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口岸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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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口岸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现状

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推动铁水、公铁、公水、空陆等联运发展,形成统一

的多式联运标准和规则;交通运输部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

发展以港口为枢纽、“一单制”为核心的多式联运。

2020年来,针对多式联运“一单制”,各省都在积极探索切合自身实际的有效路径。2020年11月23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山东省多式联运“一单制”

改革试点方案》,2021年4月1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展全省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试点

工程;2021年4月7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福

建省多式联运“一单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研究,政策研究

室会同生产业务部,对福建省多式联运“一单制”实

施方案进行了对标分析,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现

将有关内容汇报如下。

一、多式联运“一单制”基本情况

多式联运是指水路、公路、铁路和航空交通工具相

互衔接转运的运输模式。多式联运“一单制”是指

“一次委托、一张单证、一次付费、一单到底”的全

程运输模式,将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和精准匹配,提供“门到门”完整运输服务,促进了贸易便利化。

多式联运“一单制”模式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第一,合作式“一单制”。一是不同运输方式企业

间共同约定统一单证,并以此单证共同完成多式联运

业务;二是由具有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的企业发

挥主导作用,扩大其单证的使用范围和领域,在其办

理多式联运业务时,其单证可以贯通物流全程;三是

由业务相关的不同运输方式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多式

联运单据及流转执行公司的统一规定。

第二,联盟式“一单制”。由联盟统一牵头,联盟

内不同运输方式的多个企业约定统一制式的单据,实

现联盟内不同运输方式企业之间单证互通互认。

第三,行业式“一单制”。由国家统一牵头,综合

不同运输方式特点,研究不同运输方式信息互联统一

标准,制定多式联运统一制式的单证,实现国内不同

运输方式之间多式联运单证互通互认。

目前,多式联运“一单制”多为合作式“一单制”,由船公司或者物流企业为主导。各省现在正积极探索

行业式“一单制”,初步实现省内不同运输方式之间

多式联运单证互通互认。

二、山东港口多式联运“一单制”开展情况

2001年,青岛港开始携手东方海外船公司在河南省郑州市测试运行“全程联运提单”,为多式联运“一

单制”模式复制推广奠定基础。2018年10月,青岛

港携手马士基航运公司,在聊城临清地区正式启动

“全程联运提单”操作,成为国内“一单制”海公铁

多式联运提单签署的成功实例。经过多年发展,山东

港口多式联运“一单制”总结出以下四种操作模式:

1.出口货物“铁海联运”模式

以出口货物从山东临清内陆港至德国汉堡港为例,

临清内陆港装货地作为起运港,由船公司签发货物全

程联运提单,物流企业安排集装箱货物通过铁路从临

清运输至青岛港,由青岛上船经韩国、俄罗斯海参崴,经过俄铁铁路运输至圣彼得堡港,在圣彼得堡港装船

再通过海运到达德国汉堡港。货物到达德国汉堡港后,客户通过全程联运提单提货,实现出口货物“一单制”模式,运输过程中的任何问题由船公司负责。

2.进口货物“海铁公联运”模式

以进口货物从澳大利亚至河南焦作内陆港为例,船

公司从澳大利亚港口装货后,船公司签发全程联运提单,从澳洲起运港经青岛港中转到河南焦作内陆港。

集装箱通过海运至青岛港(中转港),在青岛办理海

关转关手续后,港口和铁路港站之间由公路运输衔接,再由物流企业通过铁路运输到河南焦作内陆港。客户

在焦作清关提货,实现进口货物“一单制”模式,运

输过程中任何问题由船公司负责。

3.内贸货物“铁海公联运”模式

以内贸货物从贵州贵阳至青岛平度为例,由船公司

在贵阳签发全程联运提单,从贵阳通过铁路运输到广

西防城港,装船海运到青岛港后,由物流企业通过

“胶黄小运转” 铁路发运至青岛胶州市场站,再通过公路运输到平度客户工厂,实现内贸货物“一单制”

模式,运输过程中的任何问题由船公司负责。

4.信息化平台操作模式

以内贸货物从钦州转青岛至济南为例,由物流企业

在钦州厂家安排集卡上门装货、收货后签发陆海通多

式联运全程提单,汽运到钦州港通过合作船公司装船

海运到青岛港,然后由物流企业通过向济南铁路局申

请的铁路班列发运至齐河内陆港,再通过公路运输到

济南客户工厂,实现内贸货物“一单制”模式,运输

过程中的任何问题由物流企业负责。该模式依托“陆

海通”多式联运平台,实现港口与船公司、铁路及公

路运输的信息资源共享,有效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业务的快速发展。

目前,前三种操作模式是由船公司主导,制定多式

联运“一单制”单证规则,签发“全程联运提单”,

第四种操作模式是由物流企业主导,制定多式联运

“一单制”规则,签发“全程联运提单”。

2020年,山东港口青岛港完成多式联运“一单制”操作4.8万标准箱,同比增长52.59%;今年1-6月份,多式联运“一单制”累计操作量3.49万标准箱,同比

增长88.20%,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三、对标分析

2020年11月23日,山东交通运输厅印发《山东省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试点方案》,目的是选定试

点工程(“欧亚班列”国际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试点企业主体:山

东高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日韩-威海-欧亚”东西双通道海铁公多

式联运示范工程,试点企业主体:山东中外运亚欧物联网运营有限公司;潍坊申易物流内陆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试点企业主体:潍坊申

易物流有限公司;山东众城物流“全程冷链”智慧绿色多式联运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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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陆空联运示范工程,试点企业主体:山东航空;青岛港“一带一路”跨境集装箱海铁公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试点企业主体:山东港口物流

集团)、试点企业,由试点企业主导探索实施多式联运

示范工程的“一单制”。山东试点方案指导性、可操

作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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