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20141223
学校教职工奖励办法
学校教职工奖励办法近年来,学校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各级教职工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为了激励和表彰他们的辛勤付出,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奖励办法。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学校教职工奖励办法,涉及奖励类型、评选标准、奖励对象、奖励方式等方面,旨在为优秀教职工提供更好的奖励机制。
1. 奖励类型学校教职工奖励分为荣誉类和物质类两种类型。
荣誉类奖励主要包括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旨在表彰他们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的杰出贡献。
物质类奖励则是通过物质奖金和福利待遇等形式激励和回报教职工的辛勤劳动。
2. 评选标准在评选标准上,学校教职工奖励办法要求明确具体,并兼顾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两个方面。
对于教育教学方面的奖励,主要考察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学生表现等指标,同时注重教师的教学创新和科研成果。
对于教育管理方面的奖励,主要考察教师的组织能力、领导才华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3. 奖励对象学校教职工奖励办法的适用对象主要包括教师、辅导员、实验室管理员、教务员等各类教职工。
不同岗位的教职工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因此应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成果来评选奖励对象。
4. 奖励条件教职工获得奖励的前提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这些条件可以包括教龄要求、职称要求、教学成绩要求等。
只有在达到规定的条件后,才能参与评选获得奖励的机会。
5. 奖励方式学校教职工奖励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采用集中颁发奖状和奖杯、公开表彰和宣传、举办颁奖仪式等形式进行。
同时,也可以通过发放奖金、提供晋升晋级机会、增加福利待遇等方式进行物质奖励。
6. 奖励影响学校教职工奖励的正面影响是明显的。
首先,奖励可以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他们的自豪感和满足感,增强工作动力。
其次,奖励可以促使教职工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学校整体的教育质量。
同时,奖励还有助于塑造学校的良好形象,吸引更多优秀的教职工加入。
7. 奖励公平性在学校教职工奖励办法中,公平性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教职工奖惩制度范文(二篇)
教职工奖惩制度范文引言:教职工奖惩制度是学校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促进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学术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制定一份全面、明确的教职工奖惩制度,为学校教职工的工作和学习提供有力支持。
第一章奖励政策1.1 个人奖励1.1.1 先进个人奖励根据教职工在工作中表现出的出色业绩、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学校将评选出年度先进个人,并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1.1.2 优秀教师奖励对于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突出表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格的教职工,学校将评选出优秀教师,并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1.1.3 教学成果奖励对于取得显著教学成果、在教学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科研项目资助、教材编写奖励等。
1.1.4 学术技术人员奖励对于在学术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取得重要成果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资助,包括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1.2 集体奖励1.2.1 先进集体奖励对于在团队建设、科研合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团队,学校将评选出先进集体,并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1.2.2 教研团队奖励对于在教学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果、推动教学改革的教研团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支持,包括经费和场地的保障等。
1.2.3 实践创新项目奖励对于在实践创新项目中取得卓越成果的教职工团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资助,包括项目经费和实验设备的支持等。
第二章惩罚政策2.1 通报批评对于工作中表现出不严谨、不负责任的教职工,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2.2 追究责任对于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有损学校声誉的教职工,学校将严肃追究其责任,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停职、降职、解聘等处理。
2.3 经济处罚对于工作中造成经济损失的教职工,学校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章调查与申诉3.1 奖惩政策的公开和透明学校将制定奖惩政策的公开和透明机制,确保教职工对奖励和惩罚政策有清晰的了解,并在适当的时间对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
教职工奖励和表彰制度
教职工奖励和表彰制度一、概述教职工奖励和表彰制度是为了激励和鼓励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卓越成绩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教学创造力。
二、奖励和表彰类型1.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对取得重大教学成果的教师予以物质或荣誉奖励,如教学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教学方法创新等;2. 先进个人表彰: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师进行个人表彰,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3. 集体荣誉授予:对在团队协作、集体教学等方面表现杰出的班级、年级或教研组进行集体荣誉授予;4. 好记性奖励:对教师个人在学校活动中表现出色、积极参与学校文体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进行奖励。
三、奖励和表彰的依据和程序1. 依据:教职工奖励和表彰应有明确的依据,如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教学成果鉴定、学生评价等。
2. 程序:奖励和表彰的程序应具有公正性和透明度,包括提名推荐、初审、复审、公示等环节。
四、奖励和表彰的目的和意义1. 激励教师:通过奖励和表彰,可以激励教师投身于教育教学事业,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2. 建设优质师资队伍:奖励和表彰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学校师资队伍的优化和提升,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团队。
3.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奖励和表彰,可以引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五、制度运作中存在的问题1. 公正性和公平性问题:在实施奖励和表彰制度时,需要公正公平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避免出现偏私或不公的情况。
2. 制度操作的复杂性:制度运作流程繁琐、程序复杂,容易出现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的情况,影响奖励和表彰制度的实施效果。
六、完善教职工奖励和表彰制度的建议1. 明确评审标准:制定具体、明确的评审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 简化流程:对奖励和表彰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简化,提高操作的便捷性和效率性。
总校内部聘用教职工考核津贴奖励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南昌大学附属小学内部聘用教职工考核津贴奖励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内部聘用教职工(含聘用教职工、代课教师、勤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体现优劳优酬、效率公平的原则,学校将根据当年财力对内部聘用教职工发放考核津贴。
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年度考核津贴根据考核划分四个等级,控制比例。
具体如下表:第三条学校正式聘用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津贴以考核评分排名,按指标划分等级发放。
第四条代课老师、勤务人员的考核由部门分管领导牵头执行,合格者按1/2 C级的标准发放。
第五条新进待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按第四条标准发放考核津贴。
第六条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一学年考核津贴:(1)自行离职解除劳动关系者;(2)因出现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者;(3)因考核不合格不予续聘者;(4)一学年事假累计达到三个月、病假累计达到五个月者。
第七条对于内部聘用教职工岗位履职时间不足的,其考核津贴的发放作如下具体规定:(1)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但不足14个工作日,按请假实际天数扣发考核津贴;累计满14个工作日但不足1个月扣发1个月考核津贴,累计满1个月但不足2个月扣发2个月考核津贴,累计满2个月但不足3个月扣发全年1/3考核津贴,累计满3个月但不足5个月只享受全年1/2考核津贴,累计达到5个月不享受全年考核津贴。
(2)事假一年内累计7个工作日之内按实际天数扣发考核津贴(自行调好课不扣发考核津贴,部分课是由学校安排代课的只扣相应的课时费);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扣发1个月考核津贴;累计超过14个工作日但不足2个月扣发3个月考核津贴,累计超过2个月但不足3个月只享受全年1/2考核津贴,累计达到3个月不享受全年考核津贴。
(3)因公请假和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等法定假日,不扣考核津贴。
第八条对以下情况在考核中应予以加减分:(1)对一学年内取得各级各类教育教学业绩的应予以加分。
②论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著书为正式出版的方可加分。
③同一类比赛只计最高一次奖项的分值;同一篇论文发表在多个刊物上不累加计分。
教职工表彰与奖励办法
教职工表彰与奖励办法教职工是学校的中坚力量,他们为学校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推动作出了巨大贡献。
因此,表彰与奖励教职工的成果和贡献显得至关重要。
为促进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并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激情和责任感,一项合理的教职工表彰与奖励办法必不可缺。
下文将结合实际情况,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剖析。
1. 制定奖励办法的背景和目的任何制度的制定都有其背景和目的。
教职工表彰与奖励办法的制定也一样。
首先,制定奖励办法可以充分肯定教职工的辛勤付出,鼓励他们做出更大的努力。
其次,奖励办法可以体现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为教职工提供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
最后,奖励办法可以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增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 奖项设置的科学性奖项设置是教职工表彰与奖励办法的关键环节。
科学合理的奖项设置可以准确反映教职工的贡献和成果。
在设置奖项时,应考虑教职工的工作岗位、工作规模、工作难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保奖项的科学性。
此外,还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设置特殊奖项,如“最佳创新奖”、“师德楷模奖”等,更好地激励教职工发挥自己的个性和特长。
3. 奖励标准的公正性公正的奖励标准是教职工表彰与奖励办法核心要素之一。
应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制定明确的评判标准,确保评比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评比过程应遵循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个教职工都有机会参与并获得公正的评价。
同时,奖项的评选应遵循客观量化的原则,尽量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
4. 表彰的及时性与适度性表彰的及时性与适度性是教职工表彰与奖励办法的重要特点。
表彰应及时进行,以充分肯定教职工的成绩与贡献,并鼓励他们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同时,奖励的方式和措施应适度。
既要充分体现对教职工的鼓励和支持,又要避免过度奖励造成的不良影响。
5. 激励机制的建立教职工表彰与奖励办法不仅是对教职工工作的认可,也是一种激励机制的建立。
制定奖励办法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奖励激励教职工努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学校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学校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旨在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提高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质量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奖励的类型、评选标准、实施程序以及效果等多个方面展开,对学校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一、奖励类型学校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包括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两种类型。
个人奖励主要分为先进个人奖、优秀教师奖、教学能手奖等,以表彰教职工在教学、科研、教务管理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集体奖励则主要有先进集体奖、优秀教研团队奖、教育教学创新团队奖等,以鼓励团队协作、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创新活动。
二、评选标准评选奖励需要明确的评选标准。
对于个人奖励,可以考虑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师德表现等指标;对于集体奖励,可以考虑团队合作、科研创新、教学改革、社会影响等指标。
评选标准应该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评选程序评选奖励需要明确的程序和环节。
首先,教职工可以自愿申报或者通过推荐来参与评选;其次,学校设立评评委会或者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最后,评审结果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并进行表彰。
评选程序的规范化和公开透明有助于提高评选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四、激励机制学校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激励机制应该符合人性化管理的原则,通过奖金、荣誉、晋升等多种方式,给教职工以直接的或间接的回报。
此外,激励机制还应该注重长期激励和个性化激励,为教职工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五、资源保障学校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充足的资源保障。
学校应该设立奖励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奖项的评选和颁发。
此外,学校还应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提高教职工自身素质和能力,以便更好地参与奖励评选和改进工作。
六、监督机制学校教职工奖励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南 昌 航 空 大 学 文 件_27322
南昌航空大学文件校人字[2011]69号关于印发《南昌航空大学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等八个文件的通知各单位(部门):为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南昌航空大学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等八个文件,经2011年6月19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及2011年6月22日学校第一届第六十四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1、南昌航空大学绩效工资管理办法2、南昌航空大学校聘教学科研岗聘任办法(修订稿)3、南昌航空大学教学科研人员考核办法(修订稿)4、南昌航空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5、南昌航空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6、南昌航空大学教学科研岗管理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7、南昌航空大学专职实验人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8、南昌航空大学管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工勤人员考核办法(修订稿)二○一一年七月一日主题词:人事工作绩效工资考核办法通知南昌航空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1年7月1日印发共印4份附件1、南昌航空大学绩效工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校内分配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制度环境和长效机制,适应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尽早把我校建设成为一所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充满活力、和谐发展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航空大学,根据赣府厅发[2010]5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总结前一轮岗位津贴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有利于吸引、稳定和激励人才,兼顾外部竞争性与内部公平性,绩效工资待遇能高能低的竞争激励机制。
(二)分类管理,强化考核,突出业绩。
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
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教师在德育工作方面或在教育教学方面或在教改、教研方面或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或在实验建设方面等取得显著成绩,分综合奖、特殊贡献奖、教育教学单项奖,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综合奖:指校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优秀)班主任、劳动模范、优秀青年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事迹与德育、教育教学研究等有关的综合性光荣称号,以表彰机关奖励为主。
学校每年表彰先进班主任或优秀辅导员(六一期间)、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师节)等各一次,发给表彰者证书。
(二)特殊贡献奖:指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等,经主管部门认可,获得校级以上的表彰,以表彰机关奖励为主。
(三)教育教学单项奖:由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的(非教育部门组织的经学校同意为视同),与任教学科的有关教育教学、学科竞赛单项奖[含教师直接参加和间接(辅导学生)参加](辅导教师由报名时学校确定的教师或组织竞赛部门规定)。
教师直接参加:1、获区级(含教育局、区进修学校)第一名(或一等奖)奖励6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奖励5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奖励40元。
2、获市级(含市教育局、市进修学院)第一名(或一等奖)奖励8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奖励7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奖励60元。
3、获省级(含省教委)第一名(或一等奖)奖励2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奖励18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奖励160元。
4、获国家级(含国家教委)第一名(或一等奖)奖励5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奖励40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奖励300元。
教师间接参加(辅导学生):1、获区级(含教育局、区进修学校)团体总分第一名奖励60元;团体总分第二、三名奖励50元;团体总分第四、五、六名奖励40元。
2、获市级(含市教育局、市进修学院)团体总分第一名奖励80元;团体总分第二、三名奖励70元;团体总分第四、五、六名奖励60元。
3、获省级以上(含省教委、国家教委)团体总分第一名奖励200元;团体总分第二、三名奖励180元;团体总分第四、五、六名奖励160元。
教职工激励奖励管理制度
教职工激励奖励管理制度引言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础,而教职工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
为了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和工作质量,许多学校和单位都实行了激励奖励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奖励的目的、形式、标准、实施机制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奖励的目的教职工激励奖励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激发教师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使他们更加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通过奖励优秀教师,可以树立榜样,引导其他教师向他们看齐,不断提升自己。
二、奖励的形式教职工激励奖励的形式多种多样。
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职务等。
荣誉称号是认可教师个人在教育教学中的突出贡献。
奖金是一种实质性的回报,能够直接激发教师们的积极性。
晋升职务则是对优秀教师个人的一种重大肯定。
三、奖励的标准教职工激励奖励的标准应该科学合理。
根据教师的工作质量、教学成果、师德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价。
不同级别的荣誉称号应该有明确的评审标准,奖金的多少应该与教师的付出成果相匹配,晋升职务的条件也应该符合规定。
四、奖励的对象教职工激励奖励的对象应该是表现突出、工作出色的教师。
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投入,以身作则,对学生尽职尽责。
他们是学校的骨干力量,应该得到社会的肯定和嘉奖。
五、奖励的评审程序教职工激励奖励的评审程序应该公正透明。
评审应该根据事先确定的标准和规定进行,避免主观性和任意性。
评审程序应该包括提名、初审、复审、公示等环节,确保评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六、奖励的实施机制教职工激励奖励的实施机制非常重要。
学校或单位应该建立完善的奖励管理制度,明确奖励的条件、形式和程序。
并且要及时公示奖励的结果,给予得奖教师应有的荣誉和奖励,以增强激励的效果。
七、奖励和激励的关系奖励和激励是相互关联的概念。
奖励可以作为一种激励手段,通过对教师的肯定和鼓励,激发他们更好地工作。
反之,激励也可以促使教师们更加努力,争取奖励的机会。
奖励和激励相辅相成,共同推动着教师的成长和发展。
八、奖励管理中的问题和挑战在实施教职工激励奖励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和挑战。
南 昌 航 空 大 学 文 件
南昌航空大学文件校人字[2008]40号南昌航空大学教师培训管理办法为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改善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结构,规范教师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培训原则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是为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而进行的继续教育。
贯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方针。
坚持科学规划、择优培训、加强实践、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管理权限短期培训由各学院(部)自行管理,报人事处备案,其他形式的培训由人事处管理并组织实施。
二、培训形式主要分为岗前培训、专业短期培训、社会实践、攻读学位、国内外访学、博士后研究、出国进修等。
(一)岗前培训新进教师和首次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须参加岗前培训,主要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航空概论》、昌航文化及教学和科研基本能力的培训等。
岗前培训合格证是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和担任主讲教师的必备条件。
(二)专业短期培训以参加学术交流、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骨干教师进修班、研讨会等各种不超过一个学期的短期培训为主。
(三)国内外访问学者国内外访问学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具有副教授(教师系列)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
国内外访问学者时间半年至1年。
(四)博士后研究符合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一般40周岁以下。
时间不超过2年。
(五)出国进修主要包括国家公派和校派两种方式,具体内容按相关规定执行。
出国进修最长不超过1年,特殊情况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
(六)攻读学位以中青年教师为主。
攻读博士学位分脱产和在职两种就读形式,硕士学位原则上只能以在职形式攻读。
(七)社会实践依据《关于加强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办法》(校人字[2007]1号)的规定执行。
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
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一、引言教育是国家的基石,教职工是教育事业的主要推动力量。
为了激励和表彰教职工的辛勤付出和杰出成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纷纷制定了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教职工奖励的意义、奖励的类型、评选标准、奖励的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教职工奖励的意义教职工奖励是激励教育者的有效手段,具有多重意义。
首先,教职工奖励可以增强教育者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学质量。
其次,教职工奖励可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教育者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不断创新,为教育事业带来更多的成果和进步。
三、教职工奖励的类型教职工奖励的类型多种多样,可以分为荣誉称号、奖金补贴、晋升晋级等。
首先,荣誉称号是教育部门用于表彰杰出教职工的一种方式,如“教育能手”、“优秀教师”等。
其次,奖金补贴指通过发放额外的奖金激励教育者,以鼓励他们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再次,晋升晋级是根据教职工的业绩和能力,给予相应的职务晋升或职级提升。
四、教职工奖励的评选标准教职工奖励的评选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评选标准应包括教学质量、教育研究成果、师德师风等多个方面。
例如,在评选优秀教师时,可以综合考量教师的授课效果、学生评价、教学科研成果等指标。
评选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对于确保奖励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至关重要。
五、教职工奖励的程序教职工奖励的程序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和评审。
首先,个人或团队可以递交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
然后,教育主管部门将召集专家进行评审,对申请的奖励进行审核。
最后,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授予教职工相应的奖励。
六、教职工奖励的效果教职工奖励的效果是检验奖励管理办法是否得当的重要指标。
一方面,教职工奖励可以提高教育者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他们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付出更多的努力。
另一方面,教职工奖励还可以带动整个教育系统的进步,促使其他教育者向获奖者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七、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的问题与建议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
学校教职工奖惩管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奖惩管理办法一、引言学校教职工奖惩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规章制度,对于教职工的行为准则、评价标准、激励机制和约束规则起到了关键作用。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该办法的必要性、内容构成和实施方法。
二、奖励的重要性奖励是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的有效手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学校应该通过奖励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力和责任意识,使教职工更好地投身于教育教学事业。
三、奖励的种类学校教职工奖励的种类繁多,包括工资晋升、荣誉称号、表彰证书、奖金等。
这些奖励形式的多样性可以满足教职工在不同方面的需求,提高工作积极性。
四、奖励的标准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奖励标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实际贡献、职称职级等方面进行评判。
标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是保证教职工公平竞争的基础。
五、奖励的程序教职工奖励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提名、评选、公示和颁发。
这样可以确保奖励过程的公平性和合规性,防止相关权力滥用。
六、惩罚的重要性惩罚是对违规行为进行约束和警示的有效手段,是维护学校秩序和教职工职业操守的重要途径。
恰当的惩罚可以有效遏制教职工不当行为的发生。
七、惩罚的种类学校教职工惩罚的种类应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不同种类的惩罚可以根据教职工违规程度和性质进行选择,确保与错误行为相匹配。
八、惩罚的标准惩罚标准的制定应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和教职工的职责进行考虑。
标准的明确性和公正性是保证教职工公平受罚的关键。
九、惩罚的程序惩罚的程序应确保举证责任明确、听证程序公正、申诉机制完善等。
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是保证惩罚结果合理有效的重要因素。
十、奖惩相结合的管理策略学校应将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确保教职工能够在工作中得到应有的激励和约束。
灵活的奖惩激励机制可以更好地提高教职工的工作质量和积极性。
十一、实施方法与效果评估学校应制定明确的实施方法,并定期对奖惩管理办法进行效果评估。
通过对实施方法的细化和改进,可以不断提高奖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南昌航空大学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1223
附件1:南昌航空大学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再次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原则(一)就高原则。
同一成果获多项奖励,奖励最高奖项,不重复计算;对获得奖励后又获得更高层次奖励的,学校只发给高于上一次奖金的差额部分。
(二)分配原则。
凡成果有学校多名教职工主持(或参与)获得时,奖金由主要负责人分配。
(三)认定原则。
属奖励对象的教职工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职能部门申报登记,由职能部门组织认定。
第三条奖励类别(一)教学类奖励,主要包括:教学成果奖,专业建设贡献奖,教改项目立项奖,高水平教材及教改论文奖,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奖,教师教学评价奖,教学竞赛奖,高水平学科竞赛奖,等。
(二)科研类奖励,主要包括:高水平科研成果奖,高水平学术论文奖,授权专利奖,高水平学术专著奖,国家级科研项目与重大横向项目奖,国家级学科与科研创新平台、科研创新团队奖,等。
(三)管理类奖励,主要包括:工作荣誉奖,对外宣传报道奖,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正式教职工。
以外聘教授等形式聘任的人员完成合同约定职责范围内的任务,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的范围和标准第五条教学成果奖第六条专业建设贡献奖第七条教改项目立项奖第八条高水平教材及教改论文奖第九条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奖第十条教师教学评价奖第十一条教学竞赛奖第十二条高水平学科竞赛奖第十三条高水平科研成果奖第十四条高水平学术论文奖第十五条授权专利奖第十六条高水平学术专著奖第十七条国家级科研项目与重大横向项目奖第十八条国家级学科与科研创新平台、科研创新团队奖第十九条工作荣誉奖注:上级部门奖项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认定,学校奖项另行制订办法。
第二十条对外宣传报道奖第三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每年进行一次,学校于每年12月开始受理申报本年度获得的奖项,原则上漏报奖项不予补发。
学校教职工奖励规定
学校教职工奖励规定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教职工在培养学生素质、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学校制定了教职工奖励规定。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教职工奖励规定,并提出建议。
一、奖励类型根据不同的贡献和表现,学校教职工奖励可以分为多个类别。
首先是学术成果类奖励,包括教学研究、学术论文发表和科研项目成果等方面的奖励。
其次是教学质量奖励,即根据教职工的教学水平和学生评价结果给予奖励。
还有对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突出贡献的奖励,以及对教育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特殊奖励。
二、奖励标准学校教职工奖励的标准应该公正、公平、透明。
学校可以根据贡献和表现设定不同的标准。
在学术成果类奖励中,可以考虑论文被引用次数、研究经费的获得情况等因素。
教学质量奖励可以根据学生评价结果和教职工教学反思报告等方面进行评估。
而对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贡献的奖励,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影响范围来评定。
三、奖励方式除了经济奖励外,学校还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奖励教职工。
比如,可以在学校网站或内部刊物上公布获奖教职工的事迹和成果,给予他们充分的宣传和表彰。
此外,学校还可以提供培训和职称晋升的机会,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奖励管理学校教职工奖励应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奖励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奖励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在评定过程中,要确保公正,避免人情主义和走过场现象的发生。
同时,要建立奖励的追溯制度,确保奖励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奖励学科设置不同学科的教职工贡献和表现有所不同,因此学校应制定不同学科的奖励标准。
比如,理工类学科可以更加注重科研成果和专利的评价,社科类学科可以更加注重学术论文的发表和社会影响力的评估。
这样可以更好地激发每个学科的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六、奖励周期学校教职工奖励可以设定一定的周期进行评定和发放。
短期的奖励可以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投入程度,长期的奖励可以激发教职工的持续创新和发展动力。
学校教职工表彰奖励办法
学校教职工表彰奖励办法一、背景介绍表彰奖励是在学校教职工之间激励积极向上的工作精神和专业能力的一种方式。
通过公正、透明的表彰奖励办法,可以有效提高学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表彰奖励的意义表彰奖励可以激励教职工们不断创新,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激发他们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投入度。
同时,表彰奖励可借此为学校塑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强师德师风,提升学校声誉。
三、奖励的种类1.个人奖励:对个人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学术成果等方面的杰出贡献给予表彰和奖励。
2.团队奖励:对教学团队、科研团队等集体单位取得的重要成就给予表彰和奖励。
3.创新奖励:对提出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方法和模式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4.特殊贡献奖励:对在特殊时期或特殊岗位上表现出色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奖励条件的规定1.个人奖励:个人教职工应具有出色的个人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成果、学术论文、获奖情况等。
2.团队奖励:团队应具有杰出的整体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质量、科研成果、教材编写等。
3.创新奖励:创新奖励的条件应当包括创新理念的原创性、创新方法的可行性及实践效果的显著性等方面。
4.特殊贡献奖励:特殊贡献奖励主要考虑在特殊工作岗位上工作表现是否出色、是否具有突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评选流程和程序1.候选人提名:由校内各部门提名候选人,提名材料应包括被提名人的个人介绍、奖励条件符合的证明材料等。
2.初评:由学校组织专业评审小组对提名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终评:由学校教育教学科研部门组织终评委员会进行终评,并确定表彰奖励人选。
4.公示:学校将获奖人员名单在校园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的监督和评议。
5.颁奖:学校举行表彰奖励仪式,对获奖人员进行公开颁奖,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
六、评选标准的科学与公正1.评选标准应明确具体,并有相应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判依据,确保评选过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评选小组应由学校领导、专家学者和教职工代表组成,以确保评选过程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关于南昌航空大学教职工参加省直机关事业单位
关于南昌航空大学教职工参加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单位(部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衔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财社[2012]35号)、《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27号)和《关于省级公费医疗自管单位参加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8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教职工的参保工作,按时完成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医疗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人员范围:(一)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正厅及以下人员)。
因我校目前处于超编状态,实际参保人员以上级部门审定的名单为准。
(二)因停薪留职、开除公职等原因停发工资人员不列入此参保范围。
二、本次医保衔接工作实施内容及相关责任部门(一)教职工的个人信息采集、核实、提交审批工作责任部门:人事处主要参与部门:组织部、档案馆、校医院、离退休处、财务处(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定点医院申报工作责任部门:校医院主要参与部门:信息中心(三)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申报材料准备工作责任部门:校医院(四)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就医关系申报材料准备工作责任部门:离退休处主要参与部门:校医院、财务处三、参保职工信息采集工作程序(一)人事处整理全校人员名单,并根据《省直机关事业(自管)单位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登记表》中各项填报内容整理个人信息,该项工作完成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二)人事处将个人参保信息数据表格(电子版、纸质版)下发各单位,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教职工核对本人信息,并将指定负责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教职工本人核对信息并在纸质原版表中注明需补充更正的内容,确认签字后,由单位负责人员修改电子表格上相应信息后一并返回人事处进行核实调整(电子表格发石峰新版办公系统邮箱),该项工作完成时间为2012年10月22日(三)人事处将核实完善后的最终数据录入系统,打印(A4纸张打印一式两份)并盖章后下发各单位,各单位交由参保职工本人确认签字后加贴证件照(照片格式及要求见其他事项说明)和身份证复印件(A4纸张一式两份)后统一提交人事处整理,该项工作完成时间为2012年10月26日(四)人事处汇总数据及表格,连同其他报批材料报学校医改衔接工作小组审定,由人事处将审定后的所有材料提交省社保中心医疗保险处审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南昌航空大学教职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再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原则
(一)就高原则。
同一成果获多项奖励,奖励最高奖项,不重复计算;对获得奖励后又获得更高层次奖励的,学校只发给高于上一次奖金的差额部分。
(二)分配原则。
凡成果有学校多名教职工主持(或参与)获得时,奖金由主要负责人分配。
(三)认定原则。
属奖励对象的教职工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职能部门申报登记,由职能部门组织认定。
第三条奖励类别
(一)教学类奖励,主要包括:教学成果奖,专业建设贡献奖,教改项目立项奖,高水平教材及教改论文奖,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奖,教师教学评价奖,教学竞赛奖,高水平学科竞赛奖,等。
(二)科研类奖励,主要包括:高水平科研成果奖,高水平学术论文奖,授权专利奖,高水平学术专著奖,国家级科研项目与重大横向项目奖,国家级学科与科研创新平台、科研创新团队奖,等。
(三)管理类奖励,主要包括:工作荣誉奖,对外宣传报道奖,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正式教职工。
以外聘教授等形式聘任的人员完成合同约定职责范围内的任务,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的范围和标准
注:上级部门奖项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认定,学校奖项另行制订办法。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每年进行一次,学校于每年12月开始受理申报本年度获得的奖项,原则上漏报奖项不予补发。
凭奖励证书及复印件(所在部门在复印件反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教学类奖励及教学方面的工作荣誉奖由教务处牵头进行统计和初审,科研类奖励及科研方面的工作荣誉奖等由科技处牵头进行统计和初审,管理类奖励由组织部牵头进行统计和初审。
第二十二条奖金由计划财务处发放,获奖者须按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三条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虚报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学校将收回奖金,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二十四条未尽事宜或难以明确的奖励项目及成果由学校研究决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4年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