、干预方法和效果等。
0_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标准[详]全
转诊建议 1无 2有
原因:
机构及科室:
指导 1喂养指导 2发育指导 3防病指导 4预防伤害指导 5口腔保健指导
本次访视日期 年 月 日
下次随访地点
下次随访日期 年 月 日
随访医生签名
□ □ □ □
□
□/□/□/□/□
婴幼儿健康管理
地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偏远地 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
防。
考核指标
a. 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 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b. 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 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 0~6岁儿童数×100%。
c. 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 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 0~6岁儿童数×100%。
对上次发育评估落后的孩子以上次的标准进行评 估,仍落后者去医院就诊。
六个月随访
WHO推荐最佳喂养方式:出生4个月内母乳喂养, 根据婴儿生长情况于4-6个月开始添加辅食,6个 月均应该添加辅食。母乳喂养可持续至1-2周岁。
鼓励家长与婴儿谈话及玩耍来刺激体格和智力发 展。练习独坐,时间不要太久,以免影响脊柱发 育。开始练习爬行,训练手眼协调的能力。有意 识的训练婴儿发音,扩大交往范围,多给他接触 人的机会。
后访视有感染性疾病的新生儿。
新生儿家庭访视
访视内容:
看新生儿居住环境的卫生条件; 了解出生体重、评分标准; 观察新生儿面色、呼吸、哭声、大小便情况; 测量身长、体重和体温,检查皮肤、粘膜和脐部,
检查有无先天性畸形,如唇裂、腭裂,先心等。
新生儿家庭访视
根据新生儿及其家庭情况给予预防保健指导; 发现异常,早诊断、早治疗; 提醒: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者。 每次访视,填写访视记录。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
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2。
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3。
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
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
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
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标准[详]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一、服务对象辖区居住的0~36个月儿童。
二、服务容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容包括:(一)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二)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三、服务流程四、服务要求(一)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应当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
(二)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
(三)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四)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五)每次服务后要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五、考核指标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年度辖区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0~36月儿童数/年度辖区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六、附件1.1岁以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2.1~2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3.3~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附件11岁以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编号□□□-□□□□□附件21~2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编号□□□-□□□□□附件33~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编号□□□-□□□□□填表说明:1.印制新表格时可在原“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所列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基础上增加“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容。
2.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请在所提供服务对应的选项上划“√”,可多选。
其他服务请注明。
儿童健康检查制度范本(三篇)
儿童健康检查制度范本1. 目的:确保儿童的全面健康发展,提高儿童的生活质量,预防和早期发现儿童健康问题。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未满18岁的儿童。
3. 检查内容:儿童健康检查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发育情况、营养状况、免疫接种情况、视力和听力情况、口腔健康、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综合检查。
4. 检查周期:按照以下检查周期进行儿童健康检查:- 新生儿期:出生后第一个月进行初次检查。
- 婴幼儿期: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分别进行一次检查。
- 学龄前期:3岁、4岁、5岁分别进行一次检查。
- 学龄期:每年进行一次检查。
5. 检查程序:(1)提前预约:家长提前预约儿童健康检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检查。
(2)登记信息:家长到达检查点后,需填写或更新儿童基本信息登记表。
(3)量体检查:依次进行身高、体重、头围等相关测量。
(4)体格检查:医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体格检查,包括皮肤、头部、口腔、呼吸、心脏、腹部、四肢等方面的检查。
(5)实验室检查:根据需要进行血液、尿液、肠道菌群等实验室检查。
(6)专项检查: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进行视力、听力、口腔等专项检查。
(7)咨询和指导:医生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咨询和指导,包括饮食、运动、生活习惯、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
6. 检查报告:医生会根据儿童健康检查的情况填写检查报告,并将其交给家长或监护人保存。
7. 数据管理:儿童健康检查的数据将进行统计和分析,用于指导儿童健康教育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8. 监督和评估:各级卫生部门将定期对儿童健康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以上是儿童健康检查制度的范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儿童健康检查制度范本(二)是指为了保障儿童的身体健康,规定了儿童健康检查的内容、标准、方式以及相关程序和流程的一套制度。
儿童健康检查工作制度应当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检查内容:明确儿童健康检查的项目,例如身高、体重、视力、听力、口腔健康、心肺功能等各项指标。
0_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技术规范标准[详]
4岁
5岁
6岁
●根据 小儿 体质 特点和 病理 特点, 询问 发育和 患病 情况, 测量 体重、 身长 ,按照 生长 发育参 考值 评估。 重点 询问小 儿的 饮食、 大便、活动、 睡 眠 等情 况。 ●中 医 检 查。 重点望 面色 、望头 发、望形态, 察舌切脉。
正 常 分 析 原因, 进 行 针 对 性 健 康 指 导,必 要 时 转诊。
以下为 0—36个月儿童和3岁至6岁儿童中医健康管理可以选择的时间以 服务的基本流程。
表1 0-36个月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流程表
表:
满 月
3 月龄
6 月龄
9 月龄
12 月龄
18 月龄
●询问 近期 发育 和健康 情况 ,重点 询问 小儿的 饮食、大便、 活 动 等情 况。 ●中 医 检 查。 以望诊 为主 :重点 望面 色、望 形态、察舌、 察指 纹。检 查是 否有五 迟五软②。
位置:无名指末节螺纹面。
操作:操作者一手握住小儿手掌,另一手的拇指螺纹面按住 小儿无名指螺纹面,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揉100—300次。
(三)揉板门
主治:食积、腹胀、食欲不振、呕吐、腹泻、气喘、嗳气等。
位置:手掌的大鱼际隆平面。
操作:操作者一手握住小儿手掌,另一手的拇指端按揉小儿大 鱼际100—300次。
三、察舌
舌体柔软,伸缩自如,舌质淡红润泽,舌苔薄白为正常。 若舌质红、淡白胖大、紫黯有瘀斑,舌苔黄、厚腻、剥脱为 异常。
四、察指纹
3 岁以下小儿须察指纹。小儿指纹是指食指桡侧的浅表静脉。 指纹分三关:自虎口向指端,第1节为风关,第2节为气关,第3节 为命关。
看指纹时应将小儿抱于光亮处,医生用左手食指、中指固定患 儿腕关节,拇指固定其食指末端,用右手拇指在小儿食指桡侧命 关向风关轻轻推几次,使指纹显露。正常小儿的指纹为淡紫隐隐, 风关以内。若指纹淡红、青紫,达气关以上,推之涩滞为异常。 若指纹达命关,而非一向如此,则提示病情危重。
儿童保健科优质服务评定标准
儿童保健科优质服务评定标准一、前言儿童保健科优质服务评定标准,旨在为医疗机构儿童保健科提供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的服务评定体系,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儿童健康。
本评定标准涵盖儿童保健科各项业务,包括疾病诊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
二、评定标准2.1 环境与设施- 具有良好的诊疗环境,布局合理,标识清晰。
- 设有专门儿童保健科室,环境温馨,适合儿童就诊。
- 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如儿童体重秤、身高尺等。
- 保证医疗设施清洁、消毒、安全,定期检查维护。
2.2 诊疗服务- 医生具备专业资格,具备丰富的儿童保健经验。
- 针对儿童特点,提供耐心、细致的诊疗服务。
- 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确保治疗效果。
- 做好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提高儿童保健意识。
2.3 预防保健- 按时开展儿童疫苗接种工作,确保疫苗接种率。
- 定期进行儿童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干预生长发育异常。
- 开展儿童营养咨询,提供科学喂养建议。
- 实施儿童心理行为干预,促进心理健康发展。
2.4 健康教育- 对家长进行儿童保健知识培训,提高家长保健意识。
-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儿童保健宣传教育活动。
- 定期出版儿童保健宣传资料,普及保健知识。
-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提供个性化健康教育服务。
2.5 服务质量- 严格遵循医疗法规,保障患者权益。
- 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 注重患者隐私保护,尊重患者意愿。
- 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患者关切。
三、评定方法- 根据以上评定标准,采用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进行评定。
- 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 定期进行评定,对不合格的科室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附则- 本评定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本评定标准解释权归儿童保健科所有。
-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以上就是儿童保健科优质服务评定标准的详细内容,希望各医疗机构儿童保健科参照执行,共同提高儿童保健服务水平,为我国儿童健康事业贡献力量。
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标准[详]
高热烦渴、发斑等可单用退六腑。
两穴合用能平衡阴阳,防止大凉大热,免伤正气。 如寒热夹杂,以热为主,则可以退六腑三数,推三 关一数之比推之;若以寒为重,则可以推三关三数, 退六腑一数之比推之。
小儿推拿常用穴位(八)
脊柱 【位置】大椎穴至长强穴成一直线。 【操作】用食、中两指面自上而下作直推称推脊; 用捏法自下而上称为捏脊。 【次数】推脊一般推100到300;捏脊一般捏3到5遍, 每捏3下再将背脊皮肤提一下,称为捏三 提一法。捏脊前先在背部轻轻按摩几遍, 使肌肉放松。 【主治】捏脊疗法常用于小儿疳积、泄泻;推脊疗 法常用于清热。
形态发育不完善和脆弱。形气未充是指小儿形体
结构和功能活动未臻健全。古代医家将小儿这种 娇嫩状态概括为“稚阴稚阳”。
小儿生理特点(二)
生机蓬勃,发育迅速:
生机蓬勃是指小儿生命力旺盛,充满生机。发育 迅速是指小儿生长和发育的速度很快。这是小儿 时期的另一个重要生理特点。由于小儿出生时机 体诸多方面功能尚未成熟,因此,在生长发育过 程中,从体格、智力以及各种生理功能,均不断 向完善、成熟方面发展,年龄越小,生长发育的 速度越快。古代医家将小儿这种生机旺盛的状态 概括为“纯阳”。
小儿推拿常用手法(一)
推法:以拇指或食、中指指腹在一定部位 或穴位上沿一定方向往返移动,称推法。 推法可分为直推法、旋推法、分推法等。 要求:用力柔和,平稳均匀,大约每分钟 200到300次为宜。
按法:以拇指或掌在一定部位或穴位上, 逐渐用力按而留之称为按法。可分为指法 和掌按法。要求:徐徐用力,稳而持续。
捏脊法: 手法一:用拇指指腹与食指、中指指腹对合,挟持肌 肤,拇指在后,食指、中指在前。然后食指、中指向 后捻动,拇指向前推动,双手交替向前,自尾椎两旁 推至大椎两旁。 手法二:手握空拳,拇指指腹与屈曲的食指桡侧部对 合,挟持肌肤,拇指在前,食指在后。然后拇指向后 捻动,食指向前推动,双手交替向前,自尾椎两旁推 至大椎两旁。 推脊法:将食、中指并拢,用指面自患儿大椎起循脊 柱向下直推至腰椎处,称推脊法。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第三版)
运动保健 经常带孩子到户外活动,多晒太阳,增强体质,增 加对疾病的抵抗力。
一、辖区内相关底数清楚 1.居住3个月以上的0-36月儿童,有详实的数据统 计,如姓名、月龄、性别、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及 联系方式等。 2. 数据来源由当地公安部门或街乡办事处等
二、管理数要清楚,有台账 1.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预 防保健医生或全科提供的0-36月儿童中医健康指导 要有记录,即规范提供的表格样式(纸质或电子版均 可)。 2.按照村居委会或楼门等分别有管理的汇总数,有姓 名、年龄、性别、家庭地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指 导记录等。 3.有机构指导管理总人数,占本辖区应管理人数的比 例。
36月龄
中医药健康 管理服务
1.中医饮食调养指导 2.中医起居调摄指导 3.传授按揉迎香穴、足 三里穴方法 4.其他:
1.中医饮食调养指 导 2.中医起居调摄指 导 3.传授按揉迎香穴 、足三里穴方法 4.其他:
1.中医饮食调养指导 2.中医起居调摄指导 3.传授按揉四神聪穴 方法 4.其他:
下次随访日期 随访医生签名
30、36月龄
36月龄
四、服 务 要 求
(一)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应当结合儿 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 (二)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 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 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 (三)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当 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儿童中医 药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 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2011版规范 2013年度增加该项 五、考核指标 六、附件 1.1岁以内记录表;1-2岁记录表;36岁记录表
第三版规范 在本版正式纳入规范
儿童保健服务质量评定准则
儿童保健服务质量评定准则一、前言为了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本准则旨在为儿童保健服务提供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的质量评定体系。
本准则适用于各类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包括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
二、评定目标1. 确保儿童保健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全面性。
2. 提高儿童保健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3. 促进儿童保健服务机构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满意度。
三、评定内容3.1 服务流程1. 接诊:热情、耐心、细致地询问儿童及其家长的需求,为儿童提供适宜的保健服务。
2. 检查:全面、准确地进行体格检查,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诊断: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准确的诊断,并提出针对性的保健建议。
4. 治疗:根据诊断,实施有效的治疗方案,确保儿童的健康成长。
5. 随访:对已接受保健服务的儿童进行定期随访,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及时调整保健措施。
3.2 服务质量1. 专业素质:保健服务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够为儿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 服务态度:保健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尊重儿童及其家长,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
3. 服务效果:通过定期的评估和反馈,确保儿童保健服务达到预期的效果。
3.3 环境与设施1. 环境: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应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温馨的环境,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
2. 设施: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应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相关设施,确保儿童保健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评定方法1. 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儿童保健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2. 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现场查看等方式,收集儿童及其家长对保健服务的满意度。
3.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统计分析数据,评估儿童保健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4. 对评定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为儿童保健服务机构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评定周期儿童保健服务质量评定周期为一年,各级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应按照本准则要求,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上级评估。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标准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
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技术规一、目的通过定期健康检查,对儿童生长发育进行监测和评价,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进行干预,指导家长做好科学育儿及疾病预防,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二、服务对象辖区0~6岁(7岁以下)儿童。
三、容与方法(一)健康检查时间婴儿期至少4次,建议分别在3、6、8和12月龄;3岁及以下儿童每年至少2次,每次间隔6个月,时间在1岁半、2岁、2岁半和3岁;3岁以上儿童每年至少1次。
健康检查可根据儿童个体情况,结合预防接种时间或本地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检查时间、增加检查次数。
健康检查需在预防接种前进行,就诊环境布置应便于儿童先体检、后预防接种,每次健康检查时间不应少于5~10分钟。
(二)健康检查容1.问诊(1)喂养及饮食史:喂养方式,食物转换(辅食添加)情况,食物品种、餐次和量,饮食行为及环境,营养素补充剂的添加等情况。
(2)生长发育史:既往体格生长、心理行为发育情况。
(3)生活习惯:睡眠、排泄、卫生习惯等情况。
(4)过敏史:药物、食物等过敏情况。
(5)患病情况:两次健康检查之间患病情况。
2.体格测量(1)体重1)测量前准备:每次测量体重前需校正体重秤零点。
儿童脱去外衣、鞋、袜、帽,排空大小便,婴儿去掉尿布。
冬季注意保持室温暖,让儿童仅穿单衣裤,准确称量并除去衣服重量。
2)测量方法:测量时儿童不能接触其它物体。
使用杠杆式体重秤进行测量时,放置的砝码应接近儿童体重,并迅速调整游锤,使杠杆呈正中水平,将砝码及游锤所示读数相加;使用电子体重秤称重时,待数据稳定后读数。
记录时需除去衣服重量。
体重记录以千克(kg)为单位,至小数点后1位。
(2)身长(身高)1)测量前准备:2岁及以下儿童测量身长,2岁以上儿童测量身高。
儿童测量身长(身高)前应脱去外衣、鞋、袜、帽。
2)测量方法:测量身长时,儿童仰卧于量床中央,助手将头扶正,头顶接触头板,两耳在同一水平。
测量者立于儿童右侧,左手握住儿童两膝使腿伸直,右手移动足板使其接触双脚跟部,注意量床两侧的读数应保持一致,然后读数。
测量身高时,应取立位,两眼直视正前方,胸部挺起,两臂自然下垂,脚跟并拢,脚尖分开约60度,脚跟、臀部与两肩胛间三点同时接触立柱,头部保持正中位置,使测量板与头顶点接触,读测量板垂直交于立柱上刻度的数字,视线应与立柱上刻度的数字平行。
儿童身长(身高)记录以厘米(cm)为单位,至小数点后1位。
(3)头围儿童取坐位或仰卧位,测量者位于儿童右侧或前方,用左手拇指将软尺零点固定于头部右侧眉弓上缘处,经枕骨粗隆及左侧眉弓上缘回至零点,使软尺紧贴头皮,女童应松开发辫。
儿童头围记录以厘米(cm)为单位,至小数点后1位。
3.体格检查(1)一般情况:观察儿童精神状态、面容、表情和步态。
(2)皮肤:有无黄染、苍白、紫绀(口唇、指趾甲床)、皮疹、出血点、瘀斑、血管瘤,颈部、腋下、腹股沟部、臀部等皮肤皱褶处有无潮红或糜烂。
(3)淋巴结:全身浅表淋巴结的大小、个数、质地、活动度、有无压痛。
(4)头颈部:有无方颅、颅骨软化,前囟大小及力,颅缝,有无特殊面容、颈部活动受限或颈部包块。
(5)眼:外观有无异常,有无结膜充血和分泌物,眼球有无震颤。
婴儿是否有注视、追视情况。
(6)耳:外观有无异常,耳道有无异常分泌物。
(7)鼻:外观有无异常,有无异常分泌物。
(8)口腔:有无唇腭裂,口腔粘膜有无异常。
扁桃体是否肿大,乳牙数、有无龋齿及龋齿数。
(9)胸部:胸廓外形是否对称,有无漏斗胸、鸡胸、肋骨串珠、肋软骨沟等,心脏听诊有无心律不齐及心脏杂音,肺部呼吸音有无异常。
(10)腹部:有无腹胀、疝、包块、触痛,检查肝脾大小。
(11)外生殖器:有无畸形、阴囊水肿、包块,检查睾丸位置及大小。
(12)脊柱四肢:脊柱有无侧弯或后突,四肢是否对称、有无畸形,有条件者可进行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筛查。
(13)神经系统:四肢活动对称性、活动度和肌力。
4.心理行为发育监测婴幼儿每次进行健康检查时,需按照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的运动发育指标进行发育监测,定期了解儿童心理行为发育情况,及时发现发育偏离儿童。
有条件地区可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筛查。
5.实验室及其他辅助检查(1)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查:6~9月龄儿童检查1次,1~6岁儿童每年检查1次。
(2)听力筛查:对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儿童,采用便携式听觉评估仪及筛查型耳声发射仪,在儿童6、12、24和36月龄各进行1次听力筛查。
(3)视力筛查:儿童4岁开始每年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进行一次视力筛查。
(4)其他检查:有条件单位可根据儿童具体情况开展尿常规、膳食营养分析等检查项目。
(三)健康评价1.体格生长评价(1)评价指标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头围/年龄、体重/身长(身高)和体质指数(BMI)/年龄。
(2)评价方法1)数据表法①离差法(标准差法)以中位数(M)为基值加减标准差(SD)来评价体格生长,可采用五等级划分法和三等级划分法(表1)。
表1 等级划分法②百分位数法将参照人群的第50百分位数(P50)为基准值,第3百分位数值相当于离差法的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第97百分位数值相当于离差法的中位数加2个标准差。
2)曲线图法以儿童的年龄或身长(身高)为横坐标,以生长指标为纵坐标,绘制成曲线图,从而能直观、快速地了解儿童的生长情况,通过追踪观察可以清楚地看到生长趋势和变化情况,及时发现生长偏离的现象。
描绘方法:以横坐标的年龄或身长(身高)点做一与横坐标垂直的线,再以纵坐标的体重、身长(身高)、头围测量值或BMI值为点作与纵坐标垂直的线,两线相交点即为该年龄儿童体重、身长(身高)、头围、BMI 在曲线图的位置或水平,将连续多个体重、身长(身高)、头围、BMI的描绘点连线即获得该儿童体重、身长(身高)、头围、BMI生长轨迹或趋势。
(3)评价容1)生长水平:指个体儿童在同年龄同性别人群中所处的位置,为该儿童生长的现况水平(表2)。
2)匀称度:包括体型匀称和身材匀称,通过体重/身长(身高)可反映儿童的体型和人体各部分的比例关系(表2)。
表2 生长水平和匀称度的评价指标测量值评价百分位法标准差法体重/年龄﹤P3 ﹤M-2SD 低体重身长(身高)/年龄﹤P3 ﹤M-2SD 生长迟缓体重/身长(身高)﹤P3 ﹤M-2SD 消瘦P85~P97 M+1SD~M+2SD 超重﹥P97 ≥M+2SD 肥胖﹤P3 ﹤M-2SD 过小头围/年龄﹥P97 ﹥M+2SD 过大3)生长速度:将个体儿童不同年龄时点的测量值在生长曲线图上描记并连接成一条曲线,与生长曲线图中的参照曲线比较,即可判断该儿童在此段时间的生长速度是正常、增长不良或过速。
纵向观察儿童生长速度可掌握个体儿童自身的生长轨迹。
①正常增长:与参照曲线相比,儿童的自身生长曲线与参照曲线平行上升即为正常增长。
②增长不良:与参照曲线相比,儿童的自身生长曲线上升缓慢(增长不足:增长值为正数,但低于参照速度标准)、持平(不增:增长值为零)或下降(增长值为负数)。
③增长过速:与参照曲线相比,儿童的自身生长曲线上升迅速(增长值超过参照速度标准)。
2.心理行为发育评价采用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监测婴幼儿心理行为发育。
如果某项运动发育指标至箭头右侧月龄仍未通过者,需进行心理行为发育筛查或转诊。
(四)指导1.喂养与营养提倡母乳喂养,指导家长进行科学的食物转换、均衡膳食营养、培养儿童良好的进食行为、注意食品安全。
预防儿童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超重/肥胖等常见营养性疾病的发生。
2.体格生长告知定期测量儿童体重、身长(身高)、头围的重要性,反馈测评结果,指导家长正确使用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进行生长发育监测。
3.心理行为发育根据儿童发育年龄进行预见性指导,促进儿童心理行为发育。
4.伤害预防重视儿童伤害预防,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年龄儿童伤害发生特点,对溺水、跌落伤、道路交通伤害等进行预防指导。
5.疾病预防指导家长积极预防儿童消化道、呼吸道等常见疾病,按时预防接种,加强体格锻炼,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五)转诊1.对低体重、生长迟缓、消瘦、肥胖、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及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儿童进行登记,并转入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
2.对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并转诊。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条件诊治者应转诊:(1)皮肤有皮疹、糜烂、出血点等,淋巴结肿大、压痛。
(2)头围过大或过小,前囟力过高,颈部活动受限或颈部包块。
(3)眼外观异常、溢泪或溢脓、结膜充血、眼球震颤,婴儿不注视、不追视,4岁以上儿童视力筛查异常。
(4)耳、鼻有异常分泌物,龋齿。
(5)听力筛查未通过。
(6)心脏杂音,心律不齐,肺部呼吸音异常。
(7)肝脾肿大,腹部触及包块。
(8)脊柱侧弯或后突,四肢不对称、活动度和肌力异常,疑有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
(9)外生殖器畸形、睾丸未降、阴囊水肿或包块。
在健康检查中,发现任何不能处理的情况均应转诊。
四、流程图(一)儿童健康检查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二)开展儿童健康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需配备儿童体重秤、量床、身高计、软尺、听诊器、手电筒、消毒压舌板、听力和视力筛查工具、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表)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设备。
1.体重秤体重测量应使用杠杆式体重秤或电子体重秤,最大称量为60kg,最小分度值为50g。
2.量床供2岁及以下儿童测量身长使用,最小分度值为0.1cm。
3.身高计供2岁以上儿童测量身高使用,最小分度值为0.1cm。
4.软尺无伸缩性软尺,最小分度值为0.1cm。
5.听力筛查工具便携式听觉评估仪,筛查型耳声发射仪。
6.视力筛查工具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
(三)检查时注意检测工具和双手的清洁卫生,预防交叉感染;保持适宜的室温度;检查动作轻柔,注意医疗安全,避免伤害隐患。
(四)掌握正确的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价方法,特别是生长发育曲线的描绘和解释,早期发现生长发育偏离或异常情况。
有转诊指征的儿童,应向家长说明情况,并及时转诊。
(五)针对儿童营养、喂养、心理行为发育、疾病和伤害预防提供科学育儿知识和相关技能指导;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对生长发育偏离或疾病的儿童进行追踪随访。
(六)使用统一的健康检查表格,认真逐项填写,确保资料收集的完整性、连续性, 并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六、考核指标(一)工作指标1.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 =(该年辖区0~6岁儿童接受1次及以上体格检查人数/该年辖区0~6岁儿童数)×100%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该年辖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合格人数/该年辖区3岁以下儿童数)×100%3.0~6岁儿童血红蛋白检查率 =(辖区0~6岁儿童血红蛋白检查人数/辖区0~6岁儿童血红蛋白应检查人数)×100%(二)疾病指标1.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 =(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人数/5岁以下儿童血红蛋白检查人数)×100%2.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 =(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人数/ 5岁以下儿童体重检查人数)×100%3.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人数/ 5岁以下儿童身长/身高检查人数)×100%4.5岁以下儿童消瘦率=(5岁以下儿童消瘦人数/5岁以下儿童体格检查人数)×100% 5.5岁以下儿童肥胖率=(5岁以下儿童肥胖人数/5岁以下儿童体格检查人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