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营业性演出活动申请表
营业性演出活动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申请人联系方式][文化部门名称][文化部门地址][文化部门联系方式]主题:关于申请举办[演出活动名称]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尊敬的文化部门:您好!我代表[演出团体名称],向您提交关于举办[演出活动名称]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
我们诚挚地希望能够获得您的批准和支持。
以下是我们提交的申请材料:一、演出团体信息1. 演出团体名称:[演出团体名称]2. 演出团体地址:[演出团体地址]3. 演出团体联系方式:[演出团体联系方式]4. 演出团体法人代表:[演出团体法人代表]5. 演出团体成立时间:[演出团体成立时间]二、演出计划1. 演出时间:[演出开始时间]至[演出结束时间]2. 演出地点:[演出地点名称],地址:[演出地点地址]3. 演出内容:[演出内容简述,包括演出类型、节目单等]4. 预计观众人数:[预计观众人数]三、演出场地及设施1. 演出场地租赁协议:[演出场地租赁协议]2. 演出场地设施情况:[演出场地设施情况简述,如舞台、灯光、音响等]四、安全措施计划1. 安全措施方案:[安全措施方案]2. 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安全措施]3. 应急疏散计划:[应急疏散计划]五、票务销售方案1. 票价:[票价]2. 销售渠道:[销售渠道,如线上、线下等]3. 票务管理:[票务管理方案]六、资金预算1. 演出成本:[演出成本预算]2. 宣传费用:[宣传费用预算]3. 其他费用:[其他费用预算]七、演出宣传材料1. 海报:[海报]2. 宣传册:[宣传册]3. 宣传视频:[宣传视频链接]我们承诺,本次演出活动将严格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演出内容健康、合法,积极向上。
同时,我们将严格按照安全措施计划执行,确保观众和演员的人身安全。
请您对我们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希望能够获得您的批准。
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材料,我们将积极配合。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此致敬礼![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天津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月日
入境手续 是否需要短期工作证明
需要
不需要
演出场所 1
地址
演出日期 年 月 日
场次
(场)
演出场所 2
地址
日期
年月日
场次
(场)
·如果演出场所多于两处请在此处添加·
演出总场次
(场)
该项目经纪人姓名
我单位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遵守《营业性
经纪人资格证书编号 (请携原件以备核验)
项目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移动电话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涉外及涉港澳台)
演出举办单位 演出名称 演出内容 中国内地 人 主要演员姓名或团体名称:
演员/团体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人 主要演员姓名或团体名称:
台湾地区 人 主要演员姓名或团体名称:
外国 人 主要演员姓名或团体名称(注明国籍):
总计 入境停留日期 入境停留时间
人 年 日
月 日至 年 本轮巡演首演地
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 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承 诺事项及材料会在承诺时限内完成。
联系人固定电话 )
(盖章) 年月日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制(2020 版)
Hale Waihona Puke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入境停留日期、时间、巡演首演地在申请涉港澳台/涉外营业性演出时填写...
入境停留日期
入境停留时间
日
本轮巡演首演地
演出(剧)节目
见附件
主要演员(团体)
(全体演员名单见附件)
本地演出场所1
日期
场次
地址1
本地演出场所2
日期
场次
地址2
本地演出场所3
日期
场次
地址3
本地演出场所4
日期
场次
地址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本地演出场所5
附录2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出举办单位/个人
证号
地址
结果送达
自取/挂号信/快递到付
申请事项
内地/涉港澳台/涉外
举办/变更/备案
演出名称
原批文号
主要演出类型
流行乐/音乐会/歌剧/DJ/其他音乐/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舞剧/其他舞蹈/话剧/默剧/音乐剧/儿童剧/其他戏剧/魔术/杂技/马戏/其他杂技/相声/戏曲/小品/其他曲艺/其他(单选)
日期
场次
地址5
项目联系人姓名
我(单位)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盖章)
演出经纪人员证号
项目联系人移动电话
项目联系人固定电话
(申请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时填写)
年月日
安徽省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电子表单)涉台
安徽省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出举办单位/个人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许可证号 *********** 公司地址 *************
结果送达
□自取 □邮寄 邮寄地址
申请事项 涉港澳
□举办 □变更
演出名称 ***音乐会
原批文号 主要演出类型
流行乐 备注
…入境停留日期、时间、巡演首演地在申请涉港澳台/涉外营业性演出时填写…
入境停留日期 2020-XX-XX 至20XX-XX-XX 入境停留时间
XXX 日 本轮巡演首演地 合肥
演出(剧)节目
见附件 主要演员(团体) 香港/澳门地区演员****等**人(全体演员名单见附件)
本地演出场所1
合肥XXX 日期 20XX-XX-XX
场次 X 地址1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XXXXXXXXX 号
本地演出场所2
日期
场次
地址2
本地演出场所3
日期
场次
地址3
本地演出场所4
日期
场次
地址4
本地演出场所5
日期
场次
地址5
项目联系人姓名 ** 我(单位)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盖章) 演出经纪人员证号 ***** 项目联系人移动电话
****** 项目联系人固定电话 05XX-*****
我单位近2年内无违反《营业性演出
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形。
(申请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时填写)。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示范文本)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示范文本)营业性演出备案登记表注:1、已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在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及个人、演出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增加演出地的,应当报演出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2、本表在窗口书面办理需一式2份,办理结果,一份留存并由受理人员输入数据库,一份作备案证明文件交申请人。
营业性演出变更登记表演出活动承诺书兹有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与演出团体(或个人),就将在举办的演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共同承诺遵守演出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承诺:(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办理演出申报手续、安排演出节目内容、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自觉接受演出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具体义务。
据此,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获得文化主管部门演出项目批准文件的本演出经纪机构是本次演出的法定演出经营主体,对演出活动承担举办责任。
(二)举办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由本机构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将负责演出团体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北京市海淀区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移动电话
申报演出需提交的材料
(A4纸规格,请勿装订)
(1)《北京市海淀区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演出举办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3)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签订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
(4)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与演员签订的协议或者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签订的协议;
(11)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大型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12)《演出活动承诺书》;
(1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副本复印件、《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
(14)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制
(5)《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
(6)《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简介》;
(7)《演员名单》;
(8)文艺表演团体或演员个人有效证明材料;
(9)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参加营业性演出的书面函件;
(10)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
北京市海淀区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出主(承)办单位
演出名称
演出内容
参加演出文艺团体/演员
演出地点
演出日期及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时间:
演出场次
(场)
演员人数
(人)
联系人
本单位申请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营业性演出申请表样例
法定代表人:(签名)XXX
XX年 XX月XX 日
其中
国内主要演员或团体名称: XX ,共 X人
港澳地区主要演员或团体名称: XX ,共 X人
台湾地区主要演员或团体名称: XX ,共 X人
外国主要演员或团体名称: XX ,共 X人。
申报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XXXX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号:XXX
申明及承诺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和合法,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出举办单位
XXXXX
演出许可证或备案证号
XXX
XX演出名称
XXXXX
艺术表演
类别
XX
申请演出时间段
XX年 X月 X 日 至 XX 年 X月 X日
申请演出
总场次
X场
演出日期
演出场地及地址
演出场次
XXXX年 X月 X 日
XXXX
场
年 月 日
场
年 月 日
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演员或
团体情况
演员总人数: X人
北京市东城区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营 业 性 演 出 申 请 登 记 表 演出举办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演出名称
演出内容
参加演出的 表演团体情况 (填写持有营业
性演出许可证的单位)
名称:
证照注册号
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演员: 等共计 人(均为中国国籍)。
参加演出的
签约演员
演员: 等共计 人(均为中国国籍)。
演出场所名称
演出地址
演出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演出时间
时 分至 时 分 演出场次 (场)
参加演出的 演员总人数 (人) 演出经纪人员姓名
我单位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遵守《营
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
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我单位确保所提
供的申办材料均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
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盖章)
年 月 日 演出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请携原件以备核验) 项目联系人姓名 项目联系人移动电话
项目联系人固定电话
注:演出经纪人员情况由演出经纪机构单位填写。
此表一式两份。
北京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北京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演出举办单位
演出名称
演出内容
演员或团体情况中国内地团体个,分别是:
主要演员人,分别是:
香港特别行政区团体个,分别是:
主要演员人,分别是:
澳门特别行政区团体个,分别是:
主要演员人,分别是:
台湾地区团体个,分别是:
主要演员人,分别是:
其他国外团体个,分别是(注明国籍):主要演员人,分别是(注明国籍):
总计团体个,演员个;涉外团体个,演员个在京演出场所1
地址1
日期1
场次1 (场)
在京演出场所2
地址2
日期2
场次2 (场)
·如果演出场所多于两处请在此处添加··
在京演出总场次(场)
演出经纪资格证书编号(请携原件以备核验)我单位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
我单位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申报联系人
联系人职务
联系电话
北京市文化局制
演出节目单
演出举办单位(加盖公章):
演出时间地点(具体舞台)演出团体名称表演者曲目名称
请按演出内容附以下材料:歌曲类节目提交歌词文本,外文歌曲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文本;
舞蹈杂技类节目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提交音频资料;现场大屏幕计划播放内容的全部视频材料。
91-北京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年月日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北京市文化局制
场次1
(场)
在京演出场所2
地址2
日期2
场次2
(场)
······如果演出场所多于两处请在此处添加·····
在京演出总场次
(场)
申报联系人
我单位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单位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北京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出举办单位
国内地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台湾地区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外国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注明国籍):
总计人
入境时间
离境时间
办理签证电手续
是□(申请附后)
否□
在京演出场所1
地址1
日期1
从事营业性出活动申请登记表
编号:
申请事项
设立□变更□延续□补证□
送达方式
自取□挂号信□快递到付□
申请类型
内资□港澳合资□
基
本
情
况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传真
/
邮政编码
排演场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类型
资本性质
内资□港资□澳资□
演职员人数
(人)
排演场面积
(平方米)
法
定
代
表
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学历
移动电话
身份证明号码
主
要
负
责
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学历
移动电话
身份证明号码
资
本
构
成
投资方名称或姓名
国家或地区Leabharlann 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经
营
范
围
声乐□器乐□戏剧□
舞蹈□杂技□魔术□
马戏□曲艺□皮影□
朗诵□民间文艺□其他□
本人(单位)申请设立文艺表演团体,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年月日
背面
初审意见
初审人签字:
年月日
复审意见
复审人签字:
年月日。
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人意见
同意。
审批人签字:
年月日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发放记录
批准文号
编号
发证日期
经办人
营业性演出申请表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联系人:联系电话:
后附提交材料(A4纸规格):
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
二、参加演出文艺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合同、协议、确认书等);
三、演出地点确认函(合同、协议、确认书等);
四、演出节目内容及视听材料(演出内容节目单及VCD、DVD等);
五、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六、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七、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演出日期1日前提交);
八、资金安排计划书和与资金安排计划相适应的资金证明(银行证明、加盖银行章对帐单等);
九、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护照等);
十、近两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声明。
注: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一、二、三、四条材料。
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的营业性演出同时提交五、六、七条材料。
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同时提交八、九、十条材料。
营业性组台演出活动申请登记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陕
西
省
文
化
厅
制
演出活动 名 称 演出场所 主办单位 单位地址 承办单位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及 帐 号 委托方主 办单位或 赞助单位 演出时间及场次 法 定 代 表 人 电 话
法 定 代 表 人 电 票 话 价
承办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
演 出 剧 节 目 及
主 要 演 员 名 单
主 承 办 单 位
意 见 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承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预算金额 名 称 团 个 体 体 演出宣传 广 告 费 报 其 刊 他 交通运输费 国 国 市 际 内 内
)经费预算表
演 出 费
项目名称 演出管理费 演出场地租借费 舞美制作费 灯光音响制 作 费 演出人员食 宿 费 公安治安保 卫 费 应纳税金 不可预见支出 合 计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许可证号
苏( )演准临字(
)号
发证日期
发 证 人
领证人
预算表
主承办单位: (公章)
受理人意见:
年
月
日
受理人:
月
日
演出活动名称 演出场所 受 理 核 票 准 登 记 事 项 ︶ 目 演 员 演 出 剧 ⌒ 节 及 主 要 价 演出时间 演出主办单位 演出承办单位 演 出 场人 : 年 月 日
演出期限
自
境内营业性演出活动申请表
东莞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演出举办单位/个人证号演出场所结果送达申请事项演出名称原批文号主要演出类型备注入境停留日期、时间、巡演首演地(在申请涉港澳台/涉外营业性演出时填写)入境停留日期入境停留时间日本轮巡演首演地演出(剧)节目见附件主要演员(团体)(全体演员名单见附件)本地演出场所1 日期场次地址1本地演出场所2 日期场次地址2本地演出场所3 日期场次地址3本地演出场所4 日期场次地址4本地演出场所5 日期场次地址5项目联系人姓名我(单位)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章:年月日演出经纪人员证号项目联系人移动电话一、填表说明:(一)本表请用A4纸打印。
请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二)表内的日期、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三)不申请演出时间段的,可只填写演出时间、地点;(四)红色字体为说明事项。
二、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并盖章):(一)申请境内营业性演出时需提交的材料1、演出举办单位填报的《东莞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2、演出举办单位持有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或《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3、演员名单(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位、证件号码)、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复印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4、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此项材料;(原件)5、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的,还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原件,无未成年人参加演出的,无需提交);6、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原件);7、在专业演出场所演出,应提交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属于中外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应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驻场演出,应提交场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8、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属于场馆内临时搭建舞台的还应提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9、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情简介和剧本。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注:1、已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在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及个人、演出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增加演出地的,应当报演出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2、本表在窗口书面办理需一式2份,办理结果,一份留存并由受理人员输入数据库,一份作备案证明文件交申请人。
演出活动承诺书兹有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与演出团体(或个人),就将在举办的演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共同承诺遵守演出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承诺:(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办理演出申报手续、安排演出节目内容、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自觉接受演出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具体义务。
据此,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获得文化主管部门演出项目批准文件的本演出经纪机构是本次演出的法定演出经营主体,对演出活动承担举办责任。
(二)举办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由本机构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将负责演出团体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莞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演出举办单位/个人证号演出场所结果送达申请事项演出名称原批文号主要演出类型备注入境停留日期、时间、巡演首演地(在申请涉港澳台/涉外营业性演出时填写)入境停留日期入境停留时间日本轮巡演首演地演出(剧)节目见附件主要演员(团体)(全体演员名单见附件)本地演出场所1 日期场次地址1本地演出场所2 日期场次地址2本地演出场所3 日期场次地址3本地演出场所4 日期场次地址4本地演出场所5 日期场次地址5项目联系人姓名我(单位)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章:年月日演出经纪人员证号项目联系人移动电话一、填表说明:(一)本表请用A4纸打印。
请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二)表内的日期、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三)不申请演出时间段的,可只填写演出时间、地点;(四)红色字体为说明事项。
二、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并盖章):(一)申请境内营业性演出时需提交的材料1、演出举办单位填报的《东莞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2、演出举办单位持有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或《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复印件);3、演员名单(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位、证件号码)、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复印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4、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此项材料;(原件)5、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的,还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原件,无未成年人参加演出的,无需提交);6、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原件);7、在专业演出场所演出,应提交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属于中外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应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驻场演出,应提交场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8、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属于场馆内临时搭建舞台的还应提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9、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情简介和剧本。
(二)申请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时需提交的材料1、演出举办单位填报的《东莞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2、演出举办单位持有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近2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声明;4、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要列出8项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国家或地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
有效身份证明指:外国人为护照;港澳地区演员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台湾地区演员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国内地演员为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5、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演出地点等内容(复印件);6、如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名称中含有“国立”、“国家”、“皇家”等字样,应提供该国注册证明文件并翻译(复印件);7、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的,还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原件,无未成年人参加演出的,无需提交);8、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复印件);9、在专业演出场所演出,应提交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属于中外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应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驻场演出,应提交场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10、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属于场馆内临时搭建舞台的还应提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11、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情简介和剧本。
(三)申请变更演出时间时需提交的材料1、演出举办单位填报的《东莞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2、原批准文书(原件);3、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变更时间后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复印件);4、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复印件)。
(四)申请变更演出场地时需提交的材料1、演出举办单位填报的《东莞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2、原批准文书(原件);3、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复印件);4、在专业演出场所演出,应提交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属于中外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应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驻场演出,应提交场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5、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属于场馆内临时搭建舞台的还应提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五)申请变更演出演员时需提交的材料1、演出举办单位填报的《东莞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2、原批准文书(原件);3、新增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演员名单要列出8项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国家或地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
有效身份证明指:外国人为护照;港澳地区演员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台湾地区演员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护照;中国内地演员为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复印件);4、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演出地点等内容(复印件)。
(六)申请变更演出节目时需提交的材料1、演出举办单位填报的《东莞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2、原批准文书(原件);3、新增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
(上述变更项目可以一次多项申请变更,相同资料按要求提交一份)(七)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到所辖区域演出及增加演出地(或增加场次)备案时需提交的材料1、演出举办单位填报的《东莞市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2、原批准文书(复印件);3、演出举办单位持有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复印件);5、在专业演出场所演出,应提交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属于中外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应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驻场演出,应提交场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6、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属于场馆内临时搭建舞台的还应提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7、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情简介和剧本。
XXX演出演职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证件类型证件有效期证件号码123456789101112演出剧(节)目序号名称演出类型12345678910111213141516填写说明:演出类型填写以下其中一种:流行乐/古典乐/歌剧/DJ/其他音乐/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舞剧/其他舞蹈/话剧/默剧/音乐剧/儿童剧/其他戏剧/魔术/杂技/马戏/其他杂技/相声/戏曲/小品/其他曲艺/其他文化市场与产业科经办人员意见签名:年月日文化市场与产业科意见签名:年月日分管局领导意见签名:年月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