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宪法概念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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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宪法的概念、本质、分类

第2篇——宪法的概念、本质、分类

日本的宪法辞源
"constitution 传入日本之初,译名很 constitution" 传入日本之初, 不统一.而后在明治14 14年 1881年 不统一.而后在明治14年(1881年), 政府为制定日本国宪法而派伊藤博文赴 欧洲考察时, 欧洲考察时,明治天皇对伊藤博文的 训条三十一项》 《训条三十一项》中第一项即必须去研
1901年出版的《扬子江》刊物《 1901年出版的《扬子江》刊物《专制之结 年出版的 一文写道: 君权何由抑?曰立宪; 果》一文写道:"君权何由抑?曰立宪; 民权何由申?曰立宪. 民权何由申?曰立宪." 郑观应亦指出: 盖学西文较华文易学, 郑观应亦指出:"盖学西文较华文易学, 学日本文较西文尤易.""日本近年已将 学日本文较西文尤易.""日本近年已将 泰西有用之书,择其最要者翻译刊布, 泰西有用之书,择其最要者翻译刊布,如 译西文之书难于东文, 译西文之书难于东文,不若译东文之书以 期简易. 期简易."
第一章 宪法总论
本章内容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概念,本质 宪法的分类; 宪法的分类; 宪法的制定,修改,解释;宪法的特性; 宪法的制定,修改,解释;宪法的特性; 宪法的渊源,惯例; 宪法的渊源,惯例; 宪法监督等 .
一,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1,宪法的概念 我们一般从三个意义上来使用 宪法"一词:辞源学意义上, "宪法"一词:辞源学意义上,法律形 式上,法学意义上 式上,
康有为曾多次述及效仿日本.他指出: 康有为曾多次述及效仿日本.他指出: 我朝变法, "我朝变法,但采鉴日本一切已 ""若以中国之广土众民 近采日本, 若以中国之广土众民, 足.""若以中国之广土众民,近采日本, 三年而宏规成,五年而条理备, 三年而宏规成,五年而条理备,八年而成 效章,十年而霸图定矣. 效章,十年而霸图定矣." 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 钦定宪法大纲》 年清政府颁布的《 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 照搬了日本明治宪法的模式. 照搬了日本明治宪法的模式.

宪法知识点整理(1-6单元)

宪法知识点整理(1-6单元)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与本质一、宪法的概念1、宪法两种意义上定义形式意义上,专指以宪法名称命名的规范性文件,与内容无关。

实质意义上是从内容上来界定的。

(1)分成固有意义上的指规定国家统治之基本的法或者是根本法,任何涉及国家统治权力的基础和构造的法我们都可以看作固有意义上的宪法。

(2)立宪意义上的专指通过限制专断权力,以广泛保障基本人权的国家基本法。

两个要点:产生的时间是近代意义上的;把个人看作是最重要的,国家必须为个人而存在,保护个人应有的尊严和自由。

二、宪法姓公还是姓私-宪法的属性五种标准:按规范性质按照权力关系按照利益性质按照主体按照法律关系:就是按照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来划分公法。

处理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或者公权力与私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就是公法。

调整私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就是私法。

宪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主要是国家公权力和个人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即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宪法还处理国家权力内部的关系,主要是处理国家公共权力。

所以依据法律关系来看,宪法是公法。

三、宪法是母法——宪法的地位宪法地位的三特点: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具有根本性的问题。

2、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3、是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

(1)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2)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四、宪法究竟是什么——宪法的本质1、宪法是赋予国家存在以基础的基本法。

2、宪法是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的基础法。

3、宪法既是一种授权规范,也是一种限权规范的统一体。

五、宪法的特征宪法除了具有普通法律的规范性、普适性、公共性等基本特征之外,宪法还有着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

1.宪法是授权性的宪法首先是一部保障权利的法,这是宪法和普通法律之间最大的区别。

普通法律的特点是其义务性。

宪法就是为了防止法律对公民自由的过分控制,宪法就是控制法律的法律。

2.宪法是一部保障每个人权利的基本法宪法不是保护一般的公民权利,而是保护对公民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关系到人性本质的基本权利(关于公民的人身、财产与精神方面的权利)3、在政治体制和国家设置方面也是最基本的4、宪法的出发点和一般法律不一样六、宪法与行政法的区别1、两者法律效力的等级是不同的。

宪法3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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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宪法的概念第一节宪法释义一,“宪法”词义的演变1、在中国古代,出现过“宪”、’“宪法”、“宪令”、“宪章”等词语,其含义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指,一般的法律、法度。

二是指,优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

三是指,颁布法律、效法、实施法律。

2、古代西方,“宪法”一词有多种意义上的适用:一是指,有关规定城邦组织和权限方面的法律。

(如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二是指,皇帝的诏书,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制定的普通法规。

(古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的《法学总论》三是指,有关确认教会、封建主以及城市行会势力的特权,以及它们与国王等的相互关系的法律。

(《大宪章》)3、在中国,将“宪法”一词表述为国家根本法始于19世纪80年代。

二,宪法的特征(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根本地位取决于三个方面因素: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1、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2、宪法的基本内容可以分为两大块: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三)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四大著名人权宣言:1688年英国《权利法案》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1917年《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三,宪法的定义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

第一节宪法的本质1,宪法的本质是指,从总体上规定宪法性能和发展方向的宪法的内部联系,是宪法比较深刻的、一贯的和稳定的方面。

2,宪法本质的学说:A 神的意志论B 全民意志论(观点错误。

宪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绝非全民意志。

)C 阶级意志论第二节宪法的分类一,资产阶级学者传统的宪法分类(形式上的宪法分类):(一)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英国学者蒲莱士提出)1,分类依据:宪法是否有统一的法典形式2,◆成文宪法: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

宪法笔记

宪法笔记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1.宪法的概念:1,原始意义上的宪法,国家组织法2,立宪意义上的宪法,限制国家权利而保障人权3,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规律规范的总和,即包括在一个国家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也包括具有一般法律效力的法律,即宪法性法律。

4,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

不仅制定了成文法典,而且成文法典在一国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2.宪法的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内容2,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3,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表现:1,宪法是一般法律制定基础和依据2,一般法律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的无效)3.宪法制定与普通法律的不同1,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其职责就是起草或指定宪法,在完成任务后,即予以解散2,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一般要求最高立法机关的议员或代表的特定多数4.宪法修改与普通法律不同1,只有宪法规定的有限特定主体才可提出修改宪法的有效议案2,修改宪法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3,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宪法的某些内容不得修改或在宪法通过以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修改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是指在一个国家之内,相对于所有社会主体的行为,宪法的效力是最高的。

宪法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国家权力,而国家权力运行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包括依据宪法制定法律和依据宪法作出具体的宪法行为。

国家权力运行最基本的方式是制定法律。

5.宪法的本质特征宪法是一国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全面,集中的体现。

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首要的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

宪法反映阶级关系对比关系,表现在: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2,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3,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主要表现为1,当阶级力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即同志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发生宪法阶级性质的转换2,当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总体框架相同而具体的对比关系存在量的差异时,宪法的具体内容也有所变化(同一国家+不同国家))6.成文宪法: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不成文宪法:由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和非书面形式的宪法惯例等构成的宪法。

宪法学第一章宪法总论笔记

宪法学第一章宪法总论笔记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一、宪法的概念(1)词源西方→日本→清末中国(2)原始意义上的宪法:原始意义上的宪法指的是国家组织法,国家是人类社会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

(3)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立宪主义的实质是要通过制定宪法来限制国家权力而保障人权。

(4)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它是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以及调整国家机关之间的规律的规范总和,既包括在一个国家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也包括具有一般法律效力的法律。

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包括:1982年宪法及其修正案;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方各级人大和政府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法;国务院组织法、立法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国籍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国徽法。

(5)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1. 所为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指不仅指定了成文法典,而且成文法典在一国的法的体系中居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2. 我国现行的宪法,是世界宪法史上最为全面和明确的。

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二、宪法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宪法与法的其他组成部分有共同性;另一方面,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高级法,是法律的法律。

(一)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内容:确认了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

宪法基于制宪的基本理念,从根本上体现人民民主的原则、国家权力制约原则,基本人权保障原则和法治原则。

(二)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的过程1.制定方面(1)有一个专门的制宪机构,如制宪会议、制宪议会。

(2)宪法草案通过程序比普通法严格2.修改方面:(1)只有宪法规定的有限的特定的主体才可以提出修改宪法而有效议案。

(2)修改宪法程序比普通法更严格(3)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宪法的某些内容不得修改,或宪法通过的一定时间内不得修改。

(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宪法是普通法的制定基础和依据2.普通法律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的无效三、宪法的本质1.人民是一个概括性、总体性的概念,它包含了组成这个具体国家的所有社会成员的总称2.有特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宪法反映了一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第1章 宪法概述 《宪法》PPT课件

第1章  宪法概述  《宪法》PPT课件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内容上,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 根本性的问题
2)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3)程序上,对宪法有特殊的要求
➢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 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1)集中反映了取得胜利的阶级意志 2)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决定影响者宪
法的具体内容
3)随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变化而变化
3.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 律化的基本形式
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 1914年的《中华民国约法》 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 1931年的《中国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1936年的《五五宪章》 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
➢2.民族资产阶级宪法
1)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改良派 要求群主立宪
2)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政府 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3.人民共和国宪法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1946年《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1949年《共同纲领》 1954—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 则
➢一、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二、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1. 宪法基本原则是指宪法在调 整相关社会关系中应遵循的最 基本的准则
三、我国关于宪法实施 保障的规定
➢1.明确规定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
➢2.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程序
➢3.明确规定对宪法的实施负责监督 和解释的机关
➢4.明确规定加强立法,保障宪法原 则的全面实施
2.宪法实施保障的意义
1)理论上,宪法是根本大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至尊性和权威性。
2)实践上,民主是宪法产生 的政治基础,宪法是民主制 度得以巩固和发展的保障。
二、外国关于宪法实施 保障的规定

第一章 宪法概述

第一章  宪法概述

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 钦定宪法:1908年中国《钦定宪法大纲》; 民定宪法:当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 协定宪法: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 4、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宪法的历史 一、宪法的产生条件 1、天赋人权、人民主权、自由、平等等民主思 想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 2、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与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是 宪法产生的现实物质条件。
4、北洋政府期间,宪法性文件主要有1913年 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又称“天坛宪草”, 袁世凯执政时制定)、1914年的《中华民国 约法》,(又称“袁记约法” ,袁世凯执政 时制定) 、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又称 “贿选宪法”(曹锟) )、 5、国民党执政的中华民国期间,1925年制定的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31年的《中华民 国训政时期约法》、1936年的“五五宪草” 和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
4、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 通过了1978年宪法,史称78宪法。 对78宪法的评价: 1978年宪法没有能够完全摆脱“左”的 指导思想的影响,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5.现行宪法:82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 议通过了1982年宪法,史称82宪法。 该宪法是一部内容较为符合现实需要的宪法。
二、早期的宪法及其内容 (一)英国早期的宪法 17世纪中期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以资中产 阶级、新贵族和封建贵族间的妥协而告终, 这场革命中资产阶级同新贵族结成联盟,迫 使国王签署一系列限制王权和扩大资产阶级 权力的宪法性文件,如1628年的“权利请愿 书”、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年的 “权利法案”,以及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 等。这些属于英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 是最早的宪法。
2、原则性; 3、高度稳定性; 4、广泛性; 5、无具体惩罚性。

第一章宪法概述

第一章宪法概述



卢梭:“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 使他服从公意。这恰好就是说,人们要迫使他 自由。” 为了公共的利益,就可以侵犯私人的利益;把 这种观点推向极端,就成为极权政治了。罗伯 斯庇尔的雅各宾派恐怖政府、斯大林的暴政、 希特勒的法西斯极权政府等等,都可以从卢梭 的“人民主权”中找到理论根据。

第一章 宪法的概述
第一节宪法的定义

一.宪法词义的演变 (一)古代西方“宪法” 的含义 1、在古希腊时期,宪法是有关城邦组织 和权限的法律。其中主要包括有关公民 资格、公民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和城邦议 事机构、行政机构和法庭的组织、权限、 责任的法律。可见当时古希腊的宪法有 些类似当今的组织法。

二 宪法的特征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内容的根本性 宪法的内容是规定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 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 动原则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法律效力最高 立法依据 、最高行为准则 3、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人权宣言》: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 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独立宣言》: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 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 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 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 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2、在古罗马,宪法或宪令是指罗马皇帝 所颁布的诏书、逾旨。敕令等,经常出 现在罗马的法律和法学著作中。由查士 了尼皇帝钦定的、并被赋予法律效力的 《法学总论》的序言中,曾四次使用 “宪令”一词,就是在上述意义上使用 的。

3、在中世纪,宪法是用来表示教会和封 建主特权以及其与国家关系的法律。



五 规范性宪法、名义性宪法与语义性宪 法 美国学者卡尔· 罗文斯坦曾根据宪法的实 施效果的不同,将宪法分为规范性宪法、 名义性宪法与语义性宪法。

第一编 宪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编 宪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1、宪法的定义: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2、宪法的本质属性:(1)宪法在内容上的本质属性是指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2)宪法的形式上的本质属性是指它是国家的根本法。

3、宪法的本质及其理解(★简述为什么说宪法是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1)宪法的本质是宪法是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在政治力量对比中,阶级力量对比居于首要地位。

并且,宪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2)宪法作为根本法,在反映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内容和形式方面具有自身的特点:○1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和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更为全面和集中;○2以根本法的形式协调各种主体的利益关系,确立利益协调的共同规则;○3宪法反映了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并随着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4宪法是确认一国民主制度,通过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

4、、宪法的特征作为法的特征相同的经济基础国家强制力保证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制裁性可诉性我国宪法不具有可诉性作为最高法的自身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宪法内容的根本性是指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2)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内容、原则和精神相违背;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3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1)制宪修宪机关往往是依法成立的特别机关;2)绝对多数(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是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与民主是密不可分的。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定义※宪法是规范民主施政规则的国家很本法,是有关国家权利及其民主运行规则、国家基本政策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及现存社会经济结构要求的集中反映。

二、宪法的形式特征1,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共性:1)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表现。

2)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

3)是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

4)内容取决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2,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区别: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2)在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普通法国家除外)A,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普通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B,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行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起他法律严格。

A,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非普通立方机关。

B,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

一般要制定机关或立法机关成员的2/3或3/4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

3,宪法内容的根本性:1)是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总章程,根本法。

2)宪法所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之所以为总章程也)A,国家的主权归属和政治统治的形态和基础。

(根本制度层面)B,有关国家生活中的基本体制和原则。

(国家和社会运作层面)C,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机构权利的范围界限和具体内容。

(操作约束层面)4,宪法效力的最高性及其表现。

1)对法的最高效力。

A,宪法是普通法律的制定依据和基础,为普通立法提供立法原则。

◎宪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

B,普通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普通法是将宪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为可操作规则,目的是促成宪法规范的落实和实现。

◎宪法是整个国家的法制体系的构建和运作的核心和原则。

2)对人的效力。

A,“人”,一切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能都主体的概括和统称。

B,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行为准则,无人有权超越宪法。

《中国宪法》 第一章 宪法的概念

《中国宪法》 第一章 宪法的概念
第一章 宪法的概念
第一节 宪法的词源
一、西方国家宪法词源的演变
(一)宪法观念的历史演变
1、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的“宪法” 2、西方中世纪的“宪法” 3、近代西方的“宪法”
(二)词源学意义上宪法概念的不同表述
二、非西方国家宪法词源的演变
1、中国宪法词源的演变 2、近代日本宪法词源的演变 3、近代韩国宪法词源的演变
3、国家权力与公民基本权利的关系。
四、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1、宪法确认民主事实 2、宪法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安排 3、宪法规定了间接民主制 4、宪法规定了直接民主制 5、中国宪法规定的民主制度
五、宪法的本质
在政治上,宪法是一个国家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 中表现,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表现了一个国家 的统治关系。包括: 1、阶级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 2、不同阶层、集团、群体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
二、宪法的具体功能
1、确认功能 2、保障功能 3、限制功能 4、协调功能
三、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
1、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 2、宪法在执法中的作用 3、宪法在司法中的作用 4、宪法在守法中的作用
第四节 宪法的分类
一、传统宪法分类
传统分类的特点 1、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以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律文件
为划分标准)
2、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以制定宪法主体
为划分标准)
3、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以制定和修改的宪法程序是否
特殊为划分标准)
二、现代宪法分类
1、以宪法概念性质为标准:分为社会学意义的宪法 概念和法学意义的宪法概念。
5、以国家体制的类型为标准:资本主义宪法与社会 主义宪法、立宪主义宪法与专制主义宪法、民族 主义宪法与民主民族主义国家的宪法。

宪法中考知识点总结

宪法中考知识点总结

宪法中考知识点总结第一章宪法基本原则1.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组织形式、权力机构和权利保障原则,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法律。

2. 宪法的性质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是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基本依据,具有普遍性和长期性。

3. 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包括宪法序言、总则、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的职权和职责、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国家机构的制衡和合作关系、宪法修正、宪法法律地位和检验等内容。

4. 宪法的权力原则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权力机构及其职责、权力的来源和行使方式,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第二章国家的根本制度1. 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制度包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的根本经济制度和国家的根本社会制度。

2. 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指国家的政治体系、政治原则和政治制度,包括国家的统一、民主和法治原则、国家的国体和政体、国家的领导机构、国家的政权机构、国家的政党制度和政治民主制度等内容。

3. 国家的根本经济制度国家的根本经济制度是指国家的经济体制、经济原则和经济制度,包括国家的公有制和私有制、国家的市场经济和国家计划经济、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经济关系、国家的国际经济合作等内容。

4. 国家的根本社会制度国家的根本社会制度是指国家的社会体制、社会原则和社会制度,包括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国家的社会民生保障体系、国家的社会文化事业和国家的社会管理等内容。

第三章国家的根本原则1. 国家的根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原则包括国家的一切权利从人民而来、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的一切制度为人民的利益服务、国家的一切工作必须在人民中开展等原则。

2. 国家的根本制度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原则包括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的最高权利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的最高权利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多数选举产生、国家的各级机关都是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等原则。

宪法第一章总结

宪法第一章总结

宪法第一章总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之法,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宪法第一章总结,希望大家喜欢!宪法第一章总结(一)第一节宪法概述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英国宪法。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

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91年的法国宪法。

我国先后颁布过四部正式成文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的1982年宪法。

第二节国家性质(国体)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一般地说,在经济上处于统治或领导阶级的地位,掌握着国家的权力。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

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有:保障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安全。

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1、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2、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与敌人专政的结合第四节我国的经济制度我国的经济形式主要有: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我国多种经济形式中居于主导地位。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特点: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民主管理宪法第一章总结(二)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含义:注意中外古代都有“宪法”这个词,但与近现代宪法涵义有根本的不同。

古代西方的“宪法”往往侧重于组织法方面的内容。

部分学者的重要评价:“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

“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

宪法学-宪法的概念

宪法学-宪法的概念

三,宪法的概念
1.从宪法规定的内容角度定义“宪法” 如法国的《人权宣言》规定:“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2.从宪法的法律特征角度定义“宪法” 如《美国百科全书》认为,“宪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法和基本原则的总和”. 3.从宪法的阶级本质角度定义“宪法” 如吴家麟教授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阶级力量对比的表现”.
[课后思考题]
简述宪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看看能不能自己总结出一个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释义
(一)“宪法”词义的演变 3、中国近代宪法涵义的出现 20世纪初因袭日本人的译法,由日本人箕作麟祥翻译到中国。1908年清王朝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宪法之近代涵义随之得以确立。
[问题]
近代意义的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制度化,那么为什么古代典籍中的“宪法”不可能具有近代宪法的意义呢?
二,宪法的特征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 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严格
二,宪法的特征
(二)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人权宣言>
(一)“宪法”词义的演变 2、中国古代“宪法”之语源 中国古籍中常见的字眼是“宪”、“宪法”、“宪章”、“宪典”、“宪纲”等。宪法作名词时一般指法、法律、典章制度,例如《国语》有“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之说,《尔雅》有“宪,法也”之说。宪法作动词时常指公布法律、遵守法律、法律制裁等,例如《四书章句》:“宪章者、迫其守法”。
宪法学

宪法学第一章

宪法学第一章

思考题
1 谈谈你对宪法的认 识
2 为什么说宪法是国 家的根本大法?
3 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有什么 样的关系?
Thank you very much!
请 进 入 下 一 章
第一章 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的释义 二、宪法的特征 三、宪法的分类 四、宪法的渊源
一、宪法的释义
(一)中国古代关于宪法的释义 (二) 西方古代关于宪法的释义 (三)当代宪法的释义
(一)中国古代关于宪法的释义

在中国古代的典籍与法律实践中,“宪 法”二字的含义有: 1、一般的法律、法度。
3、颁布、实施法律。
……
原生宪法
派生宪法
直接产生于本国宪政运动、或根植于本国具体 历史条件,其内容大多具有本源性和首创性的 宪法。 从外国移植或模仿,其内容大多具有继承性 和借鉴的宪法。
宪法的内容中包括不少目前尚未实现或
纲领性宪法
确认性宪法 中立性宪法
正在争取实现的部分的宪法。 宪法的内容大多属于对已有成果予以确认, 而少有涉及未来内容的宪法。 只规定政府组织 ,而不规定意一;
三、宪法的分类: (一)资产阶级学者对宪法的传统分类
是否具有统一法典形式
成 文 宪 法
不 成 文 宪 法
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刚 性 宪 法 柔 性 宪 法 钦定宪法 协 定 宪 法 民 定 宪 法 ……
以制定主体为标准
成文宪法
不成文宪法 刚性宪法 柔性宪法 民定宪法

宪法修改内容的限制
意大利宪法第139条:宪法当中所规
定的共和政体不能成为修改对象。 法国宪法第89条:任何有损于领土 完整之修改,不能着手进行。 德国基本法第79条:保障人的尊严 的原则不得修改。 我国宪法的内容有无修改的限制?

宪法笔记

宪法笔记

第一章:宪法概述一.宪法(概念):是以民主政治为本质属性,是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二.宪法的特征:A法律特征(1)内容方面比普通法律更全面,广泛和重大。

【根本的社会关系、根本任务、根本制度】(2)效力方面,与普通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①宪法是其他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②宪法与普通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③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活动准则,是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公民进行各项活动的依据和基础。

(3)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更严格,复杂。

①依法组织专门的机关进行制定和修改②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过特别的批准程序。

B政治特征: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自由。

(1)保障公民自由。

【为什么说“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5点)第一,宪法内在原理——第二,宪法外在作用——第三,民主和人权,资产阶级——第四,当今世界各国宪法的内容,第五,所以说——】我国宪法关于“公民权利与自由”(3点)①宪法第二章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了专章规定;②这些规定体现了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为公民与国家之间和公民相互之间的关系确立了准则;③宪法作为根本法,有关公民权利的规定,成为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

(2)规范国家权力。

①规定国家权力运作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规范内有效远行;②对国家权力的限制。

三.宪法的实质:(1)政治实质(阶级实质):宪法作为政治法集中表现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

首先表现为阶级力量对比关系。

(3点)①宪法是在阶级斗争中产生的,是由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以国家名义制定的,是阶级斗争胜利成果的记载和总结;②宪法在内容上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整体的意志和利益;③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2)精神实质:宪法是民主政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

(4点)①确认了民主的事实;②建立了民主国家制度;③确认并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④确立了民主制度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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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粗粮王红光店辩称:对不同的消费者实行不同的优惠 是商家经营促销的一种手段,没有违反宪法关于“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其设置灯箱广告有成都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羊分局东下工商所颁发的成都市 临时广告经营许可证,其灯箱广告从形式到内容均是 合法的,因此要求驳回三人的诉讼请求。
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当公务员进行消 费时,商家不能给予优惠;也没有明文规定对不同的消费者商家 不能采取不同的收费方式。因此,对原告返还费用、撤销广告和 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该院于2000年6月26日作出“驳回 三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判决。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上诉人在其灯箱广告上标明 服务方式与价格,并以此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要约,没有强迫消费 者的意图与行为。上诉人作为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 选择是否消费,其平等权并没有受到侵犯。而且被上诉人就同种 服务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以不同的价格发出要约,实为适应市场 需要的一种竞争手段,其行为并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因 此,对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返还费用和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应 支持。关于撤销广告有关内容的问题,虽然该广告并没有违反法 律规定,但客观上对国家公务员的确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造成 了社会公众对国家公务员的议论,同时也给社会的其他消费群体 以不良感受,应予消除。鉴于被上诉人已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撤除 了有关广告词,故原审判决应予维持。
(三)立宪主义意义的宪法含义 这种意义上的宪法,一般指通过指定法律限 制国家权力进而保障人权。
案例:
2000年5月17日,四川大学98级在校学生李红卒、王 勇、陈青松三人到成都家家快餐有限公司粗粮王红光 店(下称粗粮王红光店)就餐,发现该店门口的灯箱 广告中写明:“每位18元,国家公务员每位16元; 1.3米以下儿童9元;当天生日者凭身份证免费就餐一 次”。三人每人交纳了18元就餐。事后,三人以粗粮 王红光店的广告中关于“每位18元,国家公务员16元 ”的规定是对非公务员的消费者的歧视,违反了宪法 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侵犯了公民的平等权 ,给其心理造成了巨大伤害为理由,于2000年6月向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粗粮王红光店返还 多收的人民币6元,撤除广告中对消费者歧视对待的 内容,并向三人赔礼道歉。
1、成文宪法典——最基本的宪法渊源
宪法典是狭义宪法惟一的渊源,是广义宪法最主要的渊 源。宪法典是指由享有制宪权的机关依据特殊的程序 制定并公布施行的法典,它是经过系统整理、修订而 成的具有一定体系和结构的正式法律文件。宪法典的
中国古代宪法词义
一般的法律
优于刑法等的一般法 颁布法律、实施法律
(二)原始意义的宪法含义 这种意义上的宪法,一般指在国家 组织 法
宪法发生质的飞跃,始于17、18 世纪人文主义思潮,并随着资产阶 级革命意义的不断发展,宪法才最 终形成。
宪法概念质的飞跃





近代意义的宪法产生于17世纪、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 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英国是最早产生近代宪法的国家,其宪法是不成文宪法, 在形式上与普通法律没有区别,在内容上专指限制国家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的一些特定法律规范。 美国、法国等资本主义国家普遍接受了这种意义上的宪 法,并在形式上采用了成文法典的形式。 1882年,伊藤博文第一次把Constitution被翻译为日语 “宪法”。1889年,日语宪法专指国家根本法。 这种意义上的宪法于19世纪由日本传入我国,19世纪80 年代,中国近代改良主义思想家郑观应提出了立宪与设立议 院的主张,在其所著的《盛世危言》一书中首次使用了近代 意义的宪法一词。1898年戊戌变法时,维新派人士也要求 清廷制定宪法、实行立宪。1908年,清政府被迫颁布了《 钦定宪法大纲》。
(四)部门法意义的宪法含义(广义概念) 这种意义上的宪法,一般指所有调整国家与 公民之间关系的规律规范的总和。
(五)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含义(狭义概念) 这种意义上的宪法,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法 律体系中具有根本法法律地位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宪法的法律地位

此部分说明宪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对比关 系,也表明宪法的法律效力和功能作用
宪法渊源 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所赖以存在的 法律形式
(一) 宪法的历史渊源 古希腊、罗马宪法概念;英国——各 国宪法之母;《五月花号公约》——成文 宪法的渊源。 (二)宪法的思想渊源 宗教改革的副产品——自然法学思想 (三)宪法的形式渊源(教材中使用) 宪法的形式渊源指宪法内容借以存在 的表现方式。
美国宪法第五条:举凡两院议员各以2/3的 多数认为必要时,国会应提出对本宪法的修正 案 ; 或者, 当现有诸州2/3的州议会提出 请求时,国会应召集修宪大会,以上两种修正 案,如经诸州3/4的州议会或3/4的州修 宪大会批准时,即成为本宪法之一部分而发生 全部效力, ; 或者, 当现有诸州三分之二的 州议会提出请求时,国会应召集修宪大会,以 上两种修正案,如经诸州四分之三的州议会或 四分之三的州修宪大会批准时,即成为本宪法 之一部分而发生全部效力 至今共提出过近6千件的修正案,但只通过了 27条。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和区别
(一)共性
1、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其内容取决于当时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二)区别即宪法的特征(为什么 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内容 1、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1)宪法规定的内容与国家有关, 涉及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国家机 关、国家公民、国家其他重要的社 会关系等内容。涉及整个国家生活 的重要领域

本宪法及依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 以及合众国已经缔结及将要缔结的一切条约, 皆为全国之最高法律 ; 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 其约束,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 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前述之 参议员及众议员,各州州议会议员,合众国 政府及各州政府之一切行政及司法官员,均 应宣誓或誓愿拥护本宪法 。
政治力量对比
阶级力量对比 同一阶级内部不同派别力量对比
美国制宪阶级内部力量 对比情况
议会两院: 当时美国既有弗吉尼亚这样的人口超过
42万的大州,也有特拉华这样人口不到4万的小州; 既有南卡罗来纳这样的南方蓄奴州,也有宾夕法尼亚 这样的北方自由州,它们在政治和经济上利益大为不 同。国会议员的议席如何分配,着实让宪法之父伤透 了脑筋。于是,就有了国会的众议院议席按人口的多 寡成比例分配,由此来满足大州的要求;而参议院则 不论大州小州,一律只有两个议席,这样小州也皆大 欢喜。 人口计算:北方要求黑奴不计算在人口中,南方要求 计算在内。最后的妥协是奴隶人口算作为正式人口的 五分之三,但南方州也要按这个比例交联邦税。
四、宪法渊源
在审判过程中,法官通常需要寻找法 律依据,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效力 不同的法律互相冲突,应如何适用?二、 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时应如何判决 法 的渊源是可以作为判决合法性基础的资 料。
法的渊源即法的效力渊源,是指法律因其 创制方式不同,效力和地位不同,因而具有的 不同的外部表现形式 这个概念包括法的创制方式、效力等级和 外部表现形式三个环节。 其意义在于说明一个行为规则通过什么方 式产生、在与其它法律规范的关系中处于什么 地位、具有何种外部表现形式才被认为是有效 的法律规范,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和处理 问题的依据 。
形式特点:严格性
宪法修改的不同表现在: (1) 修宪提案权主体有特别限制; (2) 宪法修正案须以绝对多数或其他特殊 程序通过; (3) 修宪内容通常各国都有限制
我国宪法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 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 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 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最高法律效力(我国宪法)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 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 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 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 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 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法国政治力量对比情况
法国从1791年制定第一部宪法起,到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 和国宪法》的颁布,仅80多年间,就先后制定了11部宪法,其数 量之多,变换之频繁,在世界各国中是绝无仅有的。主要原因就在 于法国大革命以后的阶级斗争特别复杂。 法国原是欧洲的封建堡垒,又是欧洲大陆第一个用暴力革命 推翻封建君主制度的国家,法国王冠的落地和国王的上断头台, 引起国内封建势力的疯狂反抗和全欧洲封建君主的恐惧与仇恨, 他们联合起来对抗法国大革命,使复辟和反复辟的斗争延续了几 十年。另外,法国的无产阶级不仅站在反封建斗争的前列,而且 不止一次地举行了反对资产阶级统治的革命起义。在资产阶级内 部,各派的斗争也非常激烈。这种错综复杂的阶级斗争和阶级力 量的变化,必然在先后制定的宪法中反映出来。
宪法的定义:
宪法 宪法是规范民主施政规则的国家根本 法,它是有关国家权力及其民主运行 规则、国家基本政策以及公民基本权 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阶级 力量对比关系及现存社会经济结构要 求的集中反映。
三、宪法的本质特征
(一)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二)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政治力量) 在国家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 (三)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内容特点:广泛性和根本性
(2)其他法律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 活中的一般性问题,而且只涉及国 家生活的某一方面
2、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 不同
宪法制定的不同表现在: (1)制定机关不同,宪法通常由专门的制宪机 构制定。 (2)通过程序不同,宪法草案必须以立法机关 绝对多数赞成或全民公决过半数方可通过
3、宪法的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效力
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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